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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实用阅读选修《“文明”与“文化”》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人物访谈,完成1—3题。

                          卖猪肉也要卖出北大水平

  今年7月,北大前任校长许智宏来深圳,点名约见两位在“各行各业都做得很出色”的北大校友,其中一位就是天地集团总裁陈生。陈生在哪个行业做得出色呢?卖猪肉!这位“卖猪肉”卖出名堂的陈生,是如何在广东成千上万个猪肉档的围攻下修炼成“王”呢? 在一个连GPS都无法探测到的深山农庄,我们见到了传说中的“猪肉大王”陈生。

【对话】

谈商机:猪肉市场最大,但竞争力最低

    南方日报:北大学生卖猪肉,您不是第一个。之前,还有一位叫陆步轩的,您觉得你和他有何不同?

    陈生:我卖猪肉,可以说受到陆步轩的影响。我记得当年陆步轩卖猪肉新闻出来后,有一家媒体采访北大校长怎么看待陆步轩现象,校长说,“北大的学生可以卖猪肉,也可以当国家主席。”我当时想,北大的学生是可以卖猪肉,但是不能老在一个档口里卖,而且不能6年都自己卖啊!要是我来卖猪肉,我一定会卖出北大水平来。一天,我去农贸市场逛,看别人卖猪肉,这一看让我大吃一惊!农贸市场里那么多卖猪肉的,但没有一个猪肉有品牌、有形象。随后我就开始调查猪肉行业的有关数据,没想到发现了一个大市场,全国有6.5亿头猪,以一头猪100斤算可卖1000元,全国猪肉市场一年大概有一万亿销售额啊!你说,有哪个行业有这么大的市场容量?电脑有吗?没有。电视机有吗?没有。这么大的市场,但它的竞争水平又是最低的,那些个体户都处在杀价血拼的低水平竞争状态。这是不正常的、奇怪的。

    我现在已经选定了,做包括卖猪肉等农产品生意,这是我安身立命的所在。之前做房地产、做酒等,都是寻找过程中的尝试,但最后都放弃了,因为我觉得我再怎么做也做不大。

南方日报: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尤其是做农产品食品风险很大,您怎么保证您卖的猪肉安全?怎么保证每个档口都是卖壹号土猪?

  陈生:我自己公司直营的300个档口所卖的猪肉,安全肯定是没有问题的。销售“壹号土猪”最大的风险就是,可能有些档口会偷梁换柱,以其他猪肉冒充壹号土猪销售。

  这一点我们也考虑过。我们公司制定有明的、暗的两套监管,明的是每个档口都有公司的专人管理,公司可以较准确地预知和控制每个档口的销量。暗的是我有13个“秘密警察”(便衣),每天监督档口的销售情况。

此外,对于掺假、卖假的惩罚,公司制定了严厉的惩罚制度,捉到一次就罚二万,甚至还有更大的威慑。

谈竞争:我的优势,别人很难复制

  南方日报:很多人认为,养猪是一个低门槛和低进入成本的领域,可复制性挺强,现在市场上也出现了很多其他的土猪品牌,你对此怎么看?

  陈生:统一的装修、统一价格、工作人员统一服装、统一配送等,甚至服务、笑脸,这是那些个体户的猪肉档口难以有的,这恰是我们的竞争力。虽然其它猪肉便宜,但对于有健康、安全意识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敢吃吗?

我很清楚自己企业有哪些优势。最近我被央视评为全国“三农”致富榜样,主办方要我拟创业成功的关键词,我拟的是:创新、改善。我的优势就是善于改善!

