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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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宜昌金东方高级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9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小菊天空的天

    马小菊从家里出来时,天还好好的,走到半路就下起了雨。马小菊没带雨具,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又冷又疼。她看看离药店不远了,就跑了起来,跑到药店,衣服湿了个透。这个夏天的雨格外多,像失恋女人的眼泪,落得很频繁。

    “咋这天来了?”药店老板招呼马小菊。“婆婆疼得紧。”马小菊一边用她本就湿了的袖子擦拭脸上的雨水,一边回避着药店老板的眼睛。马小菊的婆婆有风湿病,一到雨天就疼得厉害。

    “向午真不是个东西,把家里的事都甩给你一个人,自个儿倒乐呵去了。”药店老板说。向午是马小菊的男人,当包工头挣了钱后就很少回家了,别人说他有了外遇。

    马小菊没理药店老板的茬,边说拿一盒膏药再拿一盒止疼片,边从温温的裤兜里往外掏钱。药店老板把找回的钱递给马小菊的时候说:“昨天二凯去省城进货看见向午了,他和一个女的在街上走着。”说完两眼盯着马小菊看,以为她会大骂向午一顿,可是马小菊似乎没什么反应,她先接过钱,然后像听别人家男人的事一样“哦”了一声。马小菊说:“要是二凯再看见向午,就跟他说他娘病了,想他。”

    马小菊说完拿上装在塑料袋里的药就往外走。雨还在下着,马小菊不紧不慢地走在雨里,密密的雨点实实地打在她身上。刚才要不是药店老板提起向午,她还想在药店避避雨的,可是药店老板提起了向午,她就不能再呆下去了。

    向午是马小菊的一块心痛。刚听说向午有外心的那会,马小菊的心都碎了。她整天哭整天骂,四处向人打听向午的行踪。她还去省城找了一趟,但偌大一座省城,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就像绣花针落门前草坡地了。马小菊找了三天三夜,没找到,就回来了。

    马小菊回到家才知道,她不在家这几天,婆婆摔断了腿。马小菊好懊悔,如果不是自己离开家去找向午,婆婆就不会摔伤。马小菊抱着婆婆的伤腿,眼泪流得像筛子眼里落下的米。一些人笑话马小菊,说她管不住自己的男人,马小菊不去理。她觉得眼下没有比照顾婆婆更重要的事了,真的没有了。

    马小菊揣着药走到家时雨停了,她心想:这雨,好像就是给我下的。

    马小菊进了屋唤了几声娘,没人回应。马小菊以为婆婆睡着了,就去自己的房间换衣服。等她换完衣服来到婆婆房间一看,婆婆昏倒在地上,口里吐着白沫,手里却紧紧地攥着一张向午的照片。马小菊明白了,婆婆是为了找放在抽屉里的向午的照片才摔倒的。马小菊赶忙把婆婆送到了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要马小菊去交住院押金。马小菊的钱不够,就去银行取钱。

    在去银行的路上,马小菊碰见了旺子媳妇。旺子媳妇追着撵着跟马小菊说:“我在省城看到远处一个男人,好像是向午呢。”马小菊说:“你再看见向午,跟他说他娘病了,病得很重,让他赶快回来。”旺子媳妇还想跟马小菊说些什么,马小菊却匆匆走了。

    经过一夜的抢救,婆婆仍然昏迷不醒,医生说能否醒过来不好说。

    马小菊说:“怎么就不好说了呢?”她想起别人曾给过她一个治疑难杂症的偏方,婆婆用了这个偏方也许会好起来。她就回到家找到那个偏方,按方子里写的,找了几味药,最后就差一味冬瓜皮。马小菊知道前院吴二婶家种了冬瓜,就去吴二婶家要冬瓜皮。

    马小菊到吴二婶家还没开口说话,吴二婶就先和她说起了向午的事。吴二婶说:“小菊,我去省城儿子家,看见向午和一个女人在逛街。”马小菊说:“吴二婶,你再见到向午,跟他说他娘病得很重,快不行了,让他赶快回来。”

