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长安一中2017年高考语文原创押题预测卷 03(新课标Ⅱ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驼背

王琼华

    徐记豆腐店里的驼背不是从娘裤裆里钻出来就背驼。这背是后来才驼的。眼前,驼背连自己姓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更不用说街坊还能喊出他的名字来。但驼背记得,他十六岁到徐记豆腐店当伙计的,还记得徐店主有一个千金叫梅儿。

    那天,驼背在豆腐店门口跟人家打赌,看谁能把一块废弃的大石磨抱起走得远。驼背抱起了三四百斤

    的石磨。踱出十几步,对手不得不叫道:“这豆腐脑我请你喝三碗!”

    “要喝三天才行!”

    这后一声是从店门传过来的。驼背侧头一看,原来是店主的千金在喊话。那年,梅儿才十二岁。梅儿

    身边那个高个子就是徐店主。徐店主说:“啧,梅儿又管闲事了吧。”“爹,石磨好重的。我和好几个伙伴使劲推都没推动一下。”徐店主失笑。

    “爹,你又笑梅儿不是男儿吧。要是男儿才有力气,爹怎么不让这人来店里挑水呢?”徐店主脑子里当即一个闪念,招招手让驼背过来。就这样,驼背进店当了挑水工。徐店主那天还说:“你这工是梅儿雇的。”驼背冲梅儿一笑。梅儿歪歪头,很得意地哼了哼鼻子。徐记豆腐店的水专门从七八里外的一个山泉中挑回来的。每天,驼背要上山挑好几趟水。挑好磨豆腐的水,还要挑一担水给梅儿洗脸泡澡。这是徐店主特意交代过的。在街坊眼里,梅儿就是

    一个如花似玉的“豆腐西施”。驼背挑了几年水,也觉得这梅儿一天比一天好看。那天,他跟另一个伙计说:“这真是仙泉水,要不怎会把‘豆腐西施’洗得娇娇嫩嫩呢?”这话刚好被梅儿听到了。她问:“谁咬舌头说我坏话?”另一个伙计吓得拔腿溜了。驼背说:“我没说小姐的坏话。”“我听起来是坏话就是坏话。”梅儿抬抬下巴。驼背搓手说:“说了坏话,那小姐罚我吧。”梅儿说:“当然要罚。怎么罚,你自己找个法子吧。”当天傍晚,她看到驼背用一对新木桶挑水回来,问:“那十几个旧水桶都漏水了吗?”驼背说:“这对新桶刚要的,从今天开始专门给小姐挑水用,它还能比旧桶多挑十几瓢水,也算小姐罚我挑水吧。”梅儿眼珠子闪闪,说:“这水不是要一直罚下去挑吗?”“那我还真乐意罚下去呐。”这话刚出口,驼背就觉得该掌自己嘴巴了,又要让梅儿为一句话再罚自己。不过,他这次迷惑了,梅儿一听这话脸刷地红了,嗔怪的话倒一句也没说。过了几个月,梅儿跟驼背说:“这水洗用起来比以前爽滑了许多。”驼背说:“这水还是那个山泉里挑的,该是一样的吧。”梅儿瞪他一眼。这年冬,驼背挑水时摔了一跤。那天大雪,店主跟驼背说:“水缸里还有两天的水,今天歇一天担吧。”

    但驼背还是挑起了水桶。梅儿追过来:“这路滑呐,还去挑什么水?”驼背一笑:“磨豆腐的水我不挑。我去挑一桶水给小姐用。小姐用不得缸里的陈水。”梅儿看着他,一直看到他踏着雪往山坡爬去。过了两个时辰,驼背被人抬了回来。一看驼背摔伤腿,梅儿一下子流出泪。徐店主发觉女儿这模样,又看看驼背,暗暗拧了拧眉头。第二年春的一天,梅儿突然跑来找驼背,说:“今晚把我带走吧,明天要来提亲了。我知道,你有力气养得活梅儿!”驼背咧开嘴巴,却不说话。梅儿急了:“你这人,你不是说想一直罚下去帮我挑水吗?”过了半天,驼背把头扭开说:“小姐,店主上午刚刚收我为义子。”梅儿呆呆,把脸一捧跑开了。驼背抬头看看天,眼睛猛一闭。

