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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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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武邑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五次调研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驮水的日子

温亚军

    连队所在的山上离盖孜河有8公里,全连每天吃用的水都要由驴去河边驮。新买回来的驴和原来负责驮水的下士犟上了,在挨了无数鞭子后才勉强驮回两半桶水。连长决定让上等兵去接驮水工作。

    第一天早上,上等兵把驴牵出圈,往驴背上搁装水的挑子。驴极不情愿,一把摔了挑子。上等兵也不急,也不抽打驴,驴摔了挑子,他再搁上去,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和驴较量。他和驴都折腾出满身汗,可硬叫驴没有再往下摔挑子的脾气了,上等兵才牵上驴下山。

    8公里在新疆算不了什么,说起来是几步路的事,可上等兵赶着驴,走了近两个小时。下山路上,驴故意磨蹭,上等兵不急不恼,任它由着自己的性子走。到了河边,上等兵往挑子上的桶里装满水后,驴又闹腾开了,几次把挑子摔下来,弄了上等兵一身的水。上等兵也不生气,驴摔下来,他再搁上去,摔下来,再放上去。他一脸的惬意样惹得驴更是气急。直到下午,上等兵才牵着驴驮了两半桶水回到山上。倒下水后,上等兵没有歇息,又牵着驴去驮水。如此折腾到天快亮时,驮够了四趟水,才让驴歇下。

    第二天,刚吹起床哨,上等兵就把驴牵出来去驮水。这天虽然也驮到了半夜,可桶里的水基本是满的。一连几天,如果不驮够四趟水,上等兵就不让驴休息,但他没有抽过驴一鞭子。

    慢慢地,在上等兵不愠不怒、不急不缓的调教中,驴没了那份暴烈,心平气和得就像河边的水草。上等兵感觉到驴已经真心实意接纳了他,便对驴更加亲切友好了。驴读懂了那份亲近,朝空寂的山中吼叫几声,又在自己吼叫的回声里敲出鼓点一样的蹄音欢快地走着。上等兵感应着驴的欢快,知心地拍了拍驴背,把缰绳往它脖子上一盘,不再牵它,只跟在一边。他又想到该给驴起个名字,兴奋起来,一点没犹豫,就给驴起名“黑家伙”。连长喜欢叫兵们这个家伙那个家伙的,驴全身黑色,就该叫“黑家伙”。虽然驴不是兵,但也是连队的一员,是他的战友。

    渐渐地,“黑家伙”熟悉了每天的水要驮回哪里,它总主动走到那里。一天,上等兵在路上耽搁了一下,“黑家伙”没有接到叫它停的命令,径自走出好远。待上等兵追到山上,“黑家伙”已经把两桶水分别驮到一班和二班的门口,正站着等他喂草料呢。上等兵冲到“黑家伙”跟前,“黑家伙”以为自己做错了事,扑闪着大眼睛,等着一个不高兴的表情。上等兵没有骂它,却伸出手抚着它的背,表扬它,“黑家伙”兴奋地冲天叫了几声。

    有了这一次,上等兵决定让“黑家伙”独自驮水回连。在河边装上水后,他对“黑家伙”说你自己回吧,“黑家伙”就自己上山了。“黑家伙”第一次独自上路时,上等兵有点不放心,悄悄跟在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发现“黑家伙”稳健的身影,竟是群山中惟一的动点。这惟一的动点,一下子使四周沉寂的山峰山谷多了些让人感动的东西。过了一个多小时,“黑家伙”驮着空挑子回到河边。上等兵高兴极了,扑上去亲了它一口,并把自己在河边割的青草奖赏给它。“黑家伙”吃着,不停地甩着尾巴,表示它的高兴。

    上等兵买回一个铃铛,拴到“黑家伙”的脖子上。铃铛声清脆悦耳,陪伴着“黑家伙”行走在寂静的山道上。“黑家伙”喜欢这铃铛声,离上等兵越来越近,步子也越来越快,铃铛声也越加响亮,远远地传到盖孜河边。

