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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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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宁波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无名书店

傅月庵

    旧书店老板有两种,一种是很懂书的,一种是不太懂书的;前者少,后者多。不太懂书的又有两种,一种是售价五折的,一种是售价五折之外的;前者多,后者少。无名书店属于后者。它没有店名,没有店招,只有一个白色亚克力带滚轮招牌,上面用红漆写着“低价书”三个大字,以及“平均约三点三折”的一行小字。每天下午两点之后,老板把它咕噜咕噜推到巷口摆着,路过罗斯福路台湾大学对面汤圆店、吉野家速食店旁的人,都可见到。

    无名书店是台北市少有独栋独户的旧书店,店门口有块空地,还有棵盎然蔽天的大榕树,夏天时绿荫满地,清风习习,理论上景致不差,可惜大树旁一个防火浴缸跟破馊水桶坏了风水,地上许多污渍,因此永远清除不掉,斑斑难数。但无论如何,在寸土寸金的公馆商圈,有此三四坪的空地,还是奇迹,可称福地。因为是福地,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黃昏后,警察纷出巡逻时,无路可躲的流动摊贩们,很有默契地都会涌入此港避风。下班时间顺路闲逛,十有七次,那位忠厚的少年老板很可能正拿着一个便当边吃边跟“难民”聊天。

    少年老板接掌此店不久,大约仅是两年前的事吧。更早的时候,是老板的父亲在经营:“门虽设而常关”,“书虽有而凌乱”,一叠又一叠的新旧中洋文书籍堆得满地都是,从来不整理。店内还有个小房间,更是连叠都不叠,大小书籍随意拋得齐腰高,每次看到总会心动忖思:底下应当有宝!但无论如何,也只敢窥望而不敢进去一游,原因是害怕如同电影中的雨林、沼泽、流沙阵一样,一个不小心,身陷其中,竟将慢慢灭顶……

    老老板其实不老,是个精壮汉子,皮肤黝黑,一口白牙,终年背心短裤,经寒耐暑,非常有性格。他卖书从来不啰嗦,随心情好坏,最贵也就是五折,更多时候,四折三折都敢卖,尤其“汉声精选绘本”,还有低得不像话的“泄愤价”,因为他最痛恨不能分售的儿童套书!有一回跟他闲聊起来,才晓得以往他是专卖进口画册,摄影、建筑、戏剧、旅游、美术……无所不包,在台北圈内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物,不输“棠雍”、“雅典”等大角色。谁知后来一场水灾,把存书淹去大半,心灰意冷之下,才卖起旧书来的,这也就是店内为何那么多精装画册的由来。

    无名书店地段虽好,老老板的性格经营方式,虽然有趣,却注定人气萧索:这世界上,甘心在霉味四溢、灰尘四起的仄屋里挥汗如雨翻披旧书拼凑上下册者,毕竟不多。这种“卖与识者”的“看天田”景象,一直到了两年前,才总算有了改变。

    少年老板原来是职业军人,据说干到连长退伍。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偶然再到店里时,书是人非事事不同。精壮汉子换成白面书生,让人担心的“流沙房”,清出四面书架,整个店面虽然称不上整齐清洁、本本归定位,但也总算有模有样,空气流通,光线还不错了。第一次跟少年老板买书,是一本1943年上海开明版的朱光潜《文艺心理学》。“老板,这本多少?”我心想这书只怕不便宜。“喔,这是古董书,按厚度跟大小卖的,50元,这样可以吗?”清晰的声音透着一丝腼腆,我则当场傻眼,这种估价方式,这种征询态度,逛了二十几年旧书店,难道我终于逛到“君子国”了吗?后来我才发现,新人新气象,如今书价一律三折,旧版书跟英文书架上则贴有“依厚度及大小计算”的纸条,果然虎父无犬子,照样有趣!

    少年老板的有趣,除了每一笔生意,他都会翻到版权页向顾客说明:“我们这里是按定价的三折计算,这本定价是多少多少,所以是卖多少多少。这样可以吗?”不管生熟,买一次,说一次,绝不偷懒。同时为了怕人找不到老板,他还在左胸口别了个识别证,上面写着“低价书”,所以不写“老板”,我相信,一定是害羞的缘故!

