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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九中学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五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①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作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依我看,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②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斗鸡,后者像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③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份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痩,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①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它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作“猪兄”。

    ④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儿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②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⑤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注]①劁:阉割(猪)。②看青:守护未成熟的庄稼。

(1)、下列对文章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笔下这只特立独行的猪被赋予人性化色彩,因为摆脱了猪的普遍命运,具有自然、野性的特征,成为反抗压制、追求自由的象征。 B、作者描述了这只特立独行的猪的各种本领,尤其是学汽笛叫,表达了“我”对它的喜爱与尊敬,为后文它的成功逃脱、获得自由埋下伏笔。 C、文中的“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下乡知识青年,同情这只猪,却又不敢对抗领导,是特定年代知识分子心态的写照。 D、王晓波与鲁迅一样,除了反对强者专制,也反对弱者的自甘沉沦,他对特立独行的猪的赞扬,其实就是对“安于被设置的生活的人”的批评。
(2)、作者笔下特立独行的猪不同于流俗、不宥于成规,这一特点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
(3)、试分析本文与巴金的《小狗包弟》在时代背景和语言风格方面有何异同。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幸福的珍藏

若荷

    日历翻到最后一张,心中不禁感慨,又是岁末了。

    早晨换上新的日历,将旧日历倦倦地扔在桌上,母亲拿过抹布,把桌面抹得锃亮,于是,旧日历也被她随手拿走了。那里面有她记下的亲朋好友的电话号码,也有偶尔因怕忘记某些事情而让我们给她记下的留言。我知道,母亲一定是把它收藏起来了。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母亲习惯性地收藏一些旧物,她的那个小小的红漆木箱里,不仅保存着我们儿时看过的小人书、小发卡、红头花之类的琐碎物品,还有一些发黄的信件,或者那就是父母年轻时候的通信,有我们几个孩子在外求学工作时写给父母的只言片语。还有那曾经为我们做鞋用的大小不等的纸样儿,母亲也把它们码齐了折在一起,夹在一本旧杂志里。因为这些旧物,记录了我们成长的一些重要过程,记录了我们生活中的经历,或者,记录了父亲母亲的爱情或者婚姻,甚至是记录了生命。

    曾经埋怨母亲,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攒它们做什么?母亲说:也不做什么,就是舍不得丢,看到它们,就想起过去的日子,想起你们的小时候。听了母亲的话,忽觉心里酸酸的,再看母亲的皱纹和白发,默默地将那些旧物重新撂起,郑重地放回原处。

    母亲年纪大了,最近的几年里,身体多病,动辄感冒发烧,本来就有气管炎的毛病,就更一次次地引发。母亲拥有一处复式的楼房,那是我们为了孝敬她盖起的。但她不喜欢住,分三家把它们租了出去,自己坚持住在老房子里,那是她和父亲半生住过的。墙上的画、小院里的花,都是父亲留下的生活痕迹,母亲说,父亲的气息仿佛还在,所以她不离开。可不知是年久失修,还是什么原因,那所房子自从父亲去世后就开始漏雨,为此我们请人重新修整过,但最终没能修好。至今天,外面下大雨,屋里墙角处照旧雨水淋漓。阴雨连绵的季节,也还罢了,最怕急风骤雨的时候。偏偏母亲又不打电话告诉我们,只一个人用盆钵逐个角落接着,因为那时正是更深的夜晚,母亲怕惊动了我们的睡眠,便任由屋子里的浊水汩汩泛滥。

    因为这个,不止是母亲,我的心里也时常觉得悲伤,“屋漏偏逢连阴雨”,怕的就是那种人在孤独却无人相助的境遇。想许多年前,父亲健在的时候,我们是何等的快乐!从小到大,何曾操心过家中的事情。那时的房屋好像也从来没漏过雨。在我们的眼里,父亲就是一座山,一棵高大的树,他撑起的,何止是一个家,而是我们心中的一片天。

    九四年的十月,父亲因病去世,从那时起,我们家便成了典型的所谓“空巢”式家庭,母亲一个人守着偌大的庭院过日子,心情十分孤寂。我姐妹五个,除我之外都远在两百多里的城市工作。起初,姐妹几个商量好了,在忙过手头的工作之后,每隔几天就轮流赶回家陪母亲住两天。但是后来,母亲不忍看到女儿们奔波的辛苦,硬是不再让人陪她了。