    婆婆喝了马小菊熬的药,仍旧没有好,最后还是去了。

    婆婆入土那天,又下了雨,很大的雨,雨声把马小菊的哭声给淹没了。

    雨季快要过去的时候,向午回来了。向午一身落魄地回来了,他被人骗了个精光后回来了。

    “你还回来干啥?你娘不在了你还回来干啥呢?”马小菊说着,眼泪像雨滴一样落了下来。可这时窗外的雨却停了,天空响晴响晴的。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面对丈夫的外遇,马小菊开始时大吵大闹,后来无动于衷,连回答别人时都是简单重复那几句话,这一变化过程说明她对丈夫已经不抱希望。 B、作者注重在细微处写人,药店老板、旺子媳妇、吴二婶等人迫不及待地将向午的相关信息告诉马小菊,体现了善良的村民们对马小菊的同情和关心。 C、小说对向午这个人物着墨不多,但这个赚了钱就开始膨胀、迷失自我的农民形象具有典型性,隐含着作者对进城农民生活状态和价值追求的忧虑和反思。 D、小说结局虽然给读者留下了想象和思考的空间,但从小说情节的发展逻辑看,随着向午的回归,马小菊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她最终会原谅丈夫的过去。
(2)、小说在刻画马小菊这个人物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多次写到“下雨”,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考 验

    几年前,马里奥还是个以偷盗为主的小混混,而今却成了洛克市首屈一指的房地产商人。此时,天色已晚,马里奥驾驶着他的黑色奥迪A8,全速行驶在路上。

    当他驶到一个坡路时,突然听到了一阵轰鸣声,从后视镜看过去,只见一辆轿车正从后面飞驰而来,到了这个危险地段,非但没有减速,反而左摆右晃,像是喝醉酒的莽汉。就在这个当口,一辆摩托车从对面开了过来,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摩托车连人带车被撞得飞了起来……而那辆肇事轿车竟一溜烟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马里奥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光线太暗,他没有看清车牌号,再看那骑车人,早已不动弹了。马里奥叹了口气,却没有报警,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一个小时后,马里奥到达了市区。当他路过“本杰明心理诊所”时,里面依然是灯火通明。对于马里奥来说,这是一个亲切的地方,这几年,激烈的市场竞争几乎压垮了他脆弱的神经,他一直靠心理治疗来调整自己。

    本杰明已经是他的第二个心理医生了。此前,他有过一个心理医生,他曾是那么信任她,常常将自己的烦心事毫无保留地讲给她听。可在一次竞标中,她竟然不顾职业道德,将他在心理治疗时透露给她的标底,以高价卖给了对手,害得他损失了近千万!后来,马里奥才找到了本杰明。虽然本杰明声望很高,但他对心理医生仍心存芥蒂。

    望着亮着灯的窗户,一个近乎疯狂的主意,涌上了他的心头。马里奥从车中取出一瓶白酒,猛灌几口,下车走进诊所。“马里奥先生,你怎么来了?今天可不是预约时间呀!”马里奥哆嗦着嘴唇说不出话,露出极度惊恐的表情。本杰明不由一惊,急忙拉他进了心理咨询室,锁上了房门,然后开口问道:“马里奥先生,发生什么事了?”

     “今天我签了一笔合同,在答谢酒会上多喝了几杯。晚上从托特市往回赶的路上,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死了。我,我害怕受到处罚,就驾车逃逸了……”本杰明沉思了片刻,说:“马里奥先生,作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我本该劝你去警察局自首。可是我不能这么做,因为你是我的病人。那么就让这件事悄悄地过去吧,我会为你严格保守秘密的。你所要做的就是,尽量放松,不再去想这件事……”

    从诊所出来,马里奥嘴角浮上了一丝轻笑:这是他对本杰明的一个考验,本杰明如果能严守病人隐私,他才会毫不设防地与他交流。

    几天后,当马里奥翻开报纸时,他一眼看见一则悬赏公告:“我的儿子瑞恩,于本月五号晚上,在洛克市赶往托特市的路上,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肇事者逃逸。现悬赏一百万,寻目击证人。提供线索者,请与警察局联系!”

    这天早上,马里奥驱车经过警察局时,发现本杰明正急匆匆地向警察局走去。他的心一下揪紧了:难道是本杰明看了悬赏公告后要报案?

