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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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三明市三地三校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啦、刺啦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粝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形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以及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的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出现两次,既照应了题目,又为下面情节的展开做了铺垫。 B、“她”认为自己即使脸上长的雀斑,也不会影响自己的青春感,表明“她”虽然处于人生的暮年,但依然乐观自信。 C、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D、“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鱼的故事

张炜

    父亲也被叫到海上拉鱼了。我沿着父亲的足迹,去海上看那些拉大网的人。

    海上没有浪,几个人把小船摇进去。随着小船往海里驶,船上的人就抛下一张大网。水面上留下一串白色网漂。小船兜一个圈子靠岸。剩下的事儿就是拽住大网往上拖,费劲地拖。这就是“拉大网”。

    网一动,渔老大就呼喊起来,嗓门吓死人。所有的拉网人随号子嗨呀嗨呀叫,一边后退一边用力。

    大网慢慢上来了,岸边的人全都狂呼起来。我这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活蹦乱跳的鱼一齐离水。各种鱼都有,最大的有三尺多长,头颅简直像一头小猪。有一条鱼的眼睛睁得老大,转动着,一会儿盯盯这个,一会儿盯盯那个。我相信它懂事。

    岸边早排好了长队,都是赶来买鱼的人。他们有的推车,有的担筐。鱼不值钱,卖鱼的扔下一块钱就可以随便背鱼。

    父亲真辛苦,每天要拉好多网,早晨要拉“黎明网”,这网最重要。这时也是海上老大最精神的时候。拴网绳了,喊号子了,领头喊的人两手伸得像大猩猩一样长,一举一举大喊。海上老大就高兴这样。父亲也跟上喊,额头冒着汗珠。

    父亲学会了做一种毒鱼。这种鱼肉最鲜,可偏偏有毒,毒死的人数不完。母亲一见它就吓得叫起来,说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冒这个险。父亲把衣袖绾起,用一把小刀剖开鱼肚,然后分离出什么,把鱼头扔掉。用清水反复冲洗,又将鱼脊背上那两根白线抽掉,说:“没事了。”母亲喘着把鱼做好。

    一种奇特的鲜味飘出。真好吃。这才叫好吃。

    父亲从酒葫芦里倒出一点酒,让我和母亲都尝了一小口。这天晚上愉快。父亲还唱起了一首拉网的歌。母亲为他缝补衣衫。我胆子大了,伏到父亲背上。脊背热得像炕。

    父亲常把海上的欢乐带回,又差点全部抵销。这次父亲又捎回几条毒鱼,扔在地上就睡去了。母亲仿照父亲上次那样把鱼剖开,从头全做一遍。还是鲜气逼人。美吃一顿。

    一个多钟头过去,我有点晕。真的晕了。接着我看见父亲全身抖动,手指像按在一根琴弦上,又颤又挪,嘴里吐出了白沫。母亲比我们好一点,脸也黄了。

    母亲摇晃过来,我们扶在一起。母亲说:“到外面采一点木槿叶,采一点解毒草。”

    我往外连爬带跑。草地上全是一样的草稞,根本分辨不出有什么不同。这些草稞像是向我伸来,抚摸我。我低下头,它们像火焰一样烧我的脸。

    母亲已经采到了一株解毒草,她先嚼碎一些,吐在我嘴里。原野在眼前变成一片紫色,又变幻出更奇怪的颜色。整个原野都有一层紫幔,下面像有一万条蛇在拱动。它不停地抖、舞,升上来。眼看就要把我覆盖了。我不能挣脱。我想起了妈妈,睁大眼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我喊,不知喊了多久,才听到一阵脚步声。

    我躺在小茅屋里,旁边是父亲。母亲坐在那儿,旁边的碗里是捣成稀汁的解毒草。她说:“孩子,你说胡话……”

