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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启东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不染

袁炳发

    高三学生杨直,清华、北大任他选读。老师和同学都这么认为。但杨直家的邻居们不见得这样认为。

    杨直的爸爸或妈妈每次开过家长会,回到家里就急不可待地支起麻将桌,还一边不迭声地叫:开这么长的大尾巴会,耽误穷人半天工。

    杨直家住平房,大门永远敞开着,隔着几条路的邻居无聊了也会奔来,图个热闹,在家不被允许抽烟,但在杨直家几乎没什么不可以。杨直家是老少屋,他住一小间。杨直和父母房间的屋门隔着一个开放的厨房,但是屋内却仅有一道薄墙间壁,上面还有一个玻璃窗,不隔音,甚至烟气和人散发出的臭气都会从玻璃窗缝隙挤到小屋来。

    两口子全下岗,吃着低保,心思都用在麻将上,骗几个昧良心的钱,过着不死不活的日子。赌客们弄到深更半夜时,杨直的妈妈就给他们煮面条,现成的挂面,吃一碗10元。半夜赌客们自带的香烟抽没了,所有的小铺又都歇了,杨直的爸爸就拿出一元一包的香烟,按支出售,一支5元。

    邻居老太太说起杨直就叹息:这孩子,天养活的。杨直有时听到也不说什么,礼貌地笑笑就走过去了。杨直心里想他吃饭现在还要靠父母养活,但自己的心灵自己一定要养活。

    杨直高一军训时,由于没有早饭吃,训练强度又大,晕倒了。他知道这样不行,虽然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怎么吃过妈妈做的早饭,但他知道高中之后绝对不行,杨直开始自己做早饭。

    几天的工夫,杨直能熟练地做饭了,自己吃好,爸爸妈妈起床之后竟然也吃上儿子温在锅里的饭菜了。惹得邻居老太太又叹息:我这话放在这,将来那两口子必是借上儿子的大光了,等着吧,吃香的喝辣的享福。

    偶尔得闲,杨直会径直奔胡同口吴爷爷摆着的象棋残局,坐在吴爷爷的对面一眼不眨地盯着棋盘。吴爷爷就一眼不眨地盯着杨直黑发浓密的头顶,悠然道来:贵人不顶众发。

    我的头发很多。杨直仍低着头。

    哈哈,孩子,这“众”字你道是多的意思?非也,说的是不顶着一般俗人的头发,不囿于一般俗人的困难!

    杨直抬起头来,目光炯炯地看着吴爷爷,俩人就那么对望着,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转眼两年过去,杨直迎来了高考。

高考作文时,根据材料,杨直本打算写一篇议论文,用著名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做论据,就在要落笔时,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改变主意,写成一篇感人的散文。就在这个春天,杨直在小河边背单词,他偶然看见一棵芽儿已经破土,但不幸的是,这颗种子天命使然落在一块石头下面。杨直心一愣,下意识伸手要拿开那块对于芽儿来说巨大的石头,但杨直终于把手停在半空中。以后几天杨直每天早晨必去看望那棵芽儿,他忧心忡忡矛盾丛生担心它会夭折。但第四天奇迹出现了,芽儿竟然掀翻了背上巨大的压力,并脱胎换骨,由一棵鹅黄羸弱的芽儿变成一棵翠绿茁壮的苗儿!

    杨直的作文得了满分。杨直实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梦想,考入了清华大学。

    当然,杨直考入清华大学,并不仅仅依靠他的满分作文。

(选自《第五届小小说金麻雀奖获奖作品》)

(1)、文章开头的三段文字有什么作用?

(2)、文章前半部分为什么花大量的笔墨介绍杨直的家庭情况?

(3)、作者在文中连用了两个“一眼不眨”,表达效果有何不同?

