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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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一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兵

范子平

    ①县城的摩的一般在县城或郊区跑,很少跑远。但刚下火车的这位老人要去二十多公里外的老鸦岗——那里是荒山野岭,不通公交车的。他硬刷刷的头发几乎全白,稀疏的长眉毛下一双三角眼目光浑浊,穿一身干干净净的旧褂子,步履有些蹒跚。我说:“您老这么大岁数了,咋不叫儿孙跟着?”他咧嘴苦笑道:“儿孙?我家四代单传,到我这辈儿就断了,没娶过媳妇,哪来儿孙?”我说:“那个荒岗啥也没有。”老人说:“我就到那里。”我有些奇怪,老人偶尔一瞥时眼光还很犀利 , 不像是说傻话。但生意上门只要给钱,管他干啥就跑呗。我就说:“大爷,现在派出所治安管理规定,出县城要登记身份证。”他抖抖瑟瑟从随身带的黑皮包里掏出个牛皮纸折的钱包,翻出身份证交给我。我一看名字叫丁根柱,住址是昌南县何寨乡丁屯村——恰巧我表叔家就是这个村的。我到治安亭登记过,将身份证还他说:“路不好走,可能会颠些,您老坐好。”老人垂下眼皮没接话。

    ②出县城走一段儿,就下大道上了曲折山路,不停地上下坡不说,路面还坑坑洼洼的,时不时摩的就跳起来。风渐渐大了,路边的小树折弯了腰,乌云不知何时扑到头顶,翻滚着涌向东北角,隐隐的雷声传来,乌云里一道道闪电。我说:“大爷,咱先回吧,没准儿会淋雨,山里遇雨危险。”老人看看天说:“能走还是走吧,我买了回程的票,恐怕一等就耽误车了。”

    ③其实回也来不及了,夏天的雨说到就到,大雨珠子猛砸下来,天地间哗哗一片响,密密的雨帘顿时淹没万物,路上立即就是无数条溪流。漫山遍野间,没地方遮雨,只好任凭风雨肆虐。雨小水浅时继续前行,雨住时才赶到老鸦岗。这是一片荒丘,四处疯长着丛树野草,老人眼睛看我。我说:“这里就是,前边好像叫岗头。”老人说:“就是这里了。”他抹了一下脸,脱下布衫拧水。我目光一扫就被牢牢吸引过去:他从臂膀到腰窝,伤痕累累,没有一块好的肌肤,左肩与腰间都是蜈蚣一般狰狞的手术印记,右肩有凹进去的伤痕,胸肋间到处是弹片伤,像一处处蝴蝶。看我呆呆注视的样子,老人慢声细语地说:“狗日的小鬼子给我留下的记号。”

    ④老人眯起眼仰望苍穹好一会儿,才把湿透的布衫重新穿好,认真扣好每一个扣子,拽拽衣角,慢慢走到废墟的中心 , 面对北方肃穆地站立,向着荒野大声呼唤道:“团长、营长、连长、满仓、铁蛋、郝勇、水根……我来晚了,对不起你们,早就说来祭奠,一直到今天,我很快就跟你们见面了。”他从黑皮包里掏出了一瓶酒和一个酒杯,将酒倒进杯子,双手高擎起来洒在地上,连洒九杯,然后深深地鞠躬。老人又朝着东南西北各个方向洒酒鞠躬,他泪水如注哽咽着喊:“大头、家乐、小米、二套、小山、团副、参谋长……牺牲的战友,咱血战的地方多,兄弟我难以一一跑到,这里给你们敬酒了!”声音苍凉,在旷野里回荡,我的心被震撼了。

    ⑤送老人回到火车站,老人给我五十块钱车费,我摆摆手不要,老人硬给我塞进兜里,说:“让你淋了雨,感谢感谢。”我忍住泪水说:“您一直就在丁屯村老家?”老人说:“是哩,能活到现在,知足了。”趁老人不注意,我将身上仅有的一百元大票,偷偷塞进老人的黑包里。然而,这能表达对抗战老兵的敬意吗?