    母亲是个有思想的人,对生活也有着一定的见解,从不愿给儿女过多的麻烦。我父亲的去世,致使母亲大病了一场,在经过一个时期的调整之后,母亲开始走出家门,继续到老年大学学习,看到母亲孤独的身影,我一次次潸然泪下。由于母亲有读师范时打下的绘画基础,再加上她对待学习十分认真,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因此,母亲的绘画水平提高很快。至如今,母亲已参加了二十几次老干部书画展了,得到人们不错的评价。

    以前,我去母亲那里是即兴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因为母亲的上学,我却不能来去自由了。每次去,必须先打过去一个电话和她“预约”。父亲去世后,我便成了母亲木讷的女儿,了无生趣的语言,生活里也很少有向母亲撒娇过,更不用说在电话里了,除了千篇一律的问安,永远都是波澜不兴的平和。而母亲总是接过电话,关心我的工作或生活。和父亲一样,母亲最希望听到的,是我在哪方面有了些成绩,日子过的开心不开心,快乐不快乐。

    对儿女来说,时间就像一张旧了的白纸,翻过去就不会留下任何的痕迹,而对于父母来讲,那分分秒秒逝去的,是他们饱蘸着青春走过来的岁月。曾经的时光,在儿女们的眼中是朦胧的纱,在父母的记忆里却是一幅清晰的画,一件一件,无一不是幸福的珍藏。

(选自《散文选刊》2007年第9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江南,已在桥的那边

沈潇潇

    不知从何时起,此岸江南已在彼岸,遥在桥的那边了。 看完国内实力派水彩画家林绍灵的“桥那边”画展,我的思绪一连好几天都在“桥那边”打转转,一阵阵杨柳风、杏花雨从“桥那边”吹过来飘过去,搅动着我心底里的什么,似有“三月不知肉味”之况。我总觉得,在那些画里有一个精灵在舞蹈。这个精灵,我看不见,又隐约可辨;我说不出,却又在嘴边。它依稀是画里的一座桥、一湾水。它又不是那桥那水。它仿佛是与“桥那边”、“水那边”同在的一缕风、一抹色彩。它又不是那缕风,那抹色彩。它好像是来自“桥那边”的一声呼唤,让闻听者心头微微一悸……哦,乡愁,这就是“乡愁”!

    江南,是一个地域概念,也是一种文化意象、文化精神。江南文化得益于相对丰饶的物质基础和历史上长期偏离政治中心,使得审美精神本身较少受到物质和伦理道德及政治的异化,得到了相对较为纯粹的发育。历代有多少文人墨客醉在江南,又为江南留下了多少诗性的写照!而在画家林绍灵的笔下,对这种江南文化的表现则是侧重于诗性细节的自在触摸:那河湖密布,舟桥相通,桑麻遍野,饭稻羹鱼,桃红柳绿,粉墙黛瓦,无不显示着“水做的江南”湿润、灵秀、诗性的一面。当我驻足在这一组“桥那边”的画前,心会变得像画里的风景一样湿润、灵秀和诗性,不经意间有一种庄子梦蝶的恍惚感,分不清此时此刻的我是在画里还是在画外,分不清此刻的自己是“桥那边”的一个温柔元素,还是桥这边在水泥钢筋丛林、滚滚红尘里劳形劳心的那个枯槁形象。江南水会软化、还原(至少是暂时)一颗被物质时代异化的心。这是乡愁——林绍灵安放在“桥那边”的那个翩跹起舞的精灵所施展的魔法。

    但不知我们有否还记得,现在的“桥那边”曾经是我们曾经身处的此岸,是桥的这边,是我们所来自的地方。那里有我们年迈的外婆和童年的阿娇,那里的土地里还渗透着我们的脐血。然而有一天,向往远方的我们终于走过桥去,曾经的此岸在我们的身后日渐日远,桥这边成了“桥那边”。再以后,“桥那边”慢慢地变老,犹如佳丽迟暮,又如树之落叶、花之凋零……那些曾经活色生香的事物,还有那些栽桑织布、采莲唱歌、临窗刺绣、晴耕雨读的人儿,也已杳然。在这个物质欲望膨胀的时代里,江南特有的超脱于实用理性的内在审美自由精神和优美诗性形象正在消亡之中。

    此岸正变得越来粗粝、混浊,曾经的诗性江南已在彼岸,成为桥那边的远景。更令人伤感的,是通向彼岸的桥正在我们面前迅速地垮塌,甚至已不复存在,我们已经无法抵达“桥那边”的江南。我们也越来越看不清楚“桥那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是奄奄一息的日暮乡关?是安放灵魂的精神家园?是遥想或回望?是忘却或祭奠?

