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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2017-2018学年高中语文必修三第2课祝福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我们的裁缝店

李娟

    在城市里,裁缝和裁缝店越来越少了。但在喀吾图,生活迥然不同。这是游牧地区,人们体格普遍高大宽厚,再加上常年的繁重劳动,很多人身体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变形,只有量身定做的衣服才能穿得平展。

    我们租的店面实在太小了,十来个平方,中间拉块布帘子,前半截做生意,后半截睡觉、做饭。但这样的房间一烧起炉子来便会特别暖和。很多个那样的日子,狂风呼啸,昏天暗地,小碎石子和冰雹砸在玻璃窗上,“啪啪啪啪”响个没完没了……但我们的房子里却温暖和平,锅里炖的风干羊肉溢出的香气一波一波地滚动,墙皮似乎都给香得酥掉了。

    我们还养了金鱼,每当和顾客讨价还价相持不下时,我们就请他们看金鱼。这样的精灵实在是这偏远荒寒地带的最不可思议的尤物——清洁的水和清洁的美艳在清洁的玻璃缸里曼妙地闪动,透明的尾翼和双鳍缓缓在水中张开、收拢,携着音乐一般……

    这样,等他们回过神来,再谈价钱,口气往往会软下来许多。

    当地男人们很少进屋,最固执的是一些老头儿,偶尔来一次,取了衣服却死活不愿试穿,即使穿了也死活不肯照镜子,你开玩笑地拽着他往镜子跟前拖,让他亲眼看一看这身衣服多“拍兹”(漂亮),可越这样他越害羞,双手死死捂着脸,快要哭出来似的。

    女人们就热闹多了,三三两两,不做衣服也时常过来瞅一瞅,看我们有没有进新的布料,如果有了中意的一块布,未来三个月就一边努力攒钱,一边再三提醒我们,一定要给她留一块够做一条裙子的。

    库尔马罕的儿媳妇也来做裙子了,她的婆婆拎只编织袋跟在后面,量完尺寸我们让她先付订金,这个漂亮女人二话不说,从婆婆拎着的袋子里抓出三只鸡来——“三只鸡嘛,换条裙子,够不够?”

    她订的是我们最新进的晃着金色碎点的布料,这块布料一挂出来,村子里几乎所有的年轻媳妇都跑来做了一条裙子。

    她说:“不要让公公知道啊!公公嘛,小气嘛。给他知道了嘛,要当当(唠叨、责怪)嘛!”

    “婆婆知道就没事了?”

    “婆婆嘛,好得很嘛!”她说着揽过旁边那矮小的老妇人,“叭”地亲一口:“裙子做好了嘛,我们两个嘛,你一天我一天,轮流换着穿嘛!”

    她的婆婆轻轻嘟囔一句什么,露出长辈才有的笑容。

    但是我们要鸡干什么?但是我们还是要了。

    还有的人自己送布来做,衣服做好后却凑不够钱来取,只好挂在我家店里,一有空就来看一看,试穿一下,再叹着气脱下来挂回原处。

    有个小姑娘的一件小花衬衣也在我们这儿挂着,加工费也就八元钱,可她妈妈始终凑不出来,小姑娘每天放学路过我家店,都会进来捏着新衣服摸了又摸,不厌其烦地给同伴介绍:“这就是我的!”穿衬衣的季节都快过去了,可它还在我们店里挂着!最后,我们先受不了了。有一天,这孩子再来看望她的衣服时,我们就取下来让她拿走,小姑娘惊喜得不敢相信,在那儿不知所措地站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挪出房子,然后转身飞快跑掉。

    裁缝的活不算劳累,就是太麻烦,量体、排料、剪裁、锁边、配零件、烫粘合衬、合缝……做成后,还得开扣眼、钉扣子、缝垫肩、缲裤边。浅色衣服还得洗一洗,缝纫机经常加油,难免会染脏一点,而且烙铁也没有电熨斗那么干净,一不小心,黑黑的煤灰就从气孔漾出来,沾得到处都是。

    是呀,从我们当裁缝的第一天起,就发誓一旦有别的出路,死也不会再干这个了。但假如有一天不做裁缝,我们还是得想办法赚钱过日子,过同样辛苦的生活。——可能干什么都一样的吧?

