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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宁夏银川一中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梁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郭排长看不起丑兵,小豆子他们嘲笑丑兵,而丑兵并未气馁,主动请缨到生产组喂猪,实为读书写作做准备,最后连里批准了他的这一要求。 B、丑兵原谅了曾嘲笑过他的小豆子、郭副连长等人,主动请缨,获准参战,为救战友,光荣牺牲,使读者对丑兵不觉产生无限深沉的感怀和崇敬之情。 C、小说中的“我”对丑兵的态度经历了厌恶、愧疚、惦念、感动几个心理过程,“我”渺小的形象与丑兵的高大形象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 D、这篇小说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歌颂了以丑兵为代表的当代最可爱的人,语言活泼,运用比喻修辞,带有浓郁的乡土色彩,富有表现力。
(2)、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中的“丑兵”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画蛇添足之嫌,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窗中戏剧

(德)伊尔泽•爱辛格尔

    女人倚在窗子边,朝对面望去。风微微地从河边吹来,感觉和平常没什么不一样。她住在顶楼的倒数第二层,街道在远远的下面,就连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的噪音也很少传到这里。就在女人准备从窗边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突然发现,对面那个老人房间里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打开了。天色还不晚,外面还很亮,老人房间里的灯光并不明显,那种感觉就好像太阳底下开着的街灯,又像是灯火通明的教堂里,某个人在窗边点亮的蜡烛。

    女人站住了。

    老人打开窗子,朝着这边点了点头。

    他是在向我打招呼吗?女人心里暗自想道。她所住的房子上面一层是空着的,下面一层是一个工厂,这会儿早就关门了。女人于是微微地点了点头,作为对老人的回应。只见老人又冲着这边点点头,同时伸手去摘帽子,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头上并没有帽子。老人转身消失在了后面的房间里。

    很快,老人又出现在了窗前。这次,他的头上多了一顶帽子,身上加了一件外套。他脱下帽子,微笑着向女人致意。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色的手帕,开始挥舞起来。一开始,是轻轻的,接着,越来越激烈。他把身子倾在窗台上,让人不得不为他担心他的整个身体会从窗子里跌出来。女人有些愕然地后退了一步。

    这时,窗子对面的老人一抬手,将手中的帽子远远地甩开了。同时,他将围巾顶在了自己的头上,就像一个穆斯林人一样,将自己的头包裹了起来。接着,他将双臂交叉,合在胸前,开始鞠躬。每次抬起头时,他的左眼都闭着,仿佛在向女人传递着他们两人之间的某种秘密信息。女人饶有兴味地看着这一切,直到她突然发现,窗子中出现了两条穿着窄窄的、打着补丁的丝绒裤子的双腿。老人在做倒立!当他那满脸通红、满是汗水而又兴高采烈的脸重新出现在窗前时,女人终于拨打了警察局的电话。

    老人仍然没有停下来。他披着一个床单,在两个窗子前交替出现。三条街道以外的警局接到了女人的电话,女人在电话中有些语无伦次、声音十分激动,以至于警察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此刻,对面的老人笑得更厉害了,脸上的皱纹堆成了一团。他伸出一只手,做了个模糊的手势,在脸上一抹,随即,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似乎,他的笑容已经瞬间被他攥在了手里。女人一直站在窗边看着这一切,直到警车赶到楼下。

    女人气喘吁吁地跑下楼。警车周围已经围了许多人。一群人跟着警察和女人上了楼,有好几个甚至跟到了最后一级楼梯上。他们凑在一起,好奇地等待着——先是有人上前敲门,没有人应;然后按门铃,仍然没有回应。作为训练有素的警察,打开一道门并不是难事——门很快被打开了,干净利落。顺着窄窄的走廊,他们终于捕捉到了走廊尽头隐约的灯光。女人蹑手蹑脚地,紧紧地跟在警察后面。当通往里间的那道门被打开时,只见老人背对着他们,仍站在窗子旁。他的双手拿着一个大大的白色的枕头,放在自己头上,又拿下,不断重复着。那样子仿佛是在告诉什么人,他要去睡觉了。而他的肩上,还披着一块地毯。众人几乎已经走到了他的身后,老人仍然没有转身——这个老人的听觉已经非常迟钝了。女人的视线越过老人,望向对面,她看到了自己家那扇昏暗的窗子。

