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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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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2020-2021学年高三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非攻(节选)

鲁迅

他穿过厨下,到得后门外的井边,绞着辘轳,汲起半瓶井水来,捧着吸了十多口,于是放下瓦瓶,抹一抹嘴,跑进厨房里,道:

“耕柱子!给我和起玉米粉来!”

耕柱子恰恰从堂屋里走到,是一个很精神的青年。

“先生,是做十多天的干粮罢?”他问。

“对咧。”墨子说。“公孙高走了罢?”

“走了,”耕柱子笑道。“他很生气,说我们兼爱无父,像禽兽一样。”墨子也笑了一笑。

“先生到楚国去?”

“是的。你也知道了?”墨子让耕柱子用水和着玉米粉,自己却取火石和艾绒打了火,点起枯枝来沸水,眼睛看火焰,慢慢的说道:“我们的老乡公输般,他总是倚恃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兴风作浪的。造了钩拒,教楚王和越人打仗还不够,这回是又想出了什么云梯,要怂恿楚王攻宋去了。宋是小国,怎禁得这么一攻。我去按他一下罢。”

他看得耕柱子已经把窝窝头上了蒸笼,便回到自己的房里,在壁厨里摸出一把盐渍藜菜干,一柄破铜刀,另外找了一张破包袱,等耕柱子端进蒸熟的窝窝头来,就一起打成一个包裹。衣服却不打点,也不带洗脸的手巾,只把皮带紧了一紧,走到堂下,穿好草鞋,背上包裹,头也不回的走了。从包裹里,还一阵一阵的冒着热蒸汽。

“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呢?”耕柱子在后面叫喊道。

“总得二十来天罢,”墨子答着,只是走。

墨子走进宋国的国界的时候,草鞋带已经断了三四回,觉得脚底上很发热,停下来一看,鞋底也磨成了大窟窿,脚上有些地方起茧,有些地方起泡了。他毫不在意,仍然走:沿路看看情形,人口倒很不少,然而历来的水灾和兵灾的痕迹,却到处存留,没有人民的变换得飞快。走了三天,看不见一所大屋,看不见一棵大树,看不见一个活泼的人,看不见一片肥沃的田地,就这样的到了都城。

城墙也很破旧,但有几处添了新石头:护城沟边看见烂泥堆,像是有人淘掘过,但只见有几个闲人坐在沟沿上似乎钓着鱼。

“他们大约也听到消息了,”墨子想。细看那些钓鱼人,却没有自己的学生在里面。

他决计穿城而过,于是走近北关,顺着中央的一条街,一径向南走。城里面也很萧条,但也很平静;店铺都贴着减价的条子,然而并不见买主,可是店里也并无怎样的货色:街道上满积着又细又粘的黄尘。

“这模样了,还要来攻它!”墨子想。

他在大街上前行,除看见了贫弱而外,也没有什么异样。楚国要来进攻的消息,是也许已经听到了的,然而大家被攻得习惯了,自认是活该受攻的了,竟并不觉得特别,况且谁都只剩了一条性命,无衣无食,所以也没有什么人想搬家。待到望见南关的城楼了,这才看见街角上聚着十多个人,好像在听一个人讲故事。

当墨子走得临近时,只见那人的手在空中一挥,大叫道:

“我们给他们看看宋国的民气!我们都去死!”墨子知道,这是自己的学生曹公子的声音。

然而他并不挤进去招呼他,匆匆的出了南关,只赶自己的路。又走了一天和大半夜,歇下来,在一个农家的檐下睡到黎明,起来仍复走。草鞋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穿不住了,包袱里还有窝窝头,不能用,便只好撕下一块布裳来,包了脚。不过布片薄,不平的村路梗着他的脚底,走起来就更艰难。到得下午,他坐在一株小小的槐树下,打开包裹来吃午餐,也算是歇歇脚。远远的望见一个大汉,推着很重的小车,向这边走过来了,到得临近,那人就歇下车子,走到墨子面前,叫了一声“先生”,一面撩起衣角来揩脸上的汗,喘着气。

“这是沙么?”墨子认识他是自己的学生管黔敖,便问。

“是的,防云梯的。”

“别的准备怎么样?”

“也已经募集了一些麻,灰,铁。不过难得很:有的不肯,肯的没有。还是讲空话的多……”

“昨天在城里听见曹公子在讲演,又在玩二股什么‘气’,嚷什么‘死’了。你去告诉他:不要弄玄虚:死并不坏,也很难,但要死得于民有利!”

