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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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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大庆十中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生的考题

李建

    若干年前,我所在的公司招聘事务员,要求是法律专业毕业,负责公司内部法律文书的起草以及处理公司对外的各种经济纠纷。招聘启事通过人才市场发布后,收到了很多应聘人员的简历。

    一天下午,天气很热,一位年轻小伙子大汗淋漓地赶到公司面试。老板看过他的简历后很满意,因为他要的薪水很低,而且又是法律专业一本毕业的高材生。

    小伙子说,他家里很穷,上大学已经把家底掏空了,还借了不少债。所以他急需要一份工作,赚钱来帮家里还债。他恳求老板聘用他,他一定会努力做得很好。

    老板问了他几个问题之后,就拿出了试用期合同,打算聘用这个朴实的小伙子。

    可就在这时,办公室里闯进来一个人大吵大闹起来。原来,公司试用期合同上有一个条款,新招聘进来的员工,有两个星期的无薪试用期,如果在这两个星期内的表现没有令老板满意,随时都可以辞退,公司不用支付一分钱薪水。这个人就是刚干了一个星期被老板辞退的员工,她来找老板要那一个星期的薪水,可老板以合同条款为由拒绝支付,所以吵闹起来。

    老板非常生气,对正在面试的小伙子说:“小刘,你是学法律的,你说说看,我该不该支付她这一个星期的薪水?”

    小刘以为这是一道面试题,便诚惶诚恐地说:“按照法律规定,你只要聘用了她,就该支付她的薪水,否则就触犯法律了。”

    这时,还有一个客户在办公室里和老板谈生意,也连连点头称是,说老板违反了劳动法,试用期也应该支付薪水。

    老板听到,脸色突然变了,叫来会计结算她的薪水。等客户走了之后,老板一把就将给小伙子的试用期合同扯过来,撕得粉碎。

    老板冷着脸说:“我招你来,是叫你为我说话的,而不是让你和外人一起说我的不是!如果你现在是律师,就算我是一个杀人犯,你也要为我辩护,你知道吗?”

    小伙子血气方刚,认为自己没错,辩解道:“我学法律,就是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

    老板哈哈大笑:“那就请你到别处去维护公平正义吧,我这里不需要救世主。”

    小伙子一听老板说不聘用他了,顿时沉了,这才明白这并不是一道面试题。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到城市里来找工作的打工仔,他必须要找一份工作来糊口,帮家里还债。

    可不管他再怎么苦苦哀求,赔不是,老板就是不愿再聘用他了。小伙子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办公室,在他走出房门的那一刻,老板说:“小伙子,你别怪我铁石心肠,社会就是如此现实和残酷,等你踏上社会后,就会明白了。”

    小伙子听后什么话也没说,一副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小伙子走后,这件事情成了老板教育我们的典型案例。我和同事也都明白老板经常讲这个故事的用意。每次我听到老板讲这个故事,就会想起那个姓刘的小伙子,他离开公司后,会去哪里?会选择一条怎样的人生之路?在这个充满各种诱惑和美丽陷阱的世界里,他还会坚持他的人生原则吗?他还会和刚出大学校园时一样是非分明,坚持正义吗?

    十多年后,老板因为窃取同行公司的商业机密,被对手告上法庭。律师对老板说,这个案子多半会输掉。老板不信,他要通过非正常渠道来赢得这场官司,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在法庭上,桀骜不驯的老板一直趾高气扬,他坚信这场官司不会输,因为他已经暗地里委托律师给主审法官送了一个厚厚的红包。

    可当他看到法庭上那个严肃的法官时,他愣住了。这个他似曾相识,想了好久,老板终于想起这位法官竟然就是他在故事里经常讲到的那个小伙子。老板一阵眩晕,他已经感觉到这场官司要输掉了,而且还会再多一条行贿的罪名。

    后来,老板果然输了这场官司,受到了法律应用的惩罚。此后,我们也再没有听到老板洋洋自得地讲起这个老套的故事。

(选自《2016中国年度微型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三段对小伙子的简历和家境的介绍并非闲笔,而是暗示了他的善良和责任感,这是他后来成长为正直法官不可或缺的品质。 B、“老板经常讲这个故事的用意”文中没有明说,但是从上下方可以推断,老板是要员工无条件地服从于他,为公司利益着想。 C、小说中的老板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人物,文中综合运用了动作、语言、神态和心理等多种描写手法,突出了他唯利是图、目无法纪的丑恶嘴脸。 D、小说故事情节曲折,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也非常复杂,大学生就业艰难、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内容都是小说主题的有机组成部分。
(2)、小说中的“我”有什么作用?
(3)、小说题目为“人生的考题”,你认为作者通过这篇小说想告诉读者哪些“人生”的道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丑  兵

