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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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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2018届毕业生语文第二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卜白

袁良才

    民国时期的上海,凭一张纸名满天下且赚得盆满钵满的,只有《申报》。

    《申报》副刊《自由谈》更是牛气冲天,在上面发稿的多是鲁迅、郁达夫、茅盾、叶圣陶等这样的超级大腕。文豪扬眉吐气,编辑、记者先生也神气活现,洋气十足。但凡事都有例外。卜白就是个例外,不,简直是个另类。

    他是《申报》的资深编辑,陈寅恪的高足,国学功底不可作等闲观,然却土得掉渣,土得冒烟儿。瘦高个儿,白净无须,常年着一袭青布长衫,足穿黑色方口布鞋,架着一副琇琅圆形近视眼镜,讲一口江南土语。

    在报社,他专司划版、校对,有时副刊缺边少角的,主笔大人就会说一声,卜先生,您给补一点白吧。

    卜白二话不说,展纸挥毫,须臾立就:或杂谈,或轶闻,或小幽默,或诗画配,虽短小得可怜,却鞭辟入里,妙趣横生,无不是锦绣文章。

    不少读者就是冲着卜白的补白文章,才订买《申报》的。其补白文字,政治、经济、文化,天文、地理、历史,无所不包,涉笔成趣。依其姓名谐音,人送雅号“补白大王”。真是通才、捷才、怪才。

    怪才必有怪癖。他嗜茶。西湖龙井、碧螺春、太平猴魁,他宁愿饿肚子也要设法买来饮。有好事者悄悄作了统计,卜白每天饮茶能饮掉五瓶热水,可见嗜茶之深。但他很少如厕,你说怪也不怪?

    一天,主笔大人对卜白说,卜先生,您也该给自己的人生补补白啦。卜白会意,三十好几的人,竟酡红了脸,期期艾艾道,不急,不急。事业未就,何以家为?主笔不由分说,扯着卜白的青布长衫袖口说,走,我陪您去见一位女士,我太太已候在那里了。

    卜白见到那位神情忧伤的女士,得知她男人是谢晋元的部下,在淞沪战役中为国捐躯了,撇下孤儿寡母,卜白竟爽快地应承了这桩婚事,主笔夫妇大感意外,又惊又喜。

    卜白一段话让女士为之涕泪交流:我虽一介书生,亦当为抗战效绵薄之力。让我为你这个抗日英烈之家补白吧!再说,你的娘家福建安溪有好茶“铁观音”呢!

    卜白没啥业余爱好,除了饮茶,就是看看京戏,尤其迷梅兰芳的戏,一来二去,结识了梅兰芳,成为票友。

    一次,梅兰芳在天蟾舞台演《贵妃醉酒》,观者如堵,一票难求。卜白却接到了梅兰芳专门差人送来的戏票。卜白急急地赶到剧场,戏正待开演,梅兰芳的嗓子突然发不出声音了,在后台急得团团转!

    卜白听闻,急急如风地挤进后台,对梅兰芳说,救场如救火!你在台前演,我在台边唱,合作一曲双簧。

    梅兰芳将信将疑,台下的观众已作哄叫闹起来,梅兰芳只得上台去。

    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见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剧场顿时响起暴风雨般的掌声。

    整场戏下来,梅兰芳的表演与卜白的唱腔念白浑然一体,俱臻妙境,竟无一名观众识破此中玄机。

    事后,梅兰芳特意答谢,卜白又是一句,急人所难,君子不可不为,补白亦大快事也!

    民国三十八年初夏,解放军的隆隆炮声响彻大上海城郊,吴淞口外。汤恩伯率重兵扼守上海。

    《申报》选派战地记者,“大笔杆子”们虽西装革履,却顿失绅士风度,不是低头狠劲抽烟,就是把咖啡喝得嘴里一半、地上一半。卜白饮了一口铁观音,一抹嘴,石破天惊地说,我去!

    有一天,上海市民突然从《申报》上看到一则快讯: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刘昌义中将率部投诚,为解放军打开进入上海中心城区的大门。

    谁也没想到,这竟是卜白平生最“得意之作”。多年后,卜白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我是中共隐蔽战线的一名战士,策反敌人弃暗投明,是我对军事斗争的一种补白!

