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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湖南省湘潭市高考语文三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说“士节”

王学泰

    “士节”这个词有点“古”,现在很少有人用了。最初“士”就是成年男子的通称,周代至春秋时期多指贵族最低的一个阶层,后来遂指有一定的社会管理知识能够进入官僚阶层的人们,再后来则指读书人。“士节”也就是“士”所应该有的节操,包括操守和尊严。用现代语言来说,“士节”实际上是士人的角色意识的自我认定,士人在严守士节中感到自己是真正的士。

    作为角色意识的士节的形成于贵族社会,士在那个社会里是军人和下层官吏,社会要求他们必须自尊自爱和遵守某些原则,社会也为这些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那时士遵守士节是极其自然的。春秋以来,礼崩乐坏,等级流动,士人存在的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士人对如何保持自己的尊严与操守感到茫然,但士节还是保存了下来了,只是此后的士节的张扬不再靠制度、而是靠统治者的宽容尊重和士人自我意识的坚守了。

    从历史的总趋势来说,专制越来越加强,导致士人所受到的尊重就越来越差。

    秦代以后,士节外部条件总倾向是越来越恶劣,士人在皇帝眼中越来越像奴仆,他们用刑罚和名利双向消解着士节。

    士节是士人的灵魂。这在两汉很突出,给后世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两汉有的士人竟敢触动皇权专制制度下最为敏感的帝位问题。他们看到国家动乱和人民遭受的苦难,遵循原始儒家的“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的理论,要求皇帝下诏“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这种做法简直就是与虎谋皮,表现出坚挺的士节。东汉末年的“党锢之争”中广大士人面对宦官的镇压与迫害,前赴后继,宁死不屈。两汉之所以士节高涨,这与汉朝初年,士人总结秦亡的历史教训,否定了秦朝的绝对专制,以及士人有意识师法先秦密切相关,另外汉代皇帝经常提倡与褒奖气节,于此也有一定的效用。

    三国魏晋南北朝期间,虽然也有较安定的时候,但毕竟很短暂,社会动乱是主流,士人也像普通人一样把保持生命为第一要务,诸葛亮说的“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颇有代表性。而竹林七贤,兰亭雅士,则是当生命稍有保障时便是抓紧时间享乐的典型代表。乱世的残酷现实与求生的强烈欲望交织促进人性的觉醒,士人感觉到纯粹的“本我”更重要,所以属于角色意识的“士节”被淡化了。

    到了清代,争着抢着做忠臣的现象不多,没有了忠臣,“士节”无由表现,晚清是士节全面低落时期。士风的颓靡完全暴露出来。 当然,清末不是完全没有坚持士节的士人了,自海寇西来,欧风东渐,传统的宗法制度开始解体,士农工商这种传统的社会分层也已动摇,这样有别于士人的新型知识分子逐渐出现。最典型的像为变法自觉献身的谭嗣同、献身于反清的烈士如徐钖麟、秋瑾、邹容等等。他们既是封建传统士人,也是最早思考自己权利和义务的人们,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有了初步独立公民意识的人们。

