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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扶余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百岁杨绛:坐在人生边缘,看时间跑、地球转

傅小平

    2010年7月17日是杨绛先生的百岁寿诞。

    有人赞她是著名作家,她说:“没有这份野心。”

    有人说她的作品畅销,她说:“那只是太阳晒在狗尾巴尖上的短暂间。”

    有人说得到她的一本书总要珍藏起来,她说:“我的书过了几时,就只配在二折便宜书肆出售,或论斤卖。”

    有人向她恳求墨宝,她说:“我的字只配写写大字报。”杨绛不惯于向人赠书,她认为赠书不外是让对方摆在书架上或换来几句赞美的话。

    有人请她出国访问,她说:“我和锺书好像老红木家具,搬一搬就要散架了。”她说她最大的渴望是人们把她忘记。

(一)

    “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这是杨绛非常喜欢的名言。在许多朋友眼里,杨绛生活俭朴、为人低调。她的寓所,没有进行过任何装修,旧式的柜子、桌子。室内也没有昂贵的摆设,只有浓浓的书卷气。她非常满足于这样一种简朴的生活方式。

    她和钱钟书的低调,一度被人误读作清高、孤芳。有权威人士年初二去拜年,钱家都在做事,放下事情去开门,来人说声“春节好”跨步正要进门,钱钟书只露出一隙门缝说:“谢谢!谢谢!我们很忙,谢谢!谢谢!”这让他很不高兴,说钱钟书伉俪不近人情。当然,更多的时候,这种拒绝别人的“苦差事”,还是由杨绛来做,她因此也自嘲是钱钟书的“拦路虎”。诚如钱钟书堂弟钱钟鲁所说,杨绛对名利没有任何追求,不善也不喜交际应酬,她就想安安静静写作,平平淡淡度日。

    有一年,她的新著出版,出版社有意请她“出山”,召开作品研讨会。杨绛坦陈:“我把稿子交出去了,剩下怎么卖书的事情,就不是我该管的了。而且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她谢绝出席研讨会。她还将自己的稿费和著作权交给清华大学托管,成立基金资助困难学生。这项基金,以“好读书”三个字命名,迄今已收到两人版税所得近800万人民币。

(二)

    上世纪40年代在上海,杨绛涉足剧本,始因《称心如意》一炮走红,继因《弄真成假》、《风絮》而声名大噪;在评论家徐岱看来,一部《洗澡》就足以奠定她在百年中国女性写作史上不可轻视的位置。

    1958年,她准备翻译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原著是西班牙文,她不懂。就先找来国外的译本看,如英文、法文、德文的,比较了五种译本以后,发现有些地方差别很大。杨绛想到,要想保证原汁原味,只有从西班牙文翻译。就这样,她开始自学西班牙文。两年后,杨绛开始翻译《堂·吉诃德》。1965年1月,第一部翻译完毕,并开始译第二部很快“文革”爆发,杨绛在外国文学研究所作为“反动学术权威”被“揪出来”。从此开始了受污辱、受践踏、挨批、挨斗的日子。直到1972年春,从干校回北京,杨绛接着日以继夜翻译《堂·吉诃德》。1976年,《堂·吉诃德》第一、第二部全部定稿。次年,杨绛又将全书通校一遍,于5月初送交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4月底,《堂·吉诃德》出版。因为翻译《堂·吉诃德》,杨绛获颁西班牙国王亲授的“智慧国王阿方索十世十字勋章”。她的译本至今都被公认为佳作,已累计发行近百万册。

(三)

    回首百年人生,杨绛欣慰于自己“甘当一个零”。从做钱家媳妇的诸事含忍,到国难中忍生活之苦以及在名利面前的深自敛抑,杨绛总能“忍生活之苦,保其天真”。

    在杨绛看来,所以含忍是为了保自己的盔甲,抵御侵犯的盾牌。含忍和自由是辨证的统一。含忍是为了自由,要求自由得要学会含忍。”

