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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定远县育才学校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开学调研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汉字是书法的载体。汉字起源于物象,“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象形会意形声而成字,日月山水,花鸟鱼虫,莫不如此。汉字发展的独特路径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文化与中国历史的面貌。

    汉字是前人千百年的书写实践而成,体现了汉字的结构美学与书写规律:横平竖直,点画呼应,上下包容,左右礼让,以形成中正平和之体。就像人要端庄、树要挺拔一样,每个字都是独立不倚的自我平衡体。谐调性、整体性、稳定性,是汉字的美学原则。谐调性是核心,只有谐调才能实现整体性与稳定性。所谓书法,就是书写汉字的法规与法度。书法成为艺术,恰恰是在汉字的“书写”过程中逐渐自觉形成的。

    书法作为一种艺术,不仅传达着个人的才情气质,也承载着时代的精神气象。被后人广泛而长期推崇的书法家王羲之,他的行书,形质坚毅,洒脱飘逸,骨气与逸气并生,法度与风 度共存。这是王羲之个人的学养气质与书法造诣所致,更与那个时代相关。因为那是一个精神解放、人格独立、文化自觉的时代。魏晋时期,士人倾心寄情山水,追求不拘礼节的闲适与放达,寻求精神人格的自在真实,并形成以人为本的审美自觉——从人的音容笑貌、筋骨气色、举止风姿看人的禀赋气质,探求人的形神之美,以至于一系列艺术美学概念由此而生,诸如形神、气韵、风骨等等。汉字结构与书法艺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这种时代风气的影响。

    唐代的社会气象与精神气度推动着唐人绕过王羲之而另辟蹊径,开创书法的新天地与新境界。唐人在书法上的贡献是以楷书为代表。颜真卿的楷书,磅礴伟岸,每一个字犹如一尊尊佛,雍容宽博,自信从容。如果说初唐时期的楷书承续了王羲之以来的隽永书风,那么,经过盛唐,南北融合,国势强盛,时代气象投射到文化之中,苍劲与粗犷之气化入楷书,出现了颜真卿、柳公权等书家,笔画中潜在着一种无形的力量。千百年来,欧体字与颜体字,分别代表了遒劲与雄放的高度,成为楷书的标本,后人难以企及。

    宋代承续了唐代文化,但难以逾越唐人。在楷书上,唐人几乎穷尽了法度与风格,宋人一时也找不到拓荒之处,于是在意态上自由发挥。苏轼、黄庭坚等人不刻意讲究点画的平直均衡,而以自己深厚的学养与才气入书,强调笔势的提按顿挫之意,形成夸张变形的欹侧姿态,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宋人“尚意”。尚意,就是注重个人意趣,显露个性,出新意于法度之外,但 毕竟没有在法度上再创新格。

    元明清时期的书法有法度和功力,技法娴熟,但就是缺少一种力量、缺少一种卓尔不群的精神气象。书法更多的成为一种实用技法,而很少成为个人情感与精神的抒发。加之明清不清明,大兴文字狱,思想禁锢,精神压抑,书法中再难见到率性而为的天真烂漫。精神被桎梏 的时代,诗文和书法仅仅剩下了形式,唯美而干瘪,形体虽在,生气难寻。

    书法是心迹,也是时代精神气象的载体。如果说书法是汉字的舞姿,那么,这舞姿摇曳的是书法家的心性,也是时代的精神气象。

(《人民日报》2014 年07月31日)

