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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备考2018年高考语文二轮专题训练:专题4 文学类文本阅读小说之主题环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堂号

袁炳发

    听母亲讲,我们家从山东东平闯关东落户黑龙江时,发生过一件事。

    当时父辈兄弟三人投奔同乡至黑龙江苇子沟,立足未稳,即遭遇水灾,全镇子人陷入困顿,几乎家家缺吃少穿。

    一天深夜,我家邻居、造纸厂的会计张爷,突然被鸡叫声惊醒,以为黄鼠狼又来吃鸡,便手拎棍棒冲出门。

    冲出门的张爷,月色之下定睛一看,哪是什么黄鼠狼,是一窃贼在鸡窝行窃。此时窃贼也听见门外的动静,慌乱中丢物而逃。张爷将其所遗之物拿进屋中,亮灯一看,是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张爷家两只芦花母鸡。

    张爷把母鸡放出之后,凑近灯下看布袋子,发现上面印着三个大字“敦本堂”。张爷想起,前些日子我大伯去张爷家借一斗玉米,正是用的这个袋子!

    当时听母亲讲这件事时,我还小,对“敦本堂”三个字不甚明白。上小学一年级后,父亲告诉我,“敦本堂”是我们这一支袁氏的堂号。那时候,家族堂号是一个标识或者说符号,更是一个家族自我建设的动力,也就是家风和对外立身的信誉。

    翌日一早,张爷拿着空袋子来到我们家,也不说话,将空袋子掷于地上,瞥我大伯一眼,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

    我大伯见状,傻眼了,马上让我父亲去看下自家的布袋子在不在。

    当我父亲告诉大伯,我们家的布袋子的确不在了时,我大伯当时就哭了,说,这人丢不起呀!

    我父亲说,丢什么人,又不是我们干的,袋子是让人偷走了。

    我大伯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咱们百口难辩!

    我大伯哭得很伤心,感觉对不起老祖宗,没有保护好家族名声。说着,就安排我父亲和叔叔收拾东西,回山东老家东平去,不在此处丢人现眼了。

    我父亲急了:我们是敦厚本分之家,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受冤屈。父亲掉头出去了。

    父亲要把这件事调查明白!

    事件发生时,正是阴历九月初,早晚有霜冻。夜间野兽出洞都会留下足迹,人畜如果晚间出来,踩出的痕迹也会像石膏一样凝住。我父亲在路上仔细查看,循着一趟可疑的足迹追出镇子,一追就是十几里地,追到了另一个屯子。那天半夜时分,我父亲带着两个人回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三人直奔张爷家。

    原来,偷鸡的是那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中年人是他的父亲,一起过来赔罪来了。

    这件事的结果不说大家也能猜得出来,我们家和张爷家的嫌隙弥合了。这件事的发生,非但没有给我们家族抹黑,反而赢得了许多好名声,苇子沟的人一下子就接受了我们家。

    我们家以敦厚本分立家,赢得了远近邻居的信任。这件事之后,张爷在造纸厂的厂长面前,极力举荐大伯哥仨到纸厂上班。

    哥仨到纸厂上班后,专选苦脏累给钱多的活干,两三年间,就挣得一份不错的家业。而且,当时从山东来时,只有大伯一人娶亲,经过几年打拼,我父亲和叔叔每人都娶了一位好姑娘。就这样,我们家不仅没有退回到老家山东,倒是深深扎根在黑龙江了。

    扎根之后,大伯在正堂的一张桌子上,把祖辈牌位供上,把堂号“敦本堂”三个字的横幅挂于牌位上方的墙上。

    几年后,“文革”开始,“红卫兵”的“破四旧”将我家的牌位、堂号掷于火堆,焚烧一尽。

    当时,大伯为了保护堂号,和“红卫兵”们撕打起来。结果,大伯的一条腿被“红卫兵”们打伤致残。

    从此,大伯每天都郁郁不乐。几个月后,大伯去了趟县城,家里人不知他去干什么,问他也不作答,只是从他舒坦的面容上,猜测他可能是到县城做了一件大事。

    这个谜,直到大伯去世时才解开。

    那天,病中的大伯奄奄一息,我大伯母给大伯换寿衣,当大伯母除去大伯身上的旧衣时,我们袁氏家族的大人小孩,都在我大伯的前胸看到了刺上去的三个字——敦本堂。

    大伯母急忙问大伯:那次你去县城就是刺字去了吗?

