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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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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南省长沙市2018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调研统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狗这一辈子

刘亮程

    ①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吃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②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③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恨记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④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⑤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养的”,走了。

    ⑥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⑦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⑧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⑨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忽、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⑩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选自刘亮程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一句话是对狗这一辈子的高度概括,也是全文的总起;“不容易”三字揭示出了狗的命运,是文章的文眼所在。 B、第②段写到狗命的安全,竟然是因为皮已脱毛、肉本多病成为了严重的废物而无人问津,获得相对安全,其颇具嘲讽的理由令人心酸。 C、文章通过大量的叙事来写狗的一生,不假议论,冷静客观的将动物的命运与人的沧桑叠化在一起,展现出了一个人类透视自身命运的独特窗口。 D、作者主要以拟人手法来写“狗这一辈子”,并未简单地将“狗”作为驱遣情思的物象和工具,从而由衷地表达出了对自然万物的理解与尊重。
(2)、文章多次提到狗的“主人”,从文本看,“主人”对狗的态度体现在哪些方面?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对狗又是怎样的态度?请简要说明。
(3)、作者在文章的结尾说,一条老狗是“黑夜的一部分”,是“村庄的一部分”,也是“人的一部分”。你如何理解作者的这些说法?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题目。

红楼启示录

王蒙

① 整个说来,《红楼梦》是长于写实的。“石头”在全书第一章中答复空空道人说:“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致失其真。”这段写实主义的声明由“石头”所做,有点令人哭笑不得,也有点中国式的聪明灵活的辩证法。

② 写实的作品中,穿插环绕装点一些神话的、魔幻的、匪夷所思的故事,使写实的作品增添了一些幻化的生动、神秘、奇异,使写实的作品也生出想象的翅膀,生出浪漫的彩色,这就比一味写实、除了实还是实的作品更文学了。

③ 一般地说,写实的作品易于厚重,梦幻的作品易于轻灵,或反过来说,写实的小说易失之于拙,梦幻的小说易失之于巧。能不能把二者结合一下呢?厚重中显出轻灵,执著中显出超脱,命运的铁的法则中显出恍恍忽忽的朦胧。这是真小说家的境界,这是人生真味的体验。

④ 荒诞、幻化也是人的精神主体的一种要求,当科学性、必然性、可知性不能完全满足人的主体要求(包括观赏、享受的要求)的时候,荒诞性与梦幻性就应运而生了。荒诞、幻化也是一种美,是一种突破了现实的硬壳、摆脱了大地芜杂的美,就像梦的美,痴的美……

⑤ 荒诞化、幻化是把小说与人生间离的重要手段。《红楼梦》一开篇,作者就强调“将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经历过一番梦幻”,“说来虽近荒唐,细说颇有趣味”一方面强调不失其真,未敢失其真,一方面又强调不可当真。这就给创作主体留下了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极大灵活性,留下了极大的艺术创造力纵横弛骋的余地,留下了自己的创作自由,也为读者留下了阅读与欣赏的即进行二度创作的自由。

