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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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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肇庆市2025届高中毕业班语文第一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白狗秋千架 (节选)

莫 言

有一匹全身皆白、只黑了两只前爪的白狗,垂头丧气地从故乡小河上那座颓败的石桥上走过来时,我正在桥头下的石阶上捧着清清的河水洗脸。农历七月末,低洼的高密东北乡燠热难挨,我从县城通往乡镇的公共汽车里钻出来,汗水已浸透衣服,脖子和脸上落满了黄黄的尘土。①洗完脖子和脸,我站起来,用未婚妻赠送的手绢揩着脸和颈。时间已过午,太阳略偏西,一阵阵东南风吹过来,让一条越走越大的白狗毛儿耸起,尾巴轻摇。它近了,我看到了它的两个黑爪子。

那条黑爪子白狗走到桥头,停住脚,回头望望土路,又抬起下巴望望我,用那两只浑浊的狗眼。狗眼里的神色遥远荒凉,含有一种模糊的暗示,这遥远荒凉的暗示唤起我内心深处一种迷蒙的感受。

求学离开家乡后,父母亲也搬迁到外省我哥哥处居住,故乡无亲人,我也就不再回来。暑假时,我心里总觉不安,终于下了决心,回来了。

白狗又回头望褐色的土路,又仰脸看我,狗眼依然浑浊。我看着它那两个黑爪子,惊讶地要回忆点什么时`,它却缩进鲜红的舌头,对着我叫了两声,尾巴耷拉进腿间,伸出舌头,一下一下地舐着水。

它似乎在等人,显出一副喝水并非因为口渴的消闲样子。这时,狗卷起尾巴,抬起脸,冷冷地瞅我一眼,一步步走上桥头去,小跑步开路,从路边的高粱地里,领出一个背着大捆高粱叶子的人来。

远远地看着一大捆高粱叶子蹒跚地移过来,心里为之沉重。我很清楚暑天里钻进密不透风的高粱地里打叶子的滋味。我为自己轻松地叹了一口气。渐渐地看清了驮着高粱叶子弯曲着走过来的人。蓝褂子,黑裤子,乌脚杆子黄胶鞋,要不是垂着的发,我是不大可能看出她是个女人的。她一步步挪着,终于上了桥。

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狗眼里那种模糊的暗示在一瞬间变得异常清晰,它那两只黑爪子一下子撕破了我心头的迷雾,让我马上想到她。

十几年前,她婷婷如一枝花,双目皎皎如星。

“暖。”我喊了一声。

她用左眼盯着我看,眼白上布满血丝,看起来很恶。

“暖,小姑。”我注解性地又喊了一声。

我今年二十九,她小我两岁,分别十年,变化很大,要不是秋千架上的失误给她留下的残疾,我不会敢认她。

“小姑,”我发窘地说,“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称暖为小姑是从小惯成的叫法,并无一点儿血缘骨肉的情分在内。

“小姑,难道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说完这句话,我马上谴责了自己的迟钝。她的脸上,早已是凄凉的景色了。汗水依然浸洇着,将一绺干枯的头发粘到腮边。黝黑的脸上透出灰白来。左眼里有明亮的水光闪烁。右边没有眼,没有泪,深深凹进去的眼眶里,栽着一排乱纷纷的黑睫毛。我的心拳拳着,实在不忍看那凹陷,便故意把目光散了。她左腮上的肌肉联动着眼眶的睫毛和眶上的眉毛,微微地抽搐着,造成了一种凄凉古怪的表情……

十几年前的那个晚上,我跑到你家对你说: “小姑,打秋千的人都散了,走,我们去打个痛快。”你打了一个呵欠,说:“那就去吧。”白狗跟在我们身后,③秋千架,默立在月光下,阴森森,像个鬼门关。架后不远是场院沟,沟里生着绵亘不断的刺槐树丛,尖尖又坚硬的刺针上,挑着青灰色的月亮。

你把白狗叫过来,你说:“白狗,让你也恣悠恣悠。”

我站在踏板上,一下一下用力,我们渐渐升高,月光动荡如水,耳边习习生风,我有点儿头晕。你咯咯地笑着,白狗呜呜地叫着,终于悠平了横梁。我眼前交替出现田野和河流,房屋和坟丘,凉风拂面来,凉风拂面去。我低头看着你的眼睛,问:“小姑,好不好?”

