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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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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南省三湘名校教育联盟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余华

    有一天,我挑着担子从桥上走过,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脸上的汗水,他们笑得哗啦哗啦地问我:“你在脸上擦什么?”

    我说:“擦汗水呀。”

    他们哇哇笑了一会儿后,有一个人喘着气问我:“你是谁?”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想起来了,他们叫我叫得最多的是:喂!

    我就试探地对他们说:“我是……喂!”

    他们问我:“我是不是你的爹?”

    我点点头说:“嗯。”

    我爹死掉后,这镇上的人,也不管年纪有多大,只要是男的,差不多都做过我的爹了。

    陈先生还活着的时候,看到别人问我什么,我都答应,陈先生就说:“你们是在作孽。只要是人,都有一个名字,他也有,他叫来发……”

    陈先生又对我说:“来发,从今往后,别人不叫你来发,你就不要答应,听懂了没有?”我点点头说“嗯。”

    这些天,我常想起从前的那条狗来,他们也叫它傻子,我知道他们叫它傻子是在骂它,我不叫它傻子,我叫它喂。

    那个时候我挑着煤一户一户人家送,时常看到那条狗,所以翘鼻子许阿三把它提过来时,我一眼就认出它来了。许阿三说:“喂,你想不想娶个女人?”他们在一边哈哈笑着,一边对我说:“傻子,接过来,这就是你的女人!”

    我说:“它是一条狗,是小狗。”

    他们哈哈笑起来说:“这傻子还知道狗……还知道是小狗……”

    我再看到那条狗时,轻声叫了它一下,我说:“喂。”它听到了我的声音后,对我汪汪叫了好几声,我就给了它半个吃剩下的馒头,它叼起馒头后转身就跑。后来,这条狗就天天跟着我了。

    后来,这狗就在我家里住了。我出去给它找了一堆稻草回来,铺在屋角。

    我坐到稻草上,和我的伴坐在一起。我的伴对我汪汪叫了两声,我对它笑了笑,我笑出了声音,它听到后又汪汪叫了两声,我又笑了笑,还是笑出了声音,它就又叫上了。

    我的狗大了,也肥肥壮壮了,翘鼻子许阿三他们见了我就说:“喂,傻子,什么时候把这狗宰了?”

翘鼻子许阿三他们要吃我的狗了,他们拿着一根骨头,把我的狗骗到许阿三家里,关上门窗,拿起棍子打我的狗。

    我的狗也知道他们要打死它,它钻到许阿三床下后就不出来了,许阿三他们用棍子捅它,它汪汪乱叫。

    他们把一个绳套塞到我手里,他们说:“勒死它。”

    我摇摇头,我把绳套推开,他们说:“拿着绳套……去把狗勒死……不去?不去把你勒死……”

    我看到陈先生的两只手插在袖管里,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

    陈先生在一边说话了:

    “你们要他帮忙,得叫他真的名字,这么乱叫乱骂的,他肯定不会帮忙,说他是傻子,他有时候还真不傻。”

    许阿三他们便围住了陈先生,陈先生说:“他叫来发。”

    许阿三搂着我往他家里走,他边走边说:

    “来发,你我是老朋友了……来发,去把狗叫出来……来发,你只要走到床边上……来发,你只要喂的叫上一声……来发,就看你了。”

    我走到许阿三的屋子里,蹲下来,看到我的狗趴在床底下,身上有很多血,我就轻轻地叫了它一声:

    “喂。”

    它一听到我的声音,呼地一下蹿了出来,扑到我身上来,用头用身体来撞我,它身上的血都擦到我脸上了,它鸣鸣地叫着,我还从来没有听到它这样鸣鸣地叫过,叫得我心里很难受。我伸手抱住它,我刚抱住它,他们就把绳套套到它脖子上了,我还没觉察到,我抱着狗的手就空了。