    很快到了梅儿出嫁的日子。那天下大暴雨。看着送亲的人远远离去,驼背站在院门口,一个人淋着大雨。也不知过了多久,驼背突然得知一个消息,送亲的人遇上山洪,梅儿被泥石淹死了。驼背扑通跪在地上。当看到徐家正在搬送棺木时,驼背大吼一声:“不许你们动!”接着,驼背一拱背便把一副棺材背了起来。在雨中,驼背背着棺材一口气走了十几里路。卸下棺材时,这背就驼了,再也没直过了。

    街坊惊诧:一副棺材把人背也压驼了!徐店主花钱请来号称“整驼一绝”的神医来帮他治驼。两个疗程后,驼背还是驼背。神医离开时一路抚掌唏嘘:心债难还,唉,看来天王老子也治不了这驼背!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的开头,运用倒叙的手法,交代主要人物,制造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引起下文。 B、文中“徐店主脑子里当即一个闪念”,写出徐店主内心,他看重了“驼背”的憨厚,为后文店主认“驼背”为义子埋下伏笔。 C、看到驼背摔伤腿,“梅儿一下子流出泪”,这一细节写出梅儿具有同情心,徐店主“暗暗拧了拧眉头”写出店主对驼背的关心。 D、本文虽然篇幅短小,反映了一个较大的主题“情”“义”之间的抉择,驼背为了店主的“义”放弃了自己与店主女儿梅儿的“情”。
(2)、对文中画线的句子进行赏析。

①梅儿呆呆,把脸一捧跑开了。驼背抬头看看天,眼睛猛一闭。

②心债难还,唉,看来天王老子也治不了这驼背!

(3)、结合全文分析文中“驼背”的性格特征。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爱心如同韭菜

余显斌

    娘打来电话,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轻声说:“在医院。”

    娘说:“知道,听你爹说的。”娘接着哽咽着说,“儿啊,你怎么能那样,怎么能捐献骨……髓啊?”显然,娘不理解什么是骨髓,说到这儿,明显地顿了一下。

    他忙说:“娘,没啥。”

    娘威胁说:“你不听娘的,娘就死去。”

    他急了,忙告诉娘,自己不是捐献骨髓,爹听错了,自己是想找人给自己捐献骨髓,自己有病。

    娘一听更急了,问清了他所在的医院,和爹当天就打了车,匆匆赶去,在医院看见了他。他坐在病床上,护士在给他量着血压。娘一见吓了一跳,问道:“儿呀,你怎么啦?”

    他说:“白血病。”娘不懂什么是白血病,望着他。

    他告诉娘,患白血病很难治的。看娘身子一颤,他忙说,不过,有骨髓配型成功的人愿捐骨髓,自己就有救了。

    娘忙说:“配啊,砸锅卖铁也配啊。”

    他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的?两万多人中才有一对配型成功的。”

    娘坐在那儿,眼睛直了。

    他忙摇着手道,不过,自己很幸运,和一个女孩配型成功。

    娘眼睛一亮:“真的?”

    他再次垂下头,告诉娘,可是对方不愿捐献骨髓。娘一脸灰白,许久,点点头道:“是啊,身上的东西,哪一件不是跟眼睛鼻子一样,哪有多余的啊?多余的也不会长啊,谁又愿捐啊?”

    爹在旁边嘀咕一声:“听说,捐骨髓没事的啊!”

    他沮丧地摇摇头,告诉他们,那个女孩就是不愿捐。

    娘试探着问:“真没事吗?”

