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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深圳市2019-2020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四校联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不是艺术的,知道生活的人就是艺术家,他的生活就是艺术作品。

过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完美的生活都有上品文章所应有的美点。第一,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其中全体与部分都息息相关,不能稍有移动或增减。一字一句中都可以见出全篇精神的贯注。这种艺术的完整性在生活中叫做“人格”。凡是完美的生活都是人格的表现。其次,“修辞立其诚”是文章的要诀。一首诗或是一篇美文一定是至性深情的流露,存于中然后形于外,不容有丝毫假借。“风行水上,自然成纹”,文章的妙处如此,生活的妙处也是如此。情趣本来是物我交感共鸣的结果。在这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们可以见出生命的造化。把这种生命流露于语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风采,就是美满的生命史。

      文章忌俗滥,生活也忌俗滥。俗滥就是自己没有本色而蹈袭别人的成规旧矩,其缘于生命的干枯,生活的虚伪。虚伪就不艺术,就是“丑”。在什么地位,是怎样的人,感到怎样情趣,便现出怎样言行风采,叫人一见就觉其和谐完整,这才是艺术的生活。所谓艺术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世间有两种人的生活最不艺术,一种是俗人,一种是伪君子。“俗人”缺乏本色,“伪君子”竭力遮盖本色。宋代朱晦庵有诗说:“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艺术的本色生活就是有“源头活水”的生活。俗人迷于名利,与世浮沉,心里没有“天光云影”,生活没有“源头活水”。他们的大病是生命的干枯。“伪君子”则于这种“俗人”的资格之上,又加上“沐猴而冠”的伎俩。他们的特点不仅见于道德上的虚伪,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叫人起不美之感。无论是“俗人”或是“伪君子”,他们都是生活中的“苟且者”。像柏格森所说的,他们都是“生命的机械化”,只能作喜剧中的角色。生活落到喜剧里去的大半人的一生都是不艺术的。

      伟大的人生和伟大的艺术都要同时并有严肃与豁达之胜。艺术的创造之中都必寓有严肃认真,生活也是如此。善于生活者则彻底认真,不让一尘一芥妨碍整个生命的和谐。一般人常以为艺术家是最随便的人,其实在艺术范围之内,艺术家是最严肃不过的。在锻炼作品时常呕心呕肝,一笔一划也不肯苟且。比如王安石作“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诗时,改了十多次最后才定为“绿”字。即此一端,可以想见艺术家的严肃与认真。所以善于生活者对于生活也是这样认真。善于生活者不但能认真,而且还要能摆脱。认真时见出他的严肃,摆脱时见出他的豁达。艺术家估定事物价值,全以它能否纳入和谐的整体为标准。他能看重一般人所看轻的,也能看轻一般人所看重的。在看重一件事物时,他知道执着;在看轻一件事物时,他也知道摆脱。这种本色的艺术生活不仅见于知所取,尤其见于知所舍。然魏晋风流名士,大半只知道豁达而不知道严肃,宋朝理学又大半只知道严肃而不知道豁达。生活中真正做到二者兼有,不是很多,陶渊明和杜子美庶几算得恰到好处,而我们一直在追求人生艺术化的路上。

选摘编于朱光潜的《人生的艺术化》

(1)、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把这种生命流露于言行风采,生命史就美满。 B、善于生活的人,其一言一笑、一举一动,自然流露出至性深情,不容有丝毫严肃。 C、因为“俗人”和“伪君子”,只能作喜剧中的角色,所以他们的人生是不艺术的。 D、魏晋风流名士,心里无“天光云影”,生活无“源头活水”,只知豁达不知严肃。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整体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来展开论证,在论证分析过程 中,既有并列式结构,也有递进式结构。 B、文章采用类比、举例、对比、引用等论证方法。其中引用朱熹诗是为了论证艺术的本色生活就是有“源头活水”的生活。 C、文章末段总结艺术化的人生应该同时并有严肃与豁达之胜,并以王安石、陶潜和杜甫为例证明他们已做到二者兼而有之。 D、文章整体语言形象生动、准确鲜明、富有概括力,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对艺术人生和谐境界的热烈追求,情理相谐。
(3)、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一个人的生活是否艺术,在于他生活是否保有本色,在于他的地位、情趣及他的言行风采,是否整体和谐。 B、善于生活的艺术家,在锻炼作品时常呕心沥血。一般人常以为他们是最随便的,其实他们是最严肃不过的。 C、艺术家估定事物价值,全以它能否纳入和谐的整体为标准。他能看重一般人所看轻的,看轻一般人所看重的。 D、本色的艺术生活,不仅见于知所取,更见于知所舍。看重一件事物,他知道执着;看轻一件事物,他知道摆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春节民俗艺术

