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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丹东市2017-2018学年度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当金钱控制文化的生产后,就会出现对文化的侵蚀,文化就可能置情感道义、公序良俗、伦理道德于不顾,甚至为了攫取利益,它不惜挑战情感道义、公序良俗、伦理道德,以引起“关注”,从而获得“利益”。这便导致了当代文化的“低俗化”问题的产生。

    桑德尔说到无处不在的广告时称:“侵略性的、干扰性的广告,长久以来一直是文化抱怨的主题。”低俗文化与那种富有侵略性、干扰性的广告相似,它犹如“苍蝇”,看似于人的肌体无大害,但我们却不得不面对这些成群结队的苍蝇的袭扰。人们的注意力、精力和时间都被其分割和吸收。鲁迅对这种文化更持一种批判态度,指出它犹如“精神雾霾”,毒害心灵。他说:“看完一部书,都是那时的名人轶事,这时可得自己有主意了,知道这是帮闲文士所做的书。凡帮闲,他能令人消闲消得最坏,他用的是最坏的方法。倘不小心,被他诱过去,那就坠入陷阱,后来满脑子是某将军的饭量,某先生的体重,蜈蚣精和人面蛇了。”

    低俗文化所体现的那些伤风败俗、有违道德伦理的观念和行为,有害人心,有害社会。但也有人持相反的态度。史蒂文·约翰逊就认为低俗无害,他说:“我想我们是过于严肃地夸大了媒介能传递核心价值的程度。大部分人都知道屏幕上的人物是虚构的,他们是让我们来取乐、欢悦的,而非给我们什么伦理教导。”他认为暴力文化并不必然导致暴力的泛滥。而在有些人眼里,低俗文化并不必然导致犯罪行为,甚至还有助于减少犯罪。他们说,暴力影片可以将有暴力倾向的人吸引到电影院中,使他们不会到酒吧酗酒,然后四处滋事,从而减少暴力犯罪;沉浸于媒介暴力,尤其是具有参与性的游戏媒介,对孩子来说也许是一种好的化解暴力倾向的方法。

    表面上看这些说法不无道理,但还有一些问题值得讨论。首先它们是从“犯罪”层面而不是从“精神”层面来检讨低俗文化。在他们看来,只要与犯罪关系不大,甚至有助于犯罪的减少,就无害,就有益。可是,文化的“功过”利弊并不是以能否导致“犯罪”来衡量的,“文以化人”是文化的最大的功用,低俗文化的危害在于精神层面的污染,而不在于法律层面的犯罪。其次,他们立论的对象是价值观、是非观已经定型的“成熟人”,但是对价值观尚未形成、自制力尚薄弱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具有一定的好奇心和模仿性,对低俗文化缺乏一定的免疫力,低俗文化的侵袭易使他们“中毒”。

    当代文化的低俗化的成因很多,但刨根究底,无不指向文化生产的“唯商业逻辑”这个“总根源”。不破除“迎合需求”的文化生产的原则,文化低俗化问题就很难得到真正解决。这就要求文化创造者应当以社会利益为重,而非唯经济利益是图。除了“按摩式”的文化产品外,文化还应当为人们提供一种向善向美的精神动力和道德资源,有益于人心和社会。

(选自《文汇报》陈占彪《摆脱文化生产的唯商业逻辑》有删改)

