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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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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绍兴市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听见马的呼吸

耿翔

    ①对于我,马坊不只是一个乡的名字

    ②我所有与它有关的记忆,都藏在一些人的眼睛里。只是他们,在这个地方活得太疲劳了,等不住我回到他们身边的消息,就带着我的那些记忆,到生命应该去的地方去了。

    ③这是我一直埋在心上的痛。

    ④我便这样安慰自己:在马坊这块属于草根的乡野上,只要还能记住一根草木的样子,就说明亲人在心中还占据着一些地方,自己在乡下度过的那些日子,还能经过草木,这么细密地通着大地的呼吸。因此,什么时候回去,都会赶在乡亲们之前,先被草木温暖地认出来。

    ⑤我记着许多草木的样子。在这块出了长安,沿着那条向西的丝绸之路,很古典地经过茂陵、昭陵和乾陵,往北飘进更古典,在诗经里被叫做豳风之地的马坊,我不只认识一路的草木,还惦记着一匹栗色的马曾经多少次看过我的眼神。那眼神应该与父亲有关。那年月,父亲不但在村里种着小麦、玉米、高粱、谷子这些养活我们的庄稼,还用镰刀割回弥漫着中药味的青草,饲养村里的牲口。那匹栗色的马,每天因了父亲给它的青草,像与我有了分不开的亲近。我也意识到,父亲确实是像养活我一样,内心幸福地养活着那匹马。

    ⑥那匹栗色的马的眼睛,一定是神给予的。

    ⑦在这些血性刚烈之马的身上,千山万水都在其中涌动,而眼睛里,竟储满这么多的温柔、阴郁和善性,平静得像在这块乡土上,从不把多余的东西装下。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若干年后,我才理解一匹在乡野上和乡亲们一样生死疲劳的马,②在它的眼里,苦难是尘埃,幸福也是尘埃 , 只要知道把一身的力量献出来,然后记着给它恢复力量的青草就行了。

    ⑧这次回到马坊,一半因为亲人,一半也因为马。我明白,那匹栗色的马再命长,它的形体,早应该在马坊消逝了。但我还想在乡土上,找到它的一些痕迹。我是这样想的,如果这些乡土能保留这匹马的一些痕迹,我父亲一生喂养马的辛劳,也就会被保留一些。如果是这样,有关乡村生活的细节,就会被我漫漫地,从一些想象不到的事物里找出来,并且带着马的呼吸,间或还带着我父亲的呼吸呢。这些都说不来,只要心追着神迹到了,我相信大地会把一切隐现。

    ⑨我出了县城,就不停地翻着深沟。县城的名字叫永寿,这是中国最吉祥的县名,也是我和父亲牵着那匹栗色的马,往村上驮过东西的地方。这回,我不想带任何东西回村,只想从村子里带走些什么。我已经听人说过,那匹栗色的马死时,村子里正落着那年的第一场雪。它曾那么强烈地回过头,完整地看完它生下一匹栗色马,又生下一匹栗色马的过程,才走出马圈,姿势优美地倒在雪地里。村上人没有急于埋葬它,更没人敢剥下它的皮,在生活特别窘迫的年月,分食一点马肉。而是停下手中的所有活路,不分男女老幼,像对待村上最有名望的长者一样,守在马的遗体周围,看着雪花一片片地把它覆盖起来。

    ⑩村里人都说,那是老天对它的一场雪葬。

    ⑪我相信这个美丽的过程,只是记忆它的一切时,不想超越一匹普通的马。

    ⑫等到翻上马坊沟,一路在心里折腾着记忆的我,奇妙地在身体里感觉到,有了马的一些呼吸。它隐隐地,像从所有草木结籽的内心,给我传递这里的信息。我走下车,想让风野野地吹吹我,也决定弃车走回村里去,让脚步安稳地踏在乡野上,让泥土里的所有气息,就这样穿过鞋底,穿过脚心,径直钻入我的内心。我可以激动,但不能张狂,因为这些年,我与这里熟悉父亲和那匹栗色的马的风物,照面的机会太少了。我不知道在乡村,这些风物身上的野性,还保留了多少,更不知道那匹栗色的马,会把农业劳动中最精细、最质朴、最动人的声音,就保存在它的呼吸里。

