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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三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下山

    ①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如今夏季的雨越来越稀疏,冬季的雪也逐年稀薄了。它们就像我身下的已被磨得脱了毛的狍皮褥子,那些浓密的绒毛都随风而逝了,留下的是岁月的累累瘢痕。坐在这样的褥子上,我就像守着一片碱场的猎手,可我等来的不是那些竖着美丽犄角的鹿,而是裹挟着沙尘的狂风。

    ②西班他们刚走,雨就来了。在这之前,连续半个多月,太阳每天早晨都是红着脸出来,晚上黄着脸落山,一整天身上一片云彩都不披。炽热的阳光把河水给舔瘦了,向阳山坡的草也被晒得弯了腰了。我不怕天旱,但我怕玛克辛姆的哭声。柳莎到了月圆的日子会哭泣,而玛克辛姆呢,他一看到大地旱得出现弯曲的裂缝,就会蒙面大哭。好像那裂缝是毒蛇,会要了他的命。可我不怕这样的裂缝,在我眼中它们就是大地的闪电。

    ③安草儿在雨中打扫营地。他直了直腰,伸出舌头舔了舔雨滴,冲我笑了。他一笑,他眼角和脸颊的皱纹也跟着笑了——眼角笑出的是菊花纹,脸颊笑出的是葵花纹。雨水洒下来,他那如花的皱纹就像是含着露珠。

    ④我们这个乌力楞氏族只剩下我和安草儿了,其他人都在早晨时乘着卡车,带着家当和驯鹿下山了。以往我们也下山,早些年去乌启罗夫,近年来到激流乡,用鹿茸和皮张换来酒、盐、肥皂、糖和茶等东西,然后再回到山上。但这次他们下山却是彻底离开大山了。他们去的那个地方叫布苏。帕日格告诉我,布苏是个大城镇,靠着山,山下建了很多白墙红顶的房子,那就是他们定居的住所。山脚下还有一排鹿圈,用铁丝网拦起,驯鹿从此将被圈养起来。

    ⑤我不愿意睡在看不到星星的屋子里,我这辈子是伴着星星度过黑夜的。如果午夜梦醒时我望见的是漆黑的屋顶,我的眼睛会瞎的;我的驯鹿没有犯罪,我也不想看到它们蹲进“监狱”。听不到那流水一样的鹿铃声,我一定会耳聋的;我的腿脚习惯了坑坑洼洼的山路,如果让我每天走在城镇平坦的小路上,它们一定会疲软得再也负载不起我的身躯,使我成为一个瘫子;我一直呼吸着山野清新的空气,如果让我去闻布苏的汽车放出的那些“臭屁”,我一定就不会喘气了。我的身体是神灵给予的,我要在山里,把它还给神灵。

    ⑥两年前,达吉亚娜召集乌力楞氏族的人,让大家对下山做出表决。她发给每人一块白色的裁成方形的桦树皮,同意的就把它放到妮浩遗留下来的神鼓上。神鼓很快就被桦树皮覆盖了,好像老天对着它下了场鹅毛大雪。我和安草儿是最后起身的,不过我们不像其他人一样走向神鼓,而是火塘,我们把桦树皮投到那里了。

    ⑦我回到屋里,坐在狍皮褥子上,守着火塘喝茶。以往我们搬迁的时候,总要带着火种。达吉亚娜他们这次下山,却把火种丢在这里了。没有火的日子,是寒冷和黑暗的,我真为他们难过和担心。但他们告诉我,布苏的每座房子里都有火,再也不需要火种了。可我想布苏的火不是在森林中用火镰对着石头打磨出来的,布苏的火里没有阳光和月光,那样的火又怎么能让人的心和眼睛明亮呢!我守着的这团火,跟我一样老了。无论是遇到狂风、大雪还是暴雨,我都护卫着它,从来没有让它熄灭过。这团火就是我跳动的心。