    为了打发“黑家伙”不在身边的时间,上等兵带上了课本,在河边复习功课,他心里一直做着考军校的梦呢。复习累了,他背着手在草地上散步。他想到考上军校后,会和“黑家伙”分开,心里一阵难受,就拼命给“黑家伙”割青草,想把“黑家伙”一个冬天甚至几个冬天要吃的草都割下、晒干,预备好。

    在铃铛声中,又过了一年。这年夏天,上等兵考取了军校。

    走的那天,上等兵叫“黑家伙”驮着自己的行李下山,再最后一次给“黑家伙”背上的挑子里装上水,看着它往山上走去,直到走出很远。等他恋恋不舍地背着行李要走时,突然熟悉的铃声由远及近急促而来。他转身向山路望去,“黑家伙”正以他平时不曾见过的速度飞奔而来,纷乱的铃铛声大片大片地摔落在地。上等兵的心不由一颤,眼睛模糊了,模糊中,他发现,奔跑着的“黑家伙”是这凝固的群山中惟一的动点。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写到驴对下士的反抗、不合作,与后文上等兵独特的驯驴方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突出了上等兵不急不躁、耐心平和的性格特点。 B、作者以生动细腻的笔触描写铃铛声,一人一驴行走在山路上,清脆的铃铛声打破了山道的寂静,展现出空灵悠远、意境优美的画面。 C、小说标题意味深长,“驮水的日子”既是上等兵与驴相处的美好时光,也是与战友戍边的岁月,寄寓了他对这一段军旅生活的深深眷恋。 D、小说讲述了上等兵与驮水的驴之间情感变化的故事,叙事自然平实,情感真挚动人,表现了当代军人的人性美以及人与动物的和谐美。
(2)、小说中两次写上等兵发现“黑家伙”是“群山中惟一的动点”,两次的情形不同,上等兵的心情也不一样。请简要分析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3)、小说中驮水的驴名叫“黑家伙”,上等兵却没有具体名字,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用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恼

(俄)契诃夫

    暮色昏暗。大片的湿雪绕着刚点亮的街灯懒洋洋地飘飞,落在房顶、马背、肩膀、帽子上,积成又软又薄的一层。车夫姚纳•波达波夫周身雪白,象是一个幽灵。他在赶车座位上坐着,一动也不动……他那匹小母马也一身白,也一动不动。

    姚纳和他的瘦马已经有很久停在那个地方没动了。他们还在午饭以前就从大车店里出来,至今还没拉到一趟生意。街灯的暗淡的光已经变得明亮生动,街上也变得热闹起来了。

    “赶车的,到维堡区去!”姚纳听见了喊声,“赶车的!”

    姚纳猛的哆嗦一下,从粘着雪花的睫毛里望出去,看见一个军人。

    “到维堡区去!”军人又喊了一遍,“你睡着了还是怎么的?到维堡区去!”

    为了表示同意,姚纳就抖动一下缰绳,于是从马背上和他肩膀上就有大片的雪撒下来。……那个军人坐上了雪橇。

    姚纳在赶车座位上局促不安,象是坐在针尖上似的,往两旁撑开胳膊肘,不住转动眼珠,就跟有鬼附了体一样。

    姚纳回过头去瞧着乘客,努动他的嘴唇。……

    “什么?”军人问。

    姚纳撇着嘴苦笑一下,嗓子眼用一下劲,这才沙哑地说出口:“老爷,那个,我的儿子……这个星期死了。”

    “哦!……赶你的车吧,赶你的车吧,……”乘客说。“照这样走下去,明天也到不了。快点走!”