(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士”最初指成年男子,周至春秋时期指贵族最低一个阶层,后来指进入官僚阶层的有一定社会管理知识的人群,再后来指读书人。 B、“士节”是社会对士人操守和尊严的看法态度,是士人角色意识的自我认定和社会认可,这种角色意识形成于贵族社会。 C、春秋以来,礼崩乐坏,士人对如何保持自己的节操感到茫然,但由于统治者的宽容尊重和士人自我意识的坚守,士节仍得以张扬。 D、两汉时期,有的士人,依据儒家的有关理论,要求皇帝招贤纳才,禅让帝位,表现出坚挺的士节。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春秋以来,因为存在的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真正符合最初标准的士人渐渐消失了,但士节却保存下来。 B、三国魏晋南北朝期间,由于生逢乱世,士人往往把保存生命视为第一要务,或者抓紧时间及时享乐。 C、乱世的残酷和求生的欲望促成了人性的觉醒,士人开始追求更加纯粹的自我,而不再重视属于角色意识的士节。 D、晚清士风的颓靡得因于海寇西来、欧风东渐这样的外部变化,也有传统宗法制度瓦解、传统的社会分层开始动摇这样的内部因素。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历史上士人所受到的尊重之所以越来越差,是因为专制制度越来越强大,士人的地位也越来越低,士节的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 B、秦代以后皇帝一方面用刑罚威胁士人的生命,另一方面又用名利引诱士人的灵魂,两方面都在消解着士节。 C、由于汉代士人有意识的师法先秦,特别是秦亡的历史教训,否定了秦朝的绝对专制,因此两汉士节异常高涨。 D、虽然晚清士杰的低落,但依然有坚持士节的士人,只是他们有别于传统士人,因为他们开始考虑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初步具有独立的公民意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对于个人而言,每一次读《红楼梦》都会发现未曾发现过的东西;对于时代来说,不同的时代也会发现《红楼梦》不同的意义。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就像一幅好的画一样,可以在不同的人性空间里适应不同的环境,给人以新的领悟和新的启发。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一般来讲,我们在创作一个艺术作品时,主观性很强,希望它能影响人,或者希望这个小说能使人性发生变化。一旦我们预设了这个立场,在搜集资料和观察人性的过程中,就会特别选择自己想要的东西,不需要的就故意排除。只要有预设立场,对人性的观察面一定是比较窄的。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是没有预设立场的,所以《红楼梦》才会成为伟大的作品。

    有时候,父权、君权、师权各种权威都表示,因为我想爱护你,所以你不要知道太多。所有的爱都可以变成权威的借口。可是什么叫爱?给对方最大的思考和选择的自由才是真正的爱。《红楼梦》在现代意义上仍然能产生这么大的作用,因为它所体现的爱是真正宽广意义上的爱。在作者笔下,人性是复杂的,它有时候会堕落,有时候会有各种自己控制不住的欲望。面对人性的这种复杂,他觉得这些向下堕落的人性跟所谓向上的、求好的人性是互动的,必须全部加以描绘,使读者在看《红楼梦》的时候能够有自己的选择。《红楼梦》是很多人愿意反复看的一本书,因为你的人生会因它而得到启发,获得成长,而作者从来没有很权威地告诉你应该如何生活。

    我们可以把读者分成两种。一种是比较简单的读者,他认为,读了一本书以后自己就可以变好。那种所谓格言式的或者道德教训方面的书,如《菜根谭》,也许会对他有帮助。第二种读者则认为,人类在人性方面的摸索与思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读书中会发现人性的复杂,同时也会发现,成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你是第二种读者,你在读了《红楼梦》第九回以后就会思考,如果你面对这样的一个课堂,如果你是一个老师,你会怎么办?你也许会大骂他们一顿,说你们不守规矩之类的;然而你也可以借此了解你不在的时候学生的样子。这中间有一种互动的关系。在第九回中,我最同情的一个人是贾政,因为他完全失去了跟下一代沟通对话的可能,他不仅跟自己的孩子宝玉没有办法沟通,跟佣人李贵也没有办法沟通。他只要一骂李贵,李贵就跪下来磕头。这个威权是悲剧性的。

    我在读《红楼梦》时常常提醒自己,小说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身体里的一部分,我身上有贾政的部分,也有贾瑞的部分。我不觉得我是在外面观察这些人物,或者赞美、批判他们。好的文学会让你觉得每一个人物都是你自己。你会思考应该怎么去调整自己个性里的这些部分。我以前常常会有那么几天,总想骂学生,就像贾政一样。有一天读了《红楼梦》,恍然大悟,自己怎么变成贾政了?之后就变得好一点。好的文学能提醒读者,所以我不觉得文学作品一定要认同最美最好的那个角色,有时候是去发现自己是不是也有一点贾政,有一点薛蟠,我觉得这是一个快乐的事,你会发现自己身上充满人性的弱点,而人性本来就有弱点。这个小说的精彩是真正让我们看到人性的宽广。

