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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2017-2018学年高中语文必修四第3课哈姆莱特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战争

【美】迈尔尼

    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住进了医院。我的军旅生涯就此黯然结束。我对自己很失望,对这场战争也很失望。

    一天深夜,我想给一位朋友打电话。接线生把我的电话接到了一位妇女的电话线上,她当时也正准备跟别人通话。

    “我是格罗斯文诺8829,”我听见她对接线生说,“我要的是汉姆普斯特的号码,你接错了,那个倒霉蛋并不想跟我通话。

    “哦,我想是。”我忙插嘴。

    她的声音很柔和,也很清晰,我立刻喜欢上了它。我们相互致歉后,挂上了话筒。可是两分钟后,我又拨通了她的号码,也许是命中注定我们要通话,我们在电话中交谈了20多分钟。

    “你干吗三更半夜找人说话呢?”她问。

    我跟她说了原因,然后反问“那么你呢?”

    她说她老母亲睡不好觉,她常常深夜打电话与她聊聊天。之后我们又谈了谈彼此正在读的几本书,还有这场战争。

    最后我说:“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

    “是吗?好了,就到这里吧,晚安。祝你做个好梦。”她说。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老在想昨晚的对话情形,想她的机智、大方、热情和幽默感。当然还有那悦耳的口音,那么富有魅力,像乐曲一样老在我的脑海里回旋。到了晚上,我简直什么也看不进。午夜时,格罗斯文诺8829老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实在难以忍受,颤抖着拨了那个号码。电话线彼端的铃声刚响,就马上被人接起来。

    “哈罗?”

    “是我,”我说,“真对不起,打扰你了,我们继续谈昨晚的话题,行吗?”

    没说行还是不行,她立即谈起了巴尔扎克的小说《贝姨》。不到两分钟,我们就相互开起玩笑,好像是多年的至交。这次我们谈了45分钟。午夜时光和相互的不认识,打破了两人初交时的拘谨。我提议彼此介绍一下各自的身份,可是她婉言谢绝了。她说这会把事情全弄糟,不过她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一再许诺为她保留,直到战争结束。于是她说了一些她的情况,17岁时她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以后一直分居。她今年36岁,唯一的儿子在前不久的一次空袭中被炸死了,年仅18岁。他是她的一切。她常常跟他说话,好像他还活着。她形容他像朝霞一样美,就跟她自己一样。于是她给我留下了一幅美丽的肖像。我说她一定很美,她笑了,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越来越相互依赖,什么都谈。我们在大部分话题上看法相似,包括对战争的看法,我们开始读同样的书,以增加谈话的情趣。每天夜晚,不管多晚,我们都要通一次话。如果哪天我因事出城,没能通话,她就会埋怨说她那天晚上寂寞得辗转难眠。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来愈渴望见到她。我有时吓唬她说我要找辆出租车立刻奔到她跟前。可是她不允许,她说如果我们相见后发现彼此并不相爱,她会死掉的。整整12个月,我是在期待中度过的。我们的爱情虽然近在咫尺,却绕过了狂暴的感情波澜,正平稳地驶向永恒的彼岸。通话的魅力胜过了秋波和拥抱。

    一天晚上,我刚从乡间赶回伦敦,就连忙拿起话筒拨她的号码。一阵嘶哑的尖叫声代替了往日那清脆悦耳的银铃声,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这意味着那条电话线出了故障或者被拆除了。第二天仍旧是嘶哑的尖叫。我找到接线生,请求他们帮我查查格罗斯文诺8829的地址,起先他们不理睬我,因为我说不出她的名字。后来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接线小姐答应帮我查查。

    “当然可以。”她说,“你好像很焦急。是吗?嗯,这个号码所属的那片区域前天夜里挨了炸弹,号码主人叫……”

    “谢谢,”我说,“别说了,请你别说了。”

