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备考2018年高考语文二轮专题训练:专题1 论述类文本阅读之概念筛选
忠孝仁义与汉代法制的建构
援孝入律,虽是对周秦以来法律制度的继承,但在法律实践中又一改秦法以弦制手段推行的弊端,在基层社会组织中,设立孝悌、力田、三老等乡官制度,以孝悌伦理劝谕风化,敦厚民风;在官员的选人制度上,以孝廉作为汉代选官的重要科目,促进了孝道伦理的推行;在养老制度上,以多种形式优抚老年,将孝道伦理推广到整个社会,形成敬养老人的良好社会风气。在刑罚制度上,严惩不孝犯罪。这样就构成了教化与惩治相结合、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董仲舒提出的“春秋决狱”,不仅解决了孝道伦理法律化的道德难题,也为法律伦理化提供了理论论证。孝伦理法律化以其极大的强制性使得孝伦理得以积极参与汉代的政治生治,孝伦理的社会化则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方式,使孝伦理观念成为社会全体成员普遍的价值诉求与伦理原则。
忠伦理与汉代法制的结合,一方面体现在“不忠入律”,汉代法律把不忠行为的种种体现,诸如大逆无道罪(包括谋反、降敌、大逆罪等)、不道罪(包括诬罔不道、漏泄省中语不道、匿反者不道、上僭不道、奉使无状不道)、不敬、大不敬等不忠行为纳入法律体系中,体现了“君为臣纲” 在封建法律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东汉时期形成的《忠经》成为固定化的法典,标志着两汉时期忠伦理已经成为一种系统而宋整的政治(法律)伦理学说。《忠经》对忠的概念作了系统阐释,并且赋予忠以神秘化的宗教意蕴,并把忠君作为最高道德准则,看作是最高的政治价值,强调恪守忠德所产生的政治功能。《忠经》由统治者通过教化向社会成员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灌输,内化为社会成员的价值现念,使忠君道德得到所有社会成员的认同。而统治者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援忠于律,进一步任化了《忠经》的法律地位,使《忠经》不仅是一种探讨如何忠君事上的理论学说,而且成为了具有封建法典意义的法律制度。在现实的法律实战中,忠孝伦理的矛盾与冲突,造成了人们在忠孝关系的伦理抉择上的两难困境。在忠孝一体的情况下,以孝劝忠、移孝为忠、忠孝两全是人们行为的正当选择;在忠孝发生矛盾与冲突的情况下,则呈现出由汉代前期的孝重于忠到后来忠重于孝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忠孝之间的内在联系,忠孝矛盾一直未能被克服,从而形成了道德佴导的一个重要误区。
汉代伦理与法制的融合内贯着自然一秩序原理、家国同构原理、伦理一政治原理,这三项原理是和谐之道在自然、家庭和国家中的体现。家庭的伦理秩序与国家的政治(法律)秩序是一种等级结构,由家庭伦理关系与国家政治关系构成的等级结构沿着宗法血缘这个原点向外扩展,人的身份等级及其权利义务都会随之递减。但无论如何,维系家庭与国家和谐的人伦规范与秩序原则都没有变,家庭重孝道,国家重忠道。忠孝虽有侧重,但往往又密不可分。忠孝仁义与法律长期纠葛在一起,形成了中华法系伦理法的鲜明特征。道德渗透于法律之中,使得原本严肃的法条带有一层温情脉脉的伦理亲情;而法律进入伦理之中,使得原本柔性的伦理似乎补足了钙质而具有更为刚性的强制力量,可以有效地维系伦理秩序。
(节选自《光明日报》,2016年8月25日)
材料一:
“第四次零售革命”是由信息技术变革催生、由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直接触发的一场新的零售革命,其本质是消费者主权的确立、流通生态的再造和零售模式的颠覆性改变。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使传统零售业的优势观、时空观和经营模式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进一步改变了零售的理念。电商成为这次零售革命的先驱和主力军,推动零售业产生颠覆性改变,消费者也受益颇大。
针对传统零售的弊端和电商的瓶颈与问题,有人提出“新零售”“智慧零售”等概念,这与“智能零售”概念从内涵上有异曲同工之处,均是对“第四次零售革命”当下先进的零售模式的一种概括。
尽管零售模式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但传统的实体店仍然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正因为如此,众多电商都渴望得到并拼命抢占实体店资源,争做智能零售先锋;传统零售店也在探索或寻找机会触网上线。发展智能零售,首先应是零售理念的彻底变革,即必须以消费者为中心,必须对消费者出于真心。
(摘编自王成荣《第四次零售革命:从电商到智能零售》)
材料二:零售渠道变革的路线图
①单渠道阶段 (1990—1999年)巨型实体店连锁时代到来,多品牌化实体店数量减少。是砖头加水泥的实体店铺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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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多渠道阶段 (2000—2009年)网上商店时代到来,零售商采取了线上和线下双重渠道。是鼠标加水泥的零售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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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跨渠道阶段 (2010—2011年)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交织,虚拟店铺显得重要。是砖头加鼠标加移动网络的零售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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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全渠道阶段 (2012年—未来)关注顾客体验,有形店铺地位弱化。是鼠标加砖头加移动网络的零售时代 |
(李飞《全渠道零售的含义、成因及对策》)
材料三:
学者和实践者对于“全渠道零售”的理解,还处于探索和讨论阶段,存在着诸多模糊的问题,特别是营销学者和零售学者的反应,与实践相比,显得迟钝和冷漠。
“全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端到客户端之间所有形态的流通环节的总称,从形态上包括实体渠道、电子渠道和直销渠道;从归属上分为自有渠道和合作渠道;从级别上包含卖场、批发商、专营店、便利店等;从职能上包括宣传、发展和服务。
从主体看,从事零售行为的可以是专业零售商,也可以是制造商、批发商,甚至消费者个人;从行为看,零售行为和批发行为常常交织在一起;从范围看,一次大规模零售活动可能是全社会多个部门协同作用的结果。
(摘编自李飞《全渠道零售的含义成因及对策》)
材料四:
电子商务服务的本质是满足消费。21世纪以来,商业信息传递突破时空障碍、物流网络逐步实现全通联,制约消费的一系列障碍正在逐渐消失,为此,消费亦得以突破时间、空间的障碍。基于现代信息互联技术,以无限扩展的云为基础,以消费者为核心的现代消费方式就是“云消费”。“云消费”在技术层面具有三大核心特征:“云内容”“云终端”“云支付”。
“云内容”即消费突破传统店铺限制,突破有形与无形的界限,突破商品与服务的界限;“云终端”即凡是消费者接触的任何店铺或智能电子平台都可以作为提供消费的便捷终端;“云支付”指消费者可以利用任何支付工具,无障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付便捷安全,且资金互通共享。
“云消费”时代,信息成本逐渐成为交易成本中比重最大的成本。“云消费”以消费者为核心。当前随着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大量普及、智能移动电子终端的广泛应用,社会主流消费群消费模式表现出三大基本属性:消费的体验化、专属化和社群化。
(摘编自赖阳、韩凝春《论“云消费”时代的零售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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