“和他很难说,”管黔敖怅怅的答道。“他在这里做了两年官,不大愿意和我们说话了……”

“禽滑厘呢?”

“他可是很忙。刚刚试验过连弩:现在恐怕在西关外看地势,所以遇不着先生。先生是到楚国去找公输般的罢?”

“不错,”墨子说,“不过他听不听我,还是料不定的。你们仍然准备着,不要只望着口舌的成功。”

管黔敖点点头,看墨子上了路,目送了一会,便推着小车,吱吱嘎嘎的进城去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详细地描绘了墨子脚上草鞋的变化,由鞋带断三四次,鞋底磨出大窟窿,到最后变成碎片,这反映了他摩顶放踵的精神。 B、小说开篇对“他”进行动作描写,然后接之以语言描写,具有很强的画面感,这既设置了悬念,又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之感。 C、文中有意描写了曹公子的街头演讲,并写聚集的人好像在听故事,这与鲁迅在其他作品中的“看客”一样,都是批判的对象。 D、小说写墨子推测宋国人“大约”“也许”知道了楚国将要来攻的消息,但并没有求证,是因为他在处事上不擅交际,处事不周。
(2)、哲学家冯友兰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天地境界。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与众生和世界联系起来,对社会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请谈谈本文是如何具体塑造墨子的天地境界的。
(3)、请从叙述人称的角度谈谈本文的叙事特色。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陌上何时花开

刘玉琴

①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②有些话,总能让人禁不住。万物肃杀的季节已去,冰雪早融化在暖风里,此时,陌上的花开了,鹅黄嫩紫,青草萌绿,怎不令人眼前一亮?而“可缓缓归矣”,仿佛又以别样的深情和延宕的心绪,诉说着百转千回、欲扬还抑的思念,让人

③写下这个句子的,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君王钱镠(liú)。这位横刀立马、成就天下的乱世英雄,被后人记得不是因为他的雄霸吴越,而是缘于他对原配夫人戴氏王妃的一片深情。

④戴氏王妃是个孝顺女子,每年寒食节必返临安郎碧娘家,看望并侍奉双亲,直到陌上花发才归去,岁岁如此。这一年,王妃在娘家盘桓数旬未归。一日,料理完政事的钱镠走出宫门,见杭州凤凰山脚,西湖堤岸已是樱花嫣红杨柳如烟,便提笔写下一封书信:

⑤“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⑥九个字,平实温馨,情愫尤重。钱镠的感动古今之处,在于对夫人的深情,九个字融入了几多思念与柔情以及对陌上风物的深切感知。钱镠同样令人记忆深刻、极为钦佩之处,还在于欲催归而请缓的心境。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怀和心绪!思念着王妃,催促她归来,却又深情款款,让她不要着急,慢慢欣赏路边的风景。一代君王对美的流连,对季节变换心灵敏感的悸动,对身边万物发自内心的珍惜之情,让人内心深有触动。

⑦最令我感慨的,正是其中漫漶出的放慢脚步,舒缓心情,从容欣赏的真情和韵致,“多少事,从来急”,能在如此着急和迫切中握住节奏,真诚地叫自己、叫别人放慢脚步的人委实不多。尤其是当下,放慢脚步成了这个时代的稀缺之姿,脚放不下来,心也慢不下来。这是一个时常以数字和速度作为衡量指标的快节奏时代。一切都在迅速变革,故而诱惑很多。浮躁、急躁、焦躁……许多人似乎成了被放在火上炙烤的鱼,翻来覆去,躁动不已,时间的飞逝中夹杂着深感幸福太远的焦虑。于是,不但停不下匆匆的脚步,甚至忘记了生活的真正目的,一再与身边的风景、人生的快乐失之交臂。

⑧真该多读几遍“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在内心涌起的阵阵温情中,放缓脚步,随时欣赏沿途的风景。说到底,学会欣赏是一个人善于发现、丰满内心的前提。