莫 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梁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苏七块

冯骥才

    ①苏大夫本名苏金伞,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②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似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急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③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伞了。

    ④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哼哟哼哟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⑤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⑥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予上,捏几下骨头,跟手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⑦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⑧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①格色:方言。意思是特殊,与众不同。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下列小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火,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无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林中猫的故事

【芬兰】彭蒂·哈恩帕

    它是一只灰白色的公猫,它的毛色已失去瓷瓶般的亮光,因为它已不再年轻了,又爱睡在暖和的地方,皮毛上沾满了炉灰和煤烟。每天,老农妇用没牙的嘴为它嚼面包准备好饭食,还倒给它两食钵热牛奶。然而几天来,它几乎对热乎乎的牛奶舔也不舔,而且还竖起长长的尾巴示威,简直是故意闹别扭,

    春天到了,它干脆走进了森林,再不回到老婆婆身边了。春天,林子里不愁没有猎物,如傻乎乎的小鸟,吱吱叫的土拨鼠和兔崽子……它每天吃的是新鲜的肉,身体得到了滋补,污秽的皮毛又重新放出了光亮。从此,它就以森林为家了。如果有时候遇到人,它就很快逃走,并且以一种轻蔑的神气,竖起它那长长的尾巴;或者飞快地爬上树,像精灵似的瞪眼看人,圆圆的眼珠闪着绿光。它曾经温顺地生活,又懒又脏地等待施令——一种有害的施舍……这种日子已很快成为睡梦般的过去。现在它是一只林中猫,一只自由、独立的野猫。它行走着,捕捉着猎物,生活得很幸福。

    然而北国的夏天不很长。寒冷和黑暗接踵而至,秋雨绵绵,枯叶凋零。森林变得荒凉起来。无数的候鸟飞走了。可是,林中猫却没有长翅膀……若它不是机智、谨慎和无声无息地潜伏着,现在也会遭到人或其他生物的无情捕杀的。

    严寒使大地冻结起来,接着下起了鹅毛大雪,在雪中行走非常艰难。它走了很久才寻到比较安静的一隅。附近有一垛干草堆,一股股热气从里面往外冒,猫立即匍匐在地,摆好了捕猎的架势。原来,两头被人饲养过的牲畜都成了在森林里过冬的冒险家,这时,碰巧在这里相遇了。草垛里住着一头公山羊。夏天,这头羊的脑子里也产生了猫在春天里有过的同样的想法。它离开了羊群,走得很远很远,在森林里定居下来,幸运地避过了潜在的危险,并且解决了冬天带来的一系列难题。林中猫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山羊已经从洞口发现了它,并且摇晃着头角,踢着蹄子以示警告。猫小心翼翼地匍匐前进,弓起身,突然扑过去,咬住山羊的脖子。接着,发生了一场可怕的、长时间的生死搏斗。羊毛和干草满处飞舞,山羊以失败告终。

    林中猫在自己的猎物旁睡着了,森林在大风雪的压迫下呼啸着。突然某个重物跌落下来的响声使猫惊醒过来。有个东西跌在雪地里,正在走近它的住所,而且是个大猎物。正在打盹的猫这时立刻精神抖擞起来。它的眼睛发出黄绿色的光芒。来者已到了门口,是只大鸟——鹰,捕食母鸡的苍鹰。两个拼斗者在大风雪中滚成一团。忽然林中猫被鹰带上了天空。猫的眼珠被鹰啄了出来;猫爪子的撕杀力在变弱,后来全部放松下来,就像松了弦的弓似的。猫躺在雪地里,死了;苍鹰流着血,它的一只翅膀已被撕裂,全然动弹不得。对它来说,这也是最后一场搏斗……它被飘落的雪花渐渐盖住。猫也如此,但它躺在草垛边受庇护的地方,它那被挖空了的眼窝依然望着世界,它咧着嘴,露出拼杀的利齿狞笑着……在干草里有它的巨大猎物,撕剩一半的山羊尸体,雪花偶尔也飘到山羊的绒毛上。