(1)、下列关于“书法”和“汉字”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书法是一种艺术,它以汉字为载体,在千百年书写过程中逐渐自觉形成的,体现谐调性、整体性、稳定性的美学原则。 B、汉字起源于物象,“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象形会意形声而成字,它发展的独特路径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文化与中国历史的面貌。 C、书法作为一种艺术,与书法家的学养气质与书法造诣等有关系,也传达着书法家个人的才情气质,如王羲之的行书就是明证。 D、书法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风气的影响,魏晋时期的士人开始形成以人为本的审美自觉,从而一系列艺术美学概念也由此而生。
(2)、下列对文本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魏晋时期一个精神解放、人格独立、文化自觉的时代,士人倾心寄情山水,追求不拘礼节的闲适与放达,寻求精神人格的自在真实。 B、初唐时期人们在书法上绕过王羲之而另辟蹊径,开创书法的新天地与新境界,把苍劲与粗犷之气化入楷书,呈现遒劲与雄放的风格。 C、宋代承续了唐代文化,但难以逾越唐人。在楷书上,无法在法度与风格上超越前人,只好“尚意”,即注重个人意趣,显露个性。 D、明清时期的政治、思想方面的氛围都对书法有禁锢作用,使得这时期的书法仅仅剩下了形式,唯美而干瘪,形体虽在,生气难寻。
(3)、从全文来看,下列表述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中国的汉字有一套独特的结构美学与书写规律,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做人要求“中正平和”的原则是一致的,也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文化发展。 B、王羲之的行书之所以能够形质坚毅,洒脱飘逸,骨气与逸气并生,法度与风度共存,从社会角度来看,这与魏晋时代追求精神自由等等相关。 C、唐代颜真卿等人的楷书,不仅继承了前人的成就,更加注重结合时代的精神气象,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自我风格,并成为后人难以企及的标本。 D、书法到了元明清时期更多的成为一种实用技法,而很少成为个人情感与精神的抒发,是因为这时期的书法缺少一种力量和一种卓尔不群的精神气象。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传统思想,要求各种审美形式,都以温柔折衷为主调,必须要“中和”,不走极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而不喜欢“怪力乱神”。从《诗经》到《古诗十九首》的一脉传统,集中体现了这种美学需求。而在宋、元以后勃发起来的戏曲艺术中,这种美学追求就体现得更为显著了。

    元代戏曲批评家钟嗣成,把“中和美”阐释为“和顺积中”。“和顺积中”,就是要如同孔子评《关雎》所言:“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在结构上要把握“务使一折之中,七情俱备”(李渔《闲情偶寄》).要通过悲喜交集的手法和大团圆的结局,来使人们的情感得以“中和”,求得欣慰。如《窦娥冤》的伸冤昭雪,《赵氏孤儿》的报仇雪恨,《汉宫秋》的“团圆梦境”,《琵琶记》的“玉烛调和”,《长生殿》的“蟾宫相见”,《祝英台》的蝴蝶双飞,等等。讲究“团圆之趣”已经成为我国极为普遍的传统审美心理现象。

    即使是《石头记》里的林黛玉不能与贾宝玉团圆,但后来还是有了《后石头记》《红楼圆梦》等书,把林黛玉从棺材里掘出来同贾宝玉团圆。再比如像《桃花扇》,结局本是侯朝宗没能与李香君团圆,可顾天石却为其翻案“补恨”,在《南桃花扇》里让侯朝宗与李香君当场团圆。可见,由悲转喜,由缺转圆,对圆的崇尚似乎已成了一种弥撒性的文化﹣﹣审美理想的规范,“大团圆”既是审美主体对规范的崇尚和屈从,也是审美主体对传统规范的迎合和妥协。德国美学家费里德兰德有一句名言:“艺术是一种心理产物,因此可以说,任何艺术都是心理的。”

    圆在中国哲学中意味着道境、神境、禅境。不论是《周易》中解读宇宙人生奥秘的太极,还是儒家的不偏不倚的中庸,或是道家的有无相生的哲学思想,甚至是佛家的因果报应的轮回观,都存在于同一个圆的图示之中,具有深刻的美学内涵。

