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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二第一单元2课《最后的常春藤叶》同步练习

对课文中的句子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严寒持续了好几个星期,鸟儿很快地死去了。田间与灌木篱下,横陈着田凫、椋鸟、画眉等数不清的腐鸟的血衣,鸟儿的肉已被隐秘的老饕吃净了。——作者开篇描绘鸟尸,象征死亡的严冬的鸟尸与象征新生命的暖春的鸟啼两者对比,肯定了生命冲动的力量不可阻挡 。(《鸟啼》) B、“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杰作”一语双关。既指贝尔曼在雨夜中画的那片树叶,形象逼真,使琼珊误以为是真的树叶;又指贝尔曼舍生为人的崇高精神。(《最后的常春藤叶》) C、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地坛。——地坛除去了身上所有人工的雕琢,磨灭了身上的浮华与光芒,让生命显露出本真的模样(世事沧桑,时间无情),以便让"我"看到人生的真相(人生不可能没有磨难)。(《我与地坛》) D、窗外的天气晴朗得象晚秋一样;晴空的高爽,日光的洋溢,引诱得使你在房间里坐不住,空言不如实践,这一种无聊的杂文,我也不再想写下去了。—— “无聊”是说作者百无聊赖、无所事事、无病呻吟才会写这种文章,窗外诱人的冬景使得脱离实地欣赏的一切的活动都显得那样的无聊。(《江南的冬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

永远的纤绳

钱国丹

弟弟打电话来,说母亲一跤摔了个脑震荡,休克了半个月都不曾苏醒,医生说很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我的心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我知道,再好再强壮再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斗不过岁月无情和造化捉弄,何况我的平民母亲?

母亲的刻苦,母亲的为人,方圆百里有口皆碑,如今她年过八旬,又是种菜又是栽花,把家里收拾得纤尘不染。这一次,她就是给邻居送丝瓜的路上,被一条狼狗冲了个仰面朝天的。

我一直以为,婚姻就是一根纤绳,把夫妻二人拴在一起。或者说它拴在“当家的”身上,拖着的是“家庭”这只船,虽然也有“荡悠悠”的风光,但更多的却是责任,是奋力“背纤”。

①传统的中国家庭,都是男人背的纤。

我的父亲是音乐教师。他天赋极好,填词作曲、吹拉弹唱都行。当年的父亲还是个热血青年,抗日救亡啊,解放战争啊,他用音乐来冲锋陷阵,奔波在白色恐怖的敌后。那些年,母亲总是提心吊胆,一家人过着聚少离多的日子。

最温馨的记忆,要算我6岁那年的春天。刚刚代表人民政府接收完柳市小学的父亲,踩着那架咕哒咕哒的旧风琴,教我唱“解放区的天”,母亲则在一旁,很幸福地看着。可谁又能料想得到,余音绕梁词犹新,父亲就被打成了“反革命”关进了大牢。那一年,他还不满29岁。

父亲的纤绳戛然而断,我们家顿时就橹折舵裂。母亲义无反顾地拾起断绳,用女人柔弱的肩,背起了全家九口的纤绳,开始了艰苦跋涉。父亲的冤案长达31年,这31年,多少风浪,多少险滩,母亲的船没有沉没,没有触礁,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把父亲、把我们兄弟姐妹7人,一个个送到安全的岸上。

如今母亲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双目紧闭,知觉全无,浑身上下插满了管子。她显得那么苍老,那么衰弱,几茎枯槁的白发在空气中微微颤动。

②床边不缺人。子孙、亲戚、友人、学生,走了一拨,又来一拨,使得单人病房像过节似的热闹。寸步不离守候着的是我的父亲。父亲非常镇静,非常安宁,那是种大彻大悟的宁静。我知道,母亲如果永远睡着,父亲将重新背起纤绳,牵着母亲双双走向永恒。