    冻成冰块的林中猫似乎在耸动着肩膀,得意地发笑……当暴风雪开始平息下来的时候,一阵阵野兽的嚎叫声在荒原上空回响。

(选自《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高速公路上的森林

(意大利)伊塔洛·卡尔维诺

寒冷有千百种形式千百种方法在世界上移动:在海上像一群狂奔的马,在乡村像一窝猛扑的蝗虫,在城市则像一把利刀截断道路,从缝里钻入没有暖气的住家中。那天晚上,马可瓦多家用尽了最后的干柴,裹着大衣的全家,看着暖炉中逐渐黯淡的小木炭,每一次呼吸,就从他们嘴里升起云雾。再没有人说话,云雾代替他们发言:太太吐出长长的云雾彷佛在叹气,小孩们好像专心一意的吹着肥皂泡泡,而马可瓦多则朝着上空一跳一跳地喘气。

最后马可瓦多决定了“我去找柴火,说不定能找到。”他在夹克和衬衫间塞进了四,五张报纸,以做为御寒的盔甲,在大衣下藏了一把齿锯,这样,在家人充满希望的目光跟随下,深夜走出门,每走一步就发出纸的响声,而锯子也不时从翻开处跑出来。

    到市区里找柴火,说得倒好!马可瓦多直向夹在两条马路中的一小片公园走去。空无一人,马可瓦多一面研究光秃秃的树干,一面想着家人正牙齿打颤地等着他…

    小米开尔,哆嗦着牙齿,读一本从学校图书室借回来的童话,书里头说的是一个木匠的小孩带着斧头去森林里砍柴。“这才是要去的地方,”小米开尔说,“森林!那里就会有木柴了!”他从一出生就住在城市里,从来没看过森林,连从远处看的经验也没有。

    说到做到,跟兄弟们组织起来:一个人带斧头,一个人带钩子,一个人带绳子,跟妈妈说再见后就开始寻找森林。

    走在路灯照得通亮的城市,除了房子以外看不到别的:什么森林,连影子也没有。也遇到过几个行人,但是不敢问哪有森林。他们走到最后,城里的房子都不见了,而马路变成了高速公路。

    小孩就在高速公路旁看到了森林:一片茂密而奇形怪状的树林淹没了一望无际的平原。它们有极细极细的树干,或直或斜:当汽车经过,车灯照亮时,发现这些扁平而宽阔的树叶有着最奇怪的样子和颜色。树枝的形状是牙膏、脸、乳酪、手、剃刀、瓶子、母牛和轮胎,遍布的树叶是字母。

    “万岁!”小米开尔说,“这就是森林!”

    弟弟们则着迷的看着从奇异轮廓中露头的月亮:“真美……”

    小米开尔赶紧提醒他们来这儿的目的:柴火。于是他们砍倒一株黄色迎春花外形的杨树,劈成碎片后带回家。

    当马可瓦多带着潮湿树枝回家时,发现暖炉是点燃的。

    “你们哪里拿的?”马可瓦多惊异地指着剩下的广告招牌。因为是夹板,柴火烧得很快。

    “森林里!”小孩说。

    “什么森林?”

    “在高速公路上,密密麻麻的!”

    既然这么简单,而且也的确不错。要新的柴火,还是学小孩的方法比较好。马可瓦多又带着锯子出门,朝高速公路走去。

    公路警察阿斯托弗有点近视,当他骑着摩托车做夜间巡逻时应该是要戴眼镜的;但他谁也没说,怕因此影响他的前途。

    那个晚上,接到通知说高速公路上有一群野孩子在拆广告招牌,警察阿斯托弗便骑车去巡查。高速公路旁怪模怪样地张牙舞爪、比手划脚的树木陪着转动,近视眼的阿斯托弗细细察看。在摩托车灯的照明下,撞见一个大野孩子攀爬在一块招牌上。阿斯托弗煞住车:“喂!你在上面干什么?马上给我跳下来!”那个人动也不动,向他吐舌头。阿斯托弗靠近一看,那是一块乳酪广告,画了一个胖小孩在舔舌头。“当然,当然,”阿斯托弗说,并快速离开。

    过了一会儿,在一块巨大招牌的阴影中,照到一张惊骇的脸。“站住!别想跑!”但没有人跑:那是一张痛苦的面像,因为有一支脚长满了鸡眼。“哦,对不起,”阿斯托弗说完后就一溜烟跑掉了。