你说: “好,上了天啦。”

绳子断了。我落在秋千架下,你和白狗飞到刺槐丛中去,一根槐针扎进了你的右眼。白狗从树丛中钻出来,在秋千架下醉酒般地转着圈,秋千把它晃晕了……

“这些年……过得还不错吧?”我嗫嚅着。

我看到她也许是因为生理补偿或是因为努力劳作而变得极大的左眼里,突然射出了冷冰冰的光线,刺得我浑身不自在。

“怎么会错呢? 有饭吃,有衣穿 有男人,有孩子,除了缺一只眼,什么都不缺,这不就是‘不错’吗?”她很泼地说着。

我一时语塞了,想了半天,竟说:“我留在母校任教了,据说,就要提我为讲师了……我很想家,不但想家乡的人,还想家乡的小河、石桥、田野、田野里的红高粱、清新的空气、婉转的鸟啼……趁着放暑假,我就回来啦。”

“有什么好想的,这破地方。想这破桥? 高粱地里像蒸笼一样,快把人蒸熟了。”她说着,沿着慢坡走下桥,弯下腰去洗脸洗脖子。

“我嫁给了王家哑巴,你知道吗?”

“你不说我不知道。”

“知道不知道的,没有大景色了。”她平平地说。

“小姑,真想不到成了这样……”

“④这就是命,人的命,天管定,胡思乱想不中用。”她款款地从桥下上来,站在草捆前说,“行行好吧,帮我把草掀到肩上。”

我心里立刻热得不行,勇敢地说:“我帮你背回去吧!”

“不敢用!”说着,她在草捆前跪下,把背棍放在肩头,说,“起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我”从白狗多次“遥远荒凉”“模糊的暗示”的眼神中,渐渐揭开心头的迷雾,认出眼前被生活折磨得面目全非的暖。 B、文章的重要意象是秋千架,它代表∫欢笑与纯真,也是命运偶然性的象征,秋千架的断裂终结了“我”与暖的年少时光。 C、白狗是重要线索,是串起整个故事的关键,它“缩进鲜红的舌头,对着我叫了两声”唤醒了“我”的回忆,为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D、文章在“我”回乡的经历和对往事的回忆中变换展开,在交织着现实与回忆的叙写中深入关于命运的思考,丰富了故事的内涵。
(2)、下列对文中画横线句子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句子①中,拿着未婚妻赠送的手绢在河水里洗过脸的体面矜持的“我”与下文面目漆黑、辛劳疲惫的暖形成鲜明对比,凸显人生无常之感。( B、句子②中,少女时代的暖“婷婷如一枝花” “双目皎皎如星”,与下文“她用左眼盯着我看”形成对比,更写出暖如今凄凉古怪的惨状。 C、句子③中,秋千架“阴森森,像个鬼门关”和“尖尖又坚硬的刺针上,挑着青灰色的月亮”等描写,暗示暖的光明美好生活将被刺破。 D、句子④中,暖的话既暗含对“我”曾经的失误的埋怨,也展现出她对悲剧命运的反抗和斗争,体现了暖孤傲、倔强又自卑的性格特点。
(3)、文中多次写到白狗看“我”的眼神,有何作用?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4)、和《大卫·科波菲尔》(节选) 一样,本文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视角进行叙述,这样既有主人公的视角,又有“我”回忆过往的旁观者视角。请对本文的叙事视角及其表达效果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哲学通常被认为是智者心灵和思想的舞蹈。杨绛先生九十六岁开始讨论哲学,她要讨论的两大主题是人生的价值和灵魂的去向。

    杨先生强调人生贯穿灵与肉的斗争,而人生的价值大致取决于灵对肉的支配。这里的“灵”,并不是灵魂。杨先生说:“我最初认为灵魂当然在灵的一面。仔细思考后惊讶地发现,灵魂原来在肉的一面。”她说的灵魂,指不同于动物生命的人的生命,一个看不见的灵魂附在一个看得见的肉体上,就形成了一条人命,且自称为“我”。这个意义上的灵魂,相当于每一个人内在的“自我意识”,它是人的个体生命的核心。在灵与肉的斗争中,表面上是肉在与灵斗,实质上是附于肉体的灵魂在与灵斗。所以,杨先生说:“灵魂虽然带着一个‘灵’字,其实并不灵,只是一条人命罢了。”我们不妨把“灵”字去掉,名之为“魂”,也许更确切。肉与魂结合为“我”,是斗争的一方。那么,作为斗争另一方的“灵”是什么呢?杨先生造了一个复合概念,叫“灵性良心”。其中,“灵性”是识别是非、善恶、美丑等道德标准的本能,“良心”是遵守上述道德标准为人行事的道德心。她认为,“灵性良心”是人的本性中固有的。作为肉与魂的对立面,这个“灵性良心”当然既不在肉体中,也不在灵魂中,它究竟居于何处,又从何方而来?对此杨先生没有明说。