传统产业没有秘密,很容易让别人模仿。但是,我公司的系统有产品品质、安全保障、服务、人力、社会形象、物流、管理等等,后来者要样样都学我不可能,即便学我也复制那么多系统,但复制出来的效果、运行的质量也会差别很大。我构建各种各样的系统,并不断改善系统,让人难以模仿。

  再说,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基因,有的企业是生产型的,有的是成本型的,要这些基因已定的企业转变基因很难。我的基因是营销,以市场为导向,销售是我的强项。在我们公司员工有6000人,其中4000—5000人是做市场的,营销后台很大。

举个例子,在广州五山曾有一个档口,猪手、猪脚不好卖,每天都有几个卖不出去,我教这个档主向25—45岁女士推介吃猪手、猪脚美容,并在档口处煮一个猪手或猪脚,免费请顾客吃,并教她们如何烹煮。这招很有效,过不了多久,该档口的猪手、猪脚就为消费者接受并天天都能销售出去。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有这个能力!

                                         (节选自2012年11月10日《南方日报》)

(1)、记者的首问为什么要拿第一个卖猪肉的北大学生陆步轩与陈生对比?

(2)、陈生在言谈中对自己从事的卖猪肉产业显得十分自信,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点概括。

(3)、这篇人物访谈以 “卖猪肉也要卖出北大水平”为题目,好在哪里?试作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条绳索

[秘鲁]弗朗西斯科·埃斯卡特

①胡安发现了一条从天上垂下来的绳索。

②那条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绳索一直往上延伸,延伸,直至消失在冬日的云层里,胡安一边看着它一边想身边没有人会相信他看到的这一幕。

③“这孩子太孤独,出现幻觉了。”听到胡安的故事,他姑姑会这么说。“应该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最后她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④于是胡安一直跑回了家,看见他爸爸正坐在门口的那段老树干上。“有一条绳子从天上垂下来!”胡安喊道。

⑤父亲沉默地看了他一眼,好像胡安说的是一种奇怪的无法理解的方言。

⑥胡安痛恨没有人认真地对待这件事,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人们总是把他当成一个小孩子,尽管他都快十岁了,在大草原上可以骑着自行车到处来去。

⑦“爸爸,你得看看,我发现的那条绳子非常粗大,我一个人没法把它运回家。”胡安试着用父亲的语言表达,想让他别再像平时那样用轻蔑的表情看着自己。

⑧“请您跟我来一下吧,爸爸,就一会儿。”胡安哀求道。

⑨但这仍是徒劳,父亲不喜欢胡安求他玩耍,就像不喜欢玩耍本身,于是那孩子决定再次消失,重新向发现那条绳索的地方跑去。

⑩他很快又看到了它,在大草原中央,纹丝不动,风吹拂着,但那条绳索仍定定地悬在那里,并不是绷紧了,只是静静的。胡安看了它一会儿,又向天上望去,寻找一种解释,但是同样一无所获,这时他想到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碰过那条绳索,就决定碰碰看,好证明那是真实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幻觉,或是海市蜃楼,就像那些在沙漠里迷路的旅行者所看到的。

⑪胡安重新看了一下绳索,决定走过去。但因为某种原因,他又想起了搂着绳索渴死的旅行者,不敢向前走一步。考虑了几秒钟后,他吸了一口气,向前迈出了第一步,然后,又一步,又一步,直到剩下不到一米的距离,他伸出胳膊,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绳索。“很软。”他想。

⑫胡安决定拉一下那条绳索。他用双手抓住绳索,使劲向下一拉,但是什么也没发生,绳索顶住了他的全部力量,于是他决定全身吊上去,他助跑,牢牢地搂着绳索纵身一跳,就像一个九岁的人猿泰山一样吊在了绳索上。

⑬胡安想起了一个小孩和三颗菜豆的故事,那个小孩在他家院子里种下了三颗菜豆,最后菜豆长成了一棵巨大的爬蔓植物,一直长到了天上,那孩子顺着它爬上去,在顶端发现了一座城堡,里面满是财宝。但是真的是菜豆吗?菜豆不会长成爬蔓植物呀,真是个奇怪的故事……

⑭胡安学校的作业本上总是写满了老师的评语,说他是个非常不专心的孩子,喜欢在课堂上想入非非。现在胡安可给了所有那些老师一个理由了,在他眼前出现了一条悬空的神奇的绳索。“我应该爬上去,我得看看这是什么。”他这样想着,开始攀着绳索向上爬。

