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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北京市石景山区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沙漠中的饭店》,完成小题。沙漠中的饭店
三毛
    ①做家庭主妇,第一便是下厨房。我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
    ②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的心痛,但是因为钱是荷西赚,我只有跟了饭票走,毫无选择的余地。婚后开厨不久,我们吃的全部是西菜。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加上欧洲女友寄来罐头酱油。我的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可惜食客只有一个不付钱的。(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③其实母亲寄来的东西,要开“中国饭店”实在是不够,好在荷西没有去过台湾,他看看我这个“大厨”神气活现,对我也生起信心来了。
    ④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 “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地、研究性地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
    ⑤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着:“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撒了鲨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⑥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间忘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地回答他:“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第二天醒来,发觉他偷了大半瓶去送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
    ⑦中国东西快吃完了,我的“中国饭店”也舍不得出菜了,西菜又开始上桌。荷西下班来,看见我居然在做牛排,很意外,又高兴,大叫:“要半生的。马铃薯也炸了吗?”连给他吃了三天牛排,他却好似没有胃口,切一块就不吃了。“是不是工作太累了?要不要去睡一下再起来吃?”“不是生病,是吃得不好。”我一听唬一下跳起来。“吃得不好?吃得不好?你知道牛排多少钱一斤?”“不是的,太太,想吃‘雨’,还是岳母寄来的菜好。”“好啦,中国饭店一星期开张两次,如何?你要多久下一次‘雨’?”
    ⑧有一天荷西回来对我说:“了不得,今天大老板叫我去。”“加你薪水?”我眼睛一亮。“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指甲掐到他肉里去。“不是?完了,你给开除了?天啊,我们——”“别抓我嘛,神经兮兮的,你听我讲,大老板说,我们公司谁都被请过到我家吃饭,就是他们夫妇不请,他在等你请他吃中国菜。”“大老板要我做菜?不干不干,不请他,请同事工友我都乐意,请上司吃饭未免太没有骨气,我这个人啊,还谈些气节……”我正要大大宣扬中国人的所谓骨气,又讲不明白,再一接触到荷西的面部表情,这个骨气只好哽在喉咙里啦!
    ⑨第二日他问我:“喂,我们有没有笋?”“家里筷子那么多,不都是笋吗?”他白了我一眼。“大老板说要吃笋片炒冬菇。”乖乖,真是见过世面的老板,不要小看外国人。“好,明天晚上请他们夫妇来吃饭,没问题,笋会长出来的。”荷西含情脉脉地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地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
    ⑩第二天晚上,我先做好三道菜,用文火热着,布置了有蜡炬的桌子,桌子铺了白色的桌布,又加了一块红的铺成斜角,十分美丽。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不但菜是色香味俱全,我这个太太也打扮得十分干净,居然还穿了长裙子。饭后老板夫妇上车时特别对我说:“如果公共关系室将来有缺,希望你也来参加工作,做公司的一份子。”我眼睛一亮。这全是“笋片炒冬菇”的功劳。
    ⑪送走老板,夜已深了,我赶忙脱下长裙,换上牛仔裤,头发用橡皮筋一绑,大力洗碗洗盆,重做灰姑娘状使我身心自由。荷西十分满意,在我背后问:“喂,这个‘笋片炒冬菇’真好吃,你哪里弄来的笋?”我一面洗碗,一面问他:“什么笋?”“今天晚上做的笋片啊!”我哈哈大笑:“哦,你是说小黄瓜炒冬菇吗?”“什么,你,你,你骗了我不算,还敢骗老板?”“我没有骗他,这是他一生吃到最好的一次‘嫩笋片炒冬菇’,是他自己说的。”
    ⑫荷西将我一把抱起来,肥皂水洒了他一头一胡子,口里大叫:“万岁,万岁,你是那只猴子,那只七十二变的,叫什么,什么……”我拍了一下他的头,“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次不要忘了。”
(1)、本文选入试卷时删去了开头部分,请说说你是否认可这样的删改,以及你为什么有这样的看法。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言和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当初决定下嫁给荷西时,我明白地告诉他,我们不但国籍不同,个性也不相同,将来婚后可能会吵架甚至打架。他回答我:“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于是我们认识七年之后终于结婚了。