    姚纳就又伸长脖子,微微欠起身子,用一种稳重的优雅姿势挥动他的鞭子。后来他有好几次回过头去看他的乘客,可是乘客闭上眼睛,分明不愿意再听了。他把乘客拉到维堡区以后,就把雪橇赶到一家饭馆旁边停下来……湿雪又把他和他的瘦马涂得满身是白。一个钟头过去,又一个钟头过去了。……

    人行道上有三个年轻人路过,把套靴踩得很响,互相诟骂,其中有个人矮而驼背。

    “赶车的,到警察桥去!”那个驼子用破锣般的声音说,“一共三个人。……二十戈比!”

    姚纳抖动缰绳,吧哒嘴唇。二十戈比的价钱是不公道的,然而他顾不上讲价了。……一个卢布也罢,五戈比也罢,如今在他都是一样,只要有乘客就行。“好,走吧!”驼子用破锣般的嗓音说,对着姚纳的后脑壳喷气,“快点跑!嘿,老兄,瞧瞧你的这顶破帽子!全彼得堡也找不出比这更糟的了。……”

    姚纳感到他背后驼子的扭动的身子和颤动的声音。他听见那些骂他的话,看到这几个人,孤单的感觉就逐渐从他的胸中消散了。驼子骂个不停,诌出一长串稀奇古怪的骂人话。正好他们的谈话短暂地停顿一下,姚纳就回过头去,嘟嘟哝哝说:“我的……那个……我的儿子这个星期死了!”

    “大家都要死的,……”驼子咳了一阵,擦擦嘴唇,叹口气说。“得了,你赶车吧!诸位先生,照这样的走法我再也受不住了!他什么时候才会把我们拉到呢?”

    “那你就稍微鼓励他一下,……给他一个脖儿拐!”

    “老不死的,你听见没有?真的,我要揍你的脖子了!……”

    “嘻嘻,……”他笑道。“这些快活的老爷,……愿上帝保佑你们!”

    姚纳与其说是感到,不如说是听到他的后脑勺上啪的一响。

    姚纳回转身,想讲一讲他儿子是怎样死的,可是这时候驼子轻松地呼出一口气,声明说,谢天谢地,他们终于到了。姚纳收下二十戈比以后,久久地看着那几个游荡的人的背影……他的苦恼刚淡忘了不久,如今重又出现,更有力地撕扯他的胸膛。姚纳的眼睛不安而痛苦地打量街道两旁川流不息的人群:在这成千上万的人当中有没有一个人愿意听他倾诉衷曲呢?然而人群奔走不停,谁都没有注意到他,更没有注意到他的苦恼。……

    “回大车店去,”他想。大约过了一个半钟头,姚纳已经在一个肮脏的大火炉旁边坐着了。炉台上,地板上,长凳上,人们鼾声四起。空气又臭又闷。

    墙角上有一个年轻的车夫,带着睡意嗽一嗽喉咙。

    “我呢,老弟,我的儿子死了。……你听说了吗?这个星期在医院里死掉的。”

    姚纳看一下他的话产生了什么影响,可是一点影响也没看见。那个青年人已经盖好被子,连头蒙上,睡着了。老人就叹气……他渴望说话。他的儿子去世快满一个星期了,他却至今还没有跟任何人好好地谈一下这件事。……应当有条有理,详详细细地讲一讲才是。……应当讲一讲他的儿子怎样生病,怎样痛苦,临终说过些什么话,怎样死掉。听的人应当惊叫,叹息,落泪。

    “去看一看马吧,”姚纳想。

    他穿上衣服,走到马房里,他的马就站在那儿。 “你在吃草吗?”姚纳问他的马说,看见了它的发亮的眼睛。“好,吃吧,吃吧。……是啊……我已经太老,不能赶车了。……该由我的儿子来赶车才对,我不行了。……只要他活着就好了。……”姚纳沉默了一忽儿,继续说:“库兹玛•姚内奇不在了。……他下世了。……他无缘无故死了。……比方说,你现在有个小驹子,你就是这个小驹子的亲娘。……忽然,比方说,这个小驹子下世了。……你不是要伤心吗?”

