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本溪市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很亮的秋天

王清铭

    南方的季节分野不是很明显,还穿短袖的时候,秋季就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叶子还是那么绿,偶尔飘落几片黄叶,但这还不是秋天。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在南方往往也等到冬天。郁达夫曾感慨南国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如果不是肌肤偶尔感觉有点凉意,看到那轮月比夜色还早升上有些黯淡的天空,我还真的感觉不到秋季的足迹正从远处逶迤而来。

    我很少仰望天空,也极少出门。刚读过两句古诗:“人行秋色里,雁落客愁边。”我只是用肌肤感觉一点很淡的秋意,而大雁好像有很多年不见了,这些旧时相识大概也忘了混迹于普通市民的我了吧。如果我也能够长出翅膀,大概也很能飞离这复制一般的日子。站在楼的最高层,我在高处,但天空在更高的地方,秋高气爽,秋天的高度不是任何人可以触摸得到的。

    但秋天毕竟到来了,尽管不像故都的秋那样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前天中午出门,天气还很热,抬头,天似乎显得高了,应该是逐渐枯落的河水给天空腾出一些位置了吧。立秋以来,有几个阴天,太阳似乎在夏天把自己的能量挥洒殆尽,显得有点有气无力。不过这一天还好,在很高的天空中太阳依旧炽热,阳光很亮。秋天不是诗人所感慨的那样愁云惨雾,落木萧萧,秋天也是很亮的。

    夏天是在炎热的极致中自己化掉的,那么,很亮的秋天是怎么到来的?秋在心上,就是愁。年轻的时候,我面对悄然侵袭而来的秋天总有一种诗人般的感伤,现在没有了,或许是心灵钝化了吧。但有一点,我是明确的,秋天从心境开始,也在心境中延伸。我所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的心境中酝酿一个属于自己的秋天。走在很亮的秋天里,我们也没有萧瑟的感受,南方的秋天更适宜心灵的远行。我很自然地默念几句前人写秋的诗句。比如刘禹锡的“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空中有没有鹤不要紧,重要的是我让自己的思绪翱翔起来了;再比如毛泽东的“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鱼在清浅的水底也能够飞翔,真的有点佩服诗人的想象了。鱼没有天空,没有翅膀,但照样可以飞翔。环境只能限制身体,但不能束缚人的心灵。昂扬向上的人,在秋天,或无暇感伤,或超越了悲伤。

    人生也有四季,秋季是人的壮年时期。读蒋捷的《虞美人》词,词人感慨壮年的羁旅漂泊生活:“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其实在秋雨中听雨滴落在心上,偶尔感伤一下,说明内心的诗意并没有随流水消逝,随黄叶飘零。晴朗的时候,也不妨让这只断雁引诗情到碧霄。壮年漂泊的生活足够让自己的人生也波澜壮阔。换一个角度看秋天,我们或许能够从中看出秋天的缤纷、高远和壮阔。说过“人生即痛苦”的叔本华也说过这么一句话:“事物本身并不影响人,人们只受到对事物看法的影响。”秋在心上,可以是愁,也可以是无边的诗意。

    秋天是在心境里展开的,也是在心境中酝酿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犹如酝酿果实,我们也为自己的秋天灌浆、着色。“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我想我的秋天应该会有自己的收获的,最少,秋天来过我的心灵,在我的心内停留了一段,我的秋天就在心境中铺展开去。

    或许秋意渐浓的时候,我也会有点感伤的。我不喜欢张爱玲,但喜欢她写的一段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

    我走在很亮的秋天里,我应当也是快乐的。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一段中引用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的感慨,表达了对南国的秋天与之类似的感受,作者在本文中对秋的体验和郁达夫在文中对故都之秋的体验完全相同。 B、作者说“秋天不是诗人所感慨的那样愁云惨雾,落木萧萧”,是对中国传统文人常有的“伤春悲秋”意识的一种新的突破,这种意识在古典诗词中前所未有。 C、“秋天是在心境里展开的,也是在心境中酝酿的”一句强调了人自身对于环境的体验的重要性:不同的季节和境遇尽管会给人不同的感受,但人生的心态最终要靠自己去调适。 D、第四段中“秋在心上,就是愁”一句,恰当地运用了拟人和双关手法,还巧妙地结合了汉字的构成,表现了秋天常常带给人的一种感受。
(2)、本文题目是“很亮的秋天”,其中“很亮”有哪几个层面的意义?
(3)、请结合文本以及你所读过的文学作品,探究“秋天”这个意象在中国传统文学中所包含的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⑴~⑷题。