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在,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做荷西的太太,语言将就他。可怜的外国人,“人”和“入”这两个字教了他那么多遍,他还是分不清,我只有讲他的话。

闲话不说……

(2)、文中“中国饭店”的独特魅力不仅仅在中国烹饪本身。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3)、请针对这篇文章的特色提出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并简述你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知止》
                                                                                               [台湾]张继高
       ①年幼时,父亲不止一次以“知止”二字教育我们。当时觉得这两个字既玄又深,不能明白其中的深意。有一年中秋,乡亲送来了两篓上好的白石榴,香甜多汁,我不禁吃个不停。夜晚腹泻,父亲趁机训诲说:这也是不懂得吃东西也应该“知止”的缘故啊。
       ②到了中年,每读名人传记,或观察时人的成败升沉,发现其中灾祸发生的起因在于不懂得“知止”之道的,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一个人理应知道他从社会上取得的最大限度是多少,超过这个限度,命运便会报复他。问题是这个“限度”并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也没有客观的标准。能够估量得恰到好处的人,全凭他的自知与自省的功夫,外加一二肯直言规劝的朋友的适时谏阻。 
       ③困难的是,已揽大权、已赚大钱的人对“知止”特别地听不进去。像王安石,其能力、政见可以说是卓绝一代,在宋神宗的宠信之下,他独揽军政、经济大权于一身。然而他做事太急、太贪,总想一下子就“全面”改革,结果根本无法建立真正的功业。其不懂“知止”之道可谓极矣。
       ④由王安石想到乔治·华盛顿,就觉得华盛顿高明。华盛顿虽然指挥过美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独立战争,但战争结束后他不以功臣自居,决心回到老家种田。他说:“我毕生最大的兴趣在农作。”其“知止”功夫可以说是到家了。
       ⑤我对培根的散文百读不厌。他有一句讽刺不懂得“知止”的人的话:“升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们费了很大的劲,一级级往上爬。结果地位愈高,愈是痛苦,而且有时还是很卑鄙的。人们用不尊严的手段爬到尊严的地位,结果是怎样呢?他们的地位是岌岌不保的。说垮便会垮下来,不然也会慢慢减色,渐渐地被淘汰……
       ⑥我有些近十年来在商界曾经呼风唤雨过的朋友,如今不少已潜逃海外,身败名裂,或者正在苟延挣扎之中。其中一二位在他们春风得意,夜夜逐酒征歌,结纳权贵,炒地皮、卖军火的时候,我就曾婉劝他们适可而止、相机打住。可惜他们听不进去。
        ⑦一个人要有自知之明,要懂得从社会上取得多少才是适当的。“钱”“权”都是如此。要想生活得心安理得,培养一点“知止”精神是很必要的。在一个高度进步而民主的社会中,人的观念有法律、道德和知识来随时制衡,自然会产生一些“知止”的想法。而在眼下这个嘈杂浮躁的社会里要懂得“知止”之道,就只有靠自我修养了。
                                                                                                                    (选自浙江文艺出版社《张继高散文》,有删改)

阅读陈永林的《爱之链》,然后答题。

    小树是个让所有教他的老师都头痛的学生,他的调皮捣蛋在全校出了名。他不是把只癞蛤蟆放在女生的书包里,就是在前排同学的凳子上放块尖石头。老师也向小树的父母告过状。老师一告状,小树就得挨父亲一顿打。可小树死猪不怕开水烫。小树说:“牙一咬,就熬过去了。”

    但小树念五年级时,新调来一位林老师,林老师是女的,且是班主任。

    小树想给林老师一个下马威。

    林老师上第一节课时,一推门,小林放在门上面的扫帚就掉在林老师的头上了。奇怪的是林老师并没有生气。林老师笑着说:“我知道这扫帚是谁放的。”同学们的目光都落在小树身上。林老师顿了顿,说:“这位同学极聪明,如若他把玩恶作剧的聪明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一定会很好的。”

