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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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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齐齐哈尔第八中学2018-2019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追风筝的人(节选) 

卡勒德·胡赛尼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

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

    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以及哈桑身上滴下来的血“将雪地染成黑色”的描写,都暗示了我和哈桑之间往日亲密关系的破裂。 B、起初“我”因懦弱而不敢去救助哈桑,但在矛盾纠结中“我”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内心认定哈桑理应为“我”赢回爸爸付出代价,因为他是哈扎拉人。 C、“我”与哈桑相遇时,第一眼看到的是哈桑手里拿的那只蓝色的风筝,我没有去查看风筝是否有裂痕,因为我看到了哈桑沾满泥土的长袍和开裂的衣领。 D、小说多处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重点刻画了“我”面对一直对“我”真诚奉献的哈桑被欺辱,却不敢为他挺身而出的复杂而激烈的内心活动。
(2)、哈桑是个怎样的人?试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3)、小说节选部分的结尾处写到:“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我”为什么哭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心与手

[美]欧·亨利

    在丹佛车站,一帮旅客拥进开往东部方向的BM公司的快车车厢。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女子,她身边摆满了有经验的旅行者才会携带的豪华物品。在新上车的旅客中走来了两个人。一位年轻英俊,神态举止显得果敢而又坦率;另一位则脸色阴沉,行动拖沓。他们被手铐铐在一起。

    两个人穿过车厢过道,一张背向的位子是唯一空着的,而且正对着那位迷人的女人。他们就在这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年轻的女子看到他们,脸上即刻浮现出妩媚的笑容,圆润的双颊也有些发红。接着只见她伸出那戴着灰色手套的手与来客握手。她开口说话的声音听上去甜美而又舒缓,让人感到她是一位爱好交谈的人。

    她说道:“噢,埃斯顿先生,怎么,他乡异地,连老朋友也不认识了?”

    年轻英俊的那位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强烈地一怔,显得局促不安起来,然后他用左手握住了她的手。

    “费尔吉德小姐,”他笑着说,“我请求您原谅我不能用另一只手来握手,因为它现在正派用场呢。”

    他微微地提起右手,只见一副闪亮的“手镯”正把他的右手腕和同伴的左手腕扣在一起。年轻姑娘眼中的兴奋神情渐渐地变成一种惶惑的恐惧,脸颊上的红色也消退了。她不解地张开双唇,力图缓解难过的心情。

    埃斯顿微微一笑,好像是这位小姐的样子使他发笑一样。他刚要开口解释,他的同伴抢先说话了。这位脸色阴沉的人一直用他那锐利机敏的眼睛偷偷地察看着姑娘的表情。

    “请允许我说话,小姐。我看得出您和这位警长一定很熟悉,如果您让他在判罪的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那我的处境一定会好多了。他正送我去内森维茨监狱,我将因伪造罪在那儿被判处7年徒刑。”

    “噢,”姑娘舒了口气,脸色恢复了自然,“那么这就是你现在做的差事,当个警长。”

    “亲爱的费尔吉德小姐,”埃斯顿平静地说道,“我不得不找个差事来做。钱总是生翅而飞的。你也清楚在华盛顿要有钱才能和别人一样地生活。我发现西部是赚钱的好去处,所以——”

    姑娘的眼光再次被吸引到了那副亮闪闪的手铐上,她睁大了眼睛。

    “请别在意,小姐,”另外那位来客又说道,“为了不让犯人逃跑,所有的警长都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埃斯顿先生是懂得这一点的。”

    “要过多久我们才能在华盛顿见面?”姑娘问。

    “我想不会是马上,”埃斯顿回答,“我想恐怕我是不会有轻松自在的日子过了。”

    “我喜爱西部。”姑娘不在意地说着,眼光温柔地闪动着。看着车窗外,她坦率自然,毫不掩饰地告诉他说:“妈妈和我在西部度过了整个夏天,因为父亲生病,她一星期前回去了。我在西部过得很愉快。金钱可代表不了一切,但人们常在这点上出差错,并执迷不悟地——”

    “我说警长先生,”脸色阴沉的那位粗声地说道,“这太不公平了,我需要喝点酒,我一天没抽烟了。你们谈够了吗?现在带我去抽烟室好吗?我真想过过瘾。”

