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时间:2024-07-13 浏览次数:219 类型:期末考试
2020年春节前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彻底打乱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节奏,疫情来势之凶,传播速度之快,蔓延范围之广,社会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之大,空前绝后,前所未有。
十四亿中国人被突然关在了家中,每个人都体验了从恐慌、焦虑,到感动、期盼等多种情绪的折磨与激励。多数人突然想明白了许多事情,就像心灵经历了一场洗礼。
①学习方面:
②生活安排方面:
③配合疫情防控方面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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