    像她所想的那样,底下那一层的工厂已经下班了。不过,在她家楼顶上,不知什么时候搬来了一对小夫妻。在他们房间的窗子旁,有一个围着栏杆的儿童床。一个小男孩正站在里面。

    这个小孩儿头上也顶着一个枕头,身上披着一个床单。他不停地在床上蹦着跳着,朝着这边挥动着双手,嘴里咿咿呀呀地叫着。他先是笑着,接着,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随即,他的脸变得严肃起来,仿佛他在一秒钟之内将自己的笑容攥在了手中。紧接着,小男孩伸出手,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的笑容抛到了所有目瞪口呆的人们脸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卖琴

【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那时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沈从文

    场坪上,白日照着,一圈闲人,为小小热闹粘在那里。

    一个年过六十的老人扛了一对大傀儡走来,到了场坪,四下望人,似乎很明白这不是玩傀儡的地方,但无可奈何的停了下来。

    老头子把傀儡坐在场中烈日下,轻轻咳着,调理着嗓子。他除了那对脸儿一黑一白简陋呆板的傀儡以外,什么都没有!看的人也没有。

    他发红的小眼睛四方瞟着,场坪位置既不适宜,天又那么热,若无什么花样做出来,绝不能把闲人引过来。老头子便望着坐在坪里傀儡中白脸的一个,亲昵的低声的打着招呼,也似乎正用这种话安慰他自己。

    “王九,不要着急,慢慢的会有人来的,咱们呆一会儿,就玩个什么给爷们看看,玩得好,还愁爷们不赏三枚五枚?玩得好,爷们回去还会说:王九赵四摔跤多扎实,六月天大日头下扭着蹩着搂着,还不出汗!可不是,天那么热,你也不累,好汉子!”

    来了个学生,站着,没动。

    老头子瞥了眼,微笑着,全身作成年轻人灵便姿势,膀子向上向下摇着,一面自言自语的说话,亲昵得如同家人父子:

    “王九,你瞧,先生可来了。好,咱们动手,先生不会走的。你小心,别让赵四小子扔倒。先生帮咱们绷个场面,看你摔赵四这小子,先生准不走。”

    他把傀儡扶起,整理傀儡身上的破旧长衫,又从衣下取出两只假腿来,把它缚在自己裤带上,再把傀儡举起,弯着腰,钻进傀儡所穿衣服里面去,用衣服罩好了自己,且把两只手套进假腿里,改正了两只假腿的位置,开始在灰土坪里扮演两人殴打的样子。他移动着傀儡的姿势,跳着,蹿着,有时又用真脚去捞那双用手套着的假脚,装作掼跤盘脚的动作。他既不能看清楚头上的傀儡,又不能看清楚场面上的观众,表演得却极有生气。

    大学生笑了,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第二个人跑来了。

    不久,第三个以至于第十三个皆跑来了。

    闲人聚集得越来越多。

    众人嘻嘻的笑着,从衣角里,老头子依稀看出一圈观众的腿脚,他便替王九用真脚绊倒了赵四的假脚,傀儡与藏在衣下玩傀儡的,一齐颓然倒在灰土里,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玩意儿也就小小的结束了。

    老头子慢慢的从一堆破旧衣服里爬出来,露出一个白发苍苍满是热汗的头颅,发红的小脸上写着疲倦的微笑,又将傀儡扶起,自言自语:”王九,好小子。你玩得好,把赵四这小子扔倒了,大爷会大把子铜子儿撒来,回头咱们就有窝窝头啃了。你累了吗?热了吗?来,再来一趟,咱们赶明儿还上国术会打擂台,挣个大面子!”

