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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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开发区第三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10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王开岭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

    地址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迅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分,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了易迷路的“新人”,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 或下葬之前,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故乡不是地址和空间,而是地点。地址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而地点是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的信息体。 B、作者认为“故乡”肩负着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追溯其重要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等文化任务,若不能实现这样的任务,故乡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C、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让“故乡”有失去本位的危险,更新快就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 人体味,丧失边界则意味着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分。 D、文中多处运用对比,地址和地点的对比,空间和地点的对比,老人和年轻人关于“故乡”理解的对比,叶赛宁、沈从文时代的故乡不死与现在故乡消失的丧钟已响的对比。
(2)、如何理解文中画横线的语句中“整容”“毁容”“下葬”三个词的含义?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文章以“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为题有何用意?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乡野春光

佚夫

    ①还没来得及胜日寻芳,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那盎然的春意已铺天卷地般袭来,容不得你半点喘息,便淹没于那蓬勃和热切的情怀中了。正如李国文先生《惜春小札》开头写道:“春天是不知不觉来的,她走的时候,也是悄莫声儿地在不知不觉中离去。”虽然李先生之文着力描绘的是春的短暂,并以自然之春喻人之青春,但一个“惜”字,惆怅万端,引出无限遐思。

    ②即便春这样短暂,但若说不为春的悄无声息地来临而欣欣然的,怕是不多的。古人感物伤怀,写春的诗句多如繁星,浩如烟海,每每读之,总是沉醉不已。诸如“红杏枝头春意闹”“春色满园关不住”“天街小雨润如酥”“二月春风似剪刀”“春风花草香”“桃花流水鳜鱼肥”……稍稍读过些诗词的人,不知道这些诗句的,怕也是不多的。是啊,这青山绿水,平畴如画的春光,如何绘得尽呢?这红披绿偃、摇荡葳蕤的春光,如何写得完呢?这眉将柳而争绿,面共桃而竞红的春光,又如何说得清呢?倒是东坡先生一言以蔽之,“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仔细琢磨,春可不是这样吗?但这二分尘土与一分流水的春光,我以为成色最足的,应在竹青茶绿小桥流水的山乡村野,那才是真正的“春在溪头荠菜花”的醉人春光啊!

    ③乡野的春,最早是在盈盈的水光边铺陈伸展开去的。枯寂了漫长一冬的小溪流,终于在某一天掀去了寒冷的层层冰衣,开始汩汩地活泼开去。这时候,那堤岸两边的小草是最先听到这活泼欢笑,抖了抖身,一个个跳起草裙舞来,甩开去一片片青青葱葱的绿意。欢快的舞蹈,总是最有号召力的,谁能抵御这活力四射的舞姿呢?于是杨柳舒开了眉眼,桃李绽开了笑容,于是油菜贴上了花黄,豆花描红了芳腮……这翠的,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在我心里幻成了绚烂缤纷的彩画,织成了各种颜色的梦。倘若让我描画这乡野的春光,必画一湾翠柳含烟朦朦胧胧的小河,再点几笔粉嘟嘟的桃花,涂抹出金海似的油菜花,远处青山一抹如痕,山下屋舍掩映其中,画面正中一骑牛牧童身着蓑衣,横吹短笛悠然而行……

    ④“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乡野春晨,总是在鸟鸣声中开始新的一天的。酣眠正意犹未尽,窗外枝头的小鸟已经唧唧啾啾地欢腾开来,你一言我一语,或许也在谈论着乡野的春光吧?哪山的林长得更密了,哪坡的草长得更盛了?哪冈的茶绿得比往年早了,哪园的花开得比往年更旺了?各执各的理儿,互不相让,谁也说服不了谁。在这一片争鸣中,你醒过来,推开门看一眼又比昨日更盛了些的春光,愉快地折回身,乒乒乓乓地忙碌早饭去。待到惊蛰时节,春雷滚动,如针如丝的春雨愈加酣畅起来。听着第一声春雷,你总会有些激动,好似接到了号令,“有朝一日春雷动,得会风云上九重”,一年之计便在这隆隆春雷的滚动中开始了。这个时节,有一种叫子规鸟的啼声特别清脆响亮,让人一听便知定是春天的声音:“不如——归去!”这“如”字必是拖了长长的颤音的,必是由轻微到响亮的,末了“归去”二字抖一个花腔,简洁有力,干脆利落。这清脆独特的春之声,最是颤人心弦的。春雷过后,依稀的蛙声,终于理直气壮起来。夜阑静听,那一声声蛙鸣,雄赳赳气昂昂,鼓噪不停。这一通此起彼伏的鼓声,必是要到了晨曦微露鸟雀齐鸣时才会歇息的。