    大伯吃力地点点头之后,长嘘一口气,就咽气了。

    ……

    时隔多年,回想自己为官多年,竟一尘不染,这才猛然惊觉——其实,大伯前胸上的那三个字,早已扎在我心里的最深处了。

(选自《安徽文学》2017年第6期)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第一人称为叙述角度,既可展现“我”的内心世界,又使文章更具真实感。 B、张爷爱憎分明:因误会而对“我们家”失望,误会消除后又极力帮助“我们家”。 C、作者善于通过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等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和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D、“我们家”优良家风之所以能得以传承,离不开父辈们对“堂号”的坚守与保护。
(2)、简要分析划线段落在文中的作用。
(3)、“敦本堂”这个堂号对“我们家”产生了哪些影响?请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夜渔

沈从文

   这已是谷子上仓的时候了。

   年成的丰收,把茂林家中似乎弄得格外热闹了一点。在一天夜饭桌上,坐着他四叔两口子,五叔两口子,姨婆,碧霞姑妈同小娥姑妈,以及他爹爹;他在姨婆与五婶之间坐着,穿着件紫色纺绸汗衫。中年妇人的姨婆,时时停了她的筷子为他扇背。茂儿小小的圆背膊已有了两团湿痕。

   桌子上有一大钵鸡肉,一碗满是辣子拌着的牛肉,一碗南瓜,一碗酸粉辣子,一小碟酱油辣子;五叔正夹了一只鸡翅膀放到碟子里去。

   “茂儿,今夜敢同我去守碾房罢?”

   “去,去,我不怕!我敢!”

   他不待爹的许可就忙答应了。

   爹刚放下碗,口里含着那枝“京八寸”小潮丝烟管,呼得喷了一口烟气,不说什么。那烟气成一个小圈,往上面消失了。

   他知道碾子上的床是在碾房楼上的,在近床边还有一个小小窗口。从窗口边可以见到村子里大院坝中那株夭矫矗立的大松树尖端,又可以见到田家寨那座灰色石碉楼。看牛的小张,原是住在碾房;会做打笼装套捕捉偷鸡的“黄鼠狼”,又曾用大茶树为他削成过一个两头尖的线子陀螺。他刚才又还听到五叔说溪沟里有人放堰,碾坝上夜夜有鱼上罶[注1]了……所以提到碾房时,茂儿便非常高兴。

   当五叔同他说到去守碾房时,他身子似乎早已在那飞转的磨石边站着了。

   “五叔,那要什么时候才去呢?……我不要这个。……吃了饭就去罢?”

   他靠着桌边站着,低着头,一面把两只黑色筷子在那画有四个“囍”字的小红花碗里“要扬不紧”的扒饭进口里去。左手边中年妇人的姨婆,捡了一个鸡肚子朝到他碗里一掼。

   “茂儿,这个好呢。”

   “我不要。那是碧霞姑妈洗的,……不干净,还有——糠皮儿……”他说到糠字时,看了他爹一眼。

   天上的彩霞,做出各样惊人的变化。满天通黄,像一块其大无比的金黄锦缎;倏而又变成淡淡的银红色,稀薄到像一层蒙新娘子粉脸的面纱;倏而又成了许多碎锦似的杂色小片,随着淡宕的微风向天尽头跑去。

   他们照往日样,各据着一条矮板凳,坐在院坝中说笑。

   茂儿搬过自己那张小小竹椅子,紧紧的傍着五叔身边坐下。

   “茂儿,来!让我帮你摩一下肚子——不然,半夜会又要嚷肚子痛。”

   “不得。(他又轻轻的挨五叔)五叔,我们去罢!不然夜了。”

   “小孩子怎不听话?”

