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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内蒙古包铁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年的科举制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由于科举制影响巨大,人们的评价向来都有很大的差异。

    现在多数学者都赞同唐宋时期的科举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分歧主要在对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评价。过去对科举的认识往往以偏概全,例如,很多人到现在还以为明清科举只考八股文。其实,科举考试内容繁多,即使是明清时期的科举,八股文也仅为多种考试内容的一部分或者一科,只是其重要性有点像当代高考或研究生考试中的英语,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罢了。但明清两代科举也要考三场,除头场考八股文以外,第二场考论、判、诏、表等当时政府的应用文,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只通八股文而不懂其他知识,也是无法考上的。

    在1300年的中国科举史上,无论哪个朝代,策问与对策都是重要的考试题型。策问的内容也非常丰富,举凡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教育、天文、地理、民族等各种与国计民生相关的大事或经史典籍中的问题,都可以作为策问题目,统治者也往往通过举子的对策来了解民情、征询解决问题的对策。同时,策试这种形式可以考查应试者的德、识、才、学以及对“时务”即现实问题的见解。特别是时务策,主要是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问题。

    在传统社会,教育和考试以人文知识为主要内容,西方的中世纪大学和东亚的书院、科举皆然。只有到文艺复兴、特别是工业革命之后,教育的内容才逐渐转到自然科学方面来,注重自然科学,即所谓的实科,是工业文明时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坚船利炮强劲东来的西学代表先进的工业文明,而当时的中国还处于农业文明的时代,科举考试内容基本上还停留在古代的古典人文知识,自然逃脱不了被停废的命运。

    科举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然而,在现代中国人对传统事物的看法中,科举大概也是被误解最深的制度。我们不应忽略科举制的历史性。评价历史制度,需将其还原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这样才不至于使讨论脱离了历史实际。试想在传统社会,能构想出其他更好的选才制度来吗?古代的中国统治者和许多文化巨人并不是没有看到科举制的局限和弊端,也不都是因循守旧之辈。但经过反复比较,最后还是选择了科举制,这实际上是一种择善而从。古代一些学者批评科举取士并不等于反对科举制度。从古代到近代的学者对科举制的批判主要是对应试现象、对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批判,特别是对八股取士的批判,很少有人否定科举制本身。如朱熹批评只重举业而忽略真实学问的现象,顾炎武严厉批判八股文,但都没有否定科举制本身。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两位文人久困科场,屡试屡败之后转而撰写的抨击和讽刺科举的文学作品。其中的《范进中举》等篇章长久以来作为中学教材,主导着对科举制的看法。但是,你找得到从韩愈、柳宗元、白居易、欧阳修、苏东坡、辛弃疾到文天祥、林则徐、纪晓岚等成千上万进士出身的人才对科举制的否定评价吗?科举是有很多弊端,也对古代教育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但古人始终没有找到更加公平合理而可操作的办法来替代它。因此,一千多年中伴随着连绵不断的批评,科举还是在选拔官员中起主要作用。

(选自《新华文摘》08年20期)

(1)、下列对“中国科举制度”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科举制在唐宋时期有进步作用。而明清时期,由于考试内容的单一化,其弊端就越来越明显。 B、策问始终是科举考试重要的考试题型,时务策考查了应试举子对与国计民生有关的现实问题的见解。 C、八股文在明清科举考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八股文过关了。也就意味着科举考试过关了。 D、20世纪初,科举制度没有逃脱被停废的命运,说明这一制度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现代中国人对科举制度的误解,是由于脱离了当时的历史环境,受了《儒林外史》等文学作品的影响。 B、考试内容停留在古典人文知识的科举制度被停废,意味着它抗衡不了代表工业文明的西学东进。 C、尽管长期以来,科举制度伴随着连绵不断的严厉批评,但它一直在中国古代1300年的人才选拔中起着重要作用。 D、科举制度不注重自然科学,其根源在于它是农业文明传统社会的产物,是排拒新事物和现实问题的。
(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的科举制度,为社会选拔了大量的治国之才,在历史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B、明清科举制在考试内容和形式上存在不少弊端。但也绝非仅考八股文一科,其三场考试还是较全面的考查了应试者的人文知识。 C、一些有真才实学却在考场上屡试屡败的学者,如朱熹、顾炎武、蒲松龄、吴敬梓等都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讽刺。 D、科举制度被古代统治者择善而从,是因为考试选才制度要优于其他传统的人才选拔制度。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秦朝对官吏的约束是很严的,制定的反腐败专项法律法规包括《为吏之道》等,突出规定了对官吏经管物资财产的法律监督,以杜绝贪污。若挪用公款,则以盗窃论罪。“若通一钱者,则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秦简·法律答问》中还规定“令曰勿为而为之,是为‘犯令’;令曰为之弗为,是为‘废令’也”,即法律不允许做却做了或法律要求做而不做的,均属违法犯罪行为,该受惩罚。这成了后代历朝的反腐立法的榜样。

