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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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部分重点中学2019-2020年高三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丁大厨

金鸿

    “爸,你就出山一回吧,否则,我怎么买房子啊?”儿子丁盛说。

    “老丁,不是我说你,上个电视节目有这么难吗?咱们家那点存款,离买新房还悬空八只脚呢!”老婆梅阿姨叹着气。

    丁大厨看看他俩,又摸摸早磨掉了黑漆的椅子,瞧瞧被烟火熏得发黑的白墙,墙上挂着丁大厨与著名评弹演员老顾、著名画家老章的合影。他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双喜”香烟,抽出一根,点燃了,猛吸了几口,说话了:“豁出去了。为了盛盛,参加!”

    丁大厨决定参加的是电视台搞的民间厨艺达人秀,年度总冠军可以赢取房地产商赞助的一套新房。丁大厨退休前只是一家单位食堂的烧菜师傅,他的师父倒曾在松鹤楼、得月楼等著名餐馆里当过厨师,他也得了些真传。过年的时候,桃花坞的木刻年画张贴在木门上,苏式红灯笼高挂在门口,客厅里高朋满座热热闹闹,丁大厨一个人在厨房里煎炒烹炸焖溜熬炖,也不觉得累。凡是到过丁大厨家的亲戚朋友,无不夸他的苏帮菜地道,味道好。

    丁大厨报了名就后悔了。万一自己烧的菜不被评委认可,一世英名可就毁了。想了半天.他想不出好法子.便把小舅子梅教授请来喝酒。梅教授啜了一口丁大厨泡的青梅酒后,缓缓道:“现在饭店里的苏帮菜已经不正宗了,你只有返璞归真,烧最最正宗的苏帮菜,才有机会获胜。”丁大厨笑了:“不瞒你说,我只会烧苏帮菜,其他的,我也不太会。”梅教授说果真如此,便已成功一半。

    丁大厨又问梅教授烧哪个菜。梅教授问“苏”字的繁体字怎么写,丁大厨说草头下面一个鱼一个禾。梅教授激动地拍了下桌子道:“没有鱼没有米,就不是苏州了。如今烧菜,自然是烧鱼啦!”

    比赛倒也顺利,丁大厨凭借一道“火夹鳜鱼”拿了周冠军,又凭着一道“红烧划水”拿了月冠军,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丁大厨依旧侍弄侍弄花草,喝喝老酒听听评弹,偶尔给上门的朋友做几个菜。

    年度总冠军比赛那天,除了自家亲戚,老顾、老章都亲临现场为丁大厨加油,引得人群一阵激动。丁大厨准备烧“松鼠桂鱼”,这道菜是苏帮莱的经典名菜,丁大厨的师父得过名家真传,也是丁大厨的拿手绝活。可当他去取鱼时傻眼了,定好的鳜鱼变成了鲈鱼。他立刻找到主持人说明情况,主持人一听也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丁大厨急忙跑下台想叫儿子去换鱼,但时间明显已经来不及了。这时,一旁的老顾说:“老丁啊,你也别着急,我们苏州老话不是说‘甜中意,咸欢喜’吗?鳜鱼也好鲈鱼也好,都是鱼,只要年年有鱼,日子就好过……”丁大厨点头笑了笑,返回到了台上。看着盆里悠游的鲈鱼,想到烧菜的快活逍遥,他从容地开始操作起来……

    轮到丁大厨介绍自己的菜了,原来他烹制的是“清蒸鲈鱼”。底下有观众发出了嘘声.因为这道菜简单易行,堪称家常菜。他让评委尝尝味道,评委说,这“清蒸鲈鱼”做得太妙了。鱼的味道酸甜苦辣成都有,似乎用了特殊的调汁,太与众不同了。丁大厨缓缓道:“这便是家乡的味道。亲人朋友离世了谓之酸,大家一起喝酒聊天谓之甜,朋友远离家乡谓之苦,生活艰辛谓之辣,说点风趣的话谓之咸。我做的这道‘清蒸鲈鱼’,好多朋友都品尝过。我有位画家朋友老章,曾经到外国去打拼,但是有一天,他说忽然想吃我烧的鲈鱼,于是就回来了,现在他就在现场。”,观众们的视线都投向老章,他立刻站起来,向丁大厨鼓掌致意。现场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主持人宣布得分时,丁大厨的后援团开始紧张了,台上的丁大厨倒是一脸坦然。分数出来,丁大厨以0.1分之差屈居亚军,获得了十万元的奖励。