    我希望能够跟大家探讨,怎么样把自己慢慢放进《红楼梦》当中,去真正地理解人性并因此获得成长。人性有很多方面,并没有好坏的区别,我读《红楼梦》的时候真的不敢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1。

(选自《蒋勋说红楼梦》,有删节)

【注】①《红楼梦》第九回:回目为《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

然往往于排斥对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民间书法的文化艺术价值

马相武

    民间书法这个概念,永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民间书法,也没有绝对的官方书法,二者是相对而言。比如民间书法经常相对的是文人书法、官方书法和书法家书法。它们不光具有阶层色彩,还带有主流与非主流的区隔,比如官方书法常常相当于主流书法。有时候民间书法的概念使用带有贬义,暗指太随意、太土气、不入流、不雅观、缺少传统规范和法度。也有时候官方书法的概念使用带有贬义,暗指机械刻板模仿、缺乏艺术个性、随大流、大路货、太正统,或一味追求形式的典雅工丽,风格华靡萎弱。所以,这些概念的使用,关键是要看带入的语境,相比较的对象,价值判断的指向,这些才是最重要的。简单地说真正的书法在民间或者说在官方,其实都是错误的、偏颇的。民间书法和官方书法,虽有先后、源流之别,然往往于排斥对立中互补共存、相互依赖。

    民间书法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书法历史上,有些书法类型,有些书法家,是受到官方或朝廷提倡推广的。比如“二王”,欧、颜、柳体等,它们几乎都是先由书法家书法和文人书法演变而成官方书法。而大量的汉简、敦煌抄经和汉砖瓦当文字,以及大量至今尚未收藏发掘完结的碑帖等等,都属于民间书法范畴。当代的“毛体”曾经风靡全国,同时受到官方和民间的普遍欣赏和模仿研习,却随着政局的变化而逐渐消退。这既是典型案例,又是特异案例。

    民间书法,从表面上看,一般指书家书者属于民间,是普通市民或农民,是平民阶层。然而,我倒是觉得,其实不好以地位、身份和出身高低来划分民间书法和官方书法的。一个普通平民,写得一手直逼真迹的“毛体”,他是官方书法还是民间书法?他当然是官方书法。对于书者,你可以说他是民间书法家;对于书法,你可以说他是官方书法。官方书法和民间书法往往是一个悖论的存在,有一个相对的差异和关系,又往往有一个含混的边界,甚至交叉地存在,复合地覆盖。往往很难简单地划分论定。

    在古代,官方朝廷并不仅仅维护官方书法,它们对于民间书法所起的推动作用也往往是难以否认的。北魏时期,民间书法得到了无比繁盛的发展,民间书法精品受到朝廷极大的认可和欣赏,并且加以推行宣传,蔚为风潮,壮观不已。在山东的邹县、莱州等地发现的摩崖作品,许多是民间书法瑰宝和艺术奇葩,对传统的书法艺术起了极大的丰富作用和启发作用。许多著名书法家情不自禁地加以模仿借鉴,成为官方书法的审美借鉴和艺术风格的一个有机构成。反过来,又推动刺激了民间书法文化艺术的发展演变。

    中国书法起源于民间,篆隶楷行草的形成和演变,都是极好的证明。民间是书法的来源或源泉,汉简、敦煌抄经和汉砖瓦当文字以及大量碑帖资料,一直就是书法家研习的对象,它们是书法的文化宝库和丰富艺术资源所在。历代书法家成就大者和集大成者都从民间书法吸收艺术文化养料,都高度重视从民间书法矿藏得到技艺创新的借鉴。