    这可是马里奥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要知道,心理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时,都要进行现场录音。虽然这盘录音带不足以将他治罪,但被一桩无中生有的官司缠身,公司的信誉将大打折扣。这么一想,马里奥不禁为自己当时的荒唐而后悔。最后,马里奥决定,晚上到本杰明的诊所走一趟,如果那盘录音带还在,就将它偷走,以免留下后患。

    晚上,马里奥早早潜伏在诊所外。几十分钟后,本杰明走出了诊所,钻进汽车,朝家的方向驶去。马里奥悄悄来到诊所门前,拿出准备好的万能钥匙,拧开门,闪身进去,很快就找到了那盘录音带。

    就在他刚掩上诊所门要离开时,一道亮光射来——本杰明居然又回来了!马里奥撒腿就跑。而他身后的本杰明一边喊“抓小偷”,一边追了过来。他不敢回头,拼命狂跑,可始终也甩不掉身后的本杰明。不知不觉竟跑到了维拉河边。眼看着就要被抓个人赃俱获,马里奥甩手把录音带扔向了维拉河。时值隆冬,河水已结冰,录音带在冰面上滑动了十几米,最终停在了冰面中央。本杰明马上掉头直奔冰面而去。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到冰面中央,拿到了录音带。可是就在他转身要走的瞬间,冰面“哗啦”一下子断裂开来,本杰明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落入了冰下滚滚的暗流中……

    本杰明医生下葬这天,马里奥怀着十分愧疚的心情,来到了葬礼现场。老牧师宣读完悼词,又掏出一个日记本,异常庄重地宣读道:“这是本杰明医生生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亲爱的儿子瑞恩:我虽然已经知道撞死你的凶手是谁了,却不能将他的名字告诉警察,因为他是我的一个病人。为病人保守秘密,是心理医生起码的职业道德;可是面对你的惨死,面对警察的无能为力,我不得不用悬赏公告的形式,来向你表达一个老父亲的无奈,但愿能为你的死讨一个说法……’”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多雨的夏天

郭震海

    这似乎是一个多雨的夏天。

    不紧不慢的小雨就像生了根,断断续续下了三天,没有停的迹象。侯东升醒来后,听着外面滴滴答答的雨声,有些烦闷。

    他裹着一条毛巾被,眼睛迷茫地瞪着屋顶。简易的屋顶用横七竖八的施工模型板撑着,上面覆盖着几层黑糊糊的油毡。简易的大宿舍内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霉味,半碗隔了夜的剩饭放在墙角,已经变质。裸露的砖墙,湿漉漉的,似乎能挤出大把的水来。地上铺着红砖,红砖上撒了薄薄的一层白石灰。十几双黄胶鞋,没有规则地摆放在床铺下。

    “天塌了吧!”一名工友坐起来嘟哝了一句,扑腾一声又躺下了,几根木棍支撑的大床铺发出吱吱呀呀的怪叫。

    “你找死啊!”工友躺下的动作用力过猛,压住了另一位工友的胳膊,后者向他提出强烈的抗议,骂骂咧咧地抽回了胳膊。

    侯东升起身,去床铺头找自己的衣服,想出去走走。他从墙角找出一把破旧的雨伞,走出了工棚。

    外面的雨下大了,一栋高楼起了半截,无数的、长长短短的钢筋头直冲云霄,在雨中显得亮晶晶的,有点刺眼。如果不下雨,这栋起了半截的楼上肯定站满了人。无数顶安全帽,无数双劳作的手。在轰轰隆隆的机械声中,他们完全可以站在高墙上,边劳作边唱信天游。有的工友已经在城里待了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他们就像一群特殊的候鸟,每年开春告别妻儿老小,来到城里,冬天又会回到乡村。他们没有走进过KTV,但一步步升高的楼顶上,就是他们的乐场,他们可以怒吼,可以咆哮,可以唱着哭,也可以唱着笑。只要手不闲着,至于嘴,爱干吗就干吗,就是站在墙头上像一个英雄般的去演说,也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管。他们的声音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显得异常微弱,微弱得站在楼下就完全听不到了。