    众人又哄然大笑。

    过一阵,围的人已不少,他便四面作揖说:”大爷们,大热天委屈了各位。爷们身边带了铜子儿的,帮忙随手撒几个,荷包空了的,帮忙呆一会儿,撑个场面。”

    有人丢一枚两枚的,一个青年军官,却掷了一把铜子,皱着眉走开了。老头子为拾取这一把散乱满地的铜子,沿着场子走去,系在腰带上那两只假脚,很可笑的左右摆动着。

    这老头子同社会上某种人差不多,扮戏给别人看,连唱带做,并不因做得特别好,就只因为在做,故多数人皆用希奇怜悯眼光瞧着。应出钱时,有钱的照例也不吝惜钱,但只要有了件新鲜事情,大家便会忘了这里,各自跑开了。

    卖莲子小摊,有人中了暑,晕了过去,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见有人跑向那方面,也跟着跑去。只一会儿,玩傀儡的场坪观众就走去了大半,少数人也似乎才查觉了头上的烈日,渐渐散去了。

    场中剩了七个人。

    老头子微笑着,一句话不说,两只手互相捏了一会,又蹲下去把傀儡举起,罩在自己的头上,两手套进假腿里去,开始剧烈的摇着肩背,玩着之前的那一套。古怪动作招来了四个人,但不久去了五个人。等另一个地方真的殴打发生后,人便全跑去了。

    老头子依然玩着,依然常常故意把假脚举起,作为其中一个全身均被举起的姿势,又把肩背极力倾斜向左向右,便仿佛傀儡相扑极烈。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的倒下。王九又把赵四战胜了。

    他从那堆敝旧衣里爬出时,已空无一人。

    于是他同傀儡一个样子坐在地下,数着铜子,一面向白脸傀儡王九笑着,说着前后相同既在博取观者大笑,又在自作嘲笑的笑话。他把话说得那么亲昵,那么柔和。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他决不提这些事。他只让人眼见傀儡王九与傀儡赵四相殴相扑时,虽场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顺手,上风皆由赵四占去,但每次最后的胜利,总仍然归那王九。

    王九死了十年,老头子城里外表演王九打倒赵四也有了十年,真的赵四、五年前早就害黄疸病死掉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笑嫂

陈国炯

    笑嫂喜欢笑,与人相见微微一笑,高兴时哈哈大笑,有时独自一人也偷偷地笑,好像每时每刻都在捡宝似的笑个没完。因此,没见过笑嫂发愁时是个什么模样。

    因为笑嫂爱笑,大家当面笑嫂笑嫂地叫,背后笑嫂怎么笑嫂怎么地夸,好像笑嫂的姓名就叫笑嫂。

    笑嫂是我的师傅。我大学毕业应聘到一家铝轮厂搞宣传,负责人事的小老头陪我到车间,对车间主任说,这小伙子到你车间实习一个月,你给他安排一下。车间主任长着八字胡子,看似匪气十足。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我后,说,一个学生娃,哪能干活。反正一个月后要坐办公室的,就去帮笑嫂做点事吧。车间主任唠唠叨叨的一番话中,我知道有个笑嫂,也有些受辱的感觉。车间主任唠叨完,亲自陪我去厂东边一个堆废料的塑料棚下,扯开嗓门喊,笑嫂,我给你送来一个徒弟,给你打个下手。车间主任的一咋呼,我不但认识了笑嫂,还成了笑嫂的徒弟。

    我很顺从地叫了笑嫂一声师傅,笑嫂听了高兴得咯咯地像母鸡下蛋般笑。笑完了就说,你还真听小胡子的瞎话,什么师傅徒弟。笑嫂停了一下对我说,大家都叫我笑嫂,你也叫我笑嫂吧,我可不敢做你大学生的师傅呢。说完又咯咯地笑,把个笑嫂的雅号笑得名副其实。