    他们回头看看我,哈哈哈哈笑着走出屋去了。

    这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狗睡觉的稻草上,想了很久,我知道是我自己把狗害死的。我摇了很长时间的头,摇完了头,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镇上的人,也不管年纪有多大,只要是男的,差不多都做过我的爹了”表明镇上的男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在来发面前称“爹”,以此欺侮来发。 B、小说中既写了许阿三他们一帮人的笑,也写了来发的笑。这些笑声里既有许阿三他们的嘲弄,也有来发心中的悲苦和他与小狗交流时的一丝温情。 C、来发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处于劣势,得不到应有的同情,作为参照物的狗出现后,来发将它由小狗养成了肥壮的狗,这是来发身上人性的光辉的反映。 D、在承蒙别人把自己当人看的一连串亲切的“来发”声中,在自己一直没有名字而现在别人喊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来发竟一时冲动出卖了自己的良心。
(2)、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的“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这句话有什么深刻的意蕴?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麦地    袁有江

 老人披一件脏兮兮、蓝白相间的校服,站在雨棚下盯着他。老人脚边放着一个瘪下去的尿素袋子。稍远处有个小化粪池。

 临近家门时,他发现走错了路,在离前面村庄百米左右的地方。窄窄的水泥路,突然齐崭崭地断了。没腿肚子的麦苗,隔断了归途。

 他沿着麦地间的小径,深一脚浅一脚地朝老人走去。

大叔你好,在忙着给麦子撒肥料呢?

 乖乖,我看你那车怕是过不来了。这边路没修通。

这块小麦是你家的吧?长得真好。大叔是好把式啊。

听口音,你就是我们这的人吧?刚从外地回来?

后天清明了。很久没回来,我不知道这路不通。

你是哪庄上的?

袁家湾的。

 哦,那就在我们庄后头。老人掖了掖披在身上的衣服问,清明回来上坟?

是啊。大叔,我记得以前这庄上有条跑客车的石子路,还在吗?他朝庄上望去。一条灰白的路梢,隐没在不远处一栋平房的后面。

 在倒是在,就是被拉沙车轧坏了,烂得不像样。

 应该也还能过车吧?他目测着路的宽度。大叔,我急着要赶回家吃饭。想从你家麦地借过行不?轧掉的麦子,我补你钱。

 车开不过来吧?麦子深,地又潮,会陷在里面。老人看看麦地,你只有倒回去了。

大叔,我的是越野车,底盘能升高的。要是陷在里面,我自己负责。

要是陷在里面,这块地就祸害了。   

弄坏的麦子我全赔。好不好?

 老人看看麦子,又看看他,一脸的为难。    

你不能倒回去从那边路走吗?

 路窄,也怕遇到车。估计倒回去就下午了。就算您老帮个忙,钱我先给你。反正你种麦子也是为了卖钱嘛。

 老人目测着车到他跟前的距离,走到麦地边,抓了一把泥土,在手心里碾磨着。你看,土都是湿的。车会陷在里面的。

 稀薄的雾纱渐渐散去,阳光普照下来。娘该在家等急了,本来说好回家赶午饭的。兄弟姐妹们今天都来家里,专等着和他一起吃午饭。他正想着,娘的电话就打来了。娘说一桌人都在等他开饭。他跟娘说,我马上就到。

 接完电话,他看着老人说,大叔,损坏你多少麦子我赔多少。他掏出钱包,数了一千元钱往老人手里塞。老人像对着一个烫手的山芋,迟迟不伸手。他将钱硬塞进老人的口袋。

大叔你穿校服啊?

 小孙女的。老人尴尬地笑笑,丢了可惜,挡挡寒。

大叔,你的孩子们清明没回来?

 呵呵,等我死了,他们就回来给我上坟喽。

 您小孩都在外干大事,忙着呢。他捏着车钥匙,开始心急火燎起来。

大叔。您就行个好吧。我娘打电话催我了。

 唉。你去开吧。老人摸摸口袋里的一沓钱,想着孙女一学期的生活费够了。他又看看那些水绿葱嫩的麦苗说,你尽量走直点,不要轧掉多了。

 他启动车子,升高底盘。眼前的麦地,让他突然有种莫名的兴奋。自打买了这辆越野车,他还从来没越过野地。他打到四驱模式,一档,将轰鸣着的路虎开进了麦地。厚重宽大的轮胎。摧枯拉朽地压倒麦苗。车后现出两条轨道般的辙。

