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西省太原市金河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开学摸底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京剧名家孙毓敏:生命之火为国粹艺术燃烧

沈黎明

    孙毓敏1940年出生在上海一个普通市民之家,幼年时由于父母离异,她和两个妹妹跟着母亲艰难度日。孙毓敏的母亲喜欢京剧,经常在家中哼唱,耳濡目染,孙毓敏也喜欢上了京剧。1952年,孙毓敏考入北京私立艺培戏曲学校,开始为期7年的学艺之路。孙毓敏学戏特别刻苦,每天凌晨4点多钟就起床练声,然后练基本功,风雨无阻;上课时则认真听讲,不懂就向老师请教。为了练好旦角的兰花指,她天天晚上打来热水,将手放进很烫的水中慢慢上弯到90度,无论冬夏从不停止。

    1958年夏天,孙毓敏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然后拜荀慧生为师,唱念做表舞全方位得到荀慧生亲授,演出的《荀灌娘》《红娘》等荀派大戏,每年在200场以上。

1968年,她因所谓的“海外关系”罹祸,不甘屈辱的她推开三楼的窗户,一跳致残。对一个演员而言,这原本意味着艺术生涯的终结,她竟又顽强地重新站立起来。最初腿不能动,手无力,她就先锻炼双手,平躺在床上帮人织毛衣,以平均每周一件的速度,一直织了近百件。手有劲了,她就用双手扳着两腿练翻身……一段时间后,她开始练站立,接着开始练迈步,她请人在床和窗户之间拉一根绳子,然后抓着绳子一步步地挪动,每前行一点都像踩在刀尖上,疼得大汗淋漓。经两个月不懈努力,她终于用一个多小时完成了从床边到窗前仅4米的行走。

    逐渐能像鸭子一样摇摆着走路后,孙毓敏查阅大量资料,给自己制订了一个计划:脚跟骨有棱不平,多多走路把它磨平;膝关节弯曲困难、小腿肌肉萎缩,就爬楼梯锻炼。走路好说,爬楼梯对她是有一定风险的。为了实现愿望,她冒险脱去了保护腰椎的钢背心,抓着楼梯扶手向上攀爬。尽管每上一级台阶都疼得眼冒金星,肌肉萎缩的双腿不住颤抖,但她全然不顾,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孙毓敏的膝关节弯曲相对自如了。

爬只是第一步,接着是摸、滚、跌,终于走上了她难以忘怀和舍弃的舞台。孙毓敏硬是凭着对京剧事业的热爱和顽强的毅力,经过长达13年令人难以想象的“残酷”锻炼,重新站在了舞台上。

    1978年,孙毓敏的冤案得到平反。重返阔别多年的舞台后,孙毓敏精湛的演技再度吸引了广大戏迷的眼球,获得大家的喜爱,她不仅赢得“活红娘”的美誉,荣获了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及“梅兰芳金奖”等多项大奖,还在国际上获得了“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奖”。

    作为戏曲艺术学校之长,她倾尽心力,秉承名校传统,顺应时代要求,曾率领师生四赴欧洲巡演,在巴黎创下连满27场的记录……

    多年来,孙毓敏一直不忘恩师荀慧生先生,不忘荀派艺术的传承,在百忙中不辞辛劳地传授荀派艺术。孙毓敏先后收了60多名入室弟子,对慕名请她指点的年轻演员她也从不拒绝,为数十人说过戏,堪称桃李满天下,荀派艺术第一传人。

    如今孙毓敏虽然已退休,但仍然关心京剧事业的发展、京剧人才的培养,并兼任多所大学和艺术院校的客座教授,生命之火一直为古老的国粹艺术燃烧着!