    杨先生对天地生人的目的有一番有趣的讨论这个目的决不是人所创造的文明,而是堪称万物之灵的人本身。天地生人,着重的是人身上的“灵”,目的当然就是要让这个“灵”获胜了。天地生人的目的又决定了人生的目的。惟有人能够遵循“灵性良心”的要求修炼自己,使自己趋于完善。不妨说,人生的使命就是用“灵”引导“魂”,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灵魂”。用这个标准衡量,杨先生对人类的进步有所质疑:几千年过去了,世道人心进步了吗?现代书籍浩如烟海,文化普及,各专业的研究务求精密,皆远胜于古人,但是对真理的认识突破了多少呢?如此等等。

    她曾说过,人需要锻炼,而受锻炼的是灵魂,肉体不过是中介,锻炼的成绩只留在灵魂上;灵魂接受或不接受锻炼,就有不同程度的成绩或罪孽;人死之后,肉体没有了,但灵魂仍在,锻炼或不锻炼的结果也就仍在。她的结论是:“所以,只有相信灵魂不灭,才能对人生有合理的价值观,相信灵魂不灭,得是有信仰的人。有了信仰,人生才有价值。”

    信仰的实质在于不管是否确信灵魂不灭,都按照灵魂不灭的信念做人处世,好好滋养精神。孔子说“祭神如神在”,一个人若能事事都怀着“如神在”的敬畏之心,就可以说是有信仰的了。杨先生指出:“许多来自社会各界的精英人士都重物质而怀疑看不见、摸不着的‘形而上’的精神境界。下一代的年轻人,是更加偏离‘形而上’境界,也更偏重金钱和物质享受的。这显然是代表这一时代的社会风尚。”凡是对我们时代的状况有深刻忧虑和思考的人都知道,杨先生的这番话多么切中时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悬赏举报人

    新生废品店的老板李云放出话来,说自己愿出两万块钱感谢当年那个举报他偷窃的人,只要那个人说清楚他那天晚上是怎样行窃的,就可以把这两万块钱拿走。

    有人说,只怕是李老板想钓那小子出来。然后再收拾他一顿吧。在里面待过的人,有几个是省油的灯?

    大家都纷纷点头。

    李云从小就好吃懒做,读书也不认真,经常逃学打架。

    李云初中毕业后,就和社会上的人混到一起去了。他母亲打他,他蹿得比猴子还快;他母亲骂他,他这只耳朵进那只耳朵出,照样白天吃饭睡觉,晚上三更半夜不归。他母亲一边叹气。一边偷偷地抹眼泪。

    李云刚开始和社会上的哥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也没干什么大的坏事情,无非是今天摸一只鸡,明天偷一只狗。随着年龄的增大,他的开销也大了,他感觉钱越来越重要了,于是决定去干一票大的。

    这天白天,李云踩好点后,晚上,他趁着月黑风高,偷偷地出了门。由于是头一次干这样大的事情,李云心里很虚,总感觉身后有一个影子跟着自己,可是回过头来,却又发现没有人。

    偷窃很顺利,李云背着一袋子偷来的贵重物品翻出那户人家的院子后,撒腿就跑。在李云跑的时候,他还是感觉自己身后有一个影子跟着,可是他几次回过头来看,却还是没发现那个影子。

    李云心中很纳闷儿,是不是遇见鬼了?

    李云一口气跑到后山的破庙里,藏好东西后,正准备回家睡觉,不料几个黑影冲了进来,不由分说就把他扭了起来。愣过神的李云一看,是警察!