    吃毒鱼后一个多月的晚上,外面起了大风。风很大,搅弄得整个荒滩不得安宁,风声大得使我害怕。我睡着了,接着就梦见一条小鱼。好俊的小鱼。它打扮得像一个小姑娘一样走进了茅屋。母亲把她抱到怀里,给她梳理透明的头发。真漂亮,除了有两个鱼鳍,到处和人一样。我扯着她的手在院里玩,一起逮蝉。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想让她做我的媳妇。我不好意思。不过,幸福啊。

    她说她要走了,但是还会常来小屋。走前她告诉我:她的爷爷、奶奶、哥哥、弟弟,所有的亲戚都给海上老大逮来了。他们死得惨。她让我求求岸上人,求求他们住手吧。如果他们做得到,她就可以嫁到岸上来。

    我哀求母亲答应她的话,哀求母亲去找海上老大,母亲答应了。

    小鱼姑娘又来了。她哭着,告诉我:他们还在捕鱼,海里那么多姐妹再也看不到了。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所以刚才路过渔铺的时候,给好多睡觉的拉网人腿上胳膊上都扎了红头绳:“我把他们扎住了,他们就不能下海了。”

    梦做到这儿就醒了。我觉得像失掉了一个真正的朋友,竟然哭了。

    母亲赶紧把我抱到怀里,问怎么了?我就告诉了这个梦。天亮后父亲要到海上去,母亲让他小心一点。她把我的梦告诉了他,说:“孩子梦见好多拉网人都给扎上了红头绳。”

    父亲瞥了母亲一眼,走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父亲把我的梦告诉了海上老大,老大只是一笑。

    那天傍晚风息涛平,老大就让小船出海。想不到一场风暴突来,出海的五个人就在人们的眼皮底下跌进了狂浪。他们无一生还。

    父亲跑回来嘴唇都紫了,双手抖着跟母亲讲了风暴。

    母亲一句话也没说,只直眼盯着我。

这就是鱼的故事。我再也忘不掉,一直没忘。尽管许多人说那只是一次巧合……

(选自《上海文学》2003年第11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原阳秋

    香菜又叫芫荽,可她更喜欢把它叫香菜。听听,香,菜。不由分说气势逼人地就把香字占了去,这股子傲娇劲儿,啧啧。不过,名字和味道都很傲娇的香菜真到成了菜的时候,就显出了矫情。乍一看似乎挺低调,因它从不做主菜,只是一道配菜。只是凉菜的底边儿,热菜的俏尖儿,煲汤时也是最后一道花色儿。可是再细品,这低调不是真低调,有没有它,菜的品相还真是不太一样。该有它的时候没有它,菜到底就短了些微的精气神儿。

    香菜成了她厨房里的日常,每一顿都离不了。可市场上十有八九见到的都是大香菜,大杆子大叶儿,样子糙,香味儿也跟着糙。好香菜要水嫩嫩的,一点儿不能干。还不能久放,一放两三天,蔫样子就出来了。

    为了香菜,她没少发愁。说来好笑,为香菜发愁,也不算是个正经事儿。

    那天,她在小区闲逛。逛着逛着,她就闻到了香菜味儿。这香菜味儿是很随意的,随意里却有着一种浓郁,她直觉来了:好香菜。

    她小心翼翼地循着这味道,轻手轻脚地跟踪着,走了不多一会儿,眼前果然就出现了一盆香菜。香菜种在一个废弃的花盆里,刚刚长出了俏模样。半尺高,婷婷袅袅,细碎的叶子嫩嫩地擎着。她蹲下来,摸了摸她们的绿叶子,又摸了摸盆里的土,那土有点儿黏手的润。

    真是一盆好香菜。真想掐两棵。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掐了。回家配了紫菜和虾米,吃了一顿虾肉馄饨。味道好极了。

    有一次就有两次,越掐她越觉出了这香菜的好。现掐现吃的新鲜劲儿也着实让人惦记。也是奇怪,她从秋天掐到冬天,又从冬天掐到春天,掐了一次又一次,居然一次也没有碰见过那个主家。掐着掐着,香菜还又多出了一盆。

