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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潮州市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西戏剧观众的心态视角存在着很大差异。中西戏剧观众心态视角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中西戏剧的起源和形成过程不同。西方戏剧产生于祭奠,是宗教仪式的一个组成部分,始终带有宗教色彩。宗教仪式是庄重肃穆的,参加宗教仪式的人们怀着崇敬的心情赞颂神的伟大,在观看表现神的伟绩的戏剧时,同样怀着崇敬的心情。这时,戏剧演出处在一种精神上的高位置,观众处在一种精神上的低位置,观众的心态视角是仰视的。后来的戏剧虽然脱离了祭奠的宗教气氛,但这种仰视的心态视角却带着祭奠仪式的痕迹保留了下来。

    中国戏曲的形成过程是多种娱乐样式的综合。宗教祭奠仪式对它的形成影响并不大,相对于西方戏剧的形成渊源来说,它本质上是一种娱乐手段,而且,它对多种娱乐手段综合的过程同时也是娱乐性加强的过程。人们去瓦肆看戏就是为了娱乐,自然在心理上处在高位置,去俯视处在低位置的戏曲。后来的戏曲中也有具有宗教意味的神仙道化剧,但它完全没有西方戏剧初期的庄重神圣的宗教氛围。

    这种形成渊源上的差异,影响了中西戏剧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的差异,影响了戏剧在正统文艺中地位的差异,这些都加强了观众的心态视角的差异。

    观众心态视角和戏剧的悲喜色彩的选择倾向有着密切的联系。观众心态视角的差异使得戏剧的悲喜色彩倾向不同。反过来,戏剧悲喜色彩的不同又加强了心态视角的差异。西方人推崇悲剧的重要原因是悲剧肃穆的气氛,和作为戏剧渊源的宗教祭奠的庄重气氛最接近,都是用仰视的心态视角。中国戏曲观众喜欢看喜剧。这和戏曲形成时的娱乐滑稽传统有着直接的联系,其中反映出的俯视心态也是与之一脉相承的。

    同样是看悲剧,中西戏剧观众的心态视角也不相同。中国戏曲悲剧冲突带有鲜明的伦理批判倾向。冲突的基础是两种截然相反的伦理道德。西方悲剧不管是命运悲剧、性格悲剧、社会悲剧,都是人对于其强大的对立面,即命运、社会、性格所做的奋力挣扎反抗。如俄狄浦斯之于命运,哈姆雷特之于性格,斯多芒克之于社会,但他们最后都以毁灭告终。中国戏曲悲剧中的主人公往往是弱小善良的老百姓,尤其是有不幸遭遇和无辜受冤的女性。而西方悲剧的主人公多是高贵、威严、有强大力量的帝王将相、贵族富人、神人英雄等。由此可见,中国戏曲的悲剧是把观众推在高高的道德伦理的评判席上,让观众俯视这些可怜的无辜的弱者,进而对这故事、人人物做出道德评判。而西方悲剧的观众仰视着台上那些比自己更有力量的主人公在命运、性格、社会面前做拼死抗争,却仍逃不脱失败的结果,进而产生了“惧怕和怜悯”,从而使观众感情得到“净化”。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观众从心态上的高位置去俯视演出,西方观众则从心态上的低位置仰视演出。 B、西方戏剧始终带有宗教色彩是因为戏剧作者总是怀着崇敬的心情赞颂神的伟大。 C、中国戏曲形成过程呈多元性、娱乐性特征,宗教祭典仪式对其形成影响并不大。 D、具有宗教意味的中国神仙道化剧,完全没有西方戏剧初期的庄重神圣的宗教氛围 。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戏剧从业人员的地位及戏剧在正统文艺中的地位都受到了戏剧形成渊源的影响。 B、西方悲剧的观众仰视心态与戏剧形成期人们参加宗教仪式的心态是一脉相承的。 C、中国戏曲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娱乐手段,其形成过程是多种娱乐样式综合的过程。 D、观众心态视觉、戏剧悲喜色彩、戏剧形成渊源联系密切,互为影响,互相强化。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戏曲观众俯视的心态视角既针对戏曲本身,也针对戏曲主人公。 B、美好事物毁灭遂成悲剧,如善良百姓无辜蒙冤、高贵王子最终落难。 C、中国戏曲侧重于伦理批判,西方戏剧则侧重于人对其对立面的反抗。 D、西方悲剧中主人公对命运、社会、性格、社会面前做拼死抗争,却仍旧失败,这使观众感情得到净化。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中国至少在夏商周时期就有城市了。但和现代功能较为接近的城市,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如齐国的首都临淄。据《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有7万户。仅以现代一户3口的最低标准来算,总人口也达到了21万。城市大了,人口多了,治安、卫生、交通等一系列问题也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古代城管应运而生。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有的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和社会治安的义务,兼有现代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职能,是真正的“综合执法”,权力也比现代城管大。