    真是怪了,警察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了呢?李云的双手被戴上冰冷的手铐的时候,他没有忘记问上一句,你们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了?一个警察冷冰冰地说,有人举报了。李云被劳动教养了两年。在劳教所里,李云结识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是因为销赃而被关了一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李云从他那儿学到了很多收废品方面的知识。李云出来后,就踩着三轮车收起了废品,然后送到那个朋友那里。

    通过一年的努力,李云有了一点儿积蓄,自己也开了一个废品回收店。没几年,李云就盖起了房子,娶了媳妇儿,媳妇儿又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

    有了钱后。李云想找到当年那个举报他的人。李云对那些心存疑虑的人说,我是真的很感激那个人,没有那个人使我悬崖勒马,就没有我李云的今天。

    过了好多天,没有一个人来领这两万块钱。报社的记者知道了这个消息后,对李云进行了一次专访,写成了一则纪实新闻上了报纸。不料这则新闻没有帮李云找来举报他的人,反而给他的回收店做了一次免费的广告,给他的人品做了一次很好的宣传,很多人都往这儿送废品,好多单位打电话来让他过去收废品。

    李云的生意越做越大。后来开了一家废品回收公司。摩托车也换成了小汽车。李云于是把奖金提高到了五万块钱。

    许多人又在一起议论这事,有的人说,这小子脑子太精了,真是一石几鸟啊!既做了广告,也挽回了自己的名声,还有可能找出仇人来。

    大家又都纷纷点头。

    但是那个人好像从人间蒸发掉了一样。

    这年,李云的母亲病重。她把李云叫到了床边说,你帮我送五万块钱到劳教所里,让他们发给那些表现好的即将释放的孩子,让他们也像你一样,有点儿本钱自己去赚一碗饭吃。

    李云惊讶地说,为什么要送给他们钱?

    李云的母亲说,孩子,是劳教所的警察们让你重新做了人,你应该感谢他们,更应该帮助一下像你一样一时糊涂做了错事的人,鼓励他们早日出来,早日能自立生活。况且20年前那个举报你的人就是我,我有权支配这五万块钱。你不知道吧,我当时看不住你,就几乎天天晚上跟着你;管不好你,我就决定让政府来管教你。儿子,我害得你关了两年,你不会怪我吧?

    泪流满面的李云说,娘啊!我怎么会怪您呢?

    我这下就放心了。李云的母亲说完就闭上了双眼。

    李云朝着母亲的遗体“砰砰”地磕起了响头,直磕得额头鲜血直流。

    不久,市报就登出了一条消息:新生废品回收公司总经理李云向市劳教所捐资10万元,用来奖励那些表现出色的劳教释放人员。李云还表示,他将呼吁社会上的有识之士,成立“新生基金会”,他每年向基金会捐资五万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驮水的日子

温亚军

    连队所在的山上离盖孜河有8公里,全连每天吃用的水都要由驴去河边驮。新买回来的驴和原来负责驮水的下士犟上了,在挨了无数鞭子后才勉强驮回两半桶水。连长决定让上等兵去接驮水工作。

    第一天早上,上等兵把驴牵出圈,往驴背上搁装水的挑子。驴极不情愿,一把摔了挑子。上等兵也不急,也不抽打驴,驴摔了挑子,他再搁上去,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和驴较量。他和驴都折腾出满身汗,可硬叫驴没有再往下摔挑子的脾气了,上等兵才牵上驴下山。

    8公里在新疆算不了什么,说起来是几步路的事,可上等兵赶着驴,走了近两个小时。下山路上,驴故意磨蹭,上等兵不急不恼,任它由着自己的性子走。到了河边,上等兵往挑子上的桶里装满水后,驴又闹腾开了,几次把挑子摔下来,弄了上等兵一身的水。上等兵也不生气,驴摔下来,他再搁上去,摔下来,再放上去。他一脸的惬意样惹得驴更是气急。直到下午,上等兵才牵着驴驮了两半桶水回到山上。倒下水后,上等兵没有歇息,又牵着驴去驮水。如此折腾到天快亮时,驮够了四趟水,才让驴歇下。

    第二天,刚吹起床哨,上等兵就把驴牵出来去驮水。这天虽然也驮到了半夜,可桶里的水基本是满的。一连几天,如果不驮够四趟水,上等兵就不让驴休息,但他没有抽过驴一鞭子。

    慢慢地,在上等兵不愠不怒、不急不缓的调教中,驴没了那份暴烈,心平气和得就像河边的水草。上等兵感觉到驴已经真心实意接纳了他,便对驴更加亲切友好了。驴读懂了那份亲近,朝空寂的山中吼叫几声,又在自己吼叫的回声里敲出鼓点一样的蹄音欢快地走着。上等兵感应着驴的欢快,知心地拍了拍驴背,把缰绳往它脖子上一盘,不再牵它,只跟在一边。他又想到该给驴起个名字,兴奋起来,一点没犹豫,就给驴起名“黑家伙”。连长喜欢叫兵们这个家伙那个家伙的,驴全身黑色,就该叫“黑家伙”。虽然驴不是兵,但也是连队的一员,是他的战友。

