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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百校联盟2018届Top20高三语文一月联考试卷(全国一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城里乡下

刘平

    焉瓜两口子有一个梦想:在城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很多农民工都有这个梦想。他们这个梦想是两年前萌发的,那时他们已经攒了5万元。焉瓜就对老婆翠玉说:“我们都努力挣钱,争取过几年在城里买一套房子。”翠玉说:“嗯。努力。”

    现在,他们有23万元了。

    焉瓜在建筑工地开塔吊,每个月可以挣6000元钱。翠玉在制衣厂上班,每个月有3000多元收入。他们租住在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狭小拥挤,但每个月租金要1000元。为了实现梦想,焉瓜和翠玉结婚4年还没有要孩子,他们打算在城里买了房子后再要孩子。他们都认为,只有在城里,孩子才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每个月存5000元钱,雷打不动。焉瓜原来抽8元一盒的烟,3天两盒,后来翠玉说:“不想买房子,你想咋抽就咋抽。”焉瓜一咬牙,就把烟戒了。

    焉瓜和翠玉开始往房产中介跑,买不起新房子,他们打算按揭一套二手房。家里老人一直在催他们要孩子,他们觉得该买房子了。

    掐算着手里的钱,又想买面积稍微大一点的,焉瓜和翠玉心里很纠结。后来他们终于看中了桂苑小区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6楼,电梯房,房主是姓李的老太太。小区附近有学校、超市,生活、娃娃读书都方便,可首付要32万。焉瓜嘴甜,说:“李阿姨!再少点?”老太太摇摇头:“这个价,已经很低了。”

    琢磨了半天,焉瓜和翠玉有了办法,把老家的房子卖了!

    老家的房子带个小院子,5间青砖瓦房,篱笆墙上爬满牵牛花,院门口,有一颗大香椿树。每年春天,牵牛花开出白色小花,香椿发出嫩芽。老娘喜欢用香椿芽炒鸡蛋、煮苕菜,好吃。焉瓜和翠玉进城后,老房子就老娘一个人住。焉瓜和翠玉商量,卖了老房子,就把老娘接到城里住,以后有孩子了,也有人带。

    焉瓜回去和老娘商量,老娘有些舍不得,但还是顺了焉瓜的想法。

    焉瓜用手机拍了一些小院子的照片发到网上,还专门拍了香椿树的照片。焉瓜把照片发到网上,标价15万元。焉瓜想,13万也卖。

    隔三差五就有人打电话联系,高的出价八九万,低的,出价6万,因为价钱不合适,都没成。焉瓜知道他们不是真心要买,那个小院子怎么也值13万。

    “这些人,巴不得白送给他们。”翠玉说。

    焉瓜又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出价11万,还提出明天去看看老房子,再最后定价钱。焉瓜感觉这个人好像是真心要买,约好时间,向工地请了假,第二天就早早回去等着了,3个人,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个,竟然是桂苑小区那个房主李老太太。

    中年夫妻都喊李老太太“妈”。

    他们对小院子很满意,特别喜欢院门口那棵香椿树。一番讨价还价,他们出价13万。

    一个月后,焉瓜和翠玉就拿到了桂苑小区那套房子的产权证。他们离开那套狭小拥挤的出租房,带着老娘搬进了繁花似锦的桂苑小区。而乡下那个熟悉的小院子,也成了别人养老的地方。那天晚上焉瓜和翠玉都很高兴,他们心里都有一种新鲜的归属感。焉瓜抚摸着鲜红的产权证,说:“我们是城里人啦?”

    翠玉说:“当然是城里人啦!”老娘在厨房里做着好吃的。

    焉瓜和翠玉也打算要孩子了。

    偶尔,焉瓜会想起那个李老太太。他想,城里人咋会喜欢到乡下过日子呢?焉瓜喜欢城里的日子。

    只是,焉瓜常常想起老家院门口那棵香椿树。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第16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虽短,但情节也有波折,如写焉瓜两口子梦想在坡里买房,但存钱不够,琢磨着要卖掉老家的房子,就是卖房也有小波折。 B、“不想买房子,想咋抽就咋抽”,对人物语言的描写。表现女主人公为了攒钱在城里买房于,希望丈夫少抽烟的心理。 C、小说通过对老家“牵中花香椿树”等自然环境的描写,既显示了乡村自然环境之美,又反衬了城里育人环境的优越。 D、小说中香椿树的故事情节的展开起着很大的作用:既体现着老房子的独特之处,又是买房人喜欢的原因;还寄托着焉瓜对老家的情感。
(2)、小说中焉瓜的形象有哪些主要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城里乡下”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教我如何不想他”