    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古代早期城管常由士兵充当。在北宋的都城东京开封,朝廷便设有相当于现代街道城管队的“街道司”,并相应成立了由500名兵士组成的执法队伍,以保持开封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代的北京,由相当于今天北京卫戍区或武装警察部队的“五城兵马司”来承担现代城管局的大部分职能。清代的北京,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主要负责外城的街道管理、民房修建等,破坏公用设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为,都是督理街道衙门的执法对象。到了晚清,西方的一套城管制度被引入中国,由警察承担起了现代城管的工作。

    在古代,现代城管的两大难题﹣﹣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同样十分突出,且历代不绝。古代城管也为此伤透脑筋。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不少商户为了扩大经营面积,非要在门面(正铺)外多占一块(偏铺)。在李显(唐中宗)当皇帝时的景龙年间,朝廷不得不以敕令的形式,发布了一则当时的最高“城管通知”:两京市场上各行业,凡自有正铺者,不得在铺前再建造偏铺。宋代称占道经营为“侵街”,为了防止侵街行为的发生,宋代城管想出了一个法子,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出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一样,一旦超出就要被制止,当时的“城管队”会经常检查是否有人侵街。到明清,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违建更突出。

    《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米5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得恢复原状。《宋刑统》也有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者,杖六十。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宋仁宗在搞城管方面颇有创意,他在要求开封府官员强拆违章的同时,特别指示相当于现代司法机关法院的左、右军巡院,配合“开封城管”行动,“惩治侵街者”。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撒泡尿也要遭受这么大的罪,这样的城管手段不可谓不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野店初尝竹叶酒,劝农曾入杏花村

赵树义

    有史以来,酒似乎天生就是文字的酵母,好酒的时代便多好文字,与酒有关的文字自然也多。宋人众多的酒文字中,朱肱撰写的《北山酒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关于酿酒工艺的专著,从酿酒专业的角度看,这部书便是最早的教科书了。《北山酒经》全面总结了历代的酿酒理论,论述了制曲和酿酒技术,并收录十余种酒曲的配方及制法,在我国古代酿酒史上,堪称最具专业水准,也最具实践指导价值的,酿酒人一向奉其为经典。汾酒博物馆藏有一幅宋代酿酒工艺图,便是根据《北山酒经》所记绘制的,这幅图完整再现了宋人的制酒工序,与前代相比,改进最大的地方是煮酒环节。正是掌握了煮酒工序,酒的度数才得以明显提高,中国白酒才从此进入高度酒时代。

    如果说《北山酒经》是一部实用教科书,《酒谱》则是一部酒文化大全。《酒谱》由宋人窦革编著完成,全书对北宋之前的酒文化进行了详尽汇集,资料翔实,有较高的史料价值。《酒谱》认为,在当时所有可流通的酒中,惟有杏花村酿造的干酢酒被大家公认为上品,可见杏花村在酒业中的霸主地位。

    酒文化在宋代被上升到学术高度。欧阳修自称“醉翁”,他任滁州太守时作的《醉翁亭记》,堪称酒文中最出类拔萃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醉翁亭记》千古流传,说的是酒事,更是人事。

    尤其多才多艺的苏轼还会酿酒。苏轼是一个酒量很小的人,被贬湖州时,朋友贾耘老送苏轼一瓶好酒,苏轼独饮一杯便“醺然径醉”。不过,苏轼酒量虽小,酒性却豪放,贬谪期间,常“我虽不解饮,把盏欢意足”;“东堂醉卧呼不起,啼鸟落花春寂寂”;“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苏轼除了喝酒喝到半夜三更外,还经常跑到田间河边向农夫渔夫请教酿酒的事,还亲自试造过蜜柑酒、松酒、桂酒等等。喝酒有心得,酿酒也有心得,苏轼便写了一篇《酒经》,寥寥数百字,从制饼曲到酿酒,无不备述,内容竟与今天南方的酿酒方法极相似。