    我国古典戏曲多以结局团圆为尚,在悲剧中如此,喜剧中更是如此。如大家所熟知的《西厢记》,从《佛殿奇遇》到《长亭送别》,喜剧情节此起彼伏,环环相扣,并从心理与行动的相悖造成了喜剧效果。虽在《长亭送别》一折中充满了生离死别、激泪滂沱的离愁别怨,但这丝毫不减喜剧的色彩,反倒更增添了《西厢记》故事的“团圆之趣”。又如在奇谲瑰丽的《牡丹亭》中,杜丽娘“因情而死,因情而生”,缠绵起伏,催人泪下,然而最终经皇上准婚,阖家团圆。

    更重要的是,这种“团圆之趣”蕴涵着一种强大的生命力,从正面表现新生事物的坚忍不拔,这样的结局寄寓了人们对未来的美好愿望和对理想实现的希望。

    总之,无论是中国古典悲剧还是中国古典喜剧都一样具有深厚的中华民族特色,体现了民族大众的审美心理与审美理想,充分体现了一种“中和之美”的审美特征。

﹣﹣摘选自师阳《中和美与中国古典戏曲的研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用典,也叫用事,是指人们在行文中引用(或借用)前人的言论和事迹等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用典作为一种文学修辞,如刘勰所说的“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其功能主要是使文辞更为含蓄和典雅。

    中国古代用典修辞早就有之。在20世纪西方文论中,出现了“互文性”的说法,它大体的意思是:一个文本不可能完全是自己的创造,一定是从别的文章中引用了、化用了某些成分;或是明写,或是化在自己的文章中。其实这个说法与中国古代的用典的意思差不多。用典变成了“互文性”,传统的文学修辞法变为现代的文学修辞法。

    那么,用典与社会文化有何联系呢?

    首先,用典这种文学修辞方法与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过程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正是社会精神文化的不断生成导致了用典这种文学修辞。社会精神文化的最初的生成可能是从民间到上层的,下层的百姓在劳动的实践中,由于有感受、有需要,形成了最初的歌谣。历史已经证明,下层劳动者创作的歌谣,必然会被上层的士人看中,于是拿过去加工,成为诗歌或其他作品。这种情况一代又一代这样持续下来。而士人从下层劳动者那里“拿过来”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用典”了,他们可能增加或减少一些字句,改变一些字句,或者师其意而不师其辞……这过程从广义上说,就是用典。中国士人加工、改造、整理过的最早的诗歌(如《诗三百》),不断被后人“引用”或“化用”,创作成新的诗歌作品,这就更是“用典”了。因此“用典”是精神文化生成过程的重要一环,也可以说,社会精神文化的生成过程使“用典”成为一种文学修辞,“用典”是社会精神文化生成的产物。

    其次,再从社会精神文化的发展看,一方面是一代又一代的文化创造,另一方面是后一代的文化总是从前一代、前几代的文化里面继承一些成分。这继承中,必然要引用前代若干具体的资料,以说明新的文化意义,这就是典型的“用典”了。若用刘勰的话来说,文学的发展离不开“通变”两个字,“变”是根据现实状况提出新主张、写出新篇章,这是对古之变;“通”就是要学习古典,熟悉古典,吸收古典,使“变”建立在“通”的基础上。那么在这“通变”中,“用典”也就自然成为创造中重要的环节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各个时代的社会文化情况不同,士人崇尚的风气不同,这又区别出“用典”的多少、好坏等。为什么到了宋代,会出现黄庭坚为首的“江西诗派”,把“用典”推到极端,提出“夺胎换骨”和“字字有来处”的主张呢?这就与宋代士人推崇的风气有关。他们更看重书本,而看轻了生活,或者说从现实逃向书本领域。黄庭坚生活的时代,现实社会问题堆积如山,如与北方民族矛盾已经十分严重,内部纷争不断,而他们觉得他们面对的现实问题解决不了,他们逃向书本是他们与现实矛盾无法协调的产物。这样,黄庭坚看重的是杜甫和韩愈的诗“字字有来处”。

    以上所述,说明了文学修辞中的用典的种种情况,其最深根源仍然在社会文化中。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文化的状况孤立地来理解文学修辞中的种种问题。

