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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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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柳州市高级中学2018-2019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爱的钥匙

星新一

    在人们的头脑里,都暗暗地埋藏着一句话,绝对不能忘记,更不能告诉别人。即使没有什么重大的含意,却也非常重要。

    那句话就是钥匙,是新型的钥匙。在皮包上,在汽车上,在身已的房门上,都没有像从前那样的钥匙孔了。有的却是象小耳朵形状的东西。只要你把嘴贴在那里,悄悄一说,锁就开了。例如有人说:“郁金香花开啦。”锁就开了。有的说:“必须牢固些。”它也能自动地打开,间或也有人说:“国王的耳朵是驴耳朵!”它就不开了。如今,像因丢失了钥匙而吵吵嚷嚷的事,是不会再有了。就是撬门锁的老手,也无能为力。倘若有人想去喋喋不休地乱说一通侥幸地打开门锁,更是枉费心机。这种锁和从前相比,是安全多了,除非你把这句话告诉了别人。有时突然患了健忘症,打不开了。只好在警官的监视下破门而入。但这事是很少发生的。如果是酒醉失言,把这句话说出去,也不必后悔、恐慌。回到家里,从里面把字调换一下,改成别的话就可以了。更不要怕记不住而神经紧张。其实这句话不难记住,只要你默诵几遍,蒙上眼睛也会出现在眼前的。实在怕忘,还可以写在纽扣里面。于是,想要打开别人家房门的人,就没有了。

    有一位年轻美貌的姑娘,就住在带有这样锁头的房子里。若说她长得漂亮,那也是从她开始恋爱之后,是爱情使她更加艳丽了。她的爱情生活过得非常甜蜜,每周总有两三次和比她年龄大几岁的男朋友一起去餐厅进餐,去舞厅跳舞。在那美好的夏夜里,常常两个人乘小船去江心荡漾。共同享受着青春的欢乐。

    可是,今天晚上她的情绪非常沉闷,是由于不值得的小事,他们吵嘴了。原因是在吃茶店的约会,她使人等得太久了。

    “让我等了这么长的时间,你不觉得惭愧?”

    “别那么生气好吗!”

    “我好不容易才把工作放下出来的。”

    “我打扮了一下才来赴约的。”

    “约会的事,你不是早就知道吗?”

    过去,谁的心请不好,对方说些安慰的话,也就好了。这次,却为什么如此争论不休呢?

    “我要回去。”她边说边站起来要走。为了把气氛缓和下来,他想用手拉她,但未能搭在她的肩上却把耳环给碰掉了。

    “那就回去吧!”

    一切就这样开始了。

    她在回家的路上感到有些后悔,认为从此再也不能见面了。她想:如果自己早点认个错,就不会这样了。可是自己为什么不能呢?其实,明知道现在认错也来得及,可就是办不到,这也许是有点任性吧!从明天起又要过着失去乐趣的生活了。可是年轻人,有谁肯先认错呢!

    她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自己的门前。如果不把嘴靠到门耳上说:“今天实在过得快活!”门是不会开的。可是这句话,对当时的她来说,是难以出口的。而不说,又进不去屋,只好暂时呆呆地站在那里,最后无可奈何的像背诵什么文章似的压低了声调轻轻地说了出来。门缓缓地开了,她从里面关上门,就想把这句话换掉。可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适当的句子来,但又不能不换。当她琢磨出来时,字的排列是,“我错了,请原谅。”现在就只好这么说,我也太糊涂,从明天起只能用这句话来度日了。

    第二天清晨,男孩子站在她的门前,又不肯当面认错,呆在家里苦恼,又想见到她,只好借送耳环之名来访问,以便取得她的谅解。他想按门铃,手却抬不起来。总之无论如何也还是不肯先认错,最后决定把耳环挂在门耳上就回去,便从衣袋里取出来按在门上了。

    他不由得想起过去那些快活的日子,想起俩人并肩坐在公园长凳上卿卿我我的情景。他对自己昨天的任性,不能不感到很遗憾。那么现在怎么还不去说呢?于是在挂完耳环之后,下意识地把嘴靠在门耳说了。

    门慢慢地开了,在屋里茫然的她,看见他象被弹簧弹起来似的扑过去哭了。她虽没出声,却在心里说着开锁的那句话。

    门开后,被挂在耳形锁孔上的耳环,还在轻轻地摇动着。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星新一的小说大多具有科幻色彩,这篇小说也一样,“新型的钥匙”让人们生活更便利、更安全了。 B、小说的对话简洁,寥寥数语交代了人物之间的矛盾;心理描写细致,揭示了人物内心的矛盾。 C、小说开头两段与后面的情节关系不大,但如果删去的话会影响情节的完整性。 D、耳环在小说中多次出现,是小说的线索,“碰掉耳环——送耳环——挂耳环”构成情节主线。
(2)、简析题目“爱的钥匙”的丰富意蕴。
(3)、这是被誉为“日本微型小说鼻祖”的作家作品,结合小说,谈谈你对微型小说特点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八月的塞瓦斯托波尔

