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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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部分重点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菩萨

尹学芸

我记事以后,母亲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干娘救过我的命。五岁的时候,我高烧昏厥,干娘就用针条扎我的人中,放出紫黑色的血。后来,我也看见过干娘给别人放血。那是在北京读书的一个大学生,邻村人,脸色惨白,但神情镇静,眼球半天也不动一动。我那时有七八岁,刚上一年级。边看边打冷战,想干娘大概给我刺时也用的这根针,上面还挂着不知谁的血丝,她好歹只用手绢擦一擦。

但干娘确实医好了很多人的病。你不知道那些人是谁,也不知道她们得的是什么病,但提起干娘,大家都尊她一声老菩萨。过去,干娘跟我们住一条街,母亲经常差我给干娘端碗饺子,或送碗粉蒸肉。我稍一懈怠,母亲就说,你的命是干娘给的,你要像孝顺亲爹亲妈一样孝颇她。

我读初中之前,跟干娘一直很亲,放学丢下书包就去她家找吃的。干娘喜欢做高梁饭,里面放许多红爬豆,闷得面面的,有丝丝的甜。干娘总会给我预留出一碗。她有两个儿子,老大福成,老二福满。福满看见我就横眉立目,就像我抢了他的饭碗一样。

我是什么时候跟干娘不亲的呢?大概就是小棉花死的那年。我十三岁,她也十三岁。小棉花长得细皮嫩肉,一张小狐狸脸,眉毛淡淡地高挑着,一看就是短命鬼,村里人都这样说。她总是半夜时分肚子疼,她妈就让她去找老菩萨,大约找了十来回小棉花就一命鸣呼了。

小棉花的妈买了二斤点心孝敬老菩萨,说这个讨债的,要死不早死,麻烦了老菩萨那么多回,真是个害人精。小棉花有五个姐姐,没人拿老六当回事。

干娘盘腿坐着,脚心朝上,把嗒吧嗒抽长杆烟袋。干娘垂着眼皮说,小棉花赶去投胎了,她下辈子是娘娘命。

我不知深浅,插了句嘴:“皇帝都没有了,去哪当娘娘?”

挨了我妈一巴掌。妈并不解释为什么打我。我追着问她我哪说错了。我妈说,你那个时候就不应该说话。你是人,老菩萨是神。在神面前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小小的白茬棺材毛毛糙糙,小棉花的妈可真不是仔细人。小棉花就躺在那种毛糙棺材里,身下铺着薄薄的一层垫子,连我都觉得浑身扎得慌。没人说干娘什么。大家都觉得,小棉花的妈如果不让小棉花来找干娘,会死得更早。

可是,我怎么就想不通呢!

干娘随福成哥搬去了前街,我舒了一口长气。在我的感觉里,干娘像一只大鸟,遮了这一条街,我有时会觉得透不过气。一见着她,她就喜欢拉着我的手没完没了地说话,再不就把我拽到她家,从柜子里拿出油纸包,让我吃点心。那点心不知放多久了,都是柜子里的陈年旧味,为防虫子和耗子,干娘不知洒了多少六六粉。干娘料事如神,但不知道即使没有六六粉味,我也不稀罕吃她的东西了。学校对面就是供销社,里面卖各式点心。虽然不能吃得随心所欲,也能隔三差五解个馋。关键是,新买点心的那股香气哪里是她的六六粉味的点心可比。她还爱显摆辉煌经历,某人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她就在那家办喜事的时候使法术,把席面都给搬走了。饭桌上空空如也,这个米粒儿也不剩。待人家找来告饶,她又给搬了回来。我问那么多的盘碗搬去了哪里,她说那家住村东,她给搬到了村西一家人的木头垛上。我那时还有好奇心,问那户人家姓甚名谁,哪个村的。后来就懒得问了。反正不是前庄的老张家就是后庄的老李家,总没有一个实实落落的名字让我刨根问底。她咬着长杆烟袋吧唧嘴,述说那些往事的时候,像是在梦游。

