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备考2018年高考语文二轮专题训练:专题1 论述类文本阅读之概念筛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知人论世”最早见于《孟子·万章下》。孟子这里所谓的“知人论世”,其本义是指“交友之道”。后经文论家的发展,“知人论世”成为一种论文的方法,即“知人论世法”,是一种要理解文本必须先了解作者为人及其所处时代的论文方法。

    “知人”是指鉴赏作品时必须了解作者的身世、经历、思想状况及写作动机等信息;“论世”是指联系作者所处的时代特征去考察作品的内容。“知人论世”是广为人知、影响深远的传统诗歌鉴赏方法,其基本的原则是:分析理解和评价诗歌,必须将诗歌产生的时代背景、历史条件以及作家的生平遭际等与作品联系起来。清人黄子云认为,在吟咏之时,应先揣知作者当时所处境遇,然后以“我”之心,求无象于窅冥恍惚之间。清人章学诚在《文史通义•文德》中也提出,不了解古人生活的时代,不可妄论古人的文辞,知其世,而不知古人的身处,也不可以遽论其文。王国维也认为,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则古人之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由此看来,在教学古代诗歌的过程中,必要的背景简介不可少。在高中语文课堂,教师要有意识地加以引导,通过持续的背景简介,帮助学生建构文学史的框架,这样学生就会在文学常识积累中逐渐拥有高瞻远瞩、触类旁通的文学鉴赏智慧和能力。

    鲁迅在评论陶渊明时曾说,陶渊明固然写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等寄兴田园的篇章,却也写过“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等愤世嫉俗的悲壮之歌;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见南山”的是同一个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朱熹也曾评论说,陶渊明的诗,众人皆说是平淡,据我看他自豪放,但豪放得不易察觉,露出其本相者,是《咏荆轲》一篇,平淡的人,又如何写得出这样言语的诗句。由此看来,没有对作者及其时代全面而深入的了解,而是任意取舍,必定会影响到对其诗作的理解。

    唐代诗人朱庆馀的《近试上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这首诗表面上写一位新嫁娘精心打扮自己等待天亮见公婆时的忐忑不安,心理描绘惟妙惟肖,其人呼之欲出。而诗人的本意却是以此为喻,委婉试探自己的诗作合不合主考大人的评判标准。“洞房昨夜停红烛”喜举进士也,“待晓堂前拜舅姑”将见主考大人也,“妆罢低声问夫婿”以所作之诗请教于张籍也,“画眉深浅入时无”能否获主司之赏识也。张籍自是心领神会,于是用同样的手法做了巧妙的回答,《酬朱庆馀》:“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前两句是说朱庆馀德才兼备,文质彬彬,自知文章写得好,但是还不够自信;后两句张籍对其作了肯定的回答,同时流露出对朱庆馀的赞赏之情。不了解诗人这些进献、酬和文字背后的交往,就无法理解作诗的本意。

    “知人论世”对古诗文教学和文学作品鉴赏,对更深刻、更透彻的全面了解作家的创作本意和思想情感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下列关于“知人论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知人论世”就是要联系作家的生平遭际、思想为人和诗歌产生的时代背景、历史条件等,来理解和评价诗歌。 B、“知人”是指对作者的身世、经历、写作动机等作了解;“论世”是指考察文学作品内容要考虑作者所处的时代。 C、“知人论世”语出《孟子》,本义是指交友之道,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论文的方法,即孟子所谓的“知人论世法”。 D、“知人论世”作为传统诗歌鉴赏方法,广为人知,影响深远,对古诗文教学和文学作品鉴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王国维运用假设论证法指出,如果已经做到了知人论世,还不能正确解读诗歌,这样的读者是很少的。 B、清人黄子云、章学诚的论述,从正反两面对比论证了评论诗文必须先了解作者的身世处境和时代背景。 C、鲁迅和朱熹对陶渊明的评论,都指出其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有力地论证了“知人论世”的必要性。 D、朱庆馀和张籍的献酬诗,极富生活气息,看似写闺情,实则另有深意,以此论证了“知人论世”的重要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高中学生文学鉴赏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对作品相关背景知识的深入了解和正确把握。 B、如果对作品任意取舍,不全面而深入地了解作者及其时代,就必定会影响到对其作品的理解。 C、如果不用“知人论世”进行赏析,那么《近试上张水部》一诗很可能被看成闺情诗。 D、有了文学常识的积累,拥有高瞻远瞩、触类旁通的文学鉴赏能力,就构建起了文学史的框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治国理念上,儒家主张“为政以德”,非常注重教化的作用。儒家经典有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以此为目的,为政者必须是深谙儒家伦理道德且身体力行者。正所谓“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换言之,任用大量儒家知识分子是实行儒家治国理念的前提和保证。在立国前后忙于征战的阶段,辽、夏、金所任用的儒学人才是通过扣留使者、招降纳叛、主动投靠等方式获得的。为满足对儒学人才的大量需求,在政权稳固之后,也只有仿效中原王朝推行科举制度了。金朝在其第二任皇帝太宗时期就已经开始实行科举取士了。《金史》记载:到了“世宗、章宗之世,儒风丕变,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至宰辅者接踵”。儒家知识分子在金朝社会的繁荣发展中起到了很大作用,辽朝和西夏也都实行了科举制度。