    关于醉酒,古人也是有说法的,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对酒作用于人体的解释,《酒谱》称:“凡酒气独胜而气劣,脾不能化,则发于四肢而为热,厥甚则为酒醉。”另一种认识则是从病理入手的:“酒味辛甘,温酿米麦之精华而成之者也,至精纯阳,故能经络路而入辏理。酒饮入口,未尝赏停留,遍循百脉,是以醉后气息必粗,瘢痕必赤。能饮者多至斗石而不辞,使者停留胃中,胃之量岂能容受如许哉?”这些解释显然是理智型的。还有一种解释则是直觉型的,更注重对醉酒体验的描述。苏东坡是智者,似乎介于上述两种情况之间,此状态高妙,如此才能“把酒问青天”了。苏东坡在《水调歌头》一词题跋中称自己是在“大醉”中“作此篇”的,此大醉显然是有所保留的。李时珍也深知酒醉之妙,他说:“美酒饮教微醉后,此得饮酒之妙。所谓醉中趣。”醉到有趣,自是境界,此时方有才思敏捷、才华横溢的事做出来,如果烂醉如泥,即使才华万丈,怕也是死狗扶不到墙上了。

    清朝大臣翁同酥曾手书一副对联:“野店初尝竹叶酒,劝农曾入杏花村。”前一句出自苏东坡《岐亭道上见梅花戏赠季常》,后一句取自苏东坡《丰县朱陈村嫁娶图》。苏东坡一生与山西似无交集,却为杏花村造出如此美句,可见杏花村影响之远。

(节选自“网易新闻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论说性作品要传达的是知识一一在读者经验中曾经有过或没有过的知识;想象文学是在阐述一个经验本身---那是读者只能借着阅读才能拥有或分享的经验---如果成功了,就带给读者一种享受。因为企图不同,这两种不同的作品对心智便有不同的诉求。我们都是经由感官与想象来体验事情,我们都是运用判断与推论,也就是理智,才能理解事情。这并不是说我们在思考时用不上想象力,或我们的感官经验完全独立于理性的洞察与反应之外,关键在强调哪一方面的问题而已。小说主要是运用想象力,这也是为什么称之为想象文学的原因,这与理性的科学或哲学相反。

    有关想象文学的事实,带引出我们要建议的否定的指令:不要抗拒想象文学带给你的影响力。我们讨论过很多主动的阅读方法,这适用于任何一本书,但在论说性作品与想象文学中,适用的方法却不大相同。阅读论说性作品,读者应该像个捕食的小鸟,经常保持警觉,随时准备伸出利爪。在阅读诗与小说时,相同的活动却有不同的表现方法。如果容许的话,我们可以说那是有点被动的活动,或者,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那是带着活力的热情。在阅读一个故事时,我们一定要用那样的方式来表现,让故事在我们身上活动。我们要让故事贯穿我们,做任何它想要做的事。我们一定得打开心灵,接纳它。阅读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的规则应该以达成某种深沉的经验为目标,这些规则应该尽可能去除我们体验这种深刻感受的阻碍。

    因为目标完全不同,这两种作品的写法必然不同。想象文学会尽量使用文字潜藏的多重字义,好让这些文字特有的多元性增加文章的丰富性与渲染力。作者会用隐喻的方式让整本书整合起来,就像注重逻辑的作者会用文字将单一的意义说明清楚一样。但丁的《神曲》使用的是一般的诗与小说,但每个人阅读起来却各有不同的体会。论说性作品的逻辑目标则是完全清晰,毫无言外之意的解说,在字里行间不能有其他的含意,任何相关与可 以陈述的事都得尽可能说个一清二楚才行。相反,想象文学却要依赖文字中的言外之意。多重含意的隐喻在字里行间所传达的讯息,比文字本身还要丰富,整首诗或故事所说的东西,不是语言或文字所能描述的。

    在想象文学中,不要去找共识、主旨或论述,那是逻辑的,不是诗的,二者完全不同。诗人马克·范多伦曾经说:“在诗与戏剧中,叙述是让人更模糊的一种媒介”譬如,你根本就无法在一首抒情诗的任何文句中找到任何他想要“说明”的东西,然而整首诗来看,所有字里行间的关联与彼此的互动,却又陈述了某种完全超越主旨的东西。我们可以从小说在我们想象中所创造出来的经验中学习,为了从这样的书中学习,我们要从自己的经验中思考。

