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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二第一单元第2课《最后的常春藤叶》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以下小题。

(一)

下午,医生来了,“她现在脱离危险了,现在只要注意营养和调理就行了。”医生抓住苏艾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她会好的。现在我要去楼下看另一个病人。他叫贝尔曼,也得了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很猛。他可能没有希望了。”

  第三天,苏艾静静地走进琼珊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轻轻地握着琼珊的手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去世了,他也得了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他们在那棵常春藤下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别处挪来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黄色和绿色的颜料。”苏艾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看看墙上的最后一片叶子,它在风中不飘不动,你不觉得纳闷吗?那是贝尔曼先生的杰作———那晚最后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节选自《最后的常春藤叶》)

(1)、苏艾的手为什么“颤抖”?医生为什么“抓住苏艾颤抖的手”?

(2)、为什么说最后一片叶子“是贝尔曼先生的杰作”?

(3)、贝尔曼画常春藤叶是小说的重要情节,作者用了什么手法?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时光的气味

苏沧桑

    时光有时是一种气味,循着它,一路闻过去,会闻到某一年最让你印象深刻的某一秒。

    于我,2015年惊心动魄的那一秒,带着桂花的气味。当时,我们在老家玉环楚门的桂花树下摆了张桌子,父亲母亲、姑姑小舅妈小姨妈,还有抽空回来看他们的我,一起喝茶聊天。离母亲七十三岁的生日和重阳节还有三四天。

    那一秒,桂花树漏下了一缕很亮的阳光,照在母亲左脸颊花白的鬓发间。突然,一颗铜钱大的黑痣映入眼帘!我感到心脏停跳了一秒后,咚咚咚失了节奏。

    我说,妈!这颗痣什么时候有的?我怎么从来没看到过?!

    四周静了下来,只有我的声音飘忽着,听起来有点远。

    母亲说,没事没事,以前有的。

    怎么这么大?这么黑?去医院看过吗?

    没有,不用,有点破了,我用孢子粉涂了,过两天就好了。

    深夜,我百度了一下“黑痣”,恐惧像洪水浸漫了我。难道充溢着桂花香的那一秒,那么美好的一秒,是母亲和我们的分水岭?是我苦乐人生的分界线?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我无法想象没有母亲的家,没有母亲的人生,尽管我快到知天命的年龄。

    手机相册里,绽放着母亲一个个笑脸。我一幅幅翻看着,心里一直有个声音说,不不不,不会的!

    那几日,我照常和父母说笑,出去采风,晒照片和视频给他们看。父亲说,拍照没意思,多拍点视频,留着将来看。我说对对对,拍视频,鼻子却酸了起来。这句平常的话,我都听不得了。实在忍不住了,问父亲要不要强拉着母亲去医院检查?父亲说,我们都这把岁数了,哪怕真是那什么,也没关系啦,高寿啦。

    父亲,我从小最敬畏却最懂我的父亲,早已看穿了我独自沉在谷底的心。他伸出手,把我捞了上来。

    时光在几天后的另一秒,变成了红薯粉圆子的味道。我下楼来,母亲手里正做着圆子,她歪了歪头,侧过脸给我看,说,你看,掉了!

    一个淡褐色的疤痕,替代了那颗烙在我心里的黑痣!

    她说,昨晚洗澡脱衣服不小心扯了一下,扯掉了。我说没事的吧?大概是孢子粉涂多了,看上去那么黑。

    她似乎从来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她亦没有看出我这几天的恐惧煎熬,因此,她都没想到昨晚就该告诉我的。

    那一秒,我在心里跪下了……感谢老天。接下来的日子,过节似的,姑姑姨妈舅妈和我同学邻居轮番来玩,每天将笑声填满了整个院子。到了我回杭的日子,我说,你们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太累了。

    母亲说,有什么累的,多开心,巴不得天天这么累!