    我放下了话筒。

(沈东子译,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开头,不仅是为了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更是为了强调这是作者的一段亲身经历。 B、“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话中有话,既委婉地表达了“我”对女主人公的喜爱之情,又为两人进一步交往作了铺垫。 C、得知事情真相时“我”只说了句“别说了,请你别说了”,就放下了话筒,这看似不合常情的表现,背后传达的却是难以言说的悲哀。 D、接线生的失误让两人相识,心灵的需要让他们相恋,无情的轰炸让他们永别,小说情节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设计自然而又精巧。 E、小说不仅描写了战时一对普通恋人的悲欢离合,也以真实的笔触,描绘了一幅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画卷,表现了民众的必胜信念。
(2)、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电话”为枢纽连接人物、安排情节,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写的只是战争中的一个小故事,却用了“战争”这样一个大题目,你认为这样处理合适吗?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漫长的告别
王朔
    年前小岛说年后他要去浪迹天涯,他提议我们几个老朋友聚一下,以示告别。
    那天聚餐的气氛很热烈,大家酒都喝得不少,小岛做了很慷慨激昂的陈述,大意是他稀里糊涂过了三十多岁了,不能再稀里糊涂过下去了,既然三十不能立,三十能走也是不错的。
    小岛说得很动情,好几次声音都有些哽咽了,眼角有些湿润。
    我们完全被他的情绪感染了,再加上酒精的渲染,我们都有些激昂了,对他的决定大加赞赏,我们要活在当下,活出真我,活出一片新天地!
    由于语言太苍白,小岛深情清唱了一首汪峰的《再见青春》,虽然由于情绪激动加上醉意泛滥,唱得有些跑调,但情真意切,句句发自肺腑及丹田,让我们都不禁动容。我们不禁唏嘘感叹:还是年轻好啊!跑调都能唱得这么有范儿!赞!
    最后,由于实在太感动了,老秦抢着买了单,说是要让兄弟省点钱,留着路上用。
    多么好的兄弟啊!作为铁血哥们的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毅然决然地把所有没吃完的菜打了包,朗声道:“浪费是可耻的!兄弟,留着路上吃!”
    春节后,迟迟不见小岛有所行动,正当我们疑惑时,接到了他的电话,说这阵子处理了家里一些后事,比如把必备的行李打包、把不用的物件打包,该卖的卖,该丢的丢。现在终于处理得差不多了,用他的话说就是:春暖花开之日,就是你我告别之时。
    于是他提议再聚一次,毕竟吃一次少一次。我们表示了同意,欣然赴约。
    这次聚会依然有些小伤感,小岛依然清唱了那首《再见青春》,这次表现显然好多了,唱得比较靠谱,只是可惜缺少点儿第一次唱时那种惊心动魄的震撼。
    最后,我们给予了他最诚挚的祝福,并进行了亲切地拥抱,那一刻,我们哭了——好兄弟!去月亮之上自由飞翔吧!不管世事变幻,你永远是我们最炫的传奇!
    过了一段时间,桃花开了又谢了,仍然不见小岛成行。我们表示很焦虑,为前两次的豪言壮语感到有些羞愧难当,毕竟我们都是有点儿节操的人。
    小岛还是给出了很合理的解释:公司有些工作还需要他解决,虽然他在公司里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但有些工作还是要由他负责的,做事有始有终,做人有情有义,这才是一个新时代有为青年的品格。他说工作已经基本搞定,很快他将仗剑出山快意恩仇了。
    对此我们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并就再次聚会以作最后的告别达成了一致。
    那次聚会不再有伤感,更多是对未来的憧憬,对未知旅途的期待,对人生还有无限可能的欣慰。
    我们狠狠拍着小岛的肩膀鼓励他:去吧!去领取你人生最灿烂那枚勋章吧!去给死气沉沉的生活一记响亮的耳光吧!去告诉所有人一事无成也一样可以活得理直气壮吧!
    结果小岛哭了,他泣不成声哽咽道:“你们就不能轻点拍吗?好疼!”
    最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小岛唱了一首凤凰传奇的《自由飞翔》,老秦、党生和我伴着歌声跳了一段广场舞,是那么的合拍,那一刻,我觉得:人生真特么美好啊!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还是没有行动,他说很难决定第一个地方去哪儿,他说这很重要,可能决定下半辈子的幸福,一定要慎重!但他说很快了,真的!我们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照旧没有行动。他说最近天热,紫外线太强,容易对皮肤造成伤害,会影响健康,没有健康就没有将来,再等等,很快,真的!我们照旧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习惯性没有行动。他说最近有几个重要的约会,做人要有情有义,不能放人鸽子,都是有节操的人,再等等,很快,真的!我们习惯性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秦沉不住气了,小岛已经用“吃一顿少一顿”的理由吃了他好几顿了。现在“吃一顿少一顿”已经成了小岛的口头禅,取代了原来的“我要写一本书”。
    在又一次“吃一顿少一顿”的告别聚餐中,老秦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人生最成功的事就是说服自己相信目前的生活挺好的。我觉得你已经成功了。”
    党生也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要不你和我一起去考公务员,这个更有挑战性,更符合你新世纪有为青年的气质,要不考事业单位也行,最近事业单位准备要涨工资了,很有前途!”
    此时,我当然不能落后,我照样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去那里干什么。”
    那次告别聚餐是史上气氛最凝重的一次,小岛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甚至最后连歌都没有唱。
    看着小岛转身离去孤单的背影,我们难免有些唏嘘,但毕竟告别来得晚一些,总是好的,我很欣慰。
    在一个睡意昏沉的黎明,小岛在微信群里发了一张照片,是一张火车票,即刻启程!
    告别来得猝不及防,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缠绵悱恻,也许,这才是最好的告别。
(选自《2014中国小小说排行榜》,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父亲