我躲着她。妈让我去送东西、我再不肯去。妈骂我没良心,忘了干娘曾是我的救命恩人。有次把我骂急了,我说,她哪是救命,分明是害命。我没被地一针扎死是我命大!时过境迁,妈大概也有点悔悟。有次我们说起同年的小棉花,妈说:‘肚子疼按说也不是啥大事,怎么就死了人了——那丫头若活到现在,说不定也出息了。”

正当我不愿意再去干娘家,妈就自己颠颠儿地把东西送过去,几个豆馅包子,或两个粘火烧。也没啥好东西。但在干娘那里,都紧俏。她一辈子也做不好饭。后来干娘搬走了,妈还想去送,哥嫂都说,拉倒吧,多老远。妈才慢慢打消了念头。

几年前,我给妈买了件红罩衫。后来嫂子告诉我,妈给干娘送过去了。妈对干娘说:“这是云丫给你买的,她在外工作忙,一直也没忘记你!”

我翻妈的柜子。一件羊绒的小开领衫不见了,一件蚕丝棉袄不见了。我工资不高,买那些东西.也是要咬牙的。我问妈为啥把新衣服都送人。妈说,你干娘也不是外人。再说,她又没闺女。

我说,再也不给您买了。

妈得意地说,我有啥送啥。

(节选,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母亲对“老菩萨”既有感恩之情,又有权威崇拜,但母亲其实也并不是死心塌地地相信“老菩萨”的“神通”。 B、小时候的“我”很亲近干娘,只是因为她家有好吃的,长大了之后,干娘家的食物对“我”失去了吸引力,也是我不再亲近她的原因之一。 C、没有人在意小棉花的死亡,而同龄的“我”却耿耿于怀,作者这样写主要是为了抒发对小棉花的同情,表现了孩子善良纯真的童心。 D、从文中“我”“哥嫂”等人对“老菩萨”的态度来看,年轻的一代显然没有像母亲那样对“老菩萨”的深厚感情,而是表现出了隔阂和疏离。
(2)、下列对文本的鉴赏和解读,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叙述干娘用针给人放血,救了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给人物笼罩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为后文“老菩萨”的称呼做铺垫。 B、小说运用了多种手法塑造人物,如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动作描写、侧面烘托等手法,使人物在不长的篇幅内生动起来,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C、小说结尾以母亲“得意”的宣言结束,戛然而止,既表明了母亲在这件事上的态度,也侧面表现出“我”的愤恨之情,文字简短而意蕴丰富。 D、整篇小说并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看似平淡,却包含者丰富的意蕴和深厚的情感。
(3)、这篇小说在叙事上有哪些特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有人评价说,这篇小说像一面鏡子,既映照出民风的美和善。也如实映照出其丑陋的一面。请结合文本分析这个评价。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赵家米铺

赵长春

    三教九流,各有其道。五行八作,各有其味。

    赵家米铺,也如此,米味儿、糠味儿四时不断。远近走过,即有那种淡香,过于敏感的,甚至啊哟——来个喷嚏,得揉揉鼻子,心里头赞一声,这米,香味冲。

    赵家米铺前店后仓。店门正对大街,后仓临河,袁店河。从汉口过来的米船,就在赵家米铺后门处的自家码头停下。青条石,高台阶,长跳板。伙计们背米,跳板悠然,人影晃荡水中。看着这些,赵掌柜就想也背上一两包米。

    赵掌柜是靠背米起家的。他不只背米,还看老板怎样验米、卖米,包括跟着出去看米、选米。他不多说话,心里头学了不少本事,三十岁从汉口回到袁店河。十年打拼后,就有了这袁店老街上的“赵家米铺”。人们对他有份敬,总讲起“赵掌柜背米起家”的故事,来激励自己和别人。

    对此,赵掌柜笑笑,在心里。

    对于如袁店河水流淌的日子,赵掌柜也是笑笑。他有一句口头禅:急啥?再急,也得慢慢来。

    这句口头禅有深意,是赵掌柜人生经历的总结。那年,他还不是掌柜,还在街头摆摊售米。进了腊月,快小年了,他从南阳贩了一车好米回来,想趁着年关,赚些钱。车是骡拉的,两匹大骡,悬了铜铃,咣咣地响。风急雪猛,过丰山脚下的袁店河老桥时,天色已晚,雪野茫茫。桥头,一老人团卧雪中。他恻隐之心顿起,坚持扶起老人,安放在米车上,绕道去了药铺,给老人看了病,喂了饭。如此一耽误,晚上就歇在了药铺,陪护老人。

    也巧,就在当晚,罗汉山上的“红枪会”早已通过骡夫对他布下眼线,准备在袁店河的沙湾里劫他的米车!见他心好,所雇的骡夫对他说了这一心事。骡夫说,“掌柜的,您心好,救人一命啊,也救了您自己……”

    赵掌柜握紧了骡夫的手,“以后,我就雇定你了!”