⑥ 完全地写实,写作本身也变成了一种介入,乃至变成了一种舆论,一种“大众传播”,一种“站队”,就必然会碰到一系列世俗人生中的问题。涉嫌不敬,涉嫌溢美,涉嫌揭人隐 私,涉嫌造舆论,涉嫌提倡异端与犯上作乱……曹雪芹有几个脑袋敢去以身试文字狱!小说毕竟只是说,至少首先是小说,虽然不如起诉书或辩护词那样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却因失去了这种针对性而获得了更普遍更长远的意义。写小说就要把小说当小说写。《红楼梦》摆在案头,您就“把玩”“把玩”吧。反正是: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本文系节选,文字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后生可畏
刘斌立
    我第一次去鉴睿律师楼,就注意到了前台旁边多了一张不怎么和谐的小桌子。一个大男孩模样的小伙子,睡眼惺忪地在那儿捧着厚厚的《刑法》,有一页没一页地翻着。
我问了问律师楼的合伙人李信,他一脸嬉笑地回答:“这孩子他爸是我们律师楼的大客户,也是老朋友了。他想让他儿子考律师,非得要我们把这孩子安排在这里打杂,一边让他看书备考。其它我们啥事儿也没给他安排,让他自己在那儿天天待着呢。”
     “哦,这孩子看着还挺老实的。“我随口应和道。
     “老实?您可别小瞧这小子。听他爸说,他一心要当摇滚乐手,跟着一个不靠谱的摇滚乐队干了两年的鼓手。”老李边说边摇着头。
    后来我再去律师楼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看看这个叫常远的“摇滚”男孩。他经常应景似地挺时尚,一会儿夹克上带钉,一会儿头发颜色又变了。
    那年律考后没几天,我去律师楼办事,发现常远的那张桌子没了,人也没了踪影。问到老李,没想到老李苦笑着说:“那小子跑了,据说和一个摇滚乐队跑到青海茫崖矿区那边,在矿区的一个小镇上的酒吧里演出呢。他爹差点没气得背过去,已经发誓不管他了。”
    我又惊讶又好笑,随着老李附和道:“现在的年轻人啊。”
    一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鉴睿律师楼李信律师的微信。
     “还记得那个玩摇滚的男孩儿吧——从我这儿跑了的那个,又回来了,这次据说是自己主动回来的。今天来求的我,要继续准备考律师,还在我这儿坐着打杂看书,我也是服了!”后面老李加了几个微信的笑脸图标。
     “您就当浪子回头吧,兴许真考上了,您也是积德了。”我回复了微信,也不忘调侃地加了几个坏笑的表情。
    那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离开了那座城市,也与律师楼和老李少了很多的交集。至于记忆里的玩摇滚还要考律师的常远,就遗忘得更远了。
    青海茫崖的矿难,突然成为了整个国家的头条新闻。部分矿务局领导受贿私自外包矿坑,私人小矿主违规野蛮开采,导致了一次灭顶的矿难。在矿难中死去的矿工遗孀,因为没有基本的合同和安全保险凭据,无法获得赔偿,更无人愿意替她们去争取权利。
    就当矿难的悲哀正在褪去的时候,媒体上一个很不起眼的报道终于被我看到了。
    一个名叫常远的律师,带领着自己的小团队义务承揽下了所有死难矿工家属的索赔事务。这条很短的信息,却因为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而让我震惊!
    当我致电李信律师的时候,他立刻给了我确认的答复。
     “没错儿,这个常远就是他。我也很佩服这小子。”老李在电话那边肯定道。
     “您觉得他接这个案子是为了出名吗?”我问道。
     “还真不是。你记得他曾经在青海一个矿区的酒吧演出过一段时间吧。”老李继续说道。
     “那地方就在茫崖。听常远爸说,常远在那儿生活过一段时间,很了解矿工们的生活状况。他自己后来跑回来要继续考律师时就跟他爸说,以后要帮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打官司。”
    我在电话那头听老李说完这些,沉默了许久。
    最后,我发自内心地说了一句:“后生可畏啊!”
    我听到电话那头老李很肯定地重复了这句话。
(选自《小说选刊》2016年第6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华老栓忽然坐起身,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茶馆的两间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

    “小栓的爹,你就去么?”是一个老女人的声音。里边的小屋里,也发出一阵咳嗽。

    “唔。”老栓一面听,一面应,一面扣上衣服;伸手过去说,“你给我罢。”

    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 , 交给老栓,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便点上灯笼,吹熄灯盏,走向里屋子去了。那屋子里面,正在窸窸窣窣的响,接着便是一通咳嗽。