    ⑥第二天,我专门到图书馆查县志,果然有记载:“1943年4月11日,为配合29师守许昌,我20师攻敌松井大队不克,敌木村联队急速赶来意图聚歼20师。20师316团奉命于老鸦岗阻击日军,掩护师主力转移。敌在迫击炮掩护下冲入我阵地20余次,皆被316团以刺刀、手榴弹反击逐出。316团死伤惨重,13日晚奉命分路突围。三营八连副队长丁根柱率该营残部仅50余人从老鸦岗西突出重围救援战友,血战至夜半,伤亡殆尽。战后群众掩埋我军尸体,死人堆里仅刨出二人尚有气息,皆重伤昏迷……”

    ⑦过去了好些天,我心事沉沉,一直想着此事,但能做些什么呢?给表叔打电话过去,他说他们村确实有个叫丁根柱的抗战老兵,孑然一身过日子,昨天刚去世。于是我一连几天做梦,都是枪林弹雨的厮杀……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中老人刚下火车就要去荒山野岭的老鸦岗,一开篇就设置悬念,引起读者对老人的好奇心,激发读者阅读兴趣。 B、小说善于抓住细节表现人物。眼光“犀利”,表现出老人身份不同寻常;“慢慢走到废墟中心”,突出老人身体衰弱。 C、小说尾段以“我”一连几天梦到枪林弹雨的厮杀作结,强化了文章的主旨,表达了作者对老人等革命英雄的敬仰之情。 D、小说中的“我”既见证了老兵祭奠战友的经过,也从侧面丰富了老人坚毅的形象,起到了穿针引线、推动情节的作用。
(2)、文中多次写到风雨,这样的安排有什么用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故乡犬吠

费城

[1]暮色像一只大鸟张开了翅膀,在田间劳作的人抬头望天,陆续拖车走回村子。

[2]暮色越来越重,村头的苦柚树在晚风中摇曳着满树叶子。远远的,我便能闻到叶脉上的淡淡清香。窗前的空地上,一方石磨墩立在地上,缝隙间满是青苔。此刻,上方正站着一只大黄犬,它伸长脖子,朝向山边的落日放声狂吠。

[3]吠声袅袅,落日被黄犬牵回了坳口。田埂上落满金色阳光,大黄狗依然向着山边的落日狂吠,顽强而固执。我知道,它的叫声不是愤怒,而是寂寞。那犬吠声明快而悠远,如同一支黄昏的恋曲。而那落日,在黄犬的召唤下摇摇欲坠,向着山涧沉落。

[4]落日时分,黄狗的吠声总是让我心生感慨。在暗黄的暮色下,天空隐约映现点点星辰,一轮弦月挂在屋檐上,将一片片月光抖落在屋前的谷垛上。

[5]入夜时分,我喜欢独自到村边走走,脚上踏着薄露,听远处村子传来声声犬吠。我甚至这么认为,寂静的村庄因为有了犬吠声才显得安宁,村庄的夜晚才如此静穆、祥和。

[6]吃过晚饭,村民们不约而同地围着火塘交谈。这个时候,每个人的神情都是凝重的,他们在想今年的收成或农事,偶尔会提及一些过去年月的人和事。此时,黄犬就蹲伏在人们脚边,耷拉着长耳聆听人们的话语。火塘里不时爆出阵阵轻微的“噼啪”声,蹿起的火苗星子舔着柴火,将火光映照在众人的脸颊上,光影分明。

[7]暮眼昏沉的老人吧嗒吧嗒吐着烟圈,低声说着话。晚辈则端坐在近旁,神情庄重。一些老旧的故事经由老人沉郁的语调传递开来,便都有了宿命的味道,如同火塘里蹿出的袅袅烟火,总是熏得人们泪眼酸痛。