    有一天,她在厨房忙着,腾不出手,便喊儿子去掐。

    “我不去偷。”儿子断然拒绝。

    “怎么叫偷?”她恼了。

    “人家知道不?不知道就是偷。”儿子言之凿凿。

    “我倒想告诉人家,可找不着人。”她气得要撂勺子。

    “你找了没?诚心找能找不着?”小家伙要把她给噎死了。

    怎么找?偌大的小区,还真是毫无头绪。贴个启事:寻找香菜主人?这也太可笑了吧?她寻思,这香菜主人是个什么人呢?是退休的老人家吧?千万别碰到个老太太,老太太多半是难缠的,她又该怎么脱身呢?

    她仔仔细细地琢磨了好几天,终于想好了,每次给一块钱,而且必须是硬币,半深半浅埋在盆里,这样主人总能看到吧,也不至于风吹了。

    从此,她掐得越发踏实了。

    那一天,她又去掐香菜,刚刚直起身,就看到一个老太太在看着她。

    “你这香菜,是在这盆里掐的吧?”老太太口气很平静,却是一副押解罪犯指证现场的口气。

    她站住,点点头,谄媚地笑笑,回头指指那个盆:“您种的?”

    “嗯。”老太太的脸突然硬起来,“吃人家的菜,也不打个招呼啊?”

    “找不着人。总不能整天蹲在这里等吧,还是挨家挨户问?还上班呢,特别忙。”她忐忑着奋力往语气里注入诚恳,“我每天放了1块钱的。”

    “都是你放的?十二块。我是卖菜的?”老太太脸更硬了。

    “对……我不是那个意思。”她有点儿心慌,果然是个难缠的老太太。

    “不是钱的事儿。我不缺那点儿钱。”老太太又说。

    “知道,我知道。”她赶紧应答,“您的劳动,很辛苦的。”

她有些后悔掐那些香菜了。

    “好吃不?这是原阳秋。”老太太终于又开了口。

    “好吃,好吃,真好吃。这香菜……还分种类啊?”她暗暗松了口气,“过两天,我也去买点儿种子,跟您学种香菜吧。”

    “不是特别忙么?你知道啥时候浇水?浇多少?你们年轻人,啥都不知道。就知道吃。”

    她乖乖点头,任老太太抢白。

    老太太回身看一眼楼群:“住几号楼?”

    “三号楼一单元。”——又有点儿悬心,不会是去物业告她一下吧?

    她看着老太太的脸色,把手里那根香菜递了过去:“还给您。”

    “嗤,”老太太倒是一副气笑了的样子,“都掐下来了,还我干啥?”

    “那,您的香菜,我以后还能吃不?”

    “这人,我还甩不脱了。”老太太又笑了,“以后,吃你自己的。也别往盆里放钱了。”

    “哦。”她有些落寞。说到底,这老太太,还是小气呢。——她打了一下自己的脸。呸,这念头起得没良心呢。不能太贪婪不是?碗米养恩,斗米养仇。难不成人家的好香菜还养出了自己的小怨恨?

    一周后,她发现自己家的单元门口,出现了一个花盆。花盆里,种的也是香菜。她端详了好一会儿,这香菜和老太太盆里的一模一样,也是原阳秋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粗鄙的暴发户审美充斥着我们的社会

冯骥才

    在北欧,尤其是奥斯陆的大街上,你会感到城市有一种非常舒服的整体性。它没有历史与现代的断裂与分离,而是和谐地浑然一体。这不仅是建筑外部,连建筑内部乃至家具风格也是一样。今天的他们依旧喜欢用新鲜的原木把屋顶装饰得像昔时的农舍,喜欢木头立柱,喜欢没有花纹雕饰的桌椅,喜欢用光洁的木板组合起来的衣柜与书架;但这不是不动脑子地去模仿传统,而是加进去一种后工业时代崇尚的简约美与现代科技能力包括精细的切割与抛光的技术,而使其成为现代审美中一种自己的文化主体元素。他们已经成功地将自己即北欧传统审美的简朴转化为现代审美的简约。