 他穿越麦地时,老人赤着脚也下了麦地,跟在他车旁边,不停地冲他喊,慢一点,轻一点。那手足无措的样子,好像在呵斥一头闯进麦地的野猪。

 总算过来了。他停下车,拿出一包烟,想送给老人。

 老人出神地看他刚刚压过的车辙,突然喊住他,你不能走!轧掉太多了。

 老人快步走进麦地,蹲在车辙前。他颤抖着青筋暴突的手,从泥土里扶起一根压扁的麦苗。接着又扶起另一根……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在扶起一个个刚被车撞到的娃娃。

大叔。我们不是事先说好的吗?他递过烟。

 老人没接他的烟,自顾自地咕隆着,不兴这样祸害庄稼的,你赔我麦子……老人干瘪的眼窝里,慢慢蓄满了泪水。他扶着几根压扁的麦苗,半晌不语。

 要不然,我再多给你点钱。反正你种麦子是要卖钱的。

 老人终于哆嗦着站起来说,我伺候了一冬一春的麦子,糟蹋了。真心疼啊。老人抹了一把鼻涕,干笑着说,是我答应的。不怪你。你回家吧。都怪我自己。我真混。

 清明节的下午。细雨迷蒙。一位披着雨衣的老人,循着车辙,找到了他家门口。他出门一看,正是前天轧过他麦地的老人。老人是来还他钱的。老人说,那些麦子,我一棵棵扶过。一大半都能在这场雨里活过来。小孙女的生活费儿子寄来了。这钱我不能收你的。老人说完。将一沓包在塑料纸里的钱,小心翼翼地递到他的手心,转身走了出去。

  (略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了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各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美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美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儿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把一叠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看到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疼痛

张鸣跃

    我杀死过一匹狼。

    我的家在终南山里,山里有着许多狼的传说。

    那年我17岁,在山外县城读高中,暑假回家帮家里干活,和那匹狼是在山上砍柴时遇上的。

    那天早上,我系好砍刀上山了。

    转过几道山弯入谷,进柴坡,砍够了,用藤条捆好并扎了双背带,还把砍刀系在腰间,背起柴捆出谷。刚从柴坡下到谷底,那匹狼出现了。

    狼出现的位置很凶险,在出谷正前方的两山夹道上,狼头朝着我,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相距仅10来米。沉重的柴捆还在背上,我看见狼时心里一惊 ,身心内外如冷风刮过。眼前这匹狼的姿态是传说中最可怕的一种姿态,我知道此劫难逃了。我慢慢蹲身放下柴,再慢慢站好自己,面对狼,也一动不动。

    我看清了这匹狼是匹老狼,瘦骨如刀, 乱毛脏黄,显得狼头更硕大狰狞,两眼眯缝着,肚腹凹瘪着,一匹魔性老到的饿狼。它不急于进攻,就挡在那里,幽幽暗暗地死盯着你,等你发抖,等你慌乱,等你崩溃瘫软。我不敢动,极力保持镇定,只希望有人入谷,我就有救了。

我发现这匹狼和传说中的狼不大一样。它不是蹲着,而是俯在地上,两只前腿呈跪姿,头也是俯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我。而且,它后面扫帚似的尾巴在轻轻摇动。我家的狗对我撒娇讨好时才这样的。可我很快又想到另一种传说:狼比人精,最会蒙骗和捉弄人。那么,它是在麻醉我了?知道我不能进不能退,就和猫玩老鼠那样在玩我了?我更加恐惧了。

    几分钟后,狼动了。不是站起来走向我,而是爬,保持那种姿态不变,只把头抬起一些,朝我匍匐前进,爬几下,还恢复原状,俯下头去,依旧静静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快崩溃了。我想它是在试我的胆气,在逼我失态发狂。传说中的狼是有许多凶狠绝招的,一个人是很难战胜一匹饿狼的。

    狼似乎看出了我内心的慌乱,又在前进,一次比一次进得多,就几步之隔了。

    已是绝境了,只有以死相拼了,我的手慢慢移向背后,慢慢抽出鞘里的砍刀,等着狼的最后一扑。

    狼已爬至我眼前了,我还是没动。狼爬得越近,头就俯得越低,还发出一种婴儿低泣般的怪声。我不敢看它的眼睛,它的眼睛不像传说中那样可怕,它的眼睛也像婴儿,没有丝毫恶气,甚至有一种哀求在里面,有泪水在闪。我眨巴我的眼睛,生出想摸一下它的冲动。

    狼竟闭上了眼睛!