[8]在我们村上,似乎每户人家屋后都种有一片小竹林或是苦楝树。这个时候,树的枝叶已经繁茂得很,轻风拂过时,叶子的沙沙声便响成一片。每当这时,总会引来几声警觉的犬吠,衬托出村庄无比的寂静。

[9]平日里,如果村中哪家来了客人,往往没等到主人跨出门去,那犬的吠声早已迎出门去,它摇晃着尾巴,跑在主人前头,为主人迎回来访的客人。转入厅堂,木桌子上菜肴齐备,自酿的土酒醇香溢满,那豪情和酒盅总是盛得满满。

[10]若是在深夜,那河岸有人连夜赶渡,手上握着灯笼或者手电筒,只要隔着宽阔的河面轻轻摇晃一下,便可听到沿岸传来“汪”的一声犬吠。不多时,河那边悠然地点亮一盏如豆灯火,一个佝偻的背影摸索着来到河边。“哗啦啦”,一阵清脆的渡船锁链声从水面传来。至今,那清越的声响还在小小的渡船上颤悠着。

[11]如今,我告别村庄多年,像一只鸟在城市的狭缝里觅食。那些被楼群分割得有棱有角的天空,让我感到惶恐和迷惑。站在这座城市的高高的额头上,我拉长目光远眺故乡,那些堆得高高的柴火、稻垛、泥墙黑瓦,以及黄昏时分黄犬迎接落日的声声吠叫,正将一个异乡人瞳孔里的苍茫放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掌眼

刘志学

    好字画的陈四仙,是骑河镇上唯一的看病先生,因为诊病、进药、买字画一类的事儿,常到七十里外、黄河对岸的省城开封去。因而,很多外边的消息,都是陈四仙带到镇上来的。比如说京城里的宣统爷退位、从陈州府起家的洪宪大皇帝被气死、冯玉祥打下开封等等,但这次,陈四仙却从城里带来了一个旗人。

    旗人是陈四仙多年的老朋友,汉名叫金辨芝,三十多岁,随手端着一个银制的大水烟袋,说起话来,一口的“里城音儿”,一听就知道是从北京城里出来的。金辨芝的高祖是穿四爪正蟒袍的贝勒爷,到他这一辈儿,才搬来开封府。金辨芝见多识广,过手的名人字画不计其数,自小练成了一双法眼。开封城里的官宦商贾,手里有了货又拿不准时,都要请金辨芝去搂一眼。前段日子,陈四仙用古方治愈了自己的肺痨,一高兴,去大相国寺后头的寺后街捡漏,花二百现洋买了一幅徐渭的《古道青藤图》,正有心想请金辨芝给看看,碰巧冯玉祥在开封遣散旗营,于是,俩人就到了骑河镇。

    好茶好酒为伴儿,与金辨芝神聊了几日后,陈四仙终于挂出了那副《古道青藤图》:“辨芝兄,您给搭个眼儿。”

    金辨芝端着自己那个大水烟袋,咕噜咕噜地抽了几口烟之后,在那幅画前踱来踱去,眯着眼睛,看款识、看笔韵、看墨色;再踱一阵,再看……

    陈四仙屏着气,看金辨芝走来走去,只看不语,顿时呼吸粗了起来。

    终于,金辨芝扭过身来,呼噜呼噜又抽了几口烟,问:“四哥,您多少钱到手的?”