父亲一边抚着母亲那只因扎针而淤血的胳膊,一边贴近她的耳边,呼唤着:阿莲,醒醒,阿丹来了。

母亲没有反应。

父亲已经呼唤了半个月了,母亲仍旧浑浑沌沌。父亲不气馁,他说,阿莲,我们唱歌。母亲当然不会唱,父亲独自哼了起来,《小白杨》、《为了谁》、《回娘家》,一曲又一曲。

我忽然觉得,纤绳已变成一根拔河的绳子,站在这一边的是我的父亲,而那一边的却是威力无边的死神。

时间在父亲的歌声中缓缓流淌。那天下午,阳光明媚,外面突然鼓乐大作,原来是医院墙外的一对年轻人在举行婚礼,喇叭啊,锁呐啊,张扬着疯狂的《纤夫的爱》。爸对妈说:阿莲,我们也唱《纤夫的爱》。墙外的音乐如火荼,爸爸合着节拍唱着: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

奇迹出现了:妈妈那条刚刚挂好大针的手一动,又一动,然后,那胳膊便伸出了被窝,跟着音乐的节奏,缓缓摆动。妈的嘴也开始翕动,幅度极小,没有声音,父亲凑近了她,听着,听着,身子一挺,兴奋地说:醒了,你妈她醒过来了,她在唱歌呢。 

这场拔河比赛,父亲赢了。 

两位耄耋老人,两颗白发苍苍的脑袋,他们唱着,把一首轻佻的歌,唱出生死悲壮,唱出地久天长。

                                         (选自钱国丹散文集《踏歌的麻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同时骂道:你妈拉个巴子!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广庭众厅下受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侮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很快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呵,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 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我们的裁缝店

李娟

    在城市里,裁缝和裁缝店越来越少了。但在喀吾图,生活迥然不同。这是游牧地区,人们体格普遍高大宽厚,再加上常年的繁重劳动,很多人身体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变形,只有量身定做的衣服才能穿得平展。

    我们租的店面实在太小了,十来个平方,中间拉块布帘子,前半截做生意,后半截睡觉、做饭。但这样的房间一烧起炉子来便会特别暖和。很多个那样的日子,狂风呼啸,昏天暗地,小碎石子和冰雹砸在玻璃窗上,“啪啪啪啪”响个没完没了……但我们的房子里却温暖和平,锅里炖的风干羊肉溢出的香气一波一波地滚动,墙皮似乎都给香得酥掉了。

    我们还养了金鱼,每当和顾客讨价还价相持不下时,我们就请他们看金鱼。这样的精灵实在是这偏远荒寒地带的最不可思议的尤物——清洁的水和清洁的美艳在清洁的玻璃缸里曼妙地闪动,透明的尾翼和双鳍缓缓在水中张开、收拢,携着音乐一般……

    这样,等他们回过神来,再谈价钱,口气往往会软下来许多。

    当地男人们很少进屋,最固执的是一些老头儿,偶尔来一次,取了衣服却死活不愿试穿,即使穿了也死活不肯照镜子,你开玩笑地拽着他往镜子跟前拖,让他亲眼看一看这身衣服多“拍兹”(漂亮),可越这样他越害羞,双手死死捂着脸,快要哭出来似的。

    女人们就热闹多了,三三两两,不做衣服也时常过来瞅一瞅,看我们有没有进新的布料,如果有了中意的一块布,未来三个月就一边努力攒钱,一边再三提醒我们,一定要给她留一块够做一条裙子的。

    库尔马罕的儿媳妇也来做裙子了,她的婆婆拎只编织袋跟在后面,量完尺寸我们让她先付订金,这个漂亮女人二话不说,从婆婆拎着的袋子里抓出三只鸡来——“三只鸡嘛,换条裙子,够不够?”

    她订的是我们最新进的晃着金色碎点的布料,这块布料一挂出来,村子里几乎所有的年轻媳妇都跑来做了一条裙子。

    她说:“不要让公公知道啊!公公嘛,小气嘛。给他知道了嘛,要当当(唠叨、责怪)嘛!”

    “婆婆知道就没事了?”

    “婆婆嘛,好得很嘛!”她说着揽过旁边那矮小的老妇人,“叭”地亲一口:“裙子做好了嘛,我们两个嘛,你一天我一天,轮流换着穿嘛!”