    老栓听得儿子不再说话,便出了门,走到街上。没有多久,又见几个兵,在那边走动;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进;将到丁字街口,便突然立住,簇成一个半圆。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白天店里坐着许多人,老栓也忙了,提着大铜壶,一趟一趟的给客人冲茶;两个眼眶,都围着一圈黑线。突然闯进了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披一件玄色布衫,散着纽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在腰间。刚进门,便对老栓嚷道:“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老栓一手提了茶壶,一手恭恭敬敬的垂着;笑嘻嘻的听。满座的人,也都恭恭敬敬的听。华大妈也黑着眼眶,笑嘻嘻的送出茶碗茶叶来,加上一个橄榄,老栓便去冲了水。

    “这是包好!这是与众不同的。你想,趁热的拿来,趁热的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横肉的人只是嚷。

    “原来你家小栓碰到了这样的好运气了。这病自然一定全好;怪不得老栓整天的笑着呢。”花白胡子一面说,一面走到康大叔面前,低声下气的问道,“康大叔——听说今天结果的一个犯人,便是夏家的孩子,那是谁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事?”

    “谁的?不就是夏四奶奶的儿子么?夏瑜那个小家伙!”康大叔见众人都耸起耳朵听他,便格外高兴,横肉块块饱绽,越发大声说,“这小东西不要命,不要就是了。我可是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连剥下来的衣服,都给管牢的红眼睛阿义拿去了。”

    小栓慢慢的从小屋子里走出,两手按了胸口,不住的咳嗽;走到灶下,盛出一碗冷饭,泡上热水,坐下便吃。华大妈跟着他走,轻轻的问道,“小栓,你好些么?——你仍旧只是肚饿?……”

    “包好,包好!”康大叔瞥了小栓一眼,仍然回过脸,对众人说,“夏三爷真是乖角儿,要是他不先告官,连他满门抄斩。现在怎样?得了银子!——这小东西也真不成东西!关在牢里,还要劝牢头造反。”

    “阿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很现出气愤模样。

    “你要晓得红眼睛阿义是去盘盘底细的,他却和他攀谈了。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你想:这是人话么?红眼睛原知道他家里只有一个老娘,可没有料到他竟会这么穷,榨不出一点油水,已经气破肚皮了。他还要老虎头上搔痒,便给他两个嘴巴!”

    “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壁角的驼背忽然高兴起来。

    “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

    花白胡子的人说,“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

    康大叔显出看他不上的样子,冷笑着说,“你没有听清我的话;看他神气,是说阿义可怜哩!”

    听着的人的眼光,忽然有些板滞;话也停顿了。小栓已经吃完饭,吃得满头流汗,头上都冒出蒸气来。

    “阿义可怜——疯话,简直是发了疯了。”花白胡子恍然大悟似的说。

    “发了疯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说。

店里的坐客,便又现出活气,谈笑起来。小栓也趁着热闹,拼命咳嗽;康大叔走上前,拍他肩膀说:“包好!小栓——你不要这么咳。包好!”

    “疯了。”驼背五少爷点着头说。

                                                                                                                                                                                 (节选自鲁迅的《药》,有删改)

【注】①洋钱:指银元。银元最初是从外国流入我国的,所以俗称洋钱;我国自清代后期开始自铸银元,但民间仍沿用这个旧称。②夏瑜:隐喻清末女革命党人秋瑾。秋瑾在徐锡麟被害后不久,也于一九〇七年七月十五日遭清政府杀害。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熬至滴水成珠(节选)