    “二……二百块钢洋!”陈四仙伸出俩手指,冲金辨芝晃了晃,另一只手抚着胸口,嗓子里嘶嘶地开始发喘。

    “缘分!能在这小镇上见到徐渭神品,缘分啊!”金辨芝这些话出口后,陈四仙嗓子里的嘶嘶声渐渐落了。

    在骑河镇小住了几个月后,金辨芝要走了。临走,他要了陈四仙灸病用的几根银针,说:“四哥,行里规矩,替人掌眼,不能落空。这针,算是我的酬劳吧。”

    金辨芝这一走,陈四仙就再也没见过他。听开封城行里人说,他去了天津卫。

    十六年过去了,日本人打开封,从黄河北岸调兵,在骑河镇以南的贯台口架浮桥。骑河镇被日本人占了后,镇上的人都逃了,但陈四仙被日本人扣了,要他给受伤的日本兵治刀枪伤。日本人在搜查他的诊所时,发现了那幅《古道青藤图》。陈四仙见了,胸口忽地一闷,嗓子嘶嘶地响,肺痨犯了。

    一个日军大佐看到那画时,立即惊呼:“徐渭,支那明朝大画家!金辨芝的,有请!”

    一听“金辨芝”三个字,陈四仙心里咯噔一下,刺疼!

    不一会儿,一个日军下士跑来,伏在大佐耳朵上说了一通陈四仙听不懂的日本话之后,大佐的脸色突然变了。

    等陈四仙再见到金辨芝时,他已经瞎了,但他手里,依然端着那个银制的大水烟袋。

    夜里,陈四仙和金辨芝被关在一起,这才知道,还在天津卫的时候,金辨芝就被日军抓住来为他们劫得的古玩珍宝掌眼,一路到了骑河镇,他听说日军掠了《古道青藤图》,就趁人不备,用当年从陈四仙这儿拿走的银针刺瞎了双眼。

    “辨芝兄弟,你这是……”陈四仙不解。

    “我如果说实话,他们就会杀了你!”十余年没见,金辨芝还是一口的“里城音儿”。

    “啊?!”陈四仙猛咳了几声,吐出一口血来。

    “那幅画,是新活儿!”金辨芝忽然说。

    “你说啥?!那你当年……”陈四仙忽然觉得心里一阵轻松,呼吸也畅快了不少。

    “我那时要说实话,你肺痨刚好,又花了二百块现洋,会经受不起,有性命之虞。”金辨芝一只手捂着还在作疼的眼睛,另一只手托着水烟袋,慢吞吞地说。

    “那这次,你何苦刺目?还那样说,不就得了?”陈四仙已经不喘了,他抚摸着老友的盲眼。

    金辨芝苦笑了一声,说:“这次?日军中也有不少行家。我说实话,你一个人活不成;我说假话,咱俩都得送命!唉……掌眼,掌眼,给畜生掌眼,不如瞎掉!”

    陈四仙长叹一声,落下泪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五彩瓷

沙舟

    济南城雅风轩古玩店苏掌柜,个矮干瘦,全无山东大汉的豪壮,通身透出江南才子的灵机。这日,有个长袍革履戴礼帽的年轻人,手提一只皮箱步入雅风轩,问这里收不收旧物。苏掌柜上下打量一眼来人,盯住来人提着的皮箱,问有何宝贝,拿出来瞧瞧。来人将皮箱轻放到柜台上,打开,取出一个锦盒,然后把皮箱放回到地上,开启锦盒,捧出一只五彩将军罐。

    苏掌柜看到将军罐,眼睛一亮,俯首仔细端详。将军罐约四十厘米高,品相极佳,没有丝毫破损。底部“大明正德年制”款,周正清晰。苏掌柜一番品赏后暗喜,遇到大宝贝了,就这么高大的将军罐,他平生还是第一次见到。

    苏掌柜让来人开价。来人道,这只五彩将军罐是祖上传下来的,他急于留洋用钱,不得已才出手,掌柜若有意收藏,一口价,一千块大洋。苏掌柜咂舌,嫌价太高,道时下行情,最多值六百块大洋。来人口气很坚决,少一个子儿他也不出手,说着捧起将军罐,就要往锦盒内装,苏掌柜抬手按住将军罐道,价钱可以再协商,八百块大洋怎么样?来人坚持一口价,少一个子儿便走人,好玩意儿不愁买主。苏掌柜见来人没有还口的余地,轻拍了下柜台道,成交。不过,他手里没这么多现钱,要来人稍等片刻,容他筹措。