    是这样的,帕孜依拉来做衬衣,我们给她弄得漂漂亮亮的,她穿上以后高兴得在镜子面前转来转去地看。但是我立刻发现袖子那里有一点不平,就殷勤地劝她脱下来,烧好烙铁,“滋——”地一家伙下去……烫糊一大片……

    怎么办呢?我们商量了半天,把糊的地方裁掉,用同样的布接了一截子,将袖口做大,呈小喇叭的样式敞开,还钉上了漂亮的扣子。最后又给它取了个名字:“马蹄袖”。

    但是后来……几乎全村的年轻女人都把衬衣袖子裁掉一截,跑来要求我们给她们加工“马蹄袖”。

    干裁缝真的很辛苦,但那么多事情,一针一线的,不是说拆就能拆得掉。当我再一次把一股线平稳准确地穿进一个针孔,总会在一刹那想通很多事情。(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为游牧地区,喀吾图与城市“生活迥然不同”,读者由这一点出发会感受到裁缝店里的寻常事别有趣味。 B、养金鱼可以成为裁缝店独特的生意经,是因为金鱼转移了顾客的注意力,让他们在美的愉悦里一改平日的斤斤计较。 C、作者善于借小故事来表达情感,比如接受女顾客以鸡换衣,既是对她个人爱美之心的赞赏,也含有一种对质朴人情的认同。 D、本文记述了裁缝生活中温馨的插曲,但并没将这种生活过于浪漫化,一针一线辛苦踏实的劳动,才是平稳真切的生活感受。
(2)、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意。
(3)、本文的语言充满生活气息,请结合全文对此加以赏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良宵

张楚

    她刚搬到麻湾时,随行只有一只白鹅。她是王静生的远房姨妈,怎么想起要到乡下住上段时日,这才劳烦外甥在村西租了三间瓦房。

    好事的村妇们,借串门的名义在炕沿上东拉西扯。可这老太太,安静得像一只猫,也不插嘴。问她儿女几个?她说,两儿一女。问她老伴是否健在?她说,去世二十多年了。闲妇们渐渐没了兴致,不如何来往。

    那天从村西的土岗下过,见一孩子在前边跑,一帮孩子在身后追。那孩子蹽得比野兔子快,转眼就从她身边刮过,直刮到那岗上。那帮孩子呢,也就不再追,只在岗下骂个一通,才怏怏散去。老太太斜眼见那土岗上隐约探出个圆头,小心逡巡着岗下。见老太太望他,竟俯身捡起块土坷垃不偏不倚扔她额头上。老太太摸了摸额头,朝那岗上望去,孩子就不见了。午后,老太太喝了碗稀饭,猫进被窝,看电视。过堂屋传来电饭锅被揭开的滋啦声,饭菜入嗓猛然吞咽的咕咚声……她蹑手蹑脚踱到庭院,见岗上那个孩子在往外翻墙。老太太默然看了片刻回了房。

    翌日出门,买了冷鲜肉,切姜剥蒜,配了红椒、桂圆、八角、茴香,用高压锅将肉焖了。肉香四处散了开去,老太太眯眼打起盹儿来。等睁开眼,天已大黑,去过堂屋看炖的肉,明显是吃剩的。老太太竟有些隐隐的得意,方沉沉睡去。

    次日早起,坐到屋檐下晒太阳,晒着晒着有些恶心,吞了几粒药片,倒头睡起来。醒来时太阳已爬上屋檐,却发现老鹅没了。

    这老鹅,跟了她十三年,从小区门口捡的。小小一团鹅黄,谁承想竞长成偌大一只呢?儿女们是极少来的,通常只有她和它。想说话了和它唠叨两句,生气了就踹它两脚,它不记仇,依旧影子似的随着她,腻着她。

    老太太在院子四周搜寻一番,仍没得踪迹。猛然想起那孩子,心就咯噔了一下。

    那晚,她早早在过堂屋候了。果不其然孩子来了。当他在灶台上翻寻时,她一把就攥了他胳膊,问道:“是不是把鹅偷走了?”孩子点点头。她想也没想就在他后脑勺儿扇了一巴掌。“是不是把鹅给吃了?”孩子又是点点头。顺势拎了把刷锅的炊具,捋起他衣袖就抽打起来。抽着抽着便瞧得他胳膊上全是银元大小的红斑,一圈连一圈,看得心里麻麻幽幽,索性撒了他,一屁股坐在灶台上,默默盯了他半晌,摆摆手说:“你走吧,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孩子一愣,没有动,只嘟囔道:“我奶奶死了……我杀了它祭祀……”老太太不再搭理他,转身回了屋,和衣躺下。

    一躺就是两天。再次睁开眼,屋里灯怎么就亮了。炕沿上摆着副碗筷,碗里尚冒着热气,是碗疙瘩汤。香油花浮着,白鸡蛋卧着。老太太心里热了下,吸溜起来。还好,病隔了一夜就痊愈了。