    感人的艺术氛围和铭心的审美经验,强化着国人对春节这一“文化空间”的审美期待。这种普遍而持久的社会心理,使“春节”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构成。在春节这个“全民欢动员”的狂欢时节,民俗艺术的文化功能、社会功能和教育功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民族文化的凝聚力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

    春节习俗促进了民间艺术的发展,而各具地域特色的节俗艺术也在生活中发挥着比审美欣赏更为广泛的社会作用。比如南方许多地区都有耍“板凳龙”的习俗,其每一节“龙身”由每家每户来制作,当龙灯耍到家门前时,这家人便将自己制作的一节“龙身”接上,龙灯如此越接越长,越耍越威风。这种全民参与的“行为艺术”既调动了人们过春节的积极性,也增进了村社邻里间的和睦与团结。

    民间艺术特别能反映中国人的审美意识,其创作构思充满想象,极富浪漫色彩。比如人们会以谐音方式把“鲇鱼”与富裕之意联系在一起,以之寄托“年年有余”的美好理想。民间艺术的造型无意模仿客观事物的自然特征,而强调物象所承载的人文观念,以至其表现形式自由而奔放,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将中国“写意”艺术精神作了极致的发挥。民间艺术的整体格调清新质朴、刚健明朗,凸显着乐观主义的精神品格和美学气质,不像现在一些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创作,极力表现焦虑、寂郁或惆怅等消极情绪。

    有人说现在“年味淡了”。的确是这样。以前过年,人们会自己写春联、剪剪纸、扎灯彩、塑面花,自发而热情地参与节俗艺术创作。如今,这种审美兴趣和相关的习俗观念已越来越淡化,年节的文化空间已为批量化生产的“民艺商品”所充斥。现在的春节不如以前热闹了,真正的民间创作也随节俗的淡化而日益缺乏,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一代已越来越不屑于民间艺术。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个中原因当然很复杂。现在的生活节奏加快了,社会格局、经济格局、家庭格局以及价值观、审美观也和以往大有不同,许多有特色的节俗活动和相关的艺术形式要在城市里展开确有一定的难度。可谁又能阻止生活的流变,让年节艺术一成不变地恪守老套路呢?

    其实,随生活潮流而与时俱进地加以调整和改变,本来就是民间艺术的精神和发展状态。面对春节联欢晚会、电话拜年、手机短信和电子贺卡一类的“新年俗”或“新年节艺术”,我们与其在怀旧中抱怨现实,不如在“俗而礼,礼而俗”的互动中建设与时俱进、魅力依旧的当代年节艺术,以至让大家真的想过年、过好年。

    因为交通受阻,时下有人提出“今年过年不回家”的倡导。这当然是想为政府排忧解难,也是为了避免同时出行所造成的种种麻烦。不过,面对民族文化历史所造就的普遍社会心理,面对民族文化记忆所产生的巨大精神感召,这种倡导显然是无力的,也不契合国情。

    其实,文化保护问题和民生问题是紧密关联的。今天,要想有力地传承中国非物质文化,充分地发挥春节及其民俗艺术的积极作用,就需要切实地解决作为文化传承主体的广大民众的生计问题。安民于本土,就可使得乡村的老百姓都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生产和发展,传统民俗文化就有可能得到更好的延续,其积极的社会功能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春节才会越过越火,春节的民俗艺术才会越来越繁荣。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

    “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在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礼记》的“礼运”篇中,作者借孔子之口描绘了一个理想社会,就是没有私心和阴谋诡计,抢劫偷盗与乱贼暴徒亦已灭绝,即使夜不闭户也安然无事的“大同之世”。

    大同之世的基本特点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即天下乃天下人共同的天下,从而区别于以世袭制度、“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等为特色的“天下为家”,即某个人及其家族将天下据为己有的时代。公天下代表了儒家对人类社会的“终极关怀”。儒家力图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功夫,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境,其根本目标就是希望成就一个道德理想国——大同之世。