    她的婆婆轻轻嘟囔一句什么,露出长辈才有的笑容。

    但是我们要鸡干什么?但是我们还是要了。

    还有的人自己送布来做,衣服做好后却凑不够钱来取,只好挂在我家店里,一有空就来看一看,试穿一下,再叹着气脱下来挂回原处。

    有个小姑娘的一件小花衬衣也在我们这儿挂着,加工费也就八元钱,可她妈妈始终凑不出来,小姑娘每天放学路过我家店,都会进来捏着新衣服摸了又摸,不厌其烦地给同伴介绍:“这就是我的!”穿衬衣的季节都快过去了,可它还在我们店里挂着!最后,我们先受不了了。有一天,这孩子再来看望她的衣服时,我们就取下来让她拿走,小姑娘惊喜得不敢相信,在那儿不知所措地站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挪出房子,然后转身飞快跑掉。

    裁缝的活不算劳累,就是太麻烦,量体、排料、剪裁、锁边、配零件、烫粘合衬、合缝……做成后,还得开扣眼、钉扣子、缝垫肩、缲裤边。浅色衣服还得洗一洗,缝纫机经常加油,难免会染脏一点,而且烙铁也没有电熨斗那么干净,一不小心,黑黑的煤灰就从气孔漾出来,沾得到处都是。

    是呀,从我们当裁缝的第一天起,就发誓一旦有别的出路,死也不会再干这个了。但假如有一天不做裁缝,我们还是得想办法赚钱过日子,过同样辛苦的生活。——可能干什么都一样的吧?

    是这样的,帕孜依拉来做衬衣,我们给她弄得漂漂亮亮的,她穿上以后高兴得在镜子面前转来转去地看。但是我立刻发现袖子那里有一点不平,就殷勤地劝她脱下来,烧好烙铁,“滋——”地一家伙下去……烫糊一大片……

    怎么办呢?我们商量了半天,把糊的地方裁掉,用同样的布接了一截子,将袖口做大,呈小喇叭的样式敞开,还钉上了漂亮的扣子。最后又给它取了个名字:“马蹄袖”。

    但是后来……几乎全村的年轻女人都把衬衣袖子裁掉一截,跑来要求我们给她们加工“马蹄袖”。

    干裁缝真的很辛苦,但那么多事情,一针一线的,不是说拆就能拆得掉。当我再一次把一股线平稳准确地穿进一个针孔,总会在一刹那想通很多事情。(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碱蓬草

胡修江

    秋天是属于陶渊明的。金秋的菊花开放时,天空蓝得像一个童话,于是人们就登上高坡,高坡上满是文人的诗情,亲朋们精致的思念。而此时,我的心灵却被一丛丛红红的野草完全占据了。乡人说,那是碱蓬草,是沿海滩涂特有的一种植被,也叫碱蓬菜。说它是菜,是怀了亲切;说它是草,是因为野生野长。五月长出新芽时,草叶还翠绿如滴,然后由于生长在海陆之间,潮来潮往间,叶子就逐渐开始变红了,九、十月间,简直是漫滩遍野的红。它喜欢盐碱地,喜欢和海浪亲吻,丛丛簇簇,扎根于荒凉,向翱翔的海鸥铺展野性的美丽。

    碱蓬草生长在海滩上,一年又一年,蛮横、执着,看惯的人觉得是顺理成章,初到的人觉得惊讶神奇。我虽不是伴着碱蓬长大的,但也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所以,我和它就有了一种若即若离的默契,它正适合我的细细阅读。暂时的逃离城市,既非归隐,也非从俗,就是想在作秀般的喧扰中寻到一点朴实的宁静。登高赏菊,很多人是因为陶渊明,似是一种硬造的文人情结 , 我不想这样。陶渊明的归隐,因着文人的清高,并非本愿,乃逃禄而归耕,不论外表装饰得如何轻视世事,洒脱不凡,内心却更强烈地执着人生,非常痛苦。他种的豆从来就长不好,草长得太茂盛;他的田园就像一个装饰好背景的舞台,一个人粉墨登场,耕种就是演戏了。但当你面对这一丛丛犹如红色的地毯般一直铺到天边的碱蓬草时,你就会直面最朴素的生命诠释:自然。你能炫耀一种坚强么?坚强是在不适合自己的环境中的勇敢生存,碱蓬草不是,它就适合盐碱地,土地肥沃,就会死亡;你能赞美一种热情么?热情是无时无刻不在的青春的涌动,碱蓬草不是,秋天过后就会凋萎。