回到家,在老顾的评弹声里,丁大厨啜了口老酒,呵呵笑道:“我爸在世时,曾与我说过一副对联:山水花竹,无恒主人,得闲便是主人:富贵贫贱,总难称意,知足便是称意。能拿到亚军,还有十万元奖金,我已经很知足了。过几天,让盛盛拿着这钱去付个首付,房子小一点没关系,够住就行。”

    老章举起了酒杯,说:“丁大厨不愧是丁大厨。干杯!”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头通过磨掉漆的椅子、熏黑的白墙的描述道出了丁大厨家境一般的现状,又通过抽烟的系列动作,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丁大厨心理变化过程。 B、总冠军比赛时,文中说“松鼠桂鱼”是经典名菜,丁大厨的师父得过“真传”,是丁大厨的“拿手绝活”,看似闲笔,实则为情节陡转做铺垫。 C、丁大厨为“房子”出山参赛,一路过关斩将,虽技艺高超,最后却因突发状况没得到冠军。一波三折的情节反映出世事难料、人生无常的主题。 D、“火夹鳜鱼”等一道道传统的苏帮名菜、苏州评弹、苏州木刻年画以及苏式红灯笼等构成了一幅地方风情画,也营造出了醇香浓厚的人文氛围。
(2)、小说结尾处老章为何说“丁大厨不愧是丁大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中划线的这段话有何好处?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水灾,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兰花

李德霞

    大清早,马兰花从蔬菜批发市场接了满满一车菜回来。车子还没扎稳,邻摊卖水果的三孬就凑过来说:“兰花姐,卖咸菜的麻婶出事了。”马兰花一惊:“出啥事啦?”三孬说:“前天晚上,麻婶收摊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幸亏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里,听说现在还在抢救呢。”

    马兰花想起来了,难怪昨天就没看见麻婶摆摊卖咸菜。三孬又说:“前天上午麻婶接咸菜钱不够,不是借了你六百块钱吗?听说麻婶的女儿从上海赶过来了,你最好还是抽空跟她说说去。”

    整整一个上午,马兰花都提不起精神来,不时地瞅着菜摊旁边的那块空地发呆。以前,麻婶就在那里摆摊卖咸菜,不忙的时候,就和马兰花说说话,聊聊天,有时买菜的人多,马兰花忙不过来,不用招呼,麻婶就会主动过来帮个忙……

    中午,跑出租车的男人进了菜摊。马兰花就把麻婶的事跟她男人说了。男人说:“我开车陪你去趟医院吧。一来看看麻婶,二来把麻婶借钱的事跟她女儿说说,免得日后有麻烦。”

    马兰花就从三孬的水果摊上买了一大兜水果,坐着男人的车去了医院。麻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门口的长椅上,麻婶的女儿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马兰花安慰了一番,放下水果就出了医院。男人撵上来,不满地对马兰花说:“我碰你好几次,你咋不提麻婶借钱的事?”

    马兰花说:“你也不看看,那是提钱的时候吗?”男人急了 :“你现在不提,万一麻婶救不过来,你找谁要去?”马兰花火了 :“你咋尽往坏处想啊?你就肯定麻婶救不过来?你就肯定人家会赖咱那六百块钱?啥人啊!”男人铁青了脸,怒气冲冲地上了车。一路上,男人把车开得飞快。

