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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大连市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扬州旧梦寄语堂(节选)

郁达夫

    ①我去扬州,这时候还是第一次;梦想着扬州的两字,在声调上,在历史的意义上,真是如何地艳丽,如何地够使人魂销而魄荡!

    ②竹西歌吹,应是玉树后庭花的遗音;萤苑迷楼,当更是临春结绮等沉檀香阁的进一步的建筑。此外的锦帆十里,殿脚三千,后土祠琼花万朵,玉钩斜青冢双行,计算起来,扬州的古迹、名区,以及山水佳丽的地方,总要有三年零六个月才逛得遍。唐宋文人的倾倒于扬州,想来一定是有一种特别见解的;小杜的“青山隐隐水迢迢”,与“十年一觉扬州梦”,还不过是略带感伤的诗句而已,至如“君王忍把平陈业,只换雷塘数亩田”,“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那简直是说扬州可以使你的国亡,可以使你的身死,而也决无后悔的样子了,这还了得!

    ③在我梦想中的扬州,实在太有诗意,太富于六朝的金粉气了,所以那一次从无锡上车之后,就是到了我所最爱的北固山下,亦没有心思停留半刻,便匆匆的渡过了江去。长江北岸,是有一条公共汽车路筑在那里的;一落渡船,就可以向北直驶,直达到扬州南门的福运门边。再过一条城河,便进扬州城了。

    ④但我在到扬州的一路上,所见的风景,都平坦萧杀,没有一点令人可以留恋的地方。我去的一路呢,却只见了些道路树的洋槐,和秋收已过的沙田万顷,别的风趣,简直没有。连绿杨城郭是扬州的本地风光,就是自隋朝以来的堤柳,也看见得很少。到了福运门外,一见了那一座新修的城楼,以及写在那洋灰壁上的三个福运门的红字,更觉得兴趣索然了;在这一种城门之内的亭台园囿,或楚馆秦楼,哪里会有诗意呢?

    ⑤进了城去,果然只见到些狭窄的街道,和低矮的市廛,在一家新开的绿杨大旅社里住定之后,我的扬州好梦,已经醒了一半了。入睡之前,我原也去逛了一下街市,但是灯烛辉煌,歌喉宛转的太平景象,竟一点儿也没有。

    ⑥第二天一早起来,先坐了黄包车去游平山堂。平山堂一带的建筑,点缀,园囿,都还留着有一个旧日的轮廓;像平远楼的三层高阁,依然还在,可是门窗却没有了;西园的池水以及第五泉的泉路,都还看得出来,但水却干涸了,从前的树木,花草,假山,叠石,并其他的精舍亭园,现在只剩下许多痕迹,有的简直连遗址都无寻处。我在平山堂上,瞻仰了一番欧阳公的石刻像后,只能屁也不放一个,悄悄的又回到了城里。午后想坐船了,去逛的是瘦西湖小金山五亭桥的一角。

    ⑦在这一角清淡的小天地里,我却看到了扬州的好处。因为地近城区,所以荒废也并不十分厉害。瘦西湖的好处,全在水树的交映,与游程的曲折;秋柳影下,有红蓼青萍,散浮在水面,扁舟擦过,还听得见水草的鸣声,似在暗泣。而几个弯儿一绕,水面阔了,猛然间闯入眼来的,就是那一座有五个整齐金碧的亭子排立着的白石平桥,比金鳌玉东,虽则短些,可是东方建筑的古典趣味,却完全荟萃在这一座桥,这五个亭上。

    ⑧写到这里,本来是可以搁笔了,但我还想加上一个总结,以醒醒你的骑鹤上扬州的迷梦。自大业初开邗沟入江渠以来,这扬州一郡,就成了中国南北交通的要道;自唐历宋,直到清朝,商业集中于此,冠盖也云屯在这里。既有了有产及有势的阶级,则依附这阶级而生存的奴隶阶级,自然也不得不产生。贫民的儿女,就被他们迫作婢妾,于是乎就有了杜牧之的青楼薄幸之名。所谓“春风十里扬州路”者,盖指此。有了有钱的老爷,和美貌的名娼,则饮食起居,衣饰犬马,名歌艳曲,才士雅人,自然不得不随之而俱兴,所以要腰缠十万贯,才能逛扬州者,以此。但是铁路开后,扬州就一落千丈,萧条到了极点。从前的运使、河督之类,现在也已经驻上了别处;殷实商户,巨富乡绅,自然也分迁到了上海或天津等洋大人的保护之区,故而目下的扬州只剩了一个历史上的剥制的虚壳,内容便什么也没有了。

