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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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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浙南名校联盟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文学的远征

陈丹青

    ①二十三年前,1989年元月,木心先生在纽约为我们开讲世界文学史。初起的设想,一年讲完,结果整整讲了五年。后期某课,木心笑说:这是一场“文学的远征”。

    ②自1983到1989年,也是木心恢复写作、持续出书的时期。大家与他相熟后,手里都有木心的书。逢年过节,或借个什么由头,我们通宵达旦听他聊,或三五人,或七八人,窗外晨光熹微,座中有昏沉睡去的,有勉力强撑的,唯年事最高的木心,精神矍铄。

    ③木心在大陆时,与体制内晚生几无来往,稍事交接后,他曾惊讶地说:“原来你们什么都不知道啊!”这样子,过了几年,终于有章学林、李全武二位,纠缠木心,请他正式开课讲文艺,勿使珍贵的识见虚掷了。此外,众人另有心意:那些年木心尚未售画,生活全赖稿费,大家是想借了听课而交付若干费用,或使老人约略多点收益。“这样子算什么呢?”木心在电话里对我说,但他终于同意,并认真准备起来。

    ④事情的详细,不很记得了。总之,1989年元月15日,众人假四川画家高小华家聚会,算是课程的启动。那天满室哗然,很久才静下来。木心,浅色西装,笑盈盈坐在靠墙的沙发。那年他六十二岁,鬓发尚未斑白,显得很年轻。讲课的方式商定如下:地点,每位听课人轮流提供自家客厅;时间,寒暑期各人忙,春秋上课;课时,每次讲四小时,每课间隔两周,若因事告假者达三五人,即延后、改期,一二人缺席,照常上课。

    ⑤木心开讲后,则每次摊一册大号笔记本,密密麻麻写满字,是他备课的讲义。但我不记得他低头频频看讲义,只目灼灼看着众人,徐缓地讲,忽而笑了,说出滑稽的话来。当初宣布开课,他兴冲冲地说,讲义、笔记,将来都要出版。但我深知他哈姆雷特式的性格:日后几次恳求他出版这份讲义,他总轻蔑地说,那不是他的作品,不高兴出。

    ⑥木心讲课没有腔调——不像是讲课,浑如聊天,而他的聊天,清晰平正,有如讲课——他语速平缓,从不高声说话,说及要紧的意思,字字用了略微加重的语气,如宣读早经写就的文句。不止十次,我记得,他在某句话戛然停顿,凝着老人的表情,好几秒钟,呆呆看着我们。

    ⑦这时,我知道,他动了感情,竭力克制着,等自己平息。

    ⑧讲课最令我感到兴味的瞬间,是他临场的戏谈。

    ⑨木心的异能,即在随时离题:他说卡夫卡苦命、肺痨、爱焚稿,该把林黛玉介绍给卡夫卡;他说西蒙种葡萄养写作,昔年陶潜要是不就菊花而改种葡萄,那该多好!在木心那里,切题、切题、再切题,便是这些如叙家常的离题话。待我们闻声哄笑,他得意了,假装无所谓的样子——且慢,他在哄笑中又起念头,果然,再来一句,又来一句——随即收回目光,接着往下说。

    ⑩讲课中,他两次提到与他相熟的街头松鼠,还有寓所北墙密匝匝的爬墙虎:“它们没有眼睛哎!爬过去,爬过去!”每与我说起,木心啧啧称奇。忽一日,房主未经告知,全部拔去了,他如临大事,走来找我,狠狠瞪大眼睛:“那是强暴啊!丹青,我当天就想搬走!”