(摘编自童庆炳《社会文化对文学修辞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对城市而言,文明弹性是一个城市体在生存。创新、适应、应变等方面的综合状态、综合能力,是公共性与私人性之间,多样性与共同性之间,稳定性与变迁性之间、柔性与刚性之间的动态和谐,过于绵柔、松散,或者过于刚硬、密集,都是弹性不足或丧失的表现,是城市体出现危机的表征,当代城市社会,尤其需要关注以下文明弹性问题。

    其一,空间弹性。城市具有良好空间弹性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空间的私人性与公共性关系能够得到较为合理的处理。任何城市空间都是私人性与公共性的统一,空间弹性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实现空间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有机统一、具体转换。片面地强调空间的公共性或成片面地强调空间的私人性,都会使城市发展失去基础,目前,人们更多地要求空间的私人性,注重把空间固化为永恒的私人所有物、占有物。这种以私人化为核心的空间固化倾向,造成城市空间弹性不足,正在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二,制度弹性,一种较为理想的、有弹性的城市制度,是能够在秩序与活力、生存与发展间取得相对平衡的制度。城市有其发展周期、发展阶段,对一个正在兴起的城市而言,其主要任务是聚集更多的发展资源、激活发展活力,而对一个已经发展起来的城市而言,人们会更为注重城市制度的稳定功能。但问题在于,即使是正在崛起的城市,也需要面对秩序与稳定的问题:即使是一个已经发展起来的城市,也需要面对新活力的激活问题。过于注重某种形式的城市制度,过于注重城市制度的某种目标,都是城市制度弹性不足,走向僵化的表现,都会妨害城市发展。

    其三,意义弹性。所谓城市的意义弹性,是指城市能够同时满足多样人群的不同层面的意义需要,并能够使不同的意义与价值在总体上达到平衡与和谐,不断形成具体的意义共同性,当一个城市体只允许一种、一个层面的意义存在时,这个城市体可能繁荣一时,但必然会走向衰落。当一个城市体只能满足某一类人的意义追求、意义需要时,。这个城市体也往往会丧失活力。当一个城市体被某一类型的意义体系固化时,这个城市体往往不具有综合吸纳力、发展潜力。启蒙主义的片面化,理性主义的片面化,世俗主义的片面化,神圣主义的片面化,都会导致城市意义弹性的减弱,都会从根基处危害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保持城市的空间弹性、制度弹性、意义弹性,并以此为基础,把握城市的类型构成与历史,建构城市命运共同体,对于城市社会的健康发展而言,是意义重大的。

(摘编自陈忠《城市社会:文明多样性与命运共同体》)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周朝初期的礼乐为氏族贵族所专有,礼乐传授在官府,亦“学在官府”。到了春秋时代,这种“礼不下庶人”的制度逐步遭到破坏,即后人所说的“礼乐崩坏”,并由此引发春秋战国时期礼乐文化思潮的兴起。老子和孔子是推动春秋战国时期礼乐文化思潮兴起的主要代表。老子和孔子以后的庄子、孟子、墨子、荀子、韩非子等诸子百家,在礼乐文化的思潮中从各种不同角度反思周朝“礼乐崩坏”的深刻原因,并系统阐述礼乐文化的内涵及其重大意义,史称“百家争鸣”,共同推动了礼乐文化的发展和礼乐制度的转型。

    面对西周礼乐文化和礼乐制度的传统以及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局面,作为周朝守藏室之官的老子不能不对此进行深刻的反省和思考。他将礼乐的核心精神与其道论联系起来,以其道论来解释周朝礼乐的核心精神,同时又以礼乐的核心精神来解释其道论的价值内涵。具体来说,老子一方面继承周朝礼的秩序和质朴的精神,同时继承乐的和谐和宁静的特质,另一方面又以道来给予这种精神和特质以新的解释,因此,以道论来诠释西周礼乐的核心精神,既有继承也有创新,由此形成其深刻反映礼乐文化精神的道家学说。道家的礼乐思想主要反映在《道德经》中。

