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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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定州中学2018届高三(承智班)下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猛虎与蔷薇

余光中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Sassoon1886——)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HenriRousseau,1844——1910)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一。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士,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ozymandias)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TheHeart'sJourney)。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一九五二年十月廿四日夜(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以萨松的一行英文诗引入文题,“勉强翻译成中文”的说法既显现出不同语言间的语意表达的不完全对照,又体现出作为翻译家的余光中的谦逊和严谨。 B、本文围绕着“猛虎细嗅蔷薇”这句诗,阐释人性两面的矛盾关系,旁征博引论说每个人身上阳刚与阴柔的统一,最后说明人性两面的转化与作用。思路清晰,首尾照应。 C、文章多处引用诗文,广涉中外;比喻借代,形象含蓄;并列对举,对比鲜明;整句与散句,交错变换;同时现代表达中穿插古文句式及用语:多种表达技巧灵活运用,使本篇文章成为艺术成就极高的抒情散文代表作。 D、本文借一句诗阐发具体而微妙的哲理,将许多哲学家无法说清的道理阐释得明白易懂,而且启发读者将此哲理延展到文学、艺术、社会及人生等各个领域,所以本文思想价值也极高,可谓“文质兼美”。
(2)、为什么作者认为萨松原诗“细嗅”恰到好处,而若把原诗写成“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就会显得死板?请简要分析。
(3)、请赏析“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小题。

随风飘散

朱以撒

已经好久没有听到寒山寺的钟声了。可是,那首由钟声重新诠释的流行歌曲,却唱遍了大街小巷。曾经有一些日本朋友读了张继的《枫桥夜泊》而不胜怀想,特意远道来寒山寺,为的就是听一听这具有穿透时空力量的声响。这首诗也一次又一次地成为我行草挥洒的内容,只要内心有些微妙感受,手上状态马上会显示出来。一首诗能流传如此之广,张继应该知足了。后来,我在翻动唐人诗章时,觉得元稹的《春晓》另有一种滋味。它带有一种朦胧的幽幽感伤,使人读罢顿时升起惋惜之情:“半欲天明半未明,醉闻花气睡闻莺。狪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明摆着,这已经远去的爱情是没有结果的,只有思念回味的份儿,字里行间弥漫起一种悲剧的格调。尤其是元稹将时间处理在天明未明之际,那时的钟声会是怎样地揪人心弦呢?我们更是可以感叹爱之迷惘:有多少情感随风飘散呀!

钟,当它作为祭器的时候,庙堂气色是十分浓郁的。它实际上是一种道具,镶上神话的片段,借助神话营造气氛。小时候进古刹,见到比人庞大得多的古钟赫然悬于梁上,便蹑手蹑脚绕道而过。一方面畏惧它的森严,另一方面则担心万一落下来可如何是好。我读小学时,学校还没有先进到使用电铃,是用一个铮亮的小铜钟来召唤学生的。或长或短的声响,在空中飘荡出悠扬,煞是悦耳。在这样的钟声里,我度过了小学的六个年头,有时也趁老师不留意,偷偷解开绳子,学着《地道战》中那位老村长,摆个架式,胡乱敲打几下,只可惜声响全无章法。现在我上课的几个学校,一律使用电铃,声响极为急遽刺耳。上课前响,搅得心烦意乱诗意全无;下课时响,又急急如律令,催促学生手忙脚乱不迭,仓惶收笔墨离去,一点也不抒情。记忆中的那种斯文闲雅已经荡然无存。好在学生都习以为常了,倘若真有好事者弄口古钟来敲打,那些听惯了现代铃声响的人,还能接受这一古董的召唤么?