    林老师接着就上课,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

    只是放学铃响后,林老师说:“小树,你去我办公室一趟。”

    小树进了林老师的办公室,林老师从小树的头发上捡起一片纸屑,扔了,又抚了小树的头,笑着说:“小树,你怎么这么调皮?就像我弟弟一样。小树,你准很奇怪我上课时为什么没训你?说实在的,我不忍心,因为我爱你。”

    小树噙在眼里的泪水哗哗地淌下来了。

    小树很快变成了一个好学生,学习成绩也刷刷地往上蹿。

    这天,小树放学回家,见地上一地的饭菜,地上还有摔碎的碗和盘子,家里还有一股酒味,小树的母亲坐在沙发邀上哭哭啼啼的。小树知道喝醉的父亲又同母亲吵架了。

    小树拿来扫帚扫干净了地上的饭菜。鞋都没脱的父亲躺在床上骂骂咧咧的,小树帮父亲脱掉鞋袜,给父亲盖上被子。小树又泡了一杯浓茶,小树曾听父亲说过浓茶可以醒酒。可小树端茶给父亲时,父亲的手一挥,骂:“你想毒死我?”茶杯盖就碰在小树的额上,茶杯也掉在地上,滚烫的茶水洒了小树一身。小树感到额头辣辣地痛,手一摸,一手的血。

    第二天,父亲的酒彻底醒了。父亲摸了一下小树的额头问:“还痛吗?”

    小树摇摇头:“不痛。”

    “恨我吗?”父亲的语气里满是内疚。

    “不,爸爸,我爱你。”

    父亲的眼里涩涩的,父亲忙低了头,父亲怕小树看见他眼里的泪。父亲说:“我从今天起就戒酒。”

    没过多久,小树的父亲同母亲为了一件鸡毛蒜皮的事又吵了一架,吵架没好话,两人啥绝情的话都说出来了。后来父亲狠狠地打了母亲一巴掌。

    母亲再不出声,进了房,关了门,把门反锁了。

    父亲只有同小树挤在一床。

    半夜时,父亲敲门,母亲却不开门。父亲说:“你开门,我有话对你说。”

    母亲仍不开门。

    父亲颤抖的语气里满是哀求:“开门,开门呀,我求你开门。我错了,我爱你呀!”

    门终于开了。

    父亲说:“对不起,我不应该打你。我,我爱你!真的,真的很爱你。我的脾气太暴躁了,总惹你伤心,我再也不会了,原谅我!”父亲说着把母亲紧紧搂在怀里。

    母亲的拳头不停地捶在父亲的肩上。母亲哭着说:“我恨你,恨你,恨死你了。”

    两人紧紧拥在一起。

    后来,母亲对父亲说:“你如没说你爱我,我就不会开门,那你也看不见我了,我的遗书都写好了。我以为你不再爱我了……”父亲的心针扎一样痛。

    父亲又紧紧地、紧紧地把母亲抱在怀里,生怕母亲从他怀里飞了似的。

(摘自《北京晚报》2004年2月2日)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

故乡的味道

王妍

    渐渐发现,一个人静静待着,会处在一个无味的世界里,使劲呼吸,周围还是陌生的空气。除了下雨时飘散的泥土和青草的芬芳能触动我的嗅觉神经,时间便在这无味的空气中缓缓消逝。

    前几日,当老家的亲戚提着大包小包自产的蔬菜和水果,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家里时,我的嗅觉神经瞬间活跃起来。褐皮梨散发的甜腻香味,溢满纸箱的西红柿的酸甜味,直蹿鼻孔的豆角清香,还有土豆裹着红泥土的香气,一阵一阵向我袭来。顷刻间,我仿佛置身于田野,到处是瓜果飘香,蝴蝶飞舞。