    半夜里,无数盏大灯会将整个工地照亮,高楼一天不封顶,热闹的景象就一天不减,唯有雨能阻断这喧闹的一切。侯东升和大多工友一样,既盼雨,又恨雨。为什么呢?盼雨,是因为下雨了他们可以美美地睡个懒觉,无休止的劳作可以得到短暂休息;恨雨,是因为下雨就意味着他们会没有工,工是什么,就是钱。他们从四面八方拥进这座陌生的城市,就是想多挣点工,年底多拿点钱。

    侯东升撑着伞,不知道该去哪里,更不知道该干什么。路过一座天桥,桥下积满了水,飞驰而来的车辆迅速通过天桥,激起很高的水花。

    “你找死啊!”一个撑着小花伞的女人,被车辆激起的泥水溅了一身,她怒气冲冲地骂道。侯东升突然觉得,城里人说话和他们其实没有区别,就比如这句“找死啊!”他这样说,工友们这样说,城里人也这样说。

    在一个玻璃橱窗前他看到一则大大的广告:“家,温馨的港湾。”城市里到处都是这样的广告。侯东升觉得每一则广告都与他们有关又无关。他们一年四季就像蚂蚁一样在钢筋与水泥的森林中不停地修筑城市里的家,城市在一天天长高变大,而他们没有家,他们的家在乡下。

    侯东升给乡下的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妻子开心地说,真好,庄稼灌浆了,下了一场难得的透雨。侯东升在电话里骂,好个屁。妻子说,你个鞭打的侯东升,你个不要脸的侯东升,你变了,变得不再爱惜庄稼,变得像城里人了,变得……

    我真的变了吗?放下电话,侯东升想,我到底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他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天……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穿白衬衫的老黄

陈年喜

    我现在打工的地方,当地人采买生活日用品时使用的背篓非常有特点,竹篾编织,圆筒形,很高,上至肩头下到屁股,方便行走也方便就着地坎歇息,不占双手还能负重。市场上,乡下来赶集的人们都背着背篓。背篓里装着辣椒、白菜、竹笋、李子、葡萄、黄瓜……早市时县城的巷头巷尾,是一片背篓的世界。

    出蓝天菜市场东门往左拐不远,是白马市场,在拐弯的地方,我邂逅了老黄,准确地说是先邂逅了他的一篓黄瓜。这是一篓带着顶花、来自乡下的黄瓜,浑身沾满了乡间的露水。采花的土黄蜂大概离开花蕊不久,嫩黄的花粉溢出了蕊心。

    这是真正的黄瓜,老品种,在很多地方已经失种。一半绿一半黄,黄绿纠缠在一起,咬一口,脆,脆里有一股香。大多黄瓜本来无味,因为这一股香,这黄瓜味道复杂无尽,它不像新式品种,粗而短,无刺,简单。

    黄瓜的主人穿一件白衬衫,干净、齐整,和市场的纷杂,和他的一篓黄瓜显得很不搭调。“给我来五斤。”我的北方普通话让他一愣:“你一个人吃?”我说是。“黄瓜不过当天,过了就蔫了,二斤够你一天了。”他用老式盘子秤称了二斤给我。那天,知道了他姓黄,家住在有些路程的乡下。

    三天一集,老黄几乎一集不落,卖些别的,多数还是卖黄瓜。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不是本地人,是南方人,因为做生意亏得血本无归,老家回不去了,经人介绍,在这边乡下买了农村的老房子,落了户。没了本钱,种些菜卖。人活着,得吃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有一回喝酒,三杯下肚,他突然唱起了《牡丹亭》。不知道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那婉约的唱腔吓我一跳。人声鼎沸的饭店大厅,他一件白衬衫,与时令已然不相宜,只有头上渐白的头发与早到的秋天有些相配。

    有一段时间,老黄不卖黄瓜菜果了,他到城里做装修。似乎做得还不错,手下有了十多个工人,单子接得很大,业务扩大到水暖、基建,买了辆二手皮卡车。

    生活是一个围城,每个人的围城都墙高院深。关于老黄的私人生活,没有人知道一二。有一天,他跟人打架了,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临河路大排档是小城最红火的大排档,夜夜人群不息。邻桌是一群鲜衣怒马的青年。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起来,一位壮汉抽了一位女子一个耳光,又一个耳光,女子连连赔罪,嘴角流着血。老黄实在看不下去,把女子拉到自己身后。双方一场混战,对方人多,老黄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满面。那群人扬长而去,老黄从地上爬起来,洗净了脸,把女子送回了住处。我说你这是何苦,他说我受不了人被欺负。

