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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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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蓉城名校联盟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战争

【美】迈尔尼

    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住进了医院,我的军旅生涯就此黯然结束。我对自己很失望,对这场战争也很失望。

    一天深夜,我想给一位朋友打电话,接线生把我的电话接到了一位妇女的电话线上,她当时也正准备跟别人通话。

    “我是格罗斯文诺8829,”我听见她对接线生说,“我要的是汉姆普斯特的号码,你接错了,那个倒霉蛋并不想跟我通话。”

    “哦,我想是。”我忙插嘴。

    她的声音柔和,也很清晰,我立刻喜欢上了它。我们相互致歉后,挂上了话筒。可是两分钟后,我又拨通了她的号码,也许是命中注定我们要通话,我们在电话中交谈了20多分钟。

    “你干吗三更半夜找人说话呢?”她问。

    我跟她说了原因,然后反问:“那么你呢?”

    她说她老母亲睡不好觉,她常常深夜打电话与她聊聊天,之后我们又谈了谈彼此正在读的几本书,还有这场战争。

    最后我说:“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

    “是吗?好了,就到这里吧,晚安,祝你做个好梦。”她说。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老在想昨晚的对话情形,想她的机智、大方、热情和幽默感。当然还有那悦耳的口音,那么富有魅力,像乐曲一样老在我的脑海里回旋。到了晚上,我简直什么也看不进。午夜时,格罗斯文诺8829老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实在难以忍受,颤抖着拨了那个号码。电话线彼端的声刚响,就马上被人接起来。

    “哈罗?”

    “是我,”我说,“真对不起,打忧你了,我们继续镇昨晚的话题,行吗?”

    没说行还是不行,她立即谈起了巴尔扎克的小说《贝姨》,不到两分钟,我们就相互开起玩笑,好像是多年的至交。这次我们谈了45分钟。午夜时光和相互的不认识,打破了两人初交时的拘谨。我提议彼此介绍一下各自的身份,可是她婉言谢绝了。她说这会把事情全弄糟,不过她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一再许诺为地保留,直到战争结束。于是她说了一些她的情况,17岁时她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以后一直分居。她今年36岁,唯一的儿子在前不久的一次空袭中被炸死了,年仅18岁。他是她的一切。她常常跟他说话,好像他还活着。她形容他像朝霞一样美,就跟她自己一样,于是她给我留下了一幅美丽的肖像,我说她一定很美,她笑了,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越来越相互依赖,什么都谈。我们在大部分话题上看法相似,包括对战争的看法,我们开始读同样的书,以增加谈话的情趣。每天夜晚,不管多晚,我们都要通一次话。如果哪天我因事出城,没能通话,她就会埋怨说她那天晚上寂寞得辗转难眠。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来渴望见到她。我有时吓唬她说我要找辆出租车立刻奔到她跟前。可是她不允许,她说如果我们相见后发现此并不相爱,她会死掉的。整整12个月,我是在期待中度过的,我们的爱情虽然近在咫尺,却绕过了狂暴的感情波澜,正平稳地驶向永恒的彼岸。通话的魅力胜过了秋波和拥抱。

    一天晚上,我刚从乡间赶回伦敦,就连忙拿起话茼拔她的号码。一阵嘶哑的尖叫声代替了往日那清脆悦耳的银铃声,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这意味着那条电话线出了故障或者被拆除了,第二天仍旧是嘶哑的尖叫。我找到接线生,请求他们帮我查查格罗斯文诺8829的地址,起先他们不理睬我,因为我说不出她的名字。后来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接线小姐答应帮我查查。

    “然可以,”她说,“你好像很焦急。是吗?嗯,这个号码所属的那片区域前天夜里挨了炸弹,号码主人叫……”

    “谢谢,”我说,“别说了,请你别说了。”