    (选自《黄河黄土黄种人》,2016年第10期,有删改)

相关链接:当她终于可以“像鸭子一样”走路,在“样板戏”《奇袭白虎团》中她扮演了一个群众,站在舞台的犄角,没有一句台词,甚至没有人看到她的面容,她却感到莫大的鼓舞。(《孙毓敏:角儿就得宠辱不惊》)

孙毓敏自传的书名起得贴切——《我这两辈子》,她的人生历经悲喜、穿越生死,除了一身傲骨,更有一片仁心。在追寻荀派艺术的道路上,孙毓敏走得坦坦荡荡,无愧于心。(《傲骨“荀”芳踪》)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孙毓敏喜欢京剧与家庭熏陶密不可分,后来她考取北京私立艺培戏曲学校,在这个学校学习了七年的京剧艺术,为后来成为京剧名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B、孙毓敏在“文革”期间因为莫须有的“海外关系”问题遭受灾祸,受尽屈辱,后来她不甘忍受,从三楼跳下,造成腿不能动、手无力的结果。 C、孙毓敏通过艰苦的锻炼能够像鸭子一样走路后就登上舞台,虽然是群众演员,没有台词,但她十分满足,这充分说明孙毓敏对京剧的热爱。 D、文本通过孙毓敏的“一跳致残”和她用13年的时间艰苦锻炼的对比告诉人们,只要对自己的目标充满执着,用顽强的毅力去拼搏,就能够成功。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艺培戏曲学校学戏时,孙毓敏就体现出了执着、好强、不惧困境的品格,她每天凌晨4点多起床练功,为练好旦角的兰花指天天用热水烫手。 B、孙毓敏凭借毕业时的优异成绩、荀慧生老师的言传身教,演出了荀派大戏《荀灌娘》《红娘》等,年纪轻轻就成为荀派艺术的传承人。 C、“脚跟骨有棱不平,用多走路把它磨平”中的“磨平”一词充满疼痛感,一个词语就形象地描摹出孙毓敏在锻炼过程中遭遇的艰难。 D、第四段主要交代孙毓敏锻炼自己的内容,第五段是过渡段,“爬只是第一步”总结第四段,“重新站在了舞台上”引出下文的表述。 E、孙毓敏的自传《我这两辈子》中的“两辈子”以她再一次登上京剧舞台为分界线,她认为过去是上一辈子的事情,这表现了她的宽容大度。
(3)、重返京剧舞台的孙毓敏是如何让“生命之火为国粹艺术燃烧”的?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超重的爱  

            肖复兴

那天到机场送人,飞往法兰克福、伦敦、罗马和巴黎的航班,密集得像雨点似的挤在一起。大概正赶上暑假结束,大学开学在即,到处可以看到推着装有大行李箱推车的学生们,送行的父母特别多。候机厅里,家庭的气息一下子很浓,像是客厅,相似的面孔不停地在眼前晃动。

不时有孩子进到里面去办理登机手续,家长只能够站在候机厅里等,“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们都伸长了脖子,把望眼欲穿的心情赋予人头攒动的前方。不时便又看见有孩子匆匆地从里面走出来,给家长一个渴望中的喜悦。不过,我发现,匆匆出来的孩子大多并不是为了和送行的父母再一次告别,也很少见到有依依不舍的场面,那样的场面,似乎只留给了情人之间的拥抱和牵手。

站在我身边的是一位面容姣好的中年妇女,凉鞋露出的脚趾涂着鲜艳的颜色,这样风韵犹存的女人,在我们的电视剧里一般还要在男人怀里撒娇呢。现在,她像是只温顺的猫,眼神有些茫然。不一会儿,我看见一个大小伙子推着行李车,气冲冲地向她走来,没好气地对她嚷嚷道:“都是你,让我带,带!都超重啦!”只听见她问:“超了多少?”语气小心,好像过错都在自己的小媳妇。“10公斤!”只有儿子对母亲才会这样肆无忌惮。听口音,是南方人。

于是,我看见母亲开始弯腰蹲了下来,把捆箱子的行李带解开,打开箱子。那是一大一小赭黄色的两个名牌箱。儿子也蹲下来,和母亲一起翻箱子里面的东西,首先翻出的是两袋洗衣粉,儿子气哼哼地嘟囔着:“这也带!”然后又翻出一袋糖,儿子又气哼哼地嘟囔一句:“这也带!”接着把好几铁盒的茶叶都翻了出来:“什么都带!”母亲什么话都没说,看儿子天女散花般把好多东西都翻了出来,面前像是摆起了地摊。最后,儿子把许多衣服和一个枕头也扔了出来,紧接着下手往箱底伸,只听见母亲叫了声:“被子呀,你也不带了!”