    渐渐地,“黑家伙”熟悉了每天的水要驮回哪里,它总主动走到那里。一天,上等兵在路上耽搁了一下,“黑家伙”没有接到叫它停的命令,径自走出好远。待上等兵追到山上,“黑家伙”已经把两桶水分别驮到一班和二班的门口,正站着等他喂草料呢。上等兵冲到“黑家伙”跟前,“黑家伙”以为自己做错了事,扑闪着大眼睛,等着一个不高兴的表情。上等兵没有骂它,却伸出手抚着它的背,表扬它,“黑家伙”兴奋地冲天叫了几声。

    有了这一次,上等兵决定让“黑家伙”独自驮水回连。在河边装上水后,他对“黑家伙”说你自己回吧,“黑家伙”就自己上山了。“黑家伙”第一次独自上路时,上等兵有点不放心,悄悄跟在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发现“黑家伙”稳健的身影,竟是群山中惟一的动点。这惟一的动点,一下子使四周沉寂的山峰山谷多了些让人感动的东西。过了一个多小时,“黑家伙”驮着空挑子回到河边。上等兵高兴极了,扑上去亲了它一口,并把自己在河边割的青草奖赏给它。“黑家伙”吃着,不停地甩着尾巴,表示它的高兴。

    上等兵买回一个铃铛,拴到“黑家伙”的脖子上。铃铛声清脆悦耳,陪伴着“黑家伙”行走在寂静的山道上。“黑家伙”喜欢这铃铛声,离上等兵越来越近,步子也越来越快,铃铛声也越加响亮,远远地传到盖孜河边。

    为了打发“黑家伙”不在身边的时间,上等兵带上了课本,在河边复习功课,他心里一直做着考军校的梦呢。复习累了,他背着手在草地上散步。他想到考上军校后,会和“黑家伙”分开,心里一阵难受,就拼命给“黑家伙”割青草,想把“黑家伙”一个冬天甚至几个冬天要吃的草都割下、晒干,预备好。

    在铃铛声中,又过了一年。这年夏天,上等兵考取了军校。

    走的那天,上等兵叫“黑家伙”驮着自己的行李下山,再最后一次给“黑家伙”背上的挑子里装上水,看着它往山上走去,直到走出很远。等他恋恋不舍地背着行李要走时,突然熟悉的铃声由远及近急促而来。他转身向山路望去,“黑家伙”正以他平时不曾见过的速度飞奔而来,纷乱的铃铛声大片大片地摔落在地。上等兵的心不由一颤,眼睛模糊了,模糊中,他发现,奔跑着的“黑家伙”是这凝固的群山中惟一的动点。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自杀请按1

[澳大利亚]巴里•罗森伯格

    “喂,警察吗?”

    “请问,哪一位?”

    “我要自杀,姓名还重要吗?”

    “自杀请按1,遭袭击请按2,其他请按3。”

    “什么?”

    “自杀请按1,遭袭击……”

    “好的,好的!听见了。我就按1。”道格狂暴地拨着手机号码。

    “喂,警察吗?是自杀部门吗?”

    “请问,哪位?”

    “什么?刚才接听电话的就是你啊!”

    “哦,是的,自杀请按1。”道格瞪着手机,“你的意思是我无论拨哪个号,都会打到你这里来?”

    “是的。”

    “为什么?”

    “这是我们档案管理的需要。”

    “你们的档案!我就要跳崖自杀了,你却只管谈什么你们的档案!”

    “谢谢你能理解我们,先生。那么,请问你叫什么?”

    “我的名字?我就要跳崖了,我的名字有什么用?”

    “很抱歉,先生。档案需要名字。”

    “档案!档案!”道格跺着脚,一块岩石落下了山崖,道格急忙退了几步,嘟嘟囔囔地说:“道格,道格·伍德。”

“谢谢。”对方愉快地说道,“是队伍的‘伍’,还是武装的‘武’?”

    道格叹了口气说:“够了,我马上就要跳下去了,但愿能跳到你头上。”

    “你要跳到我头上?哦,不,先生。我可不想让你跳到我头上。你的地址,先生?”