⑮胡安爬到了十米高的时候,就害怕得不敢继续了,但是也没有勇气松开手,于是就停在了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小手很疼,胳膊开始颤抖,他决定慢慢地滑到地面上去,然后从家里随便找个人来,让他看看这条绳索。但是他刚准备动一下,就感到绳索开始下降。

⑯突然,从很高的地方传来一声:砰……胡安一下子掉在了地面上,绳索开始往他身上落,好像终于从固定它的地方松开了。

⑰绳索不停地往胡安身上落,把胡安埋在里面形成了一座小山;胡安绝望地挪动着胳膊,这时他感到绳索湿透了……他终于从里面钻了出来,一溜烟跑回了家。

⑱父母不想听胡安解释,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开始下着细雨;一顿惩罚后,他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透过窗户看着雨,无法讲述自己的奇遇。雨不停地下了三天三夜,胡安的父母决定停止度假回城去;胡安无法回到发现绳索的地方了,全家人都监视着他,同时全家人都受够了那场绵绵不绝的雨。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那场雨的罪魁祸首……

⑲在绳索落地的地方,大雨形成了一个湖;随着时间的流逝,湖带来了植物,植物引来了动物,大草原变成了一个山谷;七十年后,那个被称为“拉坎提亚”的山谷里的湖成了当地河鳟最多的地方。最近一次我去那里,一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湖里的所有小艇上只有一个人没有在垂钓,那是一个老人,他看着沁凉的湖水,似乎在思念着什么,看了他好一会儿,我禁不住好奇心驱使,上前问他在找什么。

⑳“我的绳索。”他回答道。

(《译林》2010年第2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座村庄的消失

杨小波

    ①终于,我再次回到这座村庄,回到曾无数次往返留下我第一个脚印的村庄。但在我眼中,这座村庄只属于过去,它正在逐渐消失,这是一种真实而无可挽回的消失。

    ②当踏上柔软的泥地,一股亲切的气息差一点让我跌倒在地,虽然早已对这次归来有了准备。沿着开满野花的小路,一步一步走进那绿树掩映的村庄,走进那清清池塘也盛不下的记忆时光。

    ③田野的风挟裹着青青麦苗和金黄油菜花散发出的浓郁芬芳钻进鼻孔,瞬间涤净了我的五脏六腑。原谅我的粗心,我还从没有仔细看过这片曾经无比熟悉的土地上的颜色,一大片一大片的碧绿被一大块一大块的金黄整齐地划割。划割开碧绿与金黄的田埂上,缀满清脆的草和连绵的小野花,间或露出一垄黄褐色的泥土。碧绿金黄尽头的村庄深藏在青葱森郁的树丛中。我也第一次发现绿竞有如此丰富的层次与差别,鹅黄浅嫩,苍翠葱郁,青碧墨黛,层层叠叠,间羼杂染,过渡自然,独立鲜明,展现尽你能想像出的每一种差别的绿色。在这里,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种独立的绿,绿得让人眼花,绿到你自身也仿佛要幻变成一片绿,一片伏在万绿丛中的叶。

    ④村子里绿树依然蓬勃,可阻挡不住它的衰亡,像一个人那样的衰老死亡。不见了小时候攀爬、粘过鸣蝉的棠梨树,新生出的刺槐树秧密密匝匝;在墙洞里掏过蜜蜂的泥墙已坍塌倾倒;环绕村庄曾让我整天都泡在清清水里的池塘正裸露出碟子样浅浅胸膛,仿佛一步就能跨过。那枯死的皂角树,渐被荒草湮埋的塘埂,淤塞欲平的沟渠——这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村庄。

    ⑤随着一群又一群人如蒲公英种子般纷纷飘离村庄,村庄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老直至消失。从此以后,村庄仅仅存活在那些飘落于另一片土地上生根发芽的蒲公英的记忆深处。