我有些看不过去,走了两步,冲那个一直气哼哼嘴撅得能挂个瓶子的儿子说:“10公斤差不多了,你东西都不带,到了那儿怎么办?”儿子不再扔东西了,母亲站了起来,一脸忧郁 , 本来化得很好的妆,因出汗而坍塌显出些许的斑纹。“先去试试再说。”我接着对那个儿子说,他开始收拾箱子,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儿子推着行李车走了,我问那位母亲,孩子去哪里,她告诉我去英国读书。她脚下的那些东西都散落着,稀泥似的摊了一地。

这时,我身旁另一侧,又有一个女孩推着车走到她的父母身边,表情几乎和那个男孩一样气哼哼的,把车使劲推到她父亲的脚前,说了句:“严重超重!”父亲和刚才这位母亲一样,立刻蹲下身子,替女儿打开行李箱。我一看,箱子里几乎全是吃的东西,而且全是麻辣食品,不用说,来自四川。左翻翻,右翻翻,父亲权衡着取出什么好。女儿站在那里,用手扇着风,抹着脸上的汗,说着:“这都是我想带的呀!”这让父亲为难了,倒是母亲在旁边发话了:“把那些腊肠都拿出来吧,那玩意占分量。”父亲拿出了好几袋腊肠,又拿出好几管牙膏、一大罐营养品和几件棉衣。再盖箱子的时候,鼓囊囊的箱子瘪下去一大块。女儿风摆柳枝般推着车走了,我悄悄地问这位母亲这是去哪儿,她说是去法国读书。

独生子女的一代,理所当然地觉得可以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养儿方知父母恩”,他们还没到明白父母心的年龄。他们可以埋怨父母的娇惯和期待超重,却永远不该埋怨父母对自己的情感超重。

2010年4月6日《北方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克·吐温的幽默

    马克·吐温,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是美国的幽默大师,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马克·吐温是一位划时代的作家,他终结了新英格兰作家对美国文坛的统治,使美国文学真正摆脱了附庸地位。虽然他的财富不多,却无损他的高超幽默、机智与名气。当然,马克·吐温也说过:“为幽默而幽默是不可能经久的。幽默只是一股香味和花絮,我老是训诫人家,这就是我为什么能够坚持30年。”海伦·凯勒曾言:“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里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

    马克·吐温的笔有一种点石成金的魅力,能驾驭巧妙的语言,把粗俗的市井生活变得意味隽永,耐人咀嚼。他在成名作《卡县名蛙》中展示了他透彻的洞察力,让人想到中国老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卡县名蛙》是一篇赌徒轶事,作品中小斗狗和跳蛙分别与当年美国两大党头面人物同名。

    “唉,这个斯迈雷呀,他还养过拿耗子的狗、小公鸡、公猫,都是这一类的玩艺儿,不论你拿什么去找他赌,他都能跟你兵对兵,将对将,让你赌个没完没了。有一天,他逮着一只蛤蟆带回家去,说是要好好训一训;足足有三个月,他什么事都不干,光待在后院里头教那只蛤蟆蹦高。果不其然,他把蛤蟆训出来了。……斯迈雷说蛤蟆特爱学习,学什么会什么——这话我信。嘿,我就瞧见过他把丹尼尔·韦伯斯特放在这儿的地板上——那蛤蟆叫丹尼尔·韦伯斯特——大喊一声:‘苍蝇,丹尼尔,苍蝇!’快得让你来不及眨眼,蛤蟆就噌地照直跳起来,把那边柜台上的一只苍蝇吞下去了,然后像一摊泥‘扑嗒’落在地上,拿后腿抓耳挠腮,没事人似的,好像觉得自个儿比别的蛤蟆也强不到哪儿去。”(《卡县名蛙》)