(1)、下列关于“低俗文化”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金钱对文化的控制导致了当代文化“低俗化”问题的产生,“总根源”当是文化生产的“唯商业逻辑”。 B、低俗文化犹如“精神雾霾”,毒害心灵,令人在“消闲”中失去意志,成为无聊的帮闲者,进而成为有害社会之人。 C、史蒂文·约翰逊认为低俗无害,认为暴力文化并不必然导致暴力的泛滥,甚至可以化解暴力倾向,有助于减少犯罪。 D、从低俗文化产生的原因来看,只要我们破除“迎合需求”的文化生产的原则,文化低俗化问题就能得到真正解决。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二段,以富有侵略性、干扰性的广告和鲁迅对低俗文化的态度为例,指出低俗文化的危害。 B、作者把桑德尔、鲁迅对于低俗文化的犀利批判与史蒂文·约翰逊的观点进行对比,阐释了低俗文化所存在的问题。 C、文章第四段,作者针对低俗文化无害论,从切入层面和立论对象两个方面阐释这一观点的错误所在。 D、对于低俗文化,文章先交代产生原因,再分析危害,接着围绕文化低俗无害论观点,分析其错误,最后指出解决问题的方向。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史蒂文·约翰逊等人的观点只是从犯罪层面而不是从精神层面来检讨低俗文化,忽视了“文以化人”才是文化的最大的功用。 B、“低俗文化无害论”忽视了价值观尚未形成、缺乏自制力的未成年人,他们好奇心、模仿性都很强,沉浸于媒介暴力,定会导致犯罪行为。 C、基于低俗文化产生的原因,文化创造者应当以社会利益为重,而非唯经济利益是图,这样才有利于文化低俗化问题的解决。 D、从精神层面来看,文化还应当为人们提供一种向善向美的、有益于人心和社会的精神动力和道德资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后面各题。

    毫无疑问,人就是一种习惯性的动物。无论我们是否愿意,习惯总是无孔不入,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习惯的影响力竟如此之大。

    有调查表明,人们日常活动的90%源自习惯和惯性。想想看,我们大多数的日常活动都只是习惯而已!我们几点钟起床,怎么洗澡,刷牙,穿衣,读报,吃早餐,驾车上班等等,一天之内上演着几百种习惯。然而,习惯还并不仅仅是日常惯例那么简单,它的影响十分深远。如果不加控制,习惯将影响我们生活的所有方面。小到啃指甲、挠头、握笔姿式以及双臂交叉等微不足道的事,大到一些关系到身体健康的事,比如,吃什么,吃多少,何时吃,运动项目是什么,锻炼时间长短,多久锻炼一次等等。甚至我们与朋友交往,与家人和同事如何相处都是基于我们的习惯。再说得深一点,甚至连我们的性格都是习惯使然。牧师华理克(Rick Warren)在他的作品《目标驱动生活》(The Purpose Driven Life)中有这样的论述:“性格其实就是习惯的总和,就是你习惯性的表现。”关于习惯成就性格的说法并不是最近才提出来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早在公元前350年便宣称:“正是一些长期的好习惯加上临时的行动才构成了美德。”

    习惯实际上不仅仅影响我们的个人生活,许多心理学家都一致认为,实际上正是习惯引导着整个社会结构的心理机制的改变。19世纪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如此写道:习惯就像一只巨大的飞轮……正是它,使得那些从事最艰苦、最乏味职业的人们没有抛弃自己的工作;也正是它,注定了我们每一个人都只能在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和最初选择的范畴内与生活展开搏斗,并为那些自己虽然并不认同,但却别无他选的某种追求而付出最大的努力;还是它,把不同的社会阶层清晰地区分开来……詹姆斯不仅注意到习惯的巨大力量是如何影响整个社会的架构,同时,他也指出了改变习惯的艰巨和不易。

    那么,习惯为什么如此难以改变呢?就因为它们深深根植于我们的潜意识当中。这便是我们仅用显意识几乎无法改变习惯的本质原因。显意识的活动仅在我们警觉时起作用,在我们清醒和防备时能够战胜潜意识。显意识就像是一位值勤的哨兵,夜深时哨兵开始打盹儿了,潜意识就当政了。因为,潜意识从不入睡,它永远静静地存在,静静地等待显意识哨兵开小差。至于我们的行动,只是在潜意识支配下的被编辑好的程序。也就是说,生活中90%的选择早已做出,并被记录到固定的程序当中。但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能力去改变这个程序,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却意识不到我们能够选择,或者,领会不到这样的选择对于我们生活的意义。

    幸运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选择习惯的能力。我们完全可以有目的地改变习惯,构建一整套有助于我们成功的日常行为规律。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习惯,并可以有目的地建立起自己的一整套日常行为规律,我们的显意识完全有能力训练我们的潜意识。因此,我们再也不能无意识地任由不良的行为习惯继续下去了,而必须有意识地构建新的日常行为方式。这便是有目的地去生活!