    深受儒学熏陶的官吏们是儒家治国理念的贯彻实施者,而最高统治者皇帝,是治国理念的决策者。辽朝“为政以德”的例子很多。在建立辽朝之前,契丹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还是类似奴隶制的部落联盟。与此相应,直到辽代初期还在实行严刑峻法,带有明显的奴隶制法律特征。到了辽代中期,随着吸收汉文化的深入,景宗和圣宗针对辽初的“重法”,开始主张“慎刑”“宽法律”。例如,原来契丹习惯法允许主人对奴隶随意处置。统和二十四年辽圣宗下令:“若奴婢犯罪至死,听送有司。其主无得擅杀”。重熙元年辽兴宗又下令:“奴婢犯逃,若盗其主物,主无得擅黥其面”。这些法律条文的修订有利于改善奴隶的待遇,是辽代法律汉化的结果。在西夏,其法律的儒化倾向也很类似。

    金朝皇帝大都儒学修养较高,其中贯彻儒家治国理念最为突出者,当属史称“小尧舜”的金世宗。金世宗主张“为政以德”“宽仁”治国。大定四年,尚书省上奏,“大兴民男子李十、妇人杨仙哥并以乱言当斩”。世宗皇帝批复说,“愚民不识典法,有司亦未尝叮咛告诫,岂可遽加极刑”,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以减死论”。他还曾下诏给有司:“朕惟人命至重,而在制窃盗赃至五十贯者处死,自今可令至八十贯者处死”,提高死刑的量刑标准以示对人命的看重。但是,世宗也并非一味“宽仁”。他还曾说过:“夫朝廷之政,太宽则人不知惧,太猛则小玷亦将不免于罪,惟当用中典耳”;又说:“帝王之政,故以宽慈为德。然如梁武帝专务宽慈,以至纲纪大坏。朕常思之,赏罚不滥,即是宽政也,余复何为。”因此,金世宗主张的是治国执法宽猛相济,而这正符合儒家“德主刑辅”的理念。为了贯彻儒家的“礼治”主张,金朝在法律上也很注意维护儒家的伦理道德。大定二十三年,“尚书省奏,益都民范德年七十六,为刘祐殴杀。祐法当死,以祐父母年俱七十余,家无侍丁,上请。上曰:‘范德与祐父母年相若,自当如父母相待,至殴杀之,难议末减,其论如法。’”而世宗皇帝以刘祐不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由坚持依法判刘祐死罪。这显然是出于对儒家伦理的维护。鉴于熙宗、海陵王都是死于政变,世宗也很注意宣扬儒家的忠孝观念。他多次告诫皇太子及亲王等:“人之行,莫大于孝悌”。世宗还下令颁行用女真文翻译的儒家经典。

(节选自李玉君《儒学与北方民族政权的治国理念》)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反腐,是古今中外都备受关注的话题,“老虎、苍蝇一起打”,大贪小贪均不放过。一个国家的社会进步史,从某种意义上说,既是治官治吏史,也是反贪反腐史,古代各朝都成立相当于今反贪局或监察部这样的中央监察机构。

    秦朝是中国历史第一个建立完备监察机构的朝代,此机构名叫“御史台”,一把手叫“御史大夫”;汉代时,御史大夫被提升到与丞相同一行政级别别。汉文帝时,鉴于当时御史监察不力的情况,临时调派身边可信人员到下面核查,此行为称为“刺”。汉武帝于公元前106年正式设立“刺史”,这成为中国古代反贪的一种新型“反腐办”。

