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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喊啥,小崽子?你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他愣了一下。我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好像一下子长大。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先别吹!”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面,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保卫鹿群。转眼间,它们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晚上,坐在火堆旁,“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嘿,傻小子。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

    我看见鹿的后腿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竟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狼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就在狼对准鹿的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

    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有删节)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鄂温克民族独特的生活方式、具有独特民族心理的猎人、猎区大森林的自然风光,构成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短篇小说的一个独有的世界。 B、小说中有“我”和继父、“我”和公鹿、狼和公鹿等多方面的冲突,使小说中的形象在冲突中互相映衬,互相补充,也使小说展现出一波三折、曲折动人的特色。 C、在狼鹿恶战的过程中,小说通过“我”的心理描写,通过对狼凶残行为的描述,侧面烘托出紧张气氛,塑造公鹿勇猛机智、骄傲善良的形象。 D、在小说中,作为善良、纯朴、骁勇、坚毅等美好品质的化身,鹿寄寓着鄂温克人对于人生信念的肯定;另一方面,鹿也象征鄂温克人对于自身人格品质的肯定。
(2)、小说以“我”与特吉的冲突开篇,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结尾写到“我”下意识地去摸枪栓,那么“我”会再向公鹿开枪吗?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论潇洒

姚雪垠

①潇洒,无论在中国人的生活上或艺术上,都是个好的形容词。它的含义是闲散、清雅和飘逸。究竟什么时候它就被用作代表一种美的观念,我们没有完备的词典,一时很难查出;大概说来,它被人们热烈地提倡、崇拜,是开始在魏晋时代。在当时,它是以反抗礼教与权臣高压而出现,和清谈有着同样的意义。虽然清谈受老庄的影响最大,潇洒是由于五石散的服用,但清谈之祖也就是最先服用五石散的何晏,这就明白地告诉我们二者的关系了。

②据鲁迅先生的研究,五石散几乎等于清末的鸦片,成了一种很普遍的嗜好。服了五石散以后,须吃冷食,喝热酒,并以冷水浇身和出外散步。服五石散的人,因皮肤易于擦破,便不穿鞋而穿屐;因身上发热,便宽衣缓带。至于服了五石散的人是否就清瘦起来,鲁迅先生虽没有说明,但想来是不会不清瘦的。人一清瘦了,再宽衣缓带起来,又不参加筋肉劳作,于是就自然潇洒了。所以提到“潇洒”二字,我们便不由地联想到隐士、诗人,和魏晋人物来。鲁迅先生说魏晋时服五石散的都不是穷人;其实不惟不是穷人,连商人也同样不配。因为过去的文化是封建地主的文化,大腹商人被认做恶浊俗物,讲潇洒的只是封建地主阶级,尤其是由这阶级出身的士大夫之流。

③潇洒不仅以反抗的姿态在历史上出现,并且直接与封建的身份观念相关联,也和封建地主的物质生活密切地结合着。在封建时代,地主阶级的生活是闲散的,且以参加筋肉劳作为有失身份,比如养长指甲,和男人的包脚,穿长衫,都是要表示他自己是有闲的,有身份的人。生活规定习尚,习尚影响美的观念,于是在那时,一切闲散的嗜好,如品茗,养鸟,赋诗,以及琴、棋、书、画之类,都成为高雅的了。在绘画上,山水画特别发达,又被人重视,便表现了人们对于潇洒生活的向往。山水画是地主阶级对于闲散欲求的扩展,希望摆脱扰攘的尘寰,到山林里边与清风明月共处。他们又用自己的眼光来观察事物,竹子就成为潇洒的代表;可怜的渔夫樵子也都是美的诗画题材了。

④在音乐方面,我们看见在历史上清唱与箫板之特别流行。中国音乐以缠绵和清雅为正宗,一方面是由于地主与士大夫生活之优美的关系,一方面不能不是受爱潇洒观念的影响。唐朝人歌七言绝句,旗亭画壁的故事,千古令人神往。至于提到宋朝人歌诗时,我们便马上会想到月明之夜,诗人们携妓泛舟,和“小红低唱我吹箫”的情景来。宋以后,散曲取代了词的地位。但它也以缠绵清雅为主,多是文静细曲,唱时没有锣鼓和科白,所以又叫做清曲。最讲究潇洒的袁中郎在《虎丘记》上说:“比至夜深,箫板亦不复用。一夫登坊,四座屏息,音若细发,响彻云际。”这是多么的清雅!