    米铺卖米。大米、小米、香米、糯米。米分等,好米当然是富有人家买去,糙米多是小户人家买的。赵掌柜就坐在柜后,看人流,看伙计量米。量米用升、斗,量时,吆喝,报数。别的不要求,赵掌柜要求升尖、斗满,有赚的即可。薄利就多销。如此,来买米的就更多。不少人家成了常客。谁家喜欢什么米,谁家该来买米了,谁家买米的唤什么,赵掌柜都记得清。这也是本事。

    还有个本事,是赵家米铺的大本事,别的米铺不干,也不敢干。逢腊月初八,逢五月端午,赵掌柜要开棚舍米:熬腊八粥,煮粽子,都用一个特大号的大铁锅。那锅特大,别的不说,熬粥,二百斤大米进去刚盖锅底,煮粽子,能管全袁店镇的人吃。逢这两天,赵家米铺前人满为患,不再做生意。腊八就舍粥,为穷人,为要饭的,热气腾腾,粘粘稠稠。端午就煮粽子,头天晚上天一擦黑就上锅,直到端午早上,各色的粽子摆开,摆在长长扁扁的竹匾里,任人来吃。民国三十年大旱,赵掌柜竟然舍了四个月的粥,从九月到腊月!包括罗汉山的“红枪会”员,也换了衣服,下山喝粥。赵掌柜一视同仁。人们都说好。

    谈起赵掌柜的好,还有一件。每进入腊月二十三,赵掌柜把好米掺入糙米,还当糙米卖。“过年了,都吃点好米吧。”晚上,在柜上,他看着伙计把一半好米、一半糙米掺匀,随手捻了几粒,在嘴里一嚼,点点头。

    ——这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解放后,这样那样的运动,有的人要找赵掌柜的茬儿,就有人站出来拦挡;还有人,会把自己的孩子叫回去,“啪!”一掌,“你吃饱了撑的!没有赵掌柜,也不知道你在哪里?爹早就饿死了!”

    找不到赵掌柜的茬儿,就有人在某个晚上,把赵家米铺前的那口大铁锅给砸了,指把厚的铁锅裂纹五六道,就没法熬粥、煮粽子了。其实,已经好几年不用,那锅就锈蚀着,又加上这碎裂,没有用了。袁店老街改造时,大铁锅就被移到了墙角。时间长了,里面长出了一棵槐树。树越长越高,高出了屋檐,高高地看着老街的变化。根越长越粗,竟翻出了锅沿,扎出了缝隙,树根形成的疙瘩,把铁锅紧紧地抱住,锅与树一体,搬不动,移不走,成了袁店镇的一景!

    有景就得有名儿:锅槐。

    也有人称为“郭槐”,说是唐朝大将郭子仪来过袁店街,用此树拴过马,人称“郭槐”。瞎扯的。

    依我说,“赵槐”最合适。

(选自《短篇小说》2015年第9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铁拐李”传奇

陈圣芳

    他,拄着拐杖,个子瘦瘦高高的,是一个流浪乞丐,身背很多口袋的褡祾,每天走村串户地乞讨,像一个行脚僧,人们背地里都叫他“铁拐李”。

    “铁拐李”讨米很特别,用手抓的米他是断然不会要的。原来一个刁顽尖滑的大嫂,把一只紧捏的空手放进米袋子,然后从他袋子里面带出一大把米来。

    铁拐李乞讨没有定性,走哪是哪。天黑了,随便睡在学校或者队屋廊檐下,将身子蜷缩成大虾米,囫囵睡去。当天放明时,又不知所踪了。而一方方的墙壁上,却用土坷垃划写满了诗文。湾子里的斋儒老先生曾经教过私塾,他一手捻着他那稀稀落落的几缕白胡子,一边摇头晃脑地吟哦着,一脸的陶醉。