    ⑨枕上的卢生,若长不醒,岂非快事。

(选自《郁达夫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写自己去往扬州路上的所见、所感,与之前的预想形成强烈反差,流露出一种失望的情绪。 B、文章的第②段对扬州的古迹、名区以及山水佳丽之处作了详细的描绘,展现出扬州的美好。 C、文章的第⑧段回顾了扬州曾经的繁华并解释了如今衰败的原因,与文题中的“旧”字呼应。 D、本文多处使用短句,整散结合,具有工整、雅致之美,抒情味浓厚,音韵和谐。
(2)、纵观全文,作者表达了怎样的思想感情?
(3)、第②段画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神 鞭

(节略部分内容提示) 天津城西挑担卖炸豆腐的“傻二”用头上那根粗黑油亮的大辫子把惹是生非的大地痞独眼“玻璃花”抽了个鼻青脸肿。“玻璃花”栽了面子,发誓一定要报仇,结果他将天津很多名声响亮的奇能异士甚至东瀛武士找来帮忙,可这些人一一栽在“傻二”那辫子上,从此人们称他的大辫子为“神鞭”。几年之后,大清朝亡了,要剪辫子。这时的“玻璃花”混进了“巡防营”洋枪队,不但剪了傻二徒弟的辫子,还上门来要和傻二算旧账。傻二一声不吭,闭门不出,不久就失踪了……

①一年,才刚开春,草木还没发芽子,远远已经能够看见点绿色了。南门外直通海光寺的大道两边开洼地,今儿天蓝水亮,风轻日暖,透明的空气里飘着朵朵柳絮。这时候,要是在大道上放慢腿脚蹓跶蹓跶,四下望望,那才舒服得很呢!

② “玻璃花”来到道边一家小铁铺,给营盘取一挂锁栅栏门的大链子。他来得早些,铁匠请他稍候一候。他骂一句街,便在大道上闲逛逛,逛累了,在道旁找到一个石头辗子,翘腿坐在上边。他见道上行人不少,忽然想到要显一显自己才弄到手的小洋货,便打怀里摸出一根衣兜烟卷,叼在嘴上,还模仿洋人,下巴一用劲,烟头神气地向上撅起来。跟着他又摸出一盒纯粹洋人用的“海盗牌”黄头洋火,抽出长长一根,等路人走近,故意手一甩,“嚓”地在裤腿上划着,得意洋洋点着烟,嘴唇巴巴地一口口往里嘬。就这当儿,忽然“啪”一下,烟头被打灭。他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啪!”又一下,叼在嘴上的烟卷竟给打断;紧接着,“啪”帽子被打飞了。三声过后,他才明白有人朝他开枪。他原地转一圈,看看,路人全吓跑了,正在惊讶不已的时候,他看到前面开洼地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阔脸直鼻,身穿宽宽绰绰的蓝布大褂,纯黑的土布裤子,紧紧打着同样颜色和布料的裹腿,头上缠着很大一块蛋青色绸料头布。他见这人好面熟,再瞧,唷,这不是傻二吗!怎么这样精神?脸上的糟疙瘩都没了,一双小眼直冒光。可是“玻璃花”立即也拿出十足的神气唬对方:“傻巴,你是不是想尝尝‘卫生丸’嘛味的?”他一撩前襟,手拍着别在腰间的小洋枪啪啪响,叫道:“说吧,怎么玩法?”他拿傻二最怕的东西吓唬傻二。

③谁知这傻二淡淡一笑,把双襟的褂子中间一排扣儿,从上到下挨个解开,两边一分,左右腰间,居然各插着一把六眼左轮小洋枪,他双手拍着左右两边的枪,对瞪圆眼睛的“玻璃花”说:“当下,我也玩这个了,你既然要玩这东西,我陪着,我先说个玩法──咱们一人三枪,你一枪,我一枪,你先打,我后打。你那两下子我知道,我这两下子你还不知道。我要是不告诉你,那就算我欺负你了!你看──”傻二指着前边,十丈远的一根树杈上,拿线绳吊着一个铜钱,在阳光下锃亮,像一颗耀眼的金星星。

④“你瞧好了!”