    那匹瘦马嚼着草料,听着,向它主人的手上呵气。姚纳讲得入了迷,就把他心里的话统统对它讲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风刮过

邢永贵

    这是一定要在春天里刮起的大风,它一定要从残雪上面,从还没有从枯草下面伸出脖子的草芽上面,从我们还在不断往外抖落寒气的身体上,刮过去。它要刮过去,比任何一场风讲信用,比任何一场风猛烈,比任何一场风彻底,也比任何一场风更像风。可是大风在没有变成大风之前,我只能叫它风。

    此刻,风从我身旁起步。

    风从我脚下启动脚步。我脚下的大地开始不安起来,我从不怀疑脚下的大地对风有所谓恐惧,不会的,大地要比我们的内心沉稳得多。这是大地在抗拒风的诱惑。风用远方向此地,用多维向二维,用轻向重,用抽象向具体发出了邀请。大地终于动摇了,在二月的风里,大地微微颤动着,在宇宙里,它一定像一个刚刚点火的发动机。它的能量不是来自燃料,而是来自风热情的手臂。

    风当然是有手臂的,它先绅士一样向大地做出了邀请,之后,它又像调皮的小孩子一样挥动起了手臂。它的手臂摇动了地面上的草茎、麦苗,摇动了马的鬃毛和墙上的枯草。风用手一遍遍摸过大地,去秋落下的树叶,不知什么时候丢掉的纸片,都随着风的方向去了。风用一只看不见的手把它们紧紧攥住,牢牢地掌握在手心里。这些我们无从把握的事物,总有能把握它们的力量。风就是其中之一。

    风从我脚下起步以后,开始还是中规中矩的,它只是在我的身边走动。但很快它表现得焦躁起来,它加快了脚步,想要离开我,去寻找新的栖所。我能说什么和做什么呢?我什么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因为它是--风。它要是蜗居于一隅,它就不是风。风是自由的,飘逸的,它也是散漫的,不受羁绊的。风向往着天空,风要从一个新的高度上打量这个它不可理解的世界。

    风开始高出地面,高出麦地,高出马背,也高出了墙头。风的脚还在地面上,可它的身子已经在空中了。风变得粗大,风也开始伸长,风要用自己的身体让世界更充实。风并不认为吹动一根牛毛比撼动人心更容易。只要想做,风从来都是一心一意的。风攀上了树梢,树梢颤抖起来。风越过墙头,追逐喧嚣不已的人们。风掀动人的衣襟,它要让自以为是的人从内心惧怕。风要把自己吹进人的心里去。人们裹紧了衣服,关紧了门窗,从玻璃后面偷偷地看风。

    风在乡村里驰骋,在高楼间巡游。风从来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风的眼睛无处不在。风在窃笑:那些躲在玻璃后面的人们是多么的虚弱。

    风用力拍门。风跑过房顶,晒在房顶上的草粪跟着跑动。风吊在电线上玩秋千,电线发出了“啾啾”的鸣叫,那是恐惧并欢乐着的声音,每一个荡过秋千的人都深有体会。荡得越高,那种伴随恐惧而来的兴奋就越强烈。风在空中乱蹿,它已经像一个酒汉一样不可理喻。

    此时,可以叫它大风了。大风,人们这样叫着,大风却没有答应。大风呼啸着奔驰,大风摇摆着转圈,大风猛然间跌倒在地。大风的脾气终于爆发了。这个世界,没有谁可以与它对话。大风用脚蹭起一阵阵沙土,用衣袖鼓荡着,撒向天空。这是大风的染料,世界此时已无法避免被它任意涂抹的命运。大地是黄的,天空是黄的,人的心里也是黄的。

    但大风显然不能满足这样的恶作剧。大风用手撕扯世界。它捅破硬撑着的窗户纸,折断已腐朽的树枝,刮翻行将倒塌的建筑以及一切貌似强大实则脆弱之极的东西。大风降临,世界的虚伪和软弱被撕开。