    “铁拐李”他有时也会给几分钱湾里的剃头匠,让剃头匠将他那乱茅草一样的头发理得顺顺当当的,但是他那飘然若仙的胡子他是一定不会剪的,而且,他每次去河边洗碗时,都会把胡子润湿,对着水面捊了又捊。然后把碗刷的贼亮,像猫子舔了似的。

    “铁拐李”虽然疯癫时六亲不认,举起拐杖见人就打,见狗就追。一旦安静下来,他又特别喜欢孩子。那天他在苕货家门口发现苕货在写字,便蹑手蹑脚笑眯眯地走了过去,在后面认真地端详着,并且细声细气地告诉苕货:你发倒笔了,这个勾是“利刀勾”,这个不是这样的,是“宝盖头”,上面没有一点……他告诉苕货很多以后,当再遇见苕货时,他还不忘在他的草稿纸上教几个字,过几天他回来时,他一定会考考苕货,如果苕货回答正确了,他会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一把把花花绿绿的豌豆糖来,赏给苕货。

    有段时间,“铁拐李”突然不疯癫了,他居然背了一个上面印有“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毛泽东”的书包,一步一拐地走学校赶乡集,卖他用澴河潭坡上的泥巴做出来的口哨。

    那泥巴做的口哨的确精妙绝伦,有高音的,有中音的,也有低音的,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如果那个小朋友吹的好,他会摸摸他的小脑袋,笑眯眯地说,拿去吧,不要钱。得到哨子的孩子像过年般的高兴,于是刹那间,满湾子从南到北都是“蛐蛐”般忽高忽低的泥巴口哨声。不过,他尤其喜欢苕货,他看见苕货往往会送他几个五颜六色的泥巴哨,并且还要当面给苕货做示范,同是“蛐蛐”几声,却别有一番韵味。等到学生上课后,他就默默地站在教室的廊檐下,看着琅琅读书的孩子,一脸笑意。有一次,他在走廊小黑板前伫立良久,然后捡起地上的粉笔头,在黑板上涂改起来。一个老师发现了,便吼了几声,吓得铁拐李一溜烟跑了。那老师过来一看却愣住了,原来他修改了一处语法错误。

    从此以后,这位老师便特别关注起铁拐李来。有一天,他路过铁拐李寄住的废砖窑时,看到一个漂亮的城里女子,对着铁拐李声泪俱下地说着什么,而他却有滋有味吃着讨来的米饭,理也不理。后来那女子伸手去拉铁拐李,不料一下子惹恼了他,他挥舞着拐杖,吼道:“你滚,你滚,我不要你管……”那位老师忙躲到一边,看见那女人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废砖窑。后来听人说铁拐李原来是一所大学的教授,因为说错了一句什么话划成右派,加上妻子闹离婚,所以就成了流浪的疯子;还有的人说,那个女人是他的学生,很是崇拜他,知道了恩师落脚地后,踏破铁鞋不远千里赶到这里……打这天起,铁拐李就突然从人们的视线里悄然消失了。

    开始还有人念叨一下:铁拐李好长时间没有来讨饭哩?再后来,铁拐李这个名字就像从澴河上游冲下来的一截树枝,在河湾汊里打个转顺流而下,一去无踪。

    而当“铁拐李”这个名字,再次被人提起时,已是十几年后的一天了。那天,已考取博士生的苕货,给家里寄来一张他和导师以及师母的合影。邻居们呼啦一下子围过来看,马上有人说:“咦!师母好年轻啊,怕要比导师年轻不少哩。”突然有人叫了一声:“这苕货的导师,有点像铁拐李呢。”大伙围过来一看,“呵呵,别说,还真有点像哩!”马上就有人说了:“瞎说,一个要饭的,一个是导师,八竿子也打不着呀!”苕货娘说,那好办,我打电话问问就知道了。

    于是苕货娘在一圈人的注视下,拨通了电话:“喂,苕货,我问你一件事情哈……”