    卜白,姓卜名白,一生补白。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8期,有删减)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极为凝练,不仅点明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而且写出了《申报》的社会影响力及其效益情况,为人物出场营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 B、《申报》副刊《自由谈》有鲁迅、郁达夫、茅盾、叶圣陶等这样的超级大腕投稿,文豪聚集如云,这是《申报》“凭一张纸名满天下”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C、小说善于运用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竟酡红了脸,期期艾艾道,不急,不急。事业未就,何以家为”,通过神态描写和动作描写表现了人物性格。 D、解放军进攻上海时,卜白挺身而出去做战地记者,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是中共隐蔽战线的一名战士,他想为军事斗争做出自己的贡献。
(2)、小说以“补白”为中心谋篇布局,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这篇小说在行文过程中提到了主人公之外的许多其他人物,如记者先生、主笔大人、梅兰芳及《申报》的“大笔杆子”们等,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 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 《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忍的句号

迟子建

    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春光注定是参差不齐的。三月,我离开故乡时,它还是一世界的白雪,可是到了广东,花间已是落英缤纷了。一个似晴非晴的日子,我来到了南海丹灶镇的苏村,拜谒康有为故居。

    一入苏村,看到的是一幅安恬的乡村生活图景:青砖的民居旁蜷着打盹的狗,荷花在水塘里静悄悄地开。挎着菜篮的妇女缓缓地通过石桥,耕牛在树下休憩,这一切,似乎都与我心目中康有为出生地的情景大相径庭,它是那么的和风细雨、欣欣向荣,没有丝毫的荒凉之气、沧桑之气。青少年时代生活在这里的康有为,其心中日益积聚的政治“风暴”,缘何而来?

    我对康有为的了解,基本上限于历史教科书上的“定义”,至于他个人的内心经历,不甚了了。看过康有为故居,我很想走近他,了解他。

    康有为发蒙读书时,萦绕耳际的除了诵读“四书五经”的声音,还有异乡战事中兵戈相击的声音。这一“士”风与另一“仕”风的交汇,影响了康有为的人生,他日后心中积累的政治风暴,与这两股风的吹拂有关。

    当时的中国,内忧外困,他痛恨朝野的“不作为”和软弱,痛恨洋人蚕食祖国的疆土。这不安和愤懑压迫着他,难以解脱。康有为似乎迷途了,他一度遁入风景秀丽的西樵山。康有为的西樵山静坐,其实是想把自己幻化为一支可以烛照人生的蜡烛,这样他面对沉重的黑暗时,内心会有勇气。康有为走出西樵山时,开始了更广博的读书,他的阅读不仅仅局限于历史、文学方面,而是扩展到自然科学上。同时,他还对西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西学的科学民主与人道精神的渗透,与中国传统的儒学思想的滋养,使康有为视野开阔起来,他恍然觉得“道”已在心中。

    一八八八年,康有为离开故乡,向着京师北行,开始了他维新变法的旅程。然而,康有为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康有为活了七十岁,但他的生命,在戊戌年他四十一岁时,已然终结。尽管其后他在印度撰写了《大同书》,但他身上的勇气和锐气,在戊戌年后,已不复存在。康有为曾请人在一枚印章上刻下了这样的文字:“维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经三十一国,行六十万里。”可惜这些“眼界”并没有让他变得开阔和深刻,他在归来后反对的是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支持和参与的是张勋复辟。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年,他还赴天津,为溥仪祝寿。但康有为还是了不起的,“公车上书”和“百日维新”,使他成为中国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鼻祖,成为个性解放的先驱。

    读过关于他的一些文字,我在四月份来到青岛。广东的春天过去了,但青岛的春天正在高潮,桃花点点红,樱花簇簇白。我去了康有为在福山路最后的寓所,门厅里摆放着一幅徐悲鸿先生画的康有为的肖像,他白发苍苍,目光温和,但这温和中却掩饰不住茫然。他嘴角微蹙,似在咀嚼着荣辱和苍凉。他坐在那里,坐在四月的微风中,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我想,以他不羁的性情,他并不喜欢坐在画框中。在他心中,那也是一种“牢”吧。