    我放下了话筒。

(沈东子译,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开头,不仅是为了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更是为了强调这是作者的一段亲身经历。 B、“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话中有话,既表达了“我”对女主人公的喜爱之情,又为两人进一步交往作了铺垫。 C、得知事情真相时“我”只说了句“别说了,请你别说了”,就放下了话筒,这看似不合常情的表现,背后传达的却是难以言说的悲哀。 D、接线生的失误让两人相识,心灵的需要让他们相恋,无情的轰炸让他们永别,小说情节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设计自然而又精巧。 E、小说不仅描写了战时一对普通恋人的悲欢离合,也以真实的笔触,描绘了一幅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画卷,表现了民众的必胜信念。
(2)、小说以“电话”为线索对人物的塑造、情节的安排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写的只是战争中的一个小故事,却用了“战争”这样一个大题目,你认为这样安排合适吗?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赛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赛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了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部交给了梅赛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赛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他们不知道是应该庆祝还是应该哭泣。其时,梅赛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20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的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来源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是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即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家国道义的雄心壮志。(有删改)

相关链接: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这一天晚上,少安回家后不多功夫,就被父亲有点神秘地叫到院子里,把刘玉升要重建庙宇的事给儿子大约说了说。

    我上了二十块布施。我品玉升的意思,想叫你多出点哩,因为你这二年赚了几个钱……孙玉厚咄讷地对儿子说。

    孙少安有些生气地巴咂了一下嘴,对父亲说:‚哎呀,我怎能出这号钱哩?就是你也不应该出!

    玉厚老汉对儿子的态度大为惊讶,你娃娃不敢这样!神神鬼鬼的事,谁也说不来!咱又不在乎那么两个钱。万一……

    万一怎?少安看着父亲的可怜相,强硬地说:我不会出这钱!哪里有什么神神鬼鬼!神鬼就是刘玉升和金光亮!他们愿干啥哩,和咱屁不相干!

    第二天上午,少安产生了一个小小的愿望﹣﹣想瞧瞧他的宝贝儿子。虎子这半年已经上了小学一年级。他很想在外面悄悄看看儿子坐在教室里的样子。

    孙少安怀着一种惆怅而激动的情绪,一个人慢慢遛达着。

    他习惯地走到原来的学校院子,却猛然意识到:学校已搬进了原二队的饲养院里!

    不过,他倒一下子无法把自己的双脚从这个破败的老学校的院子里挪出来。

    他看见,这个当年全村最有生气的地方,竟是这样的荒芜衰败了!【甲】院子里蒿草长了一人高;窑面墙到处都是裂缝,麻雀在裂缝中垒窝筑巢,叽叽喳喳,飞进飞出,那副篮球架已经腐朽不堪,倒塌在荒草之中……这就是当年他上过学的地方!他的弟弟、妹妹,都在这里上过学。而现在,他的儿子却不得不离开这地方,搬到曾经喂驴拴马的棚圈里去念书了。这是历史的耻辱,也是双水村的耻辱。

    不过,你孙少安大发感慨,可又给双水村做了些什么事?有一个声音突然在内心中问他。孙少安怔了怔,忍不住仰起脸向天空长长地嘘了一口气。仅仅在这一刹那间,某种想法便不由地主宰了他的意识,他猛然想:是呀,我为什么不可以把这座学校重新建造起来呢?连神汉刘玉升都有魄力重建庙坪的破庙,我为什么没勇气重建这个破学校?

    一种使命感强烈地震撼了这个年轻庄稼人的心,使他浑身不由滚过了一道激奋的颤栗!

    好,你刘玉升修庙,我孙少安建校!咱们就唱它个对台戏!

    孙少安旋即走出这座颓败的学校院子,转而来到不远处的原二队饲养院。他蹑手蹑脚来到‚教室窗户前。窗户是临时垒的,栽几根粗糙的木棍,破麻纸被风吹得哗哗价响。他透过窗户上的破纸洞,看见姚淑芳老师正领着孩子们读拼音。里面黑乎乎的,一股牲畜的粪便味直冲鼻子。他半天才看见虎子背抄着双手,小胸脯挺着在念拼音。他鼻根一酸……

    孙少安拧转身急速地步出了这个破院子。他更加迫切地感到,他有责任让孩子们尽快和这个饲养院永远地告别,重新回到更好的环境中去念书。

    他直接去找他的朋友金俊武。俊武听他说了自己的打算,也很兴奋,立刻表示他将全力支持他办这件大事。两个人同时还商定,他们也成立一个会,叫‚建校委员会,由少安任会长,俊武任副会长。少安表示,他准备拿出一万五千元。如果剩余下钱,还可以建立‚奖学金什么的。

    当天晚饭后,少安也神秘地把父亲叫到院子里,给他说了他的打算。

    玉厚老汉嘴一张,结果连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儿子连敬神的几十块钱都不愿出,却拿这么一大笔钱修田福堂震坏的那个破学校!