    难道一定要到了失去了它的时候,才能感觉到它的美丽?“桥那边”之所以让人魂牵梦绕,就是因为它已与我们渐行渐远,就是因为它正在消失,就是因为它的存在已经越来越不依靠实际时空,而越来越依靠人们心灵的记忆,依靠画家、作家、音乐家等各类艺术家们的艺术表现和学术专家的研究、阐述而呈现折射的存在,“桥那边”的江南风景和人文越来越成为一种符号性的构筑。画家林绍灵的“桥那边”,正是用他自己特殊的符号为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再造了江南,也是我曾经的江南,在他营造的“桥那边”的精神文化镜像里,江南人文得以超越时空而存在,使我辈之人稍稍得到些许慰藉。然而,它毕竟已是“桥那边”的江南,是离我们渐行渐远的江南,成了我们再也回去不了的地方。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古人在“白发三千丈”时犹有烟波江相伴,我们呢?

(选自《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告诉你个秘密

王举芳

    暑热天气,便想着吃些清凉的菜。附近的小菜市场有家夫妻俩开的小店,专卖凉拌莱,我简单挑了几样,顺便买些时令蔬菜。蔬菜店的老板姓吴,是个憨厚的小伙儿,待人热情、实诚,我是他家的老主顾。

    “姐,今天买的什么好吃的啊?”小吴问。“买了点凉菜。”我边说边挑蔬菜。

    “姐,从哪家买的凉拌菜啊?”“拐过街角第一家。”我把挑好的眉豆递给他。

    “姐,我告诉你个秘密。”他压低声音对我说。我有点意外,虽然彼此算是熟人,但我觉得没有熟到可以分享秘密的地步。

    “姐,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哦,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他声音轻轻的。

    我点点头。他声音很低地说:“姐,街角这家卖凉拌菜的,你不要买,前几天这家男人的哥哥刚死了,你知道是什么病吗?肝炎,肝炎啊!你要吃凉拌菜,去南面的那家,那家干净。”我点点头,对他道了谢,提着菜走出店门。

    因为知道了那个秘密,看看手中的凉拌菜,我的胃里不由得开始翻腾,赶紧像避瘟神般,快速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

    人的猜疑和想象力的后作用真是魔力无限。好些天,一说凉拌菜,我都觉得胃不舒服。

    那天,去离家一里多地的农贸市场买菜,碰到刘姐,她做海鲜生意。我们住在一个小区不常见但也不陌生。

    “你来买菜啊,不常见你来呢。”刘姐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我想买点百姓自家种的苋菜。”我说。

    “哦,你去中间那家买,那个老太太种的菜不用乱七八糟的肥料。”我应答着,去刘姐说的摊位买了苋菜。往回走,刘姐喊住我,递给我一个板凳。

    “你平时都去哪里买菜啊?”“我平时买菜就近,就去小吴那个店。”“小吴的店啊?”“嗯。他人很好,不短斤少两的,卖的菜质量也行。”我实话实说。

    “哦,这样啊。我本来不想说的,可是不告诉你,我良心过不去啊。”刘姐有些面露难色。其实我不喜欢知道很多事,知道的事情太多,,有时候会增添许多烦恼。

    “你可不要告诉别人。知道吗?那个小吴最近生病了,肺结核哦,那天我在医院看到小吴进了传染病区,医生说他得的是肺结核。你说小吴有传染病,谁能保证他卖的菜不会携带传染病菌啊。以后别去小吴那里买菜了哈。”

    谢了刘姐的好意,往家走。忽然觉得心里沉了很多,因为知道了这秘密。

    一天去饭店吃饭,邻桌全是农贸市场和小菜市场的生鲜蔬菜商户,刘姐也在,唯独不见小吴。嗯,小吴有传染病,不能叫他到这公共场合来,我这样想。

    去洗手间,听到刘姐在说话:“妈,小吴想抢我们的生意,没门。我妹妹和妹夫在小菜市场卖凉拌菜,碍他啥事了?我妹夫的哥哥是得肝炎死了,这并不代表我妹夫也有病是吧?不就是南面那个卖凉拌菜的女人是他未来的大姨子吗?他会到处跟人说秘密,我们也会。你等着瞧吧,他那个店就快关门了。”

    “小吴真得了肺结核吗?”

    “没,是他家远房亲戚得了肺结核。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闺女,这你可做得不对,人家小吴没得肺结核你怎么可以说人家得了呢?”

    “他跟好几个人都说我妹妹家的凉拌菜不能买呢,我只是——”

    “只是什么?唉,你这样冤冤相报何时了,咱们生意人,更不能这样昧着良心做事,人心是杆秤啊,以后你要是再说人家小吴得了肺结核,我就当众揭穿你,听到没?”