列夫·托尔斯泰

    ①八月底,在杜凡卡和巴赫契萨拉依之间穿越许多峡谷的大道上,在浓密而灼热的尘土里,一辆军官坐的马车正缓缓向塞瓦斯托波尔行进。这是一种在别处见不到的特别马车。

    ②马车上,前面蹲着一个勤务兵,身穿黄土布上衣,头戴一顶旧得不成样子的军官制帽,手里拉着缰绳,后面,在盖着马衣的行李堆上,坐着一个穿夏季制服的步兵军官——柯捷尔卓夫中尉。这个军官,个儿并不高。他的脸有点儿浮肿,还有些跟年龄不相称的松弛宽阔的皱纹,损害了脸部的轮廓。他那张被太阳晒成黄褐色的带点病容的脸又显得比较消瘦。他那双淡褐色的眼睛并不大,却非常灵活,甚至有点傲慢不逊。这个军官五月十日那天被弹片击伤头部,直到现在还扎着细带,但一星期前他觉得身体复元了,就离开辛菲罗波尔的医院回团部。

    ③迎面来了一长列农民的大车,原来是送军粮到塞瓦斯托波尔去的,此刻正载运伤病员回来,其中有穿灰军服的陆军,穿黑外套的水兵,戴红色土耳其帽的希腊志愿兵,也有留大胡子的民兵。军官的马车只得停下来。路上扬起浓密的尘土,像云雾般悬在空中,也落到军官的眼睛和耳朵里,粘在他那汗津津的脸上。军官眯起眼睛,皱起眉头,很不高兴地冷冷望着从他身边经过的伤病员的脸。

    ④“那个虚弱的小兵是我们连里的。”勤务兵向长官转过身去,指指一辆走到他们旁边的满载伤员的大车说。    

    ⑤车上坐着五六个士兵,姿势各不相同,但都被颠簸得摇摇晃晃。有一个士兵,身上的衬衫十分肮脏,外面披着一件外套,一条手臂用带子吊着,脸庞虽然消瘦苍白,却神气活现地坐在车子中央。他一看见军官,想要举手敬礼,可是大概记起自己是个伤员,就顺势装作只想搔搔头皮。大车上,在他旁边躺着另一个士兵,只露出两只抓住车沿的瘦骨嶙峋的手和一双拱起的左右摇晃得像软皮般的膝盖。还有一个士兵,面目浮肿,头上扎着绷带,上面盖着一顶军帽。他坐在大车的边上,两腿垂向车轮,双肘搁在膝盖上,像是在打瞌睡。那军官就向他喊道:

    ⑥“陀尔日尼科夫!”“有!”那个兵睁开眼睛,脱下帽子回答,声音洪亮而急促,仿佛有二十个士兵同时在喊叫。

    ⑦“你是什么时候负的伤,老弟?”士兵的那双眼皮浮肿、暗淡无光的眼睛发亮了;他显然认出了自己的长官。

    ⑧“您好,长官!”他用同样急促的低音叫道。

    ⑨“团现在驻在哪里?”“驻在塞瓦斯托波尔。星期三就要转移了,长官!”“转移到哪儿?”

    ⑩“不知道……大概是转移到北岸吧,长官,今天敌人开始全面打炮,用的多半是榴弹,长官,连海湾里都有炮弹落下,今天打得可凶啦……”他一边戴上帽子,一边拖长声音补充说。

接下去就听不清那个士兵说些什么了,但从他脸部的表情和姿势上看来,这个苦恼的人愤愤地诉说的,不是什么使人宽心的事。

    ⑪车上的柯捷尔卓夫中尉是位杰出的军官。有些人这样生活,这样行动,就因为别人也这样生活,这样行动,他可不是那种人。他心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别人往往会学他的样,并且相信这样干是对的。他很有点儿才气,人也聪明;歌唱得很好,吉他也弹得不错,能说会道,文笔老练,而在当团副官的时期更练得一套办公文的本领,但他性格中最突出之点是自尊心很强。他的自尊心,虽说多半是因为有点才气,却异常强烈。它已经贯穿到他的日常生活中,使他遇事总是抱着不领先毋宁死的态度。自尊心甚至成了他内在的推动力:他老是拿自己跟别人比较,喜欢抢在人家的前面。