    康有为的墓地,在浮山脚下,朝向大海。拜谒他墓地的那天,是个晴好的日子。本该是万木葱茏的时节,可墓地却衰草凄凄。他的墓是圆形的,青白色。远远看去,像是一个句号。康有为就躺在这个句号中。康有为五十六岁时,曾创办了《不忍》杂志。我想他一生最不忍的,大概就是这个句号。在广东南海的苏村,我看到的是康有为的起点,而在青岛,我看到的却是他的终点。他的起点到终点,曲曲折折,波澜壮阔。

    康有为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八十年了。他墓地面前的大海,已不是一览无余的海了。近年来迅速兴起的海景高层住宅,正逐渐地分割着他视野中的海。大海破碎了。不过康有为见过的海多了,见过的破碎的山河也多了,他不会介意的。更何况,不管大海怎样被遮挡住,那海水在风暴来临时的惊涛拍岸之声,他仍能深切地感受到。康有为最爱的,不正是这样的声音吗?

(摘编自迟子建《云烟过客》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童话

梁晓声

    1977年母亲病危时,我坐在病床边,握着母亲的手,问母亲还有什么要嘱咐我的。母亲望着我,眼角淌下泪来。母亲说:“我真希望你哥跟我一块儿死,那他就不会拖累你了……”

    我心大恸,内疚极了,俯身对母亲耳语:“妈妈放心,我一定照顾好哥哥,绝不会让他一个人待在精神病院里……”

    当天午夜,母亲走了。

    办完母亲丧事的第二天,我住进一家宾馆,让四弟将哥哥从精神病院接回来。哥哥一见我,高兴得傻小孩似的笑了,他说:“二弟,我好想你。”

    算来,我竟20余年没见过哥哥了,而他却一眼就认出了我。

    我不禁拥抱住他,一时泪如泉涌,心里连说:“哥哥,对不起,对不起……” 我帮哥哥洗了澡,陪他吃了饭,与他在宾馆住了一夜。哥哥以为他从此自由了,而我只能实话实说:“现在还不行,但我一定会尽快将你接到北京去。”

    一返回北京,我就动用轻易不敢用的存款,在北京郊区买了房子,简易装修,添置家具。半年后,我将哥哥接到了北京,并动员邻家的一个弟弟二小一块儿来了。二小也是返城知青,居无定所,也没工作。由他来照顾哥哥,我给他开一份工资,可谓一举两得。他对哥哥很有感情,我放心。

    那三年里,哥哥生活得挺幸福,二小也挺知足,他们居然都胖了。我每星期去看他们,一块儿做饭、吃饭、散步、下棋,有时还一块儿唱歌……

    但好景不长,二小回哈尔滨探望他的兄妹,一天不慎从高处跌下,不幸身亡。这噩耗使我伤心了好多天,我只好向单位请了假,亲自照看哥哥。

    我对哥哥说:“哥,二小不能回来照顾你了,他成家了……”

    哥哥愣怔良久,竟说:“好事。他也该成家了,咱们应该祝贺他,你寄一份礼给他吧。” 我说:“照办。但是,看来你又得住院了。” 哥哥说:“我明白。”

    那年,哥哥快60岁了。他的头脑、话语和行动越来越迟钝,但没有任何具有暴力倾向的表现,相反,倒是每每流露出自卑来。

    我说:“哥,你放心,等我退休了,咱俩一块儿生活。”

    哥哥说:“我听你的。”

    哥哥在北京先后住过几家精神病院,有私立的,也有公立的。现在住的这一所医院,据说是北京市各方面条件最好的。

    前几天,我又去医院看他。天气晴好,我俩坐在院子里的长椅上,我看着他喝酸奶,和他聊天。在我们眼前,几只野猫慵懒地横倒竖卧。我问:“哥,你当年为什么非上大学不可?”

    哥哥说:“那是一个童话。”

    我又问:“为什么是童话?”