    中国就麻烦多了。自汉唐以来,中原汉文化的审美似乎一贯而下。特别是明代的审美雍容大气、敦厚沉静,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汉之博大与唐之沉雄。然而到了清代,入主中原的满族皇帝们对生活文化表面化奢华的欲求,驱使整个社会的审美发生变异。特别是乾隆盛世,审美的繁缛与炫富感走到极致,完全脱离传统审美的厚重与含蓄。可是到清代中期之后,国力的衰败便使这种奢华的追求无法企及而日渐粗鄙,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遭到破坏。此后则是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在“不爱红装爱武装”时代,国民的美育和审美品格已不被提倡。当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耕社会转向现代的工业社会时,我们已经无所依据和无所凭借。社会审美像没头苍蝇乱撞。或是呆头呆脑的仿古,或是跟着洋人亦步亦趋地做“现代秀”。如何在审美上从传统向现代过渡,成了当代文化的大难题之一。没有现代审美,也就提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化。

    而北欧人从传统到现代的审美过渡,不是听凭自然,稀里糊涂地完成的。我想它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经过知识界,即建筑界、艺术界、设计师等长期的创造性的努力与探索。另一方面则是公众的认可。因为,只有成为集体审美,才是一种时代的文化特质。

    然而,我们至今还没有把美育列入素质教育;还有,知识界的努力是重要的关键。如果我们只去克隆舶来的“现代”,或者在传统中找卖点,我们自己的现代审美则无法建立起来。我很欣赏奥运会中的中国印、祥云和开幕式中“画卷”的设计,这是一种积极和精心的努力。当然,还嫌太少,还只是在设计范畴的个别成功的范例,更大的文化问题是我们的现代审美。而这种时代审美是不会自动转换与完成的。如果现代文化建立不起来,留下的空白一定会被商业文化所占据。就像当前充斥我们社会的粗鄙又浮躁的“暴发户审美”。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生命

韩少功

    ①你看出了一条狗的寒冷,给它垫上温暖的棉絮,它躲在棉絮里以后会久久地看着你。它不能说话,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它的感激。

    ②你看到一只鸟受伤了,将它从猫嘴里夺下来,用药水疗治它的伤口,给它食物,然后将它放飞林中。它飞到树梢上也会回头看你,同样不能说话,只有用这种方式铭记你的救助。

    ③它们毕竟是低智能动物,也许很快会忘记这一切,将来再见你的时候,目光十分陌生,漫不经心,东张西望,追逐它们的食物和快乐,它们不会注意你肩上的木犁或者柴捆。它们不会像很多童话里描述的那样送来珍珠宝石,也不会在你渴毙路途的时候,在你嘴唇上滴下甘露。它们甚至再也不会回头。但它们长久地凝视过你,好像一心要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情,好像希望能尽可能记住你的面容,决心做出动物能力以外的什么事情。

    ④这一刻很快就会过去。但有了这一刻,世界就不再是原来的世界,不再是没有过这一刻的世界。感激和信任的目光消失了,但感激和信任弥散在大山里,群山就有了温暖,有了亲切。某一天,你在大山里行走的时候,大山给你一片树阴;你在一条草木覆盖的暗沟前失足的时候,大山垫给你一块石头或者借给你一根树枝,阻挡你危险地下坠。在那个时候,你就会感触到一只狗或一只鸟的体温,在石头里,在树梢里。