⑨放慢脚步,神宁气定,也许可以看到五月的风里,红色的夹竹桃,积攒了全身的气力,欢跳着在枝头上绽放。深秋的寒气里,总有一些叶子不肯从枝条上飘落,等待着白霜覆盖它们高贵的身影。也许可以听到午后的果园,在许久的沉寂之后,传来一声脆脆的鸟鸣,或者淅沥的细雨,在屋檐下发出清亮的低吟。当然,也有可能看不到什么,尤其是在高楼摩天的城市,看不到水泥地里长出的青草,天上的白云也不够絮一床薄被。但只要留心,总有惊喜。当我们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待每一处风景,每一件事情,会发现许多不曾看到过的美丽,发现许多不曾想到过的通向生活之美的途径。找回本应属于我们的快乐。也许,那些东西对我们来说,比最终的结果更重要。

⑩可能我们习惯了繁华和喧嚣,但放缓心情,可以让思想和灵魂清醒独行,可以及时立定反省:每一步是不是都有实实在在的分量和意义?有时走得太快,忘记了出发的目的,有时走了很远,发现心思还没有跟上来。所以,不妨时常停下来,让脚步等一等心灵,听一听心灵的诉说。守住内心,清理欲望,让心灵的顿悟,凝聚起全身的力量。

⑪人的一生,会相逢许多季节,遭遇许多变故,既有“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的忧伤,也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欣喜。虽然不能人人都“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但却可以放慢脚步,站稳脚跟,将目光投向更远。这是生命的权利,也是人生的要义。身体在物质的世界里穿行,心灵需要在思想的世界里高蹈。杜甫说,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一位哲学家也说过,当你从匍匐的地上起立,才可以看得见天上的光辉。在浮躁喧嚣的今天,在匆忙急促的过往中,人们有时容易忽略和失去对价值意义的判断与追求——效率有时导致功利,速度容易使人来不及体味境界的本色和含义。所以,静下心来,适时调整向度,犹如弓在手中,向后满拉,是为了更好击中目标,走得更远。

⑫人生是一个奇妙的旅程,需要追求,但不能过多,需要加快速度,但还得学会放慢脚步,否则过多的追求、过快的脚步会湮没了作为初衷的快乐和本意。当然,这里的慢,并非速度上的停止或坐等。它更多是一种心态,一种修为,一种坚守——宁静的心境,积极的奋斗,对人生的高度自信,是细致、从容应对世界的方式。一位学者指出,放慢脚步不是支持懒惰,不是拖延时间,而是在生活中找到平衡,找到乐趣。

⑬一边是力量积累的宁静,一边是积累力量的迸发。慢下来,在生活的芬芳气息和悠远意境中,去感受一个个鸟声如洗的清晨。           

(取材于作者的同题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20分)

一种美味

巩高峰

    他清晰地记得,六岁那年夏天的那个傍晚,当他把一条巴掌大的草鱼捧到母亲面前时,母亲眼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陌生的光。他甚至觉得,他在母亲眼里一定是突然有了地位的,这种感觉在随后下地干活回来的父亲和两位哥哥眼里也得到了证实。

    他有些受宠若惊。此前,他的生活就是满村子蹿,上树掏鸟窝,扒房檐摘桃偷瓜。因此,每天的饭都没准时过,啥时肚子饿了回家吃饭,都要先挨上父亲或母亲的一顿打才能挨着饭碗的边儿。

    那天不一样,母亲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母亲终于接过那条鱼时,他忽然有一点点失望,那条本来大得超出他意料的鱼,在母亲的双手之间动弹时,竟然显得那么瘦小。

    准确地说,在那之前他没吃过鱼,唇齿间也回荡不起勾涎引馋的味道。他相信两个哥哥应该也极少尝过这东西。在母亲的招呼下,他们手忙脚乱地争抢母亲递过的准备装豆腐的瓷碗。豆腐,是跟年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了。天!为了那条鱼,母亲要舀一瓷碗的黄豆种子去换半瓷碗的豆腐来搭配。隐隐约约地,他有了美味的概念,还有慢慢浓起来的期待。

    父亲坐在灶前一边看着火苗舔着锅底,一边简单地埋怨了几句,似乎是嫌母亲把鱼洗的太干净了,没了鱼腥味。这已经是难得的意外了,平日里,父亲一个礼拜可能也就说这么一句话。父亲埋怨时,母亲正在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她轻手轻脚,似乎开了膛破了肚的草鱼还会有被烫痛的感觉。父亲笑了笑,带着点儿嘲意。母亲嗔怪着说,你笑什么笑!鱼真的还没死,还在锅里游呢。说着,母亲还掀了锅盖让父亲看。父亲保持着笑意,不愿起身。