    老实说,无名书店的存书不多,归类得也不算好,糟糟乱乱的,我却很爱去逛,一来是两位老板都很有趣,无论碰到谁,聊上几句,顿觉人间存古意,值得活下去。二来因为书价实在太便宜,来逛的人随手都会带个一两本,许多书,根本还在骑楼里整理,就被卖光了。

    人生贵自适,买书未必为了书,读书也未必为了知。买书卖书,藏书散书,论到底,也不过就是浮生梦尘之一耳,新旧良窳无论,千卷买进终复去,或许,来去之间的“那一点意思”才是更值得挂念宝贵的吧!

(选自《买书琐记》,有删节)

(1)、解释划线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①难民:

②良窳:

(2)、文章开头的划横线句有何作用?
(3)、请概括“老老板”与“少年老板”在书店经营上的异同。
(4)、结合全文谈论你对文章结尾划波浪线句子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看望

【德国】海•格兰特

    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只想快点离开。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怕妈妈再说什么,培德赶紧把妈妈“扶”出了房间。

    培德拉着母亲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

    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罂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

    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

    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长毋相忘

    ①我有一个学生,她先到澳洲,后到英国,如今暂时栖泊在加拿大。飘泊的成果是英语说得像流水一样畅快,举止温柔舒曼,很有些欧美气味。可是这些年,总是会在假日里到唐人街去买些字帖、笔墨。她的才华并不在把笔挥毫上,她只是喜欢字帖里古典的气息。

    ②我想起秦汉瓦当、竹简上让人心跳不已的四个字——“长毋相忘”。这是怎样的一种割舍不断的情怀啊!

    ③有时我总是想,一个人的信念被遏止,譬如不让我纵笔泼墨,沉醉于这千年的回声里,日子将是何等昏暗,有时候出长差,宾馆舒适的环境只能看看电视,我明显地感到擅长提按的手指变得荒疏了。这使我生出几许恐慌来。可以消遣的娱乐场所无处不在,却从来没有一处摆上文房四宝,让这些痴迷于翰墨的游子放牧心灵。于是时间一长,心结就纷乱,惶惶然急着赶回,步入书斋,倒上一缸子墨汁,拈起那杆已经枯干多日的羊毫,痛快淋漓地埋头狂写,不知今夕何夕。

    ④在都市,每到周末,总会看到不少家长载着小孩,背着琴袋、画夹,提着笔墨、颜料,去学手艺。而我没有兴致教这些孩童,他们的监护人总是希望早日学成,眼神里闪烁着催促之光。他们没有耐心通过逝去的古代名家的遗留笔墨,回归到遥远而又寂寞的意境中。我只想循着自己的思路,培养一种兴趣,让其随时日推移而长,顺其自然地延伸,如听松风天赖,如观山光水色,这就是艺术生命的自然律。我听过《击壤歌》,见过那些带着泥巴气味的乡村人,他们该播种时播种,该收割时收割,该耐心等待时则和土地上的植物同在岁月中不急不踩地守望。他们面对好年成不喜,面对坏年成不忧。在他们看来,有了好的光景也必然有不好的年成,五个指头伸直了还不一般齐呢。那么,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去吧。他们心目中没有搏一把就走的怪念头,他们缠系着最久远的亲情:人与土地长毋相忘。

    ⑤再回到艺术的话题上来吧。有着几千年积淀的古典艺术,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为今人所把握呢?人总是希望一生更多地拥有,只是,不经磨难而拥有,则多半易逝。有几次我走进北方几家大的书画社,看到了名人之后的丹青,笔墨太平庸了,却在落款处都标明与祖上的亲缘。这是何等的笨拙呢。在我的印象中,父子同嗜一艺,子跃居其父之上的终归是少而又少。王献之着实是好样的,算是走出了其父的影子,而后来的欧阳通之于欧阳询、苏过之于苏轼、米友仁之于米希,大都在前辈荫底下讨生活。他们缺乏筚路蓝缕的拓跋精神,屋下架屋床上叠床,大气象萎落成了小格局。