后来我有机会走进几处古刹,与长老们聊天,互赠一些书法作品。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钟声飘散里,长老们笔下已经修炼得没有多少烟火气息了,这不禁使我又一次悟出弘一法师笔下的清空和圆融。每一响钟声都有灵性,在这灵性的聚散中,他们随缘顺便地品味生活和体验生命,在整个流程中真诚地体验。有多少生命在钟声里随风逝去,又有多少钟声在不时地警策着生命!在台湾的佛光山住下来,一个很有节律的时间意蕴就明显地给予我们提示,那金属的声音是一种感召,好像是源于内心深处的音乐,生动地在晓、晨、晚、暮、夜几个时间段上给人以警示,涓涓细流浸漫渗透,在漫长岁月中产生着无形的影响,在寺院小住的日子里,会比平素更感清静寂寥,也比平日更能谛听到时光流走的足音,从而在心灵上为洪亮的钟声所震撼。对于这些诚心事佛的比丘、比丘尼,我们能够武断地认为他们在青灯黄卷之下浪费生命么?能够指责彼岸的虚无么?我们不能,因为在钟声的涵盖里,就不断地产生过大彻大悟的智者,那种玄奥的意味、澄净的胸怀,通常有超越性的美的意蕴。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少男少女,矢志不悔地以青春的代价来换取钟声的昭示了。

这么说来,钟声就远不止于实用。早年我读王勃的《滕王阁序》,见“钟鸣鼎食之家”,甚是歆羡有家族如此庞大,连开饭都要举行个仪式。其实这只是外在形式,意在营造一个氛围给外人看罢了。古人说过“钟磐清心”,这才是首要的。在唐人诗中徜徉,钟声的梵意禅思特别明显,而我的老家离一处千年古刹不远,撞击下的钟声隐约可闻,尤其是“天阶夜色凉如水”的时候,钟声传来,周遭阗然,尘嚣渐远,你捕捉着余响逐渐在夜幕中扩散乃至浑然无声,不禁心清如洗,空灵悠远,与无限之大的世界浑然一体。钟声,要比其他在空间形式上的振荡声响更为高远清寒。唐人喜欢用“寒”“冷”“凉”来形容,可见品味出了幽微之妙。当然,禅院的钟声与学校的钟声意味有本质之别,禅院的钟声带有一股浓浓的殉道气息,向僧徒们传达出否定现实世界的意象,使人世间那些深奥玄妙的道理变得简洁洗练起来,引导着永恒地投入彼岸。倘禅院没有钟声,则缺少开悟顿宕。相似之处在于:钟声犹如点睛妙笔,馨香一动直透灵关,所思所悟就宛然天开了。

古代青铜器文化中,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礼乐如同形影。在《诗经》中的《周南》《唐风》篇中,钟都是与追求欢乐相维系的。钟情和谐,也许这更通俗地切入了我们日常生活的主题。从这一点延伸,我似乎能够理解那么多外国人远道而来这个古老的国度,祈望亲手撞击、亲耳倾听这随风飘散的声响的个中缘由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之不去的是家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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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于到来的人和擅于离别的人

李娟

    我妈是擅于到来的人。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总是伴随着坏天气和无数行李。

    她冒雪而来,背后背一个大包,左右肩膀各挎一个大包,双手还各拎一只大包。像是一个被各种包劫持的人。

    一见面,顾不上别的,她先从所有包的绑架中拼命脱身。气儿还没喘匀,就催着我和她去拿剩下的东西。我跟着她走到楼下,看到单元门外还有两倍之多的行车。

    我妈为我带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两根长棍。准确地说,应该是两棵小松树的树干。笔直细长,粗的一端比网球略粗,细的一端比乒乓球略细,大约三米多长。

    难以想象她是怎么把这两根树干带上班车的。要知道,在当时,所有的班车都不允许在车顶上装货了。放进下面的行李仓?也不可能。放到坐椅中的过道里?更不可能。况且她还倒了三趟车。总之这是千古之谜。

    她把这两根树干挂在我的阳台上方,然后……让我晾衣脚……

    她骄傲地说:“看!细吧?看!长吧?又长又细又直!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么好的木头!真是很少能见到这么好的,又长又细又直!……”——于是就给我带到阿勒泰了。

    是的,她扛着这两根三米长的树干及一大堆行李,倒了三趟车。没有候车室,没有火炉。她在省道线或国道线的路口等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守着她的行李站在茫茫风雪之中,不知车什么时候来,也不知车会不会来。