    ⑧虽然营地只有我和安草儿了,可我一点也不觉得孤单。只要我活在山里,哪怕是最后的一个人了,也不会觉得孤单的。

(节选自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是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是回忆的主体;文章使用第一人称,不仅增加了文章的可信度,而且使叙事更自由与方便。 B、小说第②③段,面对大旱,玛克辛姆和柳莎的“哭”,和安草儿的“笑”形成鲜明对比,体现了前者的无助及后者的顽强。 C、离开大山,定居大城镇,虽然物质方面得到改善,却是一种对祖祖辈辈故土的抛弃和不敬,这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容忽视回避的问题。 D、“我守着的这团火”中的“火”运用双关手法,一指用火镰对着石头打磨出来的火种,代表原生态生活;一是喻指“我”对故土火一般的跳动的热心。
(2)、小说中“我”生活的环境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其在文中有何作用。
(3)、你赞成“我”的决定,还是赞成达吉亚娜的决定?为什么?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得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第后面的题。

西安这座城(节选)

贾平凹

    当世界上的新型城市愈来愈变成了一堆水泥,我该怎样来叙说西安这座城呢?

    是的,没必要夸耀曾经是13个王朝国度的历史,也不自得八水环绕的地理风水,承认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已不在了这里,对于显赫的汉唐,它只能称为“废都”。但可爱的是,时至今日,气派不倒的,风范依存的,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最具古城魅力的,也只有西安了。它的城墙赫然完整,独身站定在护城河上的吊板桥上,仰观那城楼、角楼、女墙垛口,再怯懦的人也要豪情长啸了。大街小巷方正对称,排列有序的四合院和四合院砖雕门楼下已经黝黑如铁的花石门墩,让你可以立即坠入了古昔里高头大马驾驶了木制的大车喤喤喤开过来的境界里去。如果有机会收集一下全城的数千个街巷名称,你会突然感到历史不遥远,以至眼前飞过一只并不卫生的苍蝇,也忍不住怀疑这苍蝇的身上有着汉时的模样或是唐时的标记。

    现代的艺术日夜在上演着,但爬满青苔的如古钱一样的城墙根下,总是有人在观赏着中国最古老的属于这个地方的秦腔,或者皮影木偶。最是那土得掉渣的土话里,如果依音笔写出来,竟然是文言文中的极典雅的词语,抱孩子不说抱,说“携”,口中没味不说没味,说“寡”,即使骂人滚开也不说滚,说“避”……西安的科技人才云集,但民间却大量涌现着《易经》的研究家。你不敢轻视了静坐于酒馆一角独饮的老翁或巷头鸡皮鹤首的老妪,他们说不定就是身怀绝技的奇才异人。清晨的菜市场上,你会见到手托着豆腐,三个两个地立在那里谈论着国内的新闻。在公共厕所蹲坑,你也会听到最及时的关于联合国的一次会议的内容。关心国事,放眼全球,似乎对于他们是一种多余,但他们就有这种古都的秉性。“杞人忧天”从来不是他们讥笑的名词,甚至有人庄严地提议,在城中造一尊巨大的杞人的雕塑,与那巍然竖立的丝绸之路开创人张骞雕像相映成辉,成为一种城标。整个西安城,充溢着中国历史的古意,表现的是一种东方的神秘,囫囵囵是一个旧的文物,又鲜活活是一个新的象征。

    ……你信步在城里走走吧,钟楼已没钟,晨时你能听见的是天音;鼓楼已没鼓,暮时你能听见的是地声。我不知疲劳地,一定要带领客人朋友爬土城墙,指点那城南的大雁塔和曲江池,说,看见那大雁塔吗?那就是一枚印石;看见那曲江池吧,那就是一盒印泥。记住,历史当然翻开了新的一页,现代的西安当然不仅仅是个保留着过去的城,它有着其他城市所具有最现代的东西。但是,它区别于别的城市,是无言的上帝把中国文化的大印放置在西安,西安永远是中国文化魂魄的所在地了。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天幕上的舞蹈

刘明霞

    当单位门前那可硕大的木棉树一马当先,开的热热闹闹纷纷扬扬的时候,我就知道春天来了,春天匆匆地、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了。