    当年在大沽河边,英雄战死在疆场,鲜血染红了大地,也染红了河岸海边的漫山遍野的碱蓬草,从此野草涂上了英雄的光辉。今天,理想主义的时代渐渐远离我们而去,但草却依然在顽强地生长,铅华洗尽,本色如初。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瓜菜代”的岁月,碱蓬草成为救命草。滩边的渔民村妇采来碱蓬草的籽、叶和茎,掺着玉米面蒸出来红草馍馍,几乎拯救了一整代人。今天,也不会再有人会钟情于它,只有一些都市人,在厌倦了生猛海鲜、大鱼大肉后,买上一两个碱蓬菜的包子,调节一下已被油腻堵塞的肠胃。碱蓬草依旧鲜红亮丽,依旧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它能觉出自己地位的变化、曾经的荣辱么?草木无情,多情的只是人类自己,但往往又是自作多情。草依旧是草,就如同人依旧是人。

    碱蓬草环绕的,是一处处的养虾池,那些赤脚的农民经常从碱蓬草上走过,每一天夕阳坠落的时候,家人送来饭菜,一家人就这样在晚霞的余晖中享受着最平常的幸福。为了看虾,他们晚上经常睡在只能放下一张床的小屋中,夜风吹送,送来大海的涛声,与之相伴的就是这丛丛的碱蓬草,一生的匆忙岁月,几世的艰辛劳碌,都融进瞬间的永恒中了。他们说,这里没什么风景。风景就是每天一如既往的生活。

    如今,对都市人而言,单纯玲珑的风景已经不再具有太大的诱惑,粗犷与坦荡反倒吊足了一些人的胃口。于是更多的人开始走马观花般地浏览“荒凉”,对此,我只想说,向往一种勾人魂魄的旅程的同时,不要玷污了一份朴拙,一份厚重。

    对于那丛红草,我也只是一个过客,回归都市,心依旧茫然,脚步依然匆忙。该忘掉的就忘掉吧,不能忘怀的,就存在心底,一切随缘,自由地生长吧。

(选自2017年第5期《散文选刊》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瑞宣听到房上有响动。他直觉的想到了那该是怎回事。他穿上了衣服。而后,极快的他推醒了韵梅:“房上有人!别大惊小怪!假若我教他们拿去,别着急,去找富善先生!”

    屋门上轻轻的敲了两下。瑞宣问:“谁?”

    “你是祁瑞宣?”门外轻轻的问。“谁?”

    “是!”瑞宣的手颤着,提上了鞋;而后,扯开屋门的闩。

    几条黑影围住了他,几个枪口都贴在他身上。一个手电筒忽然照在他的脸上,使他闭了一会儿眼。枪口戳了戳他的肋骨,紧跟着一声:“别出声,走!”

    瑞宣横了心,一声没出,慢慢往外走。

    韵梅七下子八下子的就穿上了衣服。便慌忙的走出来,想马上找富善先生去。

    两支枪阻住她的去路:“干什么?不准出去!”

    她往后退了退。她的嘴干不过手枪。退了两步,她忽然的转过身来,小跑着奔了南屋去。她本想不惊动婆母,可是没了别的办法;她既出不去街门,就必须和婆母要个主意了。

    正在这个时候,祁老人起来了,拿着扫帚去打扫街门口。

    老人一拐过影壁就看到了那两个人,

    “那个叫瑞宣的是你的儿子还是孙子?”

    “长孙!”老人有点得意的说。

    “他已经教日本人抓了走!我们俩奉命令在这儿把守,不准你们出去!听明白了没有?”