    父亲说,你走了,她们也都忙,不会天天来的,家里就冷清了。

    想起前几日在洋屿岛遇见两位留守海岛的老人家,儿女都在城里过得很好,他们俩自己种花生芝麻和蔬菜,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母亲常说,我看我们大陆的老人最享福了,你看香港,还有国外,许多那么大年纪的人都还在当服务员、门卫什么的。

    时光里飘回来一缕白莲花的气味,那是2015年春天某日清晨某一秒的味道,在泰国清迈,我与一场化缘不期而遇。一个姑娘递过一枝散发着清香的白莲花,微笑着示意我。我本能地后退一步,微笑着摇摇手婉拒了。

    后来,那一秒,一直刻在我心里很久。时光往往会安排一个一闪而过的时机,让你表达你的感恩,让你把感恩付诸行动,比如无关信仰地供奉上一枝白莲花,在心里对天地万物、父母师友说一声谢谢。有时,时光以某种方式警醒你,比如母亲的黑痣,比如白莲花……但时光更多时候是无声无息、无色无味的,过去后,便来不及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狗眼

聂鑫森

    季兴决定今晚去叩访曹真。

    临出门时,老婆对他说:“你提点什么东西去吧,几年没上曹真家了。”季兴说:“俗!我们是大学的同学,而且玩得挺铁,提着东西去像什么?”老婆讥讽地说:“我听说他家那条哈巴狗,见了送东西的人就格外亲热。”

    “胡扯!”

    季兴就这样潇潇洒洒地出了门,然后走在社区铺满灯影和树影的大道上。十年前,在大学念中文系时,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可以说是无话不谈。毕业后,一起分到市里惟一的一家党报工作。干到第五个年头,跑党政报道的曹真,突然调到市税务局去任办公室主任,很快就当上了副局长,副处级待遇。而季兴呢,还只是报社新闻部的主任,但他不后悔,他喜欢新闻这个行当。

    季兴和曹真几年前都先后搬到了这个社区,偶尔在路上碰到了,寒暄几句,就匆匆而别。曹真永远是一副忙忙碌碌不容人打扰的模样,而季兴则全身透出一股清高自居的劲儿。当然彼此都知道对方家里的电话和手机的号码,彼此也会轻描淡写地说“什么时候闲了,我来拜访你”之类的客套话。今晚季兴要去曹真家,目的不是要去叙旧,而是有一件事要当面通报一声,要不老同学的面上说不过去。

    季兴所主持的新闻部,底下有一个“内参”小组,早几天写了一篇《长兴街税务所白吃白要成何体统》的批评性稿件,作为不公开发表的“内参”已分送给市委各个常委。季兴今晚揣着这个用信封装好的影印件,就是想拿给曹真看一看,也让他知道某些部下的劣迹,赶快进行严肃的治理。

    季兴在二十分钟后,按响了住在八栋中门二楼曹真家的门铃。

    门徐徐打开,胖胖的曹真大声说:“快进来,快进来。”

    紧接着一只浑身洁白的哈巴狗蹿了过来,并张着嘴亲热地叫了两声,然后立了起来,两只前脚在空中摆动了几下,分明是表示欢迎的意思。

    季兴暗笑老婆的无稽之谈:我手上什么东西也没带,这狗照样对人亲热!

    曹真让季兴在大客厅正中的真皮沙发上坐下,沏上一杯“特级龙井”茶,递过一枝“大中华”香烟。

    季兴问:“嫂夫人和孩子呢?”

    “她爸住院了。她领着孩子去看看。”

    那只狗此刻安静地伏在季兴的脚边,狗的身上分明飘逸出香水的味儿,季兴忍不住用手去抚抚它柔细的毛。

    季兴说:“这是一条挺可爱的狗。”

    曹真笑了,然后问道:“怎么今儿来看我了?”