⑤傻二说着一扭身,双枪就“唰”地拿在手里,飞轮似的转了两圈,一前一后,“啪啪!”两响,头一枪打断那吊铜钱的线绳,不等铜钱落地,第二枪打中铜钱,直把铜钱顶着飞到远处的水坑里,腾地溅出水花来。

“玻璃花”看得那只死眼都活了。他没见过这种本事,禁不住叫起来:“好枪法,神枪!神枪!”再一瞧,傻二站在那里,双枪已经插在腰间。这一手,就像他当年甩出神鞭抽人一样纯熟快捷,神鬼莫测。“玻璃花”指着傻二说:“你那神鞭不玩了?”

⑦傻二没答话,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微笑,抬手把头布一圈圈慢慢绕开取下,露出来的竟是一个大光葫芦瓢,在太阳下,像刚下的鸭蛋又青又亮。“玻璃花”惊得嗓音变了调儿:“你,你把祖宗留给你的‘神鞭’剪了?”

⑧傻二开口说: “你算说错了!祖宗的东西再好,该割的时候就得割。我把‘鞭’剪了,‘神’却留着。这便是,不论怎么办也难不死我们;不论嘛新玩意儿,都能玩到家,决不输给别人。怎么样,咱俩玩一玩?”

⑨“玻璃花”这才算认了头:“三爷我服您了。咱们的过节儿,打今儿就算了结啦!”

⑩傻二一笑,把头布缠上,转身走了。“玻璃花”看着他的身影在大开洼里渐渐消失,不由得摸着自己的后脑壳,倒吸一口凉气,恍惚以为碰到神仙。他回到营盘后,没敢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怕别人取笑他。不久,听说北伐军中有一个神枪手,双手打枪,指哪打哪,竟说一口天津话,地地道道是个天津人,但谁也说不出这人姓名,“玻璃花”却心里有数,暗暗吐舌……

(节选自冯骥才《神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袁隆平  情系水稻五十载

    从50年前安江农校的青年教师,到如今蜚声中外的著名科学家,袁隆平耕耘杂交水稻这块科学稻田已整整50个春秋。世界因此增产稻谷5亿多吨,不仅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还解决了其他国家的吃饭问题,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世界和平做出了巨大贡献。

    1953年,23岁的袁隆平在毕业分配志愿书上只写了两句话:“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果然,他到了“最艰苦的地方”——地处偏僻的湘西雪峰山下的安江农校。

    在农校教书的日子里,他利用课余时间走出课堂,走向田埂。烈日当空,农民在榕树下歇息,袁隆平依然头顶烈日,在田里劳作。1958年,袁隆平用月光花嫁接红薯,结果,最大一兜“红薯王”有27斤重。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袁隆平在试验田里偶然发现了一株“鹤立鸡群”的水稻:株型优异,穗大粒多。兴奋的袁隆平将其所有谷粒留做试验的种子。第二年的结果却让人很失望。袁隆平灵感的火花来了:难道这是一株天然杂交稻?而当时权威看法是水稻是自花授粉植物,不具有杂交优势。从这时开始,袁隆平下定决心不为权威所限,通过科学的研究揭示出水稻杂交的奥秘和规律。

    1962年,他在《参考消息》上看到一则消息:英美的两个遗传学家克里克和沃克研究出了遗传物质的分子结构模型。“人家英美都分子水平了,我们还在这里学苏联,打转转。”

    这年暑假,他去中国农科院,找大学时候的老师、遗传学专家杨国荣。杨老师悄悄告诉他一些国外研究的情况。美国、墨西哥等国家的杂交高粱、杂交玉米已经开始生产,只有水稻的杂交技术还没有突破。他决定放下“月光花红薯”,专攻水稻杂交。