    哥哥说:“妈妈认为只有那样,才能更好地改变咱们家的穷日子。妈妈编那个童话,我努力实现那个童话。当年,我曾下过决心,不看着几个弟弟妹妹都成家立业,我自己是绝不会结婚的……”

    “我认为,我是你们的班长,我要替家里也替你们去做最难的事。当年,对于咱们家,有孩子考上大学是最难的事……可惜,我没完成班长的任务,我让爸爸妈妈和你们失望了……对不起……”

    他看着我苦笑。原来哥哥也有过和我一样的想法。自从生病48年来,他第一次说了这么长的话。我心一疼,黯然无语,呆望着他,像呆望着另一个自己。

    哥哥起身将酸奶盒扔入垃圾桶,又坐下后,看着一只猫反问:“你跟我说的那件事,也是童话吧?”

    “什么事?”我的心还在疼着。

    “就是,你保证过的,退休了要把我接出去,和我一起生活。”

    想来,那保证已是六七年前的事,不料哥哥始终记着。听他的话,也显然一直在盼着。

    哥哥已老得很丑了。头发几乎掉光了,牙也不剩几颗了,背驼了,走路极慢,比许多六十八九岁的人显得老多了。而他当年,可是个一身书卷气、儒雅清秀的青年,从高中到大学,追求他的女生很多。

    我心又是一疼。

    我早已能淡定地正视自己的年纪,但对哥哥的迅速老去,却是不怎么容易接受的,甚至有几分悸恐、恓惶,正如当年从心理上排斥父亲和母亲无可奈何地老去一样。“你忘了吗?”哥哥又问,目光迟滞地望着我。

    我赶紧说:“没忘,哥,你还要再耐心等上两三年。”

    “我有耐心。”他信赖地笑了,话说得极自信。随后,目光望向远处。

    其实,我晚年的打算从不曾改变——更老的我,与老态龙钟的哥哥相伴着走向人生的终点,在我看来,倒也别有一种圆满滋味在心头。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乌鸦

孙艳梅

    老婆子在门框与门把之间拴了根线。黑色的缝衣线,细,轻轻推门就会断掉,楼上共两间卧室一个储藏室,老婆子挨个拴。拴好,她把老花镜推向头顶,试着推推门,线果然马上抻直要断掉的样子。老婆子扶着楼梯扶手一步一挪下楼。

    老婆子坐在厚厚的蒲团上,沏一壶普洱,给墙上照片的老头儿倒了一杯,反手泼下,老婆子坚信反手泼下的茶水老头子在那边才能喝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呷着。

    老婆子本来和墙上的老头子是沂州街的一对神仙儿。住二层小洋楼,吃自家种的菜,三个儿子讲究孝道,你来我往槐花串似的看望老两口。老两口还有什么心事啊,就在西边房檐下栽下一片肥竹,撒了一把粉豆花的种子。风吹起来,竹影花影影绰绰照进屋里。屋里的老头儿老婆子坐在蒲团上喝茶,虽然有沙发,可是老两口却喜欢坐蒲团,蒲团厚厚的,四周用花布缠绕。喝着喝着,会像喝酒一样咣当一声碰下杯,茶喝得是花团锦簇。也许连老天爷都嫉妒他们了,说把老头收走就收走了。头天晚上老头儿还唠叨着要第二天一早起来拔拔小菜园的草,半夜就硬在了床上。神仙伴侣撇下一个。

    给父亲送完殡,三个儿子着手讨论老母亲的赡养问题。仓廪实,然后知礼节,三个儿子的仓廪还算实,争着抢着让老母亲去家住。大儿子说,我是长子。二儿子说,我家住的宽敞。三儿子说,我是医生。定夺不下,老大说,听妈的,妈说上谁家就上谁家。

    老婆子望着儿孙满堂高高矮矮的一屋子说,守完“头七”再说吧。守“头七”是沂州街的风俗,老婆子又说,这几天都累,不要都守在这里了,每家轮一晚吧。

    第一天轮到老大和媳妇当值。老婆子坐在厚厚的蒲团上,慢慢呷着茶,呷着呷着一窗的斜阳就渐渐枯萎下去,天色暗下来,长子长媳如约而至。

    白话一阵,老婆子毕竟上了年纪,就在毕毕剥剥的燃烧着的白蜡烛声中,睡着了。长子长媳窝在客厅的沙发上头靠脚脚靠头,睡了。院里的狗,这几天人来人往的,也是乏了,应付差事般叫两声,也睡了。外面的一城灯火,远远近近闪烁着,把夜晚没开灯的房间映得明明灭灭。