    当今书法界,加上善书者和爱好者,人群庞大,光怪陆离,林林总总,这是信息化和大众文化时代加上商业大潮搅动之下必然的现象,不足为奇。然而,鼓励提倡大家放眼民间,辨清本末,正本清源,也不失为具有拓展创新书法文化艺术可能的提议和指向。

(选自《中国艺术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传统思想,要求各种审美形式,都以温柔折衷为主调,必须要“中和”,不走极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而不喜欢“怪力乱神”。从《诗经》到《古诗十九首》的一脉传统,集中体现了这种美学需求。而在宋、元以后勃发起来的戏曲艺术中,这种美学追求就体现得更为显著了。

    元代戏曲批评家钟嗣成,把“中和美”阐释为“和顺积中”。“和顺积中”,就是要如同孔子评《关雎》所言:“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在结构上要把握“务使一折之中,七情俱备”(李渔《闲情偶寄》)。要通过悲喜交集的手法和大团圆的结局,来使人们的情感得以“中和”,求得欣慰。如《窦娥冤》的伸冤昭雪,《赵氏孤儿》的报仇雪恨,《汉宫秋》的“团圆梦境”,《琵琶记》的“玉烛调和”,《长生殿》的“蟾宫相见”,《祝英台》的蝴蝶双飞,等等。讲究“团圆之趣”已经成为我国极为普遍的传统审美心理现象。

    即使是《石头记》里的林黛玉不能与贾宝玉团圆,但后来还是有了《后石头记》《红楼圆梦》等书,把林黛玉从棺材里掘出来同贾宝玉团圆。再比如像《桃花扇》,结局本是侯朝宗没能与李香君团圆,可顾天石却为其翻案“补恨”,在《南桃花扇》里让侯朝宗与李香君当场团圆。可见,由悲转喜,由缺转圆,对圆的崇尚似乎已成了一种弥撒性的文化——审美理想的规范,“大团圆”既是审美主体对规范的崇尚和屈从,也是审美主体对传统规范的迎合和妥协。德国美学家费里德兰德有一句名言:“艺术是一种心理产物,因此可以说,任何艺术都是心理的。”

    圆在中国哲学中意味着道境、神境、禅境。不论是《周易》中解读宇宙人生奥秘的太极,还是儒家的不偏不倚的中庸,或是道家的有无相生的哲学思想,甚至是佛家的因果报应的轮回观,都存在于同一个圆的图示之中,具有深刻的美学内涵。

    我国古典戏曲多以结局团圆为尚,在悲剧中如此,喜剧中更是如此。如大家所熟知的《西厢记》,从《佛殿奇遇》到《长亭送别》,喜剧情节此起彼伏,环环相扣,并从心理与行动的相悖造成了喜剧效果。虽在《长亭送别》一折中充满了生离死别、激泪滂沱的离愁别怨,但这丝毫不减喜剧的色彩,反倒更增添了《西厢记》故事的“团圆之趣”。又如在奇谲瑰丽的《牡丹亭》中,杜丽娘“因情而死,因情而生”,缠绵起伏,催人泪下,然而最终经皇上准婚,阖家团圆。

    更重要的是,这种“团圆之趣”蕴涵着一种强大的生命力,从正面表现新生事物的坚忍不拔,这样的结局寄寓了人们对未来的美好愿望和对理想实现的希望。

    总之,无论是中国古典悲剧还是中国古典喜剧都一样具有深厚的中华民族特色,体现了民族大众的审美心理与审美理想,充分体现了一种“中和之美”的审美特征。

——摘选自师阳《中和美与中国古典戏曲的研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有两个重要的基础:一是小农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二是家国一体,即由家及国的宗法社会政治结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必然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文化价值系统。因为家族宗法血缘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人伦关系,这种关系的扩展就形成了社会伦理关系。家族本位的特点,一方面使得家族伦理关系的调节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课题,家族伦理成为个体安身立命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在家国一体社会政治结构中,整个社会的组织系统是家族—村落—国家,文化精神的生长路向是家族—宗族—民族。家族的中心地位使得伦理在社会生活秩序的建构和调节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的社会生活是严格按照伦理的秩序进行的,服式举止,洒扫应对,人际交往,都限制在“礼”的范围内,否则便是对“伦理”的僭越。这种伦理秩序的扩充,便上升为中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的基础——家长制。家长制的实质就是用家族伦理的机制来进行政治统治,是一种伦理政治。