    驾驭你的习惯,和你每天的日常行为,乃至你的生活吧。

(选自杰克·霍吉《习惯的力量》,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警惕视觉文化对美育的负面影响

    所谓“视觉文化时代”,也称“读图时代”,是指全球化以来,文化出现了一种从以文字和语言为中心的理性形态,转向以图像为中心、特别是以影像为中心的感性形态的变迁。20世纪最后十年,伴随着电子媒介广泛深入地向人类社会渗透,审美日益摆脱精英姿态而向社会生活领域渗透和泛化,最终结果是艺术和审美的生活化、普泛化,而其伴随的表现形态就是生活世界的视觉化、图像化。可以说,图像的展现方式、价值取向、审美趣味正在深刻地影响和规范着现代人的思维方式与现代生活的逻辑形式。

    然而应该引起注意的是,在视觉文化时代这一大背景下,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人的创造力的美育,却面临着诸多困难。我们以当代视觉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电影中“奇观”效果以及“暴力美学”为例,分析美育在内容和方法上面临着何种冲击与影响。

    在视觉文化时代,电影格外青睐一种被称为“奇观化”的艺术表现方式。“奇观化”主要指电影借助高科技手段而创造出来的一种奇幻影像,作为一种电影表现手法,它轻叙事而重场景,因此契合了视觉文化时代影像的诸多特征。视觉文化时代的电影更将奇观效应作为电影构成的主要支撑,注重场景的铺陈和空间的展示,弱化时间,突出空间,大幅度地削弱情节和叙事。如张艺谋导演的《英雄》,该片给观众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电影所呈现的场景奇观:在色彩上运用红、黄、蓝、白、黑五色交替铺陈画面来营造视觉交响,黄叶漫天、红衣舞动、湖面如镜,武者交流;粗犷的敦煌沙漠、壮阔的内蒙古胡杨林,秀美的九寨沟风景。在《英雄》中,一切都是视觉的震撼以及对于高科技媒介的顶礼膜拜。

    奇观虽然带来了审美的震撼,满足了观众追求视觉刺激的猎奇心理,但它往往忽视了一部作品所蕴涵的深层次的文化力量。“奇观化”带来了对美育的消解,因为以图像来传达意义,注重眼睛的“可视”而忽视了人脑的“可思”,审美停留在视听享乐中,将导致当代大众思维方式的退化,形成被动思维和平面思维,这对美育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暴力美学”是一种在纯粹暴力趣味的追求中发展起来的美学,在电影艺术中,它主要发掘枪战、武打动作或其他一些血腥暴力场面的形式感,并将这种形式感发扬到精美绝伦的程度。暴力美学竭力弱化艺术作品的教化功能,在影片中规避直接的道德评价,因此它是一种把美学选择和道德判断还给观众的电影观。由于图像时代的全面来临,暴力美学与现实世界呈现出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对美育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暴力美学通过对暴力内容的美学化的处理,降低了作品的社会功能,宣扬人们内心潜藏的暴力倾向,放大了人们对血腥的本能嗜好。所以,尽管暴力影片在形式上眩目诱人,但它严重干扰了人的道德评价。

    视觉文化时代的到来,预示着美育在内容、特征和方法上发生着诸多变化。图像渗透至社会生活,以其感官性(直接作用于人的视觉和听觉)、生动性(图像使人身临其境)、普泛性(图像的接受不受主体自身文化条件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图像面前人人平等)等特点为人所接受,在带给人极大的感官享受的同时,实现了现代审美教育的目的。作为现代美育的主要组成部分,图像美育注重人的感性特征,在图像的审美接受过程中人的整个感性生命投入其中。但不可忽视的是图像中“奇观化”和“暴力美学”对现代美育构成了冲击,这是视觉文化时代美育遭受的困境之一,这昭示着传统美育在现代性进程中应密切关注现代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与时代同步,对其进行调整和改善。这样审美教育才能真正做到在视觉文化时代恢复人性完整,唤醒人的理性,建构全面和谐人格,按照美的内在尺度塑造人类文化的创造主体,促使人类文化健康发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雅的产生和礼有着密切的关系,雅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礼为衡量的标准。而只有雅的观念产生,雅乐与俗乐之间才开始真正有了区分。在雅乐的生产过程中,“艺术加工”有着重要的作用。