    母亲拿着装了葱段蒜末的碗,就那么站着等水烧开。

    他则坐在桌前,看这一切时他是不是双手托着腮?他忘了。反正所有的记忆都是那条鱼和围绕着那条鱼而产生的梦一般陌生的气息。那天什么活都不用他干,他是这顿美味的缔造者,可以游手好闲。父母的举动让他觉得他有这个资格。

    在豆腐到来时,母亲甚至都没来得及埋怨一下一贯喜欢缺斤短两的豆腐贩子,因为豆腐马上就被切成块下了锅。美味,让他带着很多的迫不及待,还有一点点的张皇。张皇什么呢?鱼都在锅里了,它还能游回村头那条沟里去?不过这种张皇让他有点儿熟悉,在沟里捉到鱼时他也这么心慌来着,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那条沟里竟然会有鱼。

    来不及细细回味了,豆腐一下锅,屋子里顿时鲜香扑鼻。他是第一次知道,鱼的味道原来是这样的,新鲜的让人稍稍发晕。在鱼汤从锅里到上桌之间,他拼命地翕动鼻翼,贪婪地往肺里装这些味道。他相信装得越多,回味的时间就越长。

    至于那锅鱼汤具体是什么滋味,他倒完全不记得哪怕一点儿细节。因为全家吃饭喝鱼汤的状态都有些鲁莽,只有嘴唇和汤接触的呼呼声,一碗接一碗时勺子与锅碰撞的叮当声,还有一口与另一口之间换气时隐约的急促。

    那天饭桌上的气氛也不一样,一家人习惯的默不作声完全没了踪影,父亲开口谈天气了,两个哥哥则说了今年可能的收成。而母亲,只是嘴含笑意,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盛汤。

    最后,父亲说了一句有点儿没头没脑的话,父亲说,三子该上学了。

    他就叫三子。如今回想起来,对鱼汤食不知味的原因应该就是这句话。两个哥哥没进过一天学校的大门。现在到了他三子,父亲说他该上学了。该,就是要,快要的意思。他忘了两个哥哥投过来的眼神的内容,他忘了鱼汤是什么味道,他忘了那个晚上的一切细节。

    美味?美味是什么味呢?当他终于能背着书包从村头墙角中出来,扭捏地走进学校的大门,他离美味的书面意思越来越近。但是,他知道美味的真正意思并不是之后的上学,仍然是有鱼的那天晚上——

    两个哥哥忽然就饱了,先后离开桌子回屋睡觉,可是鱼汤每个人起码还可以盛两碗。他们没解释为什么,也不用解释,地里的活要起早贪黑,否则这种鱼加豆腐的美味只能还是好多年享受一次。父亲愣了愣,恢复了以往不苟言笑的表情。母亲端着碗,出神,她似乎用眼神示意过父亲别口不择言,但是现在她卸去了笑容,朝着屋外黑糊糊的夜空,一直出神。

    可是羊要进圈,牛要喂草,猪还要吃食。都这么愣着不能解决一点儿问题。他起身去做,也只有他还有心情做。

    坐在灶前添柴火煮猪食时,已经是最后一件事了。把火点着,添第二把柴火的时候,他就抓着了一个黏黏软软的东西,凑到灶前的火光里一看,是那条鱼!从锅里蹦到地面,它显然已经超越了极限。现在,它早已死了,只是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听见马的呼吸

耿翔

    ①对于我,马坊不只是一个乡的名字

    ②我所有与它有关的记忆,都藏在一些人的眼睛里。只是他们,在这个地方活得太疲劳了,等不住我回到他们身边的消息,就带着我的那些记忆,到生命应该去的地方去了。

    ③这是我一直埋在心上的痛。

    ④我便这样安慰自己:在马坊这块属于草根的乡野上,只要还能记住一根草木的样子,就说明亲人在心中还占据着一些地方,自己在乡下度过的那些日子,还能经过草木,这么细密地通着大地的呼吸。因此,什么时候回去,都会赶在乡亲们之前,先被草木温暖地认出来。

    ⑤我记着许多草木的样子。在这块出了长安,沿着那条向西的丝绸之路,很古典地经过茂陵、昭陵和乾陵,往北飘进更古典,在诗经里被叫做豳风之地的马坊,我不只认识一路的草木,还惦记着一匹栗色的马曾经多少次看过我的眼神。那眼神应该与父亲有关。那年月,父亲不但在村里种着小麦、玉米、高粱、谷子这些养活我们的庄稼,还用镰刀割回弥漫着中药味的青草,饲养村里的牲口。那匹栗色的马,每天因了父亲给它的青草,像与我有了分不开的亲近。我也意识到,父亲确实是像养活我一样,内心幸福地养活着那匹马。