    ⑪有次上课,大家等着木心,太阳好极了。他进门就说,一路走来,觉得什么都可原谅,但不知原谅什么。那天回家后,他写成下面这首诗:

    五月将尽/连日强光普照/一路一路树荫/呆滞到傍晚/红胸鸟在电线上啭鸣/天色舒齐地暗下来/那是慢慢地,很慢/绿叶藂间的白屋/夕阳射亮玻璃/草坪湿透,还在洒/蓝紫鸢尾花一味梦幻,/都相约暗下,暗下/清晰 和蔼 委婉/不知原谅什么/诚觉世事尽可原谅

    ⑫二十年前,木心这样地走着,看着,“一路一路树荫”,其时正在前来讲课的途中;下课了,他走回家,“天色舒齐地暗下来”。

    ⑬那些年,众生多少是在异国谋饭的生熟尴尬中,不免分身于杂事,课程改期,不在少数,既经延宕,则跨寒暑而就春秋,忽忽经年,此即“文学远征”至于跋涉五年之久的缘故吧。

    ⑭“结业”派对,安排在女钢琴家孙韵寓所。应木心所嘱,我们穿了正装,分别与他合影。孙韵母女联袂弹奏了莫扎特第23号钢琴协奏曲。席间,众人先后感言,说些什么,此刻全忘了,只记得黄秋虹才刚开口,泪流满面。

    ⑮木心,如五年前宣布开课时那样,矜矜浅笑,像个远房老亲戚,安静地坐着,那年他六十七岁了。就我所知,那也是他与全体听课生最后一次聚会。他的发言的开头,引瓦莱里的诗。每当他借述西人的文句,我总觉得是他自己所写,脱口而出:

    ⑯你终于闪耀着了么?我旅途的终点。

2012年11月10日写在北京

(选自《<文学回忆录>后记》,有改动)

(1)、解释划线语词在句中的含义。

①后期某课,木心笑说:这是一场“文学的远征”。

②但我深知他哈姆雷特式的性格:日后几次恳求他出版这份讲义,他总轻蔑地说,那不是他的作品,不高兴出。

(2)、文章第⑪段引用木心的诗,简要分析其作用。
(3)、简要分析文中木心的性格特点。
(4)、联系全文谈谈你对结尾段落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蓝翅膀的游隼

    2010年秋季的一天,母亲来电话让我去夏营地帮大姐和牛倌把帐篷和畜群转场到秋营地。翌日,我就从县城乘班车到了夏日塔拉小镇,这个草原小镇正在修建楼房,天晴时尘土飞扬,下雨时泥泞不堪。

    父辈们熟悉的一切在这里已经荡然无存。20世纪的最后10年,过去牧人们骑着高头大马尽情驰骋的草地被一道道铁丝围栏阻挡了。尧熬尔人(裕固族)的鄂金尼部落,也就是如今夏日塔拉小镇北滩的两个尧熬尔人的牧村,可能有一半的人已经不懂自己的语言了。一条历史的河正在断流……

    我坐表弟的越野车到了夏营地。干活累了,躺在草地上闲看瞬息万变的天空白云。恍惚间我惊讶地看见在一片云中有很多年前我们家丢失的那只猫,它还是那么娇贵的样子,一边用爪子精心梳洗着自己的头、耳朵和脸,一边降尊纡贵地看着我们。在云中还有很多早已去世的前辈们,无论是他们的衣着、相貌还是气质都和现在的人迥然不同。我看到了祖父道帏·斯车穆加木参,还有鄂金尼部落的首领——我的外祖父尧熬尔·热布旦……

    这时,从雪山那边的红色悬崖那儿飞来一只蓝翅膀的游隼,在白云间静静地滑翔着,一会儿又飞快地忽上忽下地飞着,我的视线随着游隼消失在天地交接处那像梦一样的云雾间。此刻,羊群正在铁丝围栏里吃着草,一道道铁青色的铁丝围栏一直延伸到南边的雪山悬崖下。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自己家的羊群尽情地在绿茵茵的夏牧场吃草。再过几天,我们家的这群羊将全部出售。因为父母已经年迈,这几年一直住在定居点小镇上。只有大姐一人在牧场上放牧,牧场上有各种杂事,实在太辛苦。所以我父母计划把羊群出售后,只留下一百来头牦牛,再凑合着放牧一段时间,然后把草场和剩下的牦牛群承包给别人。到那时,我们这个世代放牧,须臾离不开草原的牧人之家,就彻底改变生活方式了。

    这些年来,太多的往事和我们这一代人渐行渐远。我亲眼目睹了牧场上的人和事转瞬间就变得和那些古老的传说一样遥远,我去追赶它们时,却发现就像我小时候在原野上追逐雨后的彩虹一样