    儒士集团天下为公的取向不仅是早期儒家就已揭明的理想,而且是后世儒者进行社会批判不得不遵循的基本点。清初黄宗羲正是在与天下为公的理想之世的比较中,对世袭社会中仅仅立足于自己一家一姓之私利的君主予以了无情的鞭笞。宋代朱熹据此对家天下时代做出了批评性反省,他批评唐太宗“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而且认为相比于“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时代,世袭社会“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

    尽管其言论并未直接包含社会批判的内容,但是我们从张载著名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横渠四句”中,依然不难看出一个真正的儒者超越一家一姓的家天下而“以天下为己任”的胸襟与气度。

    与此形成明显对比的是,传统社会帝王家族的根本追求则是“天下为家”,即以维护一家一姓对天下权力、财富乃至民众的独占和维护一家一姓“永久”的世袭为根本目标。这就不能不与儒士集团的理想追求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而由于儒士集团虽以“道”的化身自任,但却无位、无势,在实际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根本不是有位、有势的帝王家族及其所代表的权势集团的对手,其“以道抗势”的行为除了在有限的范围内与程度上纾缓家族专制的暴虐之外,根本不可能对现实的社会人生真正发挥儒者所自我期许的影响和作用。这就不仅使得儒家在传统社会中总是处于一种尴尬的存在境遇,而且不能不限制儒家思想作用的发挥。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儒学不仅不是能够为所谓“封建社会”所完全封限的,而且其终极的价值追求包含了对“家天下”鲜明的批判意识。因而,儒学不仅不应当随着“家天下”的逝去而消失,而且“家天下”的被推翻恰恰是为儒学在一个更为广阔的天地里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与中国传统社会相比,社会主义社会正是一个以“天下为公”为终极理想的社会。共产主义与中国古代的大同之世之间存在着种种不同,但归根结底它们在强调人自我做主而不皈依于外在的上帝、主张在人间建立理想的社会形态而不是把希望寄托于上帝之城,体现天下一家的追求等根本的理论关节点上则表现出了相当程度的契合性。(摘编自李翔海《公天下与家天下》)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幸福悖论”的道德反思

    “幸福悖论”,指幸福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不一致问题,也即通常所说的更多财富没有带来更大幸福。随着能源危机、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趋严峻,与生活质量相关的幸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西方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即开展了幸福指数的相关调查研究。

    l974年,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发表了著名论文——《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提出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导致快乐增加,这一论点被称为“伊斯特林悖论”,也称“幸福悖论”“幸福——收入之谜”。国家之间的比较研究以及长期的动态研究表明,人均收入的高低同平均快乐水平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在收入达到某一点以前,快乐随收入增加而增长,但超过那一点后,这种关系却并不明显。在任何一个国家内部,人们的平均收入和平均快乐之间也没有明显的关系,包括文化特征在内的许多其他因素会影响快乐。作为社会福利衡量指标的国民生产总值没有能将一些看不见的,但又非常重要的东西纳入衡量之列,如内心的平静和幸福,而这恰恰被许多人当作生活的最终目标。

    “幸福悖论”问题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理论根源和切实的经验依据。传统的经济学认为,增加财富是增加幸福的主要方式。首先,财富的增加使人们有可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购买消费的物品;其次,更多的财富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的权力,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消费或不消费某些商品,因此,更多的财富会带来更大的幸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金钱和财富成为幸福的代名词。一般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感应该增强,特别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是很高,人们收入较少,处于贫穷阶段时,收入的增加、财富的增长无疑是人们幸福生活的重要影响因子。但是,物质丰裕并不是幸福的充分条件,人不仅要活着,而且要活得有意义和价值。幸福是快乐和意义的结合,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后,精神上的追求就显得愈益迫切。如果人们依然把物质财富的增长与积累作为生活的唯一目标,人类的精神和道德发展自然就被放逐而沦亡。有学者认为“当今社会虽然变富了,可是没有更快乐,就是因为许多人不懂得人生真谛,正在做钱的奴隶而变得痛苦。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把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锁定在物质财富的增加上,其实就是把钱当作唯一的目标,无疑起了不好的作用”。