(4)、结合上下文,说说你对画线句含义和作用的理解。

(5)、阅读下面两段文字,请比较他们在写作手法上的异同点。

【甲】邻居老太太说起杨直就叹息:这孩子,天养活的。杨直有时听到也不说什么,礼貌地笑笑就走过去了。杨直心里想他吃饭现在还要靠父母养活,但自己的心灵自己一定要养活。

……几天的工夫,杨直能熟练地做饭了,自己吃好,爸爸妈妈起床之后竟然也吃上儿子温在锅里的饭菜了。惹得邻居老太太又叹息:我这话放在这,将来那两口子必是借上儿子的大光了,等着吧,吃香的喝辣的享福。

(选自《不染》)

【乙】老太太慌了,慌将几口开水灌了过来。他爬将起来,又拍着手大笑道:“噫!好!我中了!”笑着,不由分说,就往门外飞跑,把报录人和邻居都吓了一跳。走出大门不多路,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众人拉他不住,拍着笑着,一直走到集上去了。 

(选自《范进中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爱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得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了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死。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个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 “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拨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炖马靴

迟子建

    故事发生在1938还是1939年,父亲说年份不重要,重要的是时令,寒冬腊月,他们抗联部队的一个支队,二十多号人,清晨从四道岭小黑山的密营出发,踏雪而行,晚饭时分,袭击了位于中苏边界的一个日军守备队。

    那时关东军在中国东北,为切断老百姓与抗日队伍的联系,他们大规模实施归屯并户,大片农田荒芜,无数村落夷为废墟。父亲说自此之后,队伍缺粮少衣,陷入被动。

    四道岭在哪里?我在地图上找不到。父亲说除了四道岭,还有头道岭、二道姈、三道岭和五道岭。这些岭呈刀锋状,易守难攻,适宜做密营。他们最初的营地在头道岭的大黑山,那里狼多。有这样一条母狼,它双眼瞎。自打发现支队的行踪后,就一直凭声音和嗅觉尾随他们,求得生存。

    父亲是火头军,他可怜瞎眼狼,做了几个鼠夹子,将拍死的老鼠扔给它。到了漫漫长冬,蔫巴巴地尾随着队伍,父亲总会想方设法给它口吃的。这条狼有年正月,突然消失了!三个月后,父亲说和战友为前方的大部队运粮,在二道岭遇见它。它居然大了肚子,怀了崽了!两三年不见它,大家还念叨,父亲还会在队伍偶尔开荤时,将吃剩的骨头,扔在附近的山洞。

    太阳落山后,侦查员带来消息,三辆摩托车驶离守备队,带走了十一个日本兵,看来他们是去镇上的烧锅了。父亲说支队长没有犹豫,下达了进攻令。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那三辆刚离开不久的摩托车回来了!十一个荷枪实弹的日本兵回来了!

    父亲说他们受到了前后夹击,优势立刻转为劣势。

    他们没有全军覆没,得益于一位战士。当靠近粮库的副支队长下达了撤退令,这位战士咬着牙,趁乱爬向弹药库,用自制的手雷引爆了弹药库。日本兵赶紧转向粮库防御。

    父亲就从弹药库北侧逃了出来。

    父亲停下的一刻头晕眼花,后背的锅猛地一震,父亲马上意识后有敌手追击!父亲本能地卧倒,拔出枪来,匍匐到一处雪坎,紧盯着那个方向,就在敌手露头的一瞬,打了最后一枪,击中了他的左肩。

    在飞雪中又行进了两个多小时,午夜时分,父亲在靠近河岸的灌木丛停下。发现干粮袋靠近后脊梁的部位,有道寸长的口子,炒米白白流失了。

    父亲说他卸下锅和枪,看着敌手一步步逼近。可是敌手趔趔趄趄靠近他时,既没做出战斗的姿态,也没举手投降,而是一头栽倒在雪地上。

    狼嚎声越来越近,父亲听出至少两条狼在叫,一种声音富有攻击性,凄厉而有穿透力;一种比较婉转、犹疑,让他有似曾相识之感。父亲发现狼发声之处的灌木丛,只有两个黄绿色的光点在闪烁,那是狼眼发出的光。这说明另一条狼的眼睛是不发光的,它不是瞎眼狼又会是谁呢!

    敌手怕自己最终会成为狼的盘中餐吧,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拼尽全力,拍一下自己,然后指指篝火。父亲明白,他想让他火葬了他。

    敌手挣扎了最后一程,凌晨两三点钟死了。父亲再次搜敌手的身,他只在军服的口袋里搜出两样东西,一个是一方蓝格子手帕,另一个是长方形金属外壳的镜盒。打开一看,里面竟夹着一张二寸的黑白相片。父亲凑近篝火一看,那是个穿着印花和服的姑娘,微微垂头,浅浅笑着,满眼都是甜蜜。父亲将镜盒放回敌手的口袋,而将蓝格子手帕揣进自己兜里了。