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不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么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的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

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摘自《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文库》)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在中国美学史上,伴随着审美境界由偏于外在之物发展到心物和谐,然后再发展到偏于个体情感的变化,中国审美艺术情感本体经历了由集体主体到理性主体,然后由理性主体再到感性主体的迁移过程。

    先秦两汉时期,在个体与集体的关系当中,审美的主要艺术情感本体是向集体主体倾斜的,作为集体情感的“志”是艺术表达的重心,比如出现比较早的《尚书•尧典》当中,最早提出了“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另外,《庄子•天下篇》谈到“诗以道志”;《孟子》当中提出“以意逆志,是为得之”等等。一直到写成于东汉时期的《毛诗序》,在总结文艺的本质特征时仍然说“诗者志之所之也”。

    而“缘情”说取代“言志”说,这是中国美学在魏晋时代出现的重大转折。审美艺术情感本体由集体主体开始向理性主体迁移,然后由理性主体再向感性主体迁移。从诗歌创作实践来看,建安诗人学习汉乐府民歌,树立了“建安风骨”这一美学规范,他们的作品中关注社会动乱、民生疾苦,政治理想高扬,但是也开始显示出强烈的个性以及对人生的思考,虽然有“诗言志”的成分,但是审美艺术情感本体由集体主体开始向理性主体迁移。在汉末这个空前黑暗混乱的时代,有很多敏感的文人已经开始对家国意识失去了兴趣,而把关注的目光转向了人自身。从诗歌发展史上来看,汉末出现了完全表达诗人个人情感、重视个体生命意识的诗歌作品,比较典型的如《古诗十九首》,这些作品或写游子思妇的离愁别绪,或抒发文人士子的伤时失意,审美艺术情感本体由理性主体再向感性主体迁移。

    在诗歌理论方面,西晋时期陆机的《文赋》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口号,表现了中国艺术精神的真正自觉。南朝刘勰所作的《文心雕龙》一方面认为先秦时“诗主言志”,另一方面又专设《情采》一篇,“情”指称文艺作品内容,又在第三十一篇《物色》中以“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来描述艺术的审美创造过程,明显表现出以“情”代“志”的倾向。

    钟嵘《诗品序》中提倡诗歌应有感而发,倾向于物我统一,强调主客观结合。《诗品序》开篇说:“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另外,钟嵘还提出了社会生活对于作者的冲击也是诗歌产生的重要原因。钟嵘认为诗歌更应侧重描述社会人生的种种情态,因此只有人类社会惊心动魄的历史演进、跌宕起伏的人生遭际、缠绵悱恻的情感纠葛,才能够引发他足够的兴趣和激情。可以说《诗品》中个体独立地位的确立,对诗歌情感独立地位的确立和诗歌本体地位的确立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从此,诗歌开始摆脱经学附庸的地位,开始从群体的工具、政教的工具变成了个体生命意识的一部分,开始自觉地把情感表现放到重要的位置,从情感的体验和抒发中去追求美、展示美。也就是说,诗歌开始回归到人自身,回归到个人的心灵和情感。抒情不仅成为诗人们在创作中的自觉追求,也同时成为诗论家们在理论上的自觉认识。钟嵘在理论上完成了诗歌情感主体以“情”代“志”的迁移。

(摘编自张艳存《论中国古典诗歌艺术情感本体的迁移》,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爱的钥匙