    出乎少安意料的是,平时勤俭的秀莲却特别痛快地支持他搞这件事。事情由生病的妻子最后画了圈,就算敲定了。

    当天夜晚掌灯时分,少安一个人爬上了庙坪山。他蹲在山顶的梯田楞边,静静地环视着月光朦胧的双水村……此刻,他一下子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从少年时期的生活,一直想到了现在。噢,他已经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半辈子。他的后半辈子也要在这块土地上度过。往日的生活有苦也有甜。重要的是,他现在才感到腰板硬了一些。过去,日日夜夜熬煎和谋算的是怎样才不至于饿死;如今却有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为这个他度过辛酸岁月的村庄做点事了。当然,比起一些干大事的人来说这实在算不了什么;可这是他孙少安呀……

    【乙】月亮是这样的皎洁,夜是这样宁静;村庄沉浸在睡梦之中,东拉河却依然吟唱着那支永不疲倦的歌

    几天以后,孙少安要出钱重建学校的事件就传得家喻户晓了。于是,双水村出现了‚今古奇观:两个民间组织﹣﹣以孙少安、金俊武为首的‚建校会和以刘玉升、金光亮为首的建庙会,叫人哭笑不得的是,许多人竟对这两个会同时都抱支持的态度。

(节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三部第五十章,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米缸山下播绿记

白莹

    每年初夏的育苗工作,对于我们护林员来说,是一件大事。早上七点多钟我们已经到达离场部十多公里的二台苗圃地。山谷里晨风清凉宜人,天空蓝得像是刚刚被擦洗过;此起彼伏的鸟语,清澈如露珠;岩生忍冬小小的淡紫色的花朵正在吐蕊,散发出浓郁的芳香。

    米缸山是六盘山的主峰,南北走势,巍峨高耸,山的东坡落叶松林浩瀚如海,那是西峡林场的前辈们历尽艰辛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营造起来的。如今站在山下仰望,峰峦苍翠,林海茫茫,针叶林与天然林林相迥异,林界清晰,却又融接为一体,像穿在大山身上一件裁剪合体而又别致的绿罗裙。山谷幽深宁静,除了清脆的鸟叫声,几乎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我们的到来让山谷里热闹了起来。

    育苗工作最能检验一个团队的协作精神,在这个作业流程中,大家忙忙碌碌却又井井有条:开沟、撒种、覆土,各司其职。这里是近几年新开辟出来的一块山地,土质并不好,属石块较多的杂质土壤,要把这样的一块地整饬成平整松软的苗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要把土里大大小小的石块用耙子细细搂出来,还要把它们彻底从地里清理出去。从林畔筛出来的用来覆盖种子的森林土,也是女职工们用袋子一点一点背到地里的。这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活,实际干起来,若不是亲自劳作,真的是没法理解个中的艰辛。

    另有人员正在紧锣密鼓接微喷水管,育苗一经结束,浇水要马上跟上,经过催芽的种子大多已经露白,若在干土里经过长时间暴晒,会导致种子回芽而影响出苗率。大家心里都鼓着一把劲,所以育苗进度也很快。西边的山头上飘过来几朵闲云,朝忙忙碌碌的我们张望了一会儿,又悄无声息地飘走了。日影一点一点朝我们的头顶移过来,长时间重复弯腰的动作,大家的腰都有点受不住了,但育苗工作向来是一件辛苦又开心的事,接踵而来的笑声又冲淡了疲惫。腰疼,那就忍着,谁让你不把腰放家里呢?——相互之间的调侃和打趣是最能解乏的。

    午餐很简单,蒸馍就榨菜,还有白开水。开水是二台护林点供应,驻点护林员马连成是一个行将退休的老牌护林员,在这个点上已经十多年,由于管护人员紧缺,他是这个点上唯一的一名护林员,独自守护着这片林区。看到我拍照,便乐呵呵地说,多给我拍几张。我知道,在大家心里,自己的工作太过平凡,没有什么值得称道之处,但是,正是这一个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岗位,支撑并筑牢了六盘山区的森林资源安全屏障。