    秦朝的国家政权机关设三大部门。行政机构的首长是丞相,军事机构的首长是太尉,监察机构的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成为制约其他两公的有力工具,负责统率监察官员对所有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纠举弹劾,百官畏之为“风霜之吏”。监察机构的一般官员为御史,一部分在朝廷内负责日常的监察工作,另一部分常驻地方郡一级政府,实施对地方的监察,因而又称监御史、监察史。常驻地方的监御史地位也相当高,他们常与郡守、郡尉一起,并称“守、尉、监”。

    为了防止任用官吏上的徇私舞弊行为,秦朝还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即被推荐和任命的官吏犯罪,推荐和任命者须连坐,也即“保任连坐”罪。这一做法,历代封建王朝均有沿用。

    汉代完善了对官吏的考核,逐渐形成了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核心的考绩制度,希望通过强化官吏的考核来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务实的官吏队伍。汉律规定“吏坐受赇枉法,皆弃市”,且子孙三世“皆禁锢不得为吏”。西汉武帝颁布的《监御史九条》和《刺史诏六条》正式把“吏不廉,背公向私”和“阿附豪强,进行贿赂”列为监察的重要内容,以后历代相沿不绝。

    现在大家比较熟知的官员回避制度,就是初创于汉代。当时实行“三互法”,其内容规定: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有血缘关系或婚姻戚属关系的人,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地区为官。后历代沿用并不断发展。同时,职务连坐始于商鞅变法时期,到了汉武帝时归纳为“见知故纵之法”,即对国家官吏实行连坐,上对下、下对上均承担连坐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如果对自己的上级或下级官吏的违法乱政行为知而不举则坐以同罪。

    汉朝的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汉武帝元封元年,把全国分成了13个监察部,每部各监若干郡国,中央设13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的监察事务,很好地发挥了监察御史的作用,强化了监察工作。我国最早的举报箱,是西汉赵广汉发明的。汉宣帝时,赵广汉出任颖川太守,令手下人制成可入不可出的器具,“受吏民投书”。其后,这一制度得到了推广运用。

(编选自《历数中国古代反腐败措施》,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书画装裱

    书画装裱是伴随着书画创作产生和发展的一种特殊的工艺。从现今保存的历史资料看,早在1500年前书画装裱就已经出现了,而且对于装裱浆糊的制作、防腐,装裱用纸的选择,以及古画的除污、修补、染黄等都有文字记载。在两晋时代,书画装裱进入初创时期,在选材、样式及技法上还不完善。南北朝时,书画装裱有了初步的发展,产生了卷轴这种装裱样式。唐代以人物、山水、楼宇为题材的大幅绘画勃然兴起,书画装裱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产生了挂轴和册页这两种新的装裱样式。五代的历史非常短暂,但绘画艺术却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时期,由于画绢方面的扩大,大型绘画的创作就成为可能。一些作品成为屏风的装饰,而后人可能在屏风修理过程中,将其以单幅作品的形式进行装裱和收藏。

    宋代书画名家层出不穷,书画装裱飞跃发展。宋代帝王十分喜好书画,在宫廷内设立翰林图书院,以奉绘事;同时又设立专门装裱书画的作坊,制定装裱书画的格式。此时,书画装裱工艺进入成熟阶段,装裱样式有了新的发展,产生了著名的“宣和装”手卷。随着丝织技术的发展,各种质地花纹的织物为书画装裱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被广泛用作装裱材料。不过,著名书画家米芾认为:绢比纸耐磨,书画展开和卷起过程中二者相互摩擦容易导致书画磨损。因此,他主张以纸来托裱书画,他的这种观点对后世书画的保存产生了重要影响。明代是我国绘画发展的重要时期,书画装裱也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明朝皇帝把仁智殿作为御用画院,并设立了专门从事书画裱糊的机构。此时,江南地区出现了一批通晓诗文书画的文人雅士,文人画有了很大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以苏州为发祥地的“苏裱”开始兴起并广受推崇,书画装裱出现了“普天之下独逊吴中”的景象。在书画装裱样式方面,原有的手卷、册页等装裱样式更加完备,挂轴已经基本定型并开始普及,万历年间在挂轴的基础上,产生了对联这种新的装裱样式。在装裱理论方面,明代周嘉胄所著的《装潢志》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书画装裱理论著作。