    ⑤你不再感到孤单的危险,你能感到石块是你的血肉,树梢是你的肢体,而你的一声长啸或大笑其实来自大山那边的谷地。你早应该知道,科学的深入观测已经证明:植物其实有感情,也有喜爱和快乐的反应——当你为之除虫或授粉;也有恐惧和痛苦的反应——当你当面砍伐它们的同类。它们在特殊的“心电仪”和“脑电仪”里同样神绪万般,只是无法尖叫着拔腿而逃罢了。你还应该知道,科学的反复试验还证明:大地同样是“活”物和“动”物,只要你给它们足够的高温,比方说给它们太阳表面的炽热,它们就会手舞足蹈,龙腾虎跃,倒海翻江,风驰电掣,同样会有大怒的裂爆或者大爱的聚合,其“活”“其”“动”之能耐,远非人类可及。它们眼下之所以看似没有生命的蛰伏,只不过是如同动物的冬眠和植物的冬枯——地球的常温对于它们来说过于寒冷,正是它们的冬天。

    ⑥你是人。其实人只是特定温度、特定重力、特定元素化合一类条件下的偶然。因此相对于大地来说,人不过是没有冬眠和冬枯的山:相对于植物来说,人不过是有嘴和有脚的树;相对于其它动物来说,人不过是穿戴了衣冠的禽兽,没有了尾巴却有了文字、职位、电脑以及偶尔寄生其中的铁壳子汽车。人是大地、植物、动物对某个衣冠者临时的身份客串,就像在化妆舞会上有了一个假面

    ⑦你抬起头来眺望群山,目光随着驮马铃声在大山那里消失,看到起伏的山脊线那边,有无数的蜻蜓从霞光的深处飞来,在你的逆光的视野里颤抖出万片金光,刹那间洒满了寂静天空——这是更大的一扇家门向你洞开,更大的一个家族将把你迎候和收留——只需要你用新的语言来与骨肉相认,需要你触抚石块或树梢的问候。你知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海     龟

张抗抗

他有一个可爱的3岁女儿,对女儿一向有求必应。他的工作单位离家近两小时路程,为了减少往返。他总在周末才回家。每次回家,女儿在晚上临睡前必要让他讲个故事。一年过去了。什么大灰狼小白兔,他肚子瘪瘪塌塌早已被搜刮干净。

女儿却不肯善罢甘休,抱着他的膝不肯上床,连妻也哄她不好。

他满心焦虑。虽是周末,晚上他还得赶写一篇文章,研究所的头儿亲自点名让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发言,他将有机会在同行面前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与才华。

爸爸讲故事呀,女儿纠缠不休。

讲什么呢?他真没有时间。发言关系到对他实际水平和个人价值的确认,听说很快就要评职称了。

他突然记起当天报纸上看到的一则趣闻,当时无意瞟了几眼,现在倒可以用来对女儿随意应付一番。

从前,在一个海岛上……他开始尽量耐心委婉对女儿娓娓道来。那儿的人家家户户养着一种大海龟。海龟像一张小桌子那么大,有很硬的壳和很粗的爪子。那个海岛上没有汽车没有自行车也没有小毛驴,一个人要到岛上另一个人家去串门,就骑着海龟去。海龟最爱吃大香蕉,它的主人就坐在海龟背上,用一根细杆子拴上一根绳,香蕉就悬在海龟脑袋上,离它只有几步远,海龟想吃香蕉,就开始往前爬,可它一爬,那背上的人手里的香蕉也往前走了。它怎么也够不着,于是它就拼命往前爬,它爬香蕉也爬,就这样它背上的人就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睡着了,腮上挂着浅浅的酒窝。

他连续昼夜伏笔奋战,发言很成功,获得大家的好评,文章将被收入当年的年会专集。有人私下议论,说他虽是助研,实际上相当于副研究员的水平。

转眼又到星期六了,他去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时,才想起这一星期忙得昏头昏脑,竟然忘了给女儿准备故事。 出乎他意料,女儿临睡前忽然对他说:“爸爸,今天你还讲那个大海龟好不好! ”他松了一口气,却纳闷女儿何以对这大海龟如此感兴趣。