    这两位系在一起的旅行者站起身来,埃斯顿脸上依旧挂着迟钝的微笑。

    “我可不能拒绝一个抽烟的请求,”他轻声说,“这是一位不走运的朋友。再见,费尔吉德小姐,工作需要,你能理解。”他伸手来握别。

    两位来客小心翼翼地穿过车厢过道进入吸烟室。

    另外两个坐在一旁的旅客几乎听到他们的全部谈话,其中一个说道:“那个警长真是条好汉,很多西部人都这样棒。”

    “如此年轻的小伙子就担任一个这么大的职务,是吗?”另一个问道。

    “年轻!”第一个人大叫道,“为什么——噢!你真的看准了吗?我是说——你见过把犯人铐在自己右手上的警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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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觉,千年不醒

朱文颖

    有一个梦,或者一种现实一一它从来未曾证实,但也似乎永远不被否定。

    我一直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两岁,或者三岁,我们一家,我、父亲,还有母亲,在一个轻雾的早晨,坐车来到水草极盛的河边,母亲替我梳着头发,然后指向远方:

    “喏,那边,那边就是扬州了呢.”

这个梦我母亲是否定的。她说她从来都没去过扬州,更不要说再带上我和父亲了,而我父亲则抿嘴一笑,并未正面回答。他们两个都是南方人,神情里有着南方的含蓄与意犹未尽。

    但这个梦于我却是无比真实,比很多现实生活更要真切无比。我固执地记得那个场景。我母亲把我抱在怀里,风吹过来,然后她的手指向薄雾深处的水域:

    “喏,看到了吗,那就是扬州啊。”

还有一件事也是奇怪而莫测的。十多年前,真实记忆里我第一次去扬州时,朋友带我游个园。

    半园逛过,我说:“这地方我住过。”

    朋友笑,说:“不可能,这里从来不对外开放客居的。”

    但我仍然固执,说真住过。而且是一间大客房,一溜下着蚊帳,纯白色的,像一朵朵夏日里也掩盛开的荷莲。

    仍然是十多年前,个园游过的第二天,朋友开车送我去高旻寺。

    恰是正午。一个小沙弥跑来开启铁门。寺静极,有几棵参天的古树。这江南四大禅院之一的高旻寺,正值改建,原先的正门封住了。朋友是旧地重游,于是感慨:全变了,不一样了,真的全不一样了。

    在高旻寺用餐,饭堂正中是一张长条木桌,一盆白米饭。汤是青菜汤,另有咸菜、炒茄子等素食。我们—一坐了。菜极淡,盐放得很少,并绝无味精。虽然时候不早,已是饥肠辘辘,却仍然食之无味。因为在寺庙中与僧侣共餐,饭食是不能剩的,大家努力把碗中的饭菜吃完后,抹抹嘴巴,忍不住问道:寺中的大和尚也吃这个吗?回答说是,并告知这青菜与茄子还都是自己种的。不时有和尚吃完饭,默默站起身去刷碗,素色的长衫在面前晃来晃去。那天我没有多说话,我总觉得仿佛多问了这样的问题,多少有些影射出对僧侣清贫生活的鄙夷——而不知为何,这让我感觉羞愧。

    因为和尚不肯收饭钱,所以朋友拿了钱出去捐募。这时我身边有人轻声说道,其实在庙中乞食,是必得的。因为僧侣们觉得,佛的也就是众生的,你问他讨取什么,他都肯给你。真的全都可以给吗?我又连问一句。重建的大雄宝殿金碧辉煌。因为还未完全竣工,殿内的脚手架还未拆除,但已可见气势的不凡与场面的恢弘。我们在殿内走动,现看四壁的佛教壁画。或许是殿大而空旷的缘故,讲话的声音发出了辽远的回响。忽然有一个年轻的和尚走上前来,说道:不要喧哗,有僧正在午睡。看一看就请出去吧。这和尚穿着深色的袈裟,眼眶很深,颇有达摩相。我们问他的籍贯,回答说河北。不多言。