    “地址?填入档案?”道格高声叫起来。“九重霄,天堂,如何?对,就是那儿,家在天堂。”道格蹙起眉头。“不,地狱,我住在地狱。”

    “地狱的门牌号是多少,先生?”

    “还要门牌号!”

    “对不起,我不过开了个小小的玩笑。那么,先生,你的真实地址是什么?”

    道格盯着翻滚的波涛。“阳光海岸,情侣崖。”

    “阳光海岸?阳光海岸?对了,在这儿。情侣崖?情侣崖?找不到,我找不到它。你的四周有些什么?”

    情绪低落的道格变得暴躁起来。“不知道情侣崖?你不可能在阳光海岸?你在哪里?布里斯班?悉尼?”

    “很抱歉,先生,不过,我不能告诉你。”

    “那就点点头。”道格咆哮道,“墨尔本?珀斯?达尔文?”突然,机子里咔哒响了一声,道格发出一阵狂笑。“你在印度,是吧?我的电话被转到了孟买电讯中心了。你甚至不是警察或者什么都不是。”

    “我是。”对方威严地说。

    “说得太对了。”道格快速说道。“你什么都是。操任何口音,干任何职业,是任何性别。那么你的名字是什么?你的口音究竟是哪个地方的?”

    “确切地说,”对方说道,“我在浦那市,名叫哥文达。”

    “浦那!那个小破地方。”

    “浦那可不是个小地方,先生。”

    “你离开了孟买,跑在死亡公路上吧!”

    “我们的人可都是驾车高手,先生。”

    “当然。”

    “也许,除了在雨季。”

    “你们的车手跟你们的板球队员一个样。”

    “我们的板球队员,先生,”哥文达冷冷地说道,“始终是世界一流的。”

    “是啊,当然。你是说像戴尔·察帕蒂那样的一流板球手?可是他连个姑娘都击不倒。”

    “先生,”哥文达一字一字地说,“你是要自己跳下去还是让别人把你推下去?”

    “哦,是呀,推人落崖请按4。印度队连一支由11个关节炎患者组成的板球队都打不败。”

    “如果我们采取澳大利亚打法就能取胜。”

    “是啊,直接射门?”

    “不,直接贿赂。”

    “你说什么?”

    “因为澳大利亚只有出更大的贿赂金才能取胜。”

    “你……什么?你……你竟敢?我这就飞到浦那,把你的鼻子一拳打进嗓子眼里。”

    “你?谁是11人队员呢?跳崖前有11人呢,还是跳崖后仍有11人?”

    “跳崖?跳崖?谁说过跳崖的事了?我要去找个工作,存些钱,然后揍你个蒙头转向。”

    “拨000,然后按1。”

    “不!决不!决不!”

    道格关上手机。算了,玛丽走就走了吧,他能面对这件事。是这样吧?他放弃了工作,但可以把工作找回来。不过,要羞辱欧斯板球队?没门!他犯不着跳崖。他要跟那支厚颜无耻的冒牌板球队较量一番。

    道格扬起头大步离开了山崖,这时,哥文达警官在一辆没有警察标记的车里通过双目望远镜观察着这一切。他拨了一个号码。一个在情侣崖脚下的警察接听了电话。“把网收起来。”哥文达说,“心理医生说得对,交流疗法的确有效。”

(选自《译林》2006年第2期,略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父亲的手指

甫跃辉

    尘土飞扬的大路在两个孩子的脚下延伸。路面上,雨天留下的一个个泥坑,让太阳火热的舌头舔干了。

    “你真晓得阿爸的手指掉在什么地方?”许亮再次停下,转身盯着弟弟。

    “真的!”许明说。

    大路尽头灰蒙蒙的,他们一前一后,后面的人踩着前面人的影子。厚厚的灰尘,在脚下发出喑哑的扑突声。许亮眼前浮现出父亲痛苦的脸。他感到那张脸很陌生,他使劲回想他熟悉的父亲的脸。

    父亲是个好木匠,爱笑。舅舅教会他如何造出桌椅板凳后,十五岁的父亲就离开村子。几年后回来,舅舅仍只会造此桌椅板凳,他已是建筑队的师傅了。他们眼里,父亲就是英雄:头发根根竖立,精神抖擞;那双手宽大有力,兄弟一起也扳不过他一只手。