    在《卡县名蛙》这样的早期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吐温对人类性格的一种轻松乐观的职业兴趣。随着19世纪后期美国社会心理从希望走向幻灭,以及个人生活的变化,马克·吐温的作品变得沉重起来,笔触犀利无比。

    ……

    马克·吐温具有独特的写作风格,其中决不缺乏一个智者的同情心。对于《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中那对良心未泯的老者,《三万元遗产》中那对“梦里不知身是客”的夫妻,我们笑过之后,感到的是悲悯,而不是鄙视。在读者看来,马克·吐温的美国味道很足,幽默、滑稽、诙谐,夸张得要命,可又蛮真实的,有时还带点刺儿,因而男女老少都喜欢读。

    然而在美国,马克·吐温似乎有两个。

    马克·吐温是西部作家,他的创作素材都是在西部获得的。但美国当时的文化中心是在东部,西部作家的命运操在东部批评家手里。在东部批评家眼里,幽默家无异于滑稽演员,专长插科打诨,不能与当时的名家爱默生、朗费罗、霍尔姆斯等人并提。他们的文学趣味是斯文传统,斯文传统的绅士批评家怎么能赞成把流浪儿、黑奴当作主人公?行骗、宿怨、格斗怎能成为文学题材?赌咒、发誓、骂人话算什么文学语言?东部批评家可以欣赏马克·吐温的幽默才能,却不承认他有什么严肃的创作目的。

    转机出现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等重要作品出版后。《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通过黑奴孩子吉姆和白人孩子哈克在逃往“自由洲”途中所遇到的种种“意外”,描绘了密西西比河沿岸的贫困和凄凉,严厉地谴责了种族压迫的罪恶行径,劝告和教育美国人民,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黑人。马克·吐温通过创作实践认识到幽默的作用,并且懂得怎样在理论上保卫自己。他指出“幽默家虽然轻松,却有一个严肃的目的”——“嘲弄虚伪,揭露伪装”,幽默家是“王公贵族、特权人物和一切骗人玩意儿的天敌,是人类权利、人类自由的天然朋友”。作为有影响的批评家,豪威尔斯指出,马克·吐温之所以不同于一般的幽默家,在于“笑话里含严肃的意味,这是他反复思考政治、社会可笑之处以后所采取的表达的方式”,可以帮助人们更完整地了解美国现实;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杨绛和他的父亲杨荫杭

孙莲莲

    杨绛,原名杨季康,江苏无锡人。除了作为钱钟书夫人为人所熟知外,她本人更是一个颇有影响的作家、翻译家和著名学者。李健吾评价她“不是那种飞扬躁厉的作家”,而是有着“缄默的智慧”的,有着静默恬退的睿智和微笑达观的态度。她的父亲杨荫杭,是江苏最早从事反清革命运动的人物,曾经留学日本和美国。他表面看起来凝重有威,因而孩子们都怕他。但他却从不打骂孩子,如果有人不乖,他只会叫急,喊妻子过来把淘气的孩子提溜出去训斥。所以孩子们怕虽怕,却都喜欢和父亲亲近。钱钟书初见他时未免有点害怕,但接触久了,即摸出其“望之俨然,接之也温”的性子。