    出寺门,我竟有些恍若梦境的感觉。寺外荒凉,几片池墙。塘中却是残荷,不见花,光有大瓣杂芜的荷叶。身体在那艳阳下出奇的沉静下来,突然不太觉得热了。

    我们朝河边走。走了很久,河边的水泥墙忽然不见了,面前是不宽的一片水域,有小艇停着,船上一位船夫,悠闲而坐,等待接渡者上船,然后把他们载向彼岸。可以望见河的对面,丛丛的树影。朋友说,对岸有一座庵。渐渐有摆渡者过来,背着大捆捕虾的虾笼,沿踏板上了船。

    而河水,在烈日下闪着光,竟是通体透明,

    后来就很长很长时间再没去过扬州。仍然记得那个两三岁时的梦。记得我固执地在个园里说:“这地方我住过。”记得十多年前高旻寺那顿清淡的午餐。记得烈日下淡到虚无的河水……一直记得扬州。

    去年秋天我去德国。到了中部的一个小城镇——马戈的堡。我在地图上查找它的方位和知识——欧洲最重要的中世纪城市之一,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大部分的统治时间都居住在那里,死后也葬在那里的大教堂;在二战时期,它是德国被盟军轰炸毁坏程度仅次于德累斯顿的第二大城市,美国和苏联的军队占领了该城。在两德没有统一期间,它归于民主德国,两德统一以后它现在是萨克森州的首府。

    于我,这个地方和知识都是陌生的。

    黄昏的时候我们到了,先去看一个德国最古老的哥特式教堂。这个教堂在二战时被毁坏得非常厉害。德国人后来用一种专门的砖来重建它。这种砖据说是用特殊材质制成,被雨淋湿以后,这个教堂的墙面就会呈现一种非常古老的灰黑的颜色。那天我们到达的时候正好教堂的钟声响起来了,很多的鸟群飞了起来,街上没有人。突然之间,我坐在黄昏的阴影里,发呆,心悸,惊惧,有什么东西曲折而缓慢地流过我的心头。

    故乡。

    我想到了“故乡”这个词。

    我突然觉得,“故乡”这个概念其实是很广泛的,有时候并不如同人们所说的那么狭隊。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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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先生

刘建超

    沙先生手里拿着一把两尺长的绸面扇子,扇子一面是《朱子家训》,另一面是《增广贤文》,小楷行书,如他本人一般飘逸清雅。扇子一年四季都在沙先生手中把玩着,即便是数九寒冬,沙先生与人谈话时,也要偶尔摊开扇面,摇上一摇。

    沙先生有个好脾气。夏天,雨水来得急,轰隆隆一串雷,劈头盖脸地就是一场雨。沙先生雨雾中依旧是不紧不慢在石板路上往家里走,只是把手中的扇子藏进袖筒。

    有人吆喝:“沙先生,快跑几步吧。”

    沙先生说:“跑什么,都在下嘛。有人做过实验,说在雨中跑的人,身上所淋的雨水要比走的人多百分之二十呢。”

    夫人才不管什么百分之几十呢,唠叨着去洗衣服、择菜、做饭。夫人把浆面条端到沙先生的面前,“吃吧”。沙先生两眼放光,接过碗坐在门口的石凳上,先慢慢地把面搅一搅,深深地吸一口气,浆香扑鼻直浸肺腑,然后轻轻地嘬一口,细嚼慢咽,满口馨香,心旷神怡。

    沙先生有滋有味地呼噜着浆面条,忽然一盆污水劈头盖脸从天而降,不说把沙先生刚换的衣服弄湿了,喝了半碗的浆面条也被浇了,污水溢出了碗沿。

    二楼的窗户探出一张结实的脸:“哎呀,沙先生,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下面没人呢。”

    沙先生住的是个两层小楼,灰砖青瓦,楼上租给了个叫雷子的小伙子。沙先生认识雷子还颇有些意思。端午节刚过,沙先生摇着扇子在一家新开张的门店前看楹联。个头不高、长得敦敦实实的雷子走到跟前:“请问附近哪儿有厕所?”沙先生看着雷子脸上焦急的神情,说:“莫着急,我带你去。”沙先生慢步走着,雷子火急火燎在他身边转着。走到个街口,沙先生把手中的扇子一收,往前一指,这里——雷子急匆匆就跑了过去。

    沙先生摊开扇子轻轻摇摇头,安静地等在原地。

    雷子又急火火地返回来了,说:“里面没有厕所啊!”