    ⑤乡野春光,还可闻呢!当你从电脑电视屏前站起身,从书卷故事里抬起头,从蜗居的屋子里走出去,炫目的春光你还未来得及看个够,悦耳的鸟鸣你还未来得及听真切,那各种浓郁的花香如翻动的波浪一浪一浪顽皮地冲入你鼻中。那花香的主力军,正是那一大片一大片亭亭玉立的油菜花,单论那耀眼的金黄,已让人赞叹不已,更何况那随风潜入鼻的阵阵花香呢?你便会自然而然地伸出手去,揽过一丛看个仔细,这小小的花儿是如何这样招人喜欢?田塍上白的豌豆花,紫色的蚕豆花,一朵朵扑闪着活泼的眼睛,一朵朵飘洒着各自的芬芳,真真切切是“菜花香杂豆花香”了。田野间花香渐浓的时候,正是茶山碧绿茶香缭绕的时候。茶机开动,翻起,抖落;翻起,抖落……雀舌般的嫩芽,竟生出如此的奇香,“且招地远佳朋,斟酌试饮春风。一醉千愁俱解,闲看绿水青峰”。这乡野春光,便氤氲于让人欲醉的“春风花草香”中了。

    ⑥说到春天的野菜美食,是非到乡野田间地头山前坡后不能觅得的。荠菜、马兰头、蕨菜、紫云英、水芹菜,还有各种的笋,都是乡野独有的。荠菜水饺,淋了香油的马兰头丝,腌菜炒蕨头,爆炒紫云英,凉拌水芹菜,鲜笋炖腊肉,每一样都让人举箸而不停。这乡村野菜,自然其味无穷,但其间的趣味,更多的却在那一份“寻寻觅觅”之中。周作人先生有一篇《故乡的野菜》,有这样一段有趣的文字:“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乡间不必说,就是城里只要有后园的人家都可以随时采食,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这样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于妇女来说有剪荠菜,折蕨菜,掰细竹笋。于男人来说,最有乐趣的便是挖毛笋。有经验的好手,观竹长势,笋未露头,一锄下去,却分毫不差,让人叹为神技。而像我这样的,只能做做君子——“动口不动手”了。

    ⑦乡野春光,在那充满生机和野趣的故土,更在我这浓浓的乡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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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子岩(有删节)

沈从文

    ①十五年以前,我有机会独坐一只小篷船,沿辰河上行,停船在箱子岩脚下。一列青黛崭削的石壁,夹江高矗,被夕阳烘炙成为一个五彩屏障。石壁半腰约百米高的石缝中,有古代巢居者的遗迹,石罅隙间横横的悬撑起无数巨大横梁,暗红色长方形大木柜尚依然好好的搁在木梁上。岩壁断折缺口处,看得见人家茅棚同水码头,上岸喝酒下船过渡人也得从这缺口通过。那一天正是五月初五,河中人过大端阳节。

    ②箱子岩洞窟中最美丽的三只龙船,早被乡下人拖出浮在水面上。

    ③船只狭而长,船舷描绘有朱红线条,全船坐满了青年桨手,头腰各缠红布。鼓声起处,船便如一支没羽箭,在平静无波的长潭中来去如飞。河身大约一里路宽,两岸皆有人看船,大声呐喊助兴。且有好事者,从后山爬到悬岩顶上去,把“铺地锦”百子边炮从高岩上抛下,在半空中爆裂,形成一团团五彩碎纸云尘,彭彭彭彭的边炮声与水面船中锣鼓声相应和。渔船上妇女小孩们,无不十分兴奋,各站在尾梢上或船篷上锐声呼喊。其中有几个小孩子,我只担心他们太快乐兴奋,会把住家的小船跳沉。

    ④十五年后我又有了机会乘坐小船沿辰河上行,应当经过箱子岩。我想温习温习那地方给我的印象,就要管船的不问迟早,把小船在箱子岩下停泊。这一天是十二月七号,快要过年的光景。没有太阳的阴沉酿雪天,气候异常寒冷。停船时还只下午三点钟左右,岩壁上藤萝草木叶子多已萎落,显得那一带斑驳岩壁十分瘦削。悬岩高处红木柜,只剩下三四具,其余早不知到哪儿去了。我从石壁裂罅爬上洞口,到搁龙船处看了一下,旧船已不知坏了还是早被水冲去了,只见有四只新船搁在石梁上,船头还贴有鸡血同鸡毛,一望就明白是今年方下水的。出得洞口时,见岩下左边泊定五只渔船,有几个老渔婆缩颈敛手在船头寒风中修补渔网。上船后觉得这样子太冷落了,可不是个办法,就又要船上水手为我把小船撑到岩壁断折处有人家地方去,就便上岸,看看乡下人过年以前是什么光景。