    苏掌柜出去三四盏茶的工夫,匆匆而归,将一千块大洋置于来人面前。来人收起大洋,冲苏掌柜笑笑,拱手告辞。

    苏掌柜如获至宝,手托水烟袋,笑吟吟地凝视着将军罐,尽情品赏。他突然眉头一皱,放下水烟袋,捧住将军罐觑目侧视几眼,瘫坐到椅子上自语,放鹰的让鹰给啄眼了,收了件赝品。

    明代五彩瓷的制作,是先入窑烧制青花,出窑后再填上红、绿两色图案,二次入窑烧制,称作后填彩。由于五彩瓷是二次烧制,一些烧出青花未填彩的半成品流入到民间,过几百年后,有人填上彩入窑烧制充当真品。这只将军罐就属于此种情况,苏掌柜是从填彩上看出破绽的,填上去的彩稍微艳了点儿。

    苏掌柜正在懊丧之际,一名玩童手持一封信跑进雅风轩,问谁是苏掌柜,有位先生让把这封信交给他。苏掌柜接过信,取出信笺,见上面写着“有来有往”,落款“天津云祥斋”。

    苏掌柜看到“云祥斋”三个字,脑袋“嗡”地就涨大了。

    苏掌柜原籍江西赣州,少时在景德镇学过制瓷,拉坯、挂彩都很在行,后来对复制古瓷发生兴趣。有一年,他偶得一对明代赏瓶,填上彩二次烧制成功,充当五彩瓷带到天津,以一千块大洋被云祥斋收购,当时可谓天价。他不便在天津久留,想日后云祥斋巩掌柜定会发现那对赏瓶青花图案完整,彩是后填上去的,就揣着这笔钱来到济南,开起古玩店。不料二十年后,云祥斋巩掌柜后人,以同样的手段给他来了个“请君入瓮”,所不同的是,将军罐属五彩瓷半制品,青花图案不完整,填上彩后,一般人很难鉴别出是赝品,要不是先前作过假,有所经验,填上去的彩稍艳了点儿,他也不能看出是赝品。

    苏掌柜捧起将军罐欲摔,抖几抖舍不得撒开,这可是花了一千块大洋的物件,若留着准能以更高的价出手,但又不愿再做售假之人。犹豫之间,店外有个耍猴的,蓦然捶响铜锣,他一哆嗦,将军罐脱手坠地。他盯着满地摔碎的瓷片,叹一声道,碎得好,省得关不住贪心,使人上当受骗。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4年第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藏青色西服

季明

    工地离住处,有很长一段路程,老磨他们需要坐公交车回去。

    傍晚,收工之后,老磨他们满身都是泥灰和臭汗。他们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一方面是喘息片刻,另一方面呢,老磨他们是在等大傻。

    大傻,真名叫于大厦,喊来喊去,老磨他们就给他起了个绰号:于大傻。大傻跟老磨他们不一样,每次收了工,立即冲洗干净,然后从带来的包里,取出一套西服,换上,再把脏工作服,裹上塑料袋,塞进那个包里。

    那西服,是藏青色的,大傻来到这个城市打工,刚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就上街买了这套西服。等大傻换洗完毕,大家一块儿往回走。这景象有些独特:一群脏了吧唧的民工队伍里,走着一位身穿干净而笔挺西服的人,很是不协调,同时,也让大傻显得很另类,很不合群。

    回去的时候,正值晚高峰,公交车上异常拥挤,但只要老磨他们一上来,人群立马闪开条道,让他们过去。毕竟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衣服,与泥灰和汗水亲密接触。这个时候,车上绝对没有空座位,但老磨自有办法,他来到一个座位旁,站住,随着车的晃动,身体与坐着的乘客,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在泥灰和汗味的骚扰下,终于,那位皱着眉头、捂着鼻子的乘客,忍无可忍,狠狠瞪了老磨一眼,起身离开,老磨赶紧一屁股拍到座位上去。