    与此相适应,伦理道德学说在各种文化形态中便处于中心地位。中国哲学是伦理型的,哲学体系的核心是伦理道德学说,宇宙的本体是伦理道德的形而上的实体,哲学的理性是道德化的实践理性。因此人们才说,西方哲学家具有哲人的风度,中国哲学家则具有贤人的风度。中国的文学艺术也是以善为价值取向的。“文以载道”,美善合一,是中国文化审美性格的特征。即使在科学技术中,伦理道德也是首要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科技的价值观是以“正德”即有利于德性的提升为第一目标,然后才考虑“利用、厚生”的问题。因此,中国文化价值系统的特点是强调真、善、美统一,而以善为核心。

    中国文化的普遍信念是“人为万物之灵”。而人之所以能为“万物之灵”,就是因为有道德,因而中国文化特别重视人与人之间的“道”,以及遵循这种“道”而形成的“德”。老子曾从本体论的高度说明“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的道理。“尊道贵德”的基本精神,就是强调人兽之分,以德性作为人兽区分的根本,突显人格尊严。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因而中国人都以成德建业、厚德载物为理想。早在孔子前,鲁国大夫叔孙豹就提出过“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思想,在此基础上,一种以道德为首要取向的具有坚定节操的文化人格就逐渐形成了。“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为追求仁道,虽箪饭陋巷,不改其乐,这是一种道德至上的价值取向和文化精神。

(选自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我国公众持有的各种幸福观中,有两种十分流行。一种可谓之为资源占有幸福观,它把幸福等同于占有资源(金钱、财富、权力等等),认为占有的社会资源越多越幸福。另一种把幸福看作是感性欲望(物质欲望)的满足,以为感性欲望越是得到满足、获得的享受越多越是幸福。这种物质享受幸福观比前一种幸福观更为流行,为更多的人所奉行。

    这两种幸福观自古以来就存在,它们虽然在人性中有其根源,但受到市场经济利益驱动机制的激发,从过去的羞羞答答走向了今天的大胆直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谋求利益最大化成为人们行为的普遍动机。所有社会资源本身都是利益,而且可以作为带来更大利益的资本。于是,在不少人那里,占有资源便不再是作为幸福的必要条件,而成为人生的目标,成为自我实现的标志。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后果是消费主义盛行。市场主体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不断刺激和开发人们的消费欲望,给人们欲望的满足提供了目不暇接、花样翻新的产品和服务。在这种消费主义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很容易以为欲望得到越多满足、得到越高层次的满足就越幸福。于是,物质享受幸福观便流行起来。

    资源占有幸福观和物质享受幸福观都是偏颇的幸福观,已经导致和可能导致人生与社会问题。

    资源占有幸福观最大的问题是会导致人生异化,即将作为幸福条件的占有资源当作了幸福本身,并受控于占有欲,从而损害人生和社会。占有一定的资源是人生幸福的必要条件,但它只是幸福的条件而不是幸福本身。一旦将资源占有当作人生目的加以追求,当作幸福本身,那么占有欲望就会不断膨胀,最后充斥整个心灵,人不再是自己生活的主人,而成为不断膨胀的贪欲的奴隶。