(节选自《如何阅读一本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国现代文学已基本上完成了自己的学科建构。中国当代文学已经走过六十多年的历程,在时间上是现代文学的两倍多,但却是一个处于“未完成”状态的年轻学科。在当前我国大力倡扬“文化自信”的背景下,直面中国当代文学学科的问题与困惑,并寻求学科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方法,应成为当代文学研究不容回避的议题。

    当代文学的学科建构离不开“外源性”的理论资源,而且事实上,它在推动当代文学的学科建设方面曾起到重要作用。问题是,长期以来,我们热衷于向“西方取经”,过于偏重这些“外源性”资源。上世纪80年代我们崇拜黑格尔的“历史哲学”,90年代服膺阿尔都塞的“历史总体性”和詹姆斯的“永远历史性”,新世纪迷恋福柯的“知识考古学与谱系学”以及德里达的“解构学”。对于海外华人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同样顶礼膜拜、趋之若鹜。举例说,美国华裔汉学家王德威的论文《被压抑的现代性——没有晚清,何来“五四”?》的发表,就无异于在国内现当代学术界扔进了一颗深水炸弹。一时间,当代文学研究领域里到处都是“被压抑的现代性”话题,甚至“没有……,何来……”的句式也到处被模仿。

    当代文学学科建设不应失去自己的学术主体性。我们的当代文学史写作要有自己的学科特色、基本范畴、主体身份和当代性品格。当代文学学科建设要将落脚点转移到“内源性”理论资源上来,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优秀的传统文化,二是中国的本土经验,三是清代“朴学”的实证方法。比如传统文化中的文章学传统、《史记》对理想文化人格的塑造和高超的叙事技巧,都可以成为我们撰写当代文学史的参照,并促使当代文学史家去思考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如当代文学如何回归或复活传统的叙事美学与诗学,等等。当代优秀作家已清醒意识到:优秀的文学作品不是西方哲学思想的演绎,也不是技术主义的炫技,而必须植根于本民族的沃土中,并通过“本土经验”的形象化和具体化,以深邃的思想和博大的情怀、高贵的精神气质,引导人类走向真善美的新高度。关于清代“朴学”的方法论问题,有学者认为,“中国作为世界的文明古国,也是作为史籍最为宏富的国度,在历史化问题上自有其广博而又独特的资源、思路和方法。”不过,必须看到,清代“乾嘉学派”那一套方法对当代文学史料的收集整理是有用的,但它的琐杂考证和重学问而轻人文的理论对于建构当代文学史应有的广度、厚度和深度,则是无效甚至是不利的。

    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的奠基者王瑶说过,文学史学科“总要发展,要突破过去,要后来居上。每个时代都应该达到自己时代的高度”。期待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文化自信心的恢复,当代文学学科建设也将脱羽成熟。

(摘编自陈剑晖《当代文学学科建构与文学史写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古代司法的疑罪从无、从轻

李竟恒

    传统中国司法制度的主流,尤其重视审慎,以避免冤案的出现。先秦时期司法精神的主流,主张司法的审慎与宽和,《论语·子路》中孔子主张“赦小过”,上博楚简《仲弓》作“赦过与辜”,《周礼·秋官司寇·司刺》也主张赦免幼弱、老耄与蠢愚这三种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疑罪从无或疑罪从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从夏代的司法精神中,便强调与其造成冤案,宁可达不到执法效果,即宁纵毋枉。周人的《尚书·吕刑》中,尤其强调司法的审慎:“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司法中的疑罪,采取赦免从无原则。汉代孔安国的注解认为,刑狱有疑点的,应该改为较轻的处罚,小惩罚有疑点的,应该完全赦免。按照孔安国的解释,这一周代的司法精神同时兼有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两种。

    秦朝的司法思想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底色,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两件事。一次是有人在东郡的陨石上刻诅咒秦始皇的文字,秦始皇便“尽取石旁居人诛之”,陨石旁边所有的居民都被进行了有罪推定,所以杀无赦。类似的例子,秦始皇在梁山宫怀疑身边的人将信息泄露给了丞相李斯,于是便将“时在旁者”全部杀掉。云梦秦简《封诊式》记载,秦法对于犯罪嫌疑人,“无解词,笞讯某”,即一边刑讯逼供,一边要嫌疑人自证清白。这种有罪推定的司法,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如张家山出土竹简《奏谳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秦代冤案,一个叫“讲”的人,被怀疑偷牛,在严刑鞭打下最终屈打成招,惨遭冤狱,全家遭殃。正是秦朝的这种严酷司法,最终导致“赭衣半道,群盗满山”,路上遇到一半的人都被判定犯罪,漫山遍野都是逃跑的亡命者。