    过了一段时间,老黄又摆起了菜摊,位置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离开了近一年,那个位置还在,仿佛知道他还会回来一样。他说家里的土地已经荒掉,现在卖的菜都来自批发市场。他每次都会带一些黄瓜给我,不过是新品种,根根绿得吓人,有一尺多长。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要走了。”我问去哪里,他答说不知道。在下着小雨的街上,我们紧紧抱了一下,互相拍了拍背。他那件白衬衫已经有些旧了,质地依旧精良。衬衫套在夹克里,我突然看见衣领间有一行字,绢秀的黄丝绣成。

    后来听人说,老黄被欠了很多钱,也欠了别人很多钱,为了还债,他卖了乡下的房子,卖了皮卡。

    我每天上下班,还是打蓝天市场和白马市场连接的拐角处经过。不自觉地总要看一眼那个摊位,摊位早已换上了别人,摊煎饼的小夫妻忙乎得热气腾腾。我有时想起那些黄绿相间的黄瓜,有时想起杳无音信的老黄,有时把他们一同想起,或者遗忘。

    那件雪白的衬衫是一个永远无解的谜。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无眠的晚上,我有时也会突然唱起来,不过不是昆曲,是秦腔。怕打扰隔壁的人,我用被子把头包起来,歌词和我的声音,一起落在枕巾的纹路里。

    (选自《新华日报》2018.6.16第24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爱的牺牲

欧·亨利

    乔和德丽雅在一个画室里见了面,那儿有许多研究美术和音乐的人经常聚会。乔和德丽雅一见倾心,短期内就结了婚。夫妇租了一层公寓,那是一个寂静的地方,单调得像是钢琴键盘左端的A高半音。可是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艺术,又有了对方。家庭只要幸福,房间小又何妨。乔在伟大的马杰斯脱那儿学画,德丽雅在罗森斯托克那儿学习钢琴。

    可是没多久,艺术动摇了,该付给马杰斯脱和罗森斯托克两位先生的学费也没着落了。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于是,德丽雅说,她得教授音乐,以免断炊。她在外面奔走了两三天,兜揽学生。一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回家来。

    “乔,亲爱的,”她快活地说,“我有一个学生啦。爱·皮·品克奈将军的小姐克蕾门蒂娜,住在第七十一街。她只有十八岁。我一星期教三次课;你想想看,乔!每课五块钱。等我再找到两三个学生,我又可以到罗森斯托克先生那儿去学习了。”

    “德丽雅,”乔说,“我能让你忙着挣钱,我自己却在艺术的领域里追逐吗?决不能够!我想我以卖卖报纸,搬石子铺马路,多少也挣一两块钱回来。”

    德丽雅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

    “乔,亲爱的,你真傻。你一定得坚持学习。我并不是放弃了音乐去干别的事情。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我永远跟我的音乐在一起。何况我们一星期有十五块钱,可以过得像百万富翁那般快乐。你绝不要打算脱离马杰斯脱先生。”

    “好吧,”乔说,“可是我不愿意让你去教课,那不是艺术。你这样牺牲真了不起,真叫人佩服。”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德丽雅说。

    “我在公园里画的那张素描,马杰斯脱说上面的天空很好。”乔说,“可能卖掉一张。”

    “我相信一定卖得掉的,”德丽雅亲切地说。“现在让我们先来感谢品克奈将军和这烤羊肉吧。”

    周末,愉快自豪、可是疲惫不堪的德丽雅,得意扬扬地掏出三张五块钱的钞票,扔在那,“有时候,”她有些厌倦地说,“克蕾门蒂娜真叫我费劲。”接着,乔带着基度山伯爵的神气,掏出一张十元、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和一张一元的钞票——全是合法的纸币。把它们放在德丽雅挣来的钱旁边。“那幅方尖碑的水彩画卖给了一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郑重其事地宣布说,“他另外预定了一幅勒加黄那货运车站的油画,准备带回家去。我的画,加上你的音乐课!呵,我想艺术还是有前途的。”

    “你坚持下去,真使我高兴,”德丽雅热切地说。“你一定会成功的,亲爱的。”

    下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乔先回家。他把他的十八块钱摊在客厅的桌子上,然后把手上许多似乎是黑色颜料的东西洗掉。

    半个钟头以后,德丽雅来了,她的右手用绷带包成一团,简直不像样了。

    “这是什么?”乔轻轻地握住那只手,扯扯绷带下面的几根白线,问道。

    “那是涂了油的软纱。”德丽雅说,“喔,乔,你又卖掉了一幅素描吗?”她看到了桌子上的钱。

    “可不是吗?”乔说,“只消问问那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你今天下午什么时候烫痛手的,德丽雅?”