    这时候,一身西服的大傻,则静静地融合在人群中,用不屑的目光看着老磨,他最讨厌的,就是老磨这个拙劣的表演。

    节假日不干活时,老磨他们喜欢逛逛街,穿着也很随意,有的干脆就穿着皱巴巴的工作服。大傻则不同,必须换上西服,才出门。这样一来,大傻就很醒目,在一行人中,很有些众星捧月的样子。这令老磨他们非常不舒服,就与大傻拉开了距离。

    一次,老磨斜着眼睛,说,大傻,穷烧个啥哩?瞧把你能的,穿上西服你还是农民工,变不成城里人!

    大傻不服气,说,穿干净点不好吗?农民工就应该是脏兮兮、臭烘烘的形象吗?那是犯贱!

    大傻又说,挤公交时,你看人家那厌烦的目光,我都替你脸红。

    这话,噎得老磨直翻白眼,一愣一愣的。于是,老磨他们就决定,必须收拾一下大傻。

    这天,收了工,冲洗完毕,大傻却发现那个装着西服的包不见了。大傻急了,遍地翻找,可横竖找不到。

    老磨他们坐在地上,喝水抽烟,冷眼看着大傻忙活,偷偷地笑。

    过了许久,满头大汗的大傻,仍然四处寻找那个包。

    老磨喊,大傻,别找了,再不回天就黑啦。

    又有人喊,大傻,你那西服,长翅膀飞啦。

    大傻不听,依然在工地上跑来跑去,执着地寻找。

    老磨他们说,真是个大傻熊!就撇下大傻,先走了。

    当老磨他们得到消息,赶到医院时,大傻已躺在了手术台上。在寻找西服时,楼顶一截钢筋倏地掉下来,从大傻的左肩膀插进去,从腰部穿透出来……

    老磨他们怔怔地守在手术室外,彻底傻了。

    过了很久,大傻才被推出来,仍处在昏迷之中。老磨哭了,冲上前去,喊,大傻,不穿那西服,你他娘的能死啊?!

    第二天,老磨他们来到工地,从一堆水泥里,挖出那个装着西服的包。它,已经变成了个水泥疙瘩,半晌,他们都没说话。

    许多天,老磨他们都像丢了魂儿,蔫着脸,闷头干活,那件藏青色的西服,总是在眼前晃动、晃动……

    一个月后,大傻出院了,但需要回家继续休养。那天,老磨他们专程上街,精心挑选,给大傻买了套藏青色的西服,送了过去。

    大傻走后,老磨他们每人也都买了套西服,藏青色的,像大傻一样,收工后,冲洗干净,换上西服,再去挤公交车。这时候,他们才发现,乘客们的目光,很平和,丝毫没有了厌恶、敌意和距离,能同这个城市的人们亲密地挤在一起,坐一程车,这感觉,真不赖!

    于是,老磨就给大傻打电话,他说,于大厦,现在咋样?养好了赶紧回来吧,我们等着你!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挪开暖瓶

刘心武

    他一再叮嘱我,到了纽约,一定要当面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那回事。

    他和她,三十几年前,和我,同在工厂一个车间。他们是正式工人,我是教师,下放劳动。我比他们大十岁,但很合得来。我跟他学镟工活儿,叫他师傅。她是统计员,那时梳着俩抓鬏,走过来跑过去,扎着红头绳的大抓鬏前后晃荡,使人联想起硕大的蝴蝶。

    工间休息的时候,在那间更衣室当中,大家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大案子前,说说笑笑,用大搪瓷缸子,大口喝水。大案子上,常放着几只大暖瓶,是最粗糙的那种,铁皮条编的露着瓶胆的外壳,漆成浅蓝色。