池莉

    ①前天傍晚,天空静穆,晚霞明丽,西天已然跃出一颗耀眼的寒星,我喜欢在这样的时刻外出散步,便迎着那颗星星走去,悠然淡然。半路遇上了一位男邻居,推着一辆婴儿车,也是悠然淡然,嘴角带了平素没有的生动笑意。这笑意引得我停留下来,俯身去看婴儿车里面的婴儿,原来是这邻居得了第一个孙子。我一看,人就傻了。一个婴儿,在天地之间,端然大方地熟睡着,皮肤如此洁净细嫩,嘴唇如此新鲜红润,眉眼与鼻子,生得如此横平竖直。我的天!刚满月的婴儿居然是这样的面目俊美和慈祥啊!而且居然是这样的娇小啊!娇小得我简直不敢碰他,伸出去的手指不知不觉又收了回来,生怕碰坏了这样娇小的俊美和这样娇小的慈祥。我自己也是生育过女儿的,我自己也是从婴儿成长起来的,怎么以前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婴儿娇小成这个样子呢?而且完美到这种程度呢?我也不知道怎么才好,简直一塌糊涂,散步到天黑也忘记回家。一路走来走去,都是认真地回忆与辨识我女儿的婴儿时代,用刚才那婴儿的娇小,去证明世上所有婴儿的娇小,包括我自己的。原来我竟然识不得生命之小呢!

    ②邻居有一人,在二楼阳台吹笛。想必是一个专业笛手,吹了多少年的,只是一个婉转,就把人的千般柔肠万般情感都勾引出来。这个时候,我立在湖边了,湖水汤汤,烟波浩渺,天幕上的那颗星星一直与我对望。这生生不息的人世啊!就是从这般的娇小开始的吗?这娇小的俊美的慈祥的生命啊!爱得叫我连一个“爱”都说不出来了。

    ③最近,我在后院的菜地里撒了一把萝卜籽。几天以后的一个清晨,我忽然发现,出萝卜苗了!可以重达公斤的萝卜,它的苗却幼小得不可思议:细长的茎纤细如发丝,孱弱地弯曲着竭力顶住两片绿色的叶,而这叶,亦小得仅仅是因为有黑色泥土才得以被衬托出来。我连忙返回书房,取来老花镜,戴上,蹲在田头,认真端详萝卜苗。我用手指碾碎了一疙瘩又一疙瘩的泥土,轻轻培在萝卜苗的根部。与这样孱弱的植物的小生命共处,使你感到人类的强大,感到你有满腔的怜惜。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我就开始惦记它们,我得适时地为它们浇水,松土,施肥,间苗,除虫,让它们顺利成长。我当然知道,农事一旦做起来,就跟抚养孩子一样,有着没完没了的琐事,还有口朝黄土背朝天的体力活。但是我会做下去的,一个人,即便是面对孱弱的萝卜苗,一旦由衷地发生了郑重的情感,那也该是一种掷地有声的承诺。

    ④其实我做过农活。我17岁的时候是知青,曾经在田野上劳作。现在于后院种菜,依靠的就是知青时代获得的经验。然而,到了现在,我才以前所未有的真实发现了萝卜苗的纤弱,并对它们产生了抚育者的责任感。而当年,17岁的我,下放几个月之后,就靠一篇文字优美的作文,被贫下中农选拔到大队小学当教师去了。尽管我在所有的假期里,都积极投入到生产队的农活之中,我还是从来没有把萝卜苗或者白菜苗看在眼里。我的眼睛一直望着远方,心里头只装了三个宏大理想:第一,要解放全人类。第二,要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第三,将来要当作家。因此,当生产队长一头冲进我们的教室,说:“老师,要下雨了,赶快把学生带去抢摘棉花!”的时候,我立刻放下教鞭 —— 一根柳树条,挽起裤腿,率领学生立刻出发。当夜,不管有多累,我一定还要挑灯夜战,那就是必须写下至少一篇关于人定胜天的战斗诗篇。

    ⑤少年意气,眼睛看见的都是大,成年以后才逐渐发现小。当过农民三十年之后,我才在自家后院里回归田野。在48岁这年,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清楚了萝卜苗。才知道心疼它们。才意识它们都是生命。也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曾经是这样纤弱细小的生命。我恨不能回过头去,做一次自己的母亲,一个母亲意识清醒的母亲,好好端详自己,好好心疼自己。