    他说:“可能是吧,不过,这得问问医生。”

    正说着,一个医生从旁边匆匆经过,娘忙一把拉住,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可怜巴巴地问:“医生,捐献骨髓对捐献的人有伤害吗?”医生望望娘,摇了摇头。看娘有些不懂,医生打比方说:“骨髓就像韭菜,捐了又会长出来的。”农村里,韭菜不少,剪后生的更快更肥更多。娘懂了,娘脸上的灰白颜色没了,她想了想,仍拉着医生的手不放:娘有一个请求,希望医生能帮自己给那个女孩说说。

    医生一笑,点头答应了。

    四人去了另一间病房,见到了那个女孩。

    娘走过去,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娘说:“娃啊,大婶求你了。”

    娘指着他说:“我就这一个儿,请你救救他啊。”

    见女孩不说话,娘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医生说:“医生说了,对你没损害。如果有损害,这个要求大婶也说不出口啊。”

    女孩雪白的脸上流下两行泪,望望他,仍没有说话。

    娘急了,说:“娃啊,大婶跪下了。”

    娘说着,准备跪下来。女孩忙一把拉住,流着泪说:“大婶,我才是病人,这位大哥是捐献者啊。”说着,女孩指指他,对娘说,“求大婶了,救救我。”

    娘站在那儿,愣住了。

    不过,娘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娘拉住女孩的手,打量着女孩毫无血色的脸,许久许久,眼眶红了,对他说:“去吧,娘不拦你。”

    娘说:“出来了,娘煮鸡蛋给你补补身子。”

    他哎了一声,笑着望了医生和女孩一眼,忙向手术室走去。他知道,他的方法成功了,善良的娘,一旦知道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一定不会拦他的。

    他猜对了。

    六个小时后,他捐献了骨髓,走了出来。

    爹娘迎上来,仔细打量着他,见他没事,爹一笑,得意地道:“小子,你答应了爹的,我劝你娘来,你回去可得陪爹喝几盅的。”

    他一笑,手指一弹,嗒地一响。

    娘这才知道,自己被骗来,是他和老头子商量好的,回头瞪了老伴一眼道:“啥出息?几盅酒,就让儿子收买了。”说完,拍着他的手笑笑,得意地道,“我儿捐了骨髓,救了一条人命,救了一个家,娘受一回骗,值啊!”

    他望着爹娘笑了。

    他想,有时,爱心也像韭菜,付出越多,播撒越快越广,不但能传及家人,甚至能传及世界,让每一个人心都一片碧绿一片阳光。

(摘编自《思维与智慧》,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阳关雪

余秋雨

    ①我曾有缘,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顶着浓冽的秋霜登临过黄鹤楼,还在一个冬夜摸到了寒山寺。我的周围,人头济济,差不多绝大多数人的心头,都回荡着那几首不必引述的诗。人们来寻景,更来寻诗。有时候,这种焦渴,简直就像对失落的故乡的寻找,对离散的亲人的查访。

    ②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③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 老者抬头看天,又说:“这雪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④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褶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儿也没有被吞食,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⑤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地上的凹凸已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那全是远年的坟堆,那么多,排列得又那么密,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⑥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⑦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⑧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面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就是刚才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

    ⑨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⑩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王维诗画皆称一绝。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阳关的风雪,竟越见凄迷。

    ⑪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

    ⑫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⑬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重峦叠嶂间的田园

余秋雨

    如果把陶渊明归入魏晋名士一类,可能有点粗糙。陶渊明比曹操晚了二百多年。他出生的时候,阮籍、嵇康也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他与这两代人,都有明显区别。他对三国群雄为权谋的争斗看得很透,这与魏晋名士基本一致。但如果把他与魏晋名士细加对比,他会觉得魏晋名士虽然喜欢老庄却还不够自然,在行为上有点故意,有点表演,有点“我偏要这样”的做作,这就与道家的自然观念有距离了。他可能还会觉得,魏晋名士身上残留着太多贵族子弟的气息,清谈中过于互相依赖,过于在乎他人的视线,而真正彻底的放达应该进一步回归自然个体,回归僻静的田园。

    于是,我们眼前出现了非常重要的三段跳跃:从漫长的古代史到三国群雄,中国的文化人格基本上是与军事人格和政治人格密不可分的;魏晋名士用极端的方式把它解救出来,让它回归个体,悲壮而奇丽地当众燃烧;陶渊明则更进一步,不要悲壮,不要奇丽,更不要当众,也未必燃烧,只在都邑的视线之外过自己的生活。