    为了找到理想中的稻株,他吃了早饭就下田,带着水壶与馒头,一直到下午4时左右才回来。六七月份的天气,他每天都手拿放大镜,一垄垄、一行行、一穗穗,大海捞针般在几千几万的稻穗中寻找,汗水在背上结成盐霜,皮肤被晒得黑里透亮,连常年扎在水田里的农民都自叹不如。正是凭着这种坚忍不拔、勇敢顽强的意志,在勘察了14万余株稻穗后,经过两年的探索、试验和研究,1966年2月,他终于写成“惊世”论文《水稻的雄性不孕性》。从此,“杂交水稻”这4个字伴随了袁隆平的一生,成为他毕生不懈追求的事业。

    寒来暑往,袁隆平凭借自己的智慧和执着将困难一一化解。历经8年磨难,1974年袁隆平配制种子成功。

    1975年冬,国务院做出了迅速扩大试种和大量推广杂交水稻的决定。1976年定点示范208万亩,在全国范围开始应用于生产,这标志着我国水稻育种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从此,杂交水稻开始真正大面积影响着中国乃至世界的农业和粮食生产。

    杂交水稻的成功,使袁隆平名声大振。1979年,湖南省委的领导找他谈话说,准备提拔他担任省农业科学院的主要领导。袁隆平诚恳地说:“我这个人不适合当官。别的不说,在搞科研这一点上,倘若真当上领导,哪里还有时间搞科研?”院里本来要给袁隆平换一间大一点的办公室,但袁隆平坚决不同意,说:“何必浪费呢。”作为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袁隆平每年手里的经费成千上万,但他对科研工作的经费也非常“吝啬”。2000年12月,袁隆平以技术入股的“隆平高科”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袁隆平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亿万富翁,但他还是以原来的样子出现在大家面前,仍旧是那个朴素的如农民一样的老头。

50年来,在促进水稻增产这座科研高峰上,袁隆平及其团队一直走在世界最前沿,多次创造水稻大面积平均亩产的世界纪录。2014年10月10日,农业部宣布,由袁隆平院士领衔的第4期中国超级稻亩产达1026.7公斤,创造新纪录。

    84岁的袁隆平表示,希望能在90岁前完成每公顷16吨的第5期超级稻攻关目标,最终实现“禾下乘凉、覆盖全球”的心愿。(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家再大,也只能睡一张床;资产再多,你每天也只能吃三餐饭,所以,我对钱这个东西看得很淡,够用就行。(袁隆平)②他是世界级农业科学家,联合国首席农业顾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他,一生获得过无数荣誉,然而至今,他仍然保持着一个农民的本色,他每天至少去一次农田,几十年来,除了多一些皱纹,整个人没变过。(《一个价值一亿元的名字》)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幸存者

    熬到第三个饥饿的夜晚,诺尼把眼睛盯在那条狗身上。在这座漂流的冰岛上,除了高耸的冰山之外,没有任何的血肉——就剩他们两个了。

    在那次撞击中,诺尼失去了他的雪橇、食物、皮衣,甚至他的尖刀。他只救起了心爱的猎犬——尼奴克。如今,一人一狗被困在冰岛上,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对方。

    诺尼以往对尼奴克的宠爱绝对是真实的,真实得如同此刻的饥饿、夜晚的寒冷以及那只受伤的脚上咬啮着的痛苦。然而家乡的人在荒年不也屠杀他们的狗来果腹吗?不是吗?他们甚至想都不想一下就做了。

    他告诉自己,当饥饿到了尽头一定要觅食,“我们二者之中注定要有一个被对方残杀,”诺尼想,“所以……”