    书画装裱因为所在的地区以及使用的工具、材料的不同,加上装裱格调、工艺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和风格。清朝出现的“京裱”与“苏裱”一起成为中国书画装裱的两个主要流派。“京裱”古朴庄重,讲求防燥、防裂;“苏裱”工艺精湛,用料考究,讲求防霉、防蛀。直至今日,这两个流派仍然影响着中国的书画装裱。书画装裱能够很好地表现书画的艺术魅力,使书画得以长期保存,在繁荣传统文化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五牛图》《清明上河图》等珍贵名画能够幸存至今,很大程度上是经过装裱与修复的缘故。经过装裱的书画,牢固、美观,便于收藏和观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中国的人和自然

木心

    ①中国的“人”和中国的“自然”,从《诗经》起,历楚汉辞赋唐宋诗词,有着相互参透的关系,中国的自然滋养了中国的人,中国的人亲近着中国的自然。

    ②《诗经》几乎都要先称植物动物之名,才能开诚咏言。楚辞通体苍翠郁,却过于避世独居;汉赋则好大喜功,把金木水火土边旁的字罗列殆尽,再加上虫鱼鸟兽的谱第,仿佛是在对自然说:“知尔甚深。”到唐代,花溅泪鸟惊心,人和自然相看两不厌,举杯邀明月,非到蜡炬成灰不可;而宋词对待自然的心态转入哀婉,梳剔精致,吹气若兰。

    ③中国的人和自然紧密相联,无处不在。中国的“人”中有“自然”,这个观点已经被理论化了,好事者从“烹饪术”上作出不少印证,有识之士则着眼于医道药理、文艺武功、易卜星相……也许还有另一面:中国的“自然”内有“人”——谁种的花服谁,谁卜居的丘壑有谁的风神,谁的衣裳具备谁的性情……街头巷尾,无不可见一闪一烁的人文剧情、名城宿迹,堆叠如山,令人无法喘息。幸亏自然清明而殷勤,亘古如斯地眷顾着人。家家户户便栽花种草,休沐盘桓于绿水青山之间。

    ④另外,人有时不免苦闷,苦闷逼使人有所寄托,因而将目光投向自然,但也有与自然过于亲昵的,至少可先举两则趣例:金鱼、菊花。不知花了多少代人的宝贵光阴,才培育出婀娜多姿的金鱼,化畸形病态为固定遗传,其品种令人叹为观止而源源不止。野菊本是单调的,也被嫁接盆栽,作纷繁的形色变幻。金鱼和菊花,是人的意志取代了自然的意志,是人对自然行使了催眠术。自然在金鱼、菊花这类小节上任人摆布;在阡陌交错的大节上,如果用“白发三千丈”的作诗方式来对待庄稼,就洽谈室以颗粒无收告终

    ⑤中国的山水花草之所以令人心醉神驰,那是真在于自然的钟灵毓秀。池水井水、盆花圃花、犬马鱼鸟都会恋人,与人共休戚,或盈或涸,或茂或凋。如果说这些是体小者,那么体大者如崇岳莽原、广川密林、大江巨泊,在历史中与人曲折离奇地同褒贬,共荣辱。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国现代文学已基本上完成了自己的学科建构。中国当代文学已经走过六十多年的历程,在时间上是现代文学的两倍多,但却是一个处于“未完成”状态的年轻学科。在当前我国大力倡扬“文化自信”的背景下,直面中国当代文学学科的问题与困惑,并寻求学科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方法,应成为当代文学研究不容回避的议题。

    当代文学的学科建构离不开“外源性”的理论资源,而且事实上,它在推动当代文学的学科建设方面曾起到重要作用。问题是,长期以来,我们热衷于向“西方取经”,过于偏重这些“外源性”资源。上世纪80年代我们崇拜黑格尔的“历史哲学”,90年代服膺阿尔都塞的“历史总体性”和詹姆斯的“永远历史性”,新世纪迷恋福柯的“知识考古学与谱系学”以及德里达的“解构学”。对于海外华人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同样顶礼膜拜、趋之若鹜。举例说,美国华裔汉学家王德威的论文《被压抑的现代性——没有晚清,何来“五四”?》的发表,就无异于在国内现当代学术界扔进了一颗深水炸弹。一时间,当代文学研究领域里到处都是“被压抑的现代性”话题,甚至“没有……,何来……”的句式也到处被模仿。