    除常规监察机构反腐外,古代还有最有效的一招,是动员民间参与反腐,鼓励民间积极“举报”。刘彻建立所谓“言事变”制度,就是俗话所说的“打小报告”;南北朝的北魏拓跋嗣(魏明元帝)当皇帝时,专门下诏,鼓励民众举告贪官;到了北宋,“上奏言事”备受重视,范仲淹、包拯、王安石、朱熹,都曾给皇帝写过很多反腐奏折,《包孝肃公奏议》一书多是揭露、举报官员腐败的,当时的贪官最怕被包拯奏上一本;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除了允许越级告状、鼓励实名举报外,还支持民间进京上访。

    “举报”虽然可以减少官员腐败现象,但腐败仍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于是,“制度反腐”成为一种探索。所谓“制度反腐”,古人叫“治贪用重典”,在《吕刑》中便有“其罪惟均”的说法,即官员贪赃枉法,与庶民同罪。

    从量刑上看,对官吏犯罪的法律惩罚重于常人。在秦朝,“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明朝对贪官用刑之酷是历史上罕见的,尤其让人感到恐怖的是“剥皮实草”,贪官污吏们被拉到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杀死,并将他们的皮整张剥下来,里面填上稻草,然后把这些假人摆在衙门的公座旁边,以这种阴森恐怖的方式与继任官员进行职务的移交。有学者对唐宋明清四朝正七品官月俸数与当时的贪污受贿数额作过比较,结论是当时官吏贪污受贿相当于正七品官一个多月甚至低于一个月的俸禄,就要被绞杀。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在严惩贪官污吏的同时,十分重视教化的作用,积极大力倡导廉政,并用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途径传播廉政信条,力图使官吏能够自我约束、自我克制。“腐败”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公害,反腐败斗争已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们必须以史为鉴,立足于民主和法治的基础,完善廉政制度,长期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摘编自“中华励志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谁是叙述者?根据一般的常识,叙述者就是那个讲故事的人。基于这一点,过去人们常常把一篇小说的叙述者和它的作者等同起来。例如,人们通常把《祝福》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看作是鲁迅本人。其实,叙述者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作者并不是一个人。有时,在一个叙事文本中,我们可以同时发现几个叙述者,这几个叙述者的面貌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哪一个是作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如英国作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就是如此。另外,在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叙述者。倒如阿城的《棋王》和《孩子王》都是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叙述者却完全不同。即使叙述者的价值观念、情感倾向与我们了解的作者的情形大致相同,我们也不应当贸然把二者等同起来。正如M·比尔兹利所说:“文学作品中的说话者不能与作者划等号,说话者的性格和状况只能由作品的内在证据提供,除非作者提供实在的背景或公开发表声明,将自己与叙述者联系在一起。”但即令如此,说话人也不是作者,而是“准作者”或最好称之为“作者-叙述者”。

    叙述者也不是“隐含作者”。在叙述中,隐含作者的位置可以说介于叙述者和真实的作者之间,如果说现实中的作者是具体的,那么所谓隐含作者就是虚拟的,它的形象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根据文本建立起来的,它是文本中作者的形象,它没有任何与读者直接交流的方式,它只能通过作品的整体构思,通过各种叙事策略,通过文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来显示自己的存在。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的区别在于,同一个作者可以写作两部甚至更多的作品,每一部作品都包含着一个隐含作者。例如菲尔丁便在几部作品中分别创造了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各不相同的几个隐含作者。另外,在现实中,一部作品可以由几个作者共同创作,但一个文本的隐合作者却永远只有一个。

    最确切的显示隐含作者存在的是对“不可靠的叙述者”的辩识,我们如何来确定文本中的某些叙述是不可靠的呢?判断的依据就是看它是否与隐含作者的价值观念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叙述者的态度就是值得怀疑的。《红楼梦》三十四回,王夫人在午睡时发现金钏儿与宝玉调笑,于是抽了金钏儿一耳光,同时不顾金钏儿的苦苦哀求,将她逐出大观园,一场风波过后,叙述者评论道:“王夫人固然是个宽仁慈厚的人,从来不曾打过丫头们一下子,今忽见金钏儿行此无耻之事,这是平生最恨的,所以气忿不过,打了一下子,骂了几句,虽是金钏儿苦求,也不肯收留,到底唤了金钏儿的母亲白老媳妇儿领出去了。”这段话读起来几乎是在为王夫人辩解,她的天性是宽厚仁慈的,她打了丫头并将其撵走,是因为金钏儿与她儿子调情,触犯了她“平生最恨之事”,但我们通过叙述分明看到,此事原本是宝玉先带头的,而王夫人当时只是在假寐,她完全听到了金钏儿与宝玉之间的全部对话,完全了解事情的真相,但她仍然不发慈悲,因此尽管叙述者为王夫人辩护,我们依旧感到王夫人是不公正的,叙述者对王夫人的赞誉也是不可靠的,不足信的。那么是谁有意识地做出这种叙述安排,是谁引起我们对叙述者态度的怀疑呢?这个人就是小说的隐含作者。