    “大概是五点钟,”德丽雅可怜巴巴的说。“熨斗,我是说奶酪,大概在那个时候烧好。你真该看到品克奈将军,乔,他……”

    “先坐一会儿吧,德丽雅,”乔说,他把她拉到卧榻上,在她身边坐下,用胳臂围住了她的肩膀。

    “这两个星期来,你到底在干什么。德丽雅?”他问道。

    她带着充满了爱情和固执的眼色熬了一两分钟,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

    “我找不到学生,”她供认说,“我又不忍眼看你放弃你的课程,所以在第二十四街那家大洗衣作坊里找了一个烫衬衣的活儿。乔,你怎么会疑心我不在教克蕾门蒂娜的音乐课呢?”

    “到今晚为止,我始终没有起疑。”乔说,“本来今晚也不会起疑的,可是今天下午,我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给楼上一个给熨斗烫了手的姑娘。两星期来,我就在那家洗衣作坊的炉子房烧火。”

    他们两个都笑了,乔开口说:“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可是德丽雅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下去啦,”她说,“只需要说‘当你爱的时候’。”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后面各题。
庄重
朱以撒

    ①在绿树掩映的弘一法师骨塔前,时光的力量已经渗透到旁边巨大的山石上——每一个游客都可以看到深深勒入石上的“悲欣交集”四个字,斜阳照在上边,又是一年深秋了,这四个字在萧瑟的松声里会诉说一些什么?它的含意太飘渺了,一些场景被放置在过去时上,把玩之下只能听到远来的风声。我想起来了,当时的情景也是在深秋,就要进入那个理想状态的世界了,法师挺着病体,已知未来。墨色在干裂的秋风里粘稠了,不是十分滋润,法师要来了纸笔,蘸满墨,闲闲澹澹地落下。字型依旧是清癯修长,像法师此时的一道影子。弟子们在旁屏息敛声,四周死一般岑寂,法师清瘦的面容和深陷的双目,流露出欣慰和平静之光——所有的感受都简化了,浓缩在这四个大字里。当笔轻轻搁下时,暮色已然卷进了高墙。我通常把这种寂静肃穆下的场景归于庄重。是的,怀揣庄严和深重,这种心情让人速长几岁。

    ②人生的一些场景如果不懂得庄重,心就总是悬浮无着。

    ③来到这个省会城市的初期,我租住在城市边缘的老房子里,开始了没有人管束的大学生活。我忙着读书写字,不知道这个城市的走向,对这个城市的习俗浑然无觉。一个清晨,从铜管乐的吹奏声中醒来,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我伸着懒腰循声走去,婉转的《花儿与少年》在晨风里飘荡。接下来我吓了一跳,原来是办丧事——这是我第一次从侧面见到这个城市对远走的人的送别方式。后来,人陆续地到来,花圈慢慢地铺排展开,就有些人开始坐着喝茶抽烟、聊天说笑。这样的人多起来,气氛就有些变。庄重的场合一旦不庄重了,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种隐痛,也使场景滑稽起来,模糊了主题。

    ④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像树,一棵树倒下的时候,内部昭示了它生前隐藏的秘密。人的内部没有年轮,他的出生日就成了一种值得重视的记录——满月、周岁、每年的生日,仪式落满了俗世的尘埃,却郑重其事地举行着。一个人辞别这个世界,仪式的庄重是不亚于出生的。凄美的清明,春雨滋润,空气中布满潮湿,无数的祭奠仪式。我想这就是一种转换,一个人到来了,一个人远去了,他们擦肩而过,都郑重其事。