    ⑥这是三十年的时间。在三十年的时间里,做好做歹吃苦耐劳也不少,生儿育女也曾经历,却好比没有看到目的地的火车,只管呼隆隆地一径朝前开去。

    ⑦某一日的黄昏,有瑰丽晚霞,去散步,眼界忽然被打开,才正经认识了婴儿和萝卜苗。一瞬间,眼里有了,心里也有了。人世间,不管动物植物,小生命总是大事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迷途

【加拿大】查尔斯·罗伯茨  张陟译

①卡比内奥营地的名声颇为不佳。此处原有一头小公牛,身材健硕,却桀骜不驯,野性犹存。

②小公牛有些德文牛血统,体格庞大,皮色深红,浑身筋肉暴起,更有一对硕大的犄角。一同拉犁的伙伴性情温顺,工作勤恳,深得主人喜爱,但他却似半路杀出一般,总迷恋着田边树林,总梦想着重返草原,重返曾经无拘无束的日子,和旧时伙伴一起徜徉。记忆中,每个露珠染湿的晨起,浅草覆盖的山丘上,他会与同伴咀嚼鲜美多汁的草叶,而六月苜蓿飘香的日子,他们会踱到山谷,聚在柳荫遮蔽下的浅浅池塘。小公牛着实不喜欢脖子上的轭,也不喜欢冬季。在他心目中,野外草原上似乎终年都是夏季。若能重返草原,该有多好!

③一天,长久企盼的机会终于到来,他没让机会溜走。他在伙伴身旁,还未套上轭,牧人也不在近前。于是,小公牛高扬起头,喷出一声胜利的鼻息,冲着森林直奔而去了。

④有一阵子,牧人还在追他,可没一会儿便放弃了。“随他去吧!”主人说道,“肚子饿的时候,他会跑回来的。光吃杉树芽,撑不了多久。”

⑤小公牛在雪地奔跑,一会儿便远离营地。他觉得有些疲倦,便放慢步伐,走了起来。冬天的落日寂寥无光,斜斜地铺在森林之上,将草坡与洼地上的积雪染出层层不同的色泽。小公牛腹中有些饥饿,便啃起树干边沿的苔藓充饥,那苔藓的味道却实难让他满意。月亮还未升起,小公牛勉强填饱肚子,躺倒在一处灌木丛下,准备过夜。

⑥数里之外,恰巧有头熊碰到了小公牛留下的足迹。迷途的小牛!这是容易得手的猎物。那熊开始追踪。月亮高悬时分,小公牛听到了动静,有东西在靠近,虽然不知是什么,他却也站起身,静静等候着。

⑦那鲁莽的熊扑进灌木丛,并不曾想过会有何抵抗。只听得一声低吼,小公牛便把熊顶翻在地。接着,小公牛转个圈,发起反击。一刹那,惊呆了的熊便已落败。小公牛锋利的犄角让他无暇自保,更顾不得腹中饥饿了。掉头逃跑之时,小公牛又顶上来,把熊紧逼向一棵大树。那熊慌张地爬上树干,才勉强躲开小公牛的攻击。小公牛不屑地掉转身形,回到了起先的临时居所。

⑧晨起的金黄刚刚显现,这精力旺盛的造物便又踏上了行程。他啃食了不少苔藓,却并不欣赏苔藓的味道。想想越来越靠近曾经的草原,想想草原鲜嫩的青草和潺潺的溪水,他愈发觉得苔藓难以下咽。越来越厚的积雪,也让他对冬日的厌倦与步俱增。小公牛走到一处敞开的山边,此处曾有的松树已没了皮,只生长些桦树。小公牛啃噬略带香味的嫩条,觉得也不过是只能填填肚子的粗食。

⑨腹中饥饿愈甚,小公牛不禁想起出逃的营地,但也决计不会返回了。他要坚持,坚持到属于自己的草原,要重返熟识池塘边上的小水沟,要在那里与欢欣的伙伴一同舔食盐粒。无法言说的本能引领他直奔南方,心中的愿望不断驱使他继续行程。