    安静,是一种哲学。在陶渊明看来,魏晋名士的独立如果达不到安静,也就无法长时间保持,要么凄凄然当众而死,要么惶惶然重返仕途。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大量立誓找回自我,并确实做出了奋斗的人物,但他们没有为找回来的自我安排合适的去处,因此,找回不久又走失了,或者被绑架了。陶渊明说了,这个合适的去处只有一个,那就是安静。

    在陶渊明之前,屈原和司马迁也得到过被迫的安静,但他们的全部心态已与朝廷兴衰割舍不开,因此即使身在安静处也无时无刻不惦念着那些不安静的所在。陶渊明正好相反,虽然在三四十岁之间也外出断断续续做点小官,但所见所闻使他越来越殷切地惦念着田园。回去吧,再不回去,田园荒芜了。他天天自催。

    这样一个陶渊明,应该更使民众感到陌生。尽管他的言词非常通俗,绝无魏晋名士的艰涩,但民众的接受从来不在乎通俗,而在乎轰动,而陶渊明恰恰拒绝轰动。民众还在乎故事,而陶渊明又恰恰没有故事。

    因此,陶渊明理所当然地处于民众的关注之外。同时,也处于文坛的关注之外,因为几乎所有的文人都学不了他的安静,他们不敢正眼看他。他们的很多诗文其实已经受了他的影响,却还是很少提他。

    到了唐代,陶渊明还是没有产生应有的反响。好评有一些,比较零碎。直到宋代。尤其是苏东坡,才真正发现陶渊明的光彩。苏东坡是热闹中人,由他来激赞一种几百年前的安静,容易让人信任。细细一读,果然是好。于是,陶渊明成了热门。

    由此可见,文化上真正的高峰是可能被云雾遮盖数百年之久的,这种云雾主要是朦胧在民众心间。大家只喜欢在一座座土坡前爬上爬下,狂呼乱喊,却完全没有注意那一脉与天相连的隐隐青褐色,很可能是一座惊世高峰。

(选自余秋雨《重峦叠嶂间的田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比邻而居

王安忆

    淤装修的时候,有人提醒我,不要使用这条公共烟道,应该堵上,另外在外墙上打一个洞,安置排油烟机的管子。可是,我没听他的。好了,现在,邻居家的油烟就通过我家的排油烟机管道,灌满了厨房。

    我可以确定,我家厨房的油烟仅来自于其中一家,因为油烟的气味是一种风格。怎么说?它特别火爆。花椒、辣子、葱、姜、蒜、八角,在热油锅里炸了,轰轰烈烈起来了。这家人在吃方面还有一个特征,就是每顿必烧,从不将就。时间长了,我对他们生出一些好感,觉得他们过日子有着一股子认真劲:一点不混。并且,也不奢侈。他们老老实实,一餐一饭地烧着,一股浓油赤酱的味,使人感到,是出力气干活的人的胃口和口味,实打实的,没有半点子虚头。在我的印象中,他们没落下过一顿。他们在吃的方面,一是有规律,二是很节制。这些,都给人富足而质朴的印象,是小康的生活气息。

    有一段日子,在一日三餐之外,这家人还增添了两次草药的气味。草药的气味也是浓烈的,“扑冶一下进来,涌满了厨房。不知是因为草药气的影响,还是实际情况如此,一日三餐的气味不那么浓郁了。倒不是变得清淡,而是带些偃旗息鼓的意思。这段日子蛮长的,这么算吧,每周炖一次鸡汤,总共炖了四至五次。草药的苦气味和鸡汤的香味,是这段时间油烟味的基调。这也是认真养病的气味:耐心,持恒,积极,执着。

    之后,忽然有一天,我家的厨房里滚滚而来一股羊肉汤的气味。这就知道,他们家人的病好了,要重重地补偿一下,犒劳一下。倒不是吃得有多好,但它确有一种盛宴的气氛,带有古意。古人们庆贺战功,不就是宰羊吗?果然,草药味从此消遁,炖汤的绵长的气味也消遁,余下一日三餐,火爆爆地,照常进行。