    夏营地的黑帐篷里,父亲和大姐一言不发,该干什么还在干着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们的心情就如同天空灰黑的雨云。对真正的牧人而言,牲畜不仅仅是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而是一种深沉感情的寄托。大姐清楚每一只羊和牛都有一个或长或短的轶事 , 每一只羊和牛都有它的家族、血缘和迥然相异的性情。牲畜是联结牧人与天地万物的纽带,是上苍送来与牧人做伴的……

    太阳落下去了,帐篷旁边那条灌丛中的小路也暗淡下去了,一轮圆月升起在东边的墨绿色山顶上,而太白金星就在西边的红色悬崖之上闪烁,尧熬尔人把太白金星叫做“玛勒奇奥登”,意为“牧人之星”。我在帐篷外徘徊,帐篷里的炊烟正飘向远处的山峦间,我好像又回到了从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牧人生活中……

    第二天,雇来的拖拉机把帐篷拉往了秋营地。我和大姐赶着牛羊来到帐篷前的河谷里,走向秋牧场。我们在铁丝围栏分割成的一块块草地中间走着,从前直走的路如今却要转来绕去。走过沼泽和山峦,就是那条著名的巴彦哈拉山脊大道。阳光下,一道道银灰色的铁丝围栏像密集的蜘蛛网一样布满了起伏的山峦,但走在那条古老的山脊大道上,视野仍很开阔。南面就是伟大的祁连山,那座白雪耀眼的高峰就是阿米岗克尔神山之巅。我常常感谢自己生长在这个奇异的山下,有时候我会这样想:人生长在这样一个地方,而没能拥有一个恢弘壮阔的思想和精神,那他就愧对这个令人敬畏的高山草原和超出人们想象的游牧生活了。

    我们来到秋营地的山谷时,天色已晚,高悬西边天空的玛勒奇奥登——牧人之星或明或暗,一轮圆月刚刚从东边山峦上升起。

    几天后,我们家的羊群全部出售给别人了。

    多年后,夏营地旁的黑帐篷前面仍然是那条长满灌木的山谷和雪水河。一群刚出生不久的黑色、紫红和褐色的小牛犊跟着乳牛在沼泽地上吃草。大姐说牛群和帐篷刚搬到夏营地时,有个乳牛生下了一个火红的小牛犊,第二天她早早去看那个小牛犊,却发现它被狼吃了。她还说这几年狼好像一下子多起来了。我知道这是因为山里开矿修路,经常有炸药爆破,野兽被惊吓后从深山里跑了出来,而山外却被一天天增多的人和牲畜占领,野兽走投无路……

    我父亲对我说,这几年不少年轻牧民把刚生下才三四个月的小羊羔、小牛犊出售,说这样母羊、母牛上膘很快,其实是因为来钱快。小羊羔、小牛犊被贩子赶走后,满耳都是母羊、母牛撕心裂肺的哀鸣……

    每个云淡风轻的傍晚,玛勒奇奥登——牧人之星,都在紧挨着牧场的祁连山之巅熠熠闪烁,明亮而又遥远,她淡漠、从容而冷静地凝视着这一切。

    从1972年被送到寄宿制学校读书的那个冬天开始,我就如同那只从雪山边的红色悬崖上飞来的蓝翅膀的游隼,独自滑翔游弋在原野和城市、梦想和现实之间……

(节选自铁穆尔同名散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追风筝的人(节选) 

卡勒德·胡赛尼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

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

    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捕蟹者说

王充闾

    望着阶前悦目的黄花,我想起那句“对菊持螯”的古话,蓦然触动了乡思。

    西晋文学家张翰,因见秋风起而兴“莼鲈之思”,想起了家乡吴中的菰菜、莼羹和鲈鱼脍,遂命驾东归。鲈鱼脍,常见于古代诗文,名气很大,该是上好的佳肴,但菰菜却没有什么味道,莼羹也未见得怎样的鲜美。我想,无论如何它们也比不上我的故乡那肉嫩膏肥、风味绝佳的蟹鲜。