    她这种达观的人生态度,更多来自于对文化的信仰,对人性的信赖。抗战时期国难当头,生活困苦,她觉得是暂时的,坚信抗战必胜,中华民族不会灭亡。她写喜剧,以笑声来作倔强的抗议。到了“文化大革命”,支撑她驱散恐惧,度过忧患痛苦的,仍是这份坚定的信仰。“我确信,灾难性的‘文革’时间再长,也必以失败告终,这个被颠倒了的世界定会重新颠倒过来。”

    正是这种坚信,让她和钱钟书即使在不幸中,依然书写着浪漫的人生传奇。而今,自称已经走到了人生边缘的杨绛,愈加通透。她说:“年轻时曾和费孝通讨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不懂,有一天忽然明白了,时间跑,地球在转,即使同样的地点也没有一天是完全相同的。现在我也这样,感觉每一天都是新的。”

(有删改)

【注】杨绛先生:凡有学问、有名望的人,都可以被称为“先生”,不一定完全指男士。如宋庆龄被称为先生。杨绛,著名学者钱钟书的妻子。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虽以朴实的笔法,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对人物进行粗线条的勾勒,但人物形象丰满,其低调、智性、坚韧等美德也得到突出的反映。 B、文章写拒绝别人的“苦差事”,由杨绛来做,她还自嘲是钱钟书的“拦路虎”,这反映出杨绛与钱钟书相濡以沫,愿为丈夫解忧。 C、无论抗战时期还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她之所以能够度过艰难和痛苦,书写着浪漫的人生传奇,原因在于她对文化信仰,对人性信赖。 D、纵观整篇文章,作者以真挚感人的笔墨抒写出杨绛不同凡响的人生历程,表达出作者对杨绛的由衷敬仰,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2)、杨绛非常喜欢的名言“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这句话在她身上有哪些体现?
(3)、文章在写杨绛文学上成就时,为什么详写她翻译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一事?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钵了却谁的浮生

闫荣霞

    李叔同“二十文章惊海内”,会做诗、会填词、会书法、会作画、会篆刻,又会音乐、会演戏……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

    鲁迅、郭沫若也以得他一幅字为无上荣耀。他作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我毕业的时候还在唱;这样的歌就是诗了,他的诗又怎能不好:“梨花淡白菜花黄,柳花委地芥花香。莺啼陌上人归去,花外疏钟送夕阳。”连他给友人夏丏尊的画随便题两句话,都好得不行的:“屋老。一树梅花小。住个诗人,添个新诗料。爱清闲,爱天然;城外西湖,湖上有青山。”(《为题小梅花屋图》)

    可是一入佛门,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今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就完全置之度外了。叶圣陶谈弘一晚年书法:“就全幅看,好比一位温良谦恭的君子,不亢不卑,和颜悦色,在那里从容论道。……毫不矜才使气,功夫在笔墨之外,所以越看越有味。”就像一道虹敛去七彩,白气藏身天地间,非为字变,实则人变。当了和尚,字也有了一颗为僧为佛的心,自然是“刊落锋颖,一味恬静”。

    就如他这个人。初始华丽,剃须裹腰在舞台上扮茶花女,如今却是面容清癯,眉目疏淡,一个过午不食、行脚度世的老和尚。就像烟花“啪”地炸开,整个天地都为之增了色彩。眼看着亮了,更亮了,大了,更大了,圆了,又更圆,然后暗了,又更暗……整个人生就这样由绚丽归于平淡。

    环顾当年,人们对大才子李叔同出家动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师的弟子、著名美术家丰子恺则提出独到的见解,他说:“我以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层: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物质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就是学术文艺。灵魂生活就是宗教。‘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三层楼。而弘一法师,就是一层一层走上去的。”丰子恺的“人生三层楼”的说法,切合实际,振聋发聩,一扫世俗们对李叔同出家因由的所有推测之说。

    庄子讲天地有大道,却是一定要做到“无己”,成为“至人”,才能得之。世事不再关注,生死不再思虑,贫富得失不是挂在心尖上的事,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游于宇内。