    虞在较长一段稔熟的相处之后,我家厨房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那是一缕咖啡的香气。这是另一路的气味,和他们家绝无相干。它悄悄地,夹在花椒炸锅的油烟里,进来了。这是一股子虚无的气息,有一种浮华的意思在里面,和他们家实惠的风格大相径庭。因此,我断定,这又是一户新入住的人家,很没经验地,也将管子接进了烟道,又恰逢顺时顺风,于是,来到我家厨房凑热闹了。这一路的风格显然要温和、光滑一些,比较具有装饰感,唤起人的遐想。和它不那么实用的性格相符,它并不是按着一日三餐来,不大有定规,有时一日来一次,有时一日来两次,有时一日里一次不来,来时也不在吃饭的点上,而是想起了,就来,想不起,就不来,显得有些孱弱似的。而那先来的,从来一顿不落,转眼间,油烟全面铺开,又转眼间,油烟席卷而去,总是叱咤风云的气势。但是,有时候,夜已经很深了,那新来的,悄然而至。咖啡的微苦的香味,弥漫开来。

    气味终究有些杂了,可是泾渭分明,绝不混淆。你来我往,此起彼伏。再过段日子,又来了一个,显见得是苏锡帮的,气味特别甜,空气都能拉出丝来了。第四位又来了,它一方面缺乏个性,另一方面又颇善融会贯通。它什么都来:香、辣、酸、甜,大蒜有,大蒜粉也有,麻油有,橄榄油也有。于是,所有的气味全打成一团,再分不出谁是谁的来路。我们这些比邻而居的人家,就这样,不分彼此地聚集在了一处。

    这一日,厨房里传出了艾草的熏烟。原来,端午又到了。艾草味里,所有的气味都安静下来,只由它弥漫,散开。一年之中的油垢,在这草本的芬芳中,一点点消除。渐渐的,连空气也变了颜色,有一种灰和白在其中洇染,洇染成青色的。明净的空气其实并不是透明,它有它的颜色。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银杏树,银杏碑[注]

徐怀中

(一)

    来到一处山洼里,三面为陡峭的悬崖石壁所环抱,一道瀑布从岩壁上抖落下来,腾起一团团水雾。远远看见一棵高大挺拔而又枝杈稠密的古树,顶端处有两个硕大的老鴰窝。

    司令员齐竞走在前面,他首先发现一头完整的大牲口骨骼,白花花的,犹如古脊椎动物展览馆一件弥足珍贵的陈列品。

    “滩枣!滩枣!”齐竞自语道。

    想象得到,勉强将汪可逾的遗体运出来,老军马“滩枣”已是奄奄一息,便卧下动不了啦。成群的鹰鹫在上空盘旋已久,不等老军马死去,便发起了集团攻击,不要几分钟,只剩了一副骨架。

    齐竞的坐骑屡立战功,现在更是这等荣耀,竟享受了如此尊贵的“天葬”仪式。他热泪盈盈,捡起一块肋骨,悄悄珍藏在衣袋里。

    在一片乱石中发现了汪可逾的古琴,进一步证实,司令员的推断完全符合事件的真实经过。“一号”从木盒中取出古琴,脸贴在琴面上,然后反过来正过去,仔细观察被损坏处,如同查看一位亲人尚在渗血的伤口。

    当初初次见面,他一眼就认出,北平女学生抱着的是一张宋代老琴。并且随口就背诵出了白居易诗《废琴》。事情竟然是如此急促,挥手之间已经物是人非。永远不会再有七弦琴弹奏应和,两人联袂上演的异常激越而又足够凄苦的战地恋歌,就此烟消云散。

    “在那里,在那棵老树的树洞里!”是谁忽然呼喊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于那株大树,至少要四五个人伸展手臂,才可以环绕对接。树的根部出现分裂,形成了多个树洞。远远望去,汪可逾参谋的遗体背靠树干,站立在那里。

    “一号”视力不好,他观望了许久,没有看见汪参谋的遗体在哪里,倒是辨认出了面前的是一株银杏树。这个发现对于齐竞来说,简直不下于发现了新大陆。他激动地对随行人员说:“没错!是一棵银杏,小汪最喜欢的树种,又叫白果树!”