    与老子同时代的孔子则从具体的礼乐规范中探寻和揭示蕴含于礼乐之中的内在精神实质以及它对于社会、政治和人生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最终形成高于具体礼乐规范的“仁道”的思想体系,并将其作为礼乐的理论基础,使礼乐由政治上层的外在规定,变为包括为政者在内的所有人的自觉追求。他还删述礼乐文化经典,由此创立儒家学说,成为礼乐文化的集大成者。孔子由于出生于礼乐文化最盛的周朝第一封国——鲁国,因而对周朝礼乐文化和礼乐制度情有独钟。他不仅在理论上系统阐述礼乐文化,而且将他所阐述的礼乐文化普及于民众。他开创学习礼乐文化的私学学派,并有弟子三千。他教弟子学习“六艺”(礼、乐、射、御、书、教),而以礼乐为先。儒家的礼乐思想主要反映在《礼记·乐记》及其他相关文献和典籍中。

    道家和儒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礼乐文化思潮中兴起的两股主要的思想力量。这两股思想力量不仅在当时,而且对后来中国的历史发展,甚至世界的思想发展都产生了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礼乐文化思潮的兴起和“百家争鸣”的结果表明,“礼崩乐坏”只是周朝封建宗法制度的“崩坏”,并不意味着礼乐文化的崩溃。所以,有研究者认为,自春秋以来,礼崩乐坏,表面上是诸侯僭越、破坏制度,实际上却是社会发生变革,要求礼制进行适应性的调整。经过这次礼乐文化思潮和“百家争鸣”,不仅彻底改变了“礼不下庶人”的局面,而且经过老子、孔子等诸子子百家的争鸣和解释,礼乐文化的内涵和精髓更进一步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因此,这次礼乐文化思潮和“百家争鸣”进一步确立了礼乐文化在中华文明中的核心地位。

(摘编自刘德喜《礼乐文化的形成及其历史地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基层避责是指基层政府各管理主体采取诸多策略规避由其职位带来的直接责任和潜在责任,以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失。这一概念界定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虽然避责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行政行为,但基于社会影响的直接性角度,本文只关注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避责。本文所指的基层政府包括市、县、区和乡、镇两级政府,并涵盖了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多元主体,即在职能分工、权责配置中存在较大差异的“官僚群体、派生群体和雇佣群体”。第二,避责行为主要规避的是直接责任和潜在责任。在层级管理体制下,上级通过激励、约束机制对基层行政过程进行控制,虽然各机构和行政人员均有建立在职能分工基础上的书面权责说明,但由于既有规定过于宽泛模糊,并且基层行政主体需承办大量的临时性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故避责行为所规避的不仅是书面上的直接责任,还包括法定职责外的其他潜在责任。第三,在成本——收益权衡的基础上,避责行为的目的在于减少利益损失。由于行政过程中体现出的不同利益诉求、行为偏好和价值观念,解释避责现象自然无法忽视基层政府内部成员的混合动机及其构成逻辑。

    作为基层在权责分立结构下应对风险的行为选择,避责极具复杂性和多样性。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对风险和收益的整合分析,在不同情况下条件式地选择不同避责行为,并且会根据策略的实际效果进行动态组合。各种避责行为是并行不悖的,多种行为可同时存在,并进行区别性搭配和组合。根据近年来对基层政府的田野调查和跟踪观察,在对第一手访谈资料和现实情况开展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决策树和类型学的分类方法,从两个维度出发对现阶段基层政府中普遍存在的避责行为进行分析(见图1)。

图1  基层避责的具体策略分类

    一是时间序列维度。基层行政人员在采取避责行为时呈现出序贯决策的形式,这种基于时间序列的动态选择可主要划分为事前主动选择和事后被动应对。前者是在事前未酿成不良后果的情况下,基层人员通过有限的自由裁量权减少风险,主动采取措施规避惩罚,以常态化策略应对可能出现的压力和追责。后者是当行政过程出现不良后果时,基层人员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消解恶劣影响带来的严重损失,这属于一种非常规的策略选择。