    河蟹咸水里生,淡水里长,一生两度回游于河海之间。我的家乡地近海口,处于九河下梢,向来是河蟹生长的理想地带。那里流传着许多关于蟹的传说,有个红罗女的故事,凄楚动人。

    据说很早很早以前,河口有一个蟹王。背壳赛过大笸箩,螯上夹钳像农户用的木杈,目光灼灼如炬。每当星月不明的暗夜,便耀武扬威地出来伤人,成了乡间一害。这年秋天,村头来了一个身披红罗、手持双剑的卖艺女郎,说是能降魔伏怪。于是,便和蟹王斗起法来,鏖战了三天三夜,女郎终因体力不支,被蟹王吞掉,但事情并没有完结。此后,连续数日,大雾弥天。天晴后,人们发现蟹王死在岸边,从此,妖怪就平息了。

    这当然是神话传说,但据群众讲,至今螃蟹还很怕大雾,却是事实。老辈人口耳相传,道光年间中秋节过后,一个浓雾弥漫的晚上,突然,河里“刷刷刷”响声一片,螃蟹成群结队急急下海,顿时河面上黑鸦鸦一片铺开,有的小渔船都被撞翻了。

    螃蟹雅号“无肠公子”,又称“铁甲将军”,千百年来,一直活跃在诗人词客的笔下。有对它进行嘲骂的(当然是借物讽人):“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未游沧海早知名,有骨还从肉上生。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有些诗感喟身世,寄慨遥深:“怒目横行与虎争,寒沙奔火祸胎成。虽为天上三辰次,未免人间五鼎烹。”“勃窣蹒跚烝涉波,黄泥出没尚横戈。也知觳觫元无罪,奈此樽前风味何!”有人把黄庭坚这两首诗比作《史记·项羽本纪》,实属过誉;但指出诗人意在咏叹叱咤风云的悲剧人物,也似有些道理。

    还有些诗借题发挥,咏怀抒愤。吾乡近代诗人于天墀,出于对横行乡里、鱼肉人民的高俅式的恶棍的痛恨,乘着酒兴,写下了一首《捕蟹》七绝:“爬沙里处费工程,隔岸遥闻下簖声。毕竟世间无辣手,江湖多少尚横行!”人们从不同角度咏蟹寄怀,见仁见智,独具慧眼。

    但是,“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对于蟹味的鲜美,古往今来,认识却是一致的。在现代国内外市场上,河蟹与海参、鲍鱼平起平坐,被誉为“水产三珍”。其实,早在一千年前,人们就很抬举它的位置。东晋时期的毕茂世,经常左手持螯,右手把酒,说是“真堪乐此一生”。

    后世还有个叫冯梦桢的,敬事紫柏大师,潜心奉佛。一天,两人同赴筵席。冯因贪食蟹鲜,痛遭师尊的棒喝,但终竟不改其馋。据他在日记中记载,“午后复病,盖疟也。不知而啖鱼蟹,益为病魔之助矣。”即此,亦足证蟹味之鲜美。大诗人李白是很喜欢吃蟹的,他写过“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的诗句。在曹雪芹笔下,连那个温文尔雅的苏州姑娘林黛玉,也还啧啧称赞“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哩!

    不过,就我体察,蟹味美则美矣,但随着情况的不同,人们的感觉也时有差异。四十年来,我吃过无数次家乡的河蟹,而感到风味最美的是童年时节在草原上野餐那一次。

    那年秋天,我随父亲去草场割柴。河清云淡,草野苍茫,望去有江天寥廓之感。休息时,父亲领我去沙河岸边掏洞蟹。原以为洞中捉蟹,手到擒来,谁知这绝非易事。我刚把手探进去,就被双钳夹住,越躁动夹得越紧,疼得我叫了起来,父亲告诫我:悄悄地挺着,别动。果然,慢慢地蟹钳松开了,但食指已被夹破。