    笑嫂已是奔五的人了,却一点也没有这个年龄段女人的那种臃肿,而是清清秀秀,穿戴得也整整洁洁,十分素雅。笑嫂的活不笨重,也不怎么脏,她每天整理着送来的废过滤网,那些过滤网是用来过滤铅水的,用过后铝水沾在过滤网上结成了块。因为过滤网是铁的,沾在上面的是铝,铁几百元一吨,铝上万元一吨。把废铁网当铝卖,人家不要;把铝当铁卖,公司不干。因此,笑嫂把沾在上面的铝块铝屑撬下来,分开卖,谁也不亏。

    笑嫂做事很认真,一块块像翻找金子一般,有时我一不留神漏撬了几块,她会猫着腰,捡回来重新撬。这样一来,我也不好意思马虎了,做得一丝不苟。笑嫂还挺关心人,我进公司时是夏天,南方的夏天贼热,加上在似露天一样的塑料棚下,汗似下雨般流,一把把捋也捋不完。笑嫂见了心疼地说,大学生,你去找个地方凉快一下,这点活我做起来很轻松的。我当然不同意,笑嫂就说,还要我陪你啊。说完就咯咯地笑着,连推带搡赶我走。

    笑嫂从来不到餐厅吃饭,她每次从餐厅里买来米饭,不打菜,菜从家里带来,等吃饭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就打开饭盒,坐在塑料棚下吃起来。那些走过来走过去的人都会与笑嫂打个招呼,笑嫂吃饭了?今天啥菜?还会有啥菜,这个星期吃咸鸭蛋呗。笑嫂咯咯咯地笑着回答,笑嫂的菜每星期换一种菜,咸鸭蛋,炒鸡蛋等等。

    那天,我没去吃中饭,笑嫂吃完饭去了洗手间,我想笑嫂经常帮我洗饭盆,我也帮笑嫂洗一次。打开盛菜的铝盒子,里面的咸鸭蛋丝毫没动,完完整整地躺在盒内。当初没在意,后来想想有点问题,以后几天我特意偷看了笑嫂的菜盒,我终于明白,笑嫂一个咸鸭蛋要吃一个星期。我把我的发现告诉了一位同事,同事不满地瞪我一眼说,就你聪明?我闹了个大红脸。从此我不再看笑嫂的菜盒,也不再提及同一个菜要吃一个星期的事。

    那次大地震后,公司开展捐款救援,笑嫂捐二百元,工会主席说,笑嫂你要不少捐一点?笑嫂微微一笑说,多的拿不出,捐二百没问题。工会主席不再说什么了。

    实习期满,我到宣传部搞宣传工作。那天工会去慰问贫困职工家庭,领导让我去拍照片,并写一篇通讯稿。走了几户后,一行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叩开一扇墨绿色的斑驳的门。门一打开,一张笑脸呈现在大家面前,我有些诧异地叫道,笑嫂?笑嫂仍在笑,把大家让进屋,屋里灯光暗淡,客厅也逼仄,几个人进去后有些拥挤。这时我才知道,笑嫂的丈夫几年前被车撞得瘫痪,长年卧床不起,公公早年已故,婆婆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需照料,一个女儿正在上初中,家里十分拮据。笑嫂照顾两个病人,负担一个学生,又要上班,还从社会上揽来了刺绣,挣几个外快,以补家用。可想而知,笑嫂承受的压力有多大。

    我对笑嫂更是敬重了,有事没事总爱往笑嫂的工作场地跑。笑嫂依旧咯咯咯地笑,好像与那个沉重的家没有一点牵绊似的。

    那次我与笑嫂聊得很开心,我忽然说,笑嫂你的心态真好。笑嫂知道我想说什么,顿了顿道,家里有这么多病人,谁会不烦,如果我成天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我还活不活?