                                                                            【智利】奥莱加里奥•拉索•巴埃萨

    一个小老头下巴蓄着又白又长的胡须,上唇的小胡子被尼古丁熏成了红色。他披着一件大红斗篷,脚登高跟皮鞋,头戴一顶龙舌兰编的草帽,胳膊上挎着一个小篮子,来到兵营的门口,走过去,倒回来,走过去,倒回来,反反复复,显得十分胆怯。他想向哨兵打听什么,但哨兵没等他开口就高声喊道:“警卫班长!”

    一个班长从门后跳了出来,仿佛是埋伏在那儿的。他仰起头用询问的目光打量着他,老头儿说:“我儿子在吗?”班长笑了起来。

    “他叫曼努埃尔……叫曼努埃尔•萨巴塔,先生。”

    “我不知道哪个士兵叫这个名字。”

    乡下人骄傲地直起身子讥讽地笑了:“可是,我儿子不是士兵,他是军官,是正儿八经的军官……”

    警卫团的号手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凑过来低声告诉班长:“是新来的,刚从学校来的……”

    班长看他是个穷人,没敢请他去军官俱乐部,而是叫他去了警卫团。

    老头儿坐在一条木凳上,把篮子放在伸手可及的身边。士兵们一下子围拢来,他们以好奇的目光看着那个农民,对那个篮子很感兴趣。篮子不大,用一片口袋布盖着。那帆布下面先是听到啄食声,接着便有一只红冠老母鸡露出头来,由于闷热,它的嘴张开着,不停地喘着气。

    看到那老母鸡,士兵们一边鼓掌一边像孩子似的高声叫道:“炖鸡吃!炖鸡吃!”

    农夫急切地想见到自己的儿子,面对那么多持枪的士兵又十分紧张,不禁傻乎乎地笑起来,思想也乱了:“哈,哈,哈……对,炖鸡吃,炖了给我儿子吃。”

   说罢,老人却是一阵心酸,脸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影,接着又说道:“我都五年没见他了!他不愿意回村里去……”

    一个卫兵去叫中尉。中尉正在驯马场上跟一伙军官在一起。他个子矮小,长得黑不溜秋,躯干粗得像个木桶,面容俗气。卫兵打了个立正,两脚并拢时靴子底掀起一股尘土,报告道:“有人找您……我的中尉。”

    不知怎么回事,中尉的脑海里一下就闪现出了他老父亲那干瘪矮小的身影。他仰起头,为了让他的同事们听到,以鄙夷不屑的语调大声说道:“在这个镇子上,我谁都不认识……”