    ⑬我的心开始有力地跳动了。我想,我围绕着马坊,具体说围绕着这一片乡野上的草木、粮食、一匹栗色的马,还有父亲一样的亲人们,就是要让离散很久的心,很庄严地跳动回来。

    ⑭走过一座土桥,我远远地看见一匹马,在一块熟悉的土地上抬起了头。

    ⑮我不知道它这么执意地抬头,是不是因为从我身上,嗅到了什么气味。

    ⑯但我猜出,它一定是那匹栗色的马的后裔,它能够用那双遗传得更美丽的眼睛,迅速地把我与这片乡野联系起来。它一定会的。

    ⑰它稍后仰天长啸的一声,我是用心接住的。

(节选自《马坊书》)

(1)、解释下列两句话的含意。

①对于我,马坊不只是一个乡的名字。

②在它的眼里,苦难是尘埃,幸福也是尘埃。

(2)、文章⑨、⑩两段叙述栗色马死亡的故事,有何作用?
(3)、带着失去亲人的隐痛,作者是如何在马坊得到安慰,得到启示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俩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 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景,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油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做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遥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俨然敞开,堆积的珠宝付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远古沉默的荒野;鹰击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看,遍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的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抉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的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想通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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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得永久的悔(节选)

季羡林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端贫困的村庄里。我们家是贫中之贫,真可以说是贫无立锥之地。

    家里日子是怎样过的,我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反正吃得极坏,这个我是懂得的。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的”(指麦子面)最高,其次是吃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最次是吃红高粱饼子,颜色是红的,像猪肝一样。“白的”与我们家无缘。“黄的”(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颜色都是黄的)与我们缘分也不大。终日为伍者只有“红的”。这“红的”又苦又涩,真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害饿,我真有点儿谈“红”色变了。

    我也偶尔能够吃一点“白的”,这是我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一到夏天麦收季节,我们家根本没有什么麦子可收。对门住的宁家大婶子和大姑——她们家也穷得够戗——就带我到本村或外村富人的地里去“拾麦子”。所谓“拾麦子”就是别家的长工割过麦子,总还会剩下那么一点儿麦穗,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捡的,我们这些穷人就来“拾”。因为剩下的决不会多,我们拾上半天,也不过拾半篮子;然而对我们来说,这已经是如获至宝了。

    记得有一年,我拾麦子的成绩也许是有点“超常”。到了中秋节——农民嘴里叫“八月十五”——母亲不知从哪里弄来点儿月饼,给我掰了一块,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大吃起来。在当时,对我来说,月饼可真是神奇的好东西,龙肝凤髓也难以比得上的,我难得吃上一次。我当时并没有注意,母亲是否也在吃。现在回想起来,她根本一口也没有吃。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尝过,都留给我吃了。她大概是毕生就与红色的高粱饼子为伍。到了歉年,连这个也吃不上,那就只有吃野菜了。

    “白的”和月饼难得,“黄的”怎样呢?“黄的”也同样难得。但是,尽管我只有几岁,我却也想出了办法。到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庄外的草和庄稼都长起来了。我就到庄外去割草,或者到人家高粱地里去劈高粱叶。劈高粱叶,田主不但不禁止,而且还欢迎;因为叶子一劈,通风情况就能改进,高粱长得就能更好,粮食打得就能更多。草和高粱叶都是喂牛用的。我们家穷,从来没有养过牛。我二大爷家是有地的,经常养着两头大牛。我这草和高粱叶就是给它们准备的。每当我这个不到三块豆腐干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走进二大爷的大门,我心里有所恃而不恐,把草放在牛圈里,赖着不走,总能蹭上一顿“黄的”吃,不会被二大娘“卷”(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骂”)出来。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我上面讲的全是吃的东西。为什么一讲到母亲就讲起吃的东西来了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我作为一个孩子容易关心吃的东西;第二,所有我在上面提到的好吃的东西,几乎都与母亲无缘。除了“黄的”以外,其余她都不沾边儿。我在她身边只呆到6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正应到我身上。我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时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面小题。

