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政治期末考试试卷
①依法纠正错案,制定防止冤假错案规定
②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③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④受人委托讨债,拘禁债务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同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要公开向宪法宣誓。图片是2016年9月18日上午,国务院在中南海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认知宪法)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进一步确认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宪法依据;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监督)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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