    大风把那些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这就成了悲剧。大风还把那些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那就不仅仅是喜剧了。那些陈年的垃圾,那些已经忘却的伤口,那些不敢面对的丑陋,被大风一一抖落出来,摆在人们的眼前。看吧,善于遗忘、习惯于遗忘、乐于遗忘的人们,看看你们这肮脏的、充满腐气和病毒的生活。

    当大风吹过,人们才发现:我们生活的世界,它并不如美玉般浑圆,也不像铁板似的坚硬。它暗藏了许多肮脏,也掩饰了不少的空洞和虚弱。

    这是一定要在春天里刮起的大风,它一定要从残雪上面,从还没有从枯草下面伸出脖子的草芽上面,从我们还不断往外抖落寒气的身体上,刮过去。它还要从我们的心里刮过去,带着冬的利刃,同时也带着春天的阳光。它要刮过去,比任何一场风猛烈,比任何一场风彻底,比任何一场风更像风,也比任何一场风讲信用。

    大风吹过,世界安静下来,大地春暖花开。

(选自《西部散文选刊》2016年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林肯中心的鼓声

木心

    搬到曼哈顿,与林肯中心几乎接邻,听歌剧,看芭蕾,自是方便,却也难得去购票。

    开窗,就可望见林肯中心露天剧场之一的贝壳形演奏台。那里每天下午、晚上,各有一场演出。废了室内的自备音响,乐得享受那大贝壳中传来的精神海鲜。节目是每天和每晚更换的:铜管乐、摇滚乐、歌剧清唱、重奏,还有时髦的名称也来不及定妥又变了花样的什么音乐。我躺着听,边吃边喝边听,比罗马贵族还惬意。但夏季没过完,我已经非常厌恶那大贝壳中发出的声音了;不想“古典”的日子,偏偏是柔肠百转的惹人腻烦;不想摩登的夜晚,硬是以火爆的节奏乱撞耳膜。不花钱买票,就这样受罚了。所以每当雷声起,电光闪,阵雨沛然而下,我开心,看你们还演奏不!

    可惜不是天天都有大雷雨,只能时候一到,关紧窗子。如果还是隐隐传来,便开动自己的音响与之抗衡,奇怪的是,但凡抱着这样心态的当儿,就也听不进自选的音乐。可见行事必得出自真心,强求是不会快乐的。

    某夜晚,灯下写信,那大贝壳里的频率又发作了,看看窗外的天,不可能下雨,窗是关紧的,别无良策,管自己继续写吧……乐器不多,鼓、圆号、低音提琴,不三不四的配器……管自己写吧……

    写不下去了——鼓声,单是鼓声,由徐而疾,疾更疾,忽沉忽昂,渐渐消失,突然又起翻腾,恣意癫狂,石破天惊,戛然而止。再从极慢极慢的节奏开始,一程一程,稳稳地进展……终于加快……又回复凝重的持续,不徐不疾,永远这样敲下去,永远这样敲下去了,不求加快,不求减慢,不求升强降弱,唯一的节奏,唯一的音量……其中似乎有微茫、偶然的变化,变化太难辨识,却使听觉出奇地敏感,出奇敏感的绝望者才能感觉到它。之后鼓声似乎有所加快,有所升强……后又加快升强,渐快,更快,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快到不像是人力击鼓,但机械的鼓声绝不会有这“人”味,是人在击鼓,是个非凡的人,否定了旋律、调性、音色,各种记谱符号。这鼓声引醒的不是一向由管乐、弦乐、声乐所引醒的因素。人,除了历来习惯于被管乐、弦乐、声乐所引醒的因素之外,还确有非管乐、弦乐、声乐所能引醒的因素,它们一直沉睡着,淤积着,荒芜着,原始而古老。在尚无管乐、弦乐、声乐伴随时,这些因素出现于打击乐,在漫长的遗弃废置之后,被今晚的鼓声所引醒,显得陌生新鲜。这非音乐的鼓声使我回到古老的蛮荒状态,更接近宇宙的本质。这鼓声接近于无声,最后仿佛只剩下鼓手一个人,而这人必定是遒劲与美貌、粗犷与秀丽浑然一体的无年龄的人——真奇怪,单单鼓声就可以这样顺遂地把一切欲望击退,把一切观念敲碎,不容旁骛,不可方物,把它们粉碎得像基本粒子一样分裂飞扬在宇宙中……