    “可是——”“没什么可是的,我做了一辈子买卖,从没亏欠过自己的良心。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听到她们走出来,我躲到了拐角。

    原来卖苋菜的老太太是刘姐的母亲。这个秘密,却似一阵无比清爽的风吹向我的心田。顿时,眼前被滚滚暑热笼罩的世界,变得清凉、清亮起来。

(选自2017年第4期《小说选刊》)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给孩子一个合适的诗词读本

钟锦

    ①我的老师叶嘉莹先生选编了一本《给孩子的古诗词》,这本书出版后反响极好,出版社很快又推出一个“讲诵版”,并且附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听到先生自己的吟诵和讲解。这些讲诵有人在微信圈里转,我顺手点开了陈子昂《登幽州台歌》的一首,一听之下即为叫绝。急忙买回,用了两天时间通读一遍。这一读,引起了我对“给孩子”的思考。

    ②“孩子”的年龄段最好先确定一下。宽泛些说,十八岁以下都算孩子,能够读诗总得到六七岁吧。六七岁前的孩子,其实读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我认识一个朋友,据说四岁就能背诵《长恨歌》,但现在记忆的诗词并不多,理解尤其不深入。而从六七岁到十八岁,起码有两个阶段,就以小学毕业的十二岁为界,前后的领悟能力实在是截然不同的。假如“给孩子”是给六七岁到十二岁的孩子,这个选择尤其应该慎重。

    ③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记忆力虽佳,领悟力却未成熟。除了罕见的天才,很少有可能真正领会那些精妙深微的诗词作品。叶先生自己就曾写下她读诗时的真实感受:“我想人的心灵大概也和肉体一样,是可以因摩擦日久而生胝起茧的。第一次摩擦接触的感觉,该是最鲜明生动而富有刺激性的,但是可惜我第一次读这些作品时,竟幼稚得没有感受的能力。等到我有了感受的能力,我的心灵对这些作品却已因摩擦日久而生茧了。如果家长并不只是想让孩子知道一些诗词,而是希望孩子能够从诗词中有所得,必须选择好给孩子的读物。

    ④选择不能只看名气。要说名气,《唐诗三百首》自然远远大过叶先生的选本。但那实在不是一个给孩子的好选本。《唐诗三百首》基本是从沈德潜的《唐诗别裁集》中选出的,沈氏眼界极高,尽管编者孙洙尽了最大的努力选择众口流传的名篇,但对孩子来说,很多还是显得过于沉重了。那些寓意深刻的作品,不仅不能使他们理解,甚至会直接扼杀他们对诗词的兴趣。给孩子的诗词,应该考虑那个年龄段的孩子的领悟力,这一点无疑是重要的。然而,自《唐诗三百首》流行以来,如此朴素的道理似乎都被大家遗忘了。大家首先考虑的反倒是,____________________。

    ⑤我想,先生的这个选本在出版后反响极好,也许不经意间唤醒了家长对这个朴素道理的注意。她在《给孩子的古诗词》的序言里明确指出:“唯一的编选原则就是要适合孩子阅读的兴趣和能力。”从具体选目来看,不少算不上名篇的东西都入选了。比如杨万里,选的和李白、杜甫一样多,都是17首。先生特别说明:“像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深意可讲,就是将眼前的景物写得生动活泼,适合小孩子读,所以本书选了很多首杨万里的诗。”过于精妙深微的不便选择,是否就该刻意选些通俗,甚至庸俗的?所以给孩子选择诗词真的不容易。倘使孩子从小习惯了低俗的审美情趣,也许又使得他们终生不悟高致。孙洙编选《唐诗三百首》,本有其高远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免低俗,而要取代之前的《千家诗》。可惜矫枉过正,陷入失误的另外一端。先生对于这一点,似乎没有明确意识到,但出于她天赋良好的鉴赏力,其选择丝毫不曾低俗。

    ⑥这个选本也许是当前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了,然而,我觉得仍可以再改进。先生的高龄使她疏忽了选本的真正定位:究竟是给孩子一个进入中国诗词的读本,还是给孩子一个了解中国诗词的读本。前者必须小心翼翼,防止任何可能损害孩子兴趣和能力的因素,以使他们逐渐将诗词内化进自己的生命。后者却只需要将基本适合孩子接受力的名篇,逐次向他们推送。叶先生无疑想提供前者,却向后者让了步。 因此,理想中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仍需痛下狠手,对更多的名篇进一步删汰。当然,我们不该再苛求一位已经为诗词教育奉献了一生的高龄学者,更该做的,是沿着她指出的道路继续前行。

(节选自2017年2月7日《文汇报·笔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8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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