    风来了,一阵吹得紧似一阵,唤醒了阵阵林涛,草木们也随风舞动,像在普天狂欢。日影在移动,时光在奔走,地塄上一株株白色的绣线菊热烈地播曳着花球;山洼里地埂上像繁星一样缀满白色的野草莓花和黄色的蕨麻花,每一丛叶子都在合力擎起一朵朵小花,每一朵小花的脸庞,都在灿然仰望着太阳。风来,它们欢舞;风去,它们静默。像是听到了风的召唤,云也渐渐聚拢了过来,太阳躲进了云层,山谷里变得阴凉起来。

    育苗进行了一多半,我们停了下来,开始给育好的苗床盖遮阴网。桦树种子的顶土能力比较弱,种子播撒下去之后,只覆盖了薄薄一层土,容不得暴晒。盖好遮阴网,浇上水,种子们就可以在这张舒适的“席梦思”上美美地睡上一觉了,待哪天睡醒了,睁开惺忪的眼睛,伸一伸懒腰,然后相互招呼上一声,就纷纷把小小的脑袋从土里探出来了,然后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长出叶瓣,待它们有了直面风雨阳光的能力,我们就会掀去遮阴网。那时,它们一定会惊呼着,舒展小小的叶片,来拥抱这个世界。

    下午,育苗工作早早结束。风慢下了脚步,太阳也钻出了云缝。微喷管已接好,细雨般喷洒的水滴迎着西斜的阳光开始滋润这块土地。我爬上山洼,坐在树荫下,眺望我们的苗圃地。清凉的风从米缸山上吹过来,吹动绿波荡漾,吹来了丝丝的寒意。

    终有一天,这些种子会长成小树苗,会被栽植到有待绿化的山川峁梁,或是被移植到一片遥远而陌生的土地,在那里扎根、成长,撑起一片绿荫,携送一缕清凉,而每一片随风而舞的叶子,是否都保留着一份最初的记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被打开的密函

[美]爱尔斯·爱辛格

    这个军人不该打开密函的封口……

    有好长一段时间总部没有任何消息传来,看起来部队要在那里待上整个冬天了。附近的田野上最后的草莓都掉落下来腐烂了。哨兵们孤零零地坐在树干上看斑驳的树影。敌人在河的对岸没有发动攻击。

    有一天早上,部队派他带信到总部。他把信送到后,他们问了几个问题。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他们交给他一封封了口的信,规定他在天黑前要带回自己的部队去。他们指示他走捷径,并在地图上指给他看。但令他很不高兴的是,他们还派了一个人跟他一起回去。他们警告他要小心,然后就叫他出发了。司机常常有意无意地回头看身后带着密函的男人,好像要确定他的“货物”是否安在。这使他很生气,更让他相信他的上司一点都不相信他。

    密函里到底装了什么?那天清晨他听到有人说河的对岸有动静,但这些谣言总是随时随地都可听到,而且很可能是上司故意说了要让部队静下来。同样地,派他送信也可能只是一个诡计。他告诉自己最好能知道信的内容是什么,因为他们现在走的路线是在敌人的监视范围内。如果他们问他为什么打开信封,只要以此为理由就可以了。他摸摸口袋里的信,并用手指碰一碰封口,想打开它的欲望就像发烧一样让他全身发热。

    有个地方却有一棵树干弯曲往下长,车子在紧急刹车后停在一堆泥上。引擎熄火了,鸟类的叫声使得丛林比以往更沉寂。司机开始试着找出车子的问题,当他趴在车子下,这个男人不再迟疑,打开信封,很小心地还将封口保留原状。他靠在车上读这封信,上面竟然写着要把他射杀。在司机从车底爬出来并宣布一切妥当之前,他赶快把信放回他胸口的袋子。

    他相信司机是他们派来的杀手。司机突然转头说:“我们将有一个宁静的夜晚。”这听起来真是最讽刺的话。这个男人终于忍不住拿出他的左轮枪。

    当第一声枪声响起时,他以为自己提前开枪了。但假如他的同伴已经中弹,那他的灵魂一定又出现了,因为他加速继续开车。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才发现中弹的不是司机而是他自己。他的手臂松垂着,左轮枪也掉了下去。在他们到达树林之前,更多的枪声响起,幸好他们都躲过了。在前面的那个鬼转动他那高兴的脸面向他。

    “能通过真幸运,”他说,“那块平原被敌人监视着。”