    那天晚上,老太太喝完了汤。耳畔便传来谁家的收音机正在唱《春闺梦》,是张氏与丈夫王恢互诉衷肠那一场。听着听着,她不禁轻声唱将起来:去时陌上花如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侬在深闺等,海棠开日到如今。

    门环偶响疑投信,市语微哗虑变生。因何一去无音信?不管我家中肠断的人。

    “咕咚”一声闷响,她才猛然梦醒,身子打个激灵,朝墙边看去,那孩子从墙头跌了下来。

    “我……我……”男孩诺诺道,“我只是来瞧瞧,你的病好了没有。那天晚上,你的头比开水还热……”老太太领男孩进屋,给他热了排骨和米饭。

    随后几日,男孩都过来共进晚餐。孩子通常只闷了头扒饭,很少动筷子搛菜。吃一阵偶然抬头,老太太便往他碗里搛一箸菜,孩子也搛了肉丁或腊肠,犹犹豫豫着往老太太碗里塞。老太太就笑。

    当日晌午刚过,王静生就来了。王静生说,关于她跟孩子的事,他听别人说了。孩子爸妈、爷爷早死了,奶奶前几天也死了。孩子的病是父母遗传的艾滋病。那晚,老太太做好了饭菜,孩子却没来。

    儿子第二天到了麻湾。老太太正在炕上收拾皮箱,儿子说:“哎,我真是白着急了,原来你已经准备回去了啊?这个礼拜日就是你寿日,香港的李老板做了你一辈子的戏迷,专门从香港飞来给你庆祝,光赞助费就掏二十万。饭店呢,就定在凯撒大酒店,省电视台要全程录像呢。”

    老太太看他一眼,抽出皮箱拉杆,拍了拍儿子的肩,就朝土岗走去。儿子一见,蹙着眉喊:“妈!出租车在村东呢!”老太太大抵聋了,只顾弯着脊背拉着皮箱朝前走。儿子小跑着过去,在母亲身后边走边絮叨:“不瞒你说,赞助费说是二十万,其实给了五十万!不就听你唱两句《春闺梦》和《锁麟囊》?人家拿你当宝,傲气值几个钱呢?”

    老太太径直走到了岗下,伸手擦了擦汗,将皮箱扔在土岗那厢,朝坡走去。这条坡不长,但是陡。老太太弯下腰身,晃晃悠悠往上爬,当眼前蓦然出现一只瘦骨嶙峋的小手时,她不禁抬起脖子瞅了瞅。当孩子的小手紧攥住她的掌心时,老太太身上忽就有了气力,手脚在瞬间就热了起来。有那么片刻,老太太确信双腿其实就踏在棉花般洁净干燥的云朵里,每向上微微跨一小步,就离天空和星辰近了半尺。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小矮人

【波兰】姆罗热克

    从前有个挂牌“小小”的矮人剧团,一个很认真的常设团体,每周至少有四场演出,

    大胆涉猎了所有剧目。文化部因而把它提高到了样板矮人剧院的水平,并授予了一个新的名称,这个扩大了的叫法是“中央小小”,对此谁也没有感到奇怪。这个剧院有良好的工作条件,在这里找到一份差事,成了每一个业余的或职业的矮人演员的幻想。不过,这家剧院的编制早已配备齐全,拥有精兵强将。有个矮人是该剧院最杰出的明星,他表演情人和英雄的角色,因为他最矮小。他大获成功,收入可观,评论界对他天才的演技赞不绝口。如果剧院得以存在,首先是由于他的功劳。

    有一次,他在化妆室里化装——那是在《勇敢的包莱斯瓦夫》首场戏公演之前,他担任剧中的主角——突然发现镜子里没有照出他的金皇冠,可皇冠明明是戴在他头上的呢!过了一会儿,他出台的时候,皇冠碰到了上方的门框,掉落到地板上,像个铁壶盖子一样在地上滚,还发出金属的铿锵声。他拾起皇冠,走到前台。第一幕结束后他回到后台化妆室,本能地低下了头。“中央小小剧院”的房子是根据剧团的比例为它特建的。

    《勇敢的包莱斯瓦夫》一幕一幕往下演,而我们的演员在进出化妆室时都习惯性地低下了头。偶尔他瞥见了剧院老理发师的目光正停留在自己身上。理发师也是个矮人,但还不够矮小,由于太大,就不能登台演出,只能做些辅助工作;他怨天尤人,灵魂深处对一切事和每个人都充满了妒忌。他的目光是那样专注,那样阴沉。小矮人怀着不快心情走上舞台。过了一段时间这种不快心情仍然没有离开他;每天带着这种不自觉的感情睡去,又带着它醒来,虽然极力想摆脱它。他自我欺骗,佯装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快,下意识地去抵制心中早已萌发的怀疑。时间并没有给他带来平静。恰恰相反,有一天,他从化妆室走出来的时候,不得不低下头,尽管头上没戴皇冠。在过道里他又跟理发师擦肩而过。