    “幸福悖论”并不是真正的逻辑悖论,其之所以作为悖论而引起人们的关注,恰恰体现了人类生活的丰富性、复杂性和统一性,同时也提示我们,人类对幸福的认知仍处于启蒙阶段。

(选自《求实》,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人的姓与名

余昌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就产生了姓氏。关永礼先生所著的《中国姓氏文化》一书中讲到,许多欧美国家名前姓后的姓氏构成方式,迟至中世纪才产生并传承下来。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在14世纪左右才普及兴盛,而且多由中国传入。日本则更晚,1876年才颁布《平民必称姓氏、名字义务令》,普遍推行姓氏制度,改变了此前只有贵族、武士、神职官员才享有姓氏的历史。

    而细致考究下来,“姓”的历史要比“氏”更古老。“姓”字是由“女”字和“生”字组成的,《说文解字》解释:“姓,人所生也。”远古的人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姓就代表了一个人的母系血统,一个始祖母所生的后代即为同姓。中国的古姓中大多都有“女”字偏旁,如姬、姜、嬴、姒、妫、姚等,也正反映了“姓”和母系血统的密切关系。

    远古的人们把氏族繁衍的功劳归于某种神秘的自然力量。比如在周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姜嫄因踩了熊的脚印而生了后稷,因此周人以熊为图腾,并姓姬,甲骨文“姬”字的右半部,就是熊的脚印的象形。而在商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简狄因吞食了燕子蛋而生了契,所以商人就以鸟为图腾,并姓子,子就是卵或蛋的意思。

    如果说,“姓”是来自母系,那么“氏”就是来自男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繁衍,男性在生产和战争中的优势不断凸显,氏族群体中出现了强有力的男性首领,他们要对自己率领的群体用某种称号作出区分,这就是氏的来历。最初的“氏”,是这个氏族男性首领的称呼。

    战国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许多贵族降为平民。原本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立氏,随着士和平民地位、权力的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氏已不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人们在交往中互相称名称氏,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彻底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氏只剩下了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没有了贵贱之别。汉代以后,通称为姓,自此姓氏彻底合一。

    现在人们所说的名字是指一个人的名,与古代所说的名字不同。古代的名与字分指,均为一个人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的称呼,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中国的这种名、字双轨制早在周代就已经形成。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古代婴儿出生满两个月就要命名。《礼记》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因为古代男子二十岁时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年,开始取字。女子十五岁结发加笄(束发的簪子),作为成年的标志,可以取字。一个人成年后,由长辈原先为其取的名已不便在社交场合中被人指名道姓地径直称呼,应另外换一个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否则被视为无礼。因此,以字相称,表示尊敬。

    字独立于名之外,又与名密切相关。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可以相互注释,字义相近。也有名与字互为补充,可以连义推想的,如岳飞字鹏举,“鹏举”取大鹏振翅高飞之意,与“飞”互为补充。还有以反义相对取字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字义相反。

    除了名、字以外,有些古人还有号。虽然春秋时期已有称号的现象,但宋代才是号的大普及时代。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特盛。清末民初以后,字与号逐渐被笔名、艺名取代。

(选自《北京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德尔斐神庙铭刻着古希腊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的警语。正是因为不能更好地认识自己,现代人或蹈入盲区,或导致与外部世界的种种冲突,造成一个又一个悲剧。克服人类各种危机,需从这个根源入手。这方面文学大有可为,因其追问和塑造的恰恰是人的灵魂。

    首先,文学要有自审意识。真正伟大的作家本质上都是思想家。卡夫卡在文学上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用荒诞、悖谬等非同寻常的手法,有效地揭去长期掩饰在人们身上的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让人们进一步认清自己生存的真实境况。难怪20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卢卡契承认卡夫卡“属于更高层次的现实主义家族”。建立自审意识要以对人性的认识为基础。现代社会一方面脱离了基本的食物链式生存方式;一方面仍然带有食物链的标记,随时准备弱肉强食。伟大诗人歌德的《浮士德》,在主人公开拓进取的道路上始终有一个名叫梅菲斯特费勒斯的魔鬼伴随,诱使浮士德犯错甚至犯罪。这个故事隐喻着人类的进步,也隐喻着个人的成长。如何让“人”对自己的内心有所审视?剧作家迪伦马特在《老妇还乡》中采用了“精神围攻法”;他让年轻时犯有过失的主人公陷入猝不及防的精神围攻之中。绝望中他开始反省自己,决心用生命赎罪。于是这个人物形象不再猥琐,甚至涅槃出一种“庄严的气派”。