    他无法徒手捕杀那只狗。尼奴克的凶悍有力远胜于他。此刻,他急需一件武器。

    他脱下手套,把腿上的绷带拆下来。几个星期前,他伤了自己的腿,用一些绳索和三片铁板绑成了绷带。

    他跪在地上,把一片铁板插入冰地的细缝里,并且使劲地用另一片铁板在上面磨擦。

    尼奴克聚精会神地看着他。诺尼仿佛能感觉到那炯炯的眼神正放出愈发炽烈的光芒。

    他继续工作,并且企图使自己忘记它的目的。那片铁板现在已经有一面的刃了,并且越磨越锋利。太阳升起时他刚好完成了工作。

    诺尼将那新磨的尖刀从冰地里拔出来,用拇指抚拭着刀刃。太阳光从刀面反射过来,几乎使他一时眼花目眩。诺尼把自己完全变得残酷起来,“到这儿来,尼奴克!”他轻轻地叫着。

    狗疑惑地看着他。“过来,快!”他唤着。

    尼奴克走近了一点。诺尼在它的眼神中看到恐惧。从它沉滞的喘息和蹒跚、笨重的脚步可以得知它的饥饿和痛楚。他的内心开始哭泣了。他痛恨自己,但又不得不狠下心来。

    尼奴克越来越近了,保持着它的警戒。诺尼感到喉间一股浓重的呼吸,他看出它那两只眼睛好似两股痛苦哀怨的井泉。

    现在,就是现在!快攻击它!

    诺尼跪倒在地上的身体因一阵激烈的哽咽而颤抖着。他突然唾骂起那把尖刀,疯狂地把它往远处掷去。他空着双手,颠踬地向狗爬去,终于倒在雪地里。

    狗发出凶狞的咆哮,环绕着他的身体走动。诺尼现在充满了恐惧。

    掷出那把刀子之后,他已没有任何防备。诺尼现在虚弱得毫无力气反抗。他的性命就好像悬在尼奴克面前的一块肉,而它的眼中充满了饥饿。

    狗绕着他徘徊,并且开始从后面匍匐前进,诺尼现在听到那饥饿的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吞咽唾液的声音。

    他闭上眼睛,祈求着这次的攻击不要太痛苦,他感觉到它的爪子踏上他的腿,尼奴克渐热的喘息逼近他的脖子,一股强烈的气流聚集在他的喉头。然后,他感觉到一条热热的舌头在轻轻地舔着他。

    诺尼睁开眼睛,怀疑地注视着尼奴克。他伸出一只手臂把它和自己紧紧地抱在一起,悲伤地开始呜咽……

    一小时之后,一架飞机从南方起飞,上面一位年轻的驾驶员沿着海岸巡逻,他往下注视着那片漂流的浮冰,在冰山的正上方盘旋,此时,他看到一道刺眼的闪光。

    那是阳光在某件物体上反射的光芒。他的好奇心渐渐升起,他降低了高度,沿着冰山盘旋。此时,他发现冰山的阴影之中一堆黑色的影子,从形状上来看似乎是人类,仿佛那影子有时还分成两个。他把飞机降落在水边,开始巡查,发现了那两个影子,一个人和一只狗。那个男人已经昏迷不醒,但确信还活着,那只狗呜呜地在一旁哀鸣,已经虚弱得不能移动了。

    至于那道引起驾驶员注意的光芒,就是那把磨得雪亮的尖刀。它挺直地插在不远的雪地上,在风中微微地颤动着……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伟大的小孩子西帕

李娟

    ①“还在吉尔阿特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卡西准备用洗衣粉来洗头发,我大惊,大喊道:“啊不可以!”连忙拿出自己的洗发水给她用。结果这家伙一下子就给我全部用完了。卡西用完洗发水开始清头发时,直接把顶着泡沫的脑袋插进浅浅的小半盆清水中晃荡两下就捞出来,然后用毛巾用力擦干。

    ②卡西帕洗衣服的情景也很恐怖,她把肮脏得快要板结的裤子和内衣被罩泡在一起洗。打上羊油肥皂揉啊揉啊的,揉出来的黑水又黏又稠,泥浆似的。洗完了也不清洗,直接从泥浆水中捞出来拧一拧就晾起来了。不过有一次我总算看到她清洗了一遍。但清洗过的水也同样的黑乎乎,黏答答的。