    上班下班从树下走过,不经意间,“啪”的一声,一朵红艳艳的木棉花就会砸在你的脑袋上、脖子上或脚边。躬身捡起那多水灵灵的花儿,它肥厚丰腴,娇艳无比。我不由伫立仰望:那伸向天空的树枝上,点缀着红彤彤的艳丽,如舞女的长裙凌空飞起,姿态翩然,在天幕上飞舞、摇曳,挑逗着阳光。哦,木棉,如果说那些低矮的灌木开出的叫花的话,那么,天幕上开出的你定是花的精灵了。我想,大喜大悲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而有的时候,灵魂的震撼既不是喜也不是悲,而是一种晕眩,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

    木棉在晴空里蕴足了那种如梦如幻的气质,点染出闹春的意境,这个时候,该有一首曲调轻柔舒缓、歌词婉约优美的歌来伴随她的舞蹈的。木棉,这所有的魅力是源于哪一天呢?是谁亲手把你中在这的?在狭窄的街道上,在对视着屋顶与屋顶之间,你显得独立又不会太孤寂,但你似乎总是在超脱。也许,人们不理解你为何总要高高在上,难道华丽高尚的你喜欢这样曲高和寡?你独树一帜,是不想与俗颜争宠,还是喜欢独自享受孤独?这里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只是一树艳红。红花还要绿叶配,你是真正的红花,真正的红颜,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娇艳没有丝毫造作。你违反了花与叶的辩证关系是想证明自己没有依附心理,还是为了宁缺毋滥呢?你独挡风雨的侵袭又守住生命的质量,你是花中的君子啊!当我看到你舞动长裙在风中吟唱时,我终于明白了你的选择。

    把蓝天当背景,把白云做道具,你的舞姿梳理着时间和音乐。木棉,你实在是一个高洁而空灵的舞者啊!

    也许,人间意味浓烈,世俗气息浓郁的灵魂,终是不能升入天堂的,所以,你摆脱世俗,奋不顾身地冲向云天。当春风吹开尚在沉睡的你的惺忪的双眸时,你张开一朵朵圆润饱满鲜活生动的花儿,在天幕上跳起优美的舞蹈,一会儿如慢板徐缓轻悠,一会儿像快板恣意奔放。你那独特的舞蹈词汇是在诉说生命的故事吗?生命的初始该蕴藏着多少的神秘而动人的细节啊!你这活泼灵动、伸展舒畅的生命,你的舞姿搅动了生命的奥秘和底蕴,平淡而单调的生活因了你而有了一丝亮彩,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秘密。那“啪”的一声掉落在地上的,是你的红舞鞋吗?木棉,你的人生如此脆弱又如此美丽,花开花落,全是自己的热闹。伴着风儿翩翩起舞的你,舞出的是现代还是古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刘喜秋香

    秋高气爽,菊花飘香。

    老伴已故一百零一天了。老刘半宿起来,打开灯,奋力地擦地擦窗抹完桌子后,赶快把白日才买回的两盆亮黄的菊花摆放在正厅最显眼的位置。今天,老刘胆量倍增,要冲出子女为他找老伴所设的所有包围圈,去老家把和他同岁的寡妇秋香妹子接来。

    这个日期,是秋香暗示给他的。老伴烧“一·七”那天,闺女菊花很懂老刘的心思,开着车把她秋香姑接来。菊花牢记妈在家种地时,秋香姑和妈好的似亲姐妹,帮妈干活,帮妈伺候瘫痪在炕的奶奶。奶奶拿她当亲闺女待,家里有了好吃的,都给她送一份。

    那天,秋香刚进门就看到了老刘那热辣辣的目光,尽围着他发射。在菊花的示意下,秋香把老刘拉到里间,掩上门,轻轻地给了他两捶,把菊花的意思变成了死命令:“嫂子没过百日,不准你胡来,城里像你这样的尽他妈出洋相,老伴去世没几天,就领个来家,还形影不离地到处瞎显摆,见了熟人,没说话,先咯咯咯地笑,丢死人了!”