    ⑫“哼,我才不理那小兵的胡言乱语呢!”中尉喃喃地说,心头感到十分淡漠,脑子里觉得模模糊糊。这种思想感情是在他看到车上的伤员和听了士兵的话之后产生的,而隆隆的炮声自然使这些景象和语言越发显得意味深长了。

【注】本文以俄土战争为背景,不写威武雄壮的队伍和由军乐旌旗前导的扬鞭跃马的将军,而歌颂下级军官的英勇牺牲精神,写战争的真相——流血、痛苦和死亡。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芍药盈筐满市香

    难忘那些美好的日子。

    杂院里有位大姐在小厨房里操持晚饭,不断地吟唱着当时极为流行的 《乡恋》。我在自己的小屋里收拾东西,心想就要迁往的新楼单元,该不会再一家之音大家皆听、一家烧鱼各家皆闻吧。忽然窗外有人唤我,是住在不远的什刹海湖畔的张叔,忙迎出去。他听说我就要搬离北边杂院,往南边去住单元楼了,特来送行。他手里提了个藤筐,筐里是满满的芍药花。我见了大吃一惊:“这不是把您那屋前花池里的花儿,全剪给我了吗?”他笑:“可不是!早告诉过你,当年有人去糟害我那池芍药,手拔脚踹,还拿开水泼根!可是也怪,那宿根竟然不死,也没怎么施肥拾掇,嘿,它就猛开大花!这不,今年又这么灿烂!”我接过满筐芍药,感动得不行:“真是的,您把芍药全给了我,难道不心疼吗?”他笑:“今年的花剪了,明年开得更旺呀!”又说:“你搞文学的,你该懂得白居易那诗吧?‘离离原上草’,吟的是什么?今儿个我给你个别解吧,离草,说的就是这芍药,我给你送芍药,就是跟你来惜别呀!”我还真觉得新鲜:“白居易那诗,吟的不是野草,竟是芍药?”他笑解:“可不是!芍药在几千年前,就出现在中华大地上了,有特别栽种的,也有自然野生的,它是宿根植物,可不是‘一岁一枯荣’嘛,当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且繁殖起来,势不可挡。为什么说‘远芳侵古道’?一般野草有什么芳香?只有大片的芍药才会香满古道城郭嘛!那诗怎么收尾的?‘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离草嘛,送别的时候引出诗情的植物,就是芍药嘛!”他说的时候,一直望着我的眼睛,最后问:“你这一去,还会常回这边来吗?”我别过头,望着那搁在小桌上的满筐芍药,一瞬间,觉得包括那邻里间声音气息的强制性共享,竟也难舍难分。

    迁走以后,其实遇上原来邻里的机会还是不少。比如到王府井新华书店去,排队购买西方古典文学名著,就会遇到原来胡同里的邻居,他排在前头,很幸运地买到了 《欧也妮·葛朗台》,到我买时傅雷译本都售罄,但我买到了包括 《大卫·科波菲尔》 等五种书,也非常高兴。又一晚,去首都剧场,在前厅与张叔不期而遇,我们都是去观看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复排的话剧《茶馆》,演员还是原来的阵容,看完后我们在剧场外路灯下聊了一阵,都痛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乃人间正道。我说:“您那对白居易 《赋得古原草送别》 的另解,我现在越来越服膺啦。开水泼不死真善美!我现在年年春天要供满屋的芍药花!我现在住的那地方,离丰台很近,丰台又恢复芍药花的种植啦!”

    我迁往的那栋楼里,住进若干富于艺术气息的家庭,我跟其中石大爷石大妈一家,有了来往。石大妈深受书香门第熏陶,对北京风俗掌故,随口道来,都令我觉得口齿噙香。说到芍药花,石大妈能背诵出不少相关的竹枝词,比如:“燕京五月好风光,芍药盈筐满市香;试解杖头分数朵,宣窑瓶插砚池旁。”“天坛游去板车牵,岳庙归来草帽偏;买得丰台红芍药,铜瓶留供小堂前。”她告诉我,以往“四月清和芍药开,千红万紫簇丰台”,更有“万顷平田芍药红”之说。每到仲春,我总是骑车去丰台找花农,从他们那里得到可插瓶的芍药,记得有一春返回时遇到潇潇春雨,虽然带了雨披,还是挨了淋,骑回我们那栋楼,先去石大妈家分她一些芍药,她忙递我干毛巾擦拭,又去沏糖姜水给我喝,我发现她家门扇旁挂着个纸剪的人形,她递我热腾腾的糖姜水,告诉我:“那是我刚剪的扫晴娘。挂上她,祈愿别老阴天下雨。”她赞我用藤筐盛芍药是雅人雅事。其实,用藤筐盛花,本是什刹海畔的张叔的做派啊!回到自己单元,一边用几个质地大小不同的花瓶花钵分插购来的芍药,一边自责:怎么就很久没有去看望张叔了呢?