    我开始怀念起了在故乡的日子。

    房头的小麻雀唧唧喳喳,唱响清晨第一支悦耳动听的歌。我睁开惺忪的双眼,窗外的晨雾已悄悄捎来经雨水滋润过的翠叶、野花和青草充满活力的清新味道。

    迎着晨曦,奶奶点燃灶窝里放好的干柴,开始做早饭。虽然村里大部分人家早已使用方便快捷的电饭煲了,可奶奶依然喜欢用传统方法——甑子蒸。奶奶说,甑子蒸出来的饭吃着才有米饭的清香和甘甜,让人回味无穷,一辈子也忘不了。每当这时,厨房里总是氤氲着白米饭的醇香。

    院里的空地都被奶奶利用起来,不用出大门就能吃到新鲜蔬菜。韭菜、小白菜、豌豆尖、葱、辣椒,没有施过化肥,靠肥沃的土壤和纯净的雨水自然生长。想吃什么,到院里摘,清水一洗,锅中一炒,加了作料,便是美味佳肴。

    饭菜的浓香与烟囱里飘出的缕缕炊烟飘荡着,飞舞着,旋转着,奔向远方,像在召唤亲人回家团聚。

    吃过早饭,我拿着水瓢,跟随奶奶到离家不远的菜地里浇水、拔草,既能与可爱的瓜果蔬菜亲密接触,又能尽情挥洒勤劳的汗水。渴了,就喝田边甘醇的溪水;累了,田埂上一坐,迎接你的是怡人的稻花清香。你只需闭上眼睛,便能与这山水融为一体。

    午后,搬个凳子到柿子树下乘凉,听奶奶讲我小时候的趣事。院墙边,老母鸡带着小鸡在嬉戏,小白狗耷拉着脑袋依偎在奶奶脚旁。热流暗涌,树影婆娑,恍惚间,我似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笑得一脸灿烂的我陶醉在老鹰抓小鸡的游戏里。空气中漂浮着糖果一样的甜蜜味道,亦一如我的童年。

    当夜幕降临,蟋蟀、田蛙纷纷唱起歌来,附和着此起彼伏的狗吠声,连月亮的心也被搅乱了,月牙儿不再遮遮掩掩,露出了大半个脸,照得村庄更加明亮。当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坠入梦乡时,各种植物在白天吸收养分,夜里就加速生长,空气里满是草木汁液散发的鲜美味道。

    每当面对结实的钢筋水泥房,吵闹的街道,来往穿梭的车辆,看不见繁星点点的天空,呼吸不到周围陌生的空气,我就越发怀念起故乡生活的日日夜夜,故乡的土地,故乡的老房子,故乡的亲人,故乡的夜空和故乡的清新空气。

    是故乡的水土养育了我,故乡有爱,有家的味道。故乡才是我魂牵梦绕的真正家园。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书斋——中国文人的精神家园(节选)

凝石

    在中国传统宅院中,除祖堂外,另一个重要的精神场所便是书斋,但祖堂大多和中堂合一,所以,大体上书斋是民居之中唯有的精神场所。书斋一般位于宅院的僻静之处,如有后花园,必与之相邻。

    书斋是文化传承的汇集点。书籍是前人社会经验的总结,书籍是民族历史文化的结晶。书斋的主体——读书人或学问人,在这里藏书,在这里读书,在这里思索。文化在这里汇集,文化在这里传承。之所以有“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之说,就是因为以往优秀的文化,在这里以研读、考证、校注、阐发的方式得以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光在这里化整为零,熊熊燃烧,然后又影响社会的发展和进程,使文化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可以这样比喻:因为当时国家没有社会科学院,而许多个体存在并发挥作用的书斋联合起来,实际上就起到了社科院的作用,而且国家不用投资。诸葛亮的“茅庐”,造就了蜀国鞠躬尽瘁的宰相。刘备“三顾茅庐”,获得了人才和天下大计,才丰富了经天纬地、威武雄壮、扣人心弦、传播不息的《三国演义》。同时,许多民族的文化经典在这里得到了继承和弘扬。