    他在我面前回味过很多次,就是挪开暖瓶的那件事。他非常喜欢她,休息时,却不敢坐在她近旁。她总大大方方地坐在案子一端,他呢,那天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就是案子的另一端!那天大家究竟议论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天他话多,正当他高谈阔论时,她忽然大声说:“哎,把暖瓶挪开!”我坐在案子一侧,离暖瓶比较近,就把一只暖瓶挪了挪,他还在议论,她就更大声地对我说:“劳驾,把那个暖瓶也挪开!”我就把两只暖瓶都挪到一边去了,这些细节,经他提醒,我都还想得起来。

    她要求挪开暖瓶,是因为暖瓶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不能看清楚大发高论的他。挪开了暖瓶,她就睁圆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盯着口似悬河的他,两个抓鬏静止不动,仿佛一对敛翅的春燕。

    后来社会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们的人生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成了所谓的作家。她1978年考取大学,1983年赴美留学,1990年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终身教授。

    他下岗后做过很多种事,现在比较稳定,是一家大公司的仓库保管员。那家工厂早已消失,原址成为一个华丽的专供“成功人士”享受的商品楼盘,底层是商场,商场附设星巴克咖啡厅,我和他正是在那里会面的。他知道我要去美国演讲,打电话说要见我,托我个事。我就约他到星巴克,他喝不惯咖啡,甚至闻不惯那里头的气息,他说完他的心事嘱托,就离开了。

    我已经年逾花甲,他和她也都早已结婚有了子女,我们应该都不算浪漫人士,但他却还是希望我能在美国见到她,并私下里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事情?那是不是意味着,在他们生命的那个时段,她喜欢他,以至他说话时,她不能容忍任何障眼的东西,她不但要倾听他,还要注视他。他只希望她在我面前表示,她还记得,确实,她那时候喜欢过他,然后,我回国把她的回应告诉他,他就满足了。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甚至于,从某种意义上说,完成好这个使命,不亚于要把我那演讲的任务达到圆满。

    人的一生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使这些瞬间定格,使其不褪色,可以永远滋润我们那颗在人生长途跋涉中越磨越粗粝的心。

    我演讲那天,她没有来。当地文化圈的人士聚餐欢迎我,她也没露面。我给她打去几次电话,都是英语录音让给留言,但我留了言也没有回应。

    直到回国前一晚,再拨她家电话,才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她的声音一点没有变,她很高兴,说她们全家到欧洲旅游,昨天才回家。她说看到报道,祝贺我演讲成功。我就引导她回忆当年,提到好几个那时工厂里的师傅,其中有他,她热情地问:“都好吗?你们都还保持着联系吗?”我就先逐个说一下那些人的近况,然后特别提到他,提到他那时如何喜欢高谈阔论,那时候我们给他取的外号是“博士”……我都提到那张旧桌案了,她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还发出熟悉的笑声,但就在这关口,发生了一个情况,就是她先道了声“sorry”,然后分明对她那个房间里另外一个人,估计是她女儿,大声地说:“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虽然她马上又接着跟我通话,但我的心一下子乱了,我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跟她结束通话的。

    回国很多天了,我没主动给他去电话,他也没有来电话。如果他来电话问我,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一滴水可以活多久

迟子建

    ①这滴水诞生于凌晨的一场大雾。人们称它为露珠,而她只把它当作一滴水来看待,它的的确确就是一滴水。最初发现它的人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子。她不是在玫瑰园中发现它的,而是为了放一只羊去草地在一片草茎的叶脉上发现的。那时雾已散去,阳光在透明的空气中飞舞。她低头的一瞬间发现了那滴水。它饱满充盈,比珠子还要圆润。阳光将它照得肌肤发亮,她在敛声屏气中盯着这滴水看的时候,不由发现了一只黑黑的眼睛。她的眼睛被水珠吸走了,这使她很惊讶。我有三只眼睛,两只在脸上,一只在草叶上,她这样对自己说。然而就在这时候,她突然打了一个喷嚏,那柔软的叶脉随之一抖,那滴水骨碌一下便滑落了。她的第三只眼睛也随之消失。她便蹲下身子寻找那滴水,她太难过了,因为在此之前她从未发现过如此美的事物。然而那滴水却是难以寻觅了。它去了哪里?它死了吗?