我忽然想到:狼正是在想我完全麻痹时一口咬断我的颈脖!

    我背后的手握紧了砍刀。

    狼闭着眼睛,像在等待我的举动。

    这是绝好的机会,狼没想到我手中有砍刀。我只要用尽全力一砍,它不死也伤,我的胜算就多些了。我想好了砍它的腰,狼是铜头,又是俯在地上,只有砍腰了。

    就在我握紧砍刀的手刚移到前面来时,狼忽然睁开了眼睛。我一下子愣住了,手又藏到背后。狼分明看见了我手中的刀,它的眼神有了变化,一种惊觉后的恶变,但很快又消失了,更奇怪的是,它呜咽了几声,又闭上了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我根本未及细想,在狼再次闭上眼睛时,我猛扑上去,拼尽全力照狼的腰就砍了下去。意外发生了,也许是用力过猛,刀头在落下的半路竟脱柄了,飞出好远,落在狼背上的只是刀柄。

狼叫了一声,站了起来,那一下显然没能伤到它。令我不解的是,狼站起后没有反扑,连头也没抬,抖了几下又跪俯在地上了。恐惧和迷惑激怒了我,我哭吼着扑上去,死死地掐住了狼的脖子。我发疯似的用尽全力狠掐不松,好一阵子,我的吼叫声停息,狼已不再颤动,身体也由热变冷。我猛地惊觉:狼竟没有反抗,一点也没有,直到断气也还是先前那姿态。我瘫软在死狼的旁边,发呆。

    忽然间我在狼背上发现了问题。

    狼背上,有好大一块脱了毛,所露之处已黑肿腐烂,中心处有突出的黑包,就象人身上那种“鸡眼”一样,周围一层一层地肿烂开来,分明有异物在里面。我取回砍刀,划开狼背上的腐肉,取出那异物,是一根刺,黑色的,两寸有余。

    我抱住狼的尸体,大哭出声。狼,是有求于我的。狼知道只有人才可以救它。狼用它的姿态语言细细地对我说过了,他需要帮助,它很痛,它生不如死。狼在发现我在要它的命时,放弃了反抗,一直忍受疼痛还不如死于人手。

    疼痛!

    我开始思考狼的疼痛乃至所有动物的疼痛,许多难以忍受又毫无办法的疼痛。人类好象从来没考虑过动物们的疼痛,捕猎,屠宰,生煮,活剥……在疼痛的狼向我哀求救助时,我只是在想狼的种种恶名传说,只想杀死它,这就是在生灵群体中高高在上的人性?

    我埋葬了狼,也在心上埋下了终生难以消除的疼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下面各题。

黑夜里移动

陈思宏

    漆黑的夜里,找光。

    柏林有一家餐厅,名为NoctiVagus,此为拉丁文,Nocti为“黑夜”,Vagus为“移动”,意即“黑夜里移动”。这是一家没有光的餐厅。

    春夜微寒,我和T走进这家餐厅,室内明亮温暖,与一般餐厅无异。服务生马上过来招呼,帮我们挂外套,问好,闲聊。所有的服务生都是盲人。我们坐在等候区看菜单,招呼我们的服务生是个年轻的女孩,她的脸一直朝向我们,笑容和煦。她向我们推介海鲜,说自己是个爱吃鱼的人。前菜、主菜、点心点妥,餐后还有咖啡跟甜点,服务生接着解说待会儿入座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首先,我们必须把身上所有的光源全部关掉,用餐时严禁拍照。服务生开始给我们做心理建设,等会儿进入的用餐区是彻底黑暗的,但请不要惧怕,虽然餐厅里完全黑暗,但设有特殊的感应系统,安全逃生门也很齐全,让客人可安心用餐。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我们和另外一组客人一起进入一个光线幽微的区域,这是一个过渡区,让我们从明亮走入幽暗,视觉慢慢习惯弱光源,准备迎接黑暗。服务生请我抓住她的手臂,跟着她走。我尾随着,连续掀开数个帘幕,终于走进了用餐区。我身体突然静止,不敢迈出下一步,因为这里头,果真,完——全——没——有——光。服务生轻声说:“跟我来,左转,来,放心,直走,您不会撞到任何东西,右转,对,就是这里,正前方就是您的椅子,请慢慢坐下。”

    我坐下,没有光,就是没有光。我把手放在面前,完全看不到我的手指。T的声音从桌子的另一头传来,声音里有些许惊慌:“你在哪里?”