    二是传导方向维度。在按照时间序列进行划分的前提下。基层避责在传导方向上也出现了纵向避责和横向避责的差异。纵向避责是以层级结构下责任转移为基础的策略,可细分为自上而下的避责策略和自下而上的避责策略。横向避责是以平行结构下责任转移为基础的策略。可细分为政府组织内部同级之间、政府与外部社会、市场之间的互动。

    综合时间序列和传导方向两个维度,汇聚行为先后次序、不同主体的行为选择,由此产生了不同情况下的基层避责策略。

(摘编自倪星、王锐《权责分立与基层避责:一种理论解释》《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戏曲是综合型的表演艺术,通过歌唱、念白、舞蹈、表演等多种艺术手段来表现人生内容,它把单纯的时间性艺术如诗歌,音乐,与单纯的空间性艺术如绘画、雕塑,以及初级综合性艺术如歌舞、表演等,通过演员的演出而有机统在一起,形成自己复杂的艺术综合体。这些原本独立的艺术手段在进入戏曲的综合体之后,都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根据一定的节奏和韵律统一于舞台,而不再是其本身。

    戏由对于音乐和诗的倚重是突出的,它把诗的节奏和音乐的旋律化为自身的韵律,使之成为统领戏剧的魂灵,同时通过舞蹈化的舞台动作未呈现它,其中的曲词由诗歌的直抒胸臆改为代言体,抒发内心情感的主体由作者改换成剧中人,于是曲词抒怀就受到剧中人物的身份、修养、心理和环境的限定,不能由作者随心所欲,音乐则随着人物心情和命运的变化而发生旋律改换,不再遵从自在韵律。舞蹈的作用被放大,人物动作都被纳入了非生活化的舞蹈动作,因与生活动作产生距离而体现出美感。至于戏曲的化妆美、服饰美、道县美,也是由戏曲舞台手段的综合性所决定。可以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随意驱遣歌唱、舞蹈、念诵、表演等手段辅助行动,而不受现实生活情景的限制。

    戏曲既然通过综合化的舞台手段来表现生活,它就是一种“表现性”的艺术,它的表现生活就不是写实性而是写意性的,马鞭一摇就是在路上走马,船桨一晃则是在江里行船,快步跑圆场则是人在急速行路——戏曲表演与生活动作就拉开了距离。使用脸谱也是戏曲的特征,它进一步把现实推向幕后,渲染象征的氛围,使戏剧指向写意。人们见到关羽的枣红黑脸,就感觉到他的忠肝义胆:见到曹操的碎纹白脸,就感知了他的奸诈多疑。

    戏曲依靠叙述性手段与带有强烈装饰性的表演动作,得以对对象进行随心所欲的变形处理,因而获得了舞台手法的写意自由,这种美学原则在通过艺术手段表现对象时,就会追求“不似之似”“吉外之旨”“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提倡内在精神的传达而非外貌的逼真。中国人的艺术观念偏重于对艺术形式及其所体现境界的理解,状摹对象追求神似,而不去注意艺术与对象之间的距离。

    戏曲既然是写意化的、不以状摹外物而以表现和抒发人物内心情感为主要特征,它就成为包蕴着浓郁抒情性的艺术样式。戏曲重在随时抒发人物的内心情感,它的表演强调用诗歌、音乐,舞蹈等艺术手段,把人物行动的内心依据或外界刺激人物内心所激起的反应直接揭示出来,不仅写人物做什么,如何做,而且写人物想什么、如何想,这奠定了戏曲抒情性的基调。尽管戏剧展现人生的本质属性要求它成为叙事艺术,戏曲舞台也确实具备相应的叙事功能,但既叙事又抒情,叙事中有抒情,以抒情来叙事,构成了戏曲表现方法的辩证统一。

(选自《文艺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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