小说的丛林

迟子建

    ①我在大兴安岭长大,是个典型的“林中女孩”。因为那里地广人稀,所以少时在小镇的路上遇见生人,我会有微微的紧张感。人在那里是少数族类,而动植物却是多数族类。

    ②我熟悉林中的树木花草,溪流河谷,野猫野兔。一个人在幽深的林中穿行,很少怕过。因为林中枝叶“窸窣——”摇动,窜出来的不是愣头愣脑的狍子,就是炫耀其美丽尾巴的松鼠。我春天去山里采野菜,将采回的分类,人爱吃的先拿出来,用开水焯了蘸酱吃,其余的则给猪当餐后的点心。猪非常喜欢享用野菜,它吃起来摇着比耗子长不了多少的小尾巴,“嗯嗯”叫着,很感恩的样子,这时我就有一种满足感。夏天时我们去河边洗衣服刷鞋子,常常是把洗好的衣服晾在草丛或柳树丛上,就去林中采野果吃去了。都柿、草莓、水葡萄、马林果,红的紫的,熟的不熟的,全往嘴里填,浆果在此时成了最好的口红。到了秋天,大人孩子都爱往林中钻,我们在五彩的落叶中采榛子,蘑菇,把它们晒干了,冬天就有“好嚼儿”了。不要以为到了冬天,林中就没有美味,扒拉开向阳山坡的积雪,可找到未被采摘的红豆,雪中的红豆味道极好,酸甜,有点淡淡的酒味。还有,你可以划开桦树皮,舔舐桦树皮里清香微甜的汁液。守着大山,对贪吃的我来说,就是守着一个零食铺,嘴上是亏不着的了。

    ③童年时我还喜欢去山里采野花。百合、芍药、绣线菊、马莲花、忘忧草,姹紫嫣红地走进我们家,我们也不讲究养花的容器,酒瓶、罐头瓶、咸菜坛、猪食槽,都可栽花,它们在暗淡的屋子里,照亮我们的梦。这些体验,在我写作以后,都进入了我的小说世界。

    ④有了丛林的动植物,当然就有活动在其中的人。那些人大概是为了宣示自己作为生命的强大存在吧,喜欢大声说话。又因为寒冷的缘故吧,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这些人物的特征,在我的小说中都有所表现。我首先熟悉的是家中的人,父母、姐弟、姥姥、姥爷、爷爷、叔叔、姨舅,在我爱上小说以后,他们以不同方式,隐身而入,也许只是一声叹息,或是一个背影。除了亲人,我还熟悉了邻居,小镇的人和小镇以外的人,他们更是为我塑造人物,提供了最真实生动的原型。

    ⑤当然还有那些可爱的动物,比如通人性的狗、隐忍的牛、苦役犯似的马、永远被戏耍的猴子、美丽的鸭子、坚韧的驯鹿、铺天盖地的麻雀、像守夜人一样的乌鸦、以及千姿百态的鱼。它们在多年后潜入我的小说,这些动物不会说话,但在我与它们相处的过程中,听懂了它们心底的话,看得见它们的眼泪,所以它们在我小说中留下了“话语”。

    ⑥不能忘怀的,还有园田的果蔬,那带着妖娆花纹的豆角、红彤彤的西红柿、紫莹莹的茄子、碧绿的菠菜和生菜、金灿灿的玉米、多汁的角瓜、甘甜的倭瓜,还有绕着它们飞舞的蜜蜂、蝴蝶和蜻蜓。它们装点餐桌的同时,也装点我儿时的梦。更有那埋藏在土里的萝卜和土豆,这秋收的主角,是地窖的常客,有了它们,一个冬天就不愁蔬菜了。