    ⑤唯有心真正地投入,庄重的神情才会浮现。对于庄重的感受,最初是一个人给予我的。她就是我的二姨。自幼残疾使她对生活倍加珍惜,在她有生的日子里,她的善良、宽容和博爱让邻里无不称赞。每次用餐前,我见她闭目默祷,然后,徐徐用箸。她感谢上天给予的一日三餐的美食,细嚼慢咽,庄重的神情下用心品尝。其实,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城市居民生活的低谷,日子贫瘠粗砺。粮店凭票证供给的陈年老米,淘米时一片浑浊,入口时一股酸气、霉味;配搭的玉米粉、洗去淀粉后如树皮的地瓜片,令人难以下咽。她常年的胃痛加剧了,却仍然吃得那么香甜,如甘饴入口,点滴不曾遗漏。吃饭时不要说话,二姨如是说。这里的道理是什么呢?后来,我悟出来了,它不纯是生理卫生意义上的,主要是心灵感应上的——安静,有益于用心地品味造物主的赐予,心怀感恩。

    ⑥在离开家乡之前,我一直被这种庄重的神情熏染着,远离家乡的日子里,它不断涌出来。我最喜欢的还是独自用餐,慢条斯理,从容不迫。像二姨那样,我品尝到了大地的芳香。布莱克说:“从一粒细砂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鲜花便是天堂……”这“看”里肯定有心的投入,不是任何人用眼一瞥就可以那么轻易地感受。

    ⑦庄重的高级形式乃是敬。还是引朱熹的话来展开,“不要放肆,不要戏慢,整齐严肃,便是主一,便是敬”(《朱子语类》)。敬天地、敬社稷、敬祖宗、敬人伦,都是有道理的。人不是独立不倚的存在,连绵而下的遗传、血缘使人与这个世界的前前后后充满了联系。庄重的举止,使自己的心得到妥帖的安顿。不过,生活中这样的举止毕竟太少,无任何敬畏、禁忌,轻浮、放荡、粗野把更多时间与空间充塞了。在这个越来越娱乐化的世界里,戏说正在迅速消解着庄重;失去了敬,怀旧、伤春、悲秋、闺怨、别离这些恒久的主题,也会渐渐变得轻浮起来,甚至沦为世俗。

    ⑧放下书本,夜幕降临的时刻走到城市高处,在闪烁着艳丽的灯影里,我看到一个城市在娱乐中漂浮无定。这个城市早年生长过许多慷慨激昂的人物,我对他们是怀有崇敬之情的,把这些英灵看成城市的骨骼。他们的历程伴随着苦难与雄心,每一个人要被考证或阐释,都可以带出与之相伴的那段沉重的时光。可惜——没有噱头。他们的故居此时大门紧闭,黯淡无光,本该让城市所铭记的人,在娱乐声色中,渐渐被遗忘了。一个时代不庄重了,戏说搞笑如潮水浸湿了我们的生活,日子肯定浮华起来。时光如果像一盘不变质的录影带就好了,它可以倒卷,让我们看到一些凝重严峻的细节,包括每一个眉眼里那些值得崇敬的东西。

    ⑨那么,自问:你,在什么时候显得稍稍庄重一些呢?

    ⑩庄重,它所持有的庄严、深重的气息,令今日的生命感到难以承受之重。太多的娱乐色彩,冲淡了我们生命中原有的厚实部分,阻止我们顺利追求一些本质的东西。在初秋的树干上,我看到夏日遗留在上边的三五蝉壳,风吹过来,微微作响。主人扔下它们远去,此时恍若三五空屋。

(取材于朱以撒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绿窗

刘白羽

    今年,我书房的北窗上一片碧绿,愈到秋天绿色愈浓,现在简直成了一个可爱的碧绿世界。在一日繁忙之后,我常常站在窗前,看着那豆蔓瓜藤,绿叶扶疏,清风微拂,充满生意。这时,我记起泰戈尔《吉檀迦利》中的一句诗:“我衷心欢畅,吹过的风带着清香。”