    有过多次,“一号”齐竞佯装自己对古老的银杏树一无所知,总是饶有兴味地听小汪给他上课。而讲起银杏,小汪总是两眼闪动激情的泪花,显露出她对于这个神奇树种的喜好,到了何等痴迷的程度。

    银杏出现在地球上有两亿五千万年了,是第四纪冰川运动后的孑遗植物,同时代的恐龙灭绝了,古生代植物也绝迹了,唯有银杏坚韧地活了下来。它的生长演化绵长不绝而又生机勃发,被称为“生物活化石”。

    小汪回忆,她每年有两次跟随父母去北京潭柘寺看银杏。春夏时节,扇形树叶葱绿葱绿,显得那样沉静庄重。秋冬之际,又染作金黄金黄,优雅而灿烂。当最后一片树叶刚刚飘落,你踮起脚尖仔细去看,枝条上每一个小小的冬芽,全都笑眯眯地张开了口。

    “一号”眯缝着双眼,向银杏树洞内观察。终于他看清楚了,汪可逾头部微微偏向一倒,两臂松弛下垂,全身呈浅古铜色,骨骼突出的部位,在日光下闪放着光亮。她的一条腿略作弯曲,取的是欲迈步前行的姿态。她显然是意犹未尽,不甘心在两亿五千万年处迟滞下来,想必稍事休整,将会沿着她预定的返程路线,向零公里进发,继续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距离银杏树很近了,齐竞忽然注意到,各种小虫虫比如蚂蚁、地鳖、黑虫、蜣螂等绕行银杏树庞大的根部,不停地在转圈圈。却没有一只小虫超越无形的界限,爬到树干上去。也许,银杏树原本就是不招虫的,不必大惊小怪。

    但是,“滩枣”尸体被鹰鹫争抢一空,只剩下一堆白骨,汪参谋遗体距此不过几步路,却保全了下来,为什么?齐竞一时心虚,以为不仅是地上爬着的虫类,也不仅是天上飞着的鹰鹫,就连他本人在内,都必须遵守某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能在古老的银杏树周围打转转,而不可越雷池一步。

(二)

    战争结束,中高级将领们早着手在编织升级版的凯旋门之梦,齐竞却彻底把自己封闭了起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陪伴老将军的,是汪可逾留下的那张宋琴。琴身早已残破不堪,唯独靠外面的一根“宫弦”,尚可弹拨出声音。老人每晚就寝之前,必不可少的,要坐在琴桌前,久久抚摸古老的宋琴,间或弹出一两个空弦音。

    齐竞原想为汪可逾举办一次正式的安葬仪式,在大别山主峰下那一棵银杏树旁,立一个石碑以供悼念,他要亲自执笔起草悼文。那天,他忽地联想起汪可逾父亲为女儿取的“纸团儿”的乳名,茅塞顿开,一挥而就,写下“银杏碑”:

    汪可逾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生于北平市一个诗书之家,一九四五年初入伍,在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独立第九旅司令部任参谋。一九四七年九月九日在一次战斗中受重伤,逝世于大别山主峰下一个水溶洞中,时年一十九岁。

    人的一生,不外是沿着各自设计的一条直线延伸,极力进取。而汪可逾却是刚刚起步,便已踏上归途,直至回返零公里。从呱呱坠地,便如同一个揉皱的纸团儿,被丢进盛满清水的玻璃杯。她用去整整十九个冬春,才在清水浸泡中渐渐展平开来,直至回复为本来的一张白纸。

    与她相识的人,无不希望以她为蓝本,重新来塑造自己。她的那个标志性微笑总是会随着一缕春风浮现在我们面前。

    祝愿汪纸团儿一路走好!

齐竞赛泣血顿首敬书

    【注】本文节选自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牵风记》之第二十八章《银杏树银杏树》和《与序曲同步之尾声》,标题为命题人所加。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