    ⑥那匹栗色的马的眼睛,一定是神给予的。

    ⑦在这些血性刚烈之马的身上,千山万水都在其中涌动,而眼睛里,竟储满这么多的温柔、阴郁和善性,平静得像在这块乡土上,从不把多余的东西装下。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若干年后,我才理解一匹在乡野上和乡亲们一样生死疲劳的马,②在它的眼里,苦难是尘埃,幸福也是尘埃 , 只要知道把一身的力量献出来,然后记着给它恢复力量的青草就行了。

    ⑧这次回到马坊,一半因为亲人,一半也因为马。我明白,那匹栗色的马再命长,它的形体,早应该在马坊消逝了。但我还想在乡土上,找到它的一些痕迹。我是这样想的,如果这些乡土能保留这匹马的一些痕迹,我父亲一生喂养马的辛劳,也就会被保留一些。如果是这样,有关乡村生活的细节,就会被我漫漫地,从一些想象不到的事物里找出来,并且带着马的呼吸,间或还带着我父亲的呼吸呢。这些都说不来,只要心追着神迹到了,我相信大地会把一切隐现。

    ⑨我出了县城,就不停地翻着深沟。县城的名字叫永寿,这是中国最吉祥的县名,也是我和父亲牵着那匹栗色的马,往村上驮过东西的地方。这回,我不想带任何东西回村,只想从村子里带走些什么。我已经听人说过,那匹栗色的马死时,村子里正落着那年的第一场雪。它曾那么强烈地回过头,完整地看完它生下一匹栗色马,又生下一匹栗色马的过程,才走出马圈,姿势优美地倒在雪地里。村上人没有急于埋葬它,更没人敢剥下它的皮,在生活特别窘迫的年月,分食一点马肉。而是停下手中的所有活路,不分男女老幼,像对待村上最有名望的长者一样,守在马的遗体周围,看着雪花一片片地把它覆盖起来。

    ⑩村里人都说,那是老天对它的一场雪葬。

    ⑪我相信这个美丽的过程,只是记忆它的一切时,不想超越一匹普通的马。

    ⑫等到翻上马坊沟,一路在心里折腾着记忆的我,奇妙地在身体里感觉到,有了马的一些呼吸。它隐隐地,像从所有草木结籽的内心,给我传递这里的信息。我走下车,想让风野野地吹吹我,也决定弃车走回村里去,让脚步安稳地踏在乡野上,让泥土里的所有气息,就这样穿过鞋底,穿过脚心,径直钻入我的内心。我可以激动,但不能张狂,因为这些年,我与这里熟悉父亲和那匹栗色的马的风物,照面的机会太少了。我不知道在乡村,这些风物身上的野性,还保留了多少,更不知道那匹栗色的马,会把农业劳动中最精细、最质朴、最动人的声音,就保存在它的呼吸里。

    ⑬我的心开始有力地跳动了。我想,我围绕着马坊,具体说围绕着这一片乡野上的草木、粮食、一匹栗色的马,还有父亲一样的亲人们,就是要让离散很久的心,很庄严地跳动回来。

    ⑭走过一座土桥,我远远地看见一匹马,在一块熟悉的土地上抬起了头。

    ⑮我不知道它这么执意地抬头,是不是因为从我身上,嗅到了什么气味。

    ⑯但我猜出,它一定是那匹栗色的马的后裔,它能够用那双遗传得更美丽的眼睛,迅速地把我与这片乡野联系起来。它一定会的。

    ⑰它稍后仰天长啸的一声,我是用心接住的。

(节选自《马坊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睡神

江乙

    韩六爷是睡神。

    韩家庄的人都这样说,包括柳叶屋里的祖六奶奶。

    祖六奶奶说韩六爷左脸上的疤就是睡出来的。每到过小年的时候,祖六奶奶就会告诉大家,有一年,他们家在炸麻花时,韩六爷一边炸,一边打瞌睡,那口水一不小心溅到了油里面,结果韩六爷的左脸就有了现在的疤。听的人,看着祖六奶奶那半认真的神情,心里难免会想起韩六爷家麻花那股子哈喇子味,再也不敢在他家留饭了。