    “停车!”男人大喊。

    “不能在这里停车,”司机回答,“我们最好再进去一点。”

    “我受伤了。”男人绝望地说。司机往前开一点路然后停车。他先止住血,再把伤口包扎起来。他说了一句他惟一能想到的安慰话:“我们快到了。”

    “等一下!”他大声地说。

    “有什么要紧事吗?”司机不耐烦地说。

    “信……”男人说。他把它从口袋拿出来。在他最难过的时刻,他用不同的角度来看这封信。命令里说要把带信者射杀,却没提到名字。

    “拿着它,”他说,“我的外套上都是血。”

    假如他的同伴拒绝拿的话,事情就明朗了。一阵沉寂后,他觉得信被拿走。

    “好吧!”司机说。最后的半个小时在安静中度过,时间和距离都变成狼的叫声。他听到有个声音问:“他还醒着吗?”但他紧闭着眼睛。“你照顾他,”司机说,“我必须赶时间。”

    这个男人希望他们赶快来替他包扎伤口,但当他疲倦地睁开眼睛,却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房子里有很多来来去去的声音,说话声,走路声,还有关门的声音。他试着坐起来,但发现自己异常的虚弱。房子附近愈来愈吵了,一定有特殊事件发生了。

    当他醒过来时,他发现他的伤口已经包扎过了。司机正弯腰看他,一名军官站在床头,他才了解自己还没死。

    “信呢?”他说。

    “它被你的血弄脏了,但还看得清楚。”军官回答。

    “我该自己送的。”他说。

    “我们正好及时赶到,”司机打断说,“敌人展开一场大突击。”

    “这正是我们在等的消息。”军官在转身离开时又评论道。在门口,他又转身补充说:“幸好你不知道信的内容。我们有特殊的密码代号!”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土地

余华

①我觉得土地是一个充实的令人感激的形象,比如是一个祖父,是我们的老爷子。这个历尽沧桑的老人懂得真正的沉默,任何惊喜和忧伤都不会打动他。他知道一切,可是他什么都不说,只是看着,看着日出和日落,看着四季的转换,看着我们的出生和死去。我们之间的相爱和勾心斗角,对他来说都是一回事。

②大约是在四五岁的时候,我离开了杭州,跟随父母来到一个名叫海盐的小县城。我们在一条弄堂的底端一住就是十多年,县城弄堂的末尾实际上就是农村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在那块有着很多池塘、春天开放着油菜花、夏天里满是蛙声的土地上,干了很多神秘的已经让我想不起来的坏事,偶尔也做过一些好事。

③回忆使我看到了过去的炊烟,从农舍的屋顶出发,缓慢地汇入到傍晚宁静的霞光里。田野在细雨中的影像最为感人,那时候它不再空旷,弥漫开来的雾气不知为何让人十分温暖。我特别喜欢听黄昏收工时农民的吆喝,几头被迫离开池塘的水牛,走上了狭窄的田埂。还有来自蔬菜地的淡淡的粪味,这南方农村潮湿的气息,对我来说就是土地的清香。

④这就是土地给予我一个孩子的最初的礼物。它向我敞开胸膛,让我在上面游荡时感到踏实,感到它时刻都在支撑着我。

⑤我童年伙伴里有许多农村孩子,他们最突出的形象是挎着割草篮子在田野里奔跑,而我那时候是房屋的囚徒。父母去上班以后,就把我和哥哥反锁在屋里,我们只能羡慕地趴在楼上的窗口,眺望那些在土地上施展自由的孩子。他们时常跑到楼下来和我们对话,他们最关心的是在楼上究竟能望多远,我哥哥那时已经懂得如何炫耀自己了,他告诉他们能望到大海。那些楼下的孩子个个目瞪口呆,谎言使我哥哥体会到了自己的优越。然而当他们离去时,他们黝黑的身体在夏天的阳光里摇摇晃晃,嫉妒就笼罩了哥哥和我。那些农村孩子赤裸的脚和土地是那么和谐。