从前……就这样,骑着海龟的人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他敷衍了事地讲完了故事。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同女儿亲近的情绪。他心里实际上还在惦着自己的职称。如果这次能评上副研,他一家三口就有希望分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工资也可增长几十块钱,这可是个不小的数目。昨天上头又给了他新的任务,他必须在一个月内,译出一部有关w理论的200页的著作,三个月内编出一部新的辞典,六个月内与人合写一部有关w理论的评述……他不知道他如何才能做完这些事。

“那骑海龟的人到了地方以后,到底怎么样了呢?”女儿竟然破例没有睡着,眨着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问。

他说,骑海龟的人到地方了以后,就把海龟整个儿翻过来;翻过来它就不能逃跑了,只能乖乖地等它的主人去办完事,再把它翻过来骑它回家。女儿似还要问什么。他不耐烦地拍拍她的后脑勺,把她交给了妻。

为了不受干扰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全部任务,真正奠定他在学术界的地位,他索性把铺盖搬到了研究所,黑夜白天泡在图书馆资料室里,不这样做就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领导对他的信任。一个几百人的研究所,老的老,小的小,真正能顶用的还是他这样的中青年骨干。但无论怎么辛苦,他觉得前面总还有个盼头……

半年后他第一次疲惫不堪地回家,心里如释重负。女儿见到他,目光转向妈妈,那句话没问出来:这个人是谁呀?临睡前,破天荒第一回并不缠他讲故事,大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回,终于问:“我想起来了,上次你讲的大海龟,后来到底有没有给它吃香蕉呢? ”

他一愣,含糊回答可能是给了。女儿却不满意,又问他到底给了几个,他说一大堆,女儿又问是不是每次都给。他茫然……

星期一上班得知职称名额已定,他因年限不够,没有希望晋升;工资不动,住房当然暂时也不能动……他感到浑身骨骼疏松……

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他如果告诉女儿:人并没有把香蕉给海龟吃,对女儿来说未免太残酷了,他不忍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假面

契诃夫

在某某公共俱乐部里,以慈善募捐为目的,举行了一次化装舞会。

深夜十二点时,几个不跳舞从而也没戴假面具的知识分子坐在阅览室一张大桌子的旁边,把鼻子和胡子藏到报纸里,在看报、打盹。从大厅里传来舞曲的音响。仆役们常在门边跑来跑去,发出响亮的踏步声和盘碟的叮当声。阅览室里却是一片静寂。

“到这边来玩,到这边来,朋友们!”伴随着一个低沉的声音,门打开了,一个宽肩、敦实的男子走进阅览室来,他穿着马车夫的号衣,帽子上插着孔雀的羽毛,脸上戴着假面具。跟着他进来的是两个女人和一个端着托盘的仆人。托盘上有一个盛着烈性酒的大肚瓶和三瓶红酒,以及几个杯子。

“到这边来,这里凉快一些。”那位男子大声叫嚷,“把托盘放到桌子上去……而你们,几位先生,请……这里没有你们的事了!”

说着,那男子身体一歪,手一挥,把那些杂志从桌子上扫掉。

“把托盘放在这里!而你们,读者先生们,请让开,这里不是看报和搞政治的地……你们都别看了!”

“我请您安静一点。”其中的一个知识分子说,透过眼镜打量了一下戴假面具的人,“这里是阅览室,而不是小吃部……这里不是喝酒的地方。”

头上插着孔雀羽毛的男子猛地欠起身来,一下子从戴眼镜的先生手里把报纸夺了过来,那位先生被气得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您忘乎所以了,阁下!”他愤怒地说,“您把阅览室当成了酒馆,您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竟从我手里把报纸夺过去!我不能容忍!您不知道您这是在跟谁较量,阁下,我可是银行经理热斯佳科夫!……”

“我可不管你是什么热斯佳科夫!至于你的报纸嘛,瞧,我可以给它这样的荣耀…….那男子举起报纸,把它撕成碎片。

“先生们,这是什么意思?”热斯佳科夫喃喃地说,一时被惊呆了,“这真……简直不可思议思……我简直不明白……一个无赖闯到这里来……突然说出这种混账话。”

“什么是无赖?”插孔雀羽毛的男子大喊一声,火冒三丈,一举打在桌子上,托盘上的杯子被发得确起来,“你是在对谁说话?你以为我带着假面具,你就可以对我胡说入道了吗?尊敬的先生们,不开玩笑了,我可可没有心思跟你们闲扯。你们全都滚出去,赶快滚吧!”“咱们这就等着瞧吧!”热斯佳科夫说道,激动得连服镜都蒙上了一层水汽,“去把叶夫斯特拉特叫来!”