    父亲过来从洞中把螃蟹捉出,并作了示范。用拇指和中指紧紧掐住蟹壳后部,这样,双螯就无所施其伎了。还教我把捉来的大蟹一个个用黄泥糊住,架在干柴上猛烧,然后摔掉泥壳,就露出一只只青里透红的肥螯,吃起来鲜美极了。

    后来,学到了多种多样的捕蟹办法:编插苇帘,设“迷魂阵”,诱蟹就范:拦河挂索,迫蟹上岸;在秋粮黄熟的田埂,提灯照捕:驾一叶扁舟,设饵垂钓……无论哪种办法,都比掏洞捕捉轻巧得多。但说来奇怪,吃起来,味道却总是略逊一筹。

    我想,未必草原上的螃蟹风味独佳,恐怕还是主观上的感觉在起作用——得之易者其味淡,得之难者其味鲜。王安石说过“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把这番道理推演一下,是不是也可以说:甘食美味往往出现在艰辛劳动之后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告别白鸽

陈忠实

    老舅到家里来,话题总是离不开退休后的生活内容,谈到他还可以干翻扎麦地这种最重的农活儿,很自豪的神情;又说起他还养着一群鸽子,到山坡上放羊时或每月进城领取退休金时,顺路都要放飞自己的鸽子。我当时饶有趣味地询问了几句,没想到一周后舅舅竟带了一对白鸽来,说要让它们直接把蛋下在家里,以后孵出来的小鸽便认我这儿为家。我就这么望眼欲穿地等待了几个月,终于等来了一对通体纯白、如天宫降临的仙女般圣洁的小白鸽。

    于是,在我家那幢破烂失修的房脊上,多了一道四只白鸽们亭亭玉立的风景。

    夕阳绚烂的光线投射过来,老白鸽和幼白鸽的羽毛红光闪耀。我扬起双手,拍出很响的掌声,激发它们飞翔。两只老白鸽先后起飞。小白鸽飞起来又落下去,似乎对自己能否翱翔蓝天缺乏自信,也许是第一次飞翔的胆怯。两只老白鸽就绕着房子飞过来旋过去,无疑是在鼓励它们的儿女勇敢地起飞。果然,两只小白鸽起飞了,翅膀扇打出啪啪啪的声响,跟着它们的父母彻底离开了屋脊,转眼就看不见了。

    我走出屋院站在街道上,树木笼罩的村巷依然遮挡视线,我就走向村庄背靠的原坡,树木和房舍都在我眼底了。我的白鸽正从东边飞翔过来,沐浴着晚霞的橘红。沿着河水流动的方向,翼下是蜿蜒着的河流,如烟如带的杨柳,正在吐絮扬花的麦田。四只白鸽突然折转方向,向北飞去,那儿是骊山的南麓,那座不算太高的山以风景和温泉名扬历史和当今,烽火戏诸侯和捉蒋兵谏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的对面。两代白鸽掠过气象万千的那一道道山岭,又折回来了,掠过河川,从我的头顶飞过,直飞上白鹿原顶更为开阔的天空。原坡是绿的,梯田和荒沟有麦子和青草覆盖,这是我的家园一年四季中最迷人最令我陶醉的季节,而今又有我养的四只白鸽在山原河川上空飞翔,这一刻,世界对我来说就是白鸽

    这一夜我失眠了,脑海里总是有两只白色的精灵在飞翔,早晨也就起来晚了。我猛然发现,屋脊上只有一双幼鸽。老白鸽呢?我不由地瞅瞄天空,不见踪迹,便想到它们大约是捕虫采食去了。直到乡村的早饭已过,仍然不见白鸽回归,我的心里竟然是惶惶不安。这当儿,舅父走进门来了。

    “白鸽回老家了,天刚明时。”

    我大为惊讶。昨天傍晚,老白鸽领着儿女初试翅膀飞上蓝天,今日一早就飞回舅舅家去了。这就是说,在它们来到我家产卵孵蛋哺育幼鸽的整整两个多月里,始终也没有忘记老家故巢,或者说整个两个多月孵化哺育幼鸽的行为本身就是为了回归。我被这生灵深深地感动了,也放心了。我舒了一口气:“噢哟!回去了好。我还担心被鹰鹞抓去了呢!”