星新一

    在人们的头脑里,都暗暗地埋藏着一句话,绝对不能忘记,更不能告诉别人。即使没有什么重大的含意,却也非常重要。

    那句话就是钥匙,是新型的钥匙。在皮包上,在汽车上,在身已的房门上,都没有像从前那样的钥匙孔了。有的却是象小耳朵形状的东西。只要你把嘴贴在那里,悄悄一说,锁就开了。例如有人说:“郁金香花开啦。”锁就开了。有的说:“必须牢固些。”它也能自动地打开,间或也有人说:“国王的耳朵是驴耳朵!”它就不开了。如今,像因丢失了钥匙而吵吵嚷嚷的事,是不会再有了。就是撬门锁的老手,也无能为力。倘若有人想去喋喋不休地乱说一通侥幸地打开门锁,更是枉费心机。这种锁和从前相比,是安全多了,除非你把这句话告诉了别人。有时突然患了健忘症,打不开了。只好在警官的监视下破门而入。但这事是很少发生的。如果是酒醉失言,把这句话说出去,也不必后悔、恐慌。回到家里,从里面把字调换一下,改成别的话就可以了。更不要怕记不住而神经紧张。其实这句话不难记住,只要你默诵几遍,蒙上眼睛也会出现在眼前的。实在怕忘,还可以写在纽扣里面。于是,想要打开别人家房门的人,就没有了。

    有一位年轻美貌的姑娘,就住在带有这样锁头的房子里。若说她长得漂亮,那也是从她开始恋爱之后,是爱情使她更加艳丽了。她的爱情生活过得非常甜蜜,每周总有两三次和比她年龄大几岁的男朋友一起去餐厅进餐,去舞厅跳舞。在那美好的夏夜里,常常两个人乘小船去江心荡漾。共同享受着青春的欢乐。

    可是,今天晚上她的情绪非常沉闷,是由于不值得的小事,他们吵嘴了。原因是在吃茶店的约会,她使人等得太久了。

    “让我等了这么长的时间,你不觉得惭愧?”

    “别那么生气好吗!”

    “我好不容易才把工作放下出来的。”

    “我打扮了一下才来赴约的。”

    “约会的事,你不是早就知道吗?”

    过去,谁的心请不好,对方说些安慰的话,也就好了。这次,却为什么如此争论不休呢?

    “我要回去。”她边说边站起来要走。为了把气氛缓和下来,他想用手拉她,但未能搭在她的肩上却把耳环给碰掉了。

    “那就回去吧!”

    一切就这样开始了。

    她在回家的路上感到有些后悔,认为从此再也不能见面了。她想:如果自己早点认个错,就不会这样了。可是自己为什么不能呢?其实,明知道现在认错也来得及,可就是办不到,这也许是有点任性吧!从明天起又要过着失去乐趣的生活了。可是年轻人,有谁肯先认错呢!

    她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自己的门前。如果不把嘴靠到门耳上说:“今天实在过得快活!”门是不会开的。可是这句话,对当时的她来说,是难以出口的。而不说,又进不去屋,只好暂时呆呆地站在那里,最后无可奈何的像背诵什么文章似的压低了声调轻轻地说了出来。门缓缓地开了,她从里面关上门,就想把这句话换掉。可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适当的句子来,但又不能不换。当她琢磨出来时,字的排列是,“我错了,请原谅。”现在就只好这么说,我也太糊涂,从明天起只能用这句话来度日了。

    第二天清晨,男孩子站在她的门前,又不肯当面认错,呆在家里苦恼,又想见到她,只好借送耳环之名来访问,以便取得她的谅解。他想按门铃,手却抬不起来。总之无论如何也还是不肯先认错,最后决定把耳环挂在门耳上就回去,便从衣袋里取出来按在门上了。

    他不由得想起过去那些快活的日子,想起俩人并肩坐在公园长凳上卿卿我我的情景。他对自己昨天的任性,不能不感到很遗憾。那么现在怎么还不去说呢?于是在挂完耳环之后,下意识地把嘴靠在门耳说了。

    门慢慢地开了,在屋里茫然的她,看见他象被弹簧弹起来似的扑过去哭了。她虽没出声,却在心里说着开锁的那句话。

    门开后,被挂在耳形锁孔上的耳环,还在轻轻地摇动着。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甲】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在医院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一个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的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剩有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节选自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叶》)