    ⑤四点钟左右,黄昏已逐渐腐蚀了山峦与树石轮廊,占领了屋角隅。我独自坐在一家小饭铺柴火边烤火。铺子里人来来往往,有些说两句话又走了,有些就来镶在我身边长凳上,坐下吸他的旱烟。有些来烘烘脚,把穿着湿草鞋的脚去热灰里乱搅。看看每一个人的脸子,我都发生一种奇异的乡情。这些人每到大端阳时节,都得下河去玩一整天的龙船。平常日子特别是隆冬严寒天气,却在这个地方,按照一种分定,很简单的把日子过下去。每日看过往船只摇橹扬帆来去,看落日同水鸟。

    ⑥一个跛脚青年人,手中提了一个老虎牌新桅灯,灯罩光光的,洒着摇着从外面走进屋子。许多人见了他都同声叫唤起来:“什长,你发财回来了!好个灯!”

    ⑦那跛子年纪虽很轻,脸上却刻划了一种兵油子的油气与骄气,在乡下人中仿佛身分特高一层。把灯搁在木桌上,大洋洋的坐近火边来,拉开两腿摊出两只大手烘火,满不高兴的说:“碰鬼,运气坏,什么都完了。”

    ⑧“船上老八说你发了财,瞒我们。怕我们开借。”

    ⑨“发了财,哼。用得着瞒你们?本钱去七角,桃源行市只一块零,除了上下开销,二百两货有什么捞头,我问你。”

    ⑩原来这个青年汉子,是个打鱼人的独生子。三年前被省城里募兵委员看中了招去,训练了三个月,就开到江西边境去同共产党打仗。打了半年仗,一班兄弟中只剩下他一个人好好的活着,奉令调回后防招募新军补充时,他因此升了班长。第二次又训练三个月,再开到前线去打仗。于是碎了一只腿。战争是个什么东西他也明白了。取得了本营证明,领得了些伤兵抚恤费后,于是回到家乡来,用什长名义受同乡恭维,又用伤兵名义作点特别生意①。我想弄明白那什长的年龄,从那个当地唯一成衣人口中,方知道这什长今年还只二十一岁。那成衣人还说:“这小子看事有眼睛,做事有魄力,蹶了一只腿,还会一月一个来回下常德府,吃喝玩乐发财走好远。若两只腿全弄坏,那就更好了。”

    ⑪回船时,我一个人坐在灌满冷气的小小船舱中,屈指计算那什长年龄,二十一岁减十五,得到个数目是六。我记起十五年前那个夜里一切光景,那落日返照,那狭长而描绘朱红线条的船只,那锣鼓与热情兴奋的呼喊,……尤其是临近几只小渔船上欢乐跳掷的小孩子,其中一定就有一个今晚我所见到的跛脚什长。

(1934年)

【注】①特别生意:指贩卖鸦片。②成衣人:裁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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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心

林清玄

    ①我喜欢《唐子西语录》中的两句诗: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这是说山上的和尚不知道如何计算甲子日历,只知道观察自然,看到一片树叶落下就知道天下都已是秋天了。从前读贾岛的诗,有“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之句,对秋天萧瑟的景象颇有感触,但说到气派悠闲,就不如“一叶落知天下秋”了。

    ②现代都市人正好相反,可以说是“落叶满天不知秋,世人只会数甲子”,对现代人而言,时间观念只剩下日历,有时日历犹不足以形容,而是只剩下钟表了,谁会去管是什么日子呢?三百多年前,当汉人到台湾来垦植移民的时候,发现台湾的平埔族山胞非但没有日历,甚至没有年岁,不能分辩四时,而是以山上的刺桐花开为一年,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初到的汉人想当然地感慨其“文化”落后,逐渐同化了平埔族。到今天,平埔族快要成为历史名词,他们有了年岁,知道四时,可是平埔族后裔有很多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刺桐花了