    ③卡西十五岁,还是个孩子啊,这样马马虎虎、百事不晓地打发着自己的生活,扎克拜妈妈为什么不教她呢?我看妈妈洗衣服的情形就地道多了。就像卡西做的饭,无论再难吃扎克拜妈妈也从不加以指责。似乎不忍打击她的积极性,要等她自己先将“做饭”一事纳入生活中理所当然的轨道,然后再等待她自个儿慢慢去发现技术上的问题。反正妈妈最善于等待了。

    ④因为卡西不可能一辈子做饭都那德性的,毕竟她也在不断地接触做饭这种事情的“真实内容”——她会在亲戚家做客,到了繁华地方她也会上小馆子……总之,总有一天她会发现好吃的饭与不好吃的饭之间的区别,她会疑惑。像她这么骄傲自信的人,总会想法子改进的。她正在不停地长大。

    ⑤生命自己会寻找出路。哪怕是明知是弯路也得放手让她自己去走一走啊。因为只有在无际的弯路中,才会有更多的机会不近地靠近世界的种种真实之处。才会有强大生活的强大根基。而那些一开始就直接获取别人的经验而稳妥前行的人,那些起点高,成就早的人,其实,他们所背负的生命中“茫然”的那一部分,也是巨大沉重的

    ⑥妈妈有一天串了门子回家,带回来一小瓶娃哈哈,斯马胡力兄妹俩喜滋滋地喝着,你一口我一口。有时斯马胡力多喝了一口,卡西会大闹。我说:“那是小小的小孩子才喝的东西嘛!”斯马胡力有些不好意思了,卡西却边喝边可爱地说:“我就是小孩子嘛!”我一想也是啊,卡西才十五岁嘛。那瓶娃哈哈喝完很久了,卡西还在津津有味地啜着空瓶子。第二天从角落里拾起来又啜了一会。似乎里面还有香甜的空气。

    ⑦小孩子卡西啊……

    ⑧六月一号那天,我对卡西说,今天是儿童节。卡西听了立刻从花毡上跳起来:“啊,我的节日!我的节日!”然后哀叹不已,离开学校的孩子永远也没有儿童节了。

    ⑨卡西一方面四平八稳地过着她牧羊女生活,另一方面,也有自己美妙而奢侈的梦想。她常常说自己以后还是会继续上学的。她打算今年九月份去阿勒泰上卫校,学护理专业,以后想当护士。她似乎为此非常地期待。她说,当了护士以后,家里人就都不会生病了,邻居也不会生病了,大家哪里不舒服就赶紧去找她。说完喜滋滋地抹了一把鼻涕,随手蹭到裤腿上。这情形不由得令人非常忧虑。

    ⑩又因为九月份的这个打算,她急于学汉语,总是坚持用汉语和我对话,整天搞得人云里雾里。妈妈总是为这个无情地嘲笑着卡西,她惟肖惟妙地模仿卡西说话:“李娟!你!大的石头!我的哥哥!多得很!那边那边!”意思就是:她的哥哥海拉提家驻扎的地方有许多漂亮的大石头,约我一同去看。本来并不是很好笑的,毕竟人家说得那么的辛苦。可是被妈妈一学,就再也没有那么可乐的事了。卡西为此非常气愤。但每每气愤完之后,再回想一会儿,也会扑哧一笑。

    ⑪卡西真的很想当学生啊,为此她最喜欢背我的书包,到哪儿都背着不放,放羊时也背,揉面时也背,到邻居家做客时也背。

    ⑫总之,卡西帕这个远远还没长大的,还带着野蛮精神和混沌面目的小姑娘啊,一想到不久后也许会俨然成为阿娜儿罕的模样,整洁又矜持,说话含蓄而有分寸……便深为可惜。

    ⑬对了,后来在杰勒苏的集市上,我出于特殊目的请卡西和斯马胡力吃了一次饭馆里的拌面。果然我达到了目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卡西都一直很郁闷,开始对自己有所怀疑了:为什么她们拉的面细,而自己拉的面粗?……我窃喜。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的面最规范最合理,觉得全世界所有的面都应该拉得和她一样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我家搬到北京陶然亭南,附近马路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卖些油盐酱醋,同时兼管每天牛奶的发送。