    忽然,老大被媳妇的脚挠了一下,老大翻身跃起,媳妇瞪了他一眼,朝熟睡的老婆子呶呶嘴,两人蹑手蹑足上了楼。

    两口子把两间卧室一间储藏室翻了个遍,一无所获。媳妇说,你爹你娘没攒下好东西,至少还有洋钱吧,怎么连洋钱声都没听见?老大挠挠头,既然没找到,咱赶快下楼吧,让娘发现了,我这老大以后得蒙着狗皮出门。媳妇说,咱神不知鬼不觉,你娘哪会发现?说罢,媳妇把门轻轻阖上,甚至连门上挂的一条香荷包都纹丝不动。

    老婆子在天光大亮的时候醒了,她像埋伏了一夜的猎人一样上了楼。

    黑线断了,一大半垂头丧气地耷拉在门把上,另一小半耷拉在门框上。老婆子揉揉昏花的老眼,愣片刻,觉得早上明晃晃的艳阳顿时暗淡无光了,一步,一步,下了楼,长子长媳头靠脚脚靠头仍旧睡得正酣,老婆子挪到蒲团上,将昨夜剩的残茶,抖抖索索地倒了一盏,喝下。

    第二天晚上,老二和媳妇当值。

    一晚上,老婆子睡得并不踏实,醒醒睡睡中,看着儿子和媳妇一直都头靠脚脚靠头睡得很酣,可是早上上楼去看时,黑线仍然断了。

    第三天,老婆子在楼上拴线时,有些后悔自己的行为了,可开弓哪有回头箭啊,她咬咬牙,既然要试,就试到底吧。

    早上醒来的老婆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楼。老天爷啊,那根细细的轻轻一开门就断的黑线竟然仍旧拴着。神偷般的晨光渗进幽暗的斗室,老婆子眼睛酸涩起来,小三,没白生,没白生哇。

    老婆子宣布,她要跟三儿子住。搬家的时候,老婆子只带走了茶桌和蒲团。老婆子小脚点点的站在屋子中央指挥着,我就要这个桌子,好喝茶,剩下的你们分分吧。另外俩儿子就有些带气,都是些破烂,白送也不要。

    老婆子在三子家一口气活到九十。有一天,小孙子爬到她膝盖上,小孙子刚刚在学校里学会了讲故事,他骄傲地给奶奶讲《乌鸦喝水》。讲完,老婆子摸摸小孙子的头说,乌鸦聪明,飞到哪里都能过上好日子。又有一天,三子和媳妇商量贷款换个大房子。家里俩儿子一个老人,是有些局促。老婆子说,贷啥款,我这里有。她起身,找把剪子,把两个蒲团小心翼翼地拆开,层层叠叠的棉絮中铺陈着百元大钞及洋钱,数来得有百万元之多。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2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千顶红帽子

程瑞嘉

    七十五岁的秋明老汉去了一趟徽州,回来的时候,像变了个人似的。

    十三岁那年,秋明的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更不用说拿钱供他读书了。为了不饿死,秋明辞别了双亲离开徽州老家。像当时的顺口溜说的: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一把雨伞,一个包袱,秋明从新安江顺流而下,到人间天堂杭州去讨生活。外面的生活很精彩,也很无奈。秋明干过商店的伙计,做过运输码头的短工和苦力,捡过垃圾。没有文化又在异地他乡,秋明的日子就过得很浪,很苦。他最后浪到了浙江的宁波,依然是过着靠捡拾垃圾度日的生活,饿不死,也不富裕。

    时间像个磨盘,一圈一圈地转着,转眼几十年过去了。秋明由一个懵懂不更事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头发和胡须花白、腰弯背驼、老眼昏花的七十五岁的老汉。生活的艰辛磨去了他衣锦还乡的美梦,有的是日里夜里对故乡的念想和企盼。