    ③对岁月的感知变化由立体到平面可以如此迅速,怎不让人兴叹?以现代人为例,在农业社会还深刻知道天气、岁时、植物、种作等等变化是和人密切结合的。但是,商业形态改变了我们,春天是朝九晚五,冬天也是朝九晚五;晴天和雨天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这虽使人离开了“看天吃饭”的阴影,却也多少让人失去了感时忧国的情怀和胸怀天下的襟抱了。

    ④记得住在乡下的时候,大厅墙壁上总挂着一册农民历,大人要办事,大至播种耕耘、搬家嫁娶,小至安床沐浴、立券交易都会去看农民历。因此到了年尾,一本农民历差不多翻烂了,使我从小对农民历书就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情。一直到现在,我还保持着看农民历的习惯,觉得读农民历是快乐的事,就看秋天吧,从立秋、处暑、白露到秋分、寒露、霜降,都是美极了,那清晨田野中白色的露珠,黄昏林园里清黄的落叶,不都是在说秋天吗?所以,虽然时光不再,我们都不应该失去农民那种在自然中安身立命的心情。

    ⑤城市不是没有秋天,如果我们静下心来就会知道,本来从东南方吹来的风,现在转到北方了;早晚气候的寒凉,就如同北地里的霜降;早晨的旭日与黄昏的彩霞,都与春天时大有不同了。变化最大的是天空和云彩,在夏日明亮的天空,渐渐地加深蓝色的调子,云更高、更白,飘动的时候仿佛带着轻微的风。每天我走到阳台抬头看天空,知道这是真正的秋天,是童年田园记忆中的那个秋天,是平埔族刺桐花开的那个秋天,也是唐朝山僧在山上见到落叶的同一个秋天。

    ⑥若能感知天下,能与落叶飞花同呼吸,能保有在自然中谦卑的心情,就是住在最热闹的城市。秋天也不会远去,如果眼里只有手表、金钱、工作,即使在路上被落叶击中,也见不到秋天的美。

    ⑦秋天的美多少带点潇湘之意,就像宋人吴文英写的词“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一般人认为秋天的心情会有些愁恼肃杀。其实,秋天是禾熟的季节,何尝没有清朗圆满的启示呢?

    ⑧我也喜欢韦应物一首秋天的诗: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

    ⑨在这风云滔滔的人世,就是秋天如此美丽清明的季节,要在空山的落叶中寻找朋友的足迹是多么困难!但是,即使在红砖道上,淹没在人潮车流之中,要找自己的足迹,更是艰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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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树

史铁生

①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地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被子。

②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找来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③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④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⑤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⑥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⑦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儿。有一年,院儿里的老太太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却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⑧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 , 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我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⑨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也看不见它了。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⑩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节选自《史铁生作品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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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余华

①我觉得土地是一个充实的令人感激的形象,比如是一个祖父,是我们的老爷子。这个历尽沧桑的老人懂得真正的沉默,任何惊喜和忧伤都不会打动他。他知道一切,可是他什么都不说,只是看着,看着日出和日落,看着四季的转换,看着我们的出生和死去。我们之间的相爱和勾心斗角,对他来说都是一回事。

②大约是在四五岁的时候,我离开了杭州,跟随父母来到一个小县城。我在一条弄堂的底端一住就是十多年,县城弄堂的末尾事实上就是农村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在那块有着很多池塘、春天开放着油菜花、夏天里满是蛙声的土地上,干了很多神秘的已经让我想不起来的坏事,偶尔也做过一些好事。

③回忆使我看到了过去的炊烟,从农舍的屋顶出发,缓慢地汇入到傍晚宁静的霞光里。田野在细雨中的影像最为感人,那时候它不再空旷,弥漫开来的雾气不知为何让人十分温暖。我特别喜欢黄昏收工时农民的吆喝,几头被迫离开池塘的水牛,走上了狭窄的田埂。还有来自蔬菜地的淡淡的粪味,这南方农村潮湿的气息,对我来说就是土地的清香。

④这就是土地给予我,一个孩子的最初的礼物。它向我敞开胸膛,让我在上面游荡时感到踏实,感到它时刻都在支撑着我。

⑤我童年伙伴里有许多农村孩子,他们最突出的形象是挎着割草篮子在田野里奔跑,而我那时候是房屋的囚徒。父母去上班以后,就把我和哥哥反锁在屋里,我们只能羡慕地趴在楼上的窗口眺望,他们时常跑到楼下来和我们对话,他们最关心的是在楼上究竟能望多远,我哥哥那时已经懂得如何炫耀自己,他告诉他们能望到大海。那些楼下的孩子个个目瞪口呆,谎言使我哥哥体会到了自己的优越。然而当他们离去时,他们黝黑的身体在夏天的阳光里摇摇晃晃,嫉妒就笼罩了哥哥和我。那些农村孩子赤裸的脚和土地是那么和谐。