    那些年的生活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各家相继安上了座机电话,那时接到的电话,多是喜讯。但是有天接到个令我悲痛的电话,是张叔家属打来的,报告我张叔仙去。我去吊唁,提去满篮的芍药花,放在他的遗照前。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他晚年赶上了好日子,院里那池开水泼不死的芍药花,每年仲春繁花似锦。

    后来我又搬了几次家。不管迁往何处,春四五月购来大筐芍药,分插在瓶钵之中,摆放在客厅茶几上、书房电脑旁、床头柜一侧、飘窗正中……当年的芍药开放后,会逐渐变成形态优美的干花,依然会氤氲出香气。今年初春,我照例向花店预订了一百枝芍药,进入仲春,花店按约将芍药送来,分插摆放那些芍药,我忆念告诉我芍药别名离草的张叔,还有也已仙去的剪出扫晴娘的石大妈……我想起许多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现在盛绽的芍药在电脑旁,以它的芳香鼓励我在键盘上敲出这篇文章。

2016年4月30日

(取材于刘心武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南方

豪·路·博尔赫斯

    ①胡安·达尔曼,是科尔多瓦街市立图书馆的秘书,自认为是土生土长的阿根廷人。他的祖父是福音会的牧师,他的外祖父是被长矛刺死的作战步兵,在两个格格不入的家世之间,达尔曼选择了浪漫主义死亡的家世。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南方的一个庄园,那处产业原是外祖父家族的,他经常回忆的是那些香桉树和那幢已经泛白的红色房子。也许是琐碎的事务,也许是懒散,将他一直羁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以抽象的观念占有这个庄园,确信他在平原的家在等他归去。

    ②一天下午,达尔曼买到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他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便匆匆走上楼梯,却不想谁油漆了窗子,忘了关上,害他划破了头。高烧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千零一夜》里的插图在他恶梦中频频出现。大夫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疗养院拍X光片,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大夫告诉他,败血症几乎让他送命时,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过了不久,他开始好转,医生说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

    ③达尔曼踏上了去南方的火车。列车启动后,他取出《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同他不幸的遭遇密切相连,他带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暗自得意的挑战。明天早晨我就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他有一身而为二人的感觉:一个人是秋日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给关在疗养院里,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

    ④列车吃力地停住了,没有停在惯常的车站,而是停在达尔曼几乎不认识的稍前面的一个车站,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站长告诉他远处的一家铺子里也许能找到一辆车。

    ⑤达尔曼步行前去杂货铺,太阳的余辉把深切阒静的平原映照得更辉煌。店主说可以送他,为了消磨等车的时光,达尔曼决定在这里吃晚饭。一张桌子旁有几个雇工又吃又喝,闹闹嚷嚷;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心想像这样的高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⑥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就着菜喝了几杯红葡萄酒,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是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显然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另一张桌子旁的人仿佛并没有注意他。达尔曼有点纳闷,当它什么也没有发生,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现实。几分钟后,另一个小球打中了他,这次那几个雇工笑了。达尔曼对自己说,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他大病初愈,被几个陌生人卷进一场斗殴未免荒唐。他决定离开,刚站起身,店主便过来,声调惊慌地央求他:

    ⑦“达尔曼先生,那些小伙子醉了,别理他们。”

    ⑧达尔曼觉得这些排解的话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起初,雇工的寻衅只针对一个陌生人,也可以说谁也不是;现在却针对他,针对他的姓氏,闹得无人不知。

    ⑨那个长相粗鲁的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满口脏话,掏出长匕首胁迫达尔曼同他打斗。店主声音颤抖反对说,达尔曼没有武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

    ⑩蹲在角落里出神的那个老高乔人,朝他扔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正好落在他脚下。仿佛南方的风气决定达尔曼应当接受挑战。达尔曼弯腰捡起匕首,这一几乎出于本能的举动使他有进无退,非打斗不可。然而,这件武器在他手里非但起不了防护作用,反而给人杀死他的理由。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他生平也玩过刀子,但他只知道刺杀时刀刃应该冲里面,刀子应该从下往上挑。疗养院里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落到我头上,他想道。