    头一天她也在同一个路口等了半天,又冷又饿,最后却被路过的老乡告之班车坏了,要停运一天……但第二天她仍站在老地方等待,心怀一线希望。后来车来了。司机在白茫茫天地间顶着无边无际的风雪前行,突然看到前方路口的冰雪间有一大团黑乎乎的事物。据他的经验,应该有三到五个人在那里等车。可是走到近前,却发现只有一个人和三到五个人的行李。

    总之,她不辞辛苦给我带来了两根树干。

    ——它们又长又直又匀称,最难得的是,居然还那么细。她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完全能配得上城里人。却没想到城里人随便牵根铁丝就能晾衣服。

    后来我搬家了。那两根树干实在没法带走,便留给了房东。不知为什么,当时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又过去了好几年,搬了好几次家,最后打算辞职。我妈说:“你要是离开阿勒泰的话,一定记得把我的木头带回来。”到那时,才突然间感到愧疚。我告诉她早就没了。她伤心地说:“那么好的木头!那么直,那么长,关键是还那么细!你怎么舍得扔了!”却丝毫不提当年把它们带到阿勒泰的艰辛。

    那是2003年左右,我在阿勒泰上班,同时照料不能自理的外婆。工资六百块,两百块钱交房租费,两百块钱存到冬天交暖气费,剩下两百块钱是生活费。也就是说,日子过得相当紧巴。

    我妈第一次来阿勒泰时,一进到我的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房间的30瓦灯泡拧下来,统统换成她带来的15瓦的。

    第二件事是帮我灭蟑螂。那时我不敢杀生,后果便是整幢楼的邻居都跟着遭殃。我妈烧了满满一壶开水,往暖气片后面猛浇。黑压压的蟑螂爆炸般四面逃窜,更多的被沸水冲得满地都是。

    接下来的行程内容是逛街。

    乡下人难得进一次城,她列了长长的清单,然而什么都嫌贵,最后只买了些蔬菜。菜哪儿没卖的?但是阿勒泰的菜比富蕴县的便宜。还买了几株带根的花苗。天寒地冻的,她担心中途倒车的时候花苗被冻坏,便将它们小心地塞进一个暖瓶里,轻轻旋上盖子。

    她每次来阿勒泰顶多呆一天。一天之内,她能干完十天的事情。每次她走后,好像家里搬走了一支部队。

    走之前,她把她买的宝贝花慷慨地分了我一支。我家没有花盆,她抬回一只塑料油桶,剪开桶口,洗得干干净净。又不知从哪儿挖了点土,把花种进去,放在我的窗台上。因为油壶是透明的,她担心阳光直晒下,土太烫了,对根不好,特意用我的一本书挡着。她走后,只有这盆花和花背后的那本书见证了她曾到来。

    而我,我最擅长离别。迄令为止,我圆满完成过各种各样的离别。

    我送我妈离开,在客运站帮她买票,又帮她把行李放进班车的行李厢,并上车帮她找到座位。最后的时间里,我俩一时无话可说,一同等待发车时间的到来。

    那时,我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的另一场离别。旧时的伤心与无奈突然深刻涌上心头。我好想开口提起那件事,我强烈渴望得知她当时的感受。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一句话来。此时此刻,彼此间突然无比陌生。甚至微微尴尬。我又想,人是被时间磨损的吗?不是的,人是被各种各样的离别磨损的。

    这时,车发动了。我赶紧下车,又绕到车窗下冲她挥手。

    就这样,又一场离别圆满结束了。最后的仪式是我目送这辆平凡的大巴车带走她。然而,车刚驶出客运站就停了下来,高峰期堵车。最后的仪式迟迟不能结束。我一直看着这辆车。

    我看着它停了好久好久。有好几次强烈渴望走上前去,走到我妈窗下,踮起脚敲打车窗,让她看到我,然后和她再重新离别一次。

    但终于没有。

    (本文节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

日   食

    张老师站在讲台上,用流利的英语说:“太阳升起不久,天渐渐地黑了。”这是张老师最喜爱的一种英语游戏,一个人一句用英语接故事。第一句通常是由她说的,她常用这种看上去错误或是荒诞的句子开头,这样可以打开学生的思路。