    这一天他决心正视现实。他在自己雅致的套间里,拉上窗帷,给自己量了身高。这一测量说明了一切。再也不存在什么幻想,他长高了。

    傍晚,他瘫倒在沙发上,喝着一杯格罗格酒。第二天他砍掉了鞋后跟。他希望长高只是一种过渡现象,或许过些时候又能缩回去。在一段时间里砍掉的鞋后跟确实帮了他的忙。终于有一回他走出化妆室,正好老理发师在场,便故意挺了挺胸脯,额头上却碰了个大青包。他从那人的眼中看到了讥讽。

    他为何长高了?他体内的生长激素为何过了这么多年突然从昏睡中苏醒?剧团已经发现了吗?有几次他看到老理发师在幕后的一些角落里跟演员们窃窃私语,他一走过去,絮语声便戛然而止,换成了毫无意义的闲扯。他留心观察伙伴们的面部表情,但是从他们脸上什么也看不出来。走在街上越来越少碰见老太太对他说:“小家伙,你跟妈妈走丢了吗?”倒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对他说:“请问,先生……”他回到家里,倒在小床上一动不动地躺着,眼望着天花板。可是后来他不得不改变姿势,因为他的双脚伸出了小床外,麻木了。这张小床对于他已经太短了。

    终于,他对“中央小小剧院”的同事们也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他们都已看到,或者都已猜到是怎么回事,昔日热情洋溢的评论也沉寂了,对他的赞扬也愈来愈少见。到处遇见的都是同情的或嘲弄的眼神。或许这只是他那亢奋的想象力在起作用?幸好领导没有改变对他的态度。在《勇敢的包莱斯瓦夫》演出中他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当然不像演《哈姆雷特》那样成功,但毕竟也是很成功的。领导照常毫不犹豫地指定他扮演《黑衣骑士》中的主角,这个剧已经发了海报。

    排练过程中尽管他很痛苦,但并没有经历什么特殊困难就实现了首次公演。他坐在镜子前面,不看镜子就化好了装。舞台监督按了铃,他从座位上沉重地站起来,不意脑袋竟撞碎了天花板上的电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整个剧团的人在灯光明亮的过道上站成了半圆圈,理发师站在中央。理发师身边站的是剧团里另一位扮演情人的演员,同样很有才华,但迄今他只能演配角,就是因为高出了几个厘米。两人默默对视了片刻。

    他不得不同剧院告别了。后来随着身高增长,他变换过几种职业,在青年剧院跑过龙套,当过跑腿的,在有轨电车线上扳过道岔。他已经是个中等身材的成年男子了。

    他经受过怎样的痛苦?他有什么感觉?他的姓氏早已从海报上消失了,早已被人忘到九霄云外。他在保险部门当了个职员。

    这样又过了许多年,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为了度过周末的自由时间,他走进了矮人剧院。他坐在观众席上高兴得适度,笑得也适度,并不曾表露出过分的兴趣。一边看表演一边剥着薄荷糖糖纸。散场后,他来到衣帽间,穿上了深蓝色的长大衣,扣上了扣子,满意地嘘了一口气,因为等着他的是一顿可口的晚餐。

    “不错,一群很好玩的小矮人。”他自言自语地说。

(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蓝翅膀的游隼

    2010年秋季的一天,母亲来电话让我去夏营地帮大姐和牛倌把帐篷和畜群转场到秋营地。翌日,我就从县城乘班车到了夏日塔拉小镇,这个草原小镇正在修建楼房,天晴时尘土飞扬,下雨时泥泞不堪。

    父辈们熟悉的一切在这里已经荡然无存。20世纪的最后10年,过去牧人们骑着高头大马尽情驰骋的草地被一道道铁丝围栏阻挡了。尧熬尔人(裕固族)的鄂金尼部落,也就是如今夏日塔拉小镇北滩的两个尧熬尔人的牧村,可能有一半的人已经不懂自己的语言了。一条历史的河正在断流……

    我坐表弟的越野车到了夏营地。干活累了,躺在草地上闲看瞬息万变的天空白云。恍惚间我惊讶地看见在一片云中有很多年前我们家丢失的那只猫,它还是那么娇贵的样子,一边用爪子精心梳洗着自己的头、耳朵和脸,一边降尊纡贵地看着我们。在云中还有很多早已去世的前辈们,无论是他们的衣着、相貌还是气质都和现在的人迥然不同。我看到了祖父道帏·斯车穆加木参,还有鄂金尼部落的首领——我的外祖父尧熬尔·热布旦……