    ⑥有一些质量充实的生命,要最后离去,不为我们琢磨,真是很难很难。这对于人们追逐时尚的天性来说,未免是一种悖反。时尚的追逐,显然容易多了,这支有声有色的队伍始终是以狂欢的状态行进的。而人,难以破开迷雾飞升。苏东坡活了大半辈子,最有价值的就是悟出了这个道理。远离,是对古典更真切的亲和 , 相对的控制力量被摆脱,那种支配艺术的利益、欲望会相应地远去,守护精神家园的愿望会愈发坚韧起来。曾经有几次,在偏僻的乡村,我看到了出手不凡的墨迹,贴在破旧的祠堂的柱子上。书写者远离文化中心,远离都市名人,却凭着由表的喜欢,常常是晚饭毕,推来几张旧报纸垫着,再放上一张毛边纸,不计新墨宿墨,不择笔尖笔秃,畅畅快快地写去。不知不觉,平平淡淡地萦回着田园牧歌。

    ⑦那些湿漉漉的古典情绪,期待着梳理和归位,还有些在喧闹的季节里走失了,需要找寻。青年时代的热烈和自信,也掺和着目空古人睥睨古典,似乎古人的笔墨也没有那般神奇。如今我们知道穿过古典的皮表很难,更不消说在古典的内核漫游了。我们为自己找到了理由,爱归咎于外界的诱惑呀,困扰呀,是它们使我们的精神锋芒如此疲软。如果从个体生命来剖析,我只能固执地认为,是元气流失了。人身上原来充足的精气神,漫漫旅程上,这儿滴漏一点,那儿跑冒一点,待用于自己喜爱的古典艺术上,已经力不能穿缟了。养气从来为文人所重,老庄提醒过“万物无足以铙心”,孟子“我善养吾浩然之气”,都在于提升净化人的自然生命,去除生理过分的欲求。当时光老人的巨手叩动我中年的心扉时,“删去平生多余事”的念头就转化为渴望。安宁清明中,我觉得自己仿佛坐落在古典的层面上,大量流逝的时光在这里汇聚,隔着老远的距离,可以察觉到古贤人正无声地呼唤着我的名字。

    ⑧每晚睡前,我总是取出枕边的一本《汉简书风》细细玩味,让飞扬的思绪湮没在已逝的久远里,长久相守,长毋相忘。

(取材于朱以撒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面具

魏炜

    海森是一个二流演员,他的经纪人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大富翁费德诺聘请他去给父亲老费德诺演场戏。老费德诺病重住院了,费德诺先生本该在医院里陪着他,但费德诺先生很忙,根本挤不出那么多的时间。但他又怕这事传出去会败坏自己的形象,这时他就想到了和自己长得很像的海森。

    海森是个演员,经过两天的练习,已学得惟妙惟肖,就连费德诺先生本人也分辨不出来。再戴上根据费德诺先生的面貌特制的橡皮面具,简直就是费德诺先生再生了。他就和费德诺先生签下了合同,正式演出了。

    第一次走进病房时,海森还有些忐忑,他老老实实地坐到床边。老费德诺先生看到他到来很高兴,絮絮叨叨地说起了他童年的趣事。海森不敢搭腔,只是在一边不时地应和一句,或是笑笑。但老费德诺先生似乎已经很满足了,脸上一直带着微笑。海森看规定陪护的时间到了,就站起身来。老费德诺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乞怜地望着他,“再陪我一会儿吧,我知道你很忙,但我真的想跟你再说说话呀。好吗?”海森看到老人眼睛里那份热切的期待和隐隐的凄楚,不忍拒绝,就又坐到床前。老费德诺先生又说了10分钟,这才和他依依不舍地告别,并热切地要求他明天准时赶过来。

    一出医院,经纪人就递给他一张支票,海森高兴地收起了支票,这时,过来一个年轻人,声称是《太阳快报》的记者,听闻费德诺先生放弃了很多生意,每天都赶到医院来陪伴父亲,很是感动,特地来采访的。