    ⑥村子里很静,少见人影,尤其是年轻人,更少见十年内建成的房屋。我静静走着,像行走在一个荒寂的古庙,偶尔听见一两声鸡呜,遥远得如同是在梦中,女儿蹦蹦跳跳,奔向前方矮墙下卧着的大黑狗。我顿时头皮发紧、双腿软麻!那狗竟懒得睁开眼皮,只是有些无奈地掉转了一下嘴巴。我简直怀疑它是否就是一只狗。很难想像,若在十几年前,我们一行人的到来,村里早已是狗叫声连成一片。

    ⑦迎接我们的大伯热情地端出烟茶瓜子。从他弯曲的身躯,我感受到了他像村庄一样的衰老。或许,他正是这座村庄的缩影。

    ⑧站在村头,穿过层层碧绿和片片金黄,向东望去,紧依公路两侧,一片林立的黄墙红瓦,那是一个繁盛热闹的集镇,一座曾经的村庄,一座城市的童年,正与身后的村庄形成鲜明的对比。转过身,向西望去,是一座隆起的土丘,土丘上密布着一排排黄土堆垒的坟茔,整齐森然,芳草萋萋。

    ⑨我想,一座村庄的消失,是不需要太多的注释与记录的,如果有,也只是在一群人的记忆中。坚硬平坦的水泥路面覆盖了一个曾经的村庄,其实,消失的只是一个关于村庄的记忆。或者说,村庄成长为一座城市。今天,正在消失的村庄是一座城市的昨天吗?

(选自《散文》2007年第8期)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

东君

    ①认识鬼金是在青创会上。甫一见面,便要跟我聊小说.他读过的外国小说似乎比我 还要多,有些书名与人名我都不曾听过。他对那种名气不大却能够入得心来的作家的喜爱程度恐怕有过于托尔斯泰,正如他对北京某条老巷的喜爱程度超过长安街.

    ②鬼金通常是这样介绍自己的:一个写作者,一个吊车司机。在我想象中,现实生活中的鬼金应该是驾着恐龙般的吊车在工地上来回移动,铁臂舒展,不无威武之气。后来在现代文学馆的园子里听他谈起自己的工作,才知道,那种吊车是悬在车间的半空中的,而他置身其中,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除了吃喝拉撒,很少从上面下来.每个月他的工作日是22天 或24天,每天工作8小时。有一回,他跟我谈到“四班三运转”这种上班模式时,我听了一脸茫然。他就作了补充解释:两个班是早7点40分接班,下午3点40分下班,白班上完第二天下午3点40分接班,半夜11点40分下班,这是两个班;之后休息一个白天,第二 天半夜11点40分接班,至凌晨7点40分下班,这又是两个班。每个月“四班三运转”,循 例进行,月月如此,年年如此。我问他,那么,你是怎么安排写作时间呢?他只吐出两字:少睡。

    ③可以说,他的写作时间是从工作时间中挤出来的,坐在禁闭室一般的吊车驾驶室内,如果没事可做,他会偷偷写点诗,或琢磨一些小说片段至于看书,在工作时间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就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三班倒"之后,他一回家倒头即睡,醒来第一件事 就是看一会儿书或写点什么。事实上,他完全有理由偷个懒,干点、别的什么不必动脑子的活儿,但他就是喜欢跟文字打交道,甚至认为这是一种"生理需要”。

    ④这些年,他有没有可能换个工作?可能性很小,他说,他这20多年来,只有一回因 为工厂放假,跑出去做了几个月的记者,后来回到工厂。他长年待在笼子般的吊车内,就仿 佛一只大鸟待在老巢里,呼吸着污浊的空气,不甘就此堕落,却又无法远走高飞。

    ⑤20多年来,他从一个坐在吊车里的小吊车司机,熬成了一个诸事顺其自然而不试图 逆袭的老吊车司机。然而,他的生活还是因为文学而发生了一点点改变:当吊车司机刘政波坐在吊车里,一个叫鬼金的写作者就会从他那里分离出来,以精神的形态存在着.记得有一回,有人在文学讨论会上谈到“入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时,鬼金突然来了情绪,他说,他就是试图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的那个人。