    ②后来她发现那滴水去了泥土里,从此她便对泥土怀着深深的敬意。人们在那片草地上开了荒,种上了稻谷。当沉沉甸甸的粮食蜕去了糠皮在她的指间矜持地散发出成熟的微笑时,她确信她看见了那滴水。那滴水滋养了金灿灿的稻谷,她在吃它们时,意识里便不停地闪现出凌晨叶脉上的那滴水。它莹莹欲动,晶莹剔透。她吃着一滴水培育出来的稻谷一天天地长大了。有一个夏日的黄昏,她在蚊蚋的歌声中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女人,她看见体内流出第一滴血时,确信那是几年以前那滴水在她体内作怪的结果。

    ③她开始长高,发丝变得越来越光泽柔顺,后来她嫁给了一个种地的男人。她喜欢他的力气,而他则依恋她的柔情呢。她俯在男人的肩头老有说也说不尽的话,后来她明白是那滴水给予她的柔情。不久她生下了一个孩子,她的奶水真旺啊,如果不吃那滴水孕育出的稻米,她怎么会有这么鲜浓的奶水呢?后来她又接二连三地生孩子,渐渐地她老了。她在下田时常常眼花,即使阴雨绵绵的天气也觉得眼前阳光飞舞。她的子孙们却像椴树林一样茁壮地成长起来。

    ④她开始抱怨那滴水,你为什么不再给予我青春、力量和柔情了呢?难道你真的死去了吗?她步履蹒跚着走向童年时去过的那片草地,如今那里已经是一片良田,入夜时田边的水洼里蛙声阵阵。再也不见碧绿的叶脉上那滴纯美之极的水滴了,她伤感地落泪了。她的一滴泪水滑落到手上。她又看见了那滴水,莹白圆润,经久不衰。你还活着,活在我的心头!她惊喜地对着那滴水说。

    ⑤她的牙齿渐渐老化,咀嚼稻米时显得吃力了。儿孙们跟她说话时要贴着她耳朵大声地叫,即使这样她也只是听个一知半解。她老眼昏花,再也没有激情俯在她男人的肩头咕哝不休了。而她的男人看上去也畏畏缩缩,终日坐在门槛前的太阳底下,漠然平静地看着脚下的泥土。有一年的秋季她的老伴终于死了。她嫌他比自己死得早,把她给丢下了,一滴眼泪也不肯给予他。然而埋葬他的一个深秋的夜晚,她也不知怎的格外的想他,想念她的青春时光。她一个人拄着拐杖哆哆嗦嗦地来到河边,对着河水哭她的老伴。泪水落到河里,河水仿佛被激荡得上涨了。她确信那滴水仍然持久地发挥着它的作用,如今那滴水幻化成泪水融入大河。而她每天又都喝着河水,那滴水在她的周身循环着。

    ⑥直到她衰老不堪,即将辞世的时候,她的意识里只有一滴水的存在。当她处于弥留之际,儿孙们手忙脚乱地为她穿寿衣,用河水为她洗脸,她的头脑里也只有一滴水。那滴水湿润地滚动在她的脸颊为她敲响丧钟。她仿佛听到了叮当叮当的声音。后来她打了一个微弱的喷嚏,安详地合上眼帘。那滴水随之滑落在地,渗透到她的辛劳一世的泥土里。她不在了,而那滴水却在仍然活着。

    ⑦她在过世后又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子,有一天凌晨,大雾消散后她来到一片草地。她在碧绿的青草叶脉上发现了一颗露珠,确切地说是一滴水。她还看见了一只黑亮的眼睛在水滴里闪闪烁烁。她相信她与一生中所感受的最美事物相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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