    父亲发现敌手穿着的马靴,是上好的牛皮的。父亲将这两只靴子从敌手脚上拔下来,靠近篝火,用钢刀切割靴子。望了一眼敌手,他死时眼睛没闭上,父亲停下手,将敌手的那块蓝格子手帕掏出来,走过去蒙在他脸上。

    父亲划开马靴,得了大大小小的牛皮,一共十块。他将它们放进雪堆,一遍遍揉搓,投进锅里,开始炖马靴了。

    父亲捞出最大那块马靴皮,切下一小块,填进嘴里,将余下的一分为二,撇给盘踞在灌木丛的狼。又炖了一段时间后,终于嚼得动了,父亲吃了两块,体力恢复了,抬头望了望天,雪停了,但夜空还没晴朗起来,望不见北斗星,不知置身何方。父亲借着残余的篝火,望见了一生难忘的情景,两条狼一前一后,前面的狼高大威猛,后面的狼矮小瘦削。前狼挣扎着向前,后狼拼死咬住前狼的尾巴,试图阻止它的步伐。父亲认出了后狼就是瞎眼狼。前狼让步了,瞎眼狼将它生生地拖回灌木丛。父亲长呼一口气,感恩似的分出两块牛皮,投给它们。

    最终父亲划拉了一抱柴,将篝火调得旺旺的,拔腿出发了。

    后来的故事,我和母亲差不多都能背诵了,天连阴了三天,不见日月,瞎眼狼和它的孩子在前引路,把父亲领出迷途。他们靠着所剩的煮熬的马靴皮,和深埋在雪下的红豆浆果,以及山洞的骨头渡过难关。而那些骨头,有瞎眼狼备下的,也有父亲当年丢给它的。

    父亲说栖息在山洞的那三天,瞎眼狼守候在洞口外,也不忘了叼着小狼的尾巴,怕它万一不听话,会对父亲下口吧。

    父亲去世的次年,母亲也走了。炖马靴的故事,只有我一个人给下一代讲了。

    最后我要补充的是,父亲每回讲完炖马靴的故事,总要仰天慨叹一句:人呐,得想着给自己的后路,留点骨头!

(选自《钟山》2019年第1期,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流浪女

〔英〕A·S·拜厄特

    “到时,”斯库珀夫人欢快地说,“公司会派车来接我们去逛‘好运大卖场’。我觉得,那可真是阿拉丁的宝窟啊!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要送给每个人的礼物,还可以放纵自己的购物欲。而且,安全没有一点问题,所有的进出口都在监控之下。觉得难受吗?非常时期这也是必要的。”

    夫人们挤进了车里。达芙妮坐在司机的身旁。这辆英国名牌德姆拉轿车静静地在拥挤的大街上穿行,防弹玻璃阻断了这个东方城市的气息。一入卖场,大家便急匆匆拥了进去。“好比一群母鸡东奔西忙,咯咯地叫着。”达芙妮有些恶毒地想道,因为她稍一迟缓,便落单了。

    她同司机对了一下时间,独自走进卖场。她穿行在手持机枪但睡眼迷离的士兵和佩带手枪与警棍的警察中间。再往前去,沿着卖场的墙根聚着一伙儿手拿袋子或瓶子的流浪汉,围拢在燃烧着牛粪或木块的微火旁取暖。他们和警察之间有一条清理得非常整洁的界限,界内是禁区,不得越过。

    达芙妮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购物。她看看手表,不知在会合前如何打发这两个小时。

    她被一些丝质的靠垫和台布吸引了。她快步走过来,翻看着一叠叠的织物:菊花、桃花、仙鹤、蓝鸟、山峰,各种图案,一应俱全。她挑了一块四边绣着金鱼的台布,红色、金色还有铜色凑在一起,显得别具一格。她看了看购物的袋子,发现相机不见了。她敢肯定出发时是把相机放进去的。在另外一层楼,她买了一枚玉石彩蛋,一把描漆的筷子,还为读中学的女儿买了一副白面小丑的脸谱。看到这层摆放着许多更别致、刺绣更精美的金鱼图案织品,她有些懊恼。她按照路标上的指示,一路小跑着寻找咖啡店,却没有找到在什么地方。她倒是找到了女洗手间,发现隔间小得几乎挤不进去。在那里她补了补妆,镜子里的她大汗淋漓,邋邋遢遢的。唇上的口红已经化在皮肤上。发卡也从头发上戳了出来,鼻子和眼帘上也因汗渍而发光。她看看表,心想要赶快找到回去的路,时间已经不可思议地飞逝过去了。