    书斋又是个性创造的发酵池。书斋是个人的领地,在封建社会,无论是官场还是社会,乃至家庭,一定要遵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的约束。当一个知识分子回到书房,虽然仍有强大的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融合在书籍的字里行间,但躯体和大脑毕竟属于自己,书斋的主人得到了个性施展的空间,于是,他们的创造力得以迸发,从而产生出新的思想,创造出新的艺术。可以说,知识分子在继承前人精华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现实经历,加上自己的文学艺术创造,在书斋里融合、发酵,最后,酝酿出崭新的、清醇的、甘洌的美酒。这些美酒不断地融进整体的民族文化,使得文化发展的链条上不断有闪动的灵光。如王维在“辋川山庄”写就的如画诗歌、黄公望开山水画之宗的《江山万里图》、曹雪芹的堪称百科全书的《红楼梦》、严复启迪国人的《天演论》、鲁迅振聋发聩的《狂人日记》、徐悲鸿歌颂民族精神的《愚公移山》,真是不胜枚举。

(选自2007年第2期《新华文摘》,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脚下的流沙

①放学回到家,母亲在院子里看到我回来了,抬头看了看我,皱起了眉头,说道:“怎么,放学后又到小河边玩去啦?”我心中慌乱地赶忙回答道:“没有啊,一放学我就回来了。”母亲听了,脸一下子拉下来了,她有些生气地说道:“你撒谎,你脚下的流沙告诉了我,你到小河边玩耍去了。”

②母亲铿锵有力的一句话,吓得我赶忙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下,这一看,不禁令我大吃一惊,只见两只鞋边粘上了点点粒粒的沙子,没想到,这粘在鞋上的沙子,竟成了无可抵赖的证据。我无话可说,只好羞愧地低下了头。

③母亲走了过来,拿来一双干净的鞋,让我将脚上的鞋换下来。母亲将那双鞋拿到水池边,边洗刷鞋上的流沙,边说道:“脚踩到哪儿,流沙就跟到哪儿,即使细小到你眼睛看不见,但别人也能看得见。流沙,就是一个人的足迹,也是一个人的人生。”

④我惊讶地望着母亲,没想到,我那没有多少文化的母亲,竟说出了这么富有诗意的话来。那一刻,我感到母亲好聪明,甚至好伟大。那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第一次听到流沙这个词,原来流沙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它就像影子一样,如影随形,伴随在人的脚下。

⑥一次,老师让同学们用“沙”这个字组词,班上同学大都组成了沙漠、沙发、沙子、沙滩、沙地……只有我一个组成了“流沙”这个词,当时课本上还没有学过这个词。老师特意在全班表扬了我,说这个词组得好,并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个词的。

⑦我将那个鞋上粘有流沙的故事说给了老师听。老师夸我有一个十分聪明的妈妈。听到老师的夸赞,我心里充满了自豪和甜蜜。

⑧二十多年后,当年的同学聚会,许多同学还向我说起那个我在班上说过的流沙的故事。他们说,这么多年了,只要一看到自己鞋上粘上的那些流沙,他们就会想起我,想起我说过的那个故事。

⑨我听了,一下子感动莫名,眼睛一下子湿润了。少年时,大家在一起的许多时光,都已淡忘、模糊了,但课堂上偶尔说过的一个故事,竟然让同学们记了几十年,甚至触景生情,思绪万千,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千,心如潮涌……

⑩长大了,我离开母亲,到过许多地方,并在很远的城里安了家。每次回家,母亲看到我,总是先低下头,看我脚上的鞋。我开始不明就里,问道:“妈,您在看什么呢?”母亲认真地说道:“我在看你脚上的流沙,看你是否走错了道,沾上了不该粘上的流沙。”

⑪母亲轻轻的一句话,惊出了我一身冷汗。孩提时的那一幕,像电影蒙太奇,又在眼前浮现,真真切切,恍如昨日。我下意识地在努力检索自己所走过的路,心中隐隐地有些忐忑和不安。