⑤潇洒表现在文学上,是冲淡和性灵两种风格相结合。本来二者原是互相关联,很难单独分开。在历史上,这二者都有着反抗的意义。陶渊明和袁中郎,都是当时文艺上的叛徒。在陶渊明时代,宫廷文人把文学领到一条死路上去,徒有华丽的躯壳而没有灵魂。在袁中郎时代,摹古之风特盛,文人作文,也忘掉了还有个自我存在。因此陶渊明和袁中郎都尽力地追求自然。自然有二:一是风物上的自然,一是人性上的自然。偏于风物上的自然,便多表现山水田园的爱好。偏于人性上的自然,便反对摹古与无谓的规律。二者结合起来,便是现实桎梏的解脱,便是潇洒之极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刘建超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村里人来看望他,说,叫你清风娃回来看看吧!基德老汉轻轻地摇着头,不用了,娃要招呼好多事,忙呐。

村里人从基德老汉屋里出来也连连摇头,这个老倔头,硬说自己的娃在省城做大官呢。都这劲儿了,还嘴硬哩。

“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句话不知被基德老汉唠叨过多少回了。街坊邻居遇到个啥作难的事,这句话就会从基德老汉皱巴巴缺了牙的嘴里轻溜溜地滑出来。谁都知道,基德的娃是在外地,可从没有听说他的娃当啥大官。这个穷乡僻壤的村里,当官的只有一个,就是东街的狗毛在县城啥子公司当科长。村里人都知道狗毛的官大,因为狗毛每次回村都开个铁壳子车,给村里人发长长的带把儿的烟。

基德老汉的话不是没人信过。那年县里化肥脱销,村里人眼瞅着田里的苗施不上肥,急得牙根子上火。基德老汉一句“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的话,惹恼了村委主任,老爹,你就别添乱子了,你娃真当的是大官就让他给批点儿化肥来。看看人家狗毛家的地,早上了肥了。基德老汉就背了个包,搭车去了省里,三五天过去还真拉回一车尿素。价钱高了可田不等人。肥用了,闲话也有了。还说娃在省里当啥官呢,连平价化肥都搞不到。基德老汉解释说,清娃说,尿素上着比化肥好呢。庄稼人不愿意听,庄稼人图的是实惠。

基德老汉每年地里活闲的时候,就背着杂粮去省城娃家里住些天。回村里也给大家带些各种各样的吃食。

村里人就问,你娃清风就不给你带点儿高级烟?基德老汉说,俺娃不吸烟,说吸烟不健康。村里人又问,你娃也不捎点儿好酒?基德老汉说,俺娃也不喝酒。娃媳妇说了,喝酒也不健康。村里人就撇嘴了,那烟酒都不健康,国家卖它做啥?基德老汉也答不上来。

纳着鞋底子的媳妇们就问,城里住得好好的,急着回来做啥?基德老汉说,城里,咱乡下人住不来。上楼下楼都关在个铁壳子里,忽悠得人头晕。地上铺着实木块,油光光的直想打跟头。进屋还要换鞋。七老八十的人喽,娃媳妇还逼着喝酸奶。

年轻人逗趣地说:吹牛吧,你娃清风要是个大官,肯定也坐那铁壳子车。叫你娃开铁壳子车送你回来。

基德老汉再进城还真是坐着铁壳子小车回村的。

基德老汉说,在城里两天就待腻了,对清风娃说俺要回村呢。娃说去打火车票,俺说火车坐着头老晕。娃说那就打汽车票。俺说汽车开不到村里。爹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呢。你就用你成天坐的那种小车把俺送回去,村里人都惦记着呐。娃没说二话,打个电话就要来车。瞧瞧,排场不?红颜色,娃说吉利。基德老汉脸上堆满了欣慰。