    “这是我的家,我要出去就出去!你敢把我怎样呢?开枪!我决不躲一躲!拿去我的孙子,凭什么?”在老人的心里,他的确要央求那两个人,可是他的怒气已经使他的嘴不再受心的指挥。他的话随便的,无伦次的,跑出来。话这样说了,他把老命置之度外,他喊起来:“拿去我的孙子,不行!日本人拿去他,你们是干什么的?拿日本鬼子吓唬我,我见过鬼子!躲开!我找鬼子去!老命不要了!”说着,他扯开了小袄,露出他的瘦而硬的胸膛。“你枪毙了我!来!”怒气使他的手颤抖,可是把胸膛拍得很响。

    天佑太太首先来到。韵梅,也跑了过来。两个妇人连扯带央告地把老人拉回屋中。

    太阳出来了,天上有点薄云,而遮不住太阳的光。婆媳都往天上看了看。看到那片片的明霞,她们觉得似乎像是在做梦。

    天佑太太想起来一个好主意。她开足了速度往南屋走。在她的陪嫁箱子里,有五六十块现大洋,都是“人头”的。她只拿出二十块来。二十块,每人十块,就够收买他们的了。

    立了许久,她打不定主意。为救儿子,她需冒险;可是白白冒了险,而再招出更多的麻烦,就不上算。正在左右为难,她听到很响的一声铃——老二瑞丰来了!天佑太太很快的向前走了两步。她必须教二儿子施展他的本领。韵梅也听到了铃声,急忙跑过来。

    瑞丰他特别得意,因为他是以教育局科长的资格,去见日本天皇派来的两个特使。

    接见的时间是在早九点。瑞丰后半夜就没能睡好,五点多便起了床。他仔细地梳头洗脸,而后穿上中山装。天还早,他要到家中显露自己的中山装,同时也教一家老小知道他是去见特使——这就等于皇上召见了啊,诸位!

    家门开了。

    “进来!”矮子命令着。

    瑞丰没敢动。

    瑞丰近来交结了不少特务,认识高个子。“哟,怎么回事?老孟!”

    “抓人!”老孟板着脸说。

    “抓谁?”瑞丰的脸白了一些。

    “大概是你的哥哥吧!”

    瑞丰往外退了一步,舐了舐嘴唇,勉强的笑着说:“呕!我们哥儿俩分居另过,谁也不管谁的事!我是来看看老祖父!”

    “进去!”矮子向院子里指。

    瑞丰转了转眼珠。“我想,我不进去了吧!”

    矮子抓住瑞丰的腕子:“进来的都不准再出去,有命令!”是的,老孟与矮子的责任便是把守着大门,进来一个捉一个。

    老太太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那两个人,而后咽了一口唾沫。慢慢的,她掏出包着二十块现洋的手帕来。轻轻的,她打开手帕,露出白花花的现洋。六只眼都像看变戏法似的瞪住了那雪白发亮的,久已没看见过的银块子。矮子老郭的下巴垂了下来;他厉害,所以见了钱也特别的贪婪。“拿去吧,放了他!”老太太一手拿着十块钱,放在他们的脚旁。她不屑于把钱交在他们手里。

    矮子放开瑞丰,极快的拾起钱来。老孟吸了口气,向老太太笑了一下,也去拣钱。矮子挑选了一块,对它吹了口气,然后放在耳边听了听。他也笑了一下:“多年不见了,好东西!”瑞丰张了张嘴,极快的跑了出去。

    老太太拿着空手帕,往回走。拐过了影壁,她和儿媳打了对脸。韵梅的眼中含着泪,泪可是没能掩盖住怒火。到祁家这么多年了,她没和婆母闹过气。今天,她不能再忍。她的伶俐的嘴已不会说话,而只怒视着老太太。

    老太太扶住了墙,低声的说:“老二不是东西,可也是我的儿子!”

    瑞丰跑出来,想赶紧上车逃走。小崔的车,和往日一样,还是放在西边的那棵槐树下。坐上车,小崔问:“先生,刚才你怎么到了家,可不进去?”

    “瑞宣教他们抓下去了!”

    “那么,咱们是上南海,还是……不是得想法赶紧救他吗?”

    “救他?连我还差点吃了挂误官司!”瑞丰理直气壮的说。

    小崔的脸本来就发红,变成了深紫的。又走了几步,他放下了车。极不客气的,他说:“下来!”

    瑞丰当然不肯下车。“怎回事?”

    “下来!”小崔非常的强硬。“我不伺候你这样的人!那是你的亲哥哥,喝,好,你就大撒巴掌不管?你还是人不是?”

(节选自老舍《四世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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