    杨绛的父亲有时也很严肃。那年杨绛16岁,正在振华女中的高中部读书。那时北伐战争已经胜利,学生运动很多,常要游行开群众大会等。一次学生会要各校学生上街宣传——就是拿一条板凳,站上去向街上的行人演讲。杨绛也被推选去参加。但她却担心自己的个头小,一着急就涨红了脸。而且当时苏州风气闭塞,街上的轻薄男子又专爱欺负女孩子。她怕自己一站上板凳,就会被人看猴儿似的拢上来看,不会有什么人正儿八经地听演讲。不过,女学生只要说“家里不赞成”,就可以豁免,许多旧家庭里的大小姐就这样推掉了。她于是周末回家向父亲求救,问能不能也说“家里不赞成”。父亲却一口拒绝,说:“你不肯,就别去,不用借爸爸来挡。”杨绛说:“不行啊,少数得服从多数呀。”父亲说:“该服从的就服从,你有理,也可以说,去不去在你。”并告诉她,自己从前做江苏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时,有一次张勋不知打败了哪个军阀胜利入京,江苏省的士绅联名登报表示拥护。他的下属擅自把他的名字也列入了拥护者的名单,以为名字见了报,他即使不愿意也只好罢了,但他坚持“名与器不可以假人” ,立即在报上登了一条大字的“启事”,声明自己没有拥护。他对女儿说:“你知道林肯说的一句话吗?Dare to say No!敢吗?”杨绛第二天到了学校,坚持说:“我不赞成,我不去!”为此还挨了老师狠狠的批评。虽然这并不是为了什么伟大的目标,只是一个脸皮薄、爱面子的女孩子不肯上街去出丑,但父亲的做法在杨绛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对于杨绛的学业,父亲并不多加干涉,而是放手让她按照自己的兴趣去学习。父亲钻研的音韵学,常常把某字的平仄拿出来考她。杨绛在高中还不会辨平仄声,父亲却也不急着教,只让女儿涵泳体味.还安慰她:“不要紧,到时候自然会懂。”有一天她果然四声都能分辨了。父亲晚上常踱过廊前,敲窗考她某字读什么声。女儿考对了,父亲高兴而笑。父亲的教育理论是孔子的“大叩则大鸣,小叩则小鸣”。杨绛只要对什么书表示兴趣,父亲就把那部书放在她的书桌上,即使有时他得爬梯到书橱高处去拿;但假如她长期放着不读,那部书就不见了——父亲把书收走了,这就等于是父亲的谴责,无言的批评。杨绛喜欢读诗词小说,对父亲枯燥的音韵学“合口呼”“撮口呼”之类不感兴趣。父亲也不强迫女儿学他的一套,还为她买来最喜欢的书籍。杨绛上大学分文理科的时候,因为各门功课都平均发展,所以为选专业一事颇费了一番踌躇。老师们推荐她报理科,她回家去问父亲拿主张:“我该学什么呢?”父亲说:“没有什么该不该,最喜欢什么,就学什么。喜欢的就是性之所近,就是自己最相宜的。”于是,杨绛终于不顾老师们的惋惜和劝导,选择了她喜欢的文科。父亲有一次问杨绛:“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她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书呢?”她说:“一星期都白活了。”父亲笑了,说:“我也这样。”杨绛因此感觉到自己似乎已升做父亲的朋友了。杨绛是个贴心的女儿,每天早饭后,她总要给父亲泡一碗酽酽的盖碗茶。父亲饭后,她也要给父亲削个水果,或是给父亲剥风干栗子、山核桃等干果。中午饭后,她非常懂事地带弟弟妹妹一哄而散,让父亲歇午。一次父亲叫住她说:“其实我喜欢有人陪陪,只是别出声。”她就陪在父亲旁边看书。父女俩的感情就是这样平淡而深厚。

    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父亲突然在苏州因中风去世。1983年,杨绛在《当代》双月刊上发表了散文《回忆我的父亲》,记录了和父亲一起生活过的点点滴滴,在那平静恬淡的娓娓道来中寄托了女儿对父亲真挚的情感和深切的怀念。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演好自己的偶像剧

——专访文文山

    他身上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才华”,另一个是“相貌”。有“粉丝”这样评价他:“横溢的才华吓跑了脸上的帅气。”还有人描述他的长相:“有惊无险,像街头的寻常路人。”最损的莫过于吴宪宗“歹毒”的大嘴:“看看他的词,再看看他的脸,你才明白,原来上帝是多么公平!”