    提到赵元任,不得不提他的语言天才。他会说33种汉语方言,并精通多国语言,是天才的语言学家。他不仅是“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更是世界知名的语言学家。

    赵元任原籍江苏常州,1892年生于天津。他从小就显露出语言天才,各种方言一学就会。几乎每到一地,他都能很快学会当地的方言。有一次,他同客人同桌就餐,这些客人恰好来自四面八方,他居然能用八种方言与同桌人交谈。

    1920年,英国哲学家罗素来中国讲学,赵元任担任翻译,每到一地,他都用当地的方言来翻译。在途中,他向湖南人学习长沙话,等到了长沙,已经能用当地话翻译了。讲演结束后,竟有当地人跑来和他称“老乡”。

    1926年,在赵元任与梁启超两位导师指导下,王力完成了他的论文《中国古文法》,论文后注有一句附言:“反照句、纲目句,在西文中罕见。”赵元任批语道:“删!——未熟通某文,断不可定其无某文法。言有易,言无难!”在赵元任先生看来,西文包括的语言种类很多,没有精通所有西文的文法,不应该轻易下这样的结论。

    虽然按照导师的意见删去了附言,但对“言有易,言无难”这句话的深刻思想,王力还没有完全明白。后来王力在论文《两粤音说》中提出“两粤没有撮口呼”,依据是他的家乡话博白话没有撮口呼。但1928年赵元任先生到广州进行方言调查时发现,广州话有撮口呼,马上就给王力写信,信中以“雪”字为例,说明广州话有撮口呼,《两粤音说》中的结论错了。据王力本人回忆,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论文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论文题目本身有问题,调查方言要一个一个地点去调查,不能把两粤作为一个整体来调查;第二,由博白话没有撮口呼推断两粤没有撮口呼,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至此,王力才真正理解了“言有易,言无难”这六个字的分量,并从此将赵元任先生的这六个字作为座右铭。

    美国语言学家裘斯1957年曾赞誉说:“赵元任在语言上头从来没有过错误。”然而,1972年,赵元任写了一篇题为“回想我在语言上犯过的错误”的幽默诙谐的演讲稿,坦陈自己在语言学习和研究过程中走过的弯路,作为对老朋友过誉的回应。

    他曾经觉得语言的分布是跟着地理政治上的分界走的。有一年到欧洲旅行,他就无形中假定一国说一种话,或是一区说一种话。他开车在瑞士玩,因为第二天准备送车去检修,晚上住下来后就先用小字典查了汽车各部分的德文名称。没想到第二天修车的跟他讲的是法国话,这把他急坏了。赵元任说:“那不行。晚上用功用的是德文功,这车非得用德文来修不成。”这次欧洲旅行给他的印象很像坐着长江的轮船从上海到重庆,一路停一个码头变一点口音,很难说一个方言到什么地方为止,另一个方言从什么地方开始。也就是说,语言或方言的分布并没有明确的地理政治分界线。

    赵元任是个纯粹的学者,打心底里喜欢钻研学问。他学习数学、物理、哲学、语言等多个学科,而这一切都源于兴趣。纯粹,意味着心无杂念。他有他的抗拒,他害怕行政事务,终生不愿意当官,只愿埋头学问。

    然而,他并不是一个无趣的人,他同样有着深厚的“文人气”,知道如何去寻找生命中的美好和快乐。他曾告诉儿女们,自己研究语言学只是为了“好玩儿”,所以学得再多也不会成为负担;在他那里音乐也是真实的享受,大学时代,无论主修哪一门功课,他总要辅修音乐课程。他创作了百余首歌曲、钢琴曲,最为人熟知的是那首刘半农填词、他作曲的《教我如何不想她》。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世间很少再有如赵先生一般的人,“教我如何不想他”!