    第三天,有消息传来,麻婶没能救过来,昨天她女儿火化了麻婶,带着骨灰连夜飞回了上海。男人知道后,特意赶过来,冲着马兰花吼:“钱呢?麻婶的女儿还你了吗?老子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男人离开时,一脚踢翻一只菜篓子,红艳艳的西红柄滚了一地。马兰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从此,男人耿耿于怀,有事没事就把六百块钱的事挂在嘴边。马兰花只当没听见。 一天,正吃着饭,男人又拿六百块钱说事了。男人说:“咱都进城好几年了,住的房子还是租来的,你倒好,拿六百块钱打了水漂儿。”马兰花终于憋不住了,眼里含着泪说:“你有完没完?不就六百块钱吗?是个命!就当麻婶是我干妈,我孝敬了干妈,成了吧?”男人一撂碗,拂袖而去,把屋门摔得山响。

    日子水一样流淌。转跟,一个月过去。这天,马兰花卖完菜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系着围裙,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马兰花呆了,诧异地说:“日头从西边出来啦?”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嘴快,说:“妈妈,是有位阿姨给你寄来了钱和信,爸爸高兴, 说是要犒劳你的。”马兰花看着男人说:“到底咋回事?”

    男人挠挠头,嘿嘿一笑:“是麻婶的女儿从上海寄来的。”“信里都说了些啥?” 男人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汇款单和一封信,说:“你自己看嘛。”

    马兰花接过信,就着灯光看起来。信中写道:“兰花姐,实在是对不起了。母來去世后,我没来得及整理她的东西,就大包小包地运回上海了。前几天清理母亲的遣物时,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本本,上面记着她借你六百块钱的事,还有借钱的日期,根据时间推断,我敢肯定,母亲没有还这笔钱。本来母亲在医院时,你还送了一兜水果过来,可你就是没提母亲借钱的事。还好我曾经和母亲到你家串过门,记着地址。不然麻烦可就大了。汇去一千元,多出来的四百块算是对大姐的一点心意吧。还有一事,我听母亲说过,大姐一家住的那房子还是租来的,母亲走了,房子我用不上,一时半会儿也卖不了,大姐如果不嫌弃,就搬过去住吧,就当帮我看房子了,钥匙我随后寄去。”

    马兰花读着信,读出满眼的泪水……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穿白衬衫的老黄

陈年喜

    我现在打工的地方,当地人采买生活日用品时使用的背篓非常有特点,竹篾编织,圆筒形,很高,上至肩头下到屁股,方便行走也方便就着地坎歇息,不占双手还能负重。市场上,乡下来赶集的人们都背着背篓。背篓里装着辣椒、白菜、竹笋、李子、葡萄、黄瓜……早市时县城的巷头巷尾,是一片背篓的世界。

    出蓝天菜市场东门往左拐不远,是白马市场,在拐弯的地方,我邂逅了老黄,准确地说是先邂逅了他的一篓黄瓜。这是一篓带着顶花、来自乡下的黄瓜,浑身沾满了乡间的露水。采花的土黄蜂大概离开花蕊不久,嫩黄的花粉溢出了蕊心。

    这是真正的黄瓜,老品种,在很多地方已经失种。一半绿一半黄,黄绿纠缠在一起,咬一口,脆,脆里有一股香。大多黄瓜本来无味,因为这一股香,这黄瓜味道复杂无尽,它不像新式品种,粗而短,无刺,简单。黄瓜的主人穿一件白衬衫,干净、齐整,和市场的纷杂,和他的一篓黄瓜显得很不搭调。“给我来五斤。”我的北方普通话让他一愣:“你一个人吃?”我说是。“黄瓜不过当天,过了就蔫了,二斤够你一天了。”他用老式盘子秤称了二斤给我。那天,知道了他姓黄,家住在有些路程的乡下。

    三天一集,老黄几乎一集不落,卖些别的,多数还是卖黄瓜。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不是本地人,是南方人,因为做生意亏得血本无归,老家回不去了,经人介绍,在这边乡下买了农村的老房子,落了户。没了本钱,种些菜卖。人活着,得吃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有一回喝酒,三杯下肚,他突然唱起了《牡丹亭》。不知道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那婉约的唱腔吓我一跳。人声鼎沸的饭店大厅,他一件白衬衫,与时令已然不相宜,只有头上渐白的头发与早到的秋天有些相配。