    可是,要想得到大道的快乐,却要能熬得过刳骨剔肉的痛苦。剃度后,与他有过刻骨爱恋的日籍夫人伤心欲绝地携了幼子千里迢迢赶到灵隐寺,他铁石心肠,竟然连庙门都没有让他们进,妻子无奈离去,只是对着关闭的大门悲伤地责问道:“慈悲对世人,为何独伤我?”他用刳骨剔肉的痛苦,置换了真正的自由。一切他都舍得,只为追求心中那一点萤火。

    我们对于追求自由的人一向是敬仰的。自身是燕雀,怎不羡鸿鹄?林语堂说:“他曾经属于我们的时代,却终于抛弃了这个时代,跳到红尘之外去了。”张爱玲说:“不要认为我是个高傲的人,我从来不是的——至少,在弘一法师寺院围墙的外面,我是如此的谦卑。”

    赵朴初评他是:“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其实他才不要当什么奇珍和明月,他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心罢了。所以他出家也不是为当律宗第十一代世祖,更不为能和虚云、太虚、印光并称“民国四大高僧”。弃家毁业不为此,大彻大悟不消说。那些虚名,他是不要的。真实的他,63个流年,在俗39年,在佛24年,恪遵戒律,清苦自守,传经授禅,普度众生,却自号“二一老人”:一事无成人渐老,一钱不值何消说。

    1942年10月13日,弘一写下“悲欣交集”四字。三天后,沐浴更衣,安详圆寂。“问余何适,廓而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一钵了却他的浮生,他的粗钵里盛满自由。

注:在中国近百年文化发展史中,弘一大师李叔同是学术界公认的通才和奇才,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他最早将西方油画、钢琴、话剧等引入国内,且以擅书法、工诗词、通丹青、达音律、精金石、善演艺而驰名于世。在他艺术发展如日中天时,他毅然摒弃了世俗,中年出家后成为南山律宗一代祖师,被誉为“民国高僧”。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捕蟹者说

王充闾

    望着阶前悦目的黄花,我想起那句“对菊持螯”的古话,蓦然触动了乡思。

    西晋文学家张翰,因见秋风起而兴“莼鲈之思”,想起了家乡吴中的菰菜、莼羹和鲈鱼脍,遂命驾东归。鲈鱼脍,常见于古代诗文,名气很大,该是上好的佳肴,但菰菜却没有什么味道,莼羹也未见得怎样的鲜美。我想,无论如何它们也比不上我的故乡那肉嫩膏肥、风味绝佳的蟹鲜。

    河蟹咸水里生,淡水里长,一生两度回游于河海之间。我的家乡地近海口,处于九河下梢,向来是河蟹生长的理想地带。那里流传着许多关于蟹的传说,有个红罗女的故事,凄楚动人。

    据说很早很早以前,河口有一个蟹王。背壳赛过大笸箩,螯上夹钳像农户用的木杈,目光灼灼如炬。每当星月不明的暗夜,便耀武扬威地出来伤人,成了乡间一害。这年秋天,村头来了一个身披红罗、手持双剑的卖艺女郎,说是能降魔伏怪。于是,便和蟹王斗起法来,鏖战了三天三夜,女郎终因体力不支,被蟹王吞掉,但事情并没有完结。此后,连续数日,大雾弥天。天晴后,人们发现蟹王死在岸边,从此,妖怪就平息了。

    这当然是神话传说,但据群众讲,至今螃蟹还很怕大雾,却是事实。老辈人口耳相传,道光年间中秋节过后,一个浓雾弥漫的晚上,突然,河里“刷刷刷”响声一片,螃蟹成群结队急急下海,顿时河面上黑鸦鸦一片铺开,有的小渔船都被撞翻了。

    螃蟹雅号“无肠公子”,又称“铁甲将军”,千百年来,一直活跃在诗人词客的笔下。有对它进行嘲骂的(当然是借物讽人):“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未游沧海早知名,有骨还从肉上生。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有些诗感喟身世,寄慨遥深:“怒目横行与虎争,寒沙奔火祸胎成。虽为天上三辰次,未免人间五鼎烹。”“勃窣蹒跚烝涉波,黄泥出没尚横戈。也知觳觫元无罪,奈此樽前风味何!”有人把黄庭坚这两首诗比作《史记·项羽本纪》,实属过誉;但指出诗人意在咏叹叱咤风云的悲剧人物,也似有些道理。