   姨婆那副和气样子养成了他顽皮娇恣的性习;不管姨婆如何说法,他总不愿离开五叔身边。到后还是五叔用“你不听姨婆话就不同你往碾房……”为条件,他才忙跑到姨婆身边去。

   院坝中坐着的人面目渐渐模糊,天空由曙光般淡白而进于黑暗……只日影没处剩下一撮深紫了。一切皆渐次消失在夜的帷幕下。

   在四围如雨的虫声中,谈话的声音已抑下了许多了。

   凉气逼人,微风拂面,这足证明残暑已退,秋已将来到人间了。茂儿同他五叔,慢慢的在一带长蛇般黄土田塍上走着。田中打禾后剩下的稻草,堆成大垛大垛,如同一间一间小屋。身前后左右一片繁密而细碎的虫声,如一队音乐师奏着庄严凄清的秋夜之曲。转过了一个山嘴,溪水上流一里多路的溪岸通通出现在眼前了。足以令他惊呼喝嚷的是沿溪有无数萤火般似的小火星在闪动。隐约中更闻有人相互呼唤的声音。

   “咦!五叔,这是怎么?”

   “嗨!今夜他们又放鱼!我还不知道。若早点,我们可以叫小张把网去整一下,也好去打点鱼做早饭菜。”

   ……假使能够同到他们一起去溪里打鱼,左手高高的举着通明的葵藁或旧缆子做的火把,右手拿一面小网,或一把镰刀,或一个大篾鸡笼,腰下悬着一个鱼篓,裤脚扎得高高到大腿上头,在浅浅齐膝令人舒适的清流中,溯着溪来回走着,溅起水点到别个人头脸上时——或是遇到一尾大鲫鱼从手下逃脱时,那种“怎么的!……你为甚那末冒失慌张呢? ”“老大!得了,得了!……”“啊呀,我的天!这么大!”“要你莫慌,你偏偏?不听话,看到进了网又让它跑脱了。……”带有吃惊,高兴,怨同伴不经心的嚷声,真是多么热闹(多么有趣)的玩意事啊!……

   茂儿想到这里,心已略略有点动了。

   “那我们这时要小张转家去取网不行吗?”

   “算了!网是在楼上,很难龋[注2]并且有好几处要补半天才行。”五叔说,“左右他们上头一放堰坝时,罶上也会有鱼的。

   我们就守着罶罢。”

   关于照鱼的事,五叔似乎并不以为有什么趣味,这很令不知事的茂儿觉得稀奇。

   一九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于窄而霉小斋

(本文有删改)

注:[1]罶(liǔ):捕鱼的竹篓子。[2]龋(qǔ) :张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梨花白

刘建超

    梨花白在老街唱红时,年方十六岁。

    梨花白六岁开始跟着师傅学艺,拜在梅派名师门下。在老街首次登台时,正值梨花满天,一院春色,师傅便给她起了个艺名梨花白。

    梨花白登台唱的是梅派经典剧目《贵妃醉酒》。梨花白扮相俊秀,嗓音甜润,念白、唱腔、舞蹈、水袖,一招一式,举手投足都深谙梅派风韵,把老街人听得如醉如痴。

    梨花白走出戏楼已是午夜,一轮弯月苍白地挂在丽京门的檐角,青石板路泛着幽幽的冷光。一辆车轻轻地来到她的面前,拉车的是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

    老街人歇息的早,天黑收店,吃饭睡觉。半夜里是不会有啥生意的,尤其是个拉车的。

    “这么晚了,还没有收工?”

    小伙子憨憨地笑笑:“我是在等你,天黑,路上怕不安全。”

    梨花白好生感动。说了句:“去怡心胡同。”

    车子在青石板路上轻快地颠簸起来。

    老街的戏园子在城外两里地。从丽京门到戏园子,一色的青石板路。青石板路在戏班子唱戏时才热闹一下,沿街两边卖各种小营生的摊贩忙碌着,多半是些卖小吃、水果的。在这里可以吃到纯正的不翻汤、浆面条、绿豆丸子汤。戏散人静,青石板路便又恢复了冷清。

    车子在青石板路上微微颠簸,却很舒适。许是太累了,梨花白在轻微的颠簸中闭上眼睛睡了。拉车的小伙子放慢了脚步,双手攥紧车把,让车子走得更平稳些。怡心胡同到了,小伙子不忍心叫醒梨花白,车子拐过头又跑了回去。梨花白醒来,看见小伙子气喘吁吁,后背已经被汗水浸湿。