⑥后来我到了上学的年龄,就开始有机会和他们一起玩耍了。那时候的农民都没有锁门的习惯,他们的孩子成为我的朋友以后,我就可以大模大样地在他们的屋子里走进走出,屋中有没有人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可以随便揭开他们的锅盖,看看里面有没有年糕之类的食物,或者在某个角落拿一个西红柿什么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我是挎着一个割草篮子,追随着他们。他们中间有一个年龄稍大的,好像比我哥哥大一岁,他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他很会吹牛。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说他父母结婚时,他吃了满满一篮子糖果。当时我们几个年龄小的,都被他骗得瞠目结舌。后来是几个年龄大的孩子揭穿了他,向他指出那时候他还没有出生呢,他只是“嘿嘿”一笑,一点都不惭愧。

⑦那个爱吹牛的孩子很早就死去了,是被他父亲一拳打死的。当时他正靠墙站着,他父亲一拳打在他的脖子上,打断了颈动脉,当场就死了。他家弟兄姐妹有六个,他排行第四。所以他死后,他的家人也不是十分悲伤,他们更多的是感叹他父亲的倒霉,他父亲为此蹲了两年的监狱。他被潦草地埋在一个池塘旁,坟堆不高,从我家楼上的窗口可以清楚地看到。很长时间里,他都作为吓唬人的工具被我们这些孩子利用。我哥哥常常在睡觉时悄声告诉我,说他的眼睛正挂在我家黑暗的窗户上,吓得我用被子蒙住头不敢出气。有时候在晚上,我会鼓起勇气偷偷看一眼他的坟堆,我觉得他的坟还不是最可怕的,吓人的是坟旁一棵榆树,树梢在月光里锋利地抖动,这才是真正的可怕。几年以后,他的坟消失了,他被土地完全吸收以后,我们也就完全忘记了他。

⑧当时住在弄堂里的城镇孩子,常和这些农村的孩子发生争吵。我们当时小小的年龄就已经明白了自己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知道自己为什么优越,为什么自卑。弄堂里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集体斗殴是经常发生的。有一次我站到了农村孩子一边,我哥哥就叫我叛徒。我和那些农村孩子经常躲在稻浪里密谋,袭击自己哥哥的方案是最让我苦恼的。我之所以投奔他们,背叛自己弄堂里的同类,是因为他们重视我,我小小的自尊心会得到很大的满足。如果我站到弄堂里的孩子一边,年龄的劣势只能让我做一个小走卒。

⑨我的行为给我带来了一个凄凉的夜晚。当时弄堂里为首的一个大孩子叫刘继生,他能吹出迷人的笛声,他经常坐在窗口吹出卖梨膏糖的声音,我们这些馋嘴的孩子上当后拼命奔跑过去,看到的是他坐在窗前哈哈大笑。他十八岁那年得黄疸肝炎死去了。他家院子里种着葡萄,那一年夏天的晚上,弄堂里的很多孩子都坐在葡萄架下,他母亲给他们每人一串葡萄,我哥哥也坐在那里。我因为背叛了他们,便被拒绝在门外。我一个人坐在外面的泥地上,听着他们在里面说话和吃葡萄,我的那些农村盟友不知都跑到哪儿去了,我孤单一人,在月光下独自凄凉。

⑩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冒险的远足。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农村孩子,动身去看他刚刚死去的外祖父。他可能是觉得路上一个人太孤单,所以就叫上在夏天中午里闲逛的我。他骗我只有很近的路,马上就能回来,我就跟着他去了。我们在烈日下走了足足有三个小时,这个家伙一路上反复说:就在前面拐弯那地方。可是每次拐了弯以后他仍然这么说,把我累得筋疲力尽,最后到那地方时恰恰不用拐弯了。他一到那地方就不管我了,我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他说是明天。这使我非常紧张,我迅速联想到父母对我的惩罚。我缠着他,硬要他立刻带我回去,他干脆就不理我。于是在一个我完全陌生的老人下葬时,我嚎啕大哭,哭得比谁都要伤心。

⑪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看到什么是葬礼。那个死去的老人的脸上被一种劣质的颜料涂抹后,显得十分古怪。他没有躺在棺材里,而是被一根绳子固定在两根竹竿上,面向耀眼的天空,去的地方则是土地。人们把他放在一个事先挖好的坑中,然后盖上了泥土。就像我有一次偷了父亲的放大镜,挖个坑放进去盖上泥土一样。

⑫土地可以接受各种不同的东西,在那个夏日里,这个老人生前无论是作恶多端,还是广行善事,土地都是同样沉默地迎接了他。

1992年3月12日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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