(摘编自潘冬《赵元任:走到哪儿都是“老乡”》、苏金智《言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等)

相关链接:①赵元任绝对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大师,他还是我们这个时代一位值得尊敬和钦佩的人文学者。他具备了当代一个人文学者的所有特征:尊重人的价值,培养并训练人的技能——科学的技能和艺术的技能,富于人情味和人道主义精神,还常常带着教人愉快的幽默感。(陈原《赵元任全集·前言》)②他从小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在美国留学期间对数学、物理、哲学等学科有过专门的学习。他的学术思想博大精深,既有西方现代科学精神的影响,也深受我国传统学术思想的影响。他从事现代语言学研究重视语言事实的实地调查,重视对语言材料的鉴别和归纳分析,不说没有根据的话。(苏金智《赵元任研究语言学的实事求是精神》)

阅读下面文本,完成小题。

走正门

王春迪

    老街有句俗语:夏府的地,贺府的房,海府的银子用斗量。贺家发迹早,起初,海爷还是个小油贩子时,贺家就已经钟鸣鼎食,门阔院深,人称“贺丰街”了。

    然而,家有数座金山,不敌一个败子。后来,贺府家道中落,只能靠典当度日。一日,海爷路过贺府门前,看到有个不肖子孙正在卖一只枯瘦的看门狗,海爷不禁喟叹,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昔日金玉满堂的贺府,如今只剩下一个金砖碧瓦做的空壳了。

    贺府后来卖给了海爷。因为地势高,地段好,海爷用它做起了油行的门面。贺府后院有个百步宽的天井,青砖铺就,四周景色幽静。还有几棵松柏,枝繁叶茂,傲然挺拔。如此花园,中间竟然立着贺家的祠堂,迁也迁不走,拆又不能拆,看着让人堵得慌。

    起初,每逢清明,贺家的子孙还三三两两地来祭祖。后来便不再有人来了。常有人跟海爷建议,这帮不肖子孙把老祖宗的家底都给败光了,也没脸来了,干脆把那个祠堂拆了吧。

    海爷却说,不可。

    后院鸽子多,鸽子屎常落得到处都是,海爷吩咐下人,隔些日子把贺家的祠堂打扫干净。到了清明,贺家没人来,海爷还让人烧香点烛,更新一些被老鼠啃坏的牌位。

    转眼几十个春秋,海爷已白发苍苍。一日,日过三竿,一阵锣鼓开道,老街的百姓跟水一样涌过去,随即,又像拍在岩石上一样分在两边。海爷隐约看到,一个八人抬的轿子在人群中似水浪般起伏。鸣锣十一响!这排场,唯京官才有!海爷微微闭着眼,低着头,垂着手,腰杆子挺直地跪在地上。身后的家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自言自语,求佛保佑,有的甚至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半边身子都斜了。

    不一会儿,轿子停在了海爷府前,下来一个官人,下了轿,经过海爷时,像经过一个脚底下的石子儿,啥也没说,径直走进海爷的油行。身后,知府、知县以及各级官都低着头鱼贯而入。街坊们瞧这架势,心想,生意人恩怨多,海爷得罪人了。

    海爷的几个儿子,嘴止不住地叨叨着怎么办,怎么办呀。海爷静静地回过头,眼神一扫,大伙不敢言语了,同时腰杆子也挺了起来。

    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官人从油行里走了出来,到海爷跟前将海爷扶了起来。海爷觉得此人两手温软有力,微微抬头,见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髯须飘逸,两肩圆厚,一副贵人之相。再看那官服,绣的是孔雀,顶戴蓝宝石花翎。未等海爷说话,官人便说,本官乃贺家后人,一别数十年,如今故地重游,旧迹难辨,唯有当年祠堂,托您照料,仿如昨日。本官不胜感激,刚才失礼,颇有得罪。说着,官人要弯腰拜谢,被海爷一把托住。海爷气定神闲地微微一笑,道,举手之劳,荣幸之至。随后,两人有说有笑,一同走进了昔日的贺府。

    当日,老街的每一个角落都在谈论着这件事,大伙都觉得,多亏海爷当初的仁义。倘若当初海爷一冲动把祠堂给拆了,保不准今儿个会出什么事情。

    一日,外面下着大雨,海爷闲来无事,把几个儿子儿媳妇叫到跟前喝茶,海爷若无其事地问他们,知道当初为啥我没拆贺家的祠堂吗?