    还有些诗借题发挥,咏怀抒愤。吾乡近代诗人于天墀,出于对横行乡里、鱼肉人民的高俅式的恶棍的痛恨,乘着酒兴,写下了一首《捕蟹》七绝:“爬沙里处费工程,隔岸遥闻下簖声。毕竟世间无辣手,江湖多少尚横行!”人们从不同角度咏蟹寄怀,见仁见智,独具慧眼。

    但是,“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对于蟹味的鲜美,古往今来,认识却是一致的。在现代国内外市场上,河蟹与海参、鲍鱼平起平坐,被誉为“水产三珍”。其实,早在一千年前,人们就很抬举它的位置。东晋时期的毕茂世,经常左手持螯,右手把酒,说是“真堪乐此一生”。

    后世还有个叫冯梦桢的,敬事紫柏大师,潜心奉佛。一天,两人同赴筵席。冯因贪食蟹鲜,痛遭师尊的棒喝,但终竟不改其馋。据他在日记中记载,“午后复病,盖疟也。不知而啖鱼蟹,益为病魔之助矣。”即此,亦足证蟹味之鲜美。大诗人李白是很喜欢吃蟹的,他写过“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的诗句。在曹雪芹笔下,连那个温文尔雅的苏州姑娘林黛玉,也还啧啧称赞“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哩!

    不过,就我体察,蟹味美则美矣,但随着情况的不同,人们的感觉也时有差异。四十年来,我吃过无数次家乡的河蟹,而感到风味最美的是童年时节在草原上野餐那一次。

    那年秋天,我随父亲去草场割柴。河清云淡,草野苍茫,望去有江天寥廓之感。休息时,父亲领我去沙河岸边掏洞蟹。原以为洞中捉蟹,手到擒来,谁知这绝非易事。我刚把手探进去,就被双钳夹住,越躁动夹得越紧,疼得我叫了起来,父亲告诫我:悄悄地挺着,别动。果然,慢慢地蟹钳松开了,但食指已被夹破。

    父亲过来从洞中把螃蟹捉出,并作了示范。用拇指和中指紧紧掐住蟹壳后部,这样,双螯就无所施其伎了。还教我把捉来的大蟹一个个用黄泥糊住,架在干柴上猛烧,然后摔掉泥壳,就露出一只只青里透红的肥螯,吃起来鲜美极了。

    后来,学到了多种多样的捕蟹办法:编插苇帘,设“迷魂阵”,诱蟹就范:拦河挂索,迫蟹上岸;在秋粮黄熟的田埂,提灯照捕:驾一叶扁舟,设饵垂钓……无论哪种办法,都比掏洞捕捉轻巧得多。但说来奇怪,吃起来,味道却总是略逊一筹。

    我想,未必草原上的螃蟹风味独佳,恐怕还是主观上的感觉在起作用——得之易者其味淡,得之难者其味鲜。王安石说过“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把这番道理推演一下,是不是也可以说:甘食美味往往出现在艰辛劳动之后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椰 子 糖

虔 谦

    周六我在公司加班时,突然一阵晕眩,摔倒在地。和我一同加班的琼扶起了我,问:“琳,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头很晕,浑身乏力并颤抖。我用手指着我办公桌的抽屉说:“请你打开那个抽屉,拿两颗糖给我好吗?”琼打开了那个抽屉——“椰子糖!”他说了一句。两颗椰子糖下肚,我感觉好了一些。聪明的琼见状,立刻冲了一杯糖水给我喝。我的精神恢复了过来。

    离开公司时,琼不放心我自己坐公车,亲自送我回家。“到我家玩玩吧?”半路上他问。他家就在公司和我家的中间。四个月来,他一直邀请我去他家玩,我一直都没去。“好。”这次我满口答应。

    到了琼的家,琼的父亲汤姆森先生站起来和我打招呼。他正在桌上整理着什么。琼告诉他父亲我今天发生的“状况”。汤姆森先生听了若有所思,说:“嗯,身边常带着糖,这很好。”又补充道:“有时可以救命哦!”