一青年围着车转了一圈,认出了车上印的字,老爹,你坐的是出租车,要花大价钱雇呢。基德老汉说,俺一个子儿也没掏。

那是你娃给掏的呗。问问师傅从省城到咱村得多少钱。

开车师傅伸出手指头比画了个八字。

恁贵,八十块钱?基德老汉瞪圆了眼睛。

八十块钱?哈哈,八十块钱只能摸摸,给了八百我还不愿跑呢,回去得赶夜路呢。

基德老汉张大了嘴巴,像一下子矮了许多,见到大人小孩都低着头,从此不再说娃在省城做大官的话了。

村里遇上了干旱,地里的庄稼都蔫了。村主任急得满嘴起泡。村主任来找基德老汉,老爹,你娃不管当啥官,能不能找找人帮咱村里打几眼井啊?

主任交代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基德老汉就进城找清风娃,没待两天就回来了。村主任问,打井的人来了没有?

基德老汉说,清风娃说了,这旱是全省旱,要那啥,统筹解决。村主任说,屁,等到统筹咱全村人都喝西北风了。基德老汉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摞子钱,娃说了,让咱自己先打井干着。这是娃自己的五万块钱。你干不干?

干,全村人砸锅卖铁也得打井抗旱。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迷糊中的基德老汉嘴里念叨着:“井……水……”

基德老汉去了。清风娃从省里回了村。第二天村里来了一排溜大车小车,有省里、市里、县上的。村里人这才相信基德老汉的娃真是在省里当大官呢,管着全省人的吃喝拉撒。清风娃挨家挨户感谢乡亲对老爹的照顾,然后带着媳妇女儿在基德老汉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