    小儿媳鬼精,抢嘴说,是老爷您仁义。

    海爷笑笑,抿了一口茶,起身,眼睛望着窗外,好似看到了几十年前的情景。海爷说,贺家人搬走后的头几年,贺家还有不少后人来祭祖,其他人来的时候,都跟老鼠似的钻进钻出,拜祭时,有的说说笑笑,有的哭得撕心裂肺,进进出出,都走侧门,怕遇到熟人。

    唯有一年轻女人,一手拎着篮子,一手领着一个孩子,清早最先来。娘儿俩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进来,进来后,先将祠堂里里外外擦洗一遍,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一个干净的蒲团,让孩子端端正正地跪拜。拜祭完,整理好衣裳,再昂首阔步地走出去。娘儿俩穿的都是粗布衣服,有的地方还带着点补丁,却十分干净。这样的穿着,从富丽堂皇的大门进出,难免会被众人指点议论,但那娘儿俩,始终抬头挺胸,遇到认识的街坊,还让孩子有礼有节地问好。

    海爷说,贺家有这样的娘儿俩,谁还敢拆他家的祠堂?这么些年了,也不知道那天那个官人,是不是当年那个孩子?

    小儿媳没弄懂,嘀咕道,不就是没走侧门走正门吗?这有啥啊?

    海爷听罢,长叹一声,背着手,回屋去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朱友山

杨林海

    在我们瓷片族中,朱友山绝对算得上一个大家。

    朱友山玩瓷片的时候,根本没人意识到古代的碎瓷片能玩──他在市住建局上班,有一次去工地上量土方,忽然看见一个明代的土坑里挖出几块碎瓷片,拿到水下冲洗,他发现上面用青花画了一人一鹿。

    朱友山觉得好玩,把它放进提包里。

    有一次碰到个文博专家。文博专家懒懒地说了一句:“粗大明。”

    什么意思呀?

    明朝的民窑瓷器大多粗陋不堪。

    朱友山当时只觉得这个瓷片好玩,并不知道它的朝代。

    赶紧孙子一样地过去请教,人家告诉了他明朝的瓷器釉色和底足的特点。

    说到上面的青花图案,人家启发他:你看这个人戴的官帽,再看这只鹿在哪里。

    帽子很高,鹿在他的身后只露出一个头。

    对了,这叫“高官(冠)厚(后)禄(鹿)”。

    虽然粗──底足上沾满了瓷渣──可是胎薄釉厚,应该是读书人为求一个好口彩而使用的器物。

    哦?

    哦!

    过去古玩行里有一句行话:瓷有毛,不值分毫。朱友山手里的只是个碗底儿,文博专家虽然说得头头是道,却也并没有觉得有多珍贵。

    但是朱友山喜欢──喜欢,就留着玩呗,他用鞋盒盛好,拿一个小本子把文博专家的话工工整整地记下来。

    再去工地量土方,烟呀酒的就免了。

    工地上的甲方会事先把挖到的碎瓷片捡起来,清洗干净──放到他的自行车上。

    等到别人意识到瓷片也算是个玩意儿的时候,朱友山已经收了十多年,他的瓷片已经有了几万片。

    等到文庙的地摊上开始有瓷片卖的时候,朱友山已经有了几十万片。

    虽然现在“瓷有毛,不值分毫”的话已经不再有人提起,但玩瓷片的人还是像写网络小说的作家一样不被重视──省古陶瓷研究会好歹同意在全省瓷片族中发展一名会员。朱友山成了当然的人选。

    ──古陶瓷研究会的专家那都是什么样的专家啊,人家吃过的盐比我们吃过的米还多呢。

    那时候朱友山早已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我们一边送他去省里面试,一边嘱咐他:“人家愿意吸收你,实在是给了咱瓷片族大面儿了──见了专家们,咱得看人家的脸色行事。”

    八十多岁的朱友山像个孩子似的一脸得意:“我懂,混社会我有一套──当年在住建局,有个领导说我不务正业,最后还不是被我摆得妥妥帖帖的?”

    古陶瓷研究会的专家倒也没有接受我们孝敬的烟呀水呀,人家随手从博古架上捧出一只碗,请朱友山断代。

    朱友山看看碗底,有刮削痕,中间有一个淡淡的凸起(行话:鸡心),笑了笑:“明朝的吧?”

    “能不能再断得具体一点──明朝什么时期的呀?”