    卫兵又主动解释说:“是个满脸皱纹的小老头,披着斗篷……他从很远的地方来,提着一个篮子……”

    虚荣心顿时把中尉闹了个大红脸,他把手举到帽檐上说:“行啦……您走吧!”军官们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神色,他们不约而同地朝萨巴塔扫了一眼。那么多道询问的目光令中尉实在难以承受,他垂下头,咳嗽了一声,点上一支香烟,开始用刀鞘包头在地上胡乱划起来。

    过了五分钟,又来了一个卫兵:“有人找您,我的中尉!是一个乡下老头子……他说他是您父亲……”

    中尉没有纠正卫兵的话,他把香烟扔到地上,怒冲冲地一脚踩灭,喊道:“滚吧!我就来。”

    为了不做任何解释,中尉一头钻进了马厩。老人坚持要见儿子,卫兵班长每五分钟向上司报告一次,上司军官被弄得烦了,就去找萨巴塔。

    与此同时,那个变得像孩童似的可怜的老父亲越来越心神不宁。他竖起耳朵听动静,只要听到一点儿声响他就伸长脖子往外看。那脖子又红又皱巴,跟火鸡脖子一样。听到脚步声,他就激动得浑身发抖,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来拥抱他,来给他讲述他的新生活,让他看他的武器、马具和马匹来了。

    警卫团军官佯装检查马厩找到了萨巴塔。他开门见山、干巴巴地对他说:“有人找您……说是您的父亲。”

    萨巴塔移开目光,没有回答。

    “他在警卫团……一定要见到您才走。”萨巴塔狠狠地往地上跺了一脚,恼怒地咬了咬嘴唇去了那儿。

    他一进警卫团,有个士兵就喊道:“立﹣﹣正!”听到喊声,士兵们立刻如弹簧一般霍地站了起来,团部里响起一阵大刀声、脚步移动声和鞋跟撞击声。

    士兵们对儿子的尊敬弄得老头儿晕头转向,他忘掉了篮子,也忘掉了老母鸡,张开胳膊向儿子迎过去。他那像老树皮一般的面庞上绽出了欢欣的笑容,兴奋得浑身颤抖着高音叫道:“我亲爱的曼努埃尔!我的小曼努埃尔……”

    尉官只冷冷地向他打了招呼。

    农夫的双臂落了下来,脸上的肌肉抖动不止。

    中尉偷偷地把他拉出军营,到了街上,悄悄地对他说:“你都干了些什么呀……干嘛到这来看我……我有军务在身……不能出去。”说罢,转身走进了军营。

    乡下老汉又回到警卫团,浑身哆哆嗦嗦,茫然不知所措。他狠狠心把鸡从篮子里掏出来给了警卫班长。

    “给你们吧,就你们吃。”

    他向士兵们告了别,失望之下,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离开了。走到门口时,他又转过身来两眼含泪地补充了一句:“我儿子特别喜欢吃鸡脯,你们给他一块……”

(选编自2005年《外国文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儿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5分硬币。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待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和祖母结婚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讯,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的家当典当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疾。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可是她老了,病了。她所有的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不得不由家人为她擦洗身体。每当这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和坚守,噼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晚。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颗颗地嗑着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瓤。只有早晨这会儿,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

    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

    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蒙娜丽莎的微笑

(俄罗斯)诺里斯塔夫

    女孩说,我叫蒙娜丽莎。凯莉便笑了,有种想要接近女孩的冲动。

    凯莉是一名画家,去拉马拉本是看望男友,却没想到刚踏上这片土地便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傻傻地朝着你笑,但那张脸上却有很多疤痕,显然与真正的“蒙娜丽莎”扯不上半点关系。

    “蒙娜丽莎,你家住在哪呀?”凯莉蹲下身子问道。可女孩却不说话了,一双眼大概是被大风刮久了,红通通浸着泪水,勉强才吐出三个字:“杜米斯。”

