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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陆川县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

    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B、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儿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5分硬币。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待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和祖母结婚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讯,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的家当典当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疾。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可是她老了,病了。她所有的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不得不由家人为她擦洗身体。每当这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和坚守,噼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晚。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颗颗地嗑着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瓤。只有早晨这会儿,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摘编自2015年11月《思维与智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们历来被告知一切优秀的文学作品总与作家的个人苦难直接相关。也许歌德是个例外,歌德在美丽的小城魏玛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这个例外又想起中国盛唐时期的大批好命诗人,以及托尔斯泰、雨果、海明威等很多生活优裕的外国作家,似乎也在例外之列。如果一个文学规律能把这么多第一流的大师排除在外,那还叫什么规律呢?

    今天到了魏玛才明白,歌德在这儿的住宅,比人们想象的还要豪华。

    整个街角一长溜黄色的楼房.在闹市区占地之宽让人误以为是一个重要国家机关或一所贵族学校,其实只是他个人的家。进门一看里边还有一栋.与前面一栋有几条甬道相连,中间隔了一个长天井似的石地空廊,其实是门内马车遭,车库里的马车一切如旧,只是马不在了。

    车库设在内楼的底层,楼上便是歌德的生活区,卧室比较朴素,书库里的书据说完全按他生前的模样摆放,一本未动。至于前楼,则是一个宫殿式的交际场所,名画名雕,岁陈有序,重门叠户,装潢考究,好像走进了一个博物馆。

    脚下吱吱作响的,是他踩踏了整整五十年的楼板,那声音,是《浮士德》一句句诞生的最早节拍。

    我一间间看得很细很慢,在歌德家里一遍遍转。直转到每级楼梯都踏遍,每个角落都拐到,每个柜子都看熟,才不慌不忙地出来,慢慢向歌德档案馆走去。

    档案馆是一个斜坡深处的坚固老楼。在二楼上,我看到了他们的笔迹。

    歌德的字斜得厉害,但整齐潇洒,像一片被大风吹伏了的柳枝。席勒的字正常而略显自由,我想应该是多数西方有才华作家的习惯写法。最怪异的莫过于尼采,那么狂放不羁的思想,手稿却板正、拘谨,像是一个木讷的抄写者的笔触。

    歌德到魏玛来是受到魏玛公国卡尔·奥古斯特公爵的邀请,当时他只有二十六岁。

    德国在统一之前,分为很多小邦国,最多时达到二三百个。这种状态非常不利于经济的发展、风气的开化,但对文化却未必是祸害。有些邦国的君主好大喜功,又有一定的文化鉴赏能力,就有可能做一些招纳贤达、树碑立传的好事,很多文化精英也因此而获得一个安适的创作环境,留下佳绩。德国在统一之前涌现的惊人文化成果,有很大一部分就与此有关。

    歌德在魏玛创造的文化业绩,远远超过魏玛公爵的预想,尤其是他与席勒相遇之后。

    歌德和席勒在相遇之前,都是文学史上著名的“狂飙突进运动”主将,歌德以《少年维特之烦恼》,席勒以《强盗》,还有他们的其他作品,对封建意识形态表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扫荡气势。他们的精神前辈,应该是那位现实身份低微而历史地位崇高的莱辛。歌德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特意让主人公自杀前还在读莱辛的作品。

    歌德和席勒在魏玛相遇之时,“狂飙突进运动”的锋头已经过去,而他们已在开创一个古典主义时代。历史将承认,德国古典主义的全盛时代,以他们的友谊为主要标志。

    这三个人,构成了我们对德国文学起点性的印象。他们几乎都是哲学家,不仅深思,而且宏观,有极高的学术素养。这使他们的作品有一种罕见的终极沉思的品格。这种品格有两个走向,既有可能走向概念嶙岣的学者化方向,又有可能走向吞吐万汇的巨人化方向。相比之下,歌德是全然走向了后一个方向,莱辛、席勒两者兼融,在后一个方向上却没有歌德那样圆满。当然,这与歌德的优裕和高寿有关。