    许亮上学那年,那双大手放下锯子,握住了方向盘,离开了村子。端午,父杀没回来;中秋,父亲没回来;过年,父亲没回来。他们和母亲常到村口,望着那条通向村外的大路,大路尽头灰蒙蒙的。直到夏天,父亲回来了,他们没看见汽车。他们问汽车在哪,父亲笑笑。

    父亲的大手又握住锯子了。锯齿飞速旋转的刨木机前,父亲咬紧牙关,鼓看腮帮,用胸口抵住粗重的原木,一步步挨近刨木机,旋转的锯齿割进原木,火花四溅,锯末纷飞,剌耳的声音像细铁丝,勒得耳朵热辣辣的。常去建筑队玩耍的两兄弟,张大嘴巴,看看父亲的手擦着旋转成白亮亮一圈的锯齿推过去,缩回来。

    父亲回家后,他们很少看到他笑。一天晚上,许亮从梦里醒来。

    “下个月?怎么拿得出来?”父亲说。

    “总要想想。早晓得,就不去开什么车了。”

    “好好,我明天就去卖刨木机还钱。”

    父亲的笑越来越少了。只有和木匠们聊天,还会炫耀他那双大手。“瞧瞧!哪个木匠有这样一双手?当木匠的,谁的手指不要断几根?”舅舅就是的,他的右手只剩三个指头……以后呢?父亲再不会炫耀他那双大手了吧。

    昨天放学回家,母亲说:“你爸的手指给刨木机割掉了。我要和他去医院,他死活不让,说不过掉了个手指。我怎么放得下心?”

    “我去!”许亮有点兴奋。

    “你敢去?”母亲脸上亮堂了,就如当初给父亲的车灯突然照亮。

    “怎么不敢。”他也成了父亲那样的英雄。“不过掉了个手指。”他想像着父亲说话的样子。

    医院。父亲的头发很长了,乱糟糟地趴在他的脑门耳际。见到许亮,父亲努力笑了笑,两个酒窝裂成两条可怕的伤疤。

    “你怎么来了?”父亲的声音落在阴湿静谧的空气里,像水渗入沙子。

    “妈跟我说的。”许亮嗫嚅道,“阿爸,我们回家吧。”

    “你先回去,我今晚……”父亲声音虚弱,嘶嘶地吸着气。

    许亮很失望。他原以为父亲不等他说,便会跳下床,扯掉绷带,骑上单车带他回家的……

    “总算回啦!”母亲跑过来,“你爸怎么样?医生说什么?有没有好些?”

    “不过掉了一个手指,阿爸才不在乎,是吧!”许明神气十足,热切地望着哥哥。

    “阿爸说没事。”许亮很累,想要尽快摆脱弟弟的目光。晚上睡下后,许明又问了许多问题。许亮没有回答,总不能告诉他父亲是胆小鬼吧。

    夏天的夜晚,他们只穿一条小短裤,月光在他们光溜溜的小腿上爬动。许亮翻了个身,仍然睡不着。许明凑到他耳朵边,得意地说:“我晓得阿爸的手指掉在什么地方。”

    第二天早上,父亲没回来。中午,父亲没回来。母亲看看许亮,许亮不看她。他不想再去看父亲了。母亲说:“你再去瞧瞧,咋还不回来?”许亮没法违抗,带着弟弟出了门。

    “先去建筑队,找到手指,再到医院,就能让医生接上手指了!”许亮想,这主意不错。事实上昨天晚上他已经这么想了。

    建筑队大院四周堆满木头。刨木机周围干干净净,找不到一丝血迹。他们也没找到父亲的手指。“你不是说晓得在什么地方吗?”许亮瞪着弟弟,“走吧!”

    弟弟没动。他们不甘心就这么回去。忽然,有嗡嗡声传来,一只绿头苍蝇,掠过他们眼前,留下一条绿色的细线。许亮被一种强大而可怕的力量拽着,不由自主地跟上那只苍蝇。苍蝇钻进废木头堆,他蹲下,趴在地上。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一丝隐约的血腥钻进鼻孔,他找了一片长长的树皮,往废木堆里扒拉了好半天。苍蝇飞出来,接着跳出一个东西。