⑫这么多年过来了,尽管母亲不在自己的身边,但我仿佛感到她一直就在自己的身边,她的一双眼睛一直在紧紧地盯着我脚下所走过的路,使我丝毫地不敢懈怠和放纵,生怕自己一招不慎,走错了路,脚下沾上了不该有的流沙。母亲说得对,人走到哪儿,流沙就跟到哪儿,无论自己行走的多么隐蔽,都隐藏不了脚下的流沙。

⑬这世界上有一种孝,就是努力走好自己人生的路。可以平凡、可以寻常、可以贫穷,但绝不能走错了人生的路。只有走得正直、走得刚强,才是对母亲最大的孝。

文学作品阅读;八年级将开展“寻味活动”,让同学们发现生活中容易忽略的味道。炒米,就是其中的一种。接下来,同学们准备拍摄炒米相关的视频发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让同学们关注生活中的味道。请你根据分工,结合所提供的文稿内容,完成问题的相应设计。

冬日炒米香

朱慧彬

①过了立冬日,便到了农家炒米季。

②从地里收上来的糯谷经过反复晾晒、脱粒后,白花花的糯米便进了米缸。择一吉日,母亲将糯米泡水、洗净、入笼,再一笼笼蒸出来。白花花的软与糯,在大白瓷碗里泛光。一碗糯米配什么菜都好吃——豆腐炒蒜苗、韭黄炒鸡蛋、莲藕烧猪排……若是糯米上再铺一层薄薄的五花肉或油菜蒸菜,那顿饭就会香甜得堪比过年。

③蒸出来的糯米抱着团,难储存,须先冷却阴干搓散,晾在日光下。几个太晴天,糯米便会失去水分变瘦变小,白嫩水润的皮肤一层层变干变淡。阳光一缕缕潜入,糯米一粒粒变得冷峻、坚硬,连枝头虎视眈眈的乌鸦、麻雀都会望而却步。此时年关就要到了。

④在冬月,豆饼与炒米是年货的一部分。糯米干燥后成为阴米,即可入缸。母亲一有闲暇,便会手制竹刷、采购黑沙。它们是制作炒米不可或缺的工具。

⑤母亲早早清扫厨房的灰尘,起锅除垢,备好食材。然后身着长衫,整理鬓发,手执竹刷,一如出征的女将。她意气风发地指挥帮厨将大铁锅烧热。等锅底泛红、黑沙出烟,火候到时,母亲便会撒入一把阴米,一把竹刷拂尘般不紧不慢地在沙海米阵里辗转腾挪。

⑥母亲的手法是轻盈的,竹刷与糯米的互动,像一幕点石成金的神秘仪式,又如一支编排好的喜庆舞蹈。一双云手起承转合,一对眸子涡流暗涌。光影聚集的锅底,阴米一分一分地由灰变黄,由黄变白,变回从前的模样。紧接着,一声声轻微的爆响,米粒一点点变长变粗,身子渐渐膨胀隆起,最终蜕变成白胖胖的“蚕宝宝”。一锅“蚕宝宝”出炉,母亲便迅速捞起,滤掉黑沙与残粒,存入筐中。

⑦这一流程,母亲每年都要演练千百遍。有时疲惫的母亲也会打盹。听到我们“糊了糊了”的提醒和一阵哄笑时,母亲才猛然惊醒,一边手忙脚乱,一边“哎哟,哎哟”地自责。

⑧炒米是一个村庄年庆的前奏。领头的先是一户两户,然后是整个村庄。炒米的香钻出厨房,挤出门窗,浮在村庄空气里。那气味穿堂过户,传递着入冬进腊的消息。而屋外村道上,赶集办年货的车铃声、脚步声也越来越近,越来越紧。

⑨在故乡,炒米是农人饱腹的冬粮,是孩子放学回家解馋的零嘴儿。抓一把炒米入口嚼一嚼,身体便热乎起来。炒米和着白面或者豆饼,就盘酸菜,晒着冬阳,那种舌尖上的软、口鼻里的香让人无法忘怀。故乡的炒米将农家的年味炒浓炒香、拉长拉远,到春暖花开,犁耙声响;到春播夏种,福满人间。

(《人民日报》2024年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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