基德老汉的坟前摆放着几个大碗,碗里盛的是刚刚从机井里打出来的清凉凉的水。

(摘自《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梁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小题。
陆判——聊斋新义
汪曾祺
    朱尔旦,爱做诗,但是天资钝,写不出好句子。人挺豪放,能喝酒。喝了酒,爱跟人打赌。
    一天晚上,几个作诗写文章的朋友聚在一处,有个姓但的跟朱尔旦说:“都说你什么事都能干,咱们打个赌:你要是能到十王殿去,把东廊下的判官背了来,我们大家凑钱请你一顿!”这地方有一座十王殿,神鬼都是木雕的,跟活的一样。东廊下有一个立判,绿脸红胡子,模样尤其狞恶阴森。这姓但的想难倒朱尔旦。
    朱尔旦站起来就走。不大一会,只听见门外大声喊叫:“开门哪!”门开处,朱尔旦当真把判官背进来了。他把判官搁在桌案上,敬了判官三大杯酒。大家看见判官矗着,全都坐不住:“你,还把他请回去!”朱尔旦又把一壶酒泼在地上,相约满月时分相聚,还说了几句祝告的话,说罢,背起判官就走。
    第二天,他的那些文友,果然凑钱请他喝酒。一直喝到晚上,他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喝着,忽然有人掀开帘子进来。一看,是判官! 朱尔旦腾地站了起来:“噫!我完了! 昨天我冒犯了你,你今天来,是不是要给我一斧子?”判官拨开大胡子一笑,“非也!蒙高义相订,今天夜里得空,敬践达人之约。”
    朱尔旦一听,非常高兴,拽住判官衣袖,忙说:“请坐!请坐!”说着点火坐水,要烫酒。
    判官说:“天道温和,可以冷饮。”
    “那好那好!我去叫家里的弄两碟莱。你宽坐一会。”一会儿的功夫,妻子周氏准备两碟酒菜炒得了,朱尔旦端出来,重换杯筷,斟了酒:“久等了!”
    “不妨,我在读你的诗稿。”
    “你看我这诗?”
    “不好。”
    “是不好! 喝酒!你怎么称呼?”
    “我姓陆。”
    “台甫?”
    “我没名字!”
    “没名字?好!——干!”这位陆判官真是海量,接连喝了十大杯。
    自此,陆判隔三两天就来一回,炸花生米,炒鸡蛋下酒。朱尔旦做了诗,都拿给陆判看。陆判看了,都说不好。“我劝你就别做诗了。诗不是谁都能做的,你的诗,平仄对仗都不错,就是缺一点东西——诗意。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
    有一天,朱尔旦醉了,先睡了,陆判还在自斟自饮。朱尔旦醉梦之中觉得肚脏微微发痛,醒过来,只见陆判坐在床前,豁开他的腔子正在挖心。陆判见他醒了,说到:“你的诗写不好,是因为心长得不好。你瞧瞧,什么乱七八糟的,窟窿眼都堵死了。适才在阴间拣到一颗,虽不是七窍玲珑,比你原来那颗要强些。”
    过后创口只有一道红线,从此他的诗就写得好些了。他的那些诗友都很奇怪。
    一天,他请陆判喝酒,喝得有点醺醺然了,朱尔旦说:“本已受赐颇多,尚有一事欲相烦,不知可否?”陆判一听:“什么事?”朱尔旦说:“心肠可换,这脑袋面孔想来也是能换的。”“换头?”“你弟妇,我们家里的,结发多年,心肠很好,就是头面不怎么样。四方大脸,塌鼻梁。你能不能给来一刀?”“换一个?成! 容我缓几天,想想办法。”
    过了几天,半夜里,陆判拿来本县吴家女儿的人头,这家姑娘是被人杀害的,凶手弃头而逃,陆判神不知鬼不觉地给朱尔旦老婆换上了这颗美人头。
    第二天,朱尔旦的老婆起来,梳洗照镜。脑袋看看身子:“这是谁?”双手摸摸脸蛋:“这是我?”
    朱尔旦的老婆换了脑袋,也带来了一些别扭。朱尔旦的老婆原来食量颇大,爱吃辛辣葱蒜。可是这个脑袋吃得少,又爱吃清淡东西,喝两口鸡丝雪笋汤就够了,因此下面的肚子就老是不饱。吴家姑娘爱弄乐器,笙箫管笛,无所不晓。有一天,在西厢房找到一管玉屏洞箫,高兴极了,想吹吹。撮细了樱唇,倒是吹出了音,可是下面的十个指头不会捏眼!
    朱尔旦老婆换了脑袋,这事渐渐传开了。朱尔旦的那些诗朋酒友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大家就要求见见换了脑袋的嫂夫人,尤其是那位姓但的。朱尔旦被他们缠得脱不得身,只得略备酒菜,请他们见见新脸旧夫人。
    客人来齐了,朱尔旦请夫人出堂。
    大家看了半天,姓但的一躬到地:
    “是嫂夫人?”
    这张挺好看的脸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他,说:“初次见面,您好!”
    姓但的问道:“你现在贵姓?姓周,还是姓吴?”
    朱尔旦老婆眨了眨好看的眼睛,说:“不知道。”
     姓但的盯着她,说:“不知道?”
    接着,又问她:“那么你是?”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是我,还是不是我。”朱尔旦老婆说。这张挺好看的面孔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朱尔旦,下面一双挺粗挺黑的手比比划划,问朱尔旦:“我是我?还是她?”
    朱尔旦想了一会,说:“你们。”
    朱尔旦老婆反问道:“我们?”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花草院落

郑飞雪

    ①一年前去过那家小院,小院里花草的气息从不同的季节飘散出来。

    ②去往乡村的路途其实有些远,也坎坷,先穿越邻县的高速路,再盘旋到寿宁县高海跋的山路,一路翠竹林立,云雾飘缈,很快就忘却了身后的红尘。路愈往山巅,愈陡峭,愈感觉那座院落的离世与神秘。

    ③车子到达乡村后,双脚像兔子着落到青草地,我感觉又回到了出发地——家乡。朴实的村民从村街店铺里探出头,用与我家乡相仿的方言向朋友问候着,有一两句拗耳,只稍慢下语速重复着,也能捕捉出话里的大致意思。错把他乡当故乡,便是此情此景的感觉了。