    一条粗大的烧焦的虫子。父亲的手指。

    “我们把手指带到医院。”许亮说。

    “好!但是……谁,谁来拿?”许亮没有接话。

    他们把手指留在了建筑队,他们也没去诊所。像打了败仗的士兵,他们踩着自己的影子回家了。当年父亲的汽车正是从他们脚下的大路开进村子的,候在村口的他们,听到车轮碾过路面的隆隆声,兴奋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奔跑。突然,车停了,强烈的灯光射向他们。他们眯起眼睛,明亮的灯光中,父亲朝他们走来,年轻,强壮,高大。

    拐进家门,父亲躺在院子里,左手缠着绷带;右手耷拉着,手掌垂下,疲惫、无力。父亲看见他们,挣扎着坐起,咧了咧嘴,笑了。平淡而宁静的夕阳中,他们站着,和父亲对视了几秒钟。

    许亮的脸渐渐地红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系于一发

[奥地利]卡尔·施普林根施密特

    我们想:让姑妈把秘密公开吧!我们虽年幼,但毕竟长大了,好歹快成年了,有什么事不能对我们说呢?埃弗里纳姑妈真不用对我们保什么密了。就说那个圆的金首饰吧,她用一根细细的链,总是把它系在脖子上,我们猜想,这里准有什么异乎寻常的缘由,里面肯定嵌着那个她曾爱过的年轻人的小相片。也许她是白白地爱过他一阵哩,这个年轻人是谁呢?他们当时究竟怎样相爱的呢?那时情况又是如何呢?

    这没完没了的疑问使我们纳闷。

    我们终于使埃弗里纳姑妈同意给我们看看那个金首饰。我们急切地望着她,她把首饰放在平展开的手上,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塞进缝隙,盖子猛地弹开了。

    令人失望的是,里面没有什么照片,连一张变黄的小相片也没有,只有一根极为寻常的、结成蝴蝶结状的女人头发,难道全在这儿了吗?

    “是的,全在这儿,”姑妈微微地笑着,“就这么一根头发,我发结上的一根普普通通的头发,可它却维系着我的命运。更确切地说,这纤细的一根头发决定了我的爱情。你们今天这些年轻人也许不理解这点,你们把自爱不当回事,不,更糟糕的是,你们压根儿没想过这么做。对你们说来,一切都是那样直截了当,来者不拒,受之坦然,草草了事。

    “我那时19岁,他——事情关系到他——不满20岁。他确是尽善尽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爱我。他经常对我这样说:我该相信这一点。至于我呢,虽然我俩间有许多话难以启口,但我是乐意相信他的。

    “一天,他邀我上山旅行。我们要在他父亲狩猎用的僻静的小茅舍里过夜,我踌躇了好一阵。因为我还得编造些谎话让父母放心,不然他们说啥也不会同意我干这种事的。当时,我可是给他们好好地演了出戏,骗了他们。

    “小茅舍坐落在山林中间,那儿万籁俱寂,孤零零地只有我们俩,他生了火,在灶旁忙个不歇,我帮他煮汤。饭后,我们外出,在暮色中漫步,两人慢慢地走着,无声胜有声,强烈的心声替代了言语,此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们回到茅舍,他在小屋里给我置了张床。瞧他干起事来有多细心周到!他在厨房里给自己腾了个空位,我觉得那铺位实在不太舒服。

    “我走进房里,脱衣睡下。门没上栓,钥匙就插在锁里。要不要把门栓上?这样,他就会听见栓门声,他肯定知道,我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太幼稚可笑了。难道当真需要暗示他,我是怎么理解我们的欢聚的吗?话说到底,如果夜里他真想干些风流韵事的话,那么锁、钥匙部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对他无奈。对他来说,此事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俩的一辈子——命运如何全取决于他,不用我为他操心。

    “在这关键时刻,我蓦地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念头,是的,我该把自己‘锁’在房里,可是,在某种程度上说,只不过是采用一种象征性的方法。我踮着脚悄悄地走到门边,从发结上扯下一根长发,把它缠在门手把和锁上,绕了好几道。只要他一触动手把,头发就会扯断。

    “嗨,你们今天的年轻人呀!你们自以为聪明,聪明绝顶。但你们真的知道人生的秘密吗?这根普普通通的头发——翌日清晨,我完整无损地把它取了下来!——它把我们俩强有力地连在一起了,它胜过生命中其他任何东西。一俟时机成熟,我们就结为良缘。他就是我的丈夫,多乌格拉斯。你们是认识他的,而且你们知道,他是我一生的幸福所在。这就是说,一根头发虽纤细,但它却维系着我的整个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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