    秋香的捶暖温温的,把老刘一下子就捶到了中学时代。那时,秋香是四庄八屯的大美人,老刘是村里唯一一个高中生,状元哎。老刘上学,家里没有咸菜捎,秋香就把她家里的豆酱饼子烤得黄黄的香香的拿给他。老刘就痴乎乎地认为,秋香要和他好呢。在一个月圆的晚上,老刘把秋香约到村头上,吞吞吐吐地提出了订婚要求,结果,秋香变着脸,气抖擞地该出手时就出手,狠巴巴地给了他两捶说:“你傻了?不成材料!我关心你,是叫你考上大学,成人才!我已定婚了。你就老老实实的吧!”这时,老刘就听到了杏花姐在草垛后“咯、咯、咯”的笑声,还说:“使劲捶!”也就是秋香的这两捶,把老刘捶得头脑清醒地进了大学,成了国家干部。

    秋香对老刘有恩。老刘就山誓海盟:非秋香不娶,别说等一百天,就是等三百天也要等!秋香守了七年寡了,伺候偏瘫的婆婆(王婶),就是最贤慧的闺女也比不上。老刘想起秋香帮老伴伺候母亲的那些日日夜夜,今天,该是他大显身手帮秋香伺候王婶了。老刘决不含糊,在准备给王婶住的东卧室忙得汗流浃背,把才买的数字电视放到东墙边架好,把才买的可移动的高级便盆放到床边用专用布盖好,还有暖瓶、餐巾纸都各就各位。老刘有滋有味地忙着,就把孩子们给他制定的苛刻“婚姻法”抛到九霄云外了。

    那是烧“七·七”那天,还是菊花去把她秋香姑请了来。两个儿和两个儿媳,很明白,像老刘这样高工资,伺候窝里拉窝里尿的老母亲辛苦了三年的有功之臣,是城里老寡妇们争抢的对像。

    于是,烧完了“七·七”,家中浓云密布,在严肃、紧张的气氛中,由大儿宣布了老刘找老伴的四不准:不准打结婚证;不准找有病的;不准找熟人;不准找拖儿带女的。这四不准把老刘和秋香成婚的道一下堵死了。老刘火冒三丈,喘气的声音,活像气棒在打气。

    秋香一看他那张苦瓜脸,赶快把他拽到里间里,狠狠地拧了他两下说:“您就照孩子们说的办吧!”

    “那咱俩就不用结婚了?”

    “这事我从未敢想过。我是不会来找难看出洋相的。我要在家好好伺候老人!”

    “我要把王婶接来,和您一块儿伺候!”

    “您是俺亲哥哥,千万千万别犟了!”

    “现在是北京时间上午八点整!”

    自鸣钟一报时,老刘慌了。他怕孩子们来了捣乱,他要先把生米做成熟饭,便急三火四地梳洗打扮了一番,一个七十岁的老头,楞是感觉年轻了十岁。

    老刘快速提着给秋香买的高档羊毛衫,夹起提包,刚走到门口就被两个儿和两个儿媳堵了个正着。大儿伸开双臂挡着,嬉皮笑脸地说:“爸,您那儿也不能去!”

    老刘怒火中烧,质问:“为啥?”

    “您要给俺留条做人的道。”

    “就是那四不?”

    “那是告诉市里老寡妇的,让您清静省力少费口舌呢。”

    老刘正莫名其妙,楼下欢快的汽车鸣笛声,给老刘送来了惊喜。两个儿子和两个儿媳赶快往下跑。老刘从窗上一望,喜从天降,是菊花把她秋香姑和她王奶奶接来了。老刘立刻老泪纵横了。

    厅内的菊花,鲜艳亮丽,好香,好香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菜大爷

刘奇叶

    菜大爷是居住在城郊西村的一位退休工人。菜大爷姓蔡,“菜大爷”不是他的真名,而是邻里送给他的一个雅号。

    菜大爷的住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砖瓦民房,后面有个小菜园子。退休后,他把下地种菜当作一种乐趣。菜园子一年四季都能产菜,除了供给他与老伴儿老两口平常生活吃菜外,总是还剩余不少菜。于是,菜大爷在闲余之际也挑着自己种的菜到菜市场上去卖。

    菜市场离菜大爷的家很近,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买菜的很有眼光,尝过菜大爷的菜后,下一次哪怕菜大爷卖得比其他的摊位贵,也会被一扫而光。