    我扑向窗口,猛开窗子,鼓声已经在圆号和低音提琴的抚慰中作激战后的喘息,低音提琴为英雄拭汗,圆号捧上了桂冠,鼓声也将息去——我心里发急,鼓掌呀!为什么不鼓掌,涌上去,把鼓手抬起来,抛向空中,摔死也活该,谁叫他击得这样好啊!

    我激动过分,听众在剧烈鼓掌,尖叫……我望不见那鼓手,只听得他在扬声致谢……掌声不停……但鼓声不起,他一再致谢,终于道晚安了,明亮的大贝壳也转为暗蓝,人影幢幢,无疑是散场。

    我懊丧地伏在窗口,开窗太迟,没有全部听清楚,还能到什么地方去听他击鼓,冒着大雨我也会步行去的。

    我不能荏弱得像个被遗弃的人。

    又不是从来没有听见过鼓声,我是向来注意各种鼓手的,非洲的,印度的,中国的……然而这个鼓手怎么啦,单凭一只鼓就使人迷乱得如此可怜!我承认他是个幸福的人,我分不到他的幸福。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一支队伍路过乔家屯

乔迁

队伍来到乔家屯的时候,正是年根,眼瞅着就要过年了。这天,天色刚刚泛白,屯子还笼罩在一片灰白之中。乔家屯的乔老六最先看到队伍,应该说是碰到的。他一大早被尿憋醒,急忙爬起来,迷迷糊糊地蹿出屋就往房后的树趟子跑。一钻进树趟子便一头撞在了一个人身上。乔老六头也没抬哪囔了一句,话音未落,他的肩膀便被牢牢抓住了。

他挣扎了一下,没挣开,骂了一句:“瞎闹啥!”抬头一瞧,立马清醒了,面前黑压压耸着一群人,个个手里都拿着家伙什儿,能打响的那种。他虽没摸过,但是见过,百八十里地外的拉哈镇他去过,有扛枪站岗的。

乔老六差点儿没把尿整到裤兜子里,神色紧张地看着这群带枪的人。

抓着他肩膀的人口气和蔼地问了他一句:“你是这屯子的?”

乔老六忙点下头。

那人就笑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怕,我们是抗联,屯子里来没来外人?”

乔老六赶紧摇头,磕巴着说了一句:“我们这地偏,没人来。”

那人便说:“我姓王,是队长。你能带我去见一下屯子里主事的人吗?”

王队长说话的语气一直和蔼可亲,乔老六便不那么紧张了。他苦着脸说:“能让我把尿先撒了吗?快憋不住了。”

王队长笑了笑,拿开了手。

走出树趟子,乔老六说:“我带你们去找我四哥,他是主事的,我们屯儿大事小情都由他做主。”

王队长回头对队伍说:“你们在这里等着。”

这会儿,乔家屯主事乔金贵已经起来了。他每天起得都很早,琢磨着该做的活儿,派谁干着合适。乔老六把王队长带到他面前时,他怔了一下,目光盯在了王队长挎的盒子枪上。

乔老六说:“四哥,他说他是抗联的。”

王队长就上前一步,冲乔金贵伸出手说:“你好,我姓王……”乔老六突然在后面一把抱住了王队长,急切地冲乔金贵喊道:“四哥,快,拿绳子!他们人老多了,都在房后的树趟子里呢,他是头儿。”

王队长既没动,也没挣扎,微笑着说:“我们是咱穷苦百姓的队伍……”

乔老六叫道:“别蒙人了,拉哈镇我去过,警察贴着告示说你们抗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谁要是发现你们,报告了有赏钱,抓住赏钱更多呢。”

王队长说:“那些警察都是日本人的汉奸走狗,专门帮日本人祸害咱老百姓的。”

乔老六喊道:“我们这从来没来过队伍,谁知道哪个好哪个坏的!”