“叶夫斯特拉特!”俱乐部里响起了呼叫声,“叶夫斯特拉特在哪里?”

叶夫斯特拉特是一个穿警服的老头,他应声迅速来了。“请您离开这里!”他哑着嗓子说,瞪着一双可怕的眼睛,抹油膏的胡子在微微颤动。

“这可把我吓坏了!”那男子说,乐得哈哈大笑起来,“真的是把我吓坏了!你这愚蠢的东西,瞧这胡子,就像猫胡子,两只眼睛就要鼓出来……嘻嘻!”

“少废话!”叶夫斯特拉特气得全身哆嗦,声嘶力竭地喊道,“滚出去!不然我就叫人把你架出去!”

阅览室里响起了一阵无法想象的喧嚣声。舞会被霎时的一团混乱中断了,群众纷纷从舞厅拥向阅览室。

叶夫斯特拉特召集了在俱乐部的所有警察,并坐下来进行笔录。

“你写,你写。”戴假面具的人用手指在他的笔下面指指点点地说,“现在我这个可怜虫将是什么下场呢?我真是个可怜虫!哈哈。喂,怎么啦?笔录做好了吗?全都记上了?好吧,你们现在就瞧一瞧吧!……一……二……三!”

那男子站起来,全身挺直,摘下自己的假面具。他露出了自己的醉脸,看着大家,欣赏所产生的效果。他倒在圈椅里,高兴地放声大笑。而所产生的效果也的确非同寻常。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张皇失措地面面相觑,脸色发白,有的还在挠后脑壳呢。叶夫斯特拉特像是干了意外的大蠢事的人那样,后悔地发出呷呷声。

大家都认出来了,这个爱胡闹捣乱的人正是当地的百万富翁、工厂主、世袭荣誉公民皮亚季戈罗夫。

“怎么样,你们走开还是不走?”沉默了一会儿之后,皮亚季戈罗夫问道。

那些知识分子一句话也不敢说,踮起脚尖,默默地从阅览室里走出去了。皮亚季戈罗夫随后便把门锁上了。

“你当然早就知道这是皮亚季戈罗夫!”过了片刻,叶夫斯特拉特低声地沙哑地问那个仆人,“你为什么不说?”

“吩咐过不许说,长官!”

“吩咐过不许说……等我把你这该死的家伙送进牢里几个月后,你就知道什么叫‘不许说’了。滚出去!而你们呢,诸位先生,你们倒好,”他又转过身来对那几位知识分子说,“居然造起反来了,连离开阅览室十分钟都不肯!现在你们就去收拾这个烂摊子吧。唉,先生们先生们……我可不喜欢,真的!”

那些知识分子在俱乐部周边走来走去,垂头丧气,惘然若失,心里充满愧疚,絮絮叨叨,好像预感到大难就要临头了……

深夜两点钟,皮亚季戈罗夫才从阅览室里走出来。他还是醉醺醺的,走路摇摇晃晃。热斯佳科夫动手去搀扶皮亚季戈罗夫,其他几个知识分子也跑了过来,高兴地微笑着把这位世袭荣誉公民扶起来,小心翼翼地把他送到马车上。

把皮亚季戈罗夫送回家之后,这些知识分子着实快活了一阵,并终于放下心来。

“他还伸手跟我握别呢,”十分得意的热斯佳科夫说道,“这就意味着,没有事了,他没有生气……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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