    有一段时间,老黄不卖黄瓜菜果了,他到城里做装修。似乎做得还不错,手下有了十多个工人,单子接得很大,业务扩大到水暖、基建,买了辆二手皮卡车。

    生活是一个围城,每个人的围城都墙高院深。关于老黄的私人生活,没有人知道一二。有一天,他跟人打架了,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临河路大排档是小城最红火的大排档,夜夜人群不息。邻桌是一群鲜衣怒马的青年。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起来,一位壮汉抽了一位女子一个耳光,又一个耳光,女子连连赔罪,嘴角流着血。老黄实在看不下去,把女子拉到自己身后。双方一场混战,对方人多,老黄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满面。那群人扬长而去,老黄从地上爬起来,洗净了脸,把女子送回了住处。我说你这是何苦,他说我受不了人被欺负。

    过了一段时间,老黄又摆起了菜摊,位置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离开了近一年,那个位置还在,仿佛知道他还会回来一样。他说家里的土地已经荒掉,现在卖的菜都来自批发市场。他每次都会带一些黄瓜给我,不过是新品种,根根绿得吓人,有一尺多长。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要走了。”我问去哪里,他答说不知道。在下着小雨的街上,我们紧紧抱了一下,互相拍了拍背。他那件白衬衫已经有些旧了,质地依旧精良。衬衫套在夹克里,我突然看见衣领间有一行字,绢秀的黄丝绣成。

    后来听人说,老黄被欠了很多钱,也欠了别人很多钱,为了还债,他卖了乡下的房子,卖了皮卡。我每天上下班,还是打蓝天市场和白马市场连接的拐角处经过。不自觉地总要看一眼那个摊位,摊位早已换上了别人,摊煎饼的小夫妻忙乎得热气腾腾。我有时想起那些黄绿相间的黄瓜,有时想起杳无音信的老黄,有时把他们一同想起,或者遗忘。

    那件雪白的衬衫是一个永远无解的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无眠的晚上,我有时也会突然唱起来,不过不是昆曲,是秦腔。怕打扰隔壁的人,我用被子把头包起来,歌词和我的声音,一起落在枕巾的纹路里。

(选自《新华日报》2018.6.16第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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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二午睡时刻(节选)

马尔克斯

    神父打量了她一眼。那个女人忍住悲痛,两眼直直地盯住神父。神父的脸刷的下子红了。他低下头准备填一张表。一边填表一边询问那个女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她毫不迟疑地、详尽准确地做了回答,仿佛是在念一份写好的材料。神父头上开始冒汗了。女孩子解开左脚上的鞋扣,把鞋褪下一半,用脚后跟踩在鞋后帮上。然后把右脚的鞋扣解开,也用脚趿拉着鞋。

事情发生在上礼拜一凌晨三点钟,离开这里几条街的地方。寡妇雷薇卡太太孤身一人住在一所堆满东西的房子里。那一天,在细雨的淅沥声中雷薇卡太太听见有人从外边撬临街的门。她慌忙起来,摸着黑从衣箱里拿出一支老式手枪。这支枪自从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那时候起就没有人用过。雷薇卡太太没有开灯,就朝大厅走去。她不是凭门锁的响声来辨认方向的。二十八年的独身生活在她身上产生的恐惧感使她不但能够想象出门在哪里,而且能够准确地知道门锁的高度。她两手举起枪,闭上眼睛,猛一扣扳机。这是她生平第一次打枪。枪响之后,周围立刻又寂然无声了,只有细雨落在锌皮屋顶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她随即听到在门廊的水泥地上响起了金属的碰击声和一个低哑的、有气无力的、极度疲惫的呻吟声:“哎哟!我的妈!”清晨,在雷薇卡太太家的门前倒卧着一具男尸。死者的鼻子被打得粉碎,他穿着一件花条的法兰线上衣,一条普通的裤子腰中没有系皮带,而是系着一根麻绳,光着脚。镇上没有人认识他是谁。

    “这么说他叫卡洛斯・森特诺。”神父填完表,嘴里咕咕哝哝地说。

    “卡洛斯・森特诺,”那个女人说,“是我的独生子。”

神父又走到柜子跟前。在柜门里钉子上挂着两把大钥匙,上面长满了锈。在小女孩的想象中公墓的钥匙就是这个样子;女孩子的妈妈在小的时候也这么想过。神父本人大概也曾经设想过圣彼得的钥匙就是这么个样子。神父把钥匙摘下来,放在栏杆上那本打开的笔记本上,用食指指着写了字的那一页上的一处地方,眼睛瞧着那个女人,说:

    “在这儿签个字吧!”