    人们知道,菜大爷种的菜用有机肥料施肥,吃起来好吃又健康,属于真正绿色环保的蔬菜。菜大爷除了平常注意累积肥料,还经常去附近的养猪场挑猪粪施肥。渐渐地,前来买菜的人们都知道了菜大爷的菜好,亲切地称他为“菜大爷”。知道大伙儿对他种的菜十分钟爱,每次上市场卖菜归来,菜大爷心里头总是乐滋滋的。

    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但菜大爷觉得现在的生活很不借,他喜欢这种自娱自乐卖菜的滋润生活,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儿子离开这个城市,他也打心里舍不得这个菜园子。

    隔壁的邻居老李头也卖菜,但他的菜是从外地贩来的蔬菜,属于无机肥料种植的那一种,味觉营养都没法跟菜大爷的菜比,人们一般不喜欢买他的菜,所以老李头每天卖菜总是早上出去,很晚才归来,有时候还要剩余些许残菜回来。

    偶尔,老李头会同菜大爷一块去市场卖菜,两人年龄相仿,又是邻居,还算谈得来。

    一天,老李头天没亮就贩回满满一担的蔬菜,在家里照常分拣为几元一把的小份后,刚要挑市场上去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顿时瘫倒在地上。这一切正好被菜大爷瞧见了,他赶紧叫车把老李头送进了医院急救,接诊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菜大爷去医院看望老李头时,老李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老伴儿正在给他喂粥,一见菜大爷来了,老李头两口子一个劲地道谢。见老李头手术很成功,菜大爷也为他高兴。聊天中,一贯热心肠的菜大爷问老李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就尽管说,邻里邻居的互相照应嘛。老李头听了,却欲言又止的样子,菜大爷便追问他是什么事情。原来,他是心痛前日贩回的一担蔬菜还放在家里没有卖掉,担心自己住院几天后,那一担蔬菜会白白地烂掉,怪可惜的。菜大爷听了,未加思索地答应帮老李头把菜挑去市场上卖了。

    回去后,菜大爷二话没说,到了老李头家便把那担蔬菜挑去了市场。才到菜市场口,买菜的人们就一窝蜂围拢上来,容不得菜大爷说明一下这菜的来源情况,那担菜又被一扫而光了,哪有菜大爷陈情解释的空隙?望着一副空空的担什和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菜大爷愣在那里好一阵,仿佛做了一件大亏心事似的。

    当天下午,菜大爷把卖菜的钱如数交给了老李头,说了一声家里有事就走了。老李头高兴地接过钱一点,居然比平常赚的钱要高出一倍多。他心里对菜大爷钦佩得五体投地!

    半个月之后,老李头出院了,特地买了两瓶好酒去敲隔壁菜大爷家的门,结果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老车头问其他邻居,邻居说,菜大爷老两口搬儿子那儿去了。

    菜大爷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好久好久,老李头仍没有想明白。

(选自2016年第4期《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风筝仙女
铁凝

①家居市区的边缘,楼房前边是一大片农民的菜地。凭窗而立,眼前地阔天高,又有粪味儿、水味儿和土腥味儿相伴,才知道你每天吃下去的确是真的粮食,喝下去的也确是活的水。

②我们不必担心再会有房子遮挡抛向远处的视线了。有消息说市政建设部门在规划把这片菜地变成一座公园。这使我们在侥幸的同时,又觉出一点儿失落,公园对于一座城市算不上什么奇迹,而一座城市能拥有一片菜地才是格外地不易。公园与生俱来地有一种刻意招引市民的气质;菜地可没打算招谁,菜们自管自安稳地在泥土里成长。

③通常,四周的居民会在清晨和傍晚沿着田间土路散步,或者小心翼翼地踩着垄沟背儿在菜畦里穿行。只在正月里,当粪肥在地边刚刚备足、菜地仍显空旷、而头顶的风已经变暖了的时候,才有人在开阔的地里撒欢儿似的奔跑,人们在这里放风筝。

④我的风筝实属普通,价格也低廉,才两块五毛钱。这是一个面带村气的“仙女”,鼻梁不高,嘴有点鼓;一身的粉裙子黄飘带,胸前还有一行小字,“河北邯郸沙口村高玉修的风筝,批发优惠”什么的。如此说这“仙女”的扎制者,便是这位名叫高玉修的邯郸农民了。虽说这位高玉修描画“仙女”的笔法粗陋幼稚,选用的颜料也极尽单调,但我相中了它。使我相中这风筝的,恰是“仙女”胸前的这行小字。它那表面的商业味道终究没能遮住农民高玉修骨子里的那点儿拙朴。他这种口语一般直来直去的句式让我决定,我就要这个“仙女”。