    当代文学学科建设不应失去自己的学术主体性。我们的当代文学史写作要有自己的学科特色、基本范畴、主体身份和当代性品格。当代文学学科建设要将落脚点转移到“内源性”理论资源上来,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优秀的传统文化,二是中国的本土经验,三是清代“朴学”的实证方法。比如传统文化中的文章学传统、《史记》对理想文化人格的塑造和高超的叙事技巧,都可以成为我们撰写当代文学史的参照,并促使当代文学史家去思考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如当代文学如何回归或复活传统的叙事美学与诗学,等等。当代优秀作家已清醒意识到:优秀的文学作品不是西方哲学思想的演绎,也不是技术主义的炫技,而必须植根于本民族的沃土中,并通过“本土经验”的形象化和具体化,以深邃的思想和博大的情怀、高贵的精神气质,引导人类走向真善美的新高度。关于清代“朴学”的方法论问题,有学者认为,“中国作为世界的文明古国,也是作为史籍最为宏富的国度,在历史化问题上自有其广博而又独特的资源、思路和方法。”不过,必须看到,清代“乾嘉学派”那一套方法对当代文学史料的收集整理是有用的,但它的琐杂考证和重学问而轻人文的理论对于建构当代文学史应有的广度、厚度和深度,则是无效甚至是不利的。

    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的奠基者王瑶说过,文学史学科“总要发展,要突破过去,要后来居上。每个时代都应该达到自己时代的高度”。期待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文化自信心的恢复,当代文学学科建设也将脱羽成熟。

(摘编自陈剑晖《当代文学学科建构与文学史写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网络直播是新兴的高互动性视频娱乐方式,这种直播通常是主播通过视频录制工具,在互联网直播平台上,直播自己唱歌、玩游戏等活动,而受众可以通过弹幕与主播互动,也可以通过虚拟道具进行打赏。

    在直播过程中,较之于微博、微信的信息随时发布,现场实时发布应运而生。由于操作便利,各阶层的人们都能通过发布按钮把此时此刻正在经历的新鲜事情搬到网络上并实时与观众互动。实时发布在空间上让发布主体同观众之间的距离缩减到最小,促使观众关注程度增加,对直播的各个环节都有新鲜感和身临其境感,进而产生强烈的参与意识。在大众传播中,传播模式基本上是单向的,具有延迟性、间接性等特点,网络直播的出现,打破了时空的界限,使“一对多”的实时互动成为可能。

    网络直播更加突出传播个体的个性,释放公众表达的欲望,个性十足的人们迅速成为不同话题的“意见领袖”,带着自己的跟随者不断地设置新的“议题”,强化了“人人即媒体”的传播格局。之所以是强化了,是因为早先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出现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公众的个性,使人们有渠道更自由地表达。但随着新生代精神文化消费需求升级以及互联网娱乐习惯形成,网络直播带来了更直接、更有效果的传播方式,满足了人们个性化十足的表现需要和观看需求。马莱茨克的大众传播过程模式在对受众进行研究时强调,受众会受到来自“媒介的压力”,如报纸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准,电视需要相应的接收条件。在网络直播过程中,这份“压力”被减到了最少,直播文化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类,其内容浅显易懂、贴近生活。进行直播和收看直播所需要的工具也越来越简单,只要有意愿,每个人都可以随时切换身份,成为“主播”,发出自己的声音,呈现自己的意见,释放自己的个性。

    传播层次越少,可信度也就越高,“多级传播”必然造成“信息损耗”,直播的直接性传播优势体现了信息在传播过程中无需转述,减少了“信息损耗”,增强了信息的可信度。对网络直播平台而言,当直播行为开始,云端会同步抓取同步存储、同步传递,延迟不会超过2秒,平台也无法把握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从传播的角度来看,文字、图片、视频都可以经过加工、剪辑、审核之后再公之于众,唯独直播,它可以让用户与现场进行实时连接,有着最真实最直接的用户体验。它打破了网络隐匿性特点,相较于文字、图片等形式,直播视频的修饰难度增强,公开性大幅提高,也更加真实。

    不过,也正是因为直播平台实时连接突出真实性特征,导致此领域“把关人”的缺失,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为了得到高关注度,网络直播领域乱象较多,有的主播为了获得受众眼球,得到“礼物”,举止失范,也使得网络直播这种传播方式饱受诟病。但网络直播的乱象,将随着监管的加强以及平台自律逐步得到解决,直播形式也将受到越来越多人和企业的青睐,未来的直播平台将在搭建明星与粉丝交互新渠道、在企业营销以及新闻报道领域,发挥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摘编自《网络直播在我国的传播现状及其特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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