    琼向我解释说:“我爸爸和你一样,出门都要带糖。你看——”他指了指桌上的一个小玻璃器皿,那里满装着糖。“椰子糖!”我忍不住叫了一声。“是的,是椰子糖。”汤姆森先生说,“这习惯是我爸爸传给我的。我正在整理他那些老照片。”我一看,果然,桌上的书书本本堆里,放着不少照片。

    琼一听就来了劲,“对了,琳,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我爷爷是空军,二战时到了中国。有一次他的飞机被敌军击落。他受了伤,被一个中国少年救起。那少年给了我爷爷几颗椰子糖……怎么了?”琼见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就打住话头问道。

    世上有这么巧的事吗?!我的心跳加速了起来。“你没事吧?”琼担心了起来。我先是摇摇头,然后说:“琼,我也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爷爷的故事。”“你爷爷的故事?”汤姆森父子俩一起向我靠近了过来。

    “嗯。我爷爷十五岁那年,在山地里遇见一个受伤的美国飞行员。敌人还在搜捕,于是我爷爷把他背到树林里一个安全的地方,脱下衣服帮他包扎伤口。飞行员流了很多血,很虚弱。我爷爷跑回村子叫了人来帮忙,还用他一直舍不得花的保命钱,买来了几颗椰子糖,当场给那个飞行员吃了……”莫名的情绪让我语咽。

    “你爷爷现在在哪里?”汤姆森先生急切地问。

    “他……他过去也常常提起那位年轻的美国飞行员……”

(摘编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余华

    有一天,我挑着担子从桥上走过,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脸上的汗水,他们笑得哗啦哗啦地问我:“你在脸上擦什么?”

    我说:“擦汗水呀。”

    他们哇哇笑了一会儿后,有一个人喘着气问我:“你是谁?”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想起来了,他们叫我叫得最多的是:喂!

    我就试探地对他们说:“我是……喂!”

    他们问我:“我是不是你的爹?”

    我点点头说:“嗯。”

    我爹死掉后,这镇上的人,也不管年纪有多大,只要是男的,差不多都做过我的爹了。

    陈先生还活着的时候,看到别人问我什么,我都答应,陈先生就说:“你们是在作孽。只要是人,都有一个名字,他也有,他叫来发……”

    陈先生又对我说:“来发,从今往后,别人不叫你来发,你就不要答应,听懂了没有?”我点点头说“嗯。”

    这些天,我常想起从前的那条狗来,他们也叫它傻子,我知道他们叫它傻子是在骂它,我不叫它傻子,我叫它喂。

    那个时候我挑着煤一户一户人家送,时常看到那条狗,所以翘鼻子许阿三把它提过来时,我一眼就认出它来了。许阿三说:“喂,你想不想娶个女人?”他们在一边哈哈笑着,一边对我说:“傻子,接过来,这就是你的女人!”

    我说:“它是一条狗,是小狗。”

    他们哈哈笑起来说:“这傻子还知道狗……还知道是小狗……”

    我再看到那条狗时,轻声叫了它一下,我说:“喂。”它听到了我的声音后,对我汪汪叫了好几声,我就给了它半个吃剩下的馒头,它叼起馒头后转身就跑。后来,这条狗就天天跟着我了。

    后来,这狗就在我家里住了。我出去给它找了一堆稻草回来,铺在屋角。

    我坐到稻草上,和我的伴坐在一起。我的伴对我汪汪叫了两声,我对它笑了笑,我笑出了声音,它听到后又汪汪叫了两声,我又笑了笑,还是笑出了声音,它就又叫上了。

    我的狗大了,也肥肥壮壮了,翘鼻子许阿三他们见了我就说:“喂,傻子,什么时候把这狗宰了?”