    于是,“睡神”越叫越响,而“韩六爷”倒让人给忘了,就连小朋友们也都有样学样地喊他“睡神”。每到这个时候,韩六爷都乐啊地应着,花眉毛还一抖一抖的。

    可是,下棋的老支书却说韩六爷是大智若愚,大睡若醒。

    据老支书说,韩六爷年轻时可是健旺得很,一人能干三人的活。

    祖六奶奶也说:“死老头这睡病是后来得的,就是老大出生那年得的。”

    “老大”名叫韩要武,属马,算起来都快五十岁了。

    要武出生那年,年成还不错,队上竟然给每家分了五斗小麦子,韩六爷心里很是畅快。可是,乐极难免生悲,甘苦常常相幸。

    韩六爷年轻时学过些昆曲小生的段子,在开批斗会时一不小心溜了嘴,被革命小将们逮了个正着。结果,被抓进村子里的小学审讯了半小时,又被小将们逼着扫了二十八家厕所——小将们还要他一边打扫,一边唱“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后来,谁要是在韩六爷面前提起厕所,他就喷唾沫到别人的脸上。

    幸好老支书搭了一句话,小将们的头头在韩六爷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骂了一句:“滚!封建主义的乏走狗!”要不然,韩六爷恐怕要将整个村子一百五十户人家的厕所打扫一遍!

    韩六爷感激老支书。

    可是老支书第二天就犯了一个“天”字号的错误。

    那天老支书倚着梯子在韩牛蛙家的外墙上画宣传画,一不留神他将标记位罝的符青标在了毛主席的画像上。结果,站在街边袖手晒太阳的副支书韩成训马上就大声喊了起来:“韩芥园,你给毛主席他老人家画个日本太君胡,你是何居心!”

    那晚上,雪下得很急 , 批斗会开得很猛。在韩成训的动员下,大家一个接一个上台发言,深挖支书韩芥园的反动思想。会一直开到凌晨一点,还没有要结束的意思。

    “韩齐园一贯思想反动,对毛主席他者人家心怀不满。不信大家看看他脚上的鞋!他那双胶鞋的底子上印着一个‘毛’字图案,他是要将毛主席他老人家踩在脚下啊!”妇女主任郭彩娥大声控诉道。

    韩六爷鄙夷地看了郭彩娥一眼,故意起哄说:“哎,彩鹅,你咋知道支书鞋底的用案?你和支书是啥关系啊?”

    大家哄堂大笑。

郭彩娥急红了脸,恨恨地给了韩六爷一个白眼。

    韩成训大声喊道:“严肃点!注意阶级立场!”

    会继续往下开,韩芥园颤巍巍地戴着纸帽子,脸上挨了郭彩娥一口浓痰。

    时间实在太晚了,大家有一声没一声地应和着热情的韩成训和郭彩娥。

郭彩娥为了活跃气氛,还重新做了一个纸帽,上面用浓墨写了一行字:油炸反革命分子韩芥园的狗头!”

    韩六爷靠着炉子上的烟囱,炉子上有一盆热水。他冷眼看着郭彩娥的表演,心里很是厌恶。他于是闭上了眼睛,炉子上水盆里冒出来的水汽环绕着他。

    “油炸反革命分子韩芥园的狗头!”郭彩娥高喊了一声口号。

    站在郭彩娥身后的韩六爷被这猛一激灵,肩膀没靠稳,身子向前一扑,打翻了炉子上的热水盆,一下子全溅在郭彩娥的大腿上去了。

    郭彩娥大哭大闹起来,脏话全向着韩六爷飚了出来,韩六爷也趁机乱飚脏话,泼妇、下贱之类的字眼全放了出来。批斗会一下子笑了场,闹得韩成训不得不宣布散会。

    那晚,韩六爷觉得郭彩娥的脏话听起来好舒服。

    那晚,韩芥园在出会场时感激地看了韩六爷一眼。

    那晚,韩六爷得了个“睡神”的雅号:并且,他也从此爱上了睡觉。

    再后来,韩六爷一开批斗会就睡觉,再没人要站在他旁边,也再没人逼着他发言了。

    韩六爷觉得心里畅快得紧。

    再后来,已经进入了没有批斗会的时代了,可韩六爷这开会就睡觉的毛病再也改不过来了。

    如今,祖六奶奶常常对人叹口气说:“他是睡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谁能让我忘记

侯德云

    说起来,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怎么忘得了呢?