    笑嫂叹口气说,我如果整天苦着个脸,人家见了我,也不会有好心情的。因此我得高高兴兴,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好心情。说完笑嫂又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土炕

贾平凹

    大娘住在陕北羊儿沟。她娘家是关中人,十九岁时她嫁到这里。丈夫姓王,比她小了三岁。她觉得这地方不错,尤其是那土炕,在关中没有见过,她就感兴趣了。土炕很大,占了整整后半个窑。她提议把炕盘小,丈夫不同意,说将来要生儿育女。她想:真有七八个儿女了,那炕下的踪鞋子会一摆一长溜呢,就又痴痴地笑。

    土炕成了她的天地,她在上边纺线、纳鞋帮;在炕上摊开包袱,一有空闲,就翻弄那些各色布头、丝线;晚上在上边和丈夫说悄悄话。她想:男人家走州过县,女人家就是要守住这块土炕。

    这时候,日子不安宁起来。这一天,一个掉队的女八路来到窑洞。这女八路腰身很笨,她一眼看出有着身孕,就做汤烧水,让女八路坐在土炕上。她说:“快上炕,咱们陕北,就是这风俗,家里人几辈睡一个炕哩。”

    她让女八路睡在西边,让丈夫睡在东边,她在中间躺下,作了个界墙。那女八路还是不肯睡下。她只好推醒丈夫,让他睡到灶口前的脚地,说只许面朝外。丈夫一夜没敢翻身。

    她知道了这女八路叫龚娟,是个宣传员。龚娟后来生了个女儿,她们就叫她猫猫。龚娟要去追部队。临走,给她跪下说:“大姐,这孩子带不走,就托付给你。”

    她开始在这土炕上养着猫猫长大。她让丈夫去卖了炕上一条新被子,买回来一头奶羊,天天给孩子挤着吃。猫猫长到三岁,丈夫得了痨病,没了。她哭了一场,不去改嫁,从此做了寡妇。那年她刚刚二十六岁。

    家里一切开支全靠她纺线,她纺线又快又好。新中国成立后,猫猫长大了,她供着去读小学。可是这年秋天,她们正在院子里打枣儿,嘟嘟地开来一辆小车,车上下来一位壮年妇女叫她一声“大姐”就哭了。那女的说她是龚娟。龚娟说:“你跟我一块进城去吧,我永远叫你姐姐,猫猫也永远叫你娘。”

    她笑笑,说她有什么功劳,要到城里去?就劝说猫猫认了亲娘,猫猫不去,她倒变了脸。第二天她欢欢喜喜打发龚娟母女走了。车一拐过山弯,她却扑腾在路上,哭得哇哇的伤心。

    后来,龚娟病故了。猫猫参加了工作,信便来得少了,也越写越短,最后竟再没有来过一句话了。她却老是盼着,过两天就去邮电所打问。

    村里人都说她应该去找猫猫,让猫猫养活她。

    “如果是为了如今养活我才收养她,那我成什么人啦!”

    她不埋怨猫猫。只是这大炕,睡起来觉得太硬。她什么都可以丢下,就是不舍这土炕,夜里睡在上边,可以做好多梦,梦见她的丈夫,也梦见猫猫母女。

    那几年里,干部经常下乡。村里就把女干部派到她炕上来睡。她很乐意,十个八个都让挤在土炕上。她睡的迟,挑灯看她们每一张漂亮的脸,一看见那炕下的鞋,就想起当年和丈夫说的话,没笑出声来,却去把各色格式的鞋放得整整齐齐。

    有人说,猫猫成了走资派,被剃光了头游街。一日,猫猫给她来了一封信,说自己的孩子受人歧视,想让大女儿落户到养母这。

    猫猫的十六岁的大女儿秀秀不久就来了。从此,土炕上睡了秀秀,她夜夜给孩子讲猫猫小时候的事,婆孙俩就笑一笑。村里人见她护着秀秀,谁也不敢作践。

    过了两年,秀秀进城看猫猫,一个月没有回来。她很着急,拍了电报去才收到回信说,猫猫平反了,让把秀秀的户口迁回城里。

    她一颗心放了下去,又一颗心提了起来。村里人都在说秀秀在城里不会回来了。“秀秀说要回来的,她说我这土炕好呢。”她总是这么说。

    但是秀秀到底没有回来。她一个人睡在炕上,只觉得炕大,炕空……这天天明时,浑身发烧,睡倒不起了。又过了三个月,她知道自己不行了。村里人说,“给秀秀母女打个电话,接你去大医院看看,或许会好了呢”。