    女人把皮包夹在腋下,胡乱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小姑娘拿起鲜花,趿拉着鞋走到栏杆前,两眼凝视着妈妈。

    神父呼了一口气。

    “您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他引上正道吗?”

女人签完字回答说:

    “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神父看看那个女人,又看看那个女孩子。看到她们根本没有要哭的意思,感到颇为惊异。那个女人还是神色自如地继续说:

    “我告诉过他不要偷人家的东西吃,他很听我的话。过去他当拳击手,有时候叫人打得三天起不来床。”

    “他没有办法,把牙全都拔掉了。”女孩子插嘴说。

    “是的,”母亲证实说,“那时候,我每吃一口饭,都好像看到礼拜六晚上他们打我儿子的那个样子。”

    “哎!上帝的意志是难以捉摸的。”神父说。

    神父本人也觉得这句话没有多大的说服カ,一则是因为人生经验已经多少把他变成一个怀疑主义者了,再则是因为天气实在太热。神父叮嘱她们把头包好,免得中暑他连连打着哈欠,几乎就要睡着了。他睡意朦胧地指点母女俩怎样才能找到卡洛斯·森特诺的墓地。还说回来的时候不要叫门,把钥匙从门缝下塞进来就行了。要是对教堂有什么施舍,也放在那里。那个女人注意地谛听着神父的讲话,然后向他道了谢,脸上没有丝毫的笑容。

    在临街的大门打开之前,神父就觉察到有人把鼻子贴在纱门上往里瞧。那是一群孩子。大门敞开后,孩子们立刻一哄而散。在这个钟点,大街上通常是没有人的。可是现在不光是孩子们在街上,在杏树下面还聚集着一群群的大人。神父一看大街上乱哄哄的反常样子,心里顿时就明白了。他悄悄地把大门关上。

    “等一会儿走吧,”他说。说话的时候,他没有看那个女人。

    神父的妹妹从里面的门里出来。她在睡衣外面又披上了一件黑色的上衣,头发散披在肩上。她一声不响地瞅了瞅神父。

    “怎么样?”他问。

    “人们都知道了。”神父的妹妹喃喃地说。

    “那最好还是从院子的门出去。”神父说。

    “那也一样,”他妹妹说,“窗子外面净是人!”

    直到这个时候,那个女人好像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她透过纱门朝大街上看了看,然后从女孩子的手里把鲜花夺过去,就向大门走去。女孩子跟在她的后面。

    “等到太阳落山再去吧!”神父说。

    “会把你们晒坏的,”神父的妹妹在客厅深处一动也不动地说,“等一等,我借给你们一把阳伞。”

    “谢谢!”那个妇女回答说,“我们这样很好。”

    她挽着小姑娘的手朝大街走去。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种芦粟,吃芦粟

高明昌

①最小的妹妹打电话给我,说:“哥,芦粟好吃了,你们回家来拿吧!”