(选自《2015年中国小小说精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戒猎

王族

    加拿别克骑马向山谷深处走去。正是黄羊下山喝水的日子,狼在这时会跟踪黄羊而来,他要利用机会开始开春的第一次猎狼。

    很快黄羊便成群出现,加拿别克趴在石头后一动不动,等待它们过去。加拿别克的目标是黄羊后面的狼。很快,五只狼出现了。加拿别克在一个射击点位瞄准了一只狼,他有信心一枪把它打死。只要打死一只狼,另外四只狼就会迅速逃走,他只需把打死的狼扛回村里。但他很快发现了一头比其他狼都高的大狼,它犹如王者,气宇轩昂。

    加拿别克弃其他的狼于不顾,调转枪口向那狼中王者射击。子弹准确击中了它,但它却挣扎着逃跑了。加拿别克骑上马就追。他知道狼已经中弹,会因为奔跑而大量流血,而急促的追赶无疑会加速它的死亡。这些人能想到,但狼不懂。这就是猎人经常谈论的话题,猎人打猎不仅靠枪和子弹,还要靠智慧。有了智慧,才能确保猎物逃不出猎人的手掌。

    山谷中,一只狼中王者和一人一马展开了“马拉松”。加拿别克在逼近,狼在逃跑,二者之间的距离在缩短。最后,当狼想爬上山坡时,终因体力不支滚了下来。加拿别克跳下马准备向它开枪,但它发出的一声哀鸣让他心头一颤,勾扳机的手犹豫了。他看见它口吐鲜血,一定是因为刚才奔跑让伤痛加剧,它的命不长了。这是他预谋的猎杀方案。一切似乎都在意料之中。

    狼又嚎叫一声,他的心又一颤。大狼悲惨的叫声,如果换作人,一定是血泪飞溅的那一刻才能发出的。生的希望如火苗熄灭,死的深渊已张开大口。它已没有挣扎逃跑的力气,只是望着他。加拿别克看见它眼里布满痛苦,那是一种经过较量、挣扎之后屈服的痛苦。死亡之神正在移动看不见的手指,紧紧扼住它的喉咙,狼无法挣扎,无法逃脱。加拿别克下不了手,蹲在它身旁看着它抽搐。

    加拿别克看见它的眼中滚出了泪水,他的心一颤,勾扳机的手松开了。它是狼中王者,但恐惧让它身上的光彩骤减,并且把悲哀迅速放大。所有生命在死亡面前都是脆弱的,谁又能从深不见底的死亡黑洞中爬出?加拿别克有些悲哀,他不想看见这样的死亡尤其是在死亡边缘的挣扎和绝望。看见了这样的场景,便犹如自己正在经历死之一样,让他感到不祥。

    他不打算要它的命了。天很热,他抱来一些野草将它盖住,以起到降温的作用,也让它缓解伤痛。如果它命好,或许可躲过这一劫。

    一个多小时后,他掀开野草,发现血已在狼的唇角结成黑色痂块,它的呼吸也十分微弱,但那双眼睛却睁得更大了,里面是放大的绝望和恐惧。他在它跟前走动,它的眼神随之移动,似乎希望他帮助自己从死亡中挣脱出来。但死亡的绳索已死死将它捆绑,它无望再活下去。

    加拿别克估计,它还得受两天左右的折磨才能死去。一个难题摆在了他的面前,晚上会有熊出现,一旦发现它便会扑上来用大掌拍打一番。那样的话,它在死亡的最后一刻又会遭受屈辱。即使没有熊的出现,它在两天里的慢慢等死又是多么痛苦!

    加拿别克产生了一个念头。他不再犹豫,将枪口对准狼的头部,转过脸勾动了扳机。枪响过后,狼一动不动躺在那里。它的痛苦终结,生命终结。

    加拿别克从此戒猎。

(摘选自《百花园》2017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缺憾的长度

钟成才

    缺憾,有长度吗?