    “想念老同学呗。”

    假话,假话。这么多日子不想,今晚想了?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只管说。”

    “没有事找你帮忙就不能来看看你?当官的思维就和我们不一样。”

    曹真似乎有些遗憾,嘴角扯了扯,又扯出一脸的笑,说:“季兴,你来了,我倒有事要找你帮忙哩。”

    “行,你说。”

    “长兴街税务所是我‘蹲’的一个‘点’,税收任务完成得好,作风也正派,你能不能派几个记者,搞出一个典型报道,当然,你大驾光临更好,我来亲自接待怎么样?”

    季兴说:“我回去向总编汇报一下,好不好?”

    “行。”

    季兴本想立即把那个“内参”影印件拿出来,但又忍住了。他心里想,是曹真高高在上,根本就没下到长兴街税务所去呢,还是下去了,却对那些歪风邪气姑息纵容?要么就是自个儿有所染了。季兴真的没有想到长兴街税务所是曹真的“点”,原以为他不过是个副手,这事与他没有直接的联系,现在看起来,他真是个当事人了。如果猛地一下把影印件抛出来,会大扫曹真的面子,弄得双方都很尴尬。

    季兴此刻极想换一个轻松的话题,比如谈一谈大学的生活,谈一谈孩子什么,曹真的手机却响了。

    “我是曹真。啊,半个小时后来我家,谈点工作上的事?好吧,我等着。”

    季兴松了一口气,他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辞了。于是他站起来,说:“曹真,以后我再登门拜访,好吗?”

    “好。真是对不起。这些人也是,非得上家里来谈工作。”

    季兴走向门边。那只狗突然蹿过来,一口咬住了季兴的裤管,咬得紧紧的。

    季兴一下子愣住了。

    曹真的脸变得通红,说:“宝宝,让客人走,听话。”狗就是咬住不松。

    季兴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装着影印件的信封,说:“曹真,忘记把这个东西给你了。”

    “这是什么?”

    “看了你就知道了。”

    “哎,老同学,还这么客气。”

    狗松开了咬住的裤管。这狗眼倒是挺亮,这样的场景它定是见得多了,可它不知道那信封里装的只是一份稿件!

    季兴逃也似的离开了曹真的家。

(《微型小说选刊》2015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玩家

侯发山

    提到徐达,小城收藏界的同行都会说,人家徐达吗?大玩家。听那口气,绝对没有羡慕的意思,明显带着嘲讽的意味。

    别人玩收藏都是专注一个领域,或玉石,或字画,或瓷器,或织绣等等,徐达什么都偏爱。城南有个古玩市场,徐达去溜达了两趟后,开始往乡下跑,专去那些交通不便的偏远的山村。他说,越是这些地方,越有货真价实的东西。按说,他的思路不错。他三天两头往乡下跑,昨天去收一个瓷碗,今天去收一个烟袋。其实,他都看走眼了,收回来的全是假货,没有一样真货色。他还不听劝告,固执己见,乐此不疲。也就难怪同行们耻笑他了,说“大玩家”那是高看他,私下都叫他“棒槌”。

    徐达原是搞建筑的,说得更直白一点,开发房地产的。过了六十岁生日,他就把公司交给儿子徐全打理,转行到收藏上来了。

    走眼一次可以理解,连续走眼就有点不正常了。

    这天是个星期天。徐达打算到靠山屯去一趟。靠山屯是全省有名的贫困村。牛犇提出跟他一起去,到靠山屯看看景致,潜台词是去给徐达掌眼。牛犇是徐达在收藏界认识的朋友,搞收藏多年,是个行家。

    到了镇里,因为道路不通,两个人就步行十几里到了靠山屯。他们挨户挨门去看。徐达不是直截了当问人家家里有没有古董,而是问人家家里几口人,一年打多少粮食,顺便这里瞅瞅,那里瞧瞧。

    他们走进了老栓家。老栓住的还是祖辈留下的两孔土窑洞,前脸用石头砌了一下。院子里搭了个草棚子,垒着一个黑乎乎的灶台。家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中草药的味道。不时从窑洞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咳嗽声。