    他便是方文山,周杰伦的“御用”词人。从《双截棍》、《东风破》、《七里香》,直到今天感人肺腑的《菊花台》,方文山用天马行空的文字与瑰丽的想象一次又一次冲击我们的感官,他几乎包办了周杰伦所有脍炙人口的精品,成为今日歌坛中无法撼动的“指标性人物”。此刻,他坐在我面前,接受我的采访。

    记者:你曾以亲身经历为范本写过一本励志书《演好你自己的偶像剧》。之所以有如此感悟,是否因为自己的成长故事充满励志色彩?

    方文山:成长对我来说,并非一帆风顺。我出生在台北一个小乡镇的普通家庭,家境不好,很小便开始勤工俭学了。每到寒暑假时我一般都会外出打工,比如送报纸、当餐厅服务员……当时也会觉得苦,但现在回想起来却蛮感激。因为有过那些困顿、不如意和苦难,今天的自己才会懂得惜福。

    记者:电影和写作曾经是你的理想,为何却写了歌词?

    方文山:当年我本想进电影圈发展,但是行业不景气,只好退而求其次写歌词。我想,总有一天,自己会慢慢靠近电影圈的。当时我的工作是安装防盗系统。工作时,我会随身带纸和笔,边工作边想歌词。有时突然想到一句好词,赶紧拿出笔把歌词记下。就这样,一年下来写了一百多首,四处投递出去。最终只有宪哥(吴宗宪)回了我的电话……

    机会显然眷顾方文山。当吴宗宪幸运地光顾之后,周杰伦又呼啸而来。...

    记者:周杰伦给你的最初的印象是什么?

    方文山:我们同时被宪哥签下词曲经纪约。起初对杰伦的感觉是:这个年轻人有些与众不同,做事酷酷的。接触久了,我发现他的确有资格酷。比如他钢琴弹得的确不错,音乐的确比别人更有创意,一年后,他又签了歌手约,显然是可造之才。

    记者:关于你和周杰伦彼此的作用,很多人都在探讨甚至争论不休。你自己认为呢?

    方文山:我们是相辅相成的。曲是架构,词是衣服。杰伦的曲天生已经很匀称了,旋律本身已经很动人,即便没有我的词,它一样存在。我只是帮他的旋律加画面,提供故事,让它更有血肉。

    记者:有没有想过如果搭档不是周杰伦,而是别的歌手,你的歌词还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吗?

    方文山:我想不会。好的作品需要好的曝光平台。杰伦的曲风便是强有力的曝光媒介,这种强强联手的效果便是“1+1=3”。

    目前,“粉丝”们为方文山与周杰伦的地位吵得不可开交。一种说法是周杰伦捧红了方文山,另一种说法是方文山成就了周杰伦,更有观点认为:这个年代,如果没有周杰伦,音乐将会很寂寞;如果没有方文山,周杰伦也会很寂寞。

    记者:你觉得,你的歌词能在浩若烟海的作品中脱颖而出,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方文山:风格。创作歌词时,我会故意强调段落与段落不见得有关系,但阅读时依旧有主题。我强调一种整体感觉,这在《爱在西元后》有着很好的体现。

    记者:你曾经说过一句话:一个人最大的悲哀是不想当自己。

    方文山:几年来,我在圈内看到许多年轻人不想扮演自己,永远羡慕别人,成天幻想当周杰伦、刘德华。与其羡慕别人,耽误自己的人生,不如做好优秀的自己。

    在“一切皆有可能”的今天,人人都憧憬着由麻雀变成凤凰。只是,变成凤凰的方文山却一再提醒:先甘心当一只麻雀,潜心演好自己的偶像剧。否则,既错过麻雀的欢愉,又无法企及凤凰的荣耀,那岂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位作家