    ④空气中飘送着稻草香,小院就座落在青青的田野边,田边一条潺潺流水,像是专为客人引路的,沿着水流方向从东向西走小段路,到达宅院门口。那宅院,像临水的花,映照在涧边。寂寞,却有寂寞的言语。探头,可见院子里摇摆着各色花草,像微信里的图照一样春光灿烂,像主人一样熟悉亲切。当然,它们霸着这方水土,霸着这座院落,自然是院落里磊落的主人了。一群风尘仆仆的远客闻着香,蜂蝶一样来寻访芳踪。

    ⑤很普通的一些花草装扮着空旷的院地,院子显出特别的乡村格调,好像在这里遇见儿时的伙伴,笑容从模糊的记忆里慢慢洇开,浮现出往昔熟悉的容颜,猛地,一眼就叫出它们的名字:葵花、丝瓜、辣椒、月季、茄子……这些花,挨挨挤挤站满院子,像左邻右舍聚拢过来瞄一眼稀客。紫茄有些腼腆,见不得生人,静静挨着墙角羞怯着,吐出紫星星一样的花儿,这朦胧的花朵却如星光一样照亮城里人尘封的梦。一片菜花,一片开在院墙内的菜花,如紫云英一样勾起春天的梦幻,这是多么富足的分享。黄瓜很愉悦,纤巧的滕蔓沿着院墙攀升,像一首爱情歌谣,把明亮的心情传达远方。重重碧叶垂挂的瓜,是嫩黄的。这纯净的颜色,一下子唤醒岁月深处单纯的记忆。它从母胚蒂结出来,就是以天然的肤色遗传命名。黄瓜,一个名附其实的乳名。而今市场菜摊上的黄瓜长满癞刺,裹着葫瓜丝瓜一样的绿衣裳,像赶潮的青年装扮星范,让人掂量时无从下手,也无法分辨内在的本质,锋芒毕露,完全改变了最初的基因。

    ⑥玫瑰躲在玉米棒下浅笑,鱼腥草簇拥着石榴花向墙角绵延,吊兰从假山的缝隙里冒出来,争着抢着在池水边摇头晃脑,生命依恋的情怀从缠绕的枝叶间蓬勃而出。让人感叹时光匆忙,也欣赏存在的实意和温暖。与世无争的闲适,正是生命的从容与尊贵。

    ⑦朋友建房时突发奇想,在院里开辟了一块地,不灌溉水泥,花卉、蔬菜、野草可以在泥土里混杂生长,错落有致、和谐生趣,让生活视野呈现出别样的风情。我喜欢这草木群居的院子,像主人相邀南来北往的客,演奏着浪漫的音乐交响曲,提琴、簧管、快板、慢板、大调、小调……或舒缓、或激扬、或沉郁、或热情、或优雅、或荒凉,花草们用执着的深情,绽放成土地上坚定的生命。

    ⑧朋友说,这些花籽菜籽草籽,都是母亲随手撒下的。母亲年迈了,怕她走不上山坡,风雨里走不进田园,保留了这院内的土地,让她随性操持。一位母亲对生活的操持性情,就像蜜蜂在花粉丛中辛劳,像菜们草们执意要从土地里冒出来,没有人会阻遏这天性的执念。子女对母亲的了解如花草与泥土相通,泥土培育花草,草木感知土地深处的脉博。母亲细碎的脚步日转星移,从东边撒下一粒籽,萌发一颗芽;西边栽种一株苗,结出一个瓜。枝叶蓬勃成周边欢愉的生命,年迈的母亲就喜欢这样簇拥的生命,相互牵依,相互缠绕,寂寞滋生出许多热闹。一片瓜菜的季节延伸着一位母亲的时光,母亲的富足就是看着土地上的热闹。手抚过的花朵、瓜果,枝叶,盛开土地的温情,像母亲琐碎的叮咛,牵挂着远程的脚步。