    母亲那一阵子大病初愈,我给她订了一袋牛奶。由于每天到那里取奶,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其中一位很年轻,刚来不久。她面容清秀,长得纤弱,快言快语。熟了之后,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了。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想明年接着考。她又听说我爱看书,还写点儿东西在报刊上发表,就对我另眼相看。

    那时候,买麻酱要证,买香油要票,带鱼则只有过春节才有。打香油的时候,都得用一个老式的长把儿小吊勺作为量器,盛满之后,通过漏斗倒进瓶里,手稍微抖喽一下,就会使盛进瓶里的香油的分量大不相同。每次我去打香油,她都会满满打上来,动作麻利;每次我去买带鱼,她 会把早挑好的宽一些的带鱼,从台子底下拿给我,我感受到她的一番好意。

    除了书和杂志,我无以相报。好在她爱看书,我就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她曾经悄悄地对我说她不喜欢待在这么个小铺里卖一辈子香油、麻酱和带鱼,告诉我想复读,明年重新参加高考。

    刚恢复高考的那一年,她参加了高考,没考上。第二年又去高考,结果差的分比前一年还多。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

    我读大学期间,很少回家,和她见面少了,几乎断了音信。六年过后,正是文学复兴的时期,我家有很多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当当,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她正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我把杂志给了她,说:家里还有好多,你这样子不方便到我家去拿,待会儿我给你送来!她一摆手说:那哪儿行啊!那显得我的心多不诚呀!便跟着我回家抱回好多本杂志,我只好帮她提 着一大摞,护送她回到副食店,对她说:这么沉,你怎么拿回家?她说:一会儿打电话,让孩子他爸来帮我扛回家。这可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宝贝呀!说完,她咯咯又笑了起来。

    那天告别时,她挺着大肚子,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扬的枝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

    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陶然亭南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似乎比以前更漂亮了,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

    “我是专门等您的,我在会议名单上看到您的名字,就一直等着这一天呢!我和您有三十多年没有见了。今晚,我得请您吃饭!我已经定好了房间!您可一定等着我呀!”她热情地说。

    晚餐丰盛又美味,边吃边谈,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在家里,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告别时,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芝麻粒那么大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那一带,二十多年前就都被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选自《光明日报》2018 年 11 月 30 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试题。

滚烫的土地

阎秀丽

秋阳很毒,像针,扎在爹的脊背上。

娘抬头看了看天,说:“歇一会儿吧,这日头忒毒,晒得人脱层皮。”

爹没有言语,只是把镐头抢得更高了些,然后再使劲儿地落下。坚硬的山土在他的镐头下只是蹦出了一个亮晃晃的镐印,几块细碎的土坷垃蹦在他裸着的胸膛和脸上,和脸上的汗珠混合在一起,变成浑浊的小溪淌下来。娘便生了气,叨咕着说:“非得刨那点儿地,不知道能种几粒粮食!”

爹回了头,擦了把汗,眼睛一横,说:“你懂啥,这片小山包荒着也是荒着,我刨出来就能有用,要不种地,要不栽几棵树,咋了!”

娘说:“咱家的粮食也不是不够吃,你费那大劲儿刨这点儿地有啥用!乐意干你干!”

我在旁边看了看爹,娘能扔镐头耍脾气,我可不敢。爹那火爆脾气,不敢拿我娘撇气,要是有个不小心,那火准定得烧到我身上。

爹头也没抬,只是把手里的镐头更加用力地刨下去。

我心里是极不愿意爹到处“开荒”的行为,但是我不敢反抗。

爹的工作在县上,机关里一个科室的科长,是村里人人羡慕的“公家人”。

周六回家,爹换上一身旧衣裳,扛了镐头就往山里走,娘阻拦不住。村里人也说,不值当,吃公家饭的,还差那点儿地?正儿八经的庄稼人都没人弄。

为这,爹和娘吵了一架。

娘没有去地里,爹也没有喊我,一个人扛着镐头下了地。

娘并没有想象的清闲,反而在家里走来走去。把地扫了一遍又一遍,屋里的那几件简陋的家具,也被娘擦得泛了光,映着娘有些魂不守舍的神情,并且时不时地扒着后门,一遍又一遍地望着爹去干活的山沟沟。