    路标不断标出“出口”的方向,它会将人带到“紧急出口”样的楼梯或电梯口,又让人折回到相同的一排排货架前。“这个卖场存心不让人出来,”她想道。她紧攥着包,一路小跑,在水泥楼梯上上下下。一只鞋跟从鞋上脱落下来。过了一会儿,她把两只鞋跟都取下来,装进包中,一瘸一拐地走着,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集合的时间早过去了。她想给旅馆打个电话,将手提包打开一看,发现钱包和信用卡都神秘地失踪了。

    她站在卖场里,一遍又一遍地翻检手提包。过了好一会,她才明白,东西全丢了。她开始在卖场里奔跑,结果袜子扯开了一个大洞,从脚面一直裂到了小腿,皱巴巴的,像脱落的皮肤。她看了看表,收拾行李和“美味的午餐”时间均已错过,已到了该去机场的时候。她内急得很,膀胱都要憋崩了,但她不能停下来,她必须到底层去,因为出口在那里。

    这么上下折腾着,她才明白,这卖场简直是上天入地、铺面相同的魔窟:玉器、金饰、银饰、漆具、丝织品、手表、服装、盆景、面具、木偶,让人进去便出不来。飞机该起飞了。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表——那分针曾经旋转得如风暴,让她心惊肉跳。可是,现在,腕上只剩下印在粉色皮肤上的印记,带着汗渍熠熠发光。她的表也丢了!她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声,开始试着尖叫。卖场里,人们对此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戴着随身听的顾客像聋子一样,而没戴的闲逛的人要么出于对外国人的畏惧,要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也装聋作哑。

    她不停地在沉沉的却是熙熙攘攘的寂静中尖叫。不管怎么说,尖叫还是起到了作用。一位身穿咖啡色大衣的男子将头戴钢盔、手持枪和警棍、全副武装的警察带到了达芙妮面前。

    “请帮帮我,”达芙妮说,“我是英国人。我遭到了抢劫,我必须回家。”

    “请出示证件!”

    她拉开手提包中的内兜。她的护照也没有了。“被偷了,所有的东西都被偷了。”她说。

    “像你这样的人是不允许进来的。”警察说。

    她从警察的眼神中看到了自己的形象:一个流浪女,肮脏、邋遢、衣冠不整,口袋里装的都是别人买的东西,活像只败兴的母鸡。

    她明白自己要在外面和那些流浪汉们坐在一起,对面是那个界限分明的“禁区”。

(选自《译林》2008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云 致 秋 行 状(节选)

文/汪曾祺

    云致秋家贫,少孤。他家原先开一个小杂贸铺,不是唱戏的,是外行。致秋上过小学、初中,还在青年会学了两年英文。他文笔通顺,字也写得很清秀,而且写得很快。照戏班里的说法是写得很“溜”。他有一桩本事,听报告的时候能把报告人讲的话一字不落地记下来。他曾在邮局当过一年练习生,后来才改了学戏。因此他和一般出身于梨园世家的演员有些不同,有点“书卷气”。

    致秋原先在致兴成科班。致兴成散了,他拜了于连宣。于先生原先也是“好角”,后来塌了场,就不再登台,在家教戏为生。

    云致秋很聪明,摹仿能力很强,他又有文化,能抄本子,这比口传心授自然学得快得多,于先生很喜欢他。没学几年,就搭班了。他是学“二旦”的,但是他能唱青衣。致秋唱了几年戏,不管搭什么班,只要唱《探母》,太后都是他扮的。致秋有一条好嗓子。据说年轻时扮相不错。我一共看过他两出戏:《得意缘》和《探母》。 他那很多地方是死膛肺里的氧气实在不够使,我看他扮着郎霞玉,拿着大枪在台上一通折腾,不停地呼哧呼哧喘气,真够他一呛!不过他还是把一出《得意缘》唱下来了。《探母》那回是“大合作”,在京的有名的须生、青衣都参加了,在中山公园音乐堂。那么多的“好角”,可是他扮的萧太后还真能压得住,一出场就来个碰头好。 观众也有点起哄。一来,他确实有太后的气派,“身上”穿着花盆底那两步走,都是样儿;再则,他那扮相实在太绝了。京剧演员扮戏,早就改了用油彩。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后来都是用油彩。可他还是用粉彩、鹅蛋粉、胭脂,眉毛描得笔直,樱桃小口一点红,活脱是一幅“同光十三绝”,俨然陈德霖再世。