    沙先生扇子又一收:“这里以前是有个公厕的,竟也改建成门店了。”

    雷子那个火啊,直着脖子想发怒。沙先生又指着另一侧说:“这里是我的住处,到家里方便吧。老街最难找的就是公厕。寸土寸金,谁舍得啊!”

    沙先生知道雷子是来老街找住处的,自己的二楼正好闲着,就租给了雷子。雷子在一家快递公司打工。雷子给一个女孩送快递时,与女孩擦出了火花,俩人好得如胶似漆。雷子经常把女孩带到住处玩。有时半夜,楼上吵吵闹闹,沙夫人被搅得睡不着,就让沙先生去提醒提醒雷子。沙先生吁口气,说:“有缘的人做快乐的事情,莫扰。”

    雷子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跑下楼,给沙先生赔不是。沙先生摆摆手:“罢了罢了,只是可惜这碗美味的浆面条了。”

    一日,沙先生去西城看朋友,见许多人围在一个高层建筑下看热闹,说是一个小青年被女友甩了,想不开,要寻短见。警察都来了,怎么也劝不下。沙先生用扇子遮挡着往上看了一眼,这一看不得了,那个站在楼沿上的人竟然是雷子。

    沙先生把扇子一收,朝雷子大声骂道:“雷子,你这个孬种混蛋,你还是个男人吗?为一个负情的女人你至于吗?混蛋,要死你就跳,你别脸朝下,否则摔得你没脸没皮,家里人都不敢看。要摔你就摔死啊,别摔个半死瘫痪,一辈子吃喝拉撒都在床上。雷子,你个混蛋,你要是个男人就下来跟我回家!”

    沙先生说完背着手就走,走得依然是不紧不慢。手中的扇子一摇一摇如同展翅的大蝴蝶。

    众人正惊诧着呢,却见雷子一步一步地退下去了,抹着眼泪垂着头跟在沙先生的屁股后面。

    后来有人问雷子:“怎么就被沙先生给骂下来了?”

    雷子说:“沙先生那么儒雅的人都被我气得骂人了,那肯定是我做错了。”

    老街有了一个民谚:沙先生发怒——肯定你错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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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8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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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人与空碗

蔡怡

    ①一九七九年,刚刚开放不久,住在美国的我,就兴冲冲地想帮父亲找他失散了四十三年的家人。对我这个念头,一向被母亲讥为木头人的父亲,反应并不热烈,只木木地回应:“别麻烦了,让他们永远活在我心中吧……”紧接着他在越洋电话中长叹一声,就不再言语了。我猜他又是眼神好遥远、好飘忽地望着无际的天空……父亲说他在十六岁时,也就是在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发生后,跟着学校离开老家山东聊城,做起了流亡学生,以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见过父母。

    ②“胜利后,你怎么不赶快回家呢?”听故事的我摇着父亲问。

    ③父亲回答:“我正在沙坪坝中央大学念大四,要先去南京校本部把书念完呀!”

    ④“那念完书后就赶快回家啊!”我焦急地说。

    ⑤“唉!谁知那时家乡成了个名词,回不去啦!”父亲继续说故事。

    ⑥“一九四六年秋天,我一到山东青岛,就焦急地打听聊城的消息,但家乡的消息根本传不出来。到了一九四七年底,听说国民党的军队已经弃守,有位堂兄从聊城逃到济南,我就兼程由青岛赶去济南会面。但这堂兄劝我先别急着回去,因我去过重庆,恐会拖累家人。所以望着近在咫尺的聊城,我不知如何是好!就在此时,胶济铁路即将被拦腰切断,再耽搁就回不了青岛。当时真是急得我捶胸顿足、扼腕兴叹!但也只有一步一回头地上了回青岛的火车。”

    ⑦“那后来呢?”我急急追问父亲。

    ⑧“后来……谁料得到当时国民党的军队会兵败如山倒?后来……不就和你妈逃到台湾来,就再也回不去啦!”