    这时,从雪山那边的红色悬崖那儿飞来一只蓝翅膀的游隼,在白云间静静地滑翔着,一会儿又飞快地忽上忽下地飞着,我的视线随着游隼消失在天地交接处那像梦一样的云雾间。此刻,羊群正在铁丝围栏里吃着草,一道道铁青色的铁丝围栏一直延伸到南边的雪山悬崖下。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自己家的羊群尽情地在绿茵茵的夏牧场吃草。再过几天,我们家的这群羊将全部出售。因为父母已经年迈,这几年一直住在定居点小镇上。只有大姐一人在牧场上放牧,牧场上有各种杂事,实在太辛苦。所以我父母计划把羊群出售后,只留下一百来头牦牛,再凑合着放牧一段时间,然后把草场和剩下的牦牛群承包给别人。到那时,我们这个世代放牧,须臾离不开草原的牧人之家,就彻底改变生活方式了。

    这些年来,太多的往事和我们这一代人渐行渐远。我亲眼目睹了牧场上的人和事转瞬间就变得和那些古老的传说一样遥远,我去追赶它们时,却发现就像我小时候在原野上追逐雨后的彩虹一样

    夏营地的黑帐篷里,父亲和大姐一言不发,该干什么还在干着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们的心情就如同天空灰黑的雨云。对真正的牧人而言,牲畜不仅仅是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而是一种深沉感情的寄托。大姐清楚每一只羊和牛都有一个或长或短的轶事 , 每一只羊和牛都有它的家族、血缘和迥然相异的性情。牲畜是联结牧人与天地万物的纽带,是上苍送来与牧人做伴的……

    太阳落下去了,帐篷旁边那条灌丛中的小路也暗淡下去了,一轮圆月升起在东边的墨绿色山顶上,而太白金星就在西边的红色悬崖之上闪烁,尧熬尔人把太白金星叫做“玛勒奇奥登”,意为“牧人之星”。我在帐篷外徘徊,帐篷里的炊烟正飘向远处的山峦间,我好像又回到了从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牧人生活中……

    第二天,雇来的拖拉机把帐篷拉往了秋营地。我和大姐赶着牛羊来到帐篷前的河谷里,走向秋牧场。我们在铁丝围栏分割成的一块块草地中间走着,从前直走的路如今却要转来绕去。走过沼泽和山峦,就是那条著名的巴彦哈拉山脊大道。阳光下,一道道银灰色的铁丝围栏像密集的蜘蛛网一样布满了起伏的山峦,但走在那条古老的山脊大道上,视野仍很开阔。南面就是伟大的祁连山,那座白雪耀眼的高峰就是阿米岗克尔神山之巅。我常常感谢自己生长在这个奇异的山下,有时候我会这样想:人生长在这样一个地方,而没能拥有一个恢弘壮阔的思想和精神,那他就愧对这个令人敬畏的高山草原和超出人们想象的游牧生活了。

    我们来到秋营地的山谷时,天色已晚,高悬西边天空的玛勒奇奥登——牧人之星或明或暗,一轮圆月刚刚从东边山峦上升起。

    几天后,我们家的羊群全部出售给别人了。

    多年后,夏营地旁的黑帐篷前面仍然是那条长满灌木的山谷和雪水河。一群刚出生不久的黑色、紫红和褐色的小牛犊跟着乳牛在沼泽地上吃草。大姐说牛群和帐篷刚搬到夏营地时,有个乳牛生下了一个火红的小牛犊,第二天她早早去看那个小牛犊,却发现它被狼吃了。她还说这几年狼好像一下子多起来了。我知道这是因为山里开矿修路,经常有炸药爆破,野兽被惊吓后从深山里跑了出来,而山外却被一天天增多的人和牲畜占领,野兽走投无路……

    我父亲对我说,这几年不少年轻牧民把刚生下才三四个月的小羊羔、小牛犊出售,说这样母羊、母牛上膘很快,其实是因为来钱快。小羊羔、小牛犊被贩子赶走后,满耳都是母羊、母牛撕心裂肺的哀鸣……