    物质享受幸福观的问题不在于追求物质享受,而在于仅局限于此而忽视了人的其他需要的满足,容易导致心理问题。人的需要或欲望有不同的层次,物质需要是人的最低层次的需要。除此之外,人还有情感的需要、社会尊重的需要,以及马斯洛所说的基本需要之上的自我实现需要。所有这些需要都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心理才能平衡与和谐,否则就会发生心理问题,甚至会患上抑郁症之类的心理疾病。把物质欲望的满足作为唯一追求,必然会导致这样的恶性循环:欲望得不到满足会感到痛苦、郁闷、愤懑,得到满足又会感到无聊,于是又会追求更多、更强烈的欲望的满足,如此循环往复,直至心灵不能承受欲望之重。

    如果我们不能将幸福理解为社会资源的占有或物质欲望的满足,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幸福呢?或者说,幸福的真实含义是什么?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能通过努力奋斗逐步使其人性闪耀善和美的光辉,人格完善而高尚,个性获得健康而丰富的发展,生活充满乐趣、充满创意和充满魅力。显然,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状态就是人的幸福状态。

——节选自江畅《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幸福观》,2017年1月23日《光明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当前,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谓如火如荼。人工智能已由一般性工作向具有创意性的工作扩展,其中人工智能在艺术领域的运用就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尝试。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甚至恐慌:难道人类最后一块领地也要被人工智能占领了吗?

    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与人类自身的艺术创作的区别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是“身体”。也就是说,人工智能之所以是“人工”而不是“人类”,就在于它不具备人类的身体。而艺术创作与人类的身体具有密切联系。

    首先,艺术家的身体对外界环境的感知为艺术创作提供了动力。艺术创作的触发是艺术家主体和外部客体之间共同作用的结果。清代画家郑板桥画竹,正是因为他看到了“院中之竹”后,“胸中勃勃,遂有画意”,这个“画意”就是艺术创作的冲动。虽然人工智能现在也可以通过看图进行艺术创作,但人工智能的“看”与人类通过身体的“看”具有本质的不同。人工智能的“看”与其说是一种“看”,不如说是“数据分析”。通过分析所“看”之物的数据,人工智能再调动内存数据库,找到合适的模型、编程进行所谓的“艺术创作”。

    其次,艺术家的身体状态影响着艺术创作过程。一方面,艺术家在进行创作的时候,整个身体都会进入到一种不同于日常生活的状态。古希腊柏拉图认为,诗人在吟诵诗歌的时候会进入到一种“迷狂”状态;而中国古代诗人写诗之前也强调要进入到“虚静”的状态。另一方面,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其喜怒哀乐均会影响到他的艺术创作。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将自己的想象、情感、志向、思想等内容通过艺术表达出来。而对于人工智能艺术创作来说,其艺术创作过程仅仅是数据的整合、模型的筛选等计算、推理过程。人工智能并不知道自己所“创作”的艺术为何物,对于它们来说,这些艺术仅仅是冰冷的数字与毫无温度的符号而已。与艺术家有生命的人的身体不同,影响着人工智能艺术创作的是它数据库的大小以及学习能力的强弱。

    再次,艺术家在创作艺术的过程中,也在改造着包括身体在内的整个自己。马克思指出,当人通过劳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毫无疑问,艺术创作也是人类的一种劳动实践。艺术家在艺术创作的实践过程中,一方面是把自己的本质力量通过艺术对象化出来,另一方面对象的特质也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对主体形成了某种反作用。正所谓“文如其人”——文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同时“人如其文”——人也会受到文的反作用。但是,对于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过程来说,即使它可以对人工智能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仅仅是人工智能对艺术创作的经验和情感的积累,而且这些积累是作为一种数据和符号保存在人工智能的存储器之中,这显然与人类本身的艺术创作截然不同。

    毫无疑问,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也为艺术家带来了更多挑战,在未来的人工智能时代,艺术家如何让自己的艺术作品与人工智能艺术作品竞争?艺术家如何让自己的艺术作品不同于人工智能艺术作品?这些问题将促使我们去思考艺术家的艺术创作与人工智能艺术创作的关系。

(摘编自张新科《艺术、身体与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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