    ⑦不要以为我们的生活总是阳光灿烂,它依然有着浓重的寒霜和阴影。有令人痛苦的疾病,有面对灾荒的无奈,有亲人离世的悲伤,有遭遇人生变故的苍凉。厌倦、羞辱、恐惧,这些人生的负面情绪,就像漫天风雪一样,从来都不曾远离我们。宁静的炊烟下,一个人死去了,他躺在红棺材里,去山上的墓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在缺医少药的小镇,一场痢疾就要了他的命;一个男人去采山,被熊袭击,落下终生的残疾;一个伐木工在作业时被大树砸倒,使他的妻子成为寡妇。还有动物们所遭遇的不幸,瘟疫能让一群鸡一夜之间死亡,能让一条忠诚的看家狗永远闭了嘴巴。这样的故事,也都是我少年时代所经历的,所以我作品的“温暖”,总是与痛交织,有着苍凉的底色。

    ⑧善良与丑恶,纯洁与污秽,不是人性天空的两极,它们常常相伴相绕。就像环绕我们生活的,既有山间清澈的溪流,也有居民区纵横的污水沟。写出人性的复杂性,才是写出了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永远有可开掘的空间。

    ⑨从现实的丛林穿行到小说的丛林,使我拥有了另一种生活——面向心灵的生活。对我来说,它比现实生活更广阔,也更具诱惑性。在虚构的世界中,我的呼吸更顺畅,更自由和奔放。作家因生长地不同,经历不同,艺术气质不同,也就拥有不同的小说丛林。小说的丛林在想象的世界中,可以无限大。一个作家能走多远,就看他们自己在艺术上的造化了。在这个过程中,坚持很重要,没有对一种文体始终如一的爱,孜孜以求的探索,以及不怕失败的实践精神,再炫目的想法都是空谈。

    ⑩每一个将艺术奉为至高神灵的作家,在小说的丛林穿行,都必须踏出独属于自己的路,才能开辟新天地。懂得自省、苦修、仰望,你终将拥有“不干的活泉,永流的江河”(考门夫人在《荒漠甘泉》中所言)。这样的文学之旅,也是一颗凡心得到升华,在泥泞的跋涉中洞见彩虹的最美岁月。

(取材于迟子建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格桑梅朵

    来到川藏线上这个道班的时候,正是一个凛冽的冬天,风像长了牙齿,龇牙咧嘴地向我扑来。连绵的雪山矗立在眼前,一眼望去,是意料之中的一片纯白。

    父亲在这条线上修了一辈子路,最后不得不带着一身的高原病回到家乡。临走时,也不忘将我作为他的接班人。那时,我刚卫校毕业,本有大好的前途。可军人出身的父亲,却板着一张脸,无比严肃认真地告诉我,你必须得去,那儿需要你这样懂医的人。

    我知道有这样的父亲,一切都是无法挽回的。在母亲的哭哭啼啼中,我没有掉一滴泪,把对父亲的怨恨装进行囊,毅然走进了这个雪山脚下的道班。

    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荒凉,每年春夏时节,被大雪封了一冬的公路就格外热闹。纤细娇艳的格桑花蓬蓬勃勃一路开到雪山之巅;连绵不断的进藏汽车排起长龙,在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上蠕动;骑行爱好者们一路欢歌,摇着清脆的铃铛,从我们面前疾驰而过;还有那些藏族老乡赶着自家的牛羊,从从容容地跨过公路,辗转到别的草场……

    公路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我们这些养路工人最繁忙的时候。这段28公里长的川藏线是属于我们道班管辖的,为了能保证这条路畅通,李大姐他们天不见亮就得起来去清理路面,然后再回来吃早饭。

    通常这个时候,我都还在睡懒觉,他们知道我憋屈,也不叫我出工,由着我的性子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因此我也放任着自己,我要让我的父亲知道,是他毁了我的一生。

    直到有一天,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是李大姐的呼喊:“幺妹儿,快起来,要出人命了。”我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只见几个藏族老乡抬进来一个老阿妈,呼吸急促,脸色乌青。我被这慌乱的场面吓住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老阿妈的呻吟瞬间战胜了我的犹豫,我从床下拿出急救箱,给老阿妈吸上氧,打针,拿药,倒水,喂药,一连串的动作再自然不过了。