    杜米斯经常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上,那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一座难民营。凯莉的脑海瞬间出现一幅图画:眼前的女孩躺在一堵烂墙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一只苍蝇停在她的脸上,但她却一动不动。

    女孩一定饿了,凯莉把包里所有的压缩饼干都拿出来,塞在对方手里,想了想,又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紧紧地裹在女孩身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女孩幸福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拿出画架,刷刷几笔,一幅凯莉版《蒙娜丽莎的微笑》便完成了。

    “这是我来拉马拉的第一幅作品。”凯莉在男友面前炫耀,但男友却不置可否,不断叮嘱她要小心,拉马拉城的小孩比大人更危险。凯莉认真地点点头,毕竟男友是真正为自己着想的人。但第二天,凯莉便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比瑞德街头,她再次看到了蒙娜丽莎,她捧着那条围巾,就像捧着圣物一样,看到凯莉便奔过来说:“真主保佑你。”接着便把围巾交还给凯莉。

    蒙娜丽莎很丑,但却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望着前面飞奔的背影,凯莉再次陷入沉思,第二幅微笑图瞬间在脑海里成形。这就是收获,一个画家最想要的便是这种灵感。她就地创作,完成以后,随手把围巾套在脖子上,却突然觉得脖颈一阵刺痛。

    被一滴鲜血染红了的围巾里,竟然包裹着一个尖利的铜钉。太可恶了,早就在报纸上看过报道,艾滋病患者为了报复这个世界,常常把沾满自己血液的钉子放在路边的凳子上,很多行人都平白无辜受害。没想到这样的悲剧竟然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对方还以怨报德,太可恨了。

    这世界疯了,连小孩都干这种勾当。凯莉气愤地说:“不就是杜米斯吗?我偏偏就是要过去把她找出来,蒙娜丽莎,没想到连微笑都是假的。”

    杜米斯的管理者是个英国人,名叫普雷第,听了凯莉的投诉后,先是一阵惊愕,接着便对身边的人说,把蒙娜丽莎叫过来,太不像话了。

    可是,蒙娜丽莎没有来,有人向普雷第报告,蒙娜丽莎宁愿不吃饭,死死抓着宿营广场的栏杆不肯过来,手都快抓断了。凯莉彻底被激怒了,她对普雷第说,既然她不愿来,我就过去,倒要看看,小小年纪到底是受谁指使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在广场,当凯莉站在蒙娜丽莎面前,结果却并没有按着原来的计划走下去,蒙娜丽莎显然刚刚垂死地挣扎过,脸上毫无血色,但看到凯莉,却一下子兴奋起来:“求你,以真主的名义,请您亲手把那颗铜钉交给我吧!”到了这个时候,她还在提要求,凯莉带着愤慨与不屑,问:“凭什么?”

    接下来,凯莉简直无法理解,蒙娜丽莎竟然弱弱地说:“我想有个妈妈。”还好,有普雷第在,这位谙熟拉马拉文化的慈善服务者解释,在这个地区,铜钉代表母爱,你把铜钉交到她手里,就代表着你对她女儿一般的爱。接着,普雷第还指着铜钉上面的字母“M”说,看,这就是证明。

    蒙娜丽莎所做的一切,当然不是为了真的要凯莉做母亲,而是想让杜米斯难民营的其他孩子看到凯莉送她铜钉的情景,哪怕这一切都是假的,因为这些年来,大多数孩子都被远方来的白人资助甚至收养了,但蒙娜丽莎却因太丑而变得愈发孤单。

    她太需要我们的爱了,凯莉拿着手里的第三幅画对男友说:“《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抵不过她的真情。”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作家与小偷

陈卫东

    夜深人静,我打开窗户跳进了一户人家。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因为这家没有人,这是我侦察的结果。

    我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下,发现茶几上有一张信纸,被一只豁口的玻璃杯压着。好奇心让我拿起了它。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欢迎光临寒舍,您是最近唯一的一位客人,您的到来让我真的很高兴,已经很久没有人来看我了,这种孤寂的心情您一定能理解。作为一个作家,写不出东西的沮丧,就像您劳累了一天,一无所获,不,比那还要严重。素材就是作家的救命稻草,为了寻找这种稻草,我只能出去一段时间了,对于您的到来,也没有隆重的欢迎仪式。