②其实,我对芦粟的期待,比起妹妹的电话,要早好几个月。我想大概在母亲播插芦粟秧苗的时候,我就开始期盼了。

③四十多年前,海边村的几十户农家,不管是西高家,还是东高家,没有不种芦粟的。勤谨的人家一般都在五月的开头就开始下种落籽——先用铁鎝翻转土地,过了几天,那块地被太阳晒得熟了,再敲碎泥块——要敲到泥块像沙土般细碎为止,然后开始匀匀地落籽。落籽的那天,如果不下雨,还要用粪桶浇上一些河水,有的甚至还在上面放上一层薄薄的稻柴,这过程叫作培育秧苗。过了二十来天,秧苗长到半尺高了,就拔出秧苗,开始插种。宅前宅后凡是有空隙的地方,包括田头田埂之类的角角落落,还有什边地上,都要种的。种得最多的,是河浜的斜边坡地。

④与任何一种作物一样,芦粟下种以后的管理也是重要的。落籽后的那块地,母亲时不时走过去看看,有时还会蹲下身,翻开稻柴看。种田人都知道,往往该长出来的苗儿还没有出现,这杂草倒先长出来了。母亲经常去拔草,而且这草要连根拔掉,不让土里的营养给草吃光了。拔了草还要浇水——五月天气温差大,太阳有时会成毒日头的。所以,母亲有时会掀掉盖在土上的稻柴,有时又会盖上稻柴,像小时候给我穿衣脱衣一样,全看天气的脸色。待秧苗露芽、露头以后,母亲去看地的次数更加多了,待秧苗长到了四五公分长,就会叮嘱父亲施肥去。那时施的肥就是粪坑里人出恭留下的东西。母亲叮嘱父亲,一要捣碎,二要加水。母亲担心浓了会营养过剩,秧苗会只长叶,不长根,所以要父亲慢慢地加大浓度与次数。待到秧苗长到半尺高,第二天要拔苗的时候,当晚父亲还要去浇一点水。这水是用来松软土地的,因为明天要起秧头了,不蓬松土地,秧苗要拔断的。这些做法,看上去很杂碎,其实是一环连着一环的,都是依据了芦粟的生长规律来的。

⑤移种拔苗的手法也很有讲究。母亲左手轻轻荡开秧苗,右手的三根手指头捏住植株离地最近的地方,这样拔就不易弄断,或者少断。插播是在另一块地里,不是力气活,但也要用心。母亲先用插刀插入地里,握住插柄左右摇晃几下,扩大洞口,洞内的土蓬松了,再将一棵秧苗放入、扶好,泥土往根部送去,用掌心压,劲儿不重也不轻。一棵种好了,离这棵半尺左右的地方再来一株。这半尺是距离,更是道理。待所有的秧苗插光了,母亲会用粪桶在每一棵秧苗的根上浇一点点的水,再带着笑意离开,像是看到了秧苗的成长。

⑥其实,不是所有的成长都能如人所愿的。芦粟苗从此地移种到那地,是真正的连根拔起,再人性的拔也是伤筋动骨,所以插种后的开头几天,叶苗总是耷拉着叶片,一副恹恹的情状。如果叶片焦黄、打卷,最后垂落到根部,这秧苗就死了,就需要补种。所以母亲在移种的开头几天,早上总要去看看望望。补种也是移种,也是一样的繁琐。不过补种的苗儿成活率很高,因为原地的土松了,移种时受的影响小。而一旦成活,苗儿们的生长速度也是惊人的,真的是一天一个样,分分钟在成长。母亲也还会去看一看,在秧苗的下面除除草,除好草后再请父亲浇点粪。那时母亲最担心的是芦粟是否生虫,如果看见青虫就捉掉,如果是蚜虫,就要用药水喷了——蚜虫是一团一团的,像涂在叶片上的污泥一样,掰也掰不清爽,必须喷药才见效。一般喷一次就够了,喷过以后的芦粟像清水清洗过的一样,叶片儿绿得哑静,茎是根根绿里带白,且笔直,直抵天空。

⑦半月不见,它可以长得和你一般高了,一月不见,它比你高出一头了。那时的芦粟不是吃的,而是用来看的。那矗立在路边、岸头的一两排芦粟,就像竖插了一面面绿色彩旗,在风势的鼓动下,飒飒招展,叶片儿随风摇动,击碰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像在奏一部田间的交响曲。河斜边上的最好看,排排对对,对对串串,风吹过顺势此起彼伏,像一波波的绿浪,再倒映在河里,就像镶嵌了一大块碧玉,灿烂至极。到了这个时候,各个人家就被芦粟包围了,耳听的是芦粟的声响,鼻闻的是芦粟的清香。乡下说,只要农家的宅前宅后种满了芦粟,人就不生毛病了。到了这样的地方,糊涂的人会变清爽,清爽的人更爽朗。这个话是一代代传下来的,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倒是想问:这芦粟与人的毛病有什么关系呢?因为看了芦粟还是吃了芦粟才清爽的呢?还是说看了与吃了都重要?