    有人是生活的幸运儿,他们在外面靠努力和勤奋成了腰缠万贯的富人,回到家乡投资,办企业,甚至将自己的名字变成学校的名字,过着受人尊重、子孙满堂的幸福生活。秋明何尝不想这样呢?但生活似乎老开他的玩笑,总让他一辈子辛劳地推着大石头上坡,结果却一无所获,如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

    秋明老汉最近总做梦,梦见回到了故乡,听到了久违的乡音,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面孔,内心感到兴奋和激动,每次醒来,泪水都打湿了枕巾。要么就是长时间的失眠,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呼唤,那是一个母亲对久未归乡的游子的呼唤。

    秋明老汉终于被那个强烈的念头折磨得失去了形体,愁容满面。他于是打点行装,踏上了回徽州的行程。车窗外的景色迷糊了双眼,再也找不到儿时的感觉了,有的只是临近故乡的激动。“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贺知章老先生的诗好像就是为这时的秋明老汉写的。

    虽说回到了故乡,但一切都改变了秋明老汉脑子里对故乡的印象。山,还是那座山,河,还是那条河,当年的小伙伴已经大多不在了,即使还在的,也已经变成了不熟悉的生面孔。村庄比儿时更大了,也更新和繁荣了,家乡的变化让老汉欣慰。老房子早已不在,只记得房子的边上是学校,如今学校还在,也不是当年自己读过三年书的学校了。如今的学校让秋明老汉惊喜:校园又大,教室又宽敬,那么多的教室,能坐上千名学生吧?!突然,学校里放学的铃声大作,许多学生从教室里跑出来,把陷入沉思的秋明老汉吓了一跳。看着这么多可爱的孩子,放学跑到了公路上往家赶,秋明老汉是又高兴又担心,要是过往的汽车不注意碰到孩子怎么办?他听村里的人说,过往车辆碰到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好在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学校也为这事伤脑筋,一直没有好的办法。

    秋明老汉没有孩子,但他却比谁都更喜欢孩子。

    要是学生的头上能戴一顶小红帽该多好,既可以提醒过往的司机当心,看上去也醒目,夏天还可以抵挡一下天上的毒太阳。想到这里,秋明老汉咧开缺牙的嘴笑了,他跨进学校的大门,径直向校长室走去。时间不长,秋明老汉又从校长室里愉快地走了出来,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秋明老汉把用捡垃圾换来的一千顶红帽子交给学校的时候,校长召集全校教师和学生举行了隆重的接受仪式:千名学生排成整齐的队伍站在学校的操场上,每人的头上都戴着一顶红帽子,初升的太阳照在孩子们红扑扑的小脸上。一个孩子跑出队列,喊一声爷爷,将一条红领巾戴在秋明老汉的脖子上,然后迅速跑回队列。孩子们伸出右手向秋明老汉敬少先队队礼。秋明老汉也笨拙地举起右手行了一个少先队队礼,站在秋明老汉身边的校长和教师都被他的举动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秋明老汉看着孩子们戴着他的红帽子在学校操场和校外的公路上走成一支浩荡的队伍,心里想从今以后谁敢说他秋明老汉孤身一人,他分明有了一千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想到许多路过的汽车司机都要停下来向他们鸣笛致意,他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蒲香永远流传

七色槿

    兜兜他爹带着兜兜从安徽老家一路讨要来到小蒲河村的那天,是一个夏日的傍晚。村里的贫协主任到镇上开会正好看见,就把爷俩带回村里,让他们在饲养处边上废弃的铁匠棚里住下了。

    再后来改革开放,兜兜去了南方,一时间跟小蒲河村失去了联系。十来年后,没有消息的兜兜又回到了村里,大婶们叫他搬到村外河边上的机井房去住。沿路上看热闹的大婶们亲热地跟他打着招呼。走到村东头,狗剩他爹在家门口叫住了他,抱出来几棵白菜给他装在车上。