    高考结束了,我闲在家里,苦苦地等待。我在等待大学的录取通知,哪个大学无所谓,只要肯录取我,它就是中国最好的大学。

    我很焦急。比焦急更让人闹心的,是无聊。那可真叫无聊,连小说也读不下去。心里有事嘛。

    现在我才知道,无聊,其实是人生的一种痛。

    那个命根子一样的录取通知终于来了。

    我让自己的心情很尽兴地激动了一会儿,才慢馒打开那封金光闪闪的来信。

    信上没多少字,很严肃,公事公办的态度。

    我把信上的字,一个一个地数了一遍,又一个一个地数了一遍。周围没人,陪伴我的,是偶尔的几声鸟叫,几声蝉鸣,还有一株小白滴草,两株苍耳。

    我心里悬着的石头落地了。我踏实了,舒服了,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我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了。我将光芒万丈悬挂在刘家庄的上空了。

我没有急着回家。没有。我知道,我的父母也都在烟熏火燎地盼着这个好消息。我的想法是,反正他们已经盼了很久,再多盼一会儿也没关系。

    我走到村外,去看望那棵老槐树,我在老槐树下站了很久,默默地流泪。看见老槐树,我的泪水就止不住了。

    我听见了自己在老槐树下读书的声音,往日的声音。它们没有走远。它们有着露珠一样的鲜活和清亮。

    我不是看望老槐树。我是看望我自己,往日的自己。

    好消息传到家里,家里的气氛立刻就变了。

    爹放下饭碗,怔怔地看着他的儿子。那不是一般的看,是发了狠的,是用目光在拧。

    爹的目光把我的脸拧红了。爹自己的脸也红了,红烧肉一样闪着油光,他忘记了午睡的习惯,背着手,身子一挺一挺地出了家门。

    妈也放下了饭碗。她坐在坑沿上,一会儿撩起衣襟擦擦眼,一会儿又撩起衣襟擦擦眼。她说我的沙眼病又犯了。

    爹把他的唾沫星子喷遍了刘家庄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又兴高采烈地接受着每一个角落里喷向他的唾沫星子。爹的得意忘形,让我觉得有点不自在。

    也不能全怪爹,刘家庄到地球上定居了上百年,什么时候长出过大学生?

    好在,两天以后,爹就清醒过来了。

    爹频频地到集市上卖西瓜。爹看西瓜的眼神很慈样,很博爱,也很无耻。那是他儿子的路费、学费和生活费,不好好看看,行么?

    我跟着爹,到集市上去卖过一次西瓜,仅仅一次,我再也不想去了。

    那天很热,我的手指甲都冒汗了,集市上的人,却很少有来买西瓜的,好像吃了西瓜就会着凉似的,太可恨了。

    我脸上的沮丧像汗水一样欢快地流淌着。爹看见了,他皱了皱眉头,弯下腰,从筐里挑出一只最小的西瓜,一拳砸开,递给我。

    我说:”爹,你也吃。”

    爹说:“我不吃。我吃这东西拉肚子。你吃你吃。叫你吃你就吃,哈。”

    西瓜有点生,不甜,有一股尿躁味,我吃得很潦草,匆匆忙忙就打发了。扔掉的瓜皮上带着厚薄不均的一层或粉色的瓜瓤。

    爹根狠地扎了我一眼,走过去,将瓜皮一块一块捡起来。他用手指头弹弹瓜皮上的沙土,又轮流把他们压到嘴巴上,像刨子一样刨那些残留的瓜瓤。

    我的眼圈红了。

    那些日子,妈换了一个人似的。她很少说话。她喜欢盯着鸡屁股看。不光看,还经常去抠。抠得一挂不苟。好像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大学.而是鸡屁股。

    爹说:“别理她,你妈跟鸡屁股有仇。”

    妈的确跟鸡屁股有仇。那一天,她又去抠芦花鸡的屁股。按她的说法,这个挨千刀的货,屁股里夹了一只蛋,两天了,还没生下来。是锈住了么?妈很生气,她把自己的手指头变成了挖掘机,在芦花鸡的屁股上开工了。她成功地挖出了一泡黄水和几小片鸡蛋皮。

    我走出家门的那一天,可怜的芦花鸡死掉了。

    公共汽车开出很远了,我回过头。我没有看见爹妈,也没有看见刘家庄。我看见的,只是几块西瓜皮和一只死去的芦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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