    每个云淡风轻的傍晚,玛勒奇奥登——牧人之星,都在紧挨着牧场的祁连山之巅熠熠闪烁,明亮而又遥远,她淡漠、从容而冷静地凝视着这一切。

    从1972年被送到寄宿制学校读书的那个冬天开始,我就如同那只从雪山边的红色悬崖上飞来的蓝翅膀的游隼,独自滑翔游弋在原野和城市、梦想和现实之间……

(节选自铁穆尔同名散文,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渐去渐远的炊烟

徐水法

    ①我在一个暮色渐合的傍晚回到家乡的。

    ②夕阳在天边写着最后的诗篇,一片金黄,亮得有些晃人眼睛。越过村南狮子岩的上空,那或粗或细的一条条灰白的炊烟,袅袅娜娜升起在空中。我仿佛在沙漠中找到了路标,血管里的流淌的鲜红液体开始泛滥,开始沸腾。

    ③炊烟是我回家的路标。小时候,无论在东山背放牛,还是在西山坞割草砍柴,夕阳西下,宿鸟归巢,抬头看见村子上空一条条粗细不等的炊烟渐渐升腾起来,我就知道,可以回家吃晚饭了。炊烟就是一根老天赐予的幸运之绳,绳的一头系着我温暖的家,系着父母家人合家团圆的欢欣。

    ④家在浙中龙门山脉的余支,四面耸峙的群山中间,有一块太师椅一样的凹地,我村的始祖辈择居这里。全村不过百来户人家,起先倒是循祖训按族中兄弟分房而居,每个房头本家兄弟的住房以房中厅堂为中轴线,燕翅一样平分在两边,这也符合传统聚族而居的习俗。后来繁衍日多,两个厅堂两边住不了,就在村中两道浅浅山弯里觅地另建。在我小时候很长一段记忆里,村里的房子基本散落在一个“V”字形的山谷里。于是,有懂风水堪舆的人说村子状如鸡窠形,家鸡在窠里什么也吃不到,跳出鸡窠才有白米吃,于是村人自古以来就有出村去打工、经商等谋生计的传统。

    ⑤我也在祖辈要求跳出鸡窠去寻白米的训诫中,刚迈过二十岁的门槛就出门打工,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就自己创业,多年打拼,终于在县城谋得可以安放一张书桌的地方,成为所谓的城里人。

    ⑥城里有交叉错杂的马路,有高低错落的大楼。城里看不见炊烟,看不见炊烟的来自山村的我,总觉得自己像在虚空中漂浮,活在梦里一样不太真实。经夜的梦境里,总是看见群山环抱的谷地,粉墙黛瓦之间,夕阳把树影拉得长长的,炊烟开始从各家各户的烟囱里吞吐起伏。粗的,细的,袅袅如莲步轻摇的,肯定是勤劳人家,柴火干燥,灶火旺则炊烟淡如流云;突突似老牛吐气的,则是柴火没干,灶洞里半是烟来半是火,这烟囱里自然冒出粗大的烟柱。张家的、李家的,一支支炊烟柱子升上天空,就像一张网遮住山村,山村就进入安宁、静谧的漫漫长夜,富有诗意的山村之夜。

    ⑦回家的村路从泥泞小路到简易沙石公路,又到宽敞平坦的水泥路,应该说回家的路越来越宽阔。只是在我们每一个游子的心中,他乡的生计辛劳,生活的辗战奔波,这回村的路仿佛在不断地延伸,家乡的炊烟也在渐行渐远。

    ⑧栖身都市的角落,每个人都有一本安居不易的难以述说的账,回家的机会是愈来愈少,家乡的炊烟总是在清晰的升腾中渐渐模糊,终至淡化,最后眼前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颗焦灼的不变之心,为家乡为炊烟在日复日经受难以抉择的煎熬,祈祷山里的父老乡亲能够永远拥有一个安详、平和的梦。

    ⑨有一次去看一位学有所成的老乡的画展,在一幅水墨丹青前,我挪不动脚步了。黛黑的背景山影,黑色的瓦片,雪白的墙,灰白的炊烟,一根根粗细不等,漫到村子上空交织成一层薄薄云岚,似云非云,似雾非雾,使原来平常的村居,仿佛笼罩在云山雾海之中,若隐若现,几疑琼楼仙阁。这不正是我千百次梦里出现的场景吗!我忍不住久久伫立在画前,眼泪潸然而下。

    ⑩我问画家可以割爱吗?他说,只有这幅是他自己无数次梦里出现的家乡场景,他画成后密不示人,悄悄挂在画室里,每天必看的。最后,他一连深情地说,炊烟是我们回家的路标啊!看见炊烟仿佛看见年迈的母亲在灶前忙绿一家人的晚餐,仿佛听见村里弄堂口传来父母叫呼在外玩耍的孩子回家的声音。炊烟离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亲切啊!