“松开!”乔金贵冲乔老六喝道。

“四哥……乔老六不撒手。

“松开!”乔金贵厉声喝道,口气不容置疑。

乔老六迟疑着慢慢地松开了手,目光紧紧盯着王队长的手,怕王队长伸手去摸枪。

乔金贵冲王队长一抱拳:“来的都是客!不知贵客有何吩咐?”

王队长忙道:“我们要去火烧沟,昨天晚上八成是走错了路,跑到了这里,能否找个认路的给带个路?”

乔金贵没吭声。

乔老六看王队长被松开后并没掏枪,依旧和蔼亲切地说话,心中颇有好感,便说道:“我认识路,我带你们去。”

乔金贵迟疑了一会儿,点了下头。

王队长说:“能否再给弄点儿吃的,一天一宿没吃东西了。”说着,从兜里掏出两块钱,递给乔金贵说:“只有这些了,日后一定来补上。”

乔金贵面容抽动了一下,摆手说道:“不用!王队长去把队伍带进来吧,我立刻安排人做饭。饭菜不好,但是热乎,管饱。”

王队长连声感谢,转身去带队伍。

队伍吃饱后,要走,王队长跟乔金贵告辞,一个战士过来,牵着一匹健壮的大黑马,对王队长说:“队长,咱们用一下老乡的这匹马吧,伤员走得太慢了。”王队长立刻喝道:“不行!抬着伤员走。”

那个战士无奈地松开了马缰绳。

乔金贵喊乔老六:“你带他们走小路,送到就回来。把大黑马牵上,驮着伤员走。”乔老六转身要走,乔金贵说道:“带上干粮和水。”

乔老六说:“不用,送到后,我骑大黑马有个把小时就回来了,大黑马跑得快。”

乔金贵眼一瞪说:“带上!”

乔老六只好进屋去拿了干粮和水。

贴近晌午的时候,乔老六便回来了。乔老六跳下大黑马时,乔金贵说了一句:“骑回来了?”乔老六边拴马边对乔金贵说:“不骑回来我还能再牵着走回来!非得让我带干粮,我都说了大黑马跑得快,晌午饭都没耽误的。给,王队长非得让我交给你的。”乔老六伸过来的手里是乔金贵没要的那两块钱。

乔金贵嘴唇抖动了好几下,伸手摸着大黑马的脖子,哽咽着说了一句:“这支队伍,能行!”

这时,远远的屯子里依稀传来爆竹声,一声高,一声低……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9年第6期,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

人生的乐趣

林语堂

我们只有知道一个国家人民生活的乐趣,才会真正了解这个国家,正如我们只有知道一个人怎样利用闲暇时光,才会真正了解这个人一样。只有当一个人歇下他手头不得不干的事情,开始做他所喜欢做的事情时,他的个性才会显露出来。只有当社会与公务的压力消失,金钱、名誉和野心的刺激离去,精神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荡之时,我们才会看到一个内在的人,看到他真正的自我。中国人在闲暇时是最聪明最理智的。他们有着如此之多的闲暇和悠闲的乐趣,这有关他们生活的一章,就是为愿意接近他们并与之共同生活的读者而作的。这里,中国人才是真正的自己,并且发挥得最好,因为只有在生活上他们才会显示出自己最佳的性格——亲切、友好与温和。