    ⑪“咱们到外面去。”对方说。

    ⑫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⑬《一千零一夜》孤独地平摊在酒桌上,庄园在稍前面一站远等他归去。达尔曼手里紧紧地握着匕首,也许他根本不知道怎么使用它,就出了门,向草原走去。

(王永年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校长的雨靴

庞余亮

    一个人的身份与穿着绝对有关系,比如我们校长曾经到村里的裁缝店做过一套西装。瘦瘦的校长穿起来就不伦不类,反倒是他穿上蓝卡其的中山装好看些。不过他到乡里开会到城里办事还是穿上了他的宝贝西装,又穿上了他的老皮鞋——怕有很多年了,有一只已经歪斜了。看得出他穿上西装的感觉并不好,可是他说有什么办法呢,上次进城,人家都以为他是个老古董,还是穿西装好些,穿西装人家的目光就少了,走路就轻松些,城里人就喜欢穿西装。

    穿西装也就穿西装吧,可是一到下雨天,穿上西装的他偏偏又蹬上了一双中帮雨靴,这就更加不伦不类了,怎么看怎么别扭。每当他穿上这件衣服,学生们就在背后叫他“德国鬼子”。但乡下土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一走路就是一脚的烂泥,想甩都甩不掉,真是固执的坏脾气。如果还想“甩”的话——用校长的话说就是想要派头的话——皮鞋一会儿就变成了小泥船,所以雨靴还是更适合于土路。看来校长穿雨靴还是穿得理直气壮的,既然穿着理直气壮,别人怎么看也就无所谓了。他心安理得地穿着后摆有点吊的西装和粘着烂泥的雨靴到乡里或进城办事。回来时他乐呵呵的,他似乎没少了什么,实际上雨靴上已少了许多烂泥,而原先黑色的泥渍变成了白色的泥斑,像踩了一脚的雪。

    本来我早已不用雨靴了,过去在上师范前下雨赤脚;上师范时下雨也无所谓,到处都是水泥路。可是到我们学校就行不通了,烂泥似乎见皮鞋见得不多,反而亲昵得太过分了,开始我还“甩”,下雨穿皮鞋,后来再也不行了,我心疼。乡里经费紧,工资不仅发得迟还总打折,我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所以我托穿雨靴的校长到乡供销社买回了一双雨靴。

    新雨靴锃亮锃亮的,亮得能照见人的脸,雨珠滴在上面一会儿就滚走了。我走路时觉得有人在看我的脚。不过雨靴老得很快,不出几个雨天,雨靴就老得和校长脚上的雨靴差不多。似乎只有老了的雨靴才更和泥土亲近些,老了的雨靴更协调些。每年开学前我们学校里的老师都要乘船到城里新华书店一趟。我们在城里往船上搬书,搬完书后一起去一家馄饨店吃馄饨——校长说这是城里最好吃的馄饨。吃馄饨时还可以在碗里多撂一些辣椒,那个香啊,那个辣啊,吃得鼻子上都冒汗。吃完了我们一身轻松,校长还脱掉了西装,露出两种不同颜色织的毛衣,然后我们再一起乘船回去。有一次开学前去城里,正好早晨下雨,我们都穿了雨靴,然后又一起穿着雨靴上了船。上了船校长还指挥我们在船帮上把雨靴上的泥洗掉,用校长的话说,要让城里人认为我们穿的是马靴,而不是雨靴。亏他想得出来!到了城里,太阳升上来了,城里的水泥路不像乡下的泥路,乡下泥路要晒两个晴天才能晒干,而城里的水泥路只要一个钟头就干了。穿着雨靴的我们几个好像是“德国鬼子进城”,雨靴底在水泥路上总是要沉闷地发牢骚,天不热,我身上全是虚汗,到了新华书店,上楼梯时营业员都哧哧地发笑。如果这还不算尴尬的话,我在回船的路上居然遇到了我城里的同学。同学笑眯眯的,目光却朝下,他看到了我的雨靴,我们的雨靴。后来好不容易同学走了,我觉得满街上的人都在看我。我躲到校长他们中间走,他们走路声居然那么响,都有点步调一致了,我都感到全城人的目光在喊口令了:“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可校长和其他同事并没意识到这些,他们旁若无人“一二一”地走着,他们要带我一起去吃馄饨。

    回去的路上,校长首先把那双在水泥马路上叫了一天的雨靴脱下来,然后就躺到了我们刚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书捆上,我们也相继把雨靴脱下来。河上的风吹过来,吹得我们双脚那么舒坦,校长一会儿就在新书捆上睡着了。摇船的节奏好像在催眠,他还发出了呼噜声,而他的旧雨靴,一前一后地站着,像哨兵一样守卫着他的梦乡。

(《广西文学》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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