翘鼻子许阿三他们要吃我的狗了,他们拿着一根骨头,把我的狗骗到许阿三家里,关上门窗,拿起棍子打我的狗。

    我的狗也知道他们要打死它,它钻到许阿三床下后就不出来了,许阿三他们用棍子捅它,它汪汪乱叫。

    他们把一个绳套塞到我手里,他们说:“勒死它。”

    我摇摇头,我把绳套推开,他们说:“拿着绳套……去把狗勒死……不去?不去把你勒死……”

    我看到陈先生的两只手插在袖管里,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

    陈先生在一边说话了:

    “你们要他帮忙,得叫他真的名字,这么乱叫乱骂的,他肯定不会帮忙,说他是傻子,他有时候还真不傻。”

    许阿三他们便围住了陈先生,陈先生说:“他叫来发。”

    许阿三搂着我往他家里走,他边走边说:

    “来发,你我是老朋友了……来发,去把狗叫出来……来发,你只要走到床边上……来发,你只要喂的叫上一声……来发,就看你了。”

    我走到许阿三的屋子里,蹲下来,看到我的狗趴在床底下,身上有很多血,我就轻轻地叫了它一声:

    “喂。”

    它一听到我的声音,呼地一下蹿了出来,扑到我身上来,用头用身体来撞我,它身上的血都擦到我脸上了,它鸣鸣地叫着,我还从来没有听到它这样鸣鸣地叫过,叫得我心里很难受。我伸手抱住它,我刚抱住它,他们就把绳套套到它脖子上了,我还没觉察到,我抱着狗的手就空了。

    他们回头看看我,哈哈哈哈笑着走出屋去了。

    这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狗睡觉的稻草上,想了很久,我知道是我自己把狗害死的。我摇了很长时间的头,摇完了头,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敲铜锣的孩子

袁省梅

    初冬的太阳青白冷寂地走到头顶时,铜锣宏亮的声音在羊凹岭的巷里响了起来,咣,咣,咣。正在玩耍的孩子嚷嚷着,耍把戏的来了。敲铜锣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宽大的棉袄随着胳膊的摆动,像罩了个罩子般硬撅撅地晃,裤子却短,黑红的脚腕露了半截。他看上去也不冷,额头冒着汗,把一面铜锣敲得嘹亮。戏台子下蹲的、站的来了好多人。冬闲,人们都出来看个热闹。

    开始演出了。都是十来岁的孩子,已经脱了棉袄棉裤,光着脊背,只穿条灰白的单裤子,在一个黑脸大汉的指挥下,钻火圈、骑单车、抛大缸……

表演顶尖刀的是敲铜锣的孩子和黑脸大汉。一把亮闪闪的尖刀,一头顶在那孩子的脖子上,另一头顶在黑脸大汉的脖子上。一旁的铜锣皮鼓噼里啪嚓,敲打得紧紧慢慢。看热闹的人心也跟着紧紧慢慢地乱扑腾,就见那黑脸大汉和那孩子顶着尖刀,伸开着两臂,一步一步转着圈走得缓慢、沉重。只见那孩子的脸涨得紫红黑亮,眼睛瞪得溜圆,眼珠子快要蹦出来般,凸出了眼眶,亮的尖刀已经深深戳进了他的喉里。细的棍子一点点弯曲,弯曲……终于,在一阵急促的锣鼓声中,在人们的唏嘘中,棍子咔嚓折断。那孩子和黑脸大汉慢慢收了气息,微微笑着向一周的人鞠躬致意。

人们看着那孩子,顺出一口气,旋即就嗷嗷地叫起好来。人们是没想到这小小的孩子,黑黑瘦瘦的,还有这般好的气功。有胆大的娃娃悄悄走上去,想摸那孩子的肚子。那孩子故意将肚子鼓得老大,等娃娃们小心地刚碰到他的肚子,他忽地瘪了下去,吓得娃娃手一弹,倏地缩回。那孩子就嘿嘿笑,一旁的人都嘿嘿笑。