    梨花白连忙表示歉意,小伙子乐呵呵地说:“没事,我爱听你唱戏。只要你有戏,多晚我都等你。我姓程,你叫我程子就中。”

    程子真的每次都等着拉梨花白,并且说啥都不收钱。梨花白说急了,程子就呵呵笑,说:“那中,啥时候你给我唱出戏就中了,我爱听《贵妃醉酒》。”

    一个雨夜,程子送梨花白回家,发现胡同门口有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程子也就没走,躲在一个屋檐下。

    梨花白住的二层木楼上果然传出了动静。程子飞一般蹿过去,跑上二楼,推开了门。几个汉子满嘴酒气,梨花白单薄的身子缩在床角发抖。

    几个痞子对程子来搅和他们的好事极其恼怒,三五下就把程子打翻在地。程子满脸是血,依然倔强地站起来。

    痞子头儿说:“看来你真是想逞能了。那我成全你,今天我要不了女的就要你。你是干啥的?”

    “拉车的。”

    “靠腿脚吃饭啊。那好吧,今天我废了你的腿,就放过这个小妞。”

    “咋都中,你们别欺负女娃。不然,就是打死我,我也拽个垫背的。”

    痞子掏出了刮刀,程子的一双脚筋被他们生生挑断。

    虽然那几个痞子后来被法办了,但是,程子只能坐轮椅了。

    程子学了剪裁手艺,在丽京门下开了“贵妃醉裁缝店”。每天接送梨花白的是她师兄洛半城。老街人都说梨花白和她师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就是等不到他们结合的消息。

    动乱的年月,剧团由造反派接管,梨花白被当成资产阶级的黑苗子遭受批斗,发配到街道去扫大街。

    程子转着轮椅,找到“靠边站”的洛半城,说:“我听着剧团里演李铁梅的那主嗓子不中,不洪亮。英雄李铁梅声音不洪亮咋能鼓舞咱老街人们。你和剧团头头说说,可以让梨花白伴唱,这也是接受改造,接受教育嘛。”

    剧团头头觉得革命群众说得有理,就把梨花白抽回团里,在幕后为演李铁梅的演员伴唱。老街人知道后,都去听梨花白唱戏,听戏的人多了,剧团头头挺高兴。

    中秋时节,梨花白发烧,嗓子不佳,她和剧团头头请假。头头瞪着三角眼不允许——中秋节快到了,要过革命化的中秋节,死了都要唱。

    结果梨花白在唱“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时,倒了嗓子。剧团头头说梨花白故意破坏,还是想着那些才子佳人。在戏园子的土台子上,不但批斗打骂梨花白,还要她把“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唱一百遍。

    梨花白直唱得气若游丝,昏死过去。从医院出来,梨花白彻底失音,别说唱戏,说话都如蚊子嗡嗡。洛半城气愤难平,把剧团头头狠狠揍了一通,从此不再唱戏。

    一个艺人,不能唱戏,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梨花白来到了洛河边。圆月朗朗,秋水依依。梨花白的脚刚刚踏进河水,却听到洛河桥上传来《贵妃醉酒》: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竟然是程子。梨花白哭倒在程子怀中。

    动乱过后,梨花白又回到剧团,担任艺术指导。她退休后常常推着程子去广场听大家聚会唱戏,两人真的是发如梨花。

    又是一个中秋夜。老街戏园子那座土台子上,梨花白和洛半城着装重彩,冰冷的月光下,演着《贵妃醉酒》。

    台下没有观众,静静的场子里,只有一部空空的轮椅。

——(选自《市井人物•出门是江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 “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 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故乡眼

凸凹

    回望故乡,它的存在,依托于几个老物件:一口古井、一盘石碾、一棵老柳树和老柳树身上悬挂的钟。

    这些故乡的标志,对故乡人来说,那时与今天,所蕴含的意义有大不同。因为不同,所以故乡永在。

    那口古井,是村里的唯一水源,因为年代久远,村里的老人也无人能讲得清它的来历。好像它是个天然的存在。即便是古井,也不长青苔,也不深,一人多高,清澈见底。一些怨妇也不在此寻短见,因为它清浅,不存留死亡。所以这口井,始终纯净。