    汉儒继承了先秦主流的司法思想,反对秦朝法律文化。《礼记·王制》:“疑狱,汜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即有疑点的案子要拿出来众人讨论,如果大家都认为存疑,便作赦免处理。汉代儒书《孔子家语·刑政》也有:“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者赦之”,主张疑罪从无。汉儒贾谊在《新书·大政上》主张:“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即疑罪从无是仁政的司法要求。汉儒刘向在《新序·杂事第四》中曾经记载一个寓言,据说魏国有疑罪,一半的司法人员主张应该做有罪推定,魏王便请教大商人陶朱公。经陶朱公启发,魏王意识到应该“狱疑则从去”,于是“梁(魏)国大悦”,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因而获得民众的拥护。

    这些汉儒疑罪从无、从轻的司法思想,对汉代的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影响。《汉书·于定国传》记载,汉宣帝时廷尉于定国,学习儒家《春秋》,接受了儒的价值观,所以“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这位司法官员虽然没有实践疑罪从无,但却践行疑罪从轻,比起秦法的有罪推定传统来说,是一种明显的改善。

    相比于秦朝的有罪推定,儒学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无思想都是更合理的。当然,从轻和从无二者之间又有高下之分。明代人梅鹫在《尚书考异》中就指出,“罪疑惟轻,贤人以下。忠厚之事,圣人似不止此”,意思是罪疑从轻原则,只是一般儒者就能主张的水平,而疑罪从无,才是真正圣人的司法思想。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9.2.28)

现代文阅读

    传统表演艺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座蕴藏丰富、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宝库。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一些传统表演艺术项目已走出困境,呈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但仍有一些项目面临着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传统表演艺术与普通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其表演通常具有群体性特征:无论侗族大歌还是壮族山歌,人人都可展示歌喉;无论汉族的秧歌,还是藏民的锅庄,民众欢乐起舞的场面都蔚为大观。对这类非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坚持其生活性、群体性,而不仅局限于艺术团体或演出队等小范围内。广大民众为庆贺丰收、祭祖敬神、禳灾祈福而载歌载舞的即兴表演,寄托着他们深沉的精神追求和丰富情感。使传统表演艺术“雅化”,固然能彰显各类民族民间艺术的特色,但也弱化了传统表演艺术的民俗文化内涵。

    当然,各类民间表演艺术过充分提炼和艺术升华,进而搬上舞台,其成功之作对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起到促进作用。如春晚舞台上,藏族舞蹈《飞弦路春》、蒙古族舞蹈《吉祥颂》等都曾大放异彩,然而,在对民间表演艺术进行再创作的过程中,有些实施者没有坚持本真性的原则,将一些传统艺术改编得面目全非。比如,有些人在改造民乐时套用西方音乐编排方式,被改编的作品便失了自身的魂魄。因此,对民族民间艺术进行“二度创作”,应既不失其本真的艺术特性,又科学地融入现代元素,适应民众新的审美需求。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编导们深谙民间表演艺术的特性,并能进行实地调研、采风,挖掘出民间艺术的基本元素与本质精神。

    各种传统表演艺术都是在特定的时空中呈现的,靠其演出行为形式形成艺术价值。这类非物质文化产的特性决定了应对其实施活态传承与保护、使之以鲜活形态生存于民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实施中,有些地区视保存为保护,重视硬件设施,各类场馆及专题博物馆建设颇具规模,民间收集来的各种乐器、道具、面具、服装等都得到妥善收藏,这种博物馆式的展示与收藏,虽然能较好地保存民间表演艺术的物质载体,但变活态传承为固态展示,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件统表演艺术的生存发展问题。有人认为通过录音、录像等数字化手段便可记录、存储、呈现表演艺术的成果和过程,达到抢救性保护的效果,但是,这只是对文化遗产的部分信息进行了保存,人在进行艺术表演时涉及的很多现象难以精确量化,其中不少信息是无法获取和记录的。对传统表演艺术的保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保护,才适合其自身的传承发展规律。

(摘编自李荣启《论传统表演艺术的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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