    来了客人,老栓激动得不行,忙用袖子把院子的石凳子胡乱抹几下,然后抓把柴草要给两人炖鸡蛋茶。徐达忙拦住了,他知道,两个鸡蛋说不定就是这一家人两天的开销。通过交谈,徐达得知老栓的老伴卧病在床,常年吃药,闺女在郑州上大学,一家人靠低保维持生计。

    牛犇叹了口气,看了徐达一眼,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两张百元的票子给老栓。老栓慌乱地摆着双手,说什么也不要。“你以为你是乡长?”徐达开玩笑地对牛犇说,“杯水车薪,有何用?”牛犇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徐达的眼睛像探照灯似的,这里瞅瞅,那里看看。他看到墙角放着一块光溜溜的鹅卵石,便走上前,先是用手扫了一下表面的灰尘,然后找块破布认真擦了擦,左瞧瞧,右看看,像是遇到了宝贝。

    “一块腌酸菜的破石头,有啥看头?”老栓都不好意思了。

    “玉石啊。”徐达像是说给老栓,也像是自言自语。

    牛犇忙走过去,看了石头一眼,便对徐达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说你看走眼了。

    徐达不理会牛犇的好意,对老栓说:“老乡,这块石头您能匀给我吗?”

    真的是玉石?老栓不敢相信徐达的话,但他看出徐达想要这块石头,便说:“呵呵,您想要就拿走吧。”

    “一刀穷,一刀富,一刀穿麻布。”牛犇自言自语道。他是在暗示徐达,事关重大,不能草率。徐达也知道牛犇的意思,还了一嘴:“神仙难断寸玉呢,何况你又不是神仙?”牛犇气得真想踢徐达两脚。

    徐达对老栓说:“这件玩意我拿了。十万元。”

    “这,这……”老栓不知道如何是好。

    “嫌少?”徐达问道。

    老栓忙说:“一块石头,不值那个价,不值那个价……”徐达抱起石头走了,丢给老栓一张十万元的支票。等到老栓回过神来,两个人已经翻过了山岭。

    牛犇忍不住说道:“徐总,你交的学费还少吗?明明就是块破石头,你怎么跟捡了漏似的?玉石因硬度低,敲击时声低沉,有若击木……”

    “我知道,这就是块普普通通的石头。”徐达说罢,把怀里的石头扔了,眼看着它咕噜噜滚到了山下。

    牛犇被滚落的石头惊醒了!他这才明白,真正看走眼的是自己。

    回城后,牛犇忍不住嚷嚷了出去。当地媒体要推选徐达为年度十大慈善家之一。徐达谢绝了,他说:“我是收藏家,不是慈善家。”徐全也赞成老爷子的观点,说:“我爸是收藏家,不过,老是看走眼,没办法。”徐全淡淡一笑。知父莫若子。看来此话不假啊。牛犇彻底服了。

    从此,提到徐达,收藏界的同行都会由衷地说,人家徐达,那是大玩家。听那口气,满是钦佩,满是敬仰。

(原发《娘子关》2017年第1期专栏,被《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3期转载,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阅读下面的作品,回答问题。

说起梅花

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门前的梅花初绽,据说是朱砂梅,很美,家人就给我取名“梅”字。父亲自小教我古诗,关于梅花的诗很多,到现在还能一口气背出不少,如“冰雪林中著此身,不与桃李混芳尘”“不受尘埃半点侵,竹篱茅舍自甘心”。我最喜欢曹雪芹的“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关于梅,人们谈论太多,种梅,赏梅,写梅,画梅,梅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虽知道这名字极美,但每当别人问起我的名字时,又觉得难以启齿,太俗了,取这个名字的人太多,声音听起来也闷声闷气的,对这个名字的尴尬,一直不能释怀,到美国后就马上给自己取了一个雅致的英文名字,以为总可以脱俗了,不料一些好事的西方人非要知道我的中文名字。