    但,这种欢畅每每使我回想到春天。随着冰雪的消融,地皮潮得黑糊糊的,泛着一种泥土的气息。又过了一些时日,太阳光发烫了。我窗外的这片小园中,充满一种劳动的音乐声响。铁锹锵锵响,孩子们欢喜地叫喊着,迈着小腿奔跑着……今年比往年还热闹。我记得当人们把种子撒在泥土里时,同时撒下了多少希望与多少幻想呵!而后,我在昼长人静之时,似已习以为常,总要从窗内看一看,看嫩芽是否已经突破地面。那时,我总看到一个孩子——就是下种时,沾了两手泥巴、闪着笑嘻嘻面孔的那个孩子,独自蹲在那儿。他有时甚至用手指挖掘土壤,好像想使一把劲儿,让茁壮的嫩芽快快成长。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可是我的窗外还是一片荒凉。因为春早,植物虽然发了芽、吐了叶,尽管孩子们经常灌溉,但总是病恹恹地显得有点黄瘦。那时,那个孩子的漆黑的眼珠里露出一种怎样焦虑的神色呀!这是大人才有的失望与担忧。我从窗里望着他,他蹲在那儿看着那些可怜的植物,我感到一种难堪的寂寞。后来,有一阵,我突然陷于忙碌的会议生活之中,连桌面上的书报文件都堆得像个小山,自然也就把小园中的事情忘掉了。窗玻璃上还是亮光光的,一丝绿意也没有。天气却不知不觉炎热起来,夏天就这样来到了。一个闷热的星期天中午,我打开玻璃窗,希望从铁窗纱外透入一点凉意。我从书架上顺手取了达尔文的《人类和动物的表情》坐在窗下翻阅,渐渐地,我就沉醉于这奇妙无比的叙述之中了。我觉得达尔文是一个科学家,也是一个诗人,特别是谈到在各种不同情况下,由于幸福或悲哀怎样激发出眼泪,他引了荷马的《奥德赛》中描写奥德修斯回国,他的儿子忒勒马克斯怎样“站起身来,带着眼泪贴近在他父亲的胸膛上”,他的妻子珀涅罗珀怎样“从她的眼睑上流下滚滚的泪珠,她站起来扑向自己的丈夫”……这时,忽然一阵簌簌簌簌的声音响起,我还没有分辨清楚是什么声响,但一种模糊的清凉的快感已充溢在我的心间。我向窗外看时,才发现是雨点落在肥大的嫩叶上,“扑嘟——扑嘟”地发响呢!我欢喜极了。原来在我不注意时,种植的瓜豆已经长大了,那瓜藤似向我表达欢欣,把淡绿色的须蔓轻轻伸到窗纱上摇荡。这时,乌云滚滚,凉风习习。而后多雨的季节便到来了。农民有一句生动的话,说:庄稼在迎风长着呢。不久,我的窗上便为绿阴所遮满了。不过,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看到那一双孩子的黑溜溜的眼睛,也许他在植物艰难生长时才最关心,现在可能已经把兴趣转移到湖边,去钓鱼了吧?

谁知从这小小的碧绿的浓阴的世界里,我却发现了一个新的奇异现象。问题出在那许多株向日葵身上。靠院落北边朝阳之处的几株,长得一人高便展开了金黄灿烂的花瓣,可是靠院落南边,我窗外的十几株却不开花,只是一味地向上,向上。特别是其中一株,似乎“得天独厚”,茎子长得竞有茶杯粗细,叶子也像蒲扇一般肥大,让你感到它身子里充溢了碧绿的生命汁液,只是总不开花。于是,这又吸引我每天来注意了。尽管会议生活占去许多时间,但出去或回来时,总得瞥上一眼。也许这株向日葵自有它的凌云壮志吧!渐渐我的眼界为屋檐所限,看它时似乎在一棵大树下,只感到碧绿盈盈,而看不见树顶了。这时我忽然想到:它拼命钻天地长,是在竭力超出这南屋遮着的阴凉,超过屋檐去寻找太阳。于是,我打开窗门探身出去一看,果然在超出屋檐之后,这株向日葵的金黄花瓣怒放得简直像火焰一样,而花盘起码有一个面盆那样圆大。我惊喜极了。我知道它是在寻找阳光的过程中把自己生长得如此茁壮,如此高大。而今我的窗上依然一片浓绿,但你细看时,这株有凌霄之志的向日葵的叶子有点发黑,而低垂的花盘已经结满了棕色的葵花籽,一切沉甸甸的,成熟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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