    留下来的这两只白鸽的籍贯和出生地与我完全一致,我的家园也是它们的家园。它们更亲昵地甚至是随意地落到我的肩头和手臂,不单是为着抢啄玉米粒儿;我扬手发出手势,它们便心领神会从屋脊上起飞,在村庄、河川和原坡的上空,做出种种酣畅淋漓的飞行姿态,山岭、河川、村舍和古原似乎都舞蹈起来了。然而在我,却一次又一次地抑制不住发出吟诵:这才是属于我的白鸽!而那一对老白鸽嘛……毕竟是属于老舅的。我也因此有了一点点体验,你只能拥有你亲自培育的那一部分……

    当我行走在历史烟云之中的一个又一个早晨和黄昏,当我陷入某种无端的无聊无端的孤独的时候,眼前忽然会掠过我的白鸽,心间忽然会闪过我的吟诵,淤积着历史尘埃的胸脯里便透进一股活风。

    直到惨烈的那一瞬,至今依然感到手中的这支笔都在颤抖。那是秋天的一个夕阳灿烂的傍晚,河川和原坡被果实累累的玉米棉花谷子和各种豆类覆盖着,人们也被即将到来的丰盈的收获鼓舞着,村巷和田野里泛溢着愉快喜悦的声浪。我的白鸽从河川上空飞过来,在接近西边邻村的村树时,转过一个大弯儿,就贴着古原的北坡绕向东来。两只白鸽先后停止了扇动着的翅膀,做出一种平行滑动的姿态,恰如两张洁白的纸页飘悠在蓝天上。正当我忘情于最轻松最愉悦的欣赏之中,一只黑色的幽灵从原坡的哪个角落里斜冲过来,直扑白鸽。白鸽惊慌失措地启动翅膀重新疾飞,然而晚了,那只飞在头前的白鸽被黑色幽灵俘掠而去。我眼睁睁地瞅着头顶天空所骤然爆发的这一场弱肉强食、侵略者和被屠杀者的搏杀……只觉眼前一片黑暗。当我再次眺望天空,惟见两根白色的羽毛飘然而落,我在坡地草丛中拣起,羽毛的根子上带着血痕,有一缕血腥气味。

    侵略者是鹞子,这是家乡人的称谓,一种形体不大却十分凶残暴戾的鸟。

    老屋屋脊上现在只有一只形单影孤的白鸽。它有时原地转圈,发出急切的连续不断的咕咕的叫声;有时飞起来又落下去,刚落下去又飞起来,似乎惊恐又似乎是焦躁不安。我无论怎样抛撒玉米粒儿,它都不屑一顾更不像往昔那样落到我肩上来。它是那只雌鸽,被鹞子残杀的那只是雄鸽。它们是兄妹也是夫妻,它的悲伤和孤清就是双重的了。

    过了好多日子,白鸽终于跳落到我的肩头,我的心头竟然一热,立即想到它终于接受了那惨烈的一幕,也接受了痛苦的现实而终于平静了;我把它握在手里,光滑洁白的羽毛使人产生一种神圣的崇拜。

    然而正是这一刻,我决定把它送给邻家一位同样喜欢鸽子的贤,他养着一大群信鸽。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非攻(节选)

鲁迅

他穿过厨下,到得后门外的井边,绞着辘轳,汲起半瓶井水来,捧着吸了十多口,于是放下瓦瓶,抹一抹嘴,跑进厨房里,道:

“耕柱子!给我和起玉米粉来!”

耕柱子恰恰从堂屋里走到,是一个很精神的青年。

“先生,是做十多天的干粮罢?”他问。

“对咧。”墨子说。“公孙高走了罢?”

“走了,”耕柱子笑道。“他很生气,说我们兼爱无父,像禽兽一样。”墨子也笑了一笑。

“先生到楚国去?”