    海森不愧是一个演员,很快就酝酿出了情绪,来了一个现场表演。他诉说了自己对父亲的爱,诉说了父亲对自己的好,说到动情处,还流下了几滴眼泪,感动得记者眼圈儿都红了,不失时机地给他拍了一张大特写。

    第二天一早,费德诺先生就打来了电话,说《太阳快报》登出了那篇专访,非常精彩,有很多人打电话对他表示敬意,还有几个合作伙伴要尽快跟他签订供货合同。他要提高付给海森的酬金,还要把合同期延长。

    之后,海森继续如约赶到医院,慢慢地他不仅听老费德诺先生说话,还给他讲些笑话。老费德诺经常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孩子一样兴奋。

    这天下午,海森像往常一样赶到医院。老费德诺脸色很不好,主治医生告诉海森,老费德诺的血液化验中发现了一种病毒变异。这种病毒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药物可以抑制它,它会要了老费德诺的命。

    海森立刻给费德诺先生打了电话,通报了老费德诺的病情,恳求他抽出一些时间到医院去陪陪老费德诺,这可是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了。

    费德诺连连推辞:“我没有时间,希望你能多陪陪他,我可以给你更多的钱。”

    海森生气了:“费德诺先生,在你的眼里只有钱吗?他是你的父亲,他现在需要你。”

    费德诺也生气了:“不用你来教训我,我知道该怎么做。请你按照合同做,不然……”他话里的意思很明白。海森将面临巨额合同赔款。

    海森给气病了。医生对他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脸色变得凝重起来。海森开上了玩笑:“你不会是说在我的血液里化验出了变异的病毒吧?”医生点了点头。海森猛地一惊,愤怒地吼道:“费德诺,这个混蛋,他骗了我!他是制药公司的老板,是赫赫有名的病理学专家,他一定猜到了老费德诺身体里的病毒有传染性。这个混蛋,他让我替他得了病!”

    第二天下午,又到了他该去陪伴老费德诺的时间。他本来已经恨透了费德诺,下定决心不再替他装下去了,但时间一到,他就再也坐不住了,还是悄悄溜出医院,换上了行头,戴上了面具,赶到了老费德诺的病房。

    老费德诺躺在病床上,有气无力地对他说:“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海森笑了:“为什么不来?我听到了好几个笑话,一定要讲给你呢。”

    老费德诺欣慰地望着他,点了点头,眼睛里竟闪烁着泪光。他一挥手,从门外进来两个年轻人,他们是老费德诺的律师。老费德诺对海森说:“先生,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已经立下了遗嘱,要把财产全部转给你。”

    海森一愣:“你早就看出了我不是你的儿子?”

    老费德诺点了点头,目光中满是辛酸:“儿子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装在了我的脑子里。自打你一进门,我就看出你是假冒的了。但我很喜欢你,孩子。你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我每天都在盼着你来呢,就连那个可怕的病毒,也被你的快乐赶跑了。我真要谢谢你啊,孩子。”

    海森更是惊愕了:“你都好了?那,那个病毒……”老费德诺得意地笑了:“那是我和医生合演的一出戏,就是要考验考验你,我的孩子。”

    海森心下一松,伸手准备去揭下脸上的面具。

    老费德诺拦住了他:“别揭掉它,孩子。”

    海森愣住了:“你都知道我是假冒的了,我还戴着它干什么呢?”

    老费德诺痛苦地摇了摇头:“你就给我留下这最后的一点儿希冀吧!”

    海森点了点头,重新又把那个费德诺的面具戴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汽笛·布鞋·红腰带

陈忠实

    ①他那时刚刚勒上头一条红腰带。这是家乡人遇到本命年时避灾禳祸乞福的吉祥物。半年以后,他勒着这根保命带到30里外的历史名镇灞桥去报考中学。领着他们去报考的是一位40多岁的班主任,姓杜。

    ②这是一次真正的人生之旅。

    ③为了这第一次走出家门三公里以外的旅行,他昨夜激动慌惧得几乎不能成眠。他肩头挎着一只书包,包里装着课本、一只毛笔和一只墨盒、几个混面馍馍,还有一块洗脸擦脸用的布巾……却连一分钱也没有。