    第二天清晨,当房顶的烟囱第一次冒出炊烟的时候,兜兜和媳妇跑出屋外观看,高兴得像两个孩子似的。小蒲河满槽的春水哗哗地在身边流过,河水淹没了河边的卵石和草地,西岸边干枯的蒲苇茎中已经冒出了黄绿色的嫩芽。太阳还没有露脸,远处的杨树林子后面喷射出耀眼的霞光,河水被早霞映成了粉红色。一群鸟儿在河边觅食,听到他俩的欢笑声,它们像喊齐了号令似的扑啦啦飞起来,随即调转方向向东飞去,在霞光中由灰褐色变成粉红。

    小屋的门前传出叮叮当当的敲打声。每到集日,兜兜会带着他做出来的物件往蒲河桥那边的集市去卖,平日里也会在河堤上的柳树下摆上几个。这让村人们有些不是滋味,村街上闲唠嗑的人们就有了新的话题。

    有人说:“他一个祖传逃荒要饭的也想发财?祖坟上没那根蒿子。”

    有人说:“没良心的兜兜,跑回来空手套白狼赚咱们的钱来了,当年青黄不接时候他爷俩来咱村,我可是给当了两瓢苞米的,算是喂了狼啦。”

     接下来的几天,先是兜兜家摆在柳树下的水壶丢了一个,第二天又丢了两个簸箕。兜兜媳妇不敢在河堤上摆摊了,她把东西都搬回到屋里。接下来兜兜家来了两个穿制服的人,是镇上工商所的,要兜兜拿出营业执照。

    那天夜里,睡在温热的火炕上,兜兜跟他媳妇闲说话,兜兜说:“从我爹那辈起,我们就把小蒲河当成老家了,安徽的老家倒没怎么挂在心里。出去那几年也一直是想着它,念着它。可我现在心里慌慌的,闹不清是咋回事了,也没做错了什么,村里人为啥待咱跟以前两样了呢?”

    兜兜跟村里人疏远了,村街上很少见到他的身影,安静地生活在村外小蒲河边上的房子里。

    中秋节那天,一个背着三个相机的艺术家来河边拍夜景。他看见月光在波光粼粼的小蒲河上铺了一条谁也不能走的路,河面上水雾弥漫,天上一轮满月明媚而安详。河岸边有一长溜的稻田,随着秋风摇摆的稻秧像海浪一样,有一间小屋子就像停泊在海上的船。小屋的窗子透出鹅黄色的灯光,窗玻璃上长出一排蒲草,还有两个肥壮的蒲棒,还有栩栩如生的蝴蝶、蜻蜓挺立在蒲草上。美呀,真美,艺术家惊呆了。

    第二天,艺术家带来了他的老朋友,一位研究民俗的学者,也是艺术馆的馆长。那位研究民俗的学者看到了兜兜媳妇压在炕席底下的全部剪纸,老先生像对待珍贵文物一般,带上白手套一张一张捧起来欣赏,他说从那些剪纸中闻到了醉人的蒲香,他从中挑选出几张带回去,并坚持留下五千元钱作为定金。他让兜兜媳妇剪一套小蒲河的四季。

    兜兜家几张破纸卖了五千块钱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村里,这下子村民们彻底愤怒了。全村空前一致地统一起来,要共同对付那个异类了。

    河边上的那间小房子像磨盘一样压在村民们的心上,人人都觉得沉甸甸的。人们盼望着河水暴涨冲垮那间房子,盼望着平地起炸雷炸塌那间房子,盼望着那块地面裂开一道缝再合上,让那间房子彻底消失。

    不知从谁开始,晚上有人到河边挖沟了,就对着兜兜家的小房子挖。全村在家的汉子们晚上都去了兜兜家屋外挖沟。沟是挖得够深够宽了,但是渗出来的水却不多,村民们等不及了,把手上的锹镐换成了水桶,从河里提水往沟里灌。女人们也加入进来了,小蒲河的夜晚充满了令人心悸的泼水声。

    人们往河那边看去,那间房子黑着灯,窗户大敞着像睁大的眼睛,玻璃上的窗花撕得乱七八糟的。

    兜兜两口走了。

    很快就是冬天了,没有遮掩的小蒲河显得更宽了,被灌水的人们踩烂的蒲苇没来得及长起来,露着干枯的根。

    小蒲河村又恢复了祥和平静。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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