    和我们一起进来的那组客人,因为其中一位女士完全无法忍受黑暗,尖叫抗拒。她的呼喊很快消失在帘幕后,应该是被服务生带向光明了。我被黑暗钉在座椅上,身体僵硬,不安开始在皮肤上逼出汗滴。服务生突然发声,我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原来,她一直站在我身旁。“我来跟你解说,您的右手边是刀,左手边有叉,杯子在正前方,请您开始用手去寻找,慢慢来,饮料随后上桌。”我慢慢伸出手,碰触到桌、巾、刀、叉、匙、杯,还有,从对面伸过来的T的手。我们在黑暗中握了彼此一下,“相濡以手汗”,给彼此打气。

    身体稍微放松之后,我开始听到许多声音。四周其实有许多客人,我看不到任何桌椅和身影,但有许多细碎的人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我听到刀锋撞上瓷盘的声音、饮料倒入杯子的声音、笑声、聊天声……当视觉失去作用,我的听觉逐渐开启,敏感度升高。然后,我就明白,为何餐厅要叫“黑夜里移动”了。黑暗中,宾客坐定,但服务生上菜上酒,必须移动。他们都是视障者,黑暗对他们已属平常,把宾客们的座椅位臵记熟,就可以在其中穿梭自如。这些服务生在外面的世界里,是绝对的弱势,但在这个工作场所,他们身体的弱点就变成他们的强项了。

    前菜沙拉、浓汤上桌,我在黑暗中进食,行动如树獭,生怕打翻水杯、把刀叉扫出桌面、把浓汤送进眼里。黑暗果然有其分量,肢体被黑暗黏住,一切都迟滞缓慢,咀嚼慢,说话也慢。

    看不到菜色,吃食全然只靠味觉与想象力,我知道自己的主菜是海鲜,但有个东西我嚼了很久,就是无法正确说出它的名称,连续吃了三口,我才惊呼:“这是虾啊!”视觉功能消失,必须仰赖味觉与嗅觉,这是一次全新的就餐经历。

    少了视觉,耳朵伸展成漏斗,四周各种细碎的声响都倒进听觉里。隔壁桌一对男女的对话,让餐厅里所有用餐的宾客都忽然安静下来。原来,大家的耳朵,都变成漏斗了。男士说:“你愿意嫁给我吗?”静。

    这句话像一根绳索,勒住了所有人的喉咙,话语休止,吃食暂停。女士没回答。男士继续说:“你看不到,但现在我手上,有个戒指。”寂静再度塞满黑暗。我的刀叉在空中悬浮,嘴巴微张,不敢动。“你愿意嫁给我吗?”

    依然听不到女士的回答。再试一次:“你愿意嫁给我吗?”重复三次的问句,在黑暗里回荡,求婚的男士喉咙干渴,声线分叉,问句的结尾很微弱。

    “你愿意嫁给我吗?”我受不了了,黑暗我可以习惯,但这种悬疑,杀人哪。“你……”

    女士的声音,在此时,终于划破沉默。她的声音,在黑暗里点燃了光。在彻底的黑暗中,她哽咽着慢慢回答:“我,一,直,在,点,头。”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香椿忆事

龙立霞

    一抹穿越时空带着浓浓乡村气息和童真记忆的清香在绯红夕阳躲藏西山的傍晚弥散在一座偌大的城市时,让我想到康有为的《咏香椿》:山珍梗肥身无花,叶娇枝嫩多杈芽。长春不老汉王愿,食之竟月香齿颊。