我心想,再怎么望,也看不到那个小山包,何况是一个人。到了中午,爹还是没有回来,娘让我去地里看看,喊爹回来吃饭。我有些不情愿,又不敢违拗娘的意思,只能慢腾腾地向着那山沟走去。

太阳火辣辣地悬在正空,不知名的虫儿有气无力地嘶鸣着,连风都是热的。我心里暗暗气着,这么热的天,不好好在家待着,拐带得我也跟着遭罪,刨了那点儿山边子,还能富了?

气归气,还得去,这么热的天,爹要是中暑了,那可就糟了。

我到了山沟处,远远地就看见爹抡着镐头,高高地举起,重重地落下。镐头落下的时候。他的身体弯成了一把苍劲的弓,站起身抡镐头的时候,身体微微向后仰着,和手里的镐头成了一个别样的剪影,像一棵山崖上虬枝百结的老松。阳光从他的背上洒下来,在爹重复的动作里,纷纷地跳跃不停。

我心头一热,赶紧走到爹的跟前,喊了一声,把手里的一瓶水递给他。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咕哪咕嘟”一口气就把一瓶水喝了个干干净净,嘟囔出一句话:“这天,真要命,咦?你咋来了?”“娘让你回去吃饭。”

“不急,我先把这块儿刨完了再回。”

我靠在一棵树的树荫下,懒洋洋地看着两只蚂蚁爬来爬去。爹抹了一把嘴,又拿起了那把镐头。

“别刨了,就那点儿山边子地,种啥也长不出好庄稼来。”放羊的张老歪抱着一个鞭子,从山的另一边赶着羊群过来,蹲在离我爹不远的一块石头上说。

“你是白当了一辈子的庄稼人。地是通人性的,你懒了,地也懒了;你勤了,地就勤,它不亏待你,你得信得着这儿。”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说,“心里装着啥,地上就长啥。”

张老歪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话虽在理,不过你看,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家里的那几块地都撂荒了,你还开荒!你信不信,等将来你不在了,刨出来的地还得撂荒,图个啥!”

“人哪,是地养着呢,就是死了,也得埋在地里,还能给你悬到半空去?人不在了,地还在,人活在地里呢。他们还能在外漂泊一辈子?早晚得回来,这里是根儿!”

张老歪没有说话,看着天空上的几朵白云,嘴里嚼着一根草叶子,半晌说了句:“这人养地不假,还没听说地养人的。”

“话可不能这么说!”爹站直身子,手里拄着镐头说,“一百年这样,一千年也这样,哪块土地上都有人。咱们不在了,埋在这里,有魂在这儿呢,种上一棵树,树吸收着咱们的营养,越长越大,开花结果,谁说咱们就没了?那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活着,这不就是地养人吗?”

“儿子说要接我去城里享福,恐怕我老了那天也回不来喽。”张老歪的神色似乎有些黯然地说,狠狠地甩了一下鞭子,把羊惊得回头冲着他“咩咩”地叫了几声。

“那你就去呗。”

“要不我能去哪儿?”张老歪硬撅撅地撂下这句话,转身就去追跑散的羊去了,“你脚下瓷实,刨吧,我的脚底下可就空喽……”

风里隐隐传来张老歪的话,瞬间就被阳光炙烤得没了踪影。

爹没说话,低下头,看着脚下褐色的土地,又把镐头高高地抡起。

爹和镐头已经浑然一体 , 山野间回响着镐头撞击大地的闷响。爹的身影紧紧贴服着大地,浑然一体 , 像大地上移动的图腾。娘扛着镐头出现在弯弯曲曲的土路上,我久久地站着,看了一眼娘,又看了看爹的背影。

脚下的土地被太阳炙烤得滚烫,那股热气源源不断地传入我的四肢百骸,让我的心也变得通透起来。

我走过去,把镐头从爹的手里拿过来,也像爹一样,将镐头高高地抡起。

(选自《小小说月刊》2021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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