    云致秋到底为什么要用粉彩化妆,这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我一直没有捉摸透。问他,他说:“粉彩好看!油彩哪有粉彩精神呀!”还是真话么?还是标新(旧)立异?玩世不恭?都不太像。致秋说:“粉彩怎么啦,公安局管吗?”公安局不管,领导不提意见,就许他用粉彩扮戏。致秋是个凡事从众随俗的人,有的时候,在无害于人,无损于事的情况下,也应该容许他发一点小小的狂。这会使他得到一点快乐,一点满足:“这就是我——云致秋!”

    致秋一辈子走南闯北,跑了不少码头,搭过不少班,“傍”过不少名角。他给金少山、叶盛章、唐韵笙都挎过刀。他会的戏多,见过的也多,记性又好,甭管是谁家的私房秘本,什么四大名旦,哪叫麒派、马派,什么戏缺人,他都来顶一角,而且不用对戏,拿起来就唱。他很有戏德,在台上保管能把主角傍得严严实实,不洒汤,不漏水,叫你唱得舒舒服服。 该你得好的地方,他事前给你垫足了,主角略微一使劲,“好儿”就下来了;主角今天嗓音有点失润,他也能想法帮你“遮”过去,不特别“卯上”,存心“啃”你一下;临时有个演员,或是病了,或是家里出了点事,上不去,戏都开了,后台管事急得乱转:“云老板,您来一个!”“救场如救火”,甭管什么大小角色,致秋二话不说,包上头就扮戏。他好说话。后台嘱咐“马前”,他就可以掐掉几句;“马后”,他能在台上多“绷”一会儿。有一次唱《桑园会》,老生误了场,他扮的罗敷,愣在台上多唱出四句大慢板!一一临时现编词儿。一边唱,一边想,唱了上句,想下句。打鼓佬和拉胡琴的直纳闷:他怎还唱呀!下来了,问他:“您这是哪一派?”——“云派!”他聪明,脑子快,能“钻锅”,没唱过的戏,说说,就上去了,还保管不会出错。他台下人缘也好。从来不“拿糖”“吊腰子”。为了戏份、包银不合适,临时把戏“砍"下啦,这种事他从来没干过。常言道:“宁带千军,不带一班。”这种事,致秋从来不往里掺和。戏班里流传两句“名贤集”式的处世格言,一是“小心干活,大胆拿钱”,一是“不多说,不少道”,致秋是身体力行的。他爱说,但都是海聊穷逗,从不钩心斗角,播弄是非。因此,从南到北,都愿意用他,来约的人不少,他在家赋闲当“散仙”的时候不多。

他给言菊朋挂过二牌,有时在头里唱一出,也有时陪着言菊朋唱唱《汾河湾》一类的“对儿戏”。这大概是云致秋艺术生涯登峰造极的时候了。

    我曾问过致秋:“你为什么不自己挑班?”致秋说:“有人撺掇过我。我也想过。不成,我就这半碗。唱二路,我有富裕;挑大梁,我不够。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挑班,来钱多,事儿还多哪。挑班、约人,处好了,火炉子,热烘烘的;处不好,虱子皮袄,还得穿它,又咬得慌。还得到处请客、应酬、拜门子,我淘不了这份神。这样多好,我一个唱二旦的,不招风,不惹事。黄金荣、杜月笙、袁良、日本宪兵队,都找寻不到我头上。得,有碗醋卤面吃就行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换茬

刘正权

    春酒还没吃完,春分就开始刨园子了。

    园子里其实没啥可刨的,除了不包心的白菜就是菠菜,小青菜也有,不过都像纽扣似的扣在地上,春寒刚过,还没来得及舒展叶片。

    春分是对那畦老韭菜动上了心思,二贵跟在春分身后,不情不愿的。二贵说:“春捂秋冻,园子的菜刚缓过劲儿,还得在土里再捂捂才好!”春分白一眼二贵,就没好话还嘴了:“是你自己想捂酒杯子才对吧?春捂秋冻是说气候和穿着上的事呢,跟园田无关。”

    春分把揪递给二贵,说:“你把韭菜给全挖出来,我把根分一分,去掉老根老系,选那壮实的,芽旺的,重新排!”