    最早吃到香椿芽,还是孩提懵懂无知之年。家徒四壁,揭锅困难。父母为一家五口生计终日奔波,困苦不堪,却收入聊聊。但即便艰难,父母依旧会偶尔为我们兄弟三人改善膳食,做一回椿芽炒鸡蛋。那时的鸡蛋都是土生土长的母鸡下的蛋,大多是用来孵化小鸡,放养在辽阔的田庄,待大些的时候围捕起来拿到集镇上售卖以补贴家用的。每次做椿芽炒鸡蛋,母亲总是在盛放鸡蛋的竹篮前踱来踱去,犹豫再三,然后挑选两个形态相对小些的鸡蛋。刚出去几步,又折回去,放下一个鸡蛋。即便如此,鸡蛋和香椿芽在母亲充满魔法的手里,依旧色香味俱全,香溢邻里,引来猫狗围观,邻里小孩则躲在我家昏暗的柴棚角落里直咽口水,馋相可怜。

    母亲心怀宽广,待人亲善。每每发现邻里的孩子躲在柴棚里,总会露出迷人可亲的微笑,引导他们远离那散发着枯萎腐朽味道的阴暗,然后带着喜笑颜开、兴致勃勃的他们,走进拥挤灰暗的厨房。我则总是用极度不满的眼光打量他们,然后满心怨恨地盯着母亲。这时母亲总会说出一两句富有哲理的话,如邻居一家亲,和气是福,等等。让我怀疑她的文盲身份。看着我们吃完香椿芽炒的鸡蛋,依旧意犹未尽不停舔舐留有余香的嘴唇的样子,母亲总是忍俊不禁,又暗自心酸,然后驱逐我们离开厨房,丢下一句让人魂牵梦萦的话:下次吧。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每立新木楼,必先请地理先生看坐落方位,定日子,看时辰。选一个黄道吉日,然后择一碗口粗笔直的香椿树,请两壮年趁着夜色偷偷摸摸地前往取材。乡亲们相信香椿的灵气只有被意想不到地取材,才会完整封存在取下的香椿木里。于是,香椿便成了整个村庄,甚至邻近村庄共有的财产,谁都可以因需取材。这种偷偷摸摸便成了公认的秩序,香椿的主人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意不查,不得加以阻扰。

    香椿木被取回来后,木匠师傅点上三支香,再放二响鞭炮,便开始动工制梁。而新立楼房的屋主则需要准备一只鸡冠红艳、鸣叫清澈浑厚的大公鸡和一方红彤彤的红绸。当香椿木修制成梁,人们将贴上红绸的梁抬进新屋正堂,由地理先生弑鸡祭梁,而帮忙上梁的乡亲们则爬上楼顶围坐一桌,敬酒喝茶。待祭梁结束,便用两根绳子平平稳稳地把梁拉上屋顶。其间,鞭炮齐鸣,地理先生则叽里呱啦地唱着我无法听懂的上梁歌。待梁安放平稳,屋主便张罗着在屋下布一块床单接包。我的记忆大致是这样的,上梁的乡亲们在地理先生的指引下,将似大圆盘般印制着精美图案的大糍粑抛掷而下,紧接着是小糍粑,再接着是糖果,寓意屋主接住财宝。最后是抛梁,这是我最喜欢的环节,也是我能够站立等待枯躁无味的上梁漫长过程的唯一理由。当屋主收取接包的床单后,上梁的乡亲们便开始向四面八方分撒糍粑、糖果、橘子和零钱。我则踉踉跄跄地在人群中穿插,偶尔捡到1分钱或者2分钱的硬币,便手舞足蹈,兴奋得不行。耳边总是响着地理先生断断续续的吟唱:抛梁抛到东,东方日出……抛梁抛到西……抛到南,子孙代代……抛到北。

    但一切都是记忆的影子,那么清晰,又那么模糊。

    当一抹穿越时空带着浓浓乡村气息和童真记忆的清香在绯红夕阳躲藏西山的傍晚弥散在一座偌大的城市时,我想到培根说过的那句话,时间乃是最大的革新家。终究一切都抵不过时光的变迁。那浓缩着我欢乐童年光阴和年华,弥散着浓浓温暖气息的香椿时光,在哪里?

(选自《光明文荟》2016年5月26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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