    雅乐有些是专业艺人的创作,有些却是对俗乐进行艺术加工的结果。“俗乐”的概念,是依“俗”的原始含义经过漫长的发展衍变而自然形成的,期间没有经过刻意的艺术加工,因而保留的原始的、民间的东西多一些。如果俗乐经过一定的艺术加工与改造,能够遵从礼的规范,就变成了雅乐。如《诗经》中的《国风》,很多都是乡间的俗乐,但它们经过乐官的加工后,就成为能在正式场合演奏的雅乐了。对俗乐的艺术加工,实际上涉及材料选择、金属铸造、丝竹加工、协调音律、乐曲创作、舞蹈编排,以及最后的审查、修订等诸多生产领域与环节。这就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与社会分工程度,加工才能顺利进行。可以说,只有社会分工的出现,才使得从事精神生产的人脱离了物质生产,从而有更多的时间、精力进行专业的精神生产,并因此而具有了很高的专业文化修养。如“大师”“乐师”等专职乐官的出现,就使得音乐的生产有了比较明确的分工,同时也为雅乐的艺术加工活动提供了专业的人才保障。而《札记•乐记》:“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荀子•王制》:“修宪命,审诛赏,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大师之事也。”更是从制度上为社会分工和艺术分工找到了依据。因此,在由俗到雅的音乐生产过程中,艺术加工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雅乐的生产过程中,由俗向雅的艺术加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艺术加工,一是间接的艺术加工。直接的艺术加工,就是针对音声、曲调、节奏、辞句等等所作的直接修改。如周代的乐官所进行的剔除邪音的工作,就是直接的艺术加工。间接的艺术加工主要表现在对不同方言的诗歌进行翻译过程中的加工。原来的作品,所用的语言可能是极为通俗的方言。但由于翻译者具有很高的文化修养,在翻译作品时,会自觉地根据自己的修养,将通俗的言辞雅化,再呈现给贵族统治者。这种加工,更多是依靠文人的自觉意识来雅化作品。如钱穆在《中国民族之文字与文学》一文中说:“鄂君子皙泛舟新波,越人拥楫而歌,鄂君不知越歌,乃召译使楚说之。此所谓越歌而楚说之者,其实即俗歌而雅说之者也。”可见,在雅乐的生产过程中,艺术加工是无时不在的,它是由俗向雅转变的关键因素。由于它的存在,俗乐可以转为雅乐。同时,雅乐中也可能会包括着俗乐。雅乐与俗乐之间这种复杂的相互包容关系,正是艺术加工得以产生并长久存在的原因。

    综上所述,由俗到雅的艺术加工在雅乐产生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当然,经过了艺术加工的音乐不一定就是雅乐,但雅乐的产生,却一定是经过了艺术加工的。

(摘编自何涛《“艺术加工”在雅乐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春秋时期,我国思想家已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观点。西方在文艺复兴之后也倡导以人为本,但西方近代的人本主义更多强调以个人为本;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不主张以个人为本,而是强调以群体为本,强调群体在价值上高于个人。

    在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看来,个体不能离群索居,一定要在群体之中生存生活,其道德修为也要在社群生活中增进。超出个体的最基本社群单位是家庭,扩大而为家族、社区以及各级行政范畴,如乡、县、府、省,直至国家。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特别重视家庭价值,而家庭是个体向社会发展的第一个社群层级。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强调个人价值不能高于社群价值,强调个人与群体的交融、个人对群体的义务,强调社群整体利益的重要性。我国古代思想家没有抽象地讨论社群,而是用“家”“国”“社稷”“天下”等概念具体表达社群的意义和价值;“能群”“保家”“报国”等众多提法都明确体现社群安宁、和谐、繁荣的重要性,凸显个人对社群和社会的义务,强调社群和社会对个人的优先性和重要性。在表现形式上,对社群和社会优先的强调还通过“公—私”的对立而得以体现:个人是私,家庭是公;家庭是私,国家是公;社群的公、国家社稷的公是更大的公,最大的公是天下的公道公平公益,故说“天下为公”。