    不一会儿,老阿妈终于缓过气来,她忽然跪在我的面前,不停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吓得我直往李大姐的身后躲。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道班的屋顶上看远处盛开的格桑花,一个部队的车队从道班门口浩浩荡荡驶过。这时,一辆军车靠边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一个年轻的士兵,对正在修路的李大姐他们比划着什么。

    忽然,李大姐抬起头,朝我大喊,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房顶上跳下来问:“喊我干啥子?”那个士兵递给我一个栽有格桑花的罐头盒说:“谢谢你救了我阿妈,这是生长在五千米雪山上的格桑梅朵,送给你。”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跑掉了。

    我只知道这花叫格桑花,却不知道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格桑梅朵,好有诗意的名字。我把那盆格桑花放在窗台上,问李大姐:“格桑梅朵是什么意思?”

    李大姐说:“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你那盆花在藏族人眼里就是吉祥幸福的花。”以后的日子,那个藏族士兵每次进藏都要为我带回一个栽有格桑梅朵的罐头盒。渐渐的,娇艳的格桑花开满了我的窗台,在花香里,所有的烦恼抑郁全都逃遁了。

    终有一天,为我送格桑梅朵的不再是那个满脸高原红的藏族小兵,而是他的战友。我问他的战友,那个小兵哪儿去了?战友先是支支吾吾,最后才说,他牺牲了。战友红了双眼,哽咽道:“就是这次进藏,突遇暴风雪,道路塌方,嘎旺他们的车就翻下了悬崖……”我不知道那个战友是何时离开的,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

    李大姐安慰我说:“别伤心,在这几千里的川藏线上这样的事已是家常便饭。你爸爸曾说过,我们守路的人一定要守好这条路,才能让行路的人更加安全,让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美满。”

    整整齐齐摆在窗台上的格桑梅朵,在暖暖的阳光下,绽放着。似乎在告诉我,父亲和千千万万的养路工人是在用生命浇灌着更多人的格桑梅朵。

(选自《2014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守住文化的私人性

顾土

    ①在我小的时候,文化的余绪尚存。我经常看见父亲持箫,母亲吹笛,声声相和,在月光下打发闲暇,舒解心怀。我也见到许多长辈,或琴或筝,一艺在手,不时吹拉弹拨。记得邻居中有一位是曾国藩的后人,父执中有一位在旗 , 擅胡琴,他们二人每周必填词唱和,你来我往,一概楷书。那位姓曾的邻居曾经让我欣赏过她的词作,大约有好几千首,旗人作古后,她便痛付丙丁

    ②读书仍是那个时代私人占有的最大文化,无论藏书还是阅读,都是私人的事情。关起门来,湖一壶茶,或正襟危坐或歪倚斜靠,读上一本好书,欣赏一天的新书,是莫大的享乐。

③那时,书法也是老一代人私人生活的必需。他们多数不算书法家,但写出来的字大都摆得出去,虽然没有自成一格,或颜或柳或赵,兼着一点隶书魏碑的底子,但透出那么一股文化的气息。诗词楹联也是很多人咏志抒情交往的渠道,读起来你就明白,合辙押韵工对是他们文脉里的根基。

    ④更早以前,诗琴书画乃至治印,都是我们的古人,尤其是有文化的士子必备的人生才艺,一不为了演出,二非炫耀,三没想到牟利,多数人纯粹是在私人空间里表达情绪而已。俞伯牙鼓琴,高山流水,为的是知音钟子期;嵇叔夜一曲《广陵散》,是自己受刑前的绝响;翻开唐诗,大量的也是私人间的送别、赠与、酬和。古人另外还有个习惯,就是写笔记,记人记事,考据辨正,加上琐闻杂姐。写笔记无关著述,无非消闲造日而已。清代纪晓岚曾说:“景薄桑榆,精神日减,无复著书之志,惟时作杂记,聊以消闲。”诛、铭、挽联一类相对来说带有公布意味的文字,古人自我欣赏的成分其实也很重,何况大多写过后根本没有机会示人,纯粹是那时的“抽屉文学”。曾国藩就喜好给别人写挽联,还特别乐意人家在世的时候提前写就,当然不敢出示,只作为自己的雅癖,还有点“缺德”。