    其次,文学要有危机意识和大生态意识,要以地球为背景建立一种大生命系统,关爱任何一种生命的现状与未来。优秀的作家不仅是思想家,还是预言家。早在20世纪20年代,德国表现主义作家德柏林就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山岳、海洋与巨人》,预言人类对大自然无节制掠夺带来的后果,这种思考极为深远。与此同时,文学需有大爱意识,应该具有人类良知。原子弹问世后,迪伦马特写出了《物理学家》一剧,追问科学家:你是不顾一切地发明呢,还是以维护人类命运为前提呢?此剧让人不得不深刻反思。还有一种大爱体现于别样的人性关怀:一个在历史学家或法学家笔下的罪人,在文学家笔下,却很可能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文学家有义务写出人的思想情感的矛盾性和复杂性。

    可以说,人类认识宇宙真理的路有多长,人类认识自我的路就有多长。这一论断的确立当使经常鼓噪或担心“文学死了”的人们安稳入睡了。

(摘编自叶廷芳《文学当助人识己》)

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诗歌创作,要有感情,这是常识。俄国著名文学理论家别林斯基也说:“感情是诗歌天性的最主要的动力之一,没有感情,就没有诗人,就没有诗歌。”我认为,这是真理。但是,长期以来,文坛上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论:即诗歌创作,是“言志”,还是“缘情”?《诗大序》提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所谓志,是志向、理想。在汉代,儒家把“诗言志”推到极致,汉儒所谓“志”,仅限于先王之道,亦即“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观,把“言志”视为最高创作准则。不过,在封建时代,尽管儒家诗教处于诗坛的垄断地位,但也不能捆住所有人的手脚。人们突破的办法之一,便是在理论上强调“情”。

    第一次强调创作需要“情”的,是晋代的陆机,他在《文赋》中提出诗作如果“六情底滞,志往神留,兀若枯木,豁若涸流”。意思是说:喜、怒、哀、乐、爱、恶,六种感情,如果在作品中显得沉滞,没有生动的表现,那么,道德理想是上去了,神情却失落了。这样的作品,便像枯萎的树木,像干涸的泉水,没有什么意义。刘勰在《文心雕龙》里,也处处提出“情”的作用,说“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他强调作者和读者,都会受到“情”的支配。陆机和刘勰,处在汉王朝大一统局面已经崩溃的时代,当时的诗歌创作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个人的价值,文学创作走向了“自觉时代”。陆、刘提出“诗缘情”而作,正是这一代诗坛创作趋向的反响。

    必须指出,在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上,把“诗言志”和“诗缘情”绝对化,过分强调二者之间的对立,其实只是一个伪命题。儒家提出“诗言志”,重视理性成分,这并没有错。因为志向、理想,也不是抽象的,它也包含着感情的成分。《诗大序》在说“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之后,便指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中国诗学,有着漫长的抒情传统。就思想史而言,孔孟虽然很少论及“情”本身,但在谈及伦理道德的本体,却根源于人的自然情感问题。例如提出孝、仁的观念,就直接是从世俗之“情”,引申为理念。而刘勰等人,虽然注重情,也并没有排斥理念、理智。刘勰说:“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理,指义理,理想,亦即与“志”同一概念。他重视个人情感,和重视创作的社会效能,相互联系,互为经纬。人们可以在一定的时期,根据文坛发展的态势,或可适当强调其中的一个侧面,但不应绝对化。

    事实上,情与志,亦即情与理的关系,是诗人个人感情与社会责任的问题。二者是应该统一的。这一点,西方一些杰出的理论家,也是这样看的。像罗丹说:“伟大的艺术家总是意识到他们在做什么。”别林斯基说:“伟大的诗人谈着他自己,谈着我的时候,也就是谈着大家,谈着全人类。”可见,他们既重视自我情感的抒发,也注意在抒发中表现自己的社会责任。所以,写些只有自己才看得懂的“诗”,不顾社会效果;或者反过来,把诗作仅仅视为政治、政策的传声筒,都是不对的。我认为,在诗歌创作“情”与“志”的关系中,情是第一性的。诗人所写那些发自内心的真实感情的作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诗”。相反,若没有情,就只能沦为标语口号式之作。这就是为什么陆机说“诗缘情而作”,刘勰说“情动而辞发”,为什么《诗大序》会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道理很简单,无情,不可能有好诗。“有情此有诗”,这是真理。

(摘编自黄天骥《言志与缘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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