    总之,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是在一个向社群开放的、连续的同心圆结构中展现的,即个人—家庭—国家—世界—自然,从内向外不断拓展,从而包含多个向度,确认个体对不同层级的社群所负有的责任和义务。《论语》讲“四海之内皆兄弟”,《礼记》提出“以天下为一家”。如果说家庭关系是中国人的基本关系,则我国古人早就把家的概念、家的关系扩大、扩充了。

    现代西方自由主义道德的中心原则是个人权利优先,主张人人有权根据自己的价值观从事活动,认为以一种共同的善的观念要求所有公民是违背基本个人自由的。而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强调社会共同的善、社会责任、有助于公益的美德。社群与个人、责任与权利是不同的伦理学概念,反映不同的伦理学立场,适用于不同的价值领域。在当代社会,我们应坚持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以社群和责任为中心的立场,在赞同自由、人权的同时,毫不含糊地申明不赞成个人优先的立场。

(摘编自陈来《充分认识中华独特价值观——从中西比较看》,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小寒与物候

    虽然在冰天雪地里,但先民们发现,小寒时期阳能其实在增加。小寒时期会依次出现以下物候:首先是雁北乡,雁将避热而回,尽向北飞之,至立春后皆归矣,禽鸟得气之先故也;接着第二候是鹊始巢,每向太岁,冬至天元之始至,后二阳已得来年之节气,鹊遂可为巢,始所向也;三候雉始雊,雊,雌雄之同鸣也,感于阳而后有声。

    先民对大雁这种候鸟观察得十分仔细,大雁的行为也是古人判断节气的重要依据。大雁虽然还在南方过冬,但它们已经感知到阴阳的顺逆变化,阳气即将回升,雁群开始自南方往北飞回故乡。每当秋冬季节,它们就从西伯利亚一带,成群结队、浩浩荡荡地飞到中国南方过冬。冬去春来,它们又飞回到西伯利亚产蛋繁殖。在中国文化中,雁是禽中之 冠,自古被视为“五常俱全”的灵物,即具有仁义礼智信五常。雁有仁心,一队雁阵当 中,总有老弱病残之辈,其他壮年大雁不会弃之不顾。雁有情义,雌雁雄雁相配,从一而 终,一只死去,另一只也会自杀或者郁郁而亡。雁在迁徙时总是几十只、数百只,甚至上 千只汇集在一起,互相紧接着列队而飞,古人称之为“雁阵”。“雁阵”由有经验的“头 雁”带领,加速飞行时,队伍排成“人”字形,一旦减速,队伍又由“人”字形换成 “一”字长蛇形,这是为了进行长途迁徙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在古人看来即为礼。雁有智 慧,雁为最难猎获之物,落地歇息之际,群雁中会由孤雁放哨警戒。人们说,犬为地厌、 雁为天厌、鳢为水厌,即指它们机智警觉。雁有信,它是南北迁徙的候鸟。因时节变换而 迁动,从不爽期,至秋而南翔,故称秋天为雁天。

    中国文化中很早就把雁当作文明的象征,古时有以大雁为礼物的惯例。周代开创的婚 姻礼仪,是礼仪的根本,而婚姻的六礼中,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阶 段,只有第五个阶段不必用雁,其他几礼都要用雁,即说明在中国人的观察里,“雁”这 种候鸟兼具社会对人们婚姻问题上需求的引义。

    到了第二候,虽然这时进入了一年中最冷的时节,喜鹊却会冒着严寒开始筑巢,准备 孕育后代。喜鹊是适应能力比较强的鸟类,人类活动越多的地方,喜鹊种群的数量往往也 越多,而在人迹罕至的密林中则难见它们的身影,可以说它们是很有人缘的鸟类。喜鹊常 成对或结成大群活动,白天在旷野农田觅食,夜间在高大乔木的顶端栖息。中国人在鹊之 前加上喜字,明证喜鹊在中国人的眼中象征吉祥。民间传说鹊能报喜,故称喜鹊。画鹊兆 喜几乎成了我们文化中的一个大为流行的风俗,齐白石、徐悲鸿等人都画过喜鹊。两只鹊 儿面对面叫“喜相逢”;双鹊中加一枚古钱叫“喜在眼前”;一只獾和一只鹊在树下树上 对望叫“欢天喜地”。流传最广的,则是鹊登梅枝报喜图,又叫“喜上眉梢”。中国人对 喜鹊的观察也非常早,《诗经》中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这是成语鹊巢鸠占的源头。