记得第一个有个墨西哥人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他我的名字是梅,他又问“梅”是什么意思,我说是一种花,那人打破砂锅问到底,问什么花。我突然张口结舌起来,记得梅花翻译成英语是 plum,就是李子,迟疑了一下,就说 plum。那人噢了一声,就不再问了,显然他对这个答案很失望。

第二次一个美国人问起梅花,我接受上次的教训,不再说李子花,就启发他说,是一种花,中国最美的花,你猜猜看。那人就说“是玫瑰花”。我有点失望,进一步启发说,这种花,很美,在冬天开放,中国人最喜欢,经常把它们画成画挂墙上,写进诗里。那人想了想说:“是牡丹吧,牡丹又大又美,我看很多中国人的家里挂着牡丹花。而且牡丹是我唯一认识的中国花。”

我一听又没有希望了,也难怪,很少美国人了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何况一种花草。

我说梅花是被中国人挂在墙上,捧在手上,供在心里的,是深入血液和灵魂的一种花。他似乎被我感动了,突然对梅来了兴趣。

这胖胖的老美认真起来,有一天他突然跑来兴冲冲地告诉我,苏菲,我找到了梅,结一种酸酸的果子,是可以做色拉醋的,很好吃。我讶然了,是的,有些梅是可以结果子的。大多花草有艳花者无果实,有美实者无艳花,难得梅两者俱美,梅的美不仅是果实,这老美只知道吃。

第三个问的是意大利人,是搞音乐的,我想这人是有艺术感受力的,反正他没见过梅花,就信口开河起来。我说梅花是中国最美的花,有几千年的栽培史。梅花是我们中国民族精神的象征,凌寒飘香,不屈不挠,自强不息,铁骨冰心。中国人倾心于梅的很多,清朝曾有一位叫陈介眉的官人,听说孤山的梅花开了,立即丢官弃印从京城千里迢迢骑马狂奔至杭州,“何物关心归思急,孤山开遍早梅花”。还有一个叫林和靖的,有一天独自欣赏梅花时,一下子被梅花的神姿吸引了,从此入孤山种梅花,一辈子没有下山,以梅花为妻。那人睁大了眼睛问:“真的吗? ”“真的。”我说,他有一首写梅花的诗,在所有写梅花的诗中独占黛头,无人能比。“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脱口而出。如果你读了这诗,看了这梅,你一定能作出美的乐曲,中国有名曲《梅花三弄》,你可以写出“梅花四弄”,

从此,那人每次见我,必问梅消息,一天被逼无奈,就从网上找出梅花的照片与绘画作品,其中有一幅《墨梅》。那人端详半天,说,很像桃花吗,枯瘦的桃花,还有黑色的,很稀有的颜色。我不再想解释那是墨梅,也不想再说梅花的美就在于疏、瘦、清、斜。

显然这位艺术家也误解了梅花。我怎么告诉他在万木萧瑟,大雪压境的冬天,忽然.看到一树梅花迎雪吐艳时,那种惊心动魄。怎么才能告诉他,千年老梅,铁枝铜干,如枯若死,一夜风雪后,突然琼枝吐艳,那种绝处逢生的沧桑感。怎样才能告诉他,当你为情所困,辗转反侧时,突然一股梅香袭来,幽幽而来,又悄然而去,那种神魂颠倒。梅花的美是摄人魂魄的,如果赏梅在淡云,晓日,薄寒,细雨,或小桥,清溪,明窗,疏篱,再加上诗酒横琴,林间吹笛,这时候你很难再做凡人,梅花是人间尤物,人间与仙境的使者。

有一次和一个日本人闲聊,不知怎么就谈到他自己国家的国花,他异常兴奋,竟说得泪花点点。我也不由自主又谈起梅花,他说他的,我说我的,他说的我不太懂,我相信我说的他也不懂,有一点是相通的,对一种花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梅花,几千年的书香缭绕得骨清魂香,几千年的诗心陶冶得如此美丽。中国人心里千回百转的梅魂,在与世界相遇的过程中焕发出独异的魅力,成为民族精神的写照,

(取材于苏菲的同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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