贾平凹

    东边的高楼是十三层,西边的高楼上也是十三层,南边是条死胡同,北边又是高楼,还是十三层。他家房在那里,前墙单薄,后墙单薄,方正得像从高楼抛下的一个纸盒,黝黑得又像是从地底冒出的一块仄石。他把楼不叫楼,叫山;三山相峙,巍巍峨峨,天晴之夜往上望去,可谓“山高月小”。

    房子方位不好,光线也不足。十一点零五分,太阳准时照来;三点二十四,太阳准时归去。他会充分利用这天光地热:花盆端出来、浴缸端出来,还有小孩的尿布,用竹竿高高地挑起,那些虽然不金贵,但在他眼里,却是幸福的旗子。

    他从来不奢华,口很粗,什么都能吃,只是嗜烟如命。烟吸多了,便喜食辣子,面条里要有,稀饭里也要有,当然面条最好,但愿年年月月如此。再就是爱看书,眼睛本来好好的,现在戴了眼镜,一圈一圈的,像个酒瓶底。于是,别人送他一副对联:“片片面,面片片,专吃面片;书本本,本本书,专啃书本。”他看了,也不恼,说是两句都用一个“专”字,不对仗,下联改成“尽”字为妙。

    什么都可满足,只是时间总觉不够。白日十二个小时,他要掰成几瓣:要给吃喝,要给儿子,要给工作,要给写作。早晨吃罢饭,妻子工厂远先走了,他洗锅涮碗,送儿子到幼儿园。儿子不肯去,横说竖劝,软硬兼施,末了还得打屁股,一路铃声不停,一路哭声不绝。晚上回来,车后捎了菜,饭他却是不做的,衣服他也是不洗的,进门就坐在桌前写。妻子接了儿子回来,大声不出,脚步轻移,洗衣做饭。他写好了,妻子让念念他的著作,他绘声绘色,念毕了,妻子说“不好”,他便沉默,若说“好”,他又满脸得意,说是知音,一家人闹在一块儿,一个快乐顿时分成了三个快乐。

    天天在写,月月在写,人变得“形如饿鬼”了。但稿子一篇篇源源不断地寄出去了,又一篇篇源源不断地退回来了。妻子说:“你没后门吧?”他说:“这不同干别的事!”一脸清高。妻子再说:“人家都千儿八百有稿费。你连个铅字都印不出。”他倒动气了:“写作是为了钱?”

    他眼泡常常是红肿的,那是熬夜熬的。衣虽然肮脏,但稿件上却不允许有半个黑墨疙瘩,脸虽然枯瘦,但文中人物却都极尽俊美。他羡慕别人发表了作品,更眼红别人作品得奖。他有时很伤感,偷偷抹了泪。但他又相信自己,因为风声、雨声、国事、家事,他装了一肚子故事。他要用笔写出来给自己看,给世人看。世人都盼星期天,他也盼星期天。世人星期天上大街,他星期天关门就写作。写得累了,看看“山上”。“山上”层层有凉台,台台种花草,养鱼鸟;有的洗了被单挂着,他想象那是白云;有的办家庭舞会,他醉心是仙乐从天而降;当层层凉台都坐了人,他就乐得嗤嗤笑,说像是麦积山的佛龛。走出门去,碰到认识的,寒暄几句,有的问:“还在写吗?”答:“还在写。”有人劝他别受苦,他哼一声,进屋把门关了。

    他最大的乐趣是把稿件往外投,信封严严实实地糊,邮票端端正正地贴,夫妻到邮局去,让儿子拿着往邮筒里塞。儿子问:爸爸挣钱了吗?做娘的说:爸爸是生活上的小人,道德上的伟人,经济上的穷光蛋,精神上的大富翁。儿子听不懂,问爸爸是干什么工作?回答是“作家”。“作家!作家!”外边人都知道了,都传说这里有一个下班回来“坐家”的人。有懂行的,说此人不可小瞧,说不定将来要去作协工作呢。楼上几个老太太便如梦初醒,但却瘪了嘴:原来是个“做鞋”的?(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故乡的食物

汪曾祺

    ①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②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③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④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⑤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⑥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有一年,我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