    无论如何,德国文学以后浓郁的哲理素质,就这么定下了。

    荣格说,每一个德国人灵魂深处都有浮士德的影子。因此,当歌德他们定下了德国文学的素质,同时也定下了德国人的素质。

    也许反过来,他们的素质原本就是德国人本体素质的产物,他们只是经过天才的吐纳,把它凝固住了。

    那么还是荣格说得对:不是歌德创造了浮士德,而是浮士德创造了歌德。

    其实,此间是一种宏伟的互创关系。魏玛是重要的互创现场。

(节选自余秋雨《谁能辨认》)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芍药盈筐满市香

    难忘那些美好的日子。

    杂院里有位大姐在小厨房里操持晚饭,不断地吟唱着当时极为流行的 《乡恋》。我在自己的小屋里收拾东西,心想就要迁往的新楼单元,该不会再一家之音大家皆听、一家烧鱼各家皆闻吧。忽然窗外有人唤我,是住在不远的什刹海湖畔的张叔,忙迎出去。他听说我就要搬离北边杂院,往南边去住单元楼了,特来送行。他手里提了个藤筐,筐里是满满的芍药花。我见了大吃一惊:“这不是把您那屋前花池里的花儿,全剪给我了吗?”他笑:“可不是!早告诉过你,当年有人去糟害我那池芍药,手拔脚踹,还拿开水泼根!可是也怪,那宿根竟然不死,也没怎么施肥拾掇,嘿,它就猛开大花!这不,今年又这么灿烂!”我接过满筐芍药,感动得不行:“真是的,您把芍药全给了我,难道不心疼吗?”他笑:“今年的花剪了,明年开得更旺呀!”又说:“你搞文学的,你该懂得白居易那诗吧?‘离离原上草’,吟的是什么?今儿个我给你个别解吧,离草,说的就是这芍药,我给你送芍药,就是跟你来惜别呀!”我还真觉得新鲜:“白居易那诗,吟的不是野草,竟是芍药?”他笑解:“可不是!芍药在几千年前,就出现在中华大地上了,有特别栽种的,也有自然野生的,它是宿根植物,可不是‘一岁一枯荣’嘛,当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且繁殖起来,势不可挡。为什么说‘远芳侵古道’?一般野草有什么芳香?只有大片的芍药才会香满古道城郭嘛!那诗怎么收尾的?‘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离草嘛,送别的时候引出诗情的植物,就是芍药嘛!”他说的时候,一直望着我的眼睛,最后问:“你这一去,还会常回这边来吗?”我别过头,望着那搁在小桌上的满筐芍药,一瞬间,觉得包括那邻里间声音气息的强制性共享,竟也难舍难分。

    迁走以后,其实遇上原来邻里的机会还是不少。比如到王府井新华书店去,排队购买西方古典文学名著,就会遇到原来胡同里的邻居,他排在前头,很幸运地买到了 《欧也妮·葛朗台》,到我买时傅雷译本都售罄,但我买到了包括 《大卫·科波菲尔》 等五种书,也非常高兴。又一晚,去首都剧场,在前厅与张叔不期而遇,我们都是去观看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复排的话剧《茶馆》,演员还是原来的阵容,看完后我们在剧场外路灯下聊了一阵,都痛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乃人间正道。我说:“您那对白居易 《赋得古原草送别》 的另解,我现在越来越服膺啦。开水泼不死真善美!我现在年年春天要供满屋的芍药花!我现在住的那地方,离丰台很近,丰台又恢复芍药花的种植啦!”

    我迁往的那栋楼里,住进若干富于艺术气息的家庭,我跟其中石大爷石大妈一家,有了来往。石大妈深受书香门第熏陶,对北京风俗掌故,随口道来,都令我觉得口齿噙香。说到芍药花,石大妈能背诵出不少相关的竹枝词,比如:“燕京五月好风光,芍药盈筐满市香;试解杖头分数朵,宣窑瓶插砚池旁。”“天坛游去板车牵,岳庙归来草帽偏;买得丰台红芍药,铜瓶留供小堂前。”她告诉我,以往“四月清和芍药开,千红万紫簇丰台”,更有“万顷平田芍药红”之说。每到仲春,我总是骑车去丰台找花农,从他们那里得到可插瓶的芍药,记得有一春返回时遇到潇潇春雨,虽然带了雨披,还是挨了淋,骑回我们那栋楼,先去石大妈家分她一些芍药,她忙递我干毛巾擦拭,又去沏糖姜水给我喝,我发现她家门扇旁挂着个纸剪的人形,她递我热腾腾的糖姜水,告诉我:“那是我刚剪的扫晴娘。挂上她,祈愿别老阴天下雨。”她赞我用藤筐盛芍药是雅人雅事。其实,用藤筐盛花,本是什刹海畔的张叔的做派啊!回到自己单元,一边用几个质地大小不同的花瓶花钵分插购来的芍药,一边自责:怎么就很久没有去看望张叔了呢?

    那些年的生活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各家相继安上了座机电话,那时接到的电话,多是喜讯。但是有天接到个令我悲痛的电话,是张叔家属打来的,报告我张叔仙去。我去吊唁,提去满篮的芍药花,放在他的遗照前。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他晚年赶上了好日子,院里那池开水泼不死的芍药花,每年仲春繁花似锦。

    后来我又搬了几次家。不管迁往何处,春四五月购来大筐芍药,分插在瓶钵之中,摆放在客厅茶几上、书房电脑旁、床头柜一侧、飘窗正中……当年的芍药开放后,会逐渐变成形态优美的干花,依然会氤氲出香气。今年初春,我照例向花店预订了一百枝芍药,进入仲春,花店按约将芍药送来,分插摆放那些芍药,我忆念告诉我芍药别名离草的张叔,还有也已仙去的剪出扫晴娘的石大妈……我想起许多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现在盛绽的芍药在电脑旁,以它的芳香鼓励我在键盘上敲出这篇文章。