    第三候中的“雉”是野鸡,在山中的野鸡也察觉到了阳气的滋长,开始鸣叫寻找同 伴。我们今天已经很少能看到野鸡,但在古代,“雉”也参与了中国文化的经验和表达。 “雉”善走,不能久飞,羽毛可做装饰品。《诗经》中说,“雄雉于飞,泄泄其羽”。它 由矢和隹两字组成,矢为矢量,长度单位,表示本地方;隹为鸟,雉的本义是留鸟,特指野鸡。古人也因此把雉当作长度单位,长三丈高一丈的城墙为一雉。《左传》中说:“都城过百雉。”城墙则称为雉堞,谢朓有诗:“出没眺楼雉,远近送春目。”

(节选自余世存《时间之书:余世存说二十四节气》,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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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流派艺术怎么“传”与“承”

刘连群

    ①流派传承,传是传递,承是承续。不传即不能流动,不承则无以成派。

    ②在某种程度上,一部京剧史也是众多艺术流派孕育、形成、涌兴、流布的历史,而传承贯穿着各个流派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程。即使是草创流派,也是要从前人那里传承的,这属于艺术延伸链条的前后衔接环节。流派的传承一旦中断,就只能是失去舞台生命的艺术遗产了。

    ③由于流派在京剧艺术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有关流派传承的研究、探讨乃至争议从未停息。实践证明,流派传承有着自身的规律与特性。

    ④流派作为艺术家的主观创造,必须得到客观的认可,包括观众的普遍欢迎和后学的争相追随,传承才能得以实现。否则,不论你多么新颖、独特,也无传承可言,这也证明了凡被传承的流派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生存价值。

    ⑤随着科技手段的发达,各门学科的教学方式均已大为改观,而京剧却仍然主要通过传统的口传心授来进行教学,新技术、新工具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这是由京剧表演艺术的特点所决定的,演唱的咬字、发声、行腔和气口,身段和武打的造型、力度、节奏,内中构成韵味、韵律的精微变化,是任何曲谱和身段图都标不出来的,只能通过老师的循循善诱、指点迷津并辅以反复示范,学生才能稍有领悟。而流派传艺属于教学的高级阶段,又深藏独家奥妙,就更非如此不可了。于是在当代新型的师生关系之外,同时也保留着一定的传统的感情因素,传者是否心甘情愿地倾囊相授,其效果大不相同。

    ⑥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入门“归路”如书法的描红、临帖,逐步掌握本派技法,目标先是要“像”,然后从形似达到形神兼备,就是深造有成了。关于学流派要“像”的问题,前些年多有论者引用齐白石老先生的名言:“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前一句肯定了“学"的必要性,无可争议;后一句则容易引起误解,在“学”的过程中,“似”是阶段性成果,怎么就会“死”了呢?“像”比“似”更进了一步,岂不必“死”无疑吗?后果如此严重,如不加分析地用之承学,极易造成迷惑和动摇。我想,老先生的原意是反对以“似”为满足,不思创新、进取。这固然不错,但断章取义则会忽视“学”的阶段性,而且借用到京剧流派上来,又需另加斟酌,这便涉及流派传承的多样性了。

    ⑦京剧表演不同于书画,“工具”就是演员的身体。由于生理条件的差异,善学者往往根据自身条件与流派的距离远近,在传承时有贴近或掌握技法后另谋一帜之分,如余派,孟小冬近乎前者,杨宝森属于后者,同样学余的谭富英、奚啸伯则又另有变化,他们在“学”与“似”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创造,同样具有各自的艺术价值。近年有一种观点称:“学余叔岩最好的是杨宝森,学谭鑫培最好的是麒麟童。”片面地以是否独树一派定高低,以剥离为目的,恐怕原汁原味的余派、谭派、梅派以及程派等传统流派就都要断档了。况且,当前讲流派传承,带有强烈的抢救性质,有些重要流派后继乏人,就更不可忽视承学的阶段性和多样性了。

(选自2012年第10期《社会科学论坛》,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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