    她不同意,说是活到时候了,不必告诉秀秀母女,更没必要进城去治了。第三天黎明,她气弱得只有出的,没有入的。村里人都围在土炕边,她说:“都上炕坐吧,这土炕大,能坐得下,大家都来看我,我也死得下了。”

    窑空起来,没几年就在雨天里塌了,把大土炕埋在里边。后来,好些下乡的女干部都问起她。知道情况后都伤心落泪,怀念那土炕,说土炕上好,又大,又舒服。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南方

豪·路·博尔赫斯

    ①胡安·达尔曼,是科尔多瓦街市立图书馆的秘书,自认为是土生土长的阿根廷人。他的祖父是福音会的牧师,他的外祖父是被长矛刺死的作战步兵,在两个格格不入的家世之间,达尔曼选择了浪漫主义死亡的家世。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南方的一个庄园,那处产业原是外祖父家族的,他经常回忆的是那些香桉树和那幢已经泛白的红色房子。也许是琐碎的事务,也许是懒散,将他一直羁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以抽象的观念占有这个庄园,确信他在平原的家在等他归去。

    ②一天下午,达尔曼买到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他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便匆匆走上楼梯,却不想谁油漆了窗子,忘了关上,害他划破了头。高烧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千零一夜》里的插图在他恶梦中频频出现。大夫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疗养院拍X光片,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大夫告诉他,败血症几乎让他送命时,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过了不久,他开始好转,医生说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

    ③达尔曼踏上了去南方的火车。列车启动后,他取出《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同他不幸的遭遇密切相连,他带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暗自得意的挑战。明天早晨我就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他有一身而为二人的感觉:一个人是秋日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给关在疗养院里,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

    ④列车吃力地停住了,没有停在惯常的车站,而是停在达尔曼几乎不认识的稍前面的一个车站,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站长告诉他远处的一家铺子里也许能找到一辆车。

    ⑤达尔曼步行前去杂货铺,太阳的余辉把深切阒静的平原映照得更辉煌。店主说可以送他,为了消磨等车的时光,达尔曼决定在这里吃晚饭。一张桌子旁有几个雇工又吃又喝,闹闹嚷嚷;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心想像这样的高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⑥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就着菜喝了几杯红葡萄酒,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是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显然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另一张桌子旁的人仿佛并没有注意他。达尔曼有点纳闷,当它什么也没有发生,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现实。几分钟后,另一个小球打中了他,这次那几个雇工笑了。达尔曼对自己说,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他大病初愈,被几个陌生人卷进一场斗殴未免荒唐。他决定离开,刚站起身,店主便过来,声调惊慌地央求他:

    ⑦“达尔曼先生,那些小伙子醉了,别理他们。”

    ⑧达尔曼觉得这些排解的话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起初,雇工的寻衅只针对一个陌生人,也可以说谁也不是;现在却针对他,针对他的姓氏,闹得无人不知。

    ⑨那个长相粗鲁的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满口脏话,掏出长匕首胁迫达尔曼同他打斗。店主声音颤抖反对说,达尔曼没有武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

    ⑩蹲在角落里出神的那个老高乔人,朝他扔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正好落在他脚下。仿佛南方的风气决定达尔曼应当接受挑战。达尔曼弯腰捡起匕首,这一几乎出于本能的举动使他有进无退,非打斗不可。然而,这件武器在他手里非但起不了防护作用,反而给人杀死他的理由。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他生平也玩过刀子,但他只知道刺杀时刀刃应该冲里面,刀子应该从下往上挑。疗养院里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落到我头上,他想道。

    ⑪“咱们到外面去。”对方说。

    ⑫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⑬《一千零一夜》孤独地平摊在酒桌上,庄园在稍前面一站远等他归去。达尔曼手里紧紧地握着匕首,也许他根本不知道怎么使用它,就出了门,向草原走去。

(王永年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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