    ⑥鬼金大概不相信“灵感”这玩意儿,什么时候有空,他就开始伏案写作.他之勤奋, 时常让我汗颜。鬼金说,他一旦进入写作,内心就有一种东西在撕扯,生怕自己一松手,那股气就拢不住了。大概是因为长期写作带来的焦虑,他经常犯胃病;反过来说,随着胃病的加重,—种说不清的焦虑也在日复一日地折磨着他。

⑦有一年,他一口气写出了十几部中短篇小说,这在我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我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这么疯狂地写作,不怕脑子写坏掉啊。没法子啊,鬼金说,我不写就得饿死(因为胃病,他病休,每月仅开1000多块钱工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心头好像被什么带棱角的东西撞了一下”是的,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坐立不安了。因为他身后一直有一个被我们称为“不名之物”的东西在追赶着他。他稍作停留,那“不名之物”就会追上来,给他 一顿暴打。于是,他就在房间里逃跑,骑着凳子逃跑,驾着吊车逃跑,提着笔逃跑。他一直在逃跑。他的写作就是一次大逃亡.我曾在电视上见过俄罗斯芭蕾舞演员、同时也是“脚中灵魂”项目发起人达利安•沃尔科夫的双脚,因为过度训练,导致脚骨错位严关节松弛,看起来像一双劳改犯的脚。如果一个高产作家的灵魂也有脚,那么,它的形状大概也是这样子 吧

    ⑧鬼金没有跟刘政波好好相处,于是就有了一种我们称之为小说的东西。那个写小说的鬼金驾驭着文字,超然于吊车司机刘政波之上,由此我们可以相信:一个写作者是可以抓着自己的头发飞起来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黄昏里的男孩(节选)

余华

    此刻,有一个名叫孙福的人正坐在秋天的中午里,守着一个堆满水果的摊位。明亮的阳光照耀着他,使他年过五十的眼睛眯了起来。他的双手搁在膝盖上,于是身体就垂在手臂上了。他花白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灰蒙蒙,就像前面的道路。这是一条宽阔的道路,从远方伸过来,经过了他的身旁以后,又伸向了远方。他在这里已经坐了三年了,在这个长途汽车经常停靠的地方,以贩卖水果为生。一辆汽车从他身旁驶了过去,卷起的尘土像是来到的黑夜一样笼罩着他,接着他和他的水果又像是黎明似的重新出现了。

    他看到一个男孩站在了前面,在那一片尘土过去之后,他看到了这个男孩,黑亮的眼睛正注视着他。他看着对面的男孩,这个穿着很脏衣服的男孩,把一只手放在他的水果上。他去看男孩的手,指甲又黑又长,指甲碰到了一只红彤彤 的苹果,他的手就举起来挥了挥,像是驱赶苍蝇一样,他说:

    “走开。”

    男孩缩回了自己黑乎乎的手,身体摇晃了一下后,走开了。男孩慢慢地向前走去,他的两条手臂闲荡着,他的头颅在瘦小的身体上面显得很大。

    这时候有几个人向水果摊走过来,孙福收回了自己的目光,不再去看那个离去的男孩。那几个人走到孙福的对面,隔着水果问他:

    “苹果怎么卖……香蕉多少钱一斤……”

    孙福站了起来,拿起秤杆,为他们称苹果和香蕉,又从他们手中接过钱。然后他重新坐下来,重新将双手搁在膝盖上,接着他又看到了刚才的男孩。男孩回来了。这一次男孩没有站在孙福的对面,而是站在一旁,他黑亮的眼睛注视着孙福的苹果和香蕉。孙福也看着他,男孩看了一会儿水果后,抬起头来看孙福了,他对孙福说:

    “我饿了。”

    孙福看着他没有说话,男孩继续说:

    “我饿了。”

    孙福听到了清脆的声音,他看着这个很脏的男孩,皱着眉说:

    “走开。”

    男孩的身体似乎抖动了一下,孙福响亮的声音又响起:

    “走开。”