    “明晚的──明朝的碗都有鸡心,早期的很重,到了中期,鸡心就不太强调了,这一件的鸡心已经近于无。”

    原来是这样呀。

    “孤证不证──我再来看看青花的发色。”朱友山接过碗来看膛里的图案。

    “扑哧!”他笑了起来。

    “这是明朝人的衣服被现代人穿了──在演戏呢。”

    “啊?”我们能明显地感觉到一个专家的脸色变了:“这是我刚买的,虽然有些疑惑,但我没看出来是假的呀。”

    “你当然看不出来。”我们拼命地朝朱友山使眼色,可他根本不管不顾,“这个碗的胎、釉、形制得都没问题──这是明代的素碗,价格不高,但是现代的窑工们得到后,又在碗心里画了青花,入窑再一次烧制而成。”

    每个时期,烧制出的青花发色是不一样的。

    这样呀。

    我们在心里都暗暗地为片儿朱喝彩,我看到,专家们的脸上也流露出了赞许的微笑。

    ──看来朱友山进入省古陶瓷研究会是没问题了。

    但是谁也没料到的结果出现了:那个买碗的专家出于对正品的洁癖,把碗扔到了外面的水泥地上。

    就算是现代人在上面画了青花图案,可碗本身是明代的没错呀。

    它能流传到今天,容易吗?

    朱友山急白了脸。

    那个碗碎成了十八瓣荷花,但幸亏碗底子还是好的。

    朱友山捡起碗底,对我们说:“我不想加入这个古陶瓷研究会了,我们回去吧。”

(选自2017年第1期《小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住的梦

老舍

①在北平与青岛住家的时候,我永远没想到过:将来我要住在什么地方去。在乐园里的人或者不会梦想另辟乐园吧。在抗战中,在重庆与它的郊区住了六年。这六年的酷暑重雾,和房屋的不象房屋,使我会作梦了。我梦想着抗战胜利后我应去住的地方。

②不管我的梦想能否成为事实,说出来总是好玩的:春天,我将要住在杭州。二十年前,我到过杭州,只住了两天。那是旧历的二月初,在西湖上我看见了嫩柳与菜花,碧浪与翠竹。山上的光景如何?没有看到。三四月的莺花山水如何,也无从晓得。但是,由我看到的那点春光,已经可 以断定杭州的春天必定会教人整天生活在诗与图画中的。所以,春天我的家应当是在杭州。

③夏天,我想青城山应当算作最理想的地方。在那里,我虽然只住过十天,可是它的幽静已拴住了我的心灵。在我所看见过的山水中,只有这里没有使我失望。它并没有什么奇峰或巨瀑,也没有多少古寺与胜迹,可是,它的那一片绿色已足使我感到这是仙人所应住的地方了。到处都是绿,而且都是象嫩柳那么淡,竹叶那么亮,蕉叶那么润,目之所及,那片淡而光润的绿色都在轻轻的颤动,仿佛要流入空中与心中去似的。这个绿色会象音乐似的,涤清了心中的万虑,山中有水,有茶,还有酒。早晚,即使在暑天,也须穿起毛衣。我想,在这里住一夏天,必能写出一部十万到二十万的小说。

④假若青城去不成,求其次者才提到青岛。我在青岛住过三年,很喜爱它。不过,春夏之交,它有雾,虽然不很热,可是相当的湿闷。再说,一到夏天,游人来的很多,失去了海滨上的清静。美而不静便至少失去一半的美。最使我看不惯的是那些喝醉的外国水兵与差不多是裸体的,而没有曲线美的妓女。秋天,游人都走开,这地方反倒更可爱些。

⑤不过,秋天一定要住北平。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晓得,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论天气,不冷不热。论吃食,苹果,梨,柿,枣,葡萄,都每样有若干种。至于北平特产的小白梨与大白海棠,恐怕就是乐园中的禁果吧,连亚当与夏娃见了,也必滴下口水来!果子而外,羊肉正肥,高粱红的螃蟹刚好下市,而良乡的栗子也香闻十里。论花草,菊花种类之多,花式之奇,可以甲天下。西山有红叶可见,北海可以划船——虽然荷花已残,荷叶可还有一片清香。衣食住行,在北平的秋天,是没有一项不使人满意的。即使没有余钱买菊吃蟹,一两毛钱还可以爆二两羊肉,弄一小壶佛手露啊!