    锣声又响在羊凹岭的巷子时,敲铜锣的孩子开始挨家挨户地收粮食了。那孩子见了门,不进去,站在门口把铜锣敲得响亮。屋里的人听见了,就会拿出两个馒头,或者一个南瓜三五个红薯,或者是,一瓢麦子三四个玉米穗,反正是,家里有啥,就给点啥。那孩子见人拿了东西出来,就不敲了,鞠一下躬,翻过铜锣,接了粮食。出了门,他把铜锣里的粮食装到一只灰的布袋子里。

    走到二豁子家门口时,巷里闲坐的人使着眼色不让那孩子在二豁子家门口敲铜锣。二豁子没有男人,一个寡妇扯着七个淌鼻涕的娃娃,日子过得烂抹布样皱巴。况且,凭着二豁子的性格,她除了能给你一口唾沫一顿斥骂,还能有什么?

那孩子看着人们给他挤眼扯嘴的,以为人家跟他开玩笑,他也朝人们挤眼扯嘴地逗闹。笑闹中,就站在二豁子家门口把铜锣咣咣地敲响了。

筛晃着一头枯草样乱发的二豁子看见那孩子手上捧着锣,站在当门口,脸上就黑下一层,撅着嘴,不耐烦地摆着手,走走走。

    那孩子却不走。二豁子看那孩子的黑眼睛溜溜地瞪着她,短的头发硬撅撅地直愣愣,就有点可笑。你要给我当儿子,我把你这布袋子装满。

    那孩子不说话,也不走。门口看热闹的人哄地笑了,都说留下吧,给二豁子当儿子吧。捧铜锣的孩子还是不说话,笑笑,把铜锣往二豁子脸前凑。二豁子看见铜锣暗哑的光映出那孩子一张谦卑的倦容,抬眼就看见那孩子的眼神也清明,也倔强,好像是,还有点忧郁。

    二豁子的心莫名地疼了一下。

    这娃。二豁子拍了拍那孩子的头,轻,而且柔。

    有人说,做她娃多好,省得你跟个讨饭的一样可怜。那孩子突然敲响了铜锣,咣的一声,响亮,突兀,也寒凉,冰块般撞向每个人。人们

    一个哆嗦,还没回过神来,那孩子缓缓地说,我不是讨饭的。说着,一手提着铜锣,一手把布袋子猛地摔到肩上,在人们的一片惊叹中,走了。

    那孩子走了好一会儿了,木槌撞在铜锣上的声音,当当当,还清凉凉地响在二豁子的耳边,细碎,纷乱。

    这娃,脾气还挺大。嗤,再大也是个耍把戏讨饭的。别说了。二豁子突然大吼一声,白白黑黑的碎语刀切般没了,人们瞪着二豁子,不明白她好好的,咋就生气了。二豁子从裤腰里摸出一个黑灰的手绢,抽出五角钱,把手绢包好,又塞到腰里,一手抓了三四个玉米棒子,踏踏地跑了出去。人们面面相觑,抬头看天,讪讪地,天要变了,好像是。

    人们撵着二豁子时,她已经往回走了。敲铜锣的孩子在她身后咣地敲了一下铜锣,又敲了一下。人们看见那孩子的手上捏着一张皱巴巴的五角钱。过了一会儿,那孩子提着铜锣还在那儿站着。

    夕阳红亮,将干黄灰白的羊凹岭涂染得明亮,又温暖。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生命中的镜子

田 鑫

我对镜子,总是心怀敬畏的。

但我却曾故意打碎过一面镜子。

过程是这样的,我正因为一件事情哭得很伤心时,一抬头就看见那面镜子里的另一个我也哭得很伤心,于是,我的伤心就被镜子复制,导致我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从伤心里走出来。

我攥起拳头,冲着镜子上站立的鹤头打过去,咔嚓,原本直立的鹤,随着镜子碎成了很多片。顾不上手的刺疼,我被眼前这些碎片吓坏了,打它之前我并没有考虑过后果,现在它破碎了,我害怕了。镜子像是报复,无数个碎片上,有无数个因惊吓而恐慌的脸。