    ⑪我俩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不放,双目凝视,仿佛彼此想从对方的眼眸中寻找出家乡升腾的炊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兵

范子平

    ①县城的摩的一般在县城或郊区跑,很少跑远。但刚下火车的这位老人要去二十多公里外的老鸦岗——那里是荒山野岭,不通公交车的。他硬刷刷的头发几乎全白,稀疏的长眉毛下一双三角眼目光浑浊,穿一身干干净净的旧褂子,步履有些蹒跚。我说:“您老这么大岁数了,咋不叫儿孙跟着?”他咧嘴苦笑道:“儿孙?我家四代单传,到我这辈儿就断了,没娶过媳妇,哪来儿孙?”我说:“那个荒岗啥也没有。”老人说:“我就到那里。”我有些奇怪,老人偶尔一瞥时眼光还很犀利 , 不像是说傻话。但生意上门只要给钱,管他干啥就跑呗。我就说:“大爷,现在派出所治安管理规定,出县城要登记身份证。”他抖抖瑟瑟从随身带的黑皮包里掏出个牛皮纸折的钱包,翻出身份证交给我。我一看名字叫丁根柱,住址是昌南县何寨乡丁屯村——恰巧我表叔家就是这个村的。我到治安亭登记过,将身份证还他说:“路不好走,可能会颠些,您老坐好。”老人垂下眼皮没接话。

    ②出县城走一段儿,就下大道上了曲折山路,不停地上下坡不说,路面还坑坑洼洼的,时不时摩的就跳起来。风渐渐大了,路边的小树折弯了腰,乌云不知何时扑到头顶,翻滚着涌向东北角,隐隐的雷声传来,乌云里一道道闪电。我说:“大爷,咱先回吧,没准儿会淋雨,山里遇雨危险。”老人看看天说:“能走还是走吧,我买了回程的票,恐怕一等就耽误车了。”

    ③其实回也来不及了,夏天的雨说到就到,大雨珠子猛砸下来,天地间哗哗一片响,密密的雨帘顿时淹没万物,路上立即就是无数条溪流。漫山遍野间,没地方遮雨,只好任凭风雨肆虐。雨小水浅时继续前行,雨住时才赶到老鸦岗。这是一片荒丘,四处疯长着丛树野草,老人眼睛看我。我说:“这里就是,前边好像叫岗头。”老人说:“就是这里了。”他抹了一下脸,脱下布衫拧水。我目光一扫就被牢牢吸引过去:他从臂膀到腰窝,伤痕累累,没有一块好的肌肤,左肩与腰间都是蜈蚣一般狰狞的手术印记,右肩有凹进去的伤痕,胸肋间到处是弹片伤,像一处处蝴蝶。看我呆呆注视的样子,老人慢声细语地说:“狗日的小鬼子给我留下的记号。”

    ④老人眯起眼仰望苍穹好一会儿,才把湿透的布衫重新穿好,认真扣好每一个扣子,拽拽衣角,慢慢走到废墟的中心 , 面对北方肃穆地站立,向着荒野大声呼唤道:“团长、营长、连长、满仓、铁蛋、郝勇、水根……我来晚了,对不起你们,早就说来祭奠,一直到今天,我很快就跟你们见面了。”他从黑皮包里掏出了一瓶酒和一个酒杯,将酒倒进杯子,双手高擎起来洒在地上,连洒九杯,然后深深地鞠躬。老人又朝着东南西北各个方向洒酒鞠躬,他泪水如注哽咽着喊:“大头、家乐、小米、二套、小山、团副、参谋长……牺牲的战友,咱血战的地方多,兄弟我难以一一跑到,这里给你们敬酒了!”声音苍凉,在旷野里回荡,我的心被震撼了。

    ⑤送老人回到火车站,老人给我五十块钱车费,我摆摆手不要,老人硬给我塞进兜里,说:“让你淋了雨,感谢感谢。”我忍住泪水说:“您一直就在丁屯村老家?”老人说:“是哩,能活到现在,知足了。”趁老人不注意,我将身上仅有的一百元大票,偷偷塞进老人的黑包里。然而,这能表达对抗战老兵的敬意吗?