2016年4月30日

(取材于刘心武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雾中偶记

茅盾①

    前两天天气奇寒,似乎天要变了,果然昨夜就刮起大风来,窗上糊的纸被老鼠钻成一个洞,呜呜地吹起哨子,——像是什么呢?我说不出。从破洞里来的风,特别尖利,坐在那里觉得格外冷,想拿一张报纸去堵住,忽然看见爱伦堡那篇“报告”——《巴黎沦陷的前后》,便想起白天在报上看见说,巴黎的老百姓正在受冻挨饿,情形是十分严重的话。

    这使我顿然记起,现在是正当所谓“三九”,北方不知冷的怎样了,还穿着单衣的战士们大概正在风雪中和敌人搏斗,便是江南罢,该也有霜有冰乃至有雪。在广大的国土上,受冻挨饿的老百姓,没有棉衣吃黑豆的战士,那种英勇和悲壮,到底我们知道了几分之几?中华民族是在咆哮了,然而中国似乎依然是“无声的中国”——从某一方面看。

    不过这里重庆是“温暖”的,不见枯草,芭蕉还是那样绿,而且绿的太惨!

    而且是在雾季,被人“祝福”的雾是会迷蒙了一切,美的,丑的,荒淫无耻的,以及严肃的工作。……在雾季,重庆是活跃的,因为轰炸的威胁少了,是活动的万花筒:奸商、小偷、大盗、汉奸、狞笑、恶眼、悲愤、无耻、奇冤、一切,而且还有沉默。

    原名《鞭》的五幕剧,以《雾重庆》的名称在雾重庆上演;想起这改题的名字似乎本来打算和《夜上海》凑成一副对联,总觉得带点生意眼,然而现在看来,“雾重庆”这三个字,当真不坏。尤其在今年!可歌可泣的事太多了。

    剧中那位诗人,最初引起了我的回忆,——他像一个朋友。到底像谁呢?说不上来。不过这位朋友的声音笑貌却缠住了我的回忆。我不知他现在在哪里?平安不?一个月前是知道的,不过,今天,鬼晓得,罪恶的黑手有时而且时时会攫去我们的善良的人的。我又不知道和他在一处的另外几个朋友现在又在哪里了,也平安不?

    于是我又想起了鲁迅先生。在《为了忘却的记念》中,鲁迅先生说过那样意思的话:血的淤积,青年的血,使他窒息,于无奈何之际,他从血的淤积中挖一个小孔,喘一口气。这几年来,青年的血大多了,敌人给流的,自己给流的;我们兴奋,为了光荣的血,但也窒息,为了不光荣的没有代价的血。而且给喘一口气的小孔也几乎挖不出。

    回忆有时是残忍的,健忘有时是一宗法宝。有一位历史家批评最后的皮尔朋王朝②说:他们什么也没有忘记,但什么也没有学得。为了学得,回忆有时是必要,健忘有时是不该。没有出息的人永远不会学得教训,然而历史是无情的。中华民族解放的斗争,不可免的将是长期而矛盾而且残酷,但历史还是依照它的法则向前。最后胜利一定要来,而且是我们的。让理性上前,让民族利益高于一切,让死难的人们灵魂得到安息。

    据说今后六十日至九十日,将是最严重的时期(美国陆长斯汀生之言);希特勒的春季攻势!敌人的南进,都将于此时期内爆发罢?而且那雾季不也完了么?但是敌人南进,同时也不会放松对我们的攻势的!幻想家们呵,不要打如意算盘!被敌人的烟幕迷糊了心窍的人们也该清醒一下,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夜是很深了罢?你看鼠子这样猖獗,竟在你面前公然踱方步。我开窗透点新鲜空气,茫茫一起,雾是更加浓了罢?已经不辨皂白。然而不一定坏。浓雾之后,朗天化日也跟着来。祝福可敬的朋友们,血不会是永远没有代价的!民族解放的斗争,不达目的不止,还有成千成万的战士们还没有死呢!

1941年2月16日夜。

(有删改)

【注】①1940年10月,茅盾从延安到达重庆,从事抗日文化宣传工作。1941年1月4日,爆,发了皖南事变。②皮尔朋王朝,今译成波旁王朝。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阳关雪

余秋雨

    ①我曾有缘,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顶着浓冽的秋霜登临过黄鹤楼,还在一个冬夜摸到了寒山寺。我的周围,人头济济,差不多绝大多数人的心头,都回荡着那几首不必引述的诗。人们来寻景,更来寻诗。有时候,这种焦渴,简直就像对失落的故乡的寻找,对离散的亲人的查访。

    ②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③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 老者抬头看天,又说:“这雪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④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褶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儿也没有被吞食,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⑤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地上的凹凸已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那全是远年的坟堆,那么多,排列得又那么密,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⑥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⑦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⑧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面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就是刚才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

    ⑨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⑩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王维诗画皆称一绝。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阳关的风雪,竟越见凄迷。

    ⑪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

    ⑫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⑬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①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

    ②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③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里,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④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⑤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蜇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蜇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⑥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蜇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⑦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⑧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⑨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用,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⑩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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