    ⑨宽广的土地多像慈母,容纳远远近近性格迥异的孩子。

(选自2017年第2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钟声依旧

谢冕

    ①那里有一座钟楼,钟声定时敲响。那声音是温馨的、安详的,既抚慰我们,又召唤我们,不高的钟楼在那时的我看来,确实无比的巍峨

    ②那里有一座教堂。镂花的玻璃折射着从窗外透进来的亚热带的阳光,那阳光也幻成了七彩的虹霓。那教堂是我既疏远又亲近的地方。那时我理智上并不喜欢这教堂,因为我不信神——到现在也不信。但是我内心却倾向了那种庄严、静谧、而且近于神秘的气氛。

    ③学校是教会办的。作为学生,无法拒绝学校规定的一些内容,例如我非常发怵的“做礼拜”。我就是在这样“不情愿”的状态下,接近了英国式的学校和学校里的一切秩序。这心情直到晚近,才有了一些改变。那年我从伦敦来到剑桥,从草坪上眺望那里的三一学院。我仿佛是见到了相隔万里之遥、而且又是阔别了半个世纪的福州母校——三一中学!

    ④六十二年前,一个普通人家的少年,在饥饿和贫穷的追逼中,竟然能够走进这所美丽而高贵的校园,只要是亲历其境的人们都知道,这是一个近于奇迹的事实。对于我来说,是在无边的黑暗和绝望中,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是母校以她宽广而温暖的怀抱接纳了这个无望的少年。多亏了这所学校当年弘扬的博爱精神,以及充满了人性和爱心的师长们的提携与援助,使我能够在艰难中尊严地、同时又是愉快地修完初中的全部课程并且顺利地升入高中。

    ⑤那时我做着文学梦。我发现文学这东西很奇妙,它能够装容我们所感、所思,不论是爱,不论是恨,不论是失望,还是憧憬。大概是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我把一篇得到老师好评的作文,偷偷地寄给在福州出版的《中央日报》,文章被加上了花边,发表了。这个开端鼓舞了我,却也“危害”了我。从那时起,我迷恋上了文学。为这种迷恋,我付出了代价,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便偏离了作为知识基础的中学课程,偏离了学业的全面发展。我在课堂上写诗,而此时也许是在讲物理,也许是在讲化学。我既不喜欢物理,也不喜欢化学,我只迷恋这文学。

    ⑥这个学校是英国人办的,延续了正统的英国教育方式。从英语会话,英语练写,到英文作文,都有专门的课时和教师,有着全面而严格的要求和训练。可是,我如同“反抗”教会那样,也“反抗”了英语!这种反抗的结果,当然是我失去了掌握英语的非常可贵的机会。

    ⑦现在我自己也变成了老师,我多次把这些遗憾真诚地告诉我的学生。我从自己的痛苦体验出发,告诉他们不要幼稚地“拒绝”自己的不知或未知。例如,我还告诉他们当老师开列一串长长的书单时,不要轻率地“拒绝”阅读,那个书单背后的道理很多是你当时并不了解、而确实是经验和智慧的凝聚。你的拒绝便意味着失去。

    ⑧我尝自言,我有三个母亲。亲生的母亲给我生命,哺育我成人。第二个母亲是三一,教我如何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三一是我人生的起步。在三一,我接受了当时中国最良好的中学教育:优秀的老师,精心的教学,严格的训练,以及现在看来未必妥当的不留情面的筛选和淘汰。三一给我最重要的是人生的启迪:做一个正直、纯洁、对世界和人类充满爱心的人。而学业倒在其次。至于第三个母亲,那就是北大,北大使我成熟,她引导我走思想自由、精神独立之路。我始终感激三一,要没有三一这第二个母亲,我的人生就没有一个好的起点,那以后以至今日的一切都会沦为空无。我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始终怀着对三一母亲的感激和敬意。

    ⑨我的母校坐落在闽江蜿蜒流过、充满欧陆风情的南台岛。三角梅攀延的院落时闻钢琴的叮咚声,芳草如茵的跑马场,是少年嬉戏的场所,那里有秀丽的柠檬树挺立于清澈的溪边。后来,这一切都连同岁月的流逝而消失了。惟有校园里夹岸的樟树依旧翠绿,那林阴尽头依然站立着当年的钟楼,钟声依旧,如同往昔那样,提醒人们珍惜那易于消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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