    ⑥第二天,我专门到图书馆查县志,果然有记载:“1943年4月11日,为配合29师守许昌,我20师攻敌松井大队不克,敌木村联队急速赶来意图聚歼20师。20师316团奉命于老鸦岗阻击日军,掩护师主力转移。敌在迫击炮掩护下冲入我阵地20余次,皆被316团以刺刀、手榴弹反击逐出。316团死伤惨重,13日晚奉命分路突围。三营八连副队长丁根柱率该营残部仅50余人从老鸦岗西突出重围救援战友,血战至夜半,伤亡殆尽。战后群众掩埋我军尸体,死人堆里仅刨出二人尚有气息,皆重伤昏迷……”

    ⑦过去了好些天,我心事沉沉,一直想着此事,但能做些什么呢?给表叔打电话过去,他说他们村确实有个叫丁根柱的抗战老兵,孑然一身过日子,昨天刚去世。于是我一连几天做梦,都是枪林弹雨的厮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活着的仪式

王溱

    听说相亲对象是位诗人时,我脑子里快速涌现出很多关于诗人的负面形象:贫困潦倒,愤世嫉俗……

    不过我还是答应见见——这人长得太帅了,你看那照片,匀称的倒三角体形,脸部线条像用炭笔勾勒出来的,这简直就是中国版贝克汉姆嘛。

    约定的那一天很快到来,诗人从照片里走了出来。他给我看他拍摄过的照片,或雄山峻岭,或一江春水,或落叶飘忽,都是他去过的地方;他给我描述他与美景的对话,那些对话使他诗情满溢;然后他把脸朝斜四十五度一仰,开始吟诗了。

    我窃喜,不是所有的诗人都是穷光蛋嘛!你听,那些词从他嘴里迸出来,在我耳边绕一圈,两圈,我轻飘飘地就把自己塞入那些诗和画的意境中了。

    我开始憧憬跟着他游山玩水拍照作诗的生活。然而每次我在微信里跟他提出见面,他都会以各种借口岔开话题,或者干脆打开语音功能吟起诗来。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都活在他的诗中了。

    熬过几十个不能自拔的夜晚后,我决定去找他。我没有他确切的地址,只能天天到他所在的那个区去轧马路,一边走一边在脑中想象着:偶遇那一刻,他会吟出怎样一首令人惊喜的诗?

    我忘了,马路可不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一辆大货车在距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刹停,扬起满脸灰。

    货车司机噌噌下了车,张口就道:“不要命呀!”

    我抬头一看,乱糟糟的胡须,发黄的T恤上沾着各种污渍,裤子被灰尘泼出奇怪的图案,大皮鞋已辨不清颜色,以致我盯着他看了半天才认出来,是诗人!

    他也认出我来了,有些发慌,用最快的速度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拉拉衣角,脸向斜四十五度一仰,又摆出了诗人的姿态。

    我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愤愤地问:“你到底是货车司机还是诗人?”

    他一字一顿,说了一句诗一样的话:“开车,我活着的方式;诗,我活着的仪式。”

    “活着还有仪式?”我惊讶地问。

    “当然有!”他指了指副驾驶位说,“上车,我带你去看看。”

    车子开得很慢,他一路沉默,始终保持着那个半仰着头的姿态,腰绷得笔挺,双手优雅地左右扭动着方向盘。若不是那身装扮,他还真像个优雅的指挥家。后面的车喇叭震天,有人伸出头来骂:“你丫散步哪?!”

    他置若罔闻,缓缓开了口说:“生活,不易。”

    他叹了口气说:“以前,我也一样,急,做什么都急,急了就骂,前面车开慢了骂,有人超车了骂,赶不上绿灯,也骂。”

    “然后我的生活就只剩下骂了。”

    “那又怎样?”我问。

    “生活就不乐意了啊,人活一遭,怎么都是件值得好好对待的事吧?它不乐意也是正常的。”他说。

    我开始觉得他脑子不太正常了,我扒拉着车门把手,颤抖地说:“停,停车。”

    他没有停,继续说着:“为了安抚生活,我决定给它举行个仪式。”

    “什么仪式?”我问。

    “写诗呀!仪式的地点是很讲究的,你看,必须是最纯净的场所,不被浮躁的人类所污染的。”

    我想起了他相机里的照片,问:“所以你就到处去旅游?”

    “干吗要去旅游?”他奇怪地看着我说,“我开着车,每天都在旅游。”

    “快看快看,夕阳!”他兴奋地指着前方说。

    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开始吟诗:“落日!红了脸,躲起来,它要躲起来……”

    不躲才一怪!我趁机跳下了车,头也不回地往人多的地方躲去。

    “神经病!”这是我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几个月后,我如愿跟一个算是事业有成的相亲对象结了婚。婚后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我辞去了工作,做起了全职家庭主妇。

    这是世界上最难的职业了,大娃捣蛋,二娃哭闹,锅里的菜烧焦了,我蓬头垢面,呵斥着大娃,哄着二娃。当我手忙脚乱地解开二娃的尿裤,被一泡温润的童子尿喷得满脸都是的时候,忽然,我嘴里迸出了一句诗。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第19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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