既然有了足够的闲暇,中国人有什么不能做呢?他们食蟹、品茗、唱戏、放风筝、猜谜、看斗鸡、浇花、下棋、养鸟、猜拳、看手相、腌萝卜、喂鸽子、登山、看赛舟……

这是因为中国人总是那么亲切、和蔼、活泼、愉快,那么富有情趣,又是那么会玩儿。这也是自然的,因为情趣来自传统。人们被教会欣赏美的事物,不是通过书本,而是通过社会实例,通过在富有高尚情趣的社会里的生活。工业时代,人们的精神无论如何是丑陋的,而某些中国人的精神——他们把自己的社会传统中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抛弃掉,而疯狂地去追求西方的东西,可自己又不具备西方的传统,他们的精神更为丑陋。在全上海所有富豪人家的园林住宅中,只有一家是真正的中国式园林,却为一个犹太人所拥有。所有的中国人都醉心于什么网球场、几何状的花床、整齐的栅栏、修剪成圆形或圆锥形的树木,以及按英语字母模样栽培的花草。上海不是中国,但上海却是现代中国往何处去的不祥之兆。它在我们嘴里留下了一股又苦又涩的味道,就像中国人用猪油做的西式奶油糕点那样。它刺激了我们的神经,就像中国的乐队在送葬行列中大奏其“前进,基督的士兵们”一样。传统和趣味需要时间来互相适应。

古代的中国人是有他们自己的情趣的。我们可以从漂亮的古书装帧、精美的信笺、古老的瓷器、伟大的绘画和一切未受现代影响的古玩中看到这些情趣的痕迹。人们在抚玩着漂亮的旧书、欣赏着文人的信笺时,不可能看不到古代的中国人对优雅、和谐和悦目色彩的鉴赏力。仅在二三十年之前,男人尚穿着鸭蛋青的长袍,女人穿紫红色的衣裳,那时的双绉也是真正的双绉,上好的红色印泥尚有市场。而现在整个丝绸工业都在最近宣告倒闭,因为人造丝是如此便宜,如此便于洗涤,三十二元钱一盎司的红色印泥也没有了市场,因为它已被橡皮图章的紫色印油取代。

古代的亲切和蔼在中国人的小品文中得到了极好的反映。小品文是中国人精神的产品,闲暇生活的乐趣是其永恒的主题。小品文的题材包括品茗的艺术、图章的刻制及其工艺和石质的欣赏、盆花的栽培,还有如何照料兰花、泛舟湖上、攀登名山、拜谒古代美人的坟墓、月下赋诗,以及在高山上欣赏暴风雨——其风格总是那么悠闲、亲切而文雅,其诚挚谦逊犹如与密友在炉边交谈,其形散神聚犹如隐士的衣着,其笔锋犀利而笔调柔和,犹如陈年老酒。文章通篇都洋溢着这样一个人的精神:他对宇宙万物和自己都十分满意;他财产不多,情感却不少;他有自己的情趣,富有生活的经验和世俗的智慧,却又非常幼稚;他有满腔激情,而表面上又对外部世界无动于衷;他有一种愤世嫉俗般的满足,一种明智的无为;他热爱简朴而舒适的物质生活。

在中国,人们对一切艺术的艺术,即生活的艺术,懂得很多。一个较为年轻的文明国家可能会致力于进步;然而一个古老的文明国度,自然在人生的历程上见多识广,它所感兴趣的只是如何过好生活。就中国而言,由于有了中国的人文主义精神,把人当作一切事物的中心,把人类幸福当作一切知识的终结,于是,强调生活的艺术就是更为自然的事情了。但即使没有人文主义,一个古老的文明也一定会有一个不同的价值尺度,只有它才知道什么是“持久的生活乐趣”,这就是那些感官上的东西,比如饮食、房屋、花园、友谊。这就是生活的本质,这就是为什么像巴黎和维也纳这样古老的城市有良好的厨师、上等的酒和美妙的音乐。人类的智慧发展到某个阶段之后便感到无路可走了,于是便不愿意再去研究什么问题,而是像奥玛开阳那样沉湎于世俗生活的乐趣之中了。于是,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它不知道怎样像中国人那样吃,如何像他们那样享受生活,那么,在我们眼里,这个民族一定是粗野的,不文明的。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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