【乙】

    “慢性饥饿,医生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是这样去做活的!他想把店铺撑下去;但是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定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这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出比他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格桑梅朵

    来到川藏线上这个道班的时候,正是一个凛冽的冬天,风像长了牙齿,龇牙咧嘴地向我扑来。连绵的雪山矗立在眼前,一眼望去,是意料之中的一片纯白。

    父亲在这条线上修了一辈子路,最后不得不带着一身的高原病回到家乡。临走时,也不忘将我作为他的接班人。那时,我刚卫校毕业,本有大好的前途。可军人出身的父亲,却板着一张脸,无比严肃认真地告诉我,你必须得去,那儿需要你这样懂医的人。

    我知道有这样的父亲,一切都是无法挽回的。在母亲的哭哭啼啼中,我没有掉一滴泪,把对父亲的怨恨装进行囊,毅然走进了这个雪山脚下的道班。

    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荒凉,每年春夏时节,被大雪封了一冬的公路就格外热闹。纤细娇艳的格桑花蓬蓬勃勃一路开到雪山之巅;连绵不断的进藏汽车排起长龙,在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上蠕动;骑行爱好者们一路欢歌,摇着清脆的铃铛,从我们面前疾驰而过;还有那些藏族老乡赶着自家的牛羊,从从容容地跨过公路,辗转到别的草场……

    公路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我们这些养路工人最繁忙的时候。这段28公里长的川藏线是属于我们道班管辖的,为了能保证这条路畅通,李大姐他们天不见亮就得起来去清理路面,然后再回来吃早饭。

    通常这个时候,我都还在睡懒觉,他们知道我憋屈,也不叫我出工,由着我的性子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因此我也放任着自己,我要让我的父亲知道,是他毁了我的一生。

    直到有一天,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是李大姐的呼喊:“幺妹儿,快起来,要出人命了。”我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只见几个藏族老乡抬进来一个老阿妈,呼吸急促,脸色乌青。我被这慌乱的场面吓住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老阿妈的呻吟瞬间战胜了我的犹豫,我从床下拿出急救箱,给老阿妈吸上氧,打针,拿药,倒水,喂药,一连串的动作再自然不过了。

    不一会儿,老阿妈终于缓过气来,她忽然跪在我的面前,不停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吓得我直往李大姐的身后躲。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道班的屋顶上看远处盛开的格桑花,一个部队的车队从道班门口浩浩荡荡驶过。这时,一辆军车靠边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一个年轻的士兵,对正在修路的李大姐他们比划着什么。

    忽然,李大姐抬起头,朝我大喊,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房顶上跳下来问:“喊我干啥子?”那个士兵递给我一个栽有格桑花的罐头盒说:“谢谢你救了我阿妈,这是生长在五千米雪山上的格桑梅朵,送给你。”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跑掉了。

    我只知道这花叫格桑花,却不知道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格桑梅朵,好有诗意的名字。我把那盆格桑花放在窗台上,问李大姐:“格桑梅朵是什么意思?”

    李大姐说:“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你那盆花在藏族人眼里就是吉祥幸福的花。”以后的日子,那个藏族士兵每次进藏都要为我带回一个栽有格桑梅朵的罐头盒。渐渐的,娇艳的格桑花开满了我的窗台,在花香里,所有的烦恼抑郁全都逃遁了。

    终有一天,为我送格桑梅朵的不再是那个满脸高原红的藏族小兵,而是他的战友。我问他的战友,那个小兵哪儿去了?战友先是支支吾吾,最后才说,他牺牲了。战友红了双眼,哽咽道:“就是这次进藏,突遇暴风雪,道路塌方,嘎旺他们的车就翻下了悬崖……”我不知道那个战友是何时离开的,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

    李大姐安慰我说:“别伤心,在这几千里的川藏线上这样的事已是家常便饭。你爸爸曾说过,我们守路的人一定要守好这条路,才能让行路的人更加安全,让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美满。”

    整整齐齐摆在窗台上的格桑梅朵,在暖暖的阳光下,绽放着。似乎在告诉我,父亲和千千万万的养路工人是在用生命浇灌着更多人的格桑梅朵。

(选自《2014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