    ⑤前人的诗词书画印谱笔记刊印的也不少,多为自我把玩、自得其乐、自存留念,也赠与亲朋好友、师长同年,志在酬唱,意在交游。当然也有因此出了名的,也有赚钱赢利的,尤其是近代诞生了报刊、画廊、博物馆,刊布日见其多,但作为职业的还是风毛麟角,也没多少人当这是专业,绝大多数人依然视此为私人空间。直到上个世纪下半叶,旧时代培育起来的人纷纷谢世,诗琴书画的个人传统日益没落,艺术内涵也渐趋衰微。至于笔记,好像五十多年前已近匿迹。

    ⑥从前,只要读过书的人都具备起码的知识功底,诗写得再不济,也合乎基本的格律,也知道用典也明白骄偶也清楚哪里用了拗句,更分得出雅与俗;字写得再不成书法,也有笔力和规则,修养之气溢于一笔一画之中,规范之心聚敛于起承转合之内。这种标准也使他们轻易不敢将私人的事情贸然张扬,羞耻之心、畏惧之心、仰承之心,令他们更乐于隐藏回避,钟情于文化的私下把玩。

    ⑦如今,文化的私人性是否依然存在,我很怀疑。

    ⑧读书已经不再是私人的事情,有人偏好替别人开列书单,而更多的人必须依靠别人指引,倚赖市场烘托,才明白该读什么书,才知道应如何读书。网上处处充斥着读了一半或者尚未开卷或者干脆根本没读懂就已经急于发表的见解。

    ⑨尽管艺术成了热门,但无论是否职业演员,凡是会一门技艺的,都在拼命考级,一级一级攀升,而且个个喜欢比赛,人人爱好出头,曝光似乎才是最终的目的。艺术不再是私人的文化享受和情绪排遣,却成了炫耀、上镜、晋升的工具。

⑩书画当今并不冷清,尤其书法简直还有泛滥之势,可是,当众挥毫、以字逐利、四处题写再加办展览、出挂历、上报刊,才是写字绘画的终极目标。梁实秋曾经描绘过他那个时代已经出现的两种人,一是写字的,一是办画展的。他说:“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面,后来腿坏,以至无字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他还说:“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如今,写字的人早无扇面可写,但在马路上、书面上、纪念仪式上题辞成了嗜好;开画展的人还特别走俏,不必透支,趋之若鹜的非常多。因为这两种人的本事往往在书画之外。

    ⑪诗词似乎也不萧条,虽然更像顺口溜,还不如二人转,一看就是数来宝的根底,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甘藏拙,非要见诸报端、刊印成册、借此炫示才罢休。

    ⑫大概是历次运动的熏陶,什么大字报、批判稿、决心书、思想汇报,都要摆出来当众表演,以示忠心,结果养成了不知文化羞耻的习惯。以后,市场经济的猛然来临,已被严重损伤的文化涵养使人面对物质利益和巨大的传播效应时根本不知如何自持,以为什么东西都可以亮出来叫卖,什么内瓢都可以袒露出来与人争输赢。社会环境也为文化的全然裸露推波助澜,舆论更是为文化的公然贩卖喊好叫价,任何文化终于因为失去审视标准失去环境制约失去舆论规范而一律成了经营的道具。

    ⑬文化一旦失去了私人性,自我修养的作用也就丧失,自我愉悦的目的也随之废弃,而修身养性原本是文化对人的最大益处,赏心悦目原本是文化对心智的最有力的启迪。我不知道,当文化只剩下公开的社会性时,还算不算文化?或许只是行政的工具,或许只是产业的一份子,或许只是公共场合的装饰品。

    ⑭文化,我总以为应该守住一点私人性,不然,就不是文化!

【注释】①在旗:隶属旗籍。②付丙丁:古以天干配五行,丙、丁属火,因称用火焚毁为“付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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