⑥冬天,我还没有打好主意,香港很暖和,适于我这贫血怕冷的人去住,但是“洋味”太重,我不高兴去。广州,我没有到过,无从判断。成都或者相当的合适,虽然并不怎样和暖,可是为了水仙,素心腊梅,各色的茶花,与红梅绿梅,仿佛就受一点寒冷,也颇值得去了。昆明的花也多,而且天气比成都好,可是旧书铺与精美而便宜的小吃食远不及成都的那么多,专看花而没有书读似乎也差点事。好吧,就暂时这么规定:冬天不住成都便住昆明吧。

⑦在抗战中,我没能发了国难财。我想,抗战结束以后,我必能阔起来,唯一的原因是我是在这里说梦。既然阔起来,我就能在杭州,青城山,北山,成都,都盖起一所中式的小三合房,自己住三间,其余的留给友人们住。房后都有起码是二亩大的一个花园,种满了花草;住客有随便折花的,便毫不客气的赶出去。青岛与昆明也各建小房一所,作为候补住宅。各处的小宅,不管是什么材料盖成的,一律叫作“不会草堂”——在抗战中,开会开够了,所以永远“不会”。

⑧那时候,飞机一定很方便,我想四季搬家也许不至于受多大苦处的。假若那时候飞机减价,一二百元就能买一架的话,我就自备一架,择黄道吉日慢慢的飞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战争打得很苦,一个连的兵力被吞噬。敌人的炮火还在猛攻,连长放下望远镜,掏出烟,指指身后的山崖,对身边的丁二娃说,看到了吧,那有一线天,不怕死就从那攀上去,或许有救;还有就是做假投降,等敌人上来和他们同归于尽。

    丁二娃想了想,说,听你的连长,我这命,活着是你的,死了是阎王的。

    连长拍着丁二娃的肩说,好小子,下辈子若带兵,我还带你。

    丁二娃嘿嘿地笑,黑一块白一块的脸,到处是憨相。

    鬼子的又一轮冲锋开始了。连长把十几颗手榴弹依次捆在内衣里。连长瘦,穿上衣服和没捆一个样。

    丁二娃也想像连长那样往腰间捆,可是办不到,没有了,他除了有七颗子弹,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这让他很沮丧,有一身的力气没处使,只等着送死。

    连长捆好手榴弹,他回过头对丁二娃说,娃子,你上一线天吧,全国解放那天,你给我立个碑,也好在人世留个念想儿。丁二娃听了连长的话,打了个立正,连长,丁二娃誓死陪你战斗到底!

    鬼子越来越近了,前一排已经直起了腰身。

    二娃,把前边那个军官干掉。连长说。二娃躲在树后,只一抬手,那个军官应声倒下。二娃退下来,跑向南边的阵地,还是手起枪落,又一个鬼子应声倒下。

    鬼子开始小心了,他们由站着迫近改为匍匐前进,而二娃的子弹也快用完了。

    二娃只有在死去的战友身上寻找武器,正翻着,就听连长哼了一声,之后倒在了他的脚下。二娃看到,一颗子弹,正中连长的眉心,就像小时候,妈妈在姐姐的眉心点上个小红点。

    妈的小日本!二娃向着鬼子的队伍甩了两枪,可是子弹太贵重了,就剩三颗了,由不得他浪费。他勉强在一战友身下翻出一颗手榴弹,迅速抛了出去。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二娃突然改了主意,何不趁机逃跑,逃跑可比和敌人同归于尽更有赚头。二娃看一眼连长说,连长,反正你也死了,我就不跟你去了,我会给你报仇的!他把刚才对连长的许诺忘个一干二净。

    二娃双手遮住嘴巴对着鬼子喊,别开枪,我们投降!

    二娃又喊,我们身上都捆着手榴弹,你们若开枪,就连你们一起炸飞喽。

    鬼子真就没有开枪,但也没有向前半步,二娃趁机把连长抱起放在战壕沿上,只露出上半身,两边用战友的尸体支撑着。连长的头一直傲立着,不偏也不倒,两眼怒目圆睁,身旁的战友也簇拥着他,如同抬一部轿子,去和小日本算账。阵地静了下来,小鬼子在一步步靠近,而这会儿的二娃,已经不在连长的身边了,他凭着一身好功夫,两腿蹬住崖壁,双手倒换着,一点一点攀上一米宽、二十几米高的一线天。

    几乎是一眨眼的光景,鬼子上来了,他们战战兢兢、层层叠叠围住了连长,判断他是否还活着,就在他们举棋不定,想上前试试连长还有没有气息时,不知从什么方向,射来三枪,一枪打死鬼子为首的军官,一枪打翻了想试连长是否还活着的那个士兵,而第三枪则打在连长腰间那捆手榴弹上。

    顿时,数声爆炸,火光冲天,一朵朵红磨菇瞬间绽放,染红了半个阵地。

(有删改)

文学类文本阅读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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