⑤傍晚之前该是放风筝的好时光,太阳明亮而不刺眼,风也柔韧并且充满并不野蛮的力。举着我的“仙女”,小跑着将她送上天空,近处有放风筝的邻人鼓励似地督促着我“放线呀快放线呀,多好的风啊……”

⑥【甲】放线呀放线呀快放线呀,多好的风啊!

⑦这热情有力的鼓动在我耳边呼啸,在早春的空气里洋溢,丝线从手中的线拐子上扑簌簌地滑落着,我回过头去仰望长天的“仙女”,快速而小心地松着手中的线,一时间只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这“风筝仙女”更像“仙女”的东西了。她那一脸的村气忽然被高远的蓝天幻化成了不可企及的神秘;她那简陋的衣裙忽然被风舞得格外绚丽、飘逸;她的态势忽然就呈现出一种怡然的韵致。放眼四望,天空正飞翔着黑的燕子褐的苍鹰,花的蝴蝶银的巨龙……为什么这些纸扎的玩艺儿一旦逃离了人手,便会比真的还要逼真?就好比天上的风给了它们人间所不解的自在的灵魂,又仿佛只有在天上,它们才会找到独属自己的活生生的呼吸。

⑧【乙】放线呀放线呀快放线呀,多好的风啊!

⑨有些时候,在我们这寻常的风筝队伍里,也会出现一些不同寻常的人。一辆“奥迪”开过来了,车上下来两三个衣着时髦的男女,簇拥着一位手戴钻戒的青年。青年本是风筝的主人,却乐于两手空空——自有人跟在身后专为他捧着风筝。那风筝是条巨大而华贵的“蜈蚣”,听说由山东潍坊特意订制而来,那线拐是一种结构复杂的器械。滑轮和丝线都闪着高贵的银光。

⑩“蜈蚣”缓缓地迎风而起了,确是不同凡响地好看。四周爆发出一片叫好声,善意的人们以这真诚的叫好原谅了“钻戒”不可一世的气焰。我却有点为“钻戒”感到遗憾,因为他不曾碰那“蜈蚣”,也不曾碰一碰风筝线,只在随员替他将“蜈蚣”放上蓝天之后,他才从他们手中接过线盒拎住。他那神情不像一个舵手,更像一个被大人娇纵的孩童。

⑪我想起一个爱放风筝的同事。他曾告诉我,小时候在乡下时,糊风筝买不起线,就用家里没有用的碎棉线一段段接起来,代替风筝线。线的接头太多,也不结实。有一次他的风筝正在天上飞着,线断了,风筝随风飘去,他就跑着追。为了那个风筝,他一口气跑了七八里地。

⑫我知道我开始走神儿,我的风筝线就在这时断掉了。风把“仙女”兜起又甩下,“仙女”摇摆着身子朝远处飘去。天色已暗,我开始追赶我的“仙女”,越过脚下的粪肥,越过无数条垄沟和畦背,越过土路上交错的车辙,也越过“钻戒”们不以为然的神色。我坚持着我的追赶,只因为这纯粹是“仙女”和我之间的事,与别人无关。当暮色苍茫、人声渐稀时,我终于爬上一座猪圈,在圈顶找到了歪躺在上边的“仙女”。我觉得这“仙女”本是我失散已久的一个朋友,这朋友有名有姓,她理应姓高,与邯郸沙口村那个叫做高玉修的农民是一家人。

⑬大而圆的月亮突然就沉甸甸地悬在了天空,在一轮满月的照耀下,我在想究竟什么叫做放风筝。我不知道。但是,有了风筝的断线,有了“仙女”的失踪,有了我追逐那“仙女”的奔跑,有了我的失而复得,我方才明白,欢乐本是靠我自己的双脚,靠我自己货真价实的奔跑到达我心中的;联接地上人类和天上“仙女”之间那和平心境的,其实也不是市场上出售的风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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