    ④开始,他和老师、同学相跟着走,大约走出十多里路也不觉得累。后来的悲剧是从脚下发生的。他感觉脚后跟有点疼,脱下鞋来看了看,鞋底磨透了,脚后跟上磨出红色的肉丝淌着血。母亲纳扎的布鞋鞋底经不住砂石的磨砺。当他看到脚后跟上的血肉时便怯了,步子也慢了。杜老师和一位大同学倒追过来,他立即擦干了眼泪。抬脚触地时的痛楚引发了他内心的卑怯,他没有说明鞋底磨透脚跟磨烂的事,他怕那些穿耐磨的胶底鞋的同学笑自己的穷酸。

    ⑤他已经看不见那支小小的赶考队列了。他终于下狠心从书包里摸出那块擦脸用的布巾包住一只脚,踮着脚尖跛着往前赶,走了一段路程,布巾磨透了,他把布中倒过来再包到脚上,直到那布巾被踩磨得稀烂。他最后从书包里拿出了课本,一扎一扎撕下来塞进鞋窝……那些纸张更经不住砂石的蹭磨,直到课本被撕光,走进考场的最后一丝勇气终于断灭了。

    ⑥伟大的转机在他完全崩溃刚刚坐下的时候发生了,他听到了一声火车汽笛的嘶鸣。

    ⑦他被震得从路边的土地上弹跳起来,惊惧慌乱而茫然四顾,终于看见一股射向蓝天的白烟和一列呼啸奔驰过来的火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见火车,第一次听见火车汽笛的鸣叫。列车飞驰过去,绿色的车厢,绿色的窗帘和白色的玻璃,启开的窗户晃过模糊的男人或女人的脸,还有一个把手伸出窗口的男孩的脸……直到火车消失在柳林丛中,直到柳树梢头的蓝烟渐渐淡化为乌有,直到远处传来不再那么令人震慑而显得悠扬的汽笛声响,他仍然无法理解火车以及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坐在火车上的人瞧见一个穿着磨透了鞋底磨烂了脚后跟的乡村娃子会是怎样的眼光,尤其是那个和他年纪相仿已经坐着火车旅行的男孩。

    ⑧天哪!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坐着火车跑而根本不用双脚走路!他用双脚赶路却穿着一双磨穿了底磨烂了脚后跟的布鞋一步一蹭血地踯躅!他无端地愤怒了:不能永远穿着没有厚底的破布鞋走路……他把残留在鞋窝里的烂布绺烂纸屑腾光倒净,咬着牙重新举步。脚后跟还在淌血还疼,走过一阵儿竟然奇迹般地不疼了,似乎那越磨越烂得深的脚后跟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另一个怯懦者的……在离考场还有一二里的地方,他终于赶上了老师和同学。

    ⑨后来他成为一个作家,这个作家回顾整个生命历程的时候,所有经过的欢乐已不再成为欢乐,所有经历的苦难挫折引起的痛苦亦不再是痛苦,而是变成了只有自己可以理解的生命体验,剩下的还有一声储存于生命磁带上的汽笛鸣叫和一双磨透了鞋底的布鞋。

    ⑩他想给进入花季刚刚勒上头一条或第二条红腰带的朋友致以祝贺,无论往后的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的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也不必辩解,走你认定了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生命,不要耽搁了自己的行程。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村医

薛培政

    “这小子,出息了哈,小时候,我还救过你一命哩。”耄耋之年的先生对我说这话时,正拄着拐杖走在通往村卫生室的路上。

    满头银发、慈眉善目的先生,轻抚胡须,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人也不糊涂,每回看见我,总是微微一笑,顺口喊出名字后,仍忘不了提及救我之事,流露出些许成就感。

    听他说的次数多了,我便去找爷爷求证。

    “呃,真有的事儿,你一岁半出麻疹,那烧发得邪乎,眼看没救了──”上了岁数的爷爷,对好些事儿记不清了,但对这事心里却明镜儿似的,竟把我起死回生的经过,讲述得险象环生、淋漓尽致,我顿觉先生那瘦小的身影高大起来。