    治偏头痛药片的广告画的是一个巨大的人头,因痛楚用手遮着眼睛。阿斯托弗经过,照到攀爬在上方正想用锯子切下一块的马可瓦多。因强光而眼花,马可瓦多蜷缩得小小的,一动也不动。他抓住大头上的耳朵,锯子则已经切到额头中央。

    阿斯托弗好好研究过后说:“喔,对!斯达巴药片!这个广告做得好!新发现!那个带着锯子的倒霉鬼说明偏头痛会把人的脑袋切成两半!我一下就看懂了!”然后很满意地离开了。

    四周那么安静而寒冷。马可瓦多松了一口气,在不太舒适的支架上重新调整位置,继续他的工作。在月光清亮的天空中,锯子切割木头低沉的嘎嘎声远远传送开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都市里的野菊花

罗捷媚

    在桂城居住十多年了,很多地方都去过了,唯独紫荷苑没有去过。每次经过门口,只是扫一眼,以为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园,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深秋的午后,风轻云淡,阳光煦暖。应好友之约,到紫荷苑赏睡莲。走进去,里面是一个狭长的湖,湖面满是睡莲,却都没有睡,都在艳艳地绽放着各自的花朵。淡紫、深紫、全紫,如一大片彩云被碧绿的莲叶映衬着,煞是美丽。

    “看,野菊花!”正当我陶醉在这紫花绿叶之中时,好友惊喜地叫道。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丛野菊花正从矮矮的篱笆后面探出头来,花朵虽小如分币,颜色却很纯正。在墨绿的花茎上,一圈浅黄的花瓣含着金黄的花蕊,宛若含笑的亭亭少女。阳光照过高处灌木的缝隙,洒在它们身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有一种律动的美。走近细看,绿叶之中,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微微露出笑意,有的才羞涩地露出一点金黄。微风轻拂,清香淡淡,令人神清气爽。

    真没想到,在繁华的都市里还能遇见我儿时再熟悉不过的野菊花!

    小时候,一到秋天,漫山遍野都是耀眼的野菊花。它们从不在意恶劣的环境,不嫌弃贫瘠的土地,小路边、石隙间、山坡上,一株株一丛丛,相依相偎,欢快热烈地沁吐着芬芳。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野菊花,不是因为“此花开后更无花”,而是因为它是一种药材,摘下来晒干能换钱。那时生活贫困,野菊花给了农家人一个生钱的机会。每年中秋以后,大人们开始忙着收割晚稻,孩子们就开始采摘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

    深秋的清晨,野菊花的花瓣上都染了一层淡淡的霜,太阳出来后,霜渐渐变成露珠挂在金黄的花瓣上,像晶莹的钻石闪闪发光,煞是好看,滴到手上冰凉冰凉的。山上的野菊花长得很密,每次弯腰采摘,都要跟花朵进行一次亲密接触。采着采着,衣袖和头发也就粘上许多花瓣,看着同伴的头发和衣服满是缤纷的“落英”,有的连睫毛上都有,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山野间充满了我们欢快的笑声。笑归笑,手脚却都不停下来,手脚麻利的一天能采到十来斤。尽管晒干的野菊花只卖五分钱一斤,可是一个秋天下来,也能为家里挣到几块钱。几块钱拿到现在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离开家乡快四十年了,我一直没再见过野菊花。眼前的野菊花,和儿时家乡的野菊花一模一样,花朵虽小,却清香四溢,“珠蕊丹心耐寒侵,玉骨冰肌傲霜立”的诗句突然涌上心头。寒露成霜,无损其清香,它甘于寂寞,乐观生存,给这个寒秋平添了几多的温暖和妩媚。

    长期以来我始终被一个问题困惑着。小时候,我们虽饱受贫困和饥饿的困扰,却能乐观向上,快乐地生活,如野菊一样独立寒秋,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相反却为给家里挣回几块钱而感到无比自豪。如今,条件改善了,生活富裕了,我们再也不用为挣几块钱而辛苦劳作了,可我们却找不到生活的快乐和生存的意义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如今,在这都市的一角,在这喧闹城市的夹缝中,多年不见的野菊花竟顽强地生长了起来,它虽远不如紫荷那般耀眼繁盛,却像一位老朋友,在时隔四十年之后与我重逢,让我感到说不出的亲切,那些郁结在心中的困惑不觉间消逝了。野菊花绽放出的暖意和清香,悄悄地融入了我的心里,相信也会融入更多人的心里。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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