    缺憾的长度是多长呢?你常会有这样的经历,某个要紧处要用一寸长的钉子,你搜索家中积累的五金杂件,什么螺丝图钉垫片一大堆,好不容易清出一枚钉子,一试,太长;又探雷似的犁一遍过去,看中一枚,一比,又短了;再而地毯式的搜查,在笔筒或书架等比较冷清丧失关照的地方勘察出十几枚,结果无一适宜。钉子不算少,合用的就一枚。可是,这一枚就那么难找。就这五毫米,够短了,足以让你伤透脑筋,让你一筹莫展……

    一杆秤,秤锤与重物处于平衡的时候,如果秤锤稍稍移动五毫米,那么矛盾便立即激化,不可调和。平衡是一种美,缺憾便是短短的五毫米,就那么一点点而已。

    一点点,接近于忽略不计。也可表示少之又少。五毫米微不足道,但足以造成莫大的悲剧。缺憾似乎是一种意外,不,应当属于必然。小时候,看电影《桥》,桥上工程师伸手去拉沿绳子爬上来快到桥面的勇士,但就差那一点,五毫米吧,桥上拉的与桥下爬升的都付出了最后的努力,可恨手臂太短了,就五毫米,幽明两分的距离有时就那么短。成了无法克服的障碍。再联想那些战火纷飞的年代有多少这样的悲壮故事。也许删除缺憾,也就死了震撼。或许人世间越大的缺憾其长度越短。在夜晚,漫步于原野花径,皓月悬空。云丝飘拂,远远望月,静静如水,离得越远感觉越美越惬意;如果得以近探冷宫,遂发现它不过是清寂寒虚止境而已;而日间,太阳越远越美丽,但除了夸父逐日,没有谁渴望舍命造访,好让自己靠近它,立刻化为灰烬。极致,有时更接近于虚无缥缈,算不得缺憾,充其量是多情的幻想。能被人感知,动人心魄的大凡是寻常的事物。如在艺术方面,缺憾便是常客,长度便是一毫,看得见,摸不着,即所谓添一毫嫌多,减一毫嫌少。一毫,成了美丑的分界,表面上薄如蝉翼,实质上厚似泥墙,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个看似透明的长度,可以使多少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呕心沥血为之奋斗终生,也可以引诱多少科学家为之废寝忘食迷茫不醒。

    我早年去垂钓,钓具不良,钓技不精,经常发生线断钩折的事,只能望鱼兴叹。后来,钓具良好,钓技精进,可是时过境迁,旧梦难圆,河流湖泊或污染或干涸,没有鱼可钓了,不快之意如鲠在喉。这种缺憾,在外界是一派浅浅的迷雾,在内心是一层郁郁的失落。人类可能借助科技在星际间不断探索和邀游,却一定难以利用科技来描述和纠正感觉上存在的似有若无的长度。这就是缺憾萦怀不化的魅力所在。

    缺憾使荆轲赌命功亏一篑,使楚霸王乌江边上留下千古叹息,使诸葛六出祁山而落魄丢魂。如此才有英雄气短,泪洒衣襟,长啸苍天的悲歌。

    缺憾使梁山伯与祝英台同窗三年而无切肤之亲,使宝玉和黛玉生死相许而姻缘不致,使牛郎与织女遥空相对,遗恨终天。如此才有情人咫尺成为是涯,永不聚首的感伤。

    这便是缺憾。

    缺憾何止同床异梦,何止长堤毁于蚁穴?缺憾是一首声韵低回的挽歌吗?是激情亢奋的祝词吗?抑或是如影随形百驱不散的幽灵?

    大概,宇宙诞生之时,缺憾也随之降临。没有缺憾,就不存在比较,也无所谓完美。缺憾不讲情面,不可抗拒地存在。面对缺憾,哭不顶用,笑一笑或许能感受缺憾之凄美。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一生中体味到的缺憾越多,就越接近于领悟到完美,心性也就越澄明,慧根就越稳固。

    历史上的孔圣不为诸侯所用而授徒三千,孙膑中奸计膑足而有兵书,司马迁受酷刑而作巨著,李白命运多舛而溢万丈诗情,苏轼仕途不进而开一代宗风,叹惋唏嘘而披盖百代,不能说与缺憾不无关系。

