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崇德实验学校2023-2024学年八年级上学期社会法治期中测试试卷
2016年9月,38位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因涉嫌拉票贿选问题,代表资格被终止。其常委会成员已经不足半数,无法正常履职。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开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成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筹备组,负责筹备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甲:哥们抽根烟。乙:真有味!
甲:哥们磕粒药。乙:真过瘾!
甲:哥们一起抢。乙:真刺激!
甲:哥们一起坐牢。乙:真后悔……
这一故事警示我们( )
①小王受到了刑罚处罚 ②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③法律具有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作用 ④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手机微信已经成为大众交流的平台。下面是微信朋友圈的部分内容:
小陈:真倒霉!我从网上下载的文章获得征文比赛一等奖。然而被人举报后,学校取消了我的获奖资格。
小李:真任性!小强到超市购物,将货架上的东西翻到一地,他说:“顾客就是上帝,想怎样就怎样。”
小明:真奇怪!发微信也犯法。网民“风信子”在朋友圈散发了“有人被打死,社会太乱”的谣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件还原:小涛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上七年级时,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他经常旷课逃学,屡教不改。进入八年级后,为了去网吧上网,花完了零用钱就去偷别人的手机,被治安拘留。在九年级,他结识了一些不良朋友,滋事生非,在帮“哥们儿”打架时将一人刺成重伤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材料一:因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中学生小航在校不认真学习,并经常旷课与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交往,沉迷于网络游戏,有时还偷拿同学的东西,打骂同学等,多次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但他没有吸取教训,为获得上网的费用经常在社会上偷窃,还曾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之后小航还是不思悔改,一天晚上,他趁邻居王大妈的儿子出差术归,持刀爬进王大妈家企图盗窃,被王大妈发现后,当即把王大妈打伤,并偷走现金1000余元。经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判处小航有期徒刑3年。
材料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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