    在平常年份,虽供奉全村人畜的饮用,也不见水位下降,好像它用之不竭。只有到了大旱之年,人们才对它有了深刻记忆,才觉得它是人畜的生命之源。持续的干旱,使井水干涸,人们取水,要下到井底。井底有一凹陷,是水眼,洇着一汪水,只能容得下一把瓢,舀过一瓢之后,要等待片刻,等到它重新盈满,才能再舀。这么一个小小的凹陷,人们总担心它会被舀干了,有危悬一线的恐惧。但它总是不能被舀断,舀过又汪上,不让人绝望。古井就是这样维系着全村人的生存,让人惊惧着也感恩着。

    到了平原,到了水量丰沛的地方,人们回望,不禁感慨:故乡的井才真的是井呢,它让人感到水的存在,懂得珍惜。

    故乡的石碾与古井一样,也久远得不知来历。也因为是唯一,它要昼夜碾动。石碾的背后,是一堵石头花茬的墙,在墙缝里从上到下依次插着一把一把的笤帚,这是村人约定俗成的秩序证明。张三碾完了谷物,就把代表自己的那把笤帚取走,把下边那把移上来,意思是该你李四了。其实各家各户的笤帚都有相同的形状,上眼看去,并没有绝对的区别。然而,先后的秩序却从来都没乱过。

    现在看来,故乡的石碾规定了本分的重量,提醒人们,和谐的生活,不是靠外在的法典和制约而形成的,关键的是每个人都自觉地养成和谐的信念,守信、守诚。故乡人对我说,“慧”字是“心”字上边有个向里的笤帚,这就形象地告诫人们,生活的智慧,源于时时能够清扫自己心灵的杂质,是自我的修炼,方使生活和事业都能双双有丰硕所得。

    说到故乡的老柳树,也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儿时的那棵老柳树遭过一次雷劈,后来就朽了。但是从它的侧畔,又萌发了新芽,多年之后,也壮大、也老,延续了原来的地标形状。村里也不做严格的区分,认为它从来就是“本来”的那株。如此一来,就乡情凝聚,即便是游子归来,也能找到过去的来路。

    至于老柳树上的那口钟,其实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钟,它只是一块铸铁,能敲出钟声。对这口钟,人们特别留恋。因为在过去的日子,它既带来公平,也激活了勤勉。无论尊幼、无论贫富、无论男女,只要它一响,你就得起床出工,不能懒。村里发生了事情,它一旦响过,就代表着对众人的召唤,一个不缺地参与论辩。统一意志、辨明是非、警示行为——它让村里人有“整体”的概念,不能游离其外,各行其是。

    现在再看那口钟,不禁生出化不开的忧伤。过去的钟,天天要经受敲打,所以钟的表面闪闪发光、伤痕累累。但是,它不疼,因为被击打,它所以欢快,而欢快的响声给人的生活带来警醒,让人活得清明。而今天的钟被闲置了,锈迹斑斑,不过是一块废铁。所以我感到,它特别疼。因为死痂的下面,往往是不流通的血脉,预示着肌体的败腐。不被敲响的钟,意味着它已心死,是更深刻的疼痛。

    而没有钟声响起的日子,常常是死寂、慵懒、昏聩这类东西无声登场。

    所以我想,在生活中,怎么能够容忍没有钟声敲响的时光?

(本文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浣衣母①

废名

①自从李妈的离奇消息传出之后,这条街上,每到散在门口的鸡都回进厨房的一角漆黑的窠里,年老的婆子们,按着平素的交情,自然地聚成许多小堆,诧异、叹惜而又有点愉快地摆着头:“从哪里说起!”