    这么说来,缺憾并不可怕,她本来就是断臂的维纳斯,是未竟的艺术品,是人间的唯美,是完美的前兆。要相信天无绝人之境,叶吐而燕子归来,花落而硕果满枝,阴尽预示阳之生。怎见得?南朝的吴均《赠王桂阳》:“松生数寸时,遂为草所没。未见笼云心,谁知负霜骨。”此即滴水映汪洋之态,星火具燎原之势。一种感叹,一种豪气,一种奋发,乾坤朗朗,风光无限。缺憾是探路者,莫非是庄周化蝶的敲门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眼镜

老舍

    宋修身有对儿近视镜,可除读书时不戴。他正往学校里走,这回,眼镜盒子是卷在两本厚科学杂志里。本打算把盒子放在袋里,可身上各处的口袋都没空:笔记本,手绢,铅笔,橡皮,两个小瓶,一块吃剩的饼,占住了地盘。一拐弯,碰上了个同学,他站住说了几句。来了辆汽车,他本能地往里手一躲,本来没有躲的必要,可眼力不济,于是把鼻子按在墙上。汽车和朋友都过去了,他紧赶了几步,怕迟到。

    走到了校门,一摸,眼镜盒子没啦!

    登时头上见了汗,抹回头去找,哪里有影儿。拐弯的地方,老放着几辆洋车。问拉车的,他们都说没见,好像他们也都是近视眼。又往回找到校门,只摸了两手的土。心里别扭透了!掏出那块干烧饼狠命地摔在校门上。假如口袋里没这些零碎?假如不是遇上那个臭同学?假如不躲那辆闯丧的汽车?巧!越巧心里越堵得慌!定是被车夫拾了,瞪着眼不给,什么世界!天天走熟了的路,掉了东西会连告诉一声都不告诉,而捡起放在自己的袋里?一对近视镜有什么用?

    宋修身的鼻子按在墙上的时候,眼镜盒子落在墙根。车夫王四看见了,本想告诉一声,可是一看是“他”:一年到头老溜墙根,没坐过一回车。话到了嘴边,又回去了。他顺手捡起盒子,放在腰中。拾了就是拾了,活该。

    宋修身往回走,王四到个僻静地方放下车,掏出盒子,好破的盒子;打开,镜子真脏;自己戴了戴,戴不上。王四的心凉了,早知道还给那个溜墙根的学生呢!也许倒能得几毛钱的报酬。

    眼镜丢了以后,他来到教室。虽坐在前面,黑板上的字还是模糊不清。越看不清,越用力看;下了课,脑袋直抽着疼。他越发心里堵得慌。第二堂是算术习题。他把眼差不多贴在纸上,算了两三个题,他的心口直发痒,脑门非常的热。他好像把自己丢失了。平日最欢喜算术,现在他看着那些字码心里起急。心中熟记的那些公式,都加上了点新东西——眼镜,汽车,车夫。公式和懊恼搀杂在一块,把最喜爱的一门功课变成了最讨厌的一些气人的东西。他不能再安坐在课室里,他想跑到空旷的地方去嚷一顿才痛快。平日所不爱想的事,例如生命观等,这时候都在心中冒出来。

    一个破近视镜,拾去有什么用?可是竟自拾去!经济的压迫,白拾一根劈柴也是好的。不怨那个车夫了。虽然想到这个,心中究竟是难过。今天的功课交不上,明天当然还是头疼。配镜子去,做不到。今天,算术的公式好像给它们匀出来点地方。他想不出一个办法,他头一次觉得生命没着落,好像一切稳定的东西都随着眼镜丢了,眼前事事模糊不清。他不想退学,也想不出继续求学的意义。

    第二天,他没去上课,王四没等到那个近视眼。要收车时,小赵来了,他家开着个小杂货铺,他的父亲戴平光的眼镜。王四想起来了:“小赵,给你这个。”从车箱里把眼镜找出来:“别看盒子破,里面有好玩艺儿。”小赵一见眼镜,“掌柜的”在心中放大起来。果然是体面的镜子,比父亲的还好。戴上试试,不行,“这是近视镜,戴上发晕!”“戴惯就好了,”王四笑着说。小赵觉得不上算,可是又真爱眼镜。试着走了几步,摘下来,看看大家。大家都觉得戴上镜子确是体面。王四领着头说:“真有个样儿!送给你的,我拿着没用。等过二年,你的眼神不足了,再戴也就合适了。”

    “送给我的?”小赵补了一句。“真送给你!”