    您一定很失望吧!这里的房间竟然没有您要找的东西,不过您不要生气,冰箱里还是有一点食物的,您要不嫌弃的话,请尽情享用。如果您没有地方住的话,就请您留在这里,让这个屋子里有一点人气,冰箱里的食物能让您对付几天的,不过有一个小小的要求,一定要把卫生打扫好,走的时候把垃圾带走,这个小事情我相信尊敬的先生您一定能做到的。走的时候不要再翻窗户了,玻璃松动了,我怕不小心伤到您,有一把备用钥匙在门后面鞋柜的第二层左边第一个鞋盒里。

    祝您在这里生活得愉快!

您的朋友:东子

    我打开冰箱,还真的有食物,看来这家伙说的是真的,不过他的名字我好像真的没听说过,也许就是个不入流的小作家,为了写作真的去找素材了。

    我在门后面的鞋盒里还真找到了一把钥匙,钥匙下面还压着一张纸。

    尊敬的先生:

    您好!恭喜您拿到钥匙,拿到钥匙我们就达成了一份协议,那就是住在这里,住在这里时要把您每天的经历写在书房二排靠右的一个笔记本里。对于这个要求,我相信先生您不会拒绝的,因为我是个作家,我需要素材。

    您也许就是我下一部小说的主角,先谢谢您,也祝贺您!

    写写我的经历,这个没问题的,我把钥匙揣进衣兜里,有一种房主人的感觉,这感觉差点让我流下眼泪。

    我大摇大摆地开门出去,又大摇大摆地开门回来。

    我好像真的是这个屋里的主人。

    我又重新把这个房子巡视了一遍,两室一厅外带一个书房,卧室里很简洁也很干净,书房的墙壁是一圈书柜,除了书还是书。中间有一张陈旧的桌子,旁边一把过时的椅子,桌子上还放着一本书。我拿起来随手翻了下,一张纸条从里面飘了下来。

    尊敬的先生:

    您好,很高兴您能打开这本书,说明先生还是一个很有品位的人,不过这本书的内容先生一定很感兴趣,我敢打赌,先生您一定能耐心地读下去的。

    让我读书,哈,我差点笑出声。我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我倒对这种纸条感兴趣,还有这个叫东子的家伙。

    我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诱惑,拿起了这本书,真如东子所说,这书真的让我很有兴趣,在二十三页的中间有用铅笔写下来的话:

    尊敬的先生:

    您好,您能看到这里,我真的很高兴,本书的第一页第一行的第一个字,到二十三页第一行的第一个字,您有兴趣的话可以把它找出来。

    门后面鞋柜的第一层左边第一个鞋盒里有惊喜在等你。

    哈,竟然是一张面值五十元的人民币,这个叫东子的家伙太有意思了。当我把所有的鞋盒都打开,口朝下使劲摇的时候,竟然一毛钱都没有,有的是一张令我额头冒汗的纸条:“尊敬的先生,您好,请把鞋盒摆放整齐。”

    我竟然在这个地方待了三个月,这个叫东子的家伙也没有回来。

    我现在已经不是小偷了,自从住进了这里,我就无法再做小偷了。白天根本没有心思再去踩点,满脑子都是东子安排的意想不到的惊喜,你刻意去找,没有。不经意间就有了。这不,我刚从一本书里找到一个招工启事,没想到一去竟然应聘上了。

    明天就要走了,还有最后一本书《老人与海》没有看完,没想到我还能喜欢上看书。当我合上书时,在最后一页上,我又看到了几句话:

    尊敬的先生:

    您好,如果您要走的话,请把钥匙放回原处,把冰箱里放满食物,还有水电费一齐交了吧!尽量恢复您刚到来时的样子!

    微风轻拂,我走在清晨无人的大街上,心情就像风一样轻快,我在想东子的下一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不是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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