这是我们家当时唯一的一面镜子,是母亲的陪嫁。现在,它不完整了,这意味着我闯了祸,一顿教训是躲不过了。当天,父亲打完我,找来胶布,把面积比较大的碎片粘连在一起,那只完整的鹤的形象,荡然无存,一面因破损而丑陋的镜子就一直立在我的记忆里。本来清苦的生活,被镜子照出来的时候,更多了破败之感。

经此一事,我怀疑,这面被我打碎的镜子把我们家那点事全部记录下来了,我们家的贫穷、无奈、伤悲以及偶尔的小喜悦,它都一一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这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总觉得有人知道我们的底细,随时准备在我们要紧的时候揭开伤疤,如此看来,我打碎它是正确的。

幼时的我,喜欢躺在麦草垛上看天空,这给了我无穷的遐思空间,以至于我认为,我的文学创作起源于对天空的凝视。我当时就发现,天空其实是一面镜子,它瓦蓝瓦蓝的,还有些晃眼。天空的平面和镜子一样,我想知道从天上看,我躺在草垛上是个啥样子,我就一直盯着它看,却发现这硕大的镜子里,根本没有我。我就在想,镜子里没有我的原因,肯定是天与地离得十万八千里。可不是吗,从地面到天空,孙悟空要用好几个筋斗云呢,哪面镜子能照到那么远呢?

天空这面镜子,太高太远太难以琢磨,我就在大地上寻找镜子。大地有根,大地之上的镜子就不会像天空这面镜子一样神秘莫测。不信你看,湖面这面大大的镜子上,随时等着为万物留下影像。湖面上老有鸟在徘徊,它们臭美地照镜子,跟我的妹妹一样,一件过年的新衣服套在身上,就站在镜子前比画大半天。

大地的镜子,大到看不到边际,小到一滴水,这大小不一的镜子,盯着形形色色的人和物,它们好像担心一不留神就有人从它们的镜面里消失。甚至连天空都到大地上来照镜子,在安静的水面之上,硕大的白云变成了棉花,夜里,月亮还把自己复制到大地上。

曾看到过一种说法:明镜能避邪魅恶祟,凡人家宜悬年夜镜,可避邪魅。后来读书,也发现很多“文学中的镜子”。最厉害的镜子是《西游记》里的照妖镜,为了对付妖怪,大神们多次用到它,可见其威力;元代关汉卿《望江亭》第四折里有这么一句:只除非天

见怜,奈天天又远,今日个幸对清官,明镜高悬。

凡此种种可见,这明镜绝非简单之物,它能照见凡人的面容,也能识破恶人邪魅的伎俩。

在甘渭河一带,“明镜”也是出嫁时必不可少之物,父母会为女儿准备一面圆镜,预示着婚后生活的吉祥顺利。拿一面镜子照亮前路,我的奶奶就这样用过,镜子挂在毛驴头部,阳光照下来,远远看到反射形成的亮点,指引祖母抵达她此生生活得最久的地方。后来,迎亲的队伍从毛驴变成了汽车,中间有一段时间,拖拉机风光了好几年,我至今记着姐姐出嫁的时候,那台头部挂着镜子的拖拉机,发出来的洋洋得意的突突声,和闻起来让人着迷的柴油尾气。

在我们村,祖母把自己活成了最老的那一个,可是我总觉得二十多年来,她的模样没怎么变过。她端坐在炕上,套上顶针,让重孙子穿根针,就低头缝她的被子去了,老花镜都不用。祖母做女红的家什都放在她的嫁妆里,一个漆面很奇怪的木柜,中间镶嵌着一面缺了一角的镜子,一个油漆写上去的双喜字,只剩了一半。我见过很多次祖母从柜子里取东西的场景,却从来没见过她照镜子的样子。我问祖母:“你咋不照镜子?”她不看我,看了一眼柜子,说:“镜子有啥照的,我不照都知道自己有多老。”

我恍然大悟,祖母不照镜子不是怕老,是怕从镜子里看到年轻的自己,看到那个陪了她一辈子最后先她而去的祖父。

(选自《新华文摘》,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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