小赵把眼镜放在盒子里,走开。走了几步,又把盒子打开。回头看了看,拉车的们并没把眼看着他。把镜子又戴上,眼前成了模糊的一片。可是不肯马上摘下来——戴惯就好了。他觉得王四的话有理。有眼镜不戴,心中难过。况且掌柜们都必须戴镜子的。眼镜,手表,再安上一个金门牙;南岗子的小凤要不跟我才怪呢!刚一拐弯,猛地听见一声喇叭。他看不清,不知往哪面儿躲。他急于摘镜子……

    学校附近,这些日子了,不见了溜墙根的近视学生,不见了小赵,不见了王四。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鸡汤治不了这种病

〔美国〕鲍勃·帕克斯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我并不是经常见到他,但我见到他的时候总是很开心。他对任何事情都是温和柔软,从不发脾气。

我曾经对他说我从未见他激动过。“我真希望能够像你那样淡定冷静。”我说。

“是药物的原因。”他笑着说。

听他这么解释,我哈哈笑了起来,因为这种心情绝不是什么药物能起“作用”的。

“真的,真的是这样的,”他说,“我最近被诊断出患了帕金森症。”

“哦,非常抱歉。”我说。

“我服用的药会导致我的生活有点迷糊。”他补充了一句。

著名演员迈克尔·J·福克斯也患帕金森症,尽管我们看到他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他仍然坚持工作,并提倡对这种疾病的治疗。

我的这位朋友是我的汽车机修师。你可以想象得这种病对他今后的工作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我约好了过去给我的车装上防雪滑轮胎。我走进修理厂时,朋友正坐在柜台后面。

我说:“你好。”

他从电脑处抬起头,说:“我一会儿就过来陪你。”

我听到他抽了几次鼻涕,但此时并不是真正寒冷的季节。

我等了一会儿,他接过了我的车钥匙。“我去喝杯咖啡就回来。”我说。他笑了笑。

我经常开车来我最喜欢的阿蜜莉雅小餐厅吃饭。这是一家典型的家庭小餐厅。你在这里总是能吃得饱饱的,可以得到老板很多笑容,还可以跟老板开心地交谈。

我下单后看了一会儿报纸。然后,我问服务员:“你们今天有什么汤?”

“鸡汤面条。”

“太好了。我朋友着凉了,我想给他带一碗回去。”

然后,我在倾盆大雨中步行回去,一手拿着伞,一手端着一碗治百病的鸡汤。

我走进门,微笑着将碗放到他面前的柜台上。

“这是什么?”他问。

“给你治感冒的。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听到你抽鼻涕。人们说鸡汤可以治百病。”

他先是低下头,然后再抬起头说:“谢谢你,鲍勃。你真是太好了。问题是我没有着凉。我弟弟去世了。”

当你意识到你好心的所说所为突然变得错得一塌糊涂的那一刻,真的是令人沮丧。

“哦,朋友,真是非常抱歉。我以为你着凉了。我真是太蠢了,竟然给你带回一碗鸡汤。它真的治不了这个。”我说。

接着,我们谈了所发生的事情。他弟弟52岁,是癌症。

在他讲述期间,两行眼泪慢慢地从脸上往下流。他根本就没有抹掉它们的打算。

我心想,此时此刻,抹不抹掉眼泪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了。

你是知道的,男人即使是在这种时刻,也会尽量坚强,一副男子汉大丈夫的样子。而他仍然是一副温和的表情,呆滞和伤心。

“我告诉你吧,自从听到你患了帕金森症,我就每天晚上为你祈祷了。我没有祈求安慰,我从一开始就对上帝说我希望你能够得到治愈。”

他低下头,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我为我弟弟祈祷的时间最长了。终于,我知道治愈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我祈求不要让他再这样痛苦下去了。他不再痛苦了。”

我们都默不出声,有那么一阵子,我们只是互相凝视着对方。

“请将鸡汤转给其他人喝吧。”我说。

“不。我很喜欢喝鸡汤,真的。谢谢你所做的这一切。”

鸡汤治不了这种病,但其中所隐含的爱是有助于疗伤的。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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