⑥后来我到了上学的年龄,就开始有机会和他们一起玩耍。那时候的农民都没有锁门的习惯,他们的孩子成为了我的朋友以后,我就可以大模大样地在他们的屋子里走进走出,屋中有没有人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可以随便揭开他们的锅盖,看看里面有没有年糕之类的食物,或者在某个角落拿一个西红柿什么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我是挎着一个割草篮子,追随着他们。他们中间有一个年龄稍大的,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他很会吹牛。他说他父母结婚时,他吃了满满一篮子糖果。当时我们几个年龄小的,都被他骗得瞠目结舌。后来是几个年龄大的孩子揭穿了他,向他指出那时候他还没有出生呢,他只是嘿嘿一笑,一点也不惭愧。

⑦那个爱吹牛的孩子很早就死去了,是被他的父亲一拳打死的。当时他正靠墙站着,他父亲一拳打在他的脖子上,打断了颈动脉。当场就死了。这事在当时很出名,我父亲说他如果不是靠墙站着,就不会死去,因为他在空地上摔倒时会缓冲一下。父亲的话对我很起作用,此后每当父亲发怒时,我赶紧站到屋子中央,免得也被一拳打死。他家弟兄姐妹有六个,他排行第四。所以他死后,他的家人也不是十分悲伤,他被潦草地埋在一个池塘旁,坟堆不高,从我家楼上的窗口可以清楚地看到。很长时间里,他都作为吓唬人的工具被我们这些孩子利用。有时候在晚上,我会鼓起勇气偷偷看一眼他的坟堆,我觉得他的坟还不是最可怕的,吓人的是坟旁一棵榆树,树梢在月光里锋利地抖动,这才是真正的可怕。几年以后,他的坟消失了,他被土地完全吸收以后,我们也就完全忘记了他。

⑧当时住在弄堂里的城镇孩子,常和这些农村的孩子发生争吵。我们当时小小的年龄就已经明白了自己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知道自己为什么优越,为什么自卑。弄堂里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集体斗殴是经常发生的。有一次我站到了农村孩子一边,我哥哥就叫我叛徒。我之所以投奔他们,背叛自己弄堂里的同类,是因为他们重视我,我小小的自尊心会得到很大的满足。如果我站到弄堂里的孩子一边,年龄的劣势只能让我做一个小走卒。

⑨我的行为给我带来了一个凄凉的夜晚,当时弄堂里为首的一个大孩子叫刘继生,他能吹出迷人的笛声,他经常坐在窗口吹出卖梨膏糖的声音,我们这些馋嘴的孩子上当后拼命奔跑过去,看到的是他坐在窗前哈哈大笑。他十八岁时得病死去了。他家院子里种着葡萄,那一年夏天的晚上,弄堂里的很多孩子都坐在葡萄架下,他母亲给他们每人一串葡萄,我哥哥也坐在那里。我因为背叛了他们,便被拒绝在门外。我一个人坐在外面的泥地上,听着他们在里面说话和吃葡萄。我的那些农村盟友不知都跑哪儿去了,我孤单一人,在月光下独自凄凉。

⑩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冒险的远足。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农村孩子,动身去看他刚刚死去的外祖父。他可能是觉得路上一个人太孤单,所以就叫上在夏天中午里闲逛的我。我们在烈日下走了足足有三个小时,把我累得筋疲力尽。他一到那地方就不管我了,我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他说是明天。这使我非常紧张,我迅速联想到父母对我的惩罚。我缠着他,硬要他立刻带我回去,他干脆就不理我。于是在一个我完全陌生的老人下葬时,我嚎啕大哭,哭得比谁都要伤心。

⑪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看到什么是葬礼。那个死去的老人的脸上被一种劣质的颜料涂抹后,使死者的脸显得十分古怪。他没有躺在棺材里,而是被一根绳子固定在两根竹竿上。面向耀眼的天空,去的地方则是土地。人们把他放在一个事先挖好的坑中,然后盖上了泥土。就像我有一次偷了父亲的放大镜,挖个坑放进去盖上泥土一样。土地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的东西,在那个夏日里,这个老人生前无论是作恶多端,还是广行善事,土地都是同样沉默地迎接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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