(摘编自罗钢《叙事学导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文学史的本与末

    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指出“用近代的文学眼光来看,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其本意为嘲讽新月派与创造社“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主张,孰料有人据此提出“魏晋文学自觉说”。中国古代文学自产生就自觉担负起传承道义的社会教化重任,“魏晋文学自觉说”乃至“文学的自觉”并不适宜用来描述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文学”的内涵虽然有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新的文体也不断涌现,但正如曹丕《典论•论文》所说:“文本同而末异。”言志载道的传统是“本”,具体文体和文辞的变化是“末”,根本点并没有发生过动摇。近代以前,中国文人的主要学习及研究对象是经史、诸子、辞赋等著作,但20世纪以来,中国受西方文学观念尤其是19世纪初法国女作家斯达尔夫人《论文学》的影响,认为文学的特质为抒情性、形象性与典型性。照此标准,中国古代文学经典如六经、诸子就不是文学,至多含有文学因素,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更侧重符合西洋近代文学分类的诗歌、小说、戏曲等文学种类的研究,这种现象限制了学者研究的范围,破坏了中国文学历时三千年的完整性和包容道统价值的深刻性。这种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学观是对中国古代文学及其价值的否定。探讨中国文学史,不能背离与古代文学共生共长的学术传统,更不能失去对传统的敬畏。若将六经、诸子等以原道载道为价值追求、引导社会向善为终极目标的著作从中国文学史中剥离,中国文学将失去自身特色,中国文学研究将不具有完整性。

    在斯达尔夫人《论文学》之前的欧洲,文学观念也包含了修辞学、诗歌、历史、哲学和宗教等复杂内容,并非仅限于在虚构意义上。斯达尔夫人的文学观既不适用于中国古代文学,也不能涵盖19世纪以前的西方文学。有学者提出要兼容并包,汇通中西,但我们的“兼容并包”应有选择性,“汇通中西”应坚持立足中国文学本位。有责任的当代学人并非一味排斥西方文学观念,而是在披沙拣金、去粗取精的过程之后,借鉴吸收其中契合中国实际的文学观念。

    倡“魏晋文学自觉说”者多以曹丕《典论•论文》之“诗赋欲丽”为据,认为魏晋时期文学从政治、教化和社会责任感的束缚中挣脱,重视表现个人情感。对艺术审美性有了自觉追求。事实上“文学的自觉”这一概念并不适合中国文学的实际状况,中国文学自产生起就有自身的审美标准与价值追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言说目的很明确,即言志载道;二是先秦文学已对文辞之美有深刻认识并自觉追求。《文心雕龙•宗经》说六经“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的叙述特点,说的就是六经的审美价值。《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引孔子之言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钱基博《中国文学史》说“孔子以前,有言有文,直言者谓之言,修辞者谓之文”,足见孔子之前中国文学已有建言修辞的良好传统。

    中国古代文学包括魏晋南北朝文学从未有过“为艺术而艺术”的时代,曹丕对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评价与《左传》所载的“三不朽”思想一致,都表达了建功立业、名垂后世的终极人生理想。陆机《文赋》最早系统地探讨文学创作的问题,他将文学的根本目的归结到载道教化一途。

    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绝大多数时代的绝大部分文人都能始终将明德、载道与经世致用作为首要目的,这一社会价值被历代作者和读者共同认可。研究中国文学史,描述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就不能否定中国文学发展演变的这个根本特征。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新媒体技术推动阅读模式变革

    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形成了新的阅读方式——社会化阅读,它是以读者为中心,强调分享、互动和可移动性的全新阅读模式。

首先,新媒体技术打破了区隔的空间、整合了碎片化的时间,极大地提升了信息传递的时效,推动了信息的跨域传播,孵化出一个个集合的阅读社群;其次,以兴趣和情感为核心的亚文化传播,让网络社群升级到文化层面的情感共振及价值认同,促使阅读从传统的私人化行为演化为一种以互动和共享为核心的社会化行为;最后,移动互联网时代,传统的生活场景不断转移到线上,线上的社群文化也开始嵌入现实生活,这使碎片化的信息互动升级为更具系统性的知识交流,让阅读的社会化作用更加凸显,这就是社会化阅读。