    当然,她知道,她现在面对的是刚从小学踏入初中的学生,这种练习有一定难度。

    “太阳与月亮在天上遇到了麻烦。”前排一个形如小豆子的男孩说。在他后排的女生想都没想立即站起来说:“他们因彼此见面难而深感不安。”

    那女生后面的人会意地一笑,果断地说:“也许他们相爱了。”

    班上一阵骚动。后面的人说:“可他们很难见面。”

    接下去一句又一句连起来是:太阳在地球前面,月亮就躲在地球后面。月亮去见太阳时,太阳又藏在地球的后面。地球很为难,它挡住了关于爱的光,于是地球叫来星星。太阳把光送到星星上,星星把光送到月亮上。月亮知道太阳想见她,月亮从地球身后跑出来,太阳也升起来了……

    最后一个高大的男生站起来涨红着脸说:“太阳与月亮站在一起,地球上天就黑了。”

    这时全班同学热烈鼓掌,张老师感叹道:“多美的故事啊!”

    “太阳升起不久,天渐渐地黑了。”张老师面对她新教的高中生微笑着说。这些学生有足够的单词量和语法知识,他们有能力编出更美的故事。

    前排第一个学生站起来,紧锁双眉,半天冒出一句:“太阳的光被挡住了,这是日食。”接下来的人都很迟疑,结结巴巴连出这样的故事:

    日食是光线直进产生的物理现象。事实上光线从太阳到地球不是直的,因为地球外围的大气分布不均匀,会使光偏折。我们在地球上看到的并不是实物,而是光的成像……仿佛一篇科普说明文。

    尽管这些学生英语单词量不小,但由于过多地涉及物理知识,张老师不得不应他们的要求,告诉他们“偏折”怎么说,“全食”“环食”怎么说。最后仍是一个高大男生站起来说:

    “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在地球上同时看到日全食和日环食。”

    这时,早已不耐烦的张老师略感欣慰,她很快结束了游戏——这毕竟不是物理课。

    “知道吗?你们班上只有那个高个子男生有些创造性思维。”张老师对该班班主任、教物理的陈老师说。

    “他发言说什么?”陈老师问。

    “日环食和日全食不能在地球上同时看到。”张老师回答。

    “太好了!”陈老师说,“我前几天在课堂上强调的结论他终于记住了!”

    张老师一愣:“这么说……确实是这么回事?”

    陈老师笑了笑说:“当然。不可能有人在地球上同时看到全食和环食,知道为什么吗?”

    陈老师得意地问。见张老师不说话,他便熟练地说:“日食是光线直进产生的物理现象。事实上光从太阳到地球并不是直的,因为……”

    第二天上课张老师心里反复想着:太阳升起来,天渐渐地黑了……但始终说不出口。

(取材于李乐夫同名作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的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莎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一支队伍路过乔家屯

乔迁

队伍来到乔家屯的时候,正是年根,眼瞅着就要过年了。这天,天色刚刚泛白,屯子还笼罩在一片灰白之中。乔家屯的乔老六最先看到队伍,应该说是碰到的。他一大早被尿憋醒,急忙爬起来,迷迷糊糊地蹿出屋就往房后的树趟子跑。一钻进树趟子便一头撞在了一个人身上。乔老六头也没抬哪囔了一句,话音未落,他的肩膀便被牢牢抓住了。

他挣扎了一下,没挣开,骂了一句:“瞎闹啥!”抬头一瞧,立马清醒了,面前黑压压耸着一群人,个个手里都拿着家伙什儿,能打响的那种。他虽没摸过,但是见过,百八十里地外的拉哈镇他去过,有扛枪站岗的。

乔老六差点儿没把尿整到裤兜子里,神色紧张地看着这群带枪的人。

抓着他肩膀的人口气和蔼地问了他一句:“你是这屯子的?”

乔老六忙点下头。

那人就笑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怕,我们是抗联,屯子里来没来外人?”