②李妈今年五十岁。祖父们常说李妈曾经住过高大的瓦屋,李妈的李爷,是一个酒鬼。当李妈还年轻,家运刚转到蹇滞的时候,李爷确乎到什么地方做鬼去了,留给李妈的是两个哥儿,一个驼背姑娘,另外便是一间茅草房。

③这间茅草房建筑在沙滩的一个土坡上,背后是城墙,左是沙滩,右是通到城门的一条大路,前面流着包围县城的小河,河的两岸连着一座石桥。李妈利用这天然形势,包洗城里几家太太的衣服。孩子都还小,自己生来又是小姐般的斯文,吃不上三碗就饱了。太太们也不像打发别的粗糙的婆子,逢着送来衣服的时候,总是很客气地留着,非待用过饭,不让回去。

④城里太太们的孩子,起初偶然跟着自己的妈妈出城游玩一两趟,后来也舍不得这新辟的自由世界了。李妈的荷包,从没有空过,加以善于鉴别糖果的可吃与不可吃,母亲们更是放心。太太们的姑娘,吃过晚饭,偶然也下河洗衣,首先央求李妈在河的上游阳光射不到的地方寻觅最是清流的一角——洗衣在她们是一种游戏,好像久在樊笼,突然飞进树林的雀子。李妈这时刚从街上回来,坐在门口,慈爱地张视她们。她们有了这公共的母亲,越发显得活泼而且近于神圣了。姑娘们回家去便是晚了一点,说声李妈也就抵得许多责备了。

⑤傍晚,河的对岸以及宽阔的桥石上,可以看出三五成群的少年,有刚从教师的羁绊下逃脱的,有赶早做完了工作修饰得胜过一切念书相公的。卖柴的乡人卸下担子在桥头一棵杨柳树下乘凉,时常意外地得到李妈的一大杯凉茶,他们渐渐也带点自己田地里产出的豌豆、芋头之类作报酬。

⑥李妈的哥儿长大了,酒鬼父亲的模样,一个终于死了,那一个逃到什么地方当兵去了。

⑦守城的兵士,渐渐同李妈认识,李妈的名字遍知于全营。有两个很带着孩子气的,简直用了妈妈的称呼,从别处讹索来的蔬菜同鱼肉,都拿到李妈家,自己烹煮,客一般地款待李妈。衣服请李妈洗,有点破敝的地方,又很顽皮地要求缝补。李妈的柴木快要烧完了,趁着李妈不在家,站在桥头勒买几担,李妈回来,很窘地叫怨,他们便一溜烟跑了。李妈用了寂寞的眼光望着他们跑,随又默默地坐在板凳上了。

李妈的不可挽救的命运到了——驼背姑娘死了。这小小的死,牵动了全城来吊唁:祖父们从门口,小孩们从壁缝;太太用食点,同行当的婆子用哀词。李妈只是沉沉地想,抬头的勇气,大约也没有了。

⑨今年夏天来了一个单身汉,年纪三十岁上下,背地里时常奇怪李妈的哥儿有娘不知道孝敬。一日想到,在李妈门口树荫下设茶座,生意必定很好,跑去跟李妈商量。自然,李妈是无有不行方便的。

⑩人们不像从前吝惜了,用的是双铜子,每碗掏两枚,值得四十文;水不花本钱,除偿茶叶同柴炭,可以赚米半升。那汉子苦央着李妈不再洗衣服:“到了死的日子还是跪!”李妈也就过着未曾经历过的安逸了。王妈带着孙儿来谈天:“老天的好缘法!”李妈也赔笑,然而不像王妈笑得自然。

⑪谣言轰动了全城,都说是王妈亲眼撞见的。王妈很不安:“我只私地向三太太讲过,三太太最是爱护李妈的,而且是本家!”李妈这几日来往三太太很密,反复说着:“人很好,比我大儿子只大四岁。……唉,享不到自己儿的福,靠人的!”三太太失了往日的殷勤,无精打采地答着。李妈也只有无精打采地回去了。

⑫姑娘们美丽而轻便的衣篮,好久没有放在李妈的茅草房当前。年轻的母亲们,苦拉着孩子吃奶:“城外有老虎,你不怕,我怕!”只有城门口面店的小家伙,同驴子贪恋河边的青草一样,时时刻刻跑到土坡;然而李妈似乎看不见这爬来爬去的小虫,荷包里虽然有铜子,糖果是不再买的了。

⑬那汉子不能不走。这样,李妈在这世界上唯一的希望,就是她的逃到什么地方的儿子,倘若他没有吃子弹,倘若他的脾气改过来。

(有删改)

【注释】①本文写于19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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