    男孩吓了一跳,他的身体迟疑不决地摇晃了几下,然后两条腿挪动了。孙福不再去看他,他的眼睛去注视前面的道路,他看到一辆长途客车停在了道路的另一边,车里的人站了起来。透过车窗玻璃,他看到很多肩膀挤到了一起,向着车门移动,过了一会儿,车上的人从客车的两端流了出来。这时,孙福转过脸来,他看到刚才那个男孩正在飞快地跑。他看着男孩,心想男孩为什么跑,他看到了男孩甩动的手,男孩甩动的右手里正抓着什么,正抓着一个很圆的东西,他看清楚了,男孩手里抓着的是一只苹果。于是孙福站了起来,向着男孩跑去的方向追赶。孙福喊叫了起来:

    “抓小偷!抓住前面的小偷……”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男孩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逃跑,他听到了后面的喊叫,他回头望去,看到追来的孙福。他拼命向前跑,他气喘吁吁,两腿发软,他觉得自己快要跑不动了。他再次回头望去,看到挥舞着手喊叫的孙福,他知道孙福就要追上他了,于是他站住了脚,转过身来仰起脸呼哧呼哧地喘气。他喘着气看着追来的孙福,当孙福追到他面前时,他将苹果举到了嘴里,使劲地咬了一口。

    追上来的孙福挥手打去,打掉了男孩手里的苹果,还打在了男孩的脸上,男孩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倒在地上的男孩双手抱住自己的头,嘴里使劲地咀嚼起来。孙福听到了他咀嚼的声音,就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衣领被捏紧后,男孩没法咀嚼了,他瞪圆了眼睛,嘴里的苹果在两腮鼓了出来。孙福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去卡他的脖子。孙福向他喊叫:

    “吐出来!吐出来!”

    很多人围了上来,孙福对他们说:

    “他还想吃下去!他偷了我的苹果,咬了我的苹果,他还想吃下去!”

    然后孙福挥手给了男孩一巴掌,向他喊道:

    “你给我吐出来!”

    男孩紧闭鼓起的嘴,孙福又去卡他的脖子:

    “吐出来!”

    男孩的嘴张了开来,孙福看到了他嘴里已经咬碎的苹果,就让卡住他脖子的手使了使劲儿。孙福看到他的眼睛瞪圆了。有一个人对孙福说:“孙福,你看他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会把他卡死的。”

    “活该。”孙福说,“卡死了也活该。”

    然后孙福松开卡住男孩的手,指着苍天说道:

    “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小偷……吐出来!”

    男孩开始将嘴里的苹果吐出来,一点一点地吐了出来,就像是挤牙膏似的,男孩将咬碎的苹果吐在了自己胸前的衣服上。男孩的嘴闭上后,孙福又用手将他的嘴掰开,蹲下身体往里面看了看后说:

    “还有,还没有吐干净。”

    于是男孩继续往外吐,吐出来的全是唾沫,唾沫里夹杂着一些苹果屑。男孩不停地吐着,吐到最后只有干巴巴的声音,连唾沫都没有了。当着围观者的面,孙福扭断了男孩右手的中指,把他绑在椅子上。

    “对小偷就要这样……”

    ……

    黄昏时分,很多人好奇地走过孙福的水果摊,好奇地听着男孩嘶嘶的摩擦似的喊叫“我是小偷”,然后缓缓的消失在黄昏里……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

鲁迅和沈从文都出生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他们都怀着爱国之心和救国之愿,将自己的全副心灵投向了广袤的乡村大地。

知识者的理性让鲁迅自觉肩负起改造传统文化,使之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重任,对于大众启蒙的自觉承担成了他从事小说创作的最重要的立足点。在《阿Q正传》《故乡》《祝福》《风波》《孔乙己》《药》等小说中,鲁迅选择了乡土农民的生活为描写对象,他把对民族现实的关注和对未来的焦虑,落实在对鲁镇、未庄等社会的剖析描写中,一方面忠实记录了生活在贫困凋敝的乡村中的农民的悲惨命运,另一方面以批判的眼光审视了乡土中国沉重的封建意识。对于乡村世界,他既有清醒的认识又有冷静的批判,他更关心的是农民不能真正认识自身的生命意义和生存价值,提出了农民如何突破旧的精神枷锁、获得新的理性认识的命题,表现出他冷峻的思想革命意识和启蒙精神。