乔老六赶紧摇头,磕巴着说了一句:“我们这地偏,没人来。”

那人便说:“我姓王,是队长。你能带我去见一下屯子里主事的人吗?”

王队长说话的语气一直和蔼可亲,乔老六便不那么紧张了。他苦着脸说:“能让我把尿先撒了吗?快憋不住了。”

王队长笑了笑,拿开了手。

走出树趟子,乔老六说:“我带你们去找我四哥,他是主事的,我们屯儿大事小情都由他做主。”

王队长回头对队伍说:“你们在这里等着。”

这会儿,乔家屯主事乔金贵已经起来了。他每天起得都很早,琢磨着该做的活儿,派谁干着合适。乔老六把王队长带到他面前时,他怔了一下,目光盯在了王队长挎的盒子枪上。

乔老六说:“四哥,他说他是抗联的。”

王队长就上前一步,冲乔金贵伸出手说:“你好,我姓王……”乔老六突然在后面一把抱住了王队长,急切地冲乔金贵喊道:“四哥,快,拿绳子!他们人老多了,都在房后的树趟子里呢,他是头儿。”

王队长既没动,也没挣扎,微笑着说:“我们是咱穷苦百姓的队伍……”

乔老六叫道:“别蒙人了,拉哈镇我去过,警察贴着告示说你们抗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谁要是发现你们,报告了有赏钱,抓住赏钱更多呢。”

王队长说:“那些警察都是日本人的汉奸走狗,专门帮日本人祸害咱老百姓的。”

乔老六喊道:“我们这从来没来过队伍,谁知道哪个好哪个坏的!”

“松开!”乔金贵冲乔老六喝道。

“四哥……乔老六不撒手。

“松开!”乔金贵厉声喝道,口气不容置疑。

乔老六迟疑着慢慢地松开了手,目光紧紧盯着王队长的手,怕王队长伸手去摸枪。

乔金贵冲王队长一抱拳:“来的都是客!不知贵客有何吩咐?”

王队长忙道:“我们要去火烧沟,昨天晚上八成是走错了路,跑到了这里,能否找个认路的给带个路?”

乔金贵没吭声。

乔老六看王队长被松开后并没掏枪,依旧和蔼亲切地说话,心中颇有好感,便说道:“我认识路,我带你们去。”

乔金贵迟疑了一会儿,点了下头。

王队长说:“能否再给弄点儿吃的,一天一宿没吃东西了。”说着,从兜里掏出两块钱,递给乔金贵说:“只有这些了,日后一定来补上。”

乔金贵面容抽动了一下,摆手说道:“不用!王队长去把队伍带进来吧,我立刻安排人做饭。饭菜不好,但是热乎,管饱。”

王队长连声感谢,转身去带队伍。

队伍吃饱后,要走,王队长跟乔金贵告辞,一个战士过来,牵着一匹健壮的大黑马,对王队长说:“队长,咱们用一下老乡的这匹马吧,伤员走得太慢了。”王队长立刻喝道:“不行!抬着伤员走。”

那个战士无奈地松开了马缰绳。

乔金贵喊乔老六:“你带他们走小路,送到就回来。把大黑马牵上,驮着伤员走。”乔老六转身要走,乔金贵说道:“带上干粮和水。”

乔老六说:“不用,送到后,我骑大黑马有个把小时就回来了,大黑马跑得快。”

乔金贵眼一瞪说:“带上!”

乔老六只好进屋去拿了干粮和水。

贴近晌午的时候,乔老六便回来了。乔老六跳下大黑马时,乔金贵说了一句:“骑回来了?”乔老六边拴马边对乔金贵说:“不骑回来我还能再牵着走回来!非得让我带干粮,我都说了大黑马跑得快,晌午饭都没耽误的。给,王队长非得让我交给你的。”乔老六伸过来的手里是乔金贵没要的那两块钱。

乔金贵嘴唇抖动了好几下,伸手摸着大黑马的脖子,哽咽着说了一句:“这支队伍,能行!”

这时,远远的屯子里依稀传来爆竹声,一声高,一声低……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9年第6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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