    “排”是“栽”的意思,韭菜根小,得一丛一丛排一起,排着长,那长相才欢实。

    二贵还是不想动锹,就扯由头说:"小刚来电话了!”二贵知道春分最惦记小刚,年前一听说他打工不回家过年,连腊货都少备了一半。

    春分这回却没把宝贝儿子的电话当宝,只淡淡“嗯”了一声,“哪天他不来一回电话?”二贵只好怏怏下了锹,气不顺使劲就大,一锹翻起一大丛韭菜根来。春分弯下腰,拎起那丛韭菜,用铲子敲散土,把韭菜一根一根理开,剪去根须,往一边放,准备待会排。

    二贵撇了下嘴说:“好端端地长土里,非得挖出来再排进去,当是移栽油菜,能增产啊!”春分不吭气,她知道二贵有情绪,男人的德行得顺了毛摸,惹急了免不了鸡飞狗跳的。二贵又嘟哝:“小刚说,去年形势就不怎么好,那个厂今年怕待不下去了!”

    春分说:“是吗?换个厂也好。地不换茬不长,人不挪窝不旺,儿子想换新环境跟这韭菜地换茬不也一样吗?”一茬一茬剪得齐齐整整的韭菜根,就在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话中重新排进了土。

    小刚的电话又来了。这次是打给春分的,小刚说:“娘,我联系了个新厂。新厂离市区远,我不想在厂里住,条件差!”

    春分冷了口气说:“那你回来住吧,家里条件不差,有爹有娘侍候着!”小刚没了声音,挂了电话,小刚听出娘是话里有话。二贵说:“你咋这样跟孩子说话呢?”春分说:“出门在外就要吃得苦,不然啥能耐也不会长!”

    二贵还要说话,春分说:“你忘了去年那畦萝卜啊!”二贵就想起来了,去年入秋时,他把一车鸡粪全肥进那畦萝卜地里,结果腊月里,那萝卜全烧得空了心。

    “莫非你也想让儿子出去几年成个空心萝卜回来?”春分又白了一眼二贵,二贵怏怏地闭了嘴。

    反正春酒是没得吃了,二贵干脆一甩外套,做就做个够,顺手把那行葱也给分了吧!二贵知道眼下分葱还早了点,故意拿话挤兑春分。

    哪知春分一拍手,说:“我正想说呢,这几天听了天气预报,说一周内温度回升,分葱正是时候呢!”

    二贵懊恼地拍了一下脑门,咋睁着眼往枪口上撞呢。二贵毕竟不是懒人,一旦干顺了手,就觉得眼里的活都该干。当春分还在排葱时,二贵抽空回了趟家。春分以为二贵口渴了回去喝茶,没曾想二贵却从屋里拎了水桶和瓢来,他是给韭菜浇定根水呢。

    二贵三两下就把韭菜地浇了,又气喘吁吁扲拎了桶要浇刚分好的葱。

    春分手一伸:“别添乱,这葱不能浇的!”

    二贵很奇怪:“咋啦,韭菜能浇,葱不能浇?”

    春分说:“那韭菜是老根,水分少,老根扎进新土,得定根,让芽吸收水分往上长,这葱就不一样。”

    “这葱就不一样啊?”二贵没想到,种个菜还那么多学问。

    “葱白里水分多,你就是挖起来放一边剪掉叶,过三五天它也会从里面长出新叶的!”春分说。二贵一想也是的,放久了的蒜啊葱啊还真是这么回事,能从里面长出新叶。

    “还有一宗你不晓得,”春分停了一下又说,“这刚分的葱得等上面的叶给太阳晒破叶管,新叶才能钻出来,有时候,环境恶劣点也未必是坏事!”

    “万物有万物的活法呢!”二贵感叹说。

    “所以啊!”春分意味深长看一眼二贵,“我先前才会那样口气跟小刚说话。”

    二贵放下水桶,憨憨地笑,说:“我咋就没想到刚才你是给小刚换茬呢!”

    “你啊,吃春酒吃昏了头,只晓得换酒的茬,哪记得换人的茬!”

    春分说完扛起锹,大步跨过那畦菜地。

    一阵风吹过,新排的韭菜和葱苗舒伸开来,一片新绿呢!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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