“是的。你也知道了?”墨子让耕柱子用水和着玉米粉,自己却取火石和艾绒打了火,点起枯枝来沸水,眼睛看火焰,慢慢的说道:“我们的老乡公输般,他总是倚恃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兴风作浪的。造了钩拒,教楚王和越人打仗还不够,这回是又想出了什么云梯,要怂恿楚王攻宋去了。宋是小国,怎禁得这么一攻。我去按他一下罢。”

他看得耕柱子已经把窝窝头上了蒸笼,便回到自己的房里,在壁厨里摸出一把盐渍藜菜干,一柄破铜刀,另外找了一张破包袱,等耕柱子端进蒸熟的窝窝头来,就一起打成一个包裹。衣服却不打点,也不带洗脸的手巾,只把皮带紧了一紧,走到堂下,穿好草鞋,背上包裹,头也不回的走了。从包裹里,还一阵一阵的冒着热蒸汽。

“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呢?”耕柱子在后面叫喊道。

“总得二十来天罢,”墨子答着,只是走。

墨子走进宋国的国界的时候,草鞋带已经断了三四回,觉得脚底上很发热,停下来一看,鞋底也磨成了大窟窿,脚上有些地方起茧,有些地方起泡了。他毫不在意,仍然走:沿路看看情形,人口倒很不少,然而历来的水灾和兵灾的痕迹,却到处存留,没有人民的变换得飞快。走了三天,看不见一所大屋,看不见一棵大树,看不见一个活泼的人,看不见一片肥沃的田地,就这样的到了都城。

城墙也很破旧,但有几处添了新石头:护城沟边看见烂泥堆,像是有人淘掘过,但只见有几个闲人坐在沟沿上似乎钓着鱼。

“他们大约也听到消息了,”墨子想。细看那些钓鱼人,却没有自己的学生在里面。

他决计穿城而过,于是走近北关,顺着中央的一条街,一径向南走。城里面也很萧条,但也很平静;店铺都贴着减价的条子,然而并不见买主,可是店里也并无怎样的货色:街道上满积着又细又粘的黄尘。

“这模样了,还要来攻它!”墨子想。

他在大街上前行,除看见了贫弱而外,也没有什么异样。楚国要来进攻的消息,是也许已经听到了的,然而大家被攻得习惯了,自认是活该受攻的了,竟并不觉得特别,况且谁都只剩了一条性命,无衣无食,所以也没有什么人想搬家。待到望见南关的城楼了,这才看见街角上聚着十多个人,好像在听一个人讲故事。

当墨子走得临近时,只见那人的手在空中一挥,大叫道:

“我们给他们看看宋国的民气!我们都去死!”墨子知道,这是自己的学生曹公子的声音。

然而他并不挤进去招呼他,匆匆的出了南关,只赶自己的路。又走了一天和大半夜,歇下来,在一个农家的檐下睡到黎明,起来仍复走。草鞋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穿不住了,包袱里还有窝窝头,不能用,便只好撕下一块布裳来,包了脚。不过布片薄,不平的村路梗着他的脚底,走起来就更艰难。到得下午,他坐在一株小小的槐树下,打开包裹来吃午餐,也算是歇歇脚。远远的望见一个大汉,推着很重的小车,向这边走过来了,到得临近,那人就歇下车子,走到墨子面前,叫了一声“先生”,一面撩起衣角来揩脸上的汗,喘着气。

“这是沙么?”墨子认识他是自己的学生管黔敖,便问。

“是的,防云梯的。”

“别的准备怎么样?”

“也已经募集了一些麻,灰,铁。不过难得很:有的不肯,肯的没有。还是讲空话的多……”

“昨天在城里听见曹公子在讲演,又在玩二股什么‘气’,嚷什么‘死’了。你去告诉他:不要弄玄虚:死并不坏,也很难,但要死得于民有利!”

“和他很难说,”管黔敖怅怅的答道。“他在这里做了两年官,不大愿意和我们说话了……”

“禽滑厘呢?”

“他可是很忙。刚刚试验过连弩:现在恐怕在西关外看地势,所以遇不着先生。先生是到楚国去找公输般的罢?”

“不错,”墨子说,“不过他听不听我,还是料不定的。你们仍然准备着,不要只望着口舌的成功。”

管黔敖点点头,看墨子上了路,目送了一会,便推着小车,吱吱嘎嘎的进城去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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