而沈从文乡土抒情小说的出现,则在描绘乡土人物与场景上带给人们耳目一新之感。这些作品所展示的中国遥远边地的自然山水、风土人情与人物剪影显得别具一格。作品中表现出对于乡村生活极为温柔的眷恋和对于地方风俗充满温馨的欣赏与陶醉,本色质朴,读起来津津有味。他总是以全副笔力赞颂美好的自然、生命的力量和纯洁朴实的人性。《边城》中渡船老人的勤劳、善良、敦厚,凡一切传统美德都不缺少;有头有脸有身份的船总顺顺,大气豪迈,正直公平,扶贫救困,很受茶峒人的敬重;顺顺的两个儿子,皆结实如虎、豪勇爽直,与人搏斗敢挺身而出,吃苦出力也不畏缩;翠翠更是沈从文向往的优美人性与人情的化身,隽秀的山水和古朴的民风,造就了翠翠清澈透明的性格。她美丽、热情、纯真,心怀美好的憧憬与期待,她那循乎自然的生活方式与在爱情中表现出来的典型的中国式思恋与坚贞,都是作家讴歌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生与人性。这种自然的人生与善良的人性,在沈从文特异的“湘西世界”里比比皆是。他们热情、勇敢、诚实、勤劳、朴素的人性超乎自然,这是“乡下人”的道德状态与人格气质。沈从文把民族出路的探索和变革现实的希望寄托在对完美人生形式的再造上。

因此,我们可以说,沈从文的重塑民族品德与鲁迅的改造国民性有着大体一致的目标,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其终极目标都是如何使我们的民族强盛起来。

(节选自《鲁迅与沈从文乡土小说比较研究》,有删改)

材料二:

虽然鲁迅与沈从文的乡土小说都与民俗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但因为各自民俗文化的差异,他们乡土小说的创作又呈现出不同的文学风貌。

人物形象是小说的主要内容,作家创作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人物形象的设置与安排。鲁迅的小说创作从一开始就是以启蒙为目的,并且一直坚持到最后,因此,自决意弃医从文,以文艺来改造国民精神后,鲁迅的注意力更多地从对世界的科学物质文明的介绍,转入对人类精神文明的推崇。这一创作目的在其乡土小说中尤其集中反映在人物形象的设置与刻画上,他要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并借这些人物形象的塑造,反映中国专制统治者的高压政策和愚民手段。因此,我们随处可见鲁迅笔下的人物普遍主体性缺乏、生命意识盲目、高度压抑和病态,甚至奴性十足。相对而言,在沈从文的乡土小说中,我们看到的则是另外一副情景。他构建了另外一个区别于鲁迅所构建的乡村世界的“湘西世界”,无论是自然景致、生活景观,还是传统习俗,都是原始的、未开化的,人们没有奢华的物质享受,没有高深的知识学问,甚至没有高雅的举措,但正是这种自然状态里生存的没有被异化的“自然人”,充满了“野性”,如翠翠、萧萧、老船夫等人。他们虽然也各有人生困境,却不为物累。他们热情乐观、自由单纯而自然健康,与周围的山水景致和谐地融为一体。“湘西世界”中的人们与现实世界抗衡,坚守着人的情怀、价值、理想和灵魂。

同时,鲁迅和沈从文分别代表了中国现代乡土小说史上的两种不同倾向。以鲁迅为代表的作家群,他们上承五四初期作家对农村疾苦的反映,下启三四十年代的作家用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力图再现二十年代的中国农村面貌,写出“乡间的死生”和“泥土的气息”,力图表现中国农村的凋敝,以写实的手法,再现中国农村的景象。而沈从文则是相反,属于乡土小说中的浪漫派,表现的是中国农村的田园式的景象和理想化的生活。所以,沈从文的小说是把美和爱推向极至,浸透在每篇小说中,这是他审美观念的核心。

(节选自《民俗视角下鲁迅、沈从文乡土小说创作比较》,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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