    上过省医科大学的先生,早年在县医院当大夫。20世纪50年代末,县里派人支援老区,先生被抽调其中。来前谈话说下到乡级医院,先生见到乡卫生院刘院长后,就急着要求分配工作。刘院长说:“不急,等吃罢晚饭再谈工作。”晚饭就安排在卫生院机关食堂,刘院长破例让炊事员炖了一只老母鸡,喝的是当地产的纯粮酒。酒至微醺,刘院长叹口气说:“近千口人的茹冈村,自从老村医去世后,半年多了没医生,群众缺医少药的情形让人心焦啊!”那时血气方刚的先生听得真切,那股冲劲儿借着酒劲儿就上来了,一口唾沫一个钉地请求道:“那我就去茹冈村吧!”

    茹冈村人听说县里派来了医生,犹如久旱的庄稼遇到了甘霖,纷纷涌向村头迎接。等把人接到后,大伙儿而面相觑,都愣住了:“咦──咋会派来个白面书生,咱这鸡不下蛋的穷地方,会留住这细皮嫩肉的小先生?”老支书颔首道:“嗯──俺看这孩子行,可不能怠慢了。”说罢,他连夜带人把支部办公用房腾出来,做了村卫生室。

    打那后,先生就成了全科医生。头疼脑热发烧的、腹胀腹痛拉肚子的、皮肤过敏起疙瘩的、打破头碰破脸割破手的,随时会来寻医求诊,包扎治疗,先生就没了固定的工作时间。这边正吃饭,那边病人呻吟着上门了,先生把饭碗一放,就着手诊治起来;半夜睡得正香,外面的门被擂得山响,来人急火火地喊叫:“先生──俺娘病得厉害嘞!”先生一骨碌爬起来,背起暗红色药箱就走,等到把病人安顿好,回到住处已是鸡叫时分了。

    到了冬春感冒多发季节,先生的案桌前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面对孩子哭、婆娘叫,搅成一锅粥的乱象,先生依然不疾不徐接诊治疗。那一次,老庆家的娃儿连日高烧不退,先生弯腰为其作检查时,冷不防被哭闹不止的孩子吐了一身,闹得老庆两口子好不尴尬,先生卻像没事人似的找块布擦了擦后,便又坐堂开药方了。日子久了,村里婆娘们就议论:“这先生性子咋恁好咧,从来就没见他动过脾气。”

    老羊倌疙瘩爷七十岁患上抑郁症,整日茶饭不思,时而发痴,时而叹息。家人要送医,他死活不肯,说要等死哩。先生登门出诊,他躲进内屋关紧门窗。等费尽周折见了面,一番望闻问切后,先生绝口不提治病的事,竟说些小时候放羊时的糗事。说到羊,疙瘩爷脸上有光了,话也多起来。先生见机下方子后,嘱他按时服药。半个月后,疙瘩爷便轻松地赶着羊群上山了。

    先生案桌前悬挂的那幅烙画上有一个硕大的“德”字,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先生说做医生须有悲天悯人、普济众生之心。一个暴雪封门的深夜,做生意亏得血本无归的二柱子,喝农药寻了短见。家人发现送医时,他已奄奄一息,值班医生不接收,就劝转送乡卫生院。望着没膝的茫茫大雪,家人哭爹喊娘跪地求救。闻讯赶来的先生,脚未站稳,就气喘吁吁地命道:“快将人抬进屋,救命要紧!”值班医生拽拽先生的袖子,满是忧虑地劝道:“老师,要三思啊,若是人救不过来,被赖上可就麻烦了!”一向和蔼的先生发怒了:“人命关天,顾不了那么多,有事我担着!”等二柱子脱险,先生累得虚脱在地。多年过去,这样的事,先生也记不清有多少回了。

    常听人说,先生这辈子就吃了心眼实的亏。假若当初不下来,在县医院早就成专家了,或许当上了局长院长。先生却不以为然地说:“大夫就是治病教人,专家不专家,就那么回事。再说也不是每个专家都能当局长、院长,就是当了局长、院长,也不见得老来会有俺这身板。俺虽老了,却行动自如,还能坐诊看病,咋能不满足哩?”

    说这话时,老人一脸平和。

(节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6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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