    ⑨故事就说到这儿,父亲长叹一声,不再言语了。他的眼神好遥远、好飘忽地望着无际的天空……虽然父亲不再言语,我却在他的眼神中读到他因一时犹豫所造成的锥心蚀骨的痛与自责。所以打那时起,我就暗暗下决心,将来要帮父亲找他的家人。

    ⑩一九八一年,我不顾父亲的木然,悄悄托人在山东聊城登起寻人启事。

    ⑪刚开始登报,我也没抱太大的希望,谁知半年后就收到了一封山东聊城蔡庄寄来的信。我拆信的手哆哆嗦嗦地抖个不停……信上捎来天大的好消息,说爷爷奶奶还活着,要父亲尽快回乡见上一面。我正要狂喜狂喊时,不经意瞄到信尾这自称是父亲堂侄儿的蔡宝意写的一行小字:我们这位堂叔本名应是蔡宝光,在家里还有一个等了他快一辈子的媳妇刘金娥……①看到这儿,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全身起鸡皮疙瘩,好似有无数的电流通过,上下不停地颤抖……颤抖……这么多年来我终于明白,每次提起爷爷奶奶,父亲总是沉默不语、怅然长叹的原因了;也终于明白母亲总是讥讽父亲是个一个字儿也蹦不出来的“木头人”的苦闷。这少小离家老大不回的痛,加上隐瞒曾做小丈夫的苦,几十年来就像石磨般一再地蹂躏着父亲的心,也难怪他被折磨成木头人哪!

    ⑫这封家书,让父亲背上了对婚姻不忠的原罪,让母亲在一夕之间成了小娘,让父母原本就不和的婚姻掀起了滔天巨浪。我望着那满怀期待却闯下大祸的家书,不知心中该怨谁。

    ⑬发飙了一百多天的母亲终于安静下来。到底一九四八年初,父亲来到自家门口却没有进去,除了逃避内战,也为逃一桩他不要的婚姻。对婚姻,他早做了抉择,聪明的母亲该明白吧。

    ⑭于是我劝父亲赶快经美国转赴大陆探亲。但因台湾当局的严厉警告,父亲坚持不敢走这条线路,我们也只有眼巴巴地等到一九八七年,台湾当局终于开放两岸观光了,这才急吼吼地经香港、北京直奔山东聊城蔡庄。

    ⑮当一群小辈簇拥出来一个满面风霜,双脚被缠过又放开,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看起来比父亲大上十岁的乡下农妇时,父亲完全不认人地问:“你是谁啊?”那农妇沙哑着声,有些腼腆地说:“我是刘金娥啊!”父亲愣了一下,先看了母亲一眼,然后焦急地问她:“咱父亲母亲还活着吗?”刘金娥不答话,请大家走进屋里,往前一指,两张遗像赫然摆在供桌上,奇怪的是,供桌上还放着一个早就被岁月洗褪了釉的空碗。

    ⑯蔡庄的人是怕父亲不回来,才撒下瞒天大谎。原来爷爷早在廿年前就过世了,而奶奶是在一九八一年才撒手人寰的。②刘金娥说:“我们娘……”她怯生生地看了眼母亲,改口说,“你娘生前每次开饭,都要放这个空碗在桌上。说这碗是你当年,也就是你十六岁那年,有天夜里突然由学校回来,喝了碗小米粥的碗。你这一去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完全没了音信。但你娘一直相信你还活着,她说你一定会活着回来看她的……”我大妈一面擦眼泪,一面指着供桌上和爷爷奶奶一起痴痴地等着父亲的那个空碗。

    ⑰一向言语不多的木头人父亲,终于在那个似曾相识的空碗面前完全崩溃了。他那忍了五十年的乡愁家恨,他那藏在心中五十年的自责与痛苦,终于像决了堤的黄河,一发不可收。只见他双腿慢慢跪了下来,望着他父母的遗像,号啕大哭……在我听来,父亲的哭声不是哭声,而是心灵深处那从未愈合的伤口,惨遭撕裂所发出的最痛苦的哀号,最愤怒的呐喊。但是,无论他怎样呐喊,又怎能唤回那五十年的岁月,那倚门而待、日日期盼的双眸,还有那两个心灵被扭曲的女人的青春?父亲心中的痛,是永远……也拔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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