⑧看归看,芦粟毕竟是拿来吃的,到了七月份,芦粟就熟了,可以一直陆陆续续吃到十一月。判断芦粟好吃不好吃要看穗头和节秆。熟透了的芦粟,穗头已经由青色、淡红色转为黑色了,而且黑得发亮,秸秆也已经长到三十来公分的长短了。剥开秆皮,会看到一层厚厚的白色黏粉,手一撸,粉就会脱落。这些都是成熟的表征。其实,芦粟熟不熟还可以通过闻香来知道——如果闻着有幽幽的甜香味道,这芦粟肯定很甜了。

⑨我们管芦粟熟了叫甜了。芦粟甜了,就要去攀芦粟。这个“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镰刀直接割起芦粟的根,还有一种是用手拔,先将芦粟的头抓到手心,整体弯起来,在顺势朝外推出去的时候一个向里摁,一摁一“啪嗒”,芦粟就连根拔起了,就可以扛到屋里来,或者成捆地放在场地上。先用手剥掉秆上的皮,再用菜刀按节切断。

⑩吃芦粟的“吃”和吃别的不一样,吃别的都是吃下去,吃芦粟呢就是咀嚼——用牙齿把芦粟的秆皮咬掉后,一段一段吃掉节秆,把甜水吸干,再把渣吐出来。这个过程是动牙的过程,牙齿很辛苦,嘴巴却很甜。

⑪母亲也年迈了,却还年年种着芦粟。我觉得这劳作对她像是一种活血化瘀的疗程一样。芦粟甜了的时候,妹妹也就有理由打电话喊我回家看看。就算不再像当年那样,那么多高家人聚在一起集体吃芦粟,但是,也是一个小小的团圆的机会——芦粟给我们的机会。

(节选自2018年11月28日《文汇报笔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雪山大士

陈春成

他惬意地陷在角落的软椅中,不像过去人们熟识的那样,置身于一片翠绿和山呼海啸间。关于他的退役有多种说法,伤病自然是一个,但三十岁也略早了些。

他小口地抿着酒,静默了一会,忽然说,你愿意听的话,我倒是可以提供一则素材,一个充满了失败和古怪的故事。周围太安静,他还是压低了嗓音。这简直像毛姆或茨威格笔下的场景。在那种旧时的疗养酒店,悠长的假日,或航海轮船上,渺渺烟波中,两个人相遇了,喝点酒,倾述平生,然后分别。外面仍是凉雨潇潇,庭院中的松干横过窗前,针叶披纷,频频滴着水。后面是云山。他开始讲述:

曾外祖父回国时带了几件纪念品:一盒檀香,总舍不得点,后来受潮了;一只黑色茶盏,摔碎在回程的船舱里;一尊小小的木雕。木雕是紫红色的,泛着隐隐的淡金色光泽,只有马克杯那么高。是一个瘦极了的老人,络腮胡子,半裸着,肋骨一道道很明显,坐姿,一腿盘着,一腿蜷立起来,双掌叠放在膝盖上,手背撑着下颏。我从小把它看得很熟。老人的眉目须发,筋肉的线条,衣服的褶皱,那种独特的紫红色,若有若无的金光,现在仍历历在目。几年后一场始于电熨斗、两小时就被扑灭的小火灾对我的影响重大。火从邻居家蔓延到我们家,烧掉了半层公寓。那尊木雕、我床头贴着的马拉多纳、九岁时拿的最佳射手奖杯,那间公寓里残留的一切东德记忆,全烧没了。