    社会化阅读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需要注意的问题。为适应移动状态下的阅读需要,社会化阅读的内容大都以浓缩的形式出现,可谓短平快;微信朋友圈或群推荐的阅读材料,基于熟人、朋友关系,容易引起重视并被优先阅读,也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效应。一般来说,群主或群里比较活跃的人的推荐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引导性甚至经过了“再创造”。群友在分享阅读材料时,会有即时的评论发表,这就形成社会化阅读的一个突出特点:阅读分享与舆论的酝酿、形成几乎同时出现,没有给理性思维留下足够的时间。以微信朋友圈为例,国其转发分享功能十分强大,如果不注意,很容易让“朋友圈”变成“谣言圈”。

    在当前网络时代下,信息知识过剩、信息污染、信息干扰等问题,容易造成阅读浪费。社会化阅读潜藏着一些危机,如时间和空间的碎片化促使“浅阅读”大行其道、过多地沉迷虛拟空间会使得现实社会的文化互动变得稀缺等。

    社会化阅读方式对传统文化、教育以及传统价值观的冲击是不言而喻的。在传统社会中,出版物是经过审查、去杂质化的,社会化阅读则很难实现对内容的把关。因为在社会化媒体上,微新闻、微评论、微小说等随时可以上线,对于内容管理而言也是一个挑战。

    社会化读内容的管理者,应当了解社会化阅读的特点、规律与诉求,以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健促进社会正效应和正能量的最大化。借助社会化阅读这种种迅速直达受众的通道,尽可能多地提供质量高、营养丰富、满足读者需求的内容,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古代建筑的数理意蕴

李玲

    作为一种文化创造,古代建筑随着人类智慧的增长而发展,由最初简单的抵御防护功能扩展为承载多种社会功能,富有多样文化内涵,构成了中国意味悠长的建筑文化。我们的先民把数的元素外化融入到建筑之中,不仅使建筑中的数和天象、阴阳、时令、地理、地利等融为一体,也借助于建筑中数的意象来表达审美、和谐和等阶的价值追求。

    《周易·系辞传上》:“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这一思想在中国古建筑尤其是宫殿建筑中被普遍运用。北京故宫分前朝和内廷两大部分,前朝是皇帝上朝、议事也就是办公的地方,主要是男性活动的场所;内廷是皇帝和嫔妃们居住生活的地方,主要是女性活动的场所,这正应验了天地阴阳、乾坤相合的理念。

    易学还创立了“阳奇阴偶”的数字奇偶观念,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并且特以六、九为阴阳的代表,规定奇数对应天,属于阳性,象征吉祥、幸福、和谐与美满;偶数对应地,属于阴性,有阴冷和不祥的意义。中国古代有“九重天”之说,建筑构造“九”数的重复出现,意在暗合寰宇之“九重”。拿北京天坛来说,它分上、中、下三层,第一层径九丈,取“一九”之意;第二层径十五丈,取“三五”之意;第三层径二十一丈,取“三七”之意。此外,天坛的高度、坛面石块、栏板数目均采用了一、三、五、七的阳数,暗合“太极”和“九重天”。

    整个北京故宫建筑同样从数的角度体现了阴阳相合、天地对应的意蕴。故宫前朝的主要建筑物也是故宫的中心所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分别立于汉白玉雕琢的三重台阶之上,太和殿九开间、进深五间,七十二巨柱都是九或九的倍数或奇数。故宫内廷以乾清门一线为界,以位于中轴线上的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为主体。内廷多用偶数当中较好的数字“六”,有两宫六寝,体现了下方、后方、偶数、负数为阴的民间信仰;而外朝主殿布局采用奇数,成为五门、三朝之制,正表达了中国传统以上方、前方、奇数、正数为阳的意蕴。

    中国传统社会常常借用数字来表达某种美好的愿望。普通百姓喜欢偶数中的“六”,之所以如此,是他们认为上下四方为“六合六运”之数,最为圆满吉庆。作为山西省祁县民居建筑的代表,乔家大院就是由六个院落组成的,其目的是祈求乔氏家族六六大顺。

    两千多年的传统中国社会,建筑这种有形的载体还被赋予了等级性。《易经》中说:“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龙是帝王化身,故九、五为帝王之数,即人们常说的“九五之尊”。“九”是奇数中最大的数,代表皇帝的权威;“五”不仅来源于“五行”,也位于奇数正中,代表皇帝坐镇中央,因而九、五代表皇权至高无上,从而导致中国封建宫廷建筑往往运用九与五两个数字加以显示。天安门城楼正面宽九间,门上装有九路门钉,即纵横各九排,又呈“九”的倍数,故宫房间为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暗含“九五”至尊的意思。

(《光明日报》2017年05月20日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