⑩那日下午,有头豹突袭了他。豹从树上跃下,撕裂了他的咽喉。小公牛奔过低矮的树下,甩掉豹,掉转过头,暴怒地直扑向那豹。豹跃回树上,小公牛便也继续前行。

⑪然而,不久他的步伐便慢了下来。豹的利爪深深刺穿他的咽喉,流出的鲜血染遍了身后的足迹。可是,一双睁圆的眼中,追逐梦想的渴望并未随着体力的减弱而熄灭。小公牛不甚在意自己的虚弱。渴望催促着他,让他无暇顾及伤势,也无从顾及空空的胃肠。或许,饥饿原本不是问题,沿途都有灰暗而干瘪的苔藓供他果腹。

⑫不久,小公牛走到一条小溪边,水流激荡在冰雪覆盖的卵石上,发出微弱的声音。小公牛缓步沿着小溪行走,而他的身影刚刚消失不久,远处转角便出现了那豹。豹一路跟踪,追随血迹而来。狡猾的豹晓得,流血和饥饿会最终起效。最后一刻到来时,不再会有太多抵抗了。

⑬天色已近黄昏,小公牛心中仍充满渴望,不愿躺下歇息。整个夜晚,透过林间空地银色的光,透过诡异阴暗的密林,饥肠辘辘的小公牛依然梦想着,梦想着苜蓿的清香和梯牧草的鲜嫩。或许正是饥馑驱使,他孤绝地继续着自己的行程。整个夜晚,他身后远远地,始终尾随着那警觉的豹。

⑭日出时分,精疲力竭的小公牛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大湖边。没有阴影遮蔽的湖面上,积雪向南横亘开去,有数里之遥。这便是他的路了。小公牛毫不迟疑地迈步前行。风将湖面上的冰雪吹开,露出块块空处,但也只是绝小的部分。晨起阳光之下,浅灰、紫红、枯黄、艳红的种种色彩,温暖地涂抹在湖面上。

⑮小公牛的命运已然注定。他蹒跚而行,每一步都很吃力。曾经有力的头颅耷拉下来,几乎触到了湖面的积雪。小公牛踏上湖面的时候,森林边缘处,那捕食的豹又从隐蔽的地方出现了。豹抬起浑圆的头颅,绿色眼睛里发出凶狠的光,越过那片空旷,小公牛举步维艰的状况立时了然于心。豹再次低下头,鼻子贴近血染的雪,继续他的追踪。他起先缓步小跑,接着大步疾驰。至此,小公牛的行程已到终点。他前腿一软,跪倒在地,又挣扎着站起,稳住身体,四下瞭望。他的眼神不再清晰,却依然于朦胧中看到,那肌肉突起的野兽正顺着他的足迹而来。小公牛曾经的勇气电光石火般闪回。他转过身,放低犄角,面对挑战,以最后的气力直冲上去。那豹停下步子。可小公牛孱弱的双膝已经难于承载自身绝大的冲力,他一头栽倒在雪中。小公牛低吼一声,翻了个身,心中渴望的草原从眼中渐渐淡去。那豹纵身一跃,跳上小公牛的身体,獠牙直刺咽喉。但小公牛已然毫无知觉了。并非是这野兽,而是小公牛自己的热望,征服了他。

⑯那豹嗜血的渴望满足了。他抬起头,前爪搭在小公牛的尸体之上,直起了身,四处张望起来。

⑰此时,若有人于湖边眺望,那野兽和他的猎物不过只是一处黑点,若隐若现。也在同时,遥遥之外,古老森林的深处,正有一头公牛孤独地于枷中低吟,无休无止,不饮不食,是为他失去了踪影的伙伴黯然神伤。

(原载于《世界文学》2010年第2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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