我的职业生涯你大概了解,算不上完全失败,但远远没达到人们的预期。我确实有个巨星式的开端。像许多横空出世的年轻球员一样,我被说成是天才。但要成为巨星,就要比别人厉害很多。除了天分本身,还要有能实现天分的天分,比如心态好,球荒再久也不被自我怀疑摧毁;比如好胜心强,这没法后天养成,是成为顶级球员的禀赋;比如不易受伤的体质。众所周知我缺乏最后一种。我的盘带方式、惯用的加速和急停转向,注定了我的膝盖和脚踝是消耗品。

以后没人再踢古典前腰了。人们说我踢得富有观赏性,但对比赛结果没有决定性影响。炫技,粘球,对抗不强硬,说的都没错。可我就爱这样踢球,从小如此。现代足球追求的是快节奏和高强度,是一脚出球,高位逼抢,任何人都很难从容地拿球,剩不下多少优雅和细腻。防不住的,放倒就行。我不想踢那样的足球。我喜欢盘带,我享受球与脚的触感,在人群中游走,送出意想不到的妙传,或者后插上,打一脚凌空远射。马特乌斯有一次和我聊天,说我的踢法只适合在小俱乐部里当核心,任性地踢一些漂亮的比赛,拿不到什么奖杯,但赢得球迷的爱戴。有些球员热衷于罗列自己的荣誉纪录,几个奖杯,几次金靴;我则有一连串的伤病纪录,哪个部位,伤停了几月。

我浅薄的文学爱好始于一次养伤期间。我发现一堆书里央了一本忘了是谁的诗集和黑塞的《悉达多》。我花一个午后翻看了后者。悉达多的原型就是释迦摩尼,他出身贵族,却投入空门苦修,又放弃了苦修,想参与这尘世,从中获得彻悟,于是学习经商,敛财,欢爱,几年后又厌倦这一切,准备投河。这时他听见一个声音,是一声“唵”,这音节代表圆满,是他过去说惯的祷辞的起始和收束。他在脱口而出这音节的刹那,得到了寻求已久的彻悟,领会了世间的全部真谛。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气味。木头的气味。我合上书,很认真地回想家里那座被烧掉的木雕,像记忆马拉多纳的动作一样,它抱膝而坐,原来是释迦摩尼在雪山中苦行坐禅。

我涉足了一个完全异样的境界。作为一个球员,你天生要有对胜利无止境的饥渴,要有对失败的极度羞耻,咆哮庆祝和掩面痛哭可能发生在五分钟内,要惯于承受这剧烈的感情颠簸;而在闭目静坐的时刻,在回想那尊雪山大士的时刻,这一切暂时松开我了。我体验着这没有情绪的情绪,稀释着自我意识,抱膝而坐,往返于存在与消失的边缘。你的膝盖也痛吗,悉达多,不然你干吗那样怜惜地捂着它?我百无聊赖,把耳朵贴到膝盖上去听。过了很久,从骨节与骨节的深谷,从积液的湖底,从我半月板的颓垣断壁间,升起一个音节,像一粒星,越来越亮,悠长如一声钟响,是那声“唵”。这一声“唵”中包含了所有的声音。我听见远古的霹雳响彻荒野,群龙的哀啸,板块深处的吱嘎,花粉坠地时的轰然,听见水的奔涌,分不清来自江河还是叶脉中的汁液,听见战阵中兵刃的斫击,也可能是酒杯里冰块的叮叮。全人类的话语化为巨大的嗡鸣,而我像一只承接瀑布的陶罐……众声在我意识中鼓荡,纷飞盘绕,最终又凝结为那一个音节:“唵……”

你可能不信,我常读里尔克,介于懂和不懂之间,而且无端觉得他也听过那声“唵”。“美无非是我们恰好能承受的恐怖的开端”,说的就是那音节,不是吗?此外,我是《暗黑》的剧迷。我依然享受足球,作为一个观众,我能更彻底地享受了,因为观看时不再怀有竞争心和偏见。我如今是梅西的忠实粉丝。

谈话到这里结束。外面的雨小了,成了濛